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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叉車管理規定篇一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細則,以確保叉車運行安全。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工及相關人員。
3.1叉車工負責叉車使用和日常檢查。
3.2叉車工負責叉車潤滑油添加和一般故障排除。
3.3生產調度部負責叉車的使用管理,每次使用叉車時需到生產調度處登記并拿取鑰匙,使用后將鑰匙交回。
3.4行政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外協維修以及監督管理。
3.5叉車工必須經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3.6 未經公司的安排,叉車工不準擅自教他人駕駛叉車。
3.7叉車工不準酒后駕車。
3.8叉車工駕車要穿著整齊,不得赤膊、穿拖鞋開車作業。
3.9叉車工不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如駕車去食堂吃飯、出去買東西、干私活、非規定工作范圍內未經部門負責人認可的幫忙等。
3.10駕駛叉車在車間內行駛時時速需控制在5公里/小時以內。
3.11 叉車工如出現違規操作,視情節嚴重情況處以50~500元不等罰款;叉車工因工作失誤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需照價賠償。
3.12 叉車工需按規定要求使用叉車,具體參見《叉車駕駛操作規程》
執行日期:20xx年3月1日開始執行
連云港德洋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叉車管理規定篇二
一、目的:
1.1. 加強叉車的規范化管理,提高叉車的完好率和使用效率。
1.2. 確保叉車的安全運行,避免公司財產和人員受到損失和傷害。
二、范圍:
公司所有叉車和涉及的管理、駕駛和使用部門和人員。
二、職責:
3.1.設備管理部:
3.1.負責叉車的申購、報廢、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等工作。
3.2,負責設備臺賬中叉車的登記、管理卡、維修記錄的登記。
3.3. 負責叉車年檢、大修的對外聯絡。
3.2.叉車維保、管理人員(公司指派的叉車維保管理人員):
3.1.1.負責叉車的日常點檢、維護和保養。
3.1.2. 負責叉車用配件、燃油的控制和申購。
3.1.3.負責叉車年檢、大修的聯系和協調。
3.1.4. 負責叉車各車間、部門使用外的日常協調和調度。
3.1.5. 負責叉車駕駛員作業過程的安全作業的指導和監督。
3.2.叉車使用部門(車間、倉庫等):
3.2.1.負責所屬叉車工的工作分配和考勤。
3.2.2.負責所屬叉車工的薪資核算。
3.3.叉車工:
3.3.1.服從專屬使用部門的工作安排。
3.3.2.在使用專屬使用部門使用外,服從叉車管理人員的統一調度。
3.3.3.嚴格按本規定的要求進行作業和日常保養。
3.4.監察部:
3.4.1.按本規定的要求,對叉車管理和作業過程中的違規、違紀現象進行檢查和處理。
四、具體的管理、作業規定:
4.1.叉車管理:
4.1.1.在用、新增及改裝的叉車由設備管理部到所在地區勞動行政部門辦理登記,建立叉車檔案,經勞動行政部門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核發牌照后方可使用。
4.1.2. 叉車定期檢驗周期為一年,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車車的定期檢驗。定期檢驗不合格或者政府部門頒發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
4.1.3. 設備辦理不應建立健全每輛叉車的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內容包括:
1)、出廠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
2)、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
3)、安全技術檢驗報告;
4)、車輛事故記錄。
4.2 駕駛人員管理:
4.2.1所有駕駛叉車人員必須市、區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組織考核、發證,獲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4.2.2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者取消操作資格。
4.2.3無證、無效及過期證件的人員,不得從事叉車操作。
4.2.4非工作期間叉車司機不準操作叉車玩戲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2.5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和閑談。
4.2.6.叉車駕駛員須服從使用部門的安排,使用部門使用間歇期間,經叉車維保管理人員與各使用部門協調后的統一調度。
4.3 叉車鑰匙管理:
4.3.1叉車鑰匙由使用部門指派專人保管,并做好上下班的交接,由當班負責人收發。
4.3.2操作人員離開車輛,必須拔下鑰匙,做到“人離鑰匙離”。
4.3.3 使用結束后,鑰匙需及時交還到當班負責人處。
4.4 使用前點檢:
