合同內容應包括勞動雙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內容與職責、工作時間與休假、薪酬與福利、勞動保護與安全等方面的內容。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誠信保證 擔保合同篇一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人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誠信保證 擔保合同篇二
特別提示:本合同系借款人與保證人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為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貸款人特提請保證人對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內容予以充分注意,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貸款人(全稱):
保證人(全稱):
1.
2.
3.
由于借款人(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期間及最高額訂立一系列債權債務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保證人愿為債務人依上述主合同與債權人形成的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及最高額
保證人自愿為債務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在債權人處辦理的各類借款業務,所形成的債務的最高余額人民幣(大寫)提供保證擔保。
第二條 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額內,債務人可以申請循環使用上述信用。每一筆業務的起止日、到期日、種類、利率及金額以主合同的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憑證為準。
第三條 在本合同約定期間和最高余額內,債權人發放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時無須另行辦理擔保手續。
保證擔保的范圍主要包括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仲裁)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五條 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保證期間
(一)本合同擔保的每筆借款合同的保證期間單獨計算,自每筆借款合同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二)債權人與債務人就合同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三)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債務被債權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確定的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一)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及其它相關資料、信息,并接受債權人對保證人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監督檢查; (二)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保證人自愿承擔保證責任; (三)保證人不按合同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開立于甘肅省內任何一家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的任何一個賬戶中劃收相關款項; (四)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貸款人可以就保證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行公告催收; (五)發生以下事項時,保證人應于事項始發后5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1.保證人隸屬關系變更、高級管理人員變動、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組織結構調整; 2.保證人停業、歇業、停業整頓或者被申請破產、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注銷登記、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它解散事由; 3.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發生重大訴訟、仲裁事件; 4.保證人變更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等事項。 (六)保證人改變資本結構或經營體制,包括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等行為,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債權人并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 (七)保證人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者以其資產為自身或者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債權人并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
第八條 被擔保債權的確定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最高額保證擔保的債權確定: (一)債權確定期間屆滿。“債權確定期間屆滿”包括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以及債權人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義務或者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債權人有權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 (二)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或債務人、保證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三)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保證責任的承擔
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債權人不履行約定義務,造成保證人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保證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按本合同所擔保債權最高余額的 %向債權人支付違約金;造成債權人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關資料、信息; 3.發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項的情形,未立即通知債權人; 4.實施本合同第七條第(六)項、(七)項的行為,未事先征得債權人同意; 5.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行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獨立性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保證人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由進行仲裁。 (二)在債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 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誠信保證 擔保合同篇三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
擔保人(以下稱丙方):
一、房屋概況:
租賃房屋位于 (門市)。
二、租賃期限
本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賃期滿后如乙方續租的,須與甲方協商再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不續租,乙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于合同期限屆滿(解除)后三日內無條件搬出租賃房屋。
三、租金
本合同約定租金: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小寫: )。租金每 個月支付一次,每次提前 支付。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支付首次租金及抵押金合計人民幣 (小寫: )。租賃期滿后,如乙方無違約,無欠費,甲方應返還抵押金。該抵押金不計息。
四、承租房屋用途: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有依本合同約定收取承租房屋租金、抵押金及相關費用的權利。
5.2 承租期間,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有權終止該租賃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賃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5.3 房屋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第八項約定的違約事由出現導致合同解除后,乙方應于3日內交還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逾期未交還,甲方有權強行收回。
5.4 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臵。
5.5 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承租房屋。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乙方有在無違約的情況下,在合同約定權限內,獨立使用該租賃房屋中所(約定)承租部分的權力。
6.2 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6.3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租金及承租房屋水、電、氣、采暖費等費用。
6.4 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將現有經營項目出兌,但新的承租人必須與甲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6.5 乙方不得利用該承租房屋從事約定以外的經營或進行違反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的活動,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6.6 乙方有義務安全使用水、電、煤氣、暖氣等設備、設施,如因乙方不安全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給鄰居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6.7 乙方需要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不得破壞房屋的現有結構,事先將裝修方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在租賃期滿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后,附屬的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將裝修進行毀損。
七、丙方的義務:
7.1丙方自愿作為承租人(乙方)之擔保人簽署本合同,對該合同的全部內容完全明確、清楚,對該合同的全部內容理解完全一致,自愿以個人所有的全部財產,以無限連帶責任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如乙方出現本合同中之任一違約情況時,丙方對乙方造成的違約后果完全承擔保證責任,其地位等同于乙方,對此丙方無任何疑異。
7.2丙方在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內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本合同中約定的承租期限屆滿,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的,甲方追究乙方無果的情況下,甲方有追究丙方民事及刑事責任的權利。
7.3丙方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間為本合同中約定的房屋承租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八、違約責任
8.1 甲乙丙三方如違反合同約定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無過錯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8.2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出現下列違約事由時,甲方有權終止該租賃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賃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擔責任,賠償損失,且有權要求丙方承擔保證責任。
8.2.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所租房間全部或部分轉租、出兌或變相由第三方使用的。
8.2.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8.2.3 乙方在承租房屋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險品的
8.2.4 乙方拖欠租金及水費、電費、衛生費、采暖費等相關費用的。
8.2.5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單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結構的。
8.2.6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8.2.7 堆放雜物或放臵其他物品在公用通道或不屬于自己承租范圍內,影響他人通行或使用的。
8.3 違約金
8.3.1 乙方未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租金,每延遲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按月租金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支付租金超過約定期限一個月,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房屋。房屋及配套設施非自然折舊因素所致的毀損滅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亦適用以上約定。
8.3.2 在租賃期內,乙方出現違約事由時或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亦適用以上約定。
8.4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乙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同時向甲方追回預交租金,預交租金金額自解除租賃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期滿之日止計算,并要求甲方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九、房屋出現需修繕事由,甲方接到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內未修復或未完全修復,乙方可自行修復或完善,所需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丙三方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可做出修改或補充規定,修改或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共同簽字、蓋章(按手印)時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誠信保證 擔保合同篇四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循環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于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占有人對于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于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并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限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并無代為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二)未經乙方允準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簽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5項規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乙方占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行之。