4.4.1.叉車駕駛員在駕車前須做好叉車的自我點檢。
4.4.2.按照《叉車點檢表》(如附件1)對叉車各個部位和系統進行仔細檢查
4.4.3.點檢完成,對叉車車況進行判別,車況良好投入運行,發現異常即停止運行并及時報告叉車維保和管理人員,及時進行維修和維護。由叉車維保、管理人員判別,達到良好狀態,方可投入運行。
4.5. 行駛過程安全注意事項:
4.5.1.叉車起步時要由慢而快,應先對制動器和轉向功能進行驗證,要看清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方可起步。
4.5.2.前后換向時,應使叉車完全停止后方可進行。
4.5.3.轉彎時必須慢速行駛,倒車是須注意車后的人和物品。
4.5.4.叉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km/hr。
4.5.5.叉車不得載人行駛,除司機室外,其它部位嚴禁乘人。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
4.5.6.叉車行駛過程中須時刻注意行駛路徑上的物品,防止物品損壞。
4.5.7廠內叉車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毫米,門架須后傾。不得作劇烈的剎車和急轉彎。
4.6. 叉運貨品和裝卸過程的安全原則及注意事項:
4.6.1.在未發動前必須注意車輛周圍環境等各方面因素,確保運載的安全。
4.6.2.在叉起物品是須注意周圍其他物品的位置,防止貨叉叉壞和傾覆其他貨品。
4.6.3.貨叉在規定的負載中心,最大負載不超過額定起重量。如貨物重心改變,其起重能力應按車上起重量規定執行。
4.6.4根據貨物大小調整叉間距離,注意貨品的平衡,使貨物重量均勻地分配兩叉之間。
4.6.4貨叉插入貨堆時貨叉架應前傾,貨物裝入貨叉后貨叉架應后傾,使貨物緊靠叉壁,然后才可行駛。
4.6.5升降貨叉時,一般應在垂直位置下進行。
4.6.6在進行裝卸時必須使用手制動,使叉車穩定。并絕對禁止叉架下有人。
4.6.7車輛不得超載使用,鏟工件時,鏟件升起高度不得超過全車高度的2/3 。
4.6.8貨叉架前后傾至極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必須迅速地操縱手柄置于中間靜止位置。在操縱一個手柄時,注意不得使另一個手柄移動。
4.6.9當搬動貨物時,貨物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叉車應倒車低速行駛。正常情況嚴禁倒車行駛。
4.6.10嚴禁用貨叉等屬具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禁止單叉作業或用貨叉頂物、拉物,禁止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物品,禁止用貨叉挑翻貨盤的方法卸貨。禁止高速叉取物品。
4.7.叉車的停放和應注意事項:
4.7.1.叉車在停止使用時,應按定置管理規定,在定置地點停放,隨用隨開,用后及時歸位。
4.7.2.停車后,拉緊手制動桿,換檔手柄置于“空”速檔。
4.7.3.工作完畢,貨叉應置于地面,不得懸空,將車剎穩。
4.7.4. 清洗車內外的污物,檢查各部緊固件連接有無松動或滲漏。
4.8 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置:
4.8.1.叉車在行駛和叉運、裝卸過程中損壞公司設施、物品和叉車本身,或因疏于點檢和維護造成叉車非正常故障等均屬于叉車事故。
4.8.2.叉車發生事故時,應馬上報告叉車維保管理人員。叉車維保管理人員須在一個工作日內根據事故的內容和性質報告給使用部門的主管和設備管理部門。
4.8.3. 使用部門的主管和設備管理部門,須在2個工作日內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以書面形式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經生產運營執行審批后,報監察部門備案。
4.8.4.由叉車維保管理人員、設備管理部和叉車使用部門須在規定時間內跟蹤預防措施的執行和落實。
4.9.叉車管理和安全使用的獎懲規定:
4.9.1.對違反本規定4.2“駕駛人員管理”相關條款的,第一次發現,對相關責任人處罰100元,第二次發現扣發200元,三次以上,扣發500元。
4.9.2.對違反本規定4.4,“使用前點檢” 按照《叉車檢查表》中的項目在上車前對車況進行檢查,或是存在不檢、漏檢及不及時上報檢查結果的情況。凡是由下一位檢查出的前一位未報告的問題,由前一位員工承擔責任。第一次扣罰50元。第二次扣發100元,三次以上扣發200元。
4.9.3.對違法本規定5.5“行駛過程安全注意事項”,和4.6“叉運貨品和裝卸過程的安全原則及注意事項”造成公司設施、物品和貨品損壞的,每發生一次除了按造成的損失的30%作出賠償外,第一次追加扣發150元。第二次追加扣發200元。三次以上追加扣發500元。
4.9.4.對違反第4.7,”叉車的停放和應注意事項”的,除4.7.1按《車間定置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外,對違反其他條款的,每次處罰50元。
4.9.5.對違反4.8“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置”的規定,發生安全事故上報和處置者,每次處罰200元。
五、附則:
5.1.本規定的解釋權歸生產運營中心和公司監察部。
5.2.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前實行。
公司叉車管理規定篇三