十一、甲方應覓具經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并愿以本合同為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對于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于甲方業務財務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并無監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愿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期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簽字):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
誠信保證 擔保合同篇五
1、并不一定是借款人自己,具備擔保能力的人都可以成為反擔保人:
反擔保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要求債務人提供的擔保。在債務清償期屆滿,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由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第三人即成為債務人的債權人,第三人對其代債務人清償的債務,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當第三人行使追償權時,有可能因債務人無力償還而使追償權落空,為了保證追償權的實現,第三人在為債務人作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為其提供擔保,這種債務人反過來又為擔保人提供的擔保叫反擔保。比如,甲為債務人乙向債權人丙提供了擔保,同時可以要求乙向甲提供反擔保。在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作擔保的情況下,反擔保是保證擔保人利益不受損害的有效方式,反擔保也是擔保活動中普遍使用的方法。
2、反擔保人所抵押的財產必須是跟他本人有著切人利益的資產。但是像你問的,如果購買的土地已經申請貸款了,那是不可以申請再抵押的。最好的辦法是,反擔保人提供的抵押財產經過公證處公證,這樣將來你在追償的時候才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償成功。所以這塊地就算是在私下里寫明為抵押財產,但是并沒有法律效力。所以建議最好詢問相關律師和公證處,做一個全面協議。
合同編號:[ ]反保字第 號
甲方(抵押權人): 新野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
乙方(借款人):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該抵押物賬面價值為 元,評估值為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元。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間,該抵押房地產的產權證書等相關資料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后二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5.1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單證由甲方代為保管。
5.2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5.3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4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移、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
5.5抵押期間,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5.6乙方保證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
5.7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8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6.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四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之日起五日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丙方日期。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
年 月 日
附件: 年 月 日,抵押物清單。
誠信保證 擔保合同篇六
保證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為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
1.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合同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責任范圍超過法定的保證責任范圍的,對保證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但超過法定保證責任范圍的部分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保證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證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 保證擔保方式
(1) 一般保證;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對主合同中的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沒有按主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為連帶共同保證。
5.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第三條 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并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或者物的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后怠于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落實為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并須征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 債權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主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人債權落空,或者債務人有違約情形等。
3.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為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并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條 保證人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的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保證人未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有權直接用保證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2.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保證人在此向債權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4.保證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保證書都不會
(1)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保證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4)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5)保證人在本保證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第八條 保證人免責范圍
1.保證合同約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保證責任免除的;
2.保證期間,債務人雖然得到債權人許可,將其債務移轉第三人,但未經保證人同意;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保證人同意(除非當事人有相反的約定外);4.在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5.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責。
第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保證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主合同,主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保證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本保證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保證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誠信保證 擔保合同篇七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從乙方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借出約定款項,丙方根據甲方的擔保申請,愿意為甲方借款提供但保。現甲、乙、丙三方遵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及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月。
第二條保證責任
一、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保證范圍:乙方借出的本金。
第三條甲、乙、丙三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應按照約定向乙方償還借款本金和支付利息。
二、乙方按照約定期限與金額向甲方提供借款。乙方應保證向甲方借出的款項來源合法,否則,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三、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保證責任。
四、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借款到期后乙方須以書面形式要求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履行保證責任,丙方應自收到乙方書面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代為履行還款責任。
第四條未經三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得轉讓。
第五條丙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代甲方向乙方償還債務后,有權立即向甲方行使追償權,乙方應積極配合丙方行使上述權利。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的約定按期償付本息導致丙方代為清償的,丙方有權自代償之日就代償金額按日向甲方收取資金使用費。
二、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3、4款的約定代清償的,乙方除要求丙方履行保證責任外,有權自清償期滿之日起就未代償金額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丙方收取資金使用費用。
第七條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三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委托有關機構調解,如協商、調解不成,可向鶴壁市浚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有關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同意,并由三方訂立書面補充或修改協議。該補充或修改協議生效后,與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之處,則以該補充或修改協議為準。
第九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印刷體和手寫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誠信保證 擔保合同篇八
總承包商付款(供貨)委托保證合同(試行)
編號:(工字)第號
委托保證人(總承包商,以下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鑒于甲方與(以下簡稱供貨商)于年月日簽訂編號為《買賣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為甲方向供貨商提供付款保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1本合同所稱總承包商付款保證是指,乙方向供貨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時,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代為支付的行為。
1.2本合同所稱貨款是指。
2.1乙方保證的范圍是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供貨商支付的貨款。
2.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甲方應支付貨款的%,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元(大寫:)。
3.1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履行付款義務期限屆滿之日后日。
3.3如甲方與供貨商協議變更主合同的付款時間,經乙方書面同意后,保證期間按變更后的時間做相應調整。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供貨商支付貨款時,由乙方向供貨商支付。
5.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 。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后,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并按上述代償款項的%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日內,向供貨商出具《總承包商付款(供貨)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范圍、注 冊資金、注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供貨商修改、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主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8.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并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
9.1向法院起訴;
9.2向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