1.目的:為規范廠區內叉車使用,保證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叉車駕駛人員。
3.內容:
3.1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4.作業程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 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公司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未經公司領導同意,其 他人員不得動用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后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 縫產生。
4.2.2檢查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 用。
4.3 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鑰匙,啟動時不允許拔出車鑰匙,更不能用 其它非叉車鑰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 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3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后 倒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 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4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6 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4.3.7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困難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 行駛。
4.3.8 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關閉電源后放可離開叉車。
4.3.9 叉車出入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始入或始出。
4.3.10 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站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載人, 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1 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2 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 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 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應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4.4.3 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 鏟叉上作業。
4.4.4 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 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 索,綁緊后放可提升。
4.4.5 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 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 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 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 在通道口。
4.5 停放要求
4.5.1 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 整理清潔。嚴禁將叉車停放在五金庫外,占用安全通道;下雨天請把叉車停放到雨棚內。
4.5.2 停放后將貨叉調整至中央位置。
4.6 保養規定
4.6.1 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蚱渌收弦皶r通知行政部來處理。
4.6.2 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 行政部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檢修。
4.6.3 每周清洗叉車一次,保持車輛整潔。
4.6.4 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一個季度應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4.6.5 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
4.7 如違反作業程序的每次給與200元成長贊助。
5.保養
5.1 馬達、發電機3個月保養一次;電瓶2個月加水一次;
5.3 每到維護時間由叉車駕駛員申請維護,若未申請,造成損失由駕駛員承擔,并給與200元成長贊助。
公司叉車管理規定篇四
為保證公司通信暢通,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效益、減少失誤,制定本規定。
二、范圍
公司開票員、在外業務員(普藥、基藥)、司機、各部門主管及享受話費補貼人員。
三、具體內容
2、手機、座機應保證電量充足,保障通信暢通,若如有事請假,本人負責接聽的座機應托付給他人暫為接聽。本人上班后如有未解決事項,應在上班30分鐘內進行電話回訪。
4、若因欠費被停機,應及時繳費并于2小時內開通;
5、若有事未能接聽電話,看到未接來電應及時回訪電話,回訪時間最長不超過1小時;
7、領取話費補貼人員若因公務話費增幅較大,經主管審批、總經理批準,可增
補話費補貼。
四、相關制度
1、手機應保持暢通狀態,如若打電話提示關機的,給與當事 50 元罰款。若2小時內還未開機的,給與當事人 100 元罰款。
2、公司座機若在工作時間打電話提示關機的,給與當事人 50 元罰款,若2小時內還未開機的,給與當事人 100 元罰款。
3、若有事請假,本人未將負責的座機交付給他人的,給與當事人 30 罰款,上班后未在30分鐘內及時進行回訪電話的,給與當事人 50 的罰款。
4、手機丟失、損壞或sim卡出現故障,未在24小時內告知其它聯系方式的,給與當事人50元罰款。
5、撥打手機、座機提示無人接聽的,上班期間15分鐘內、晚下班或休息的并在1小時內未回電話的,給與當事人50 元罰款,中午若需休息的需將電話交給值班人員處理,一經發現未交接給值班人員給予50 元罰款。
6、若撥打手機提示欠費停機的,并在2小時內還未繳費的,給予當事人50元罰款。
五、對重點崗位人員,包括公司開票員、業務員等,公司領導有權不定時抽查手機、座機來電及未接信息。
公司叉車管理規定篇五
第一條為加強公營車輛技術管理,降低消耗,提高效益,根據行業管理部門有關精神,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二條公營車輛機務工作歸口機務處管理。
第三條公司辦理完畢車輛入戶、營運手續后,調撥到各相關車隊組織運營。
第四條機務處及各相關車隊應建立完善的車輛技術檔案和各項原始記錄,貫穿于車輛從購置到報廢的全過程。
第五條公司內部調動車輛,車輛調出單位必須保證其技術狀況良好,不得拆卸、更換車輛任何部件和附屬裝備,并將車輛相關牌證、隨車工具以及技術檔案隨車移交。
第六條各車隊應監督、督促駕駛員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車輛完好率應保持在95。
第七條依據有關技術規定,制定合理的車輛一、二級維護計劃,并嚴格組織實施。正常情況下,一級維護停庫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二級維護停庫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一、二級維護不得占用工作車日。
第八條車輛發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報告,由車隊機務員負責向維修廠報修。維修廠應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修理,不得有因車輛故障未及時排除而造成車輛停班、誤班的現象發生。
第九條車輛途中發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向車隊報告。車隊應及時組織旅客接駁,救援故障車輛。高速公路上發生此類情況,駕駛員應主動配合交警部門妥善處理,不得擅自離開。
第十條車輛發生機損事故,車隊應組織技術人員分析原因,評估損失,明確責任。屬駕駛員操作原因引發的機損事故,由駕駛員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屬維修廠責任的,由維修廠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屬其他原因的,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處理。
第十一條駕駛員交接車輛,必須由車隊有關人員負責辦理交接手續,并做好車輛交接時實時技術狀況、油料消耗等記錄。
第三章車輛的定額管理
第十二條燃油管理
1、燃油消耗實行定額管理,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額自負。具體定額指標經跟車寫實后另行確定。
2、車輛必須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憑票報銷。駕駛員按規定燃油標號加油,車隊應做好燃油考核記錄。
3、車輛進廠維修,不得使用燃料油清洗零部件。
4、車輛因肇事而導致的人力無法控制的燃油損耗,各車隊應根據實事求是的原則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輪胎管理
1、各車隊應對輪胎實行“二賬”、“五登記”的管理制度?!岸~”即必須建立輪胎總賬,個車臺賬;“五登記”即入庫、發放、翻修、異動、報廢登記。
2、領用的新胎和在用胎應在胎體側面適當位置烙上由各車隊第一個(或頭兩個)拼音聲母、年份和輪胎編號組成的字樣。
3、駕駛員應按相關技術要求合理使用輪胎,適時進行翻邊換位,最大限度地延長輪胎使用壽命。
4、輪胎定額里程,主要根據廠方的相關技術數據和車輛運行的道路狀況確定,并在實踐中不斷修訂、完善。具體定額標準另行確定。
5、丟胎、爆胎、碾胎及輪胎早期磨損的處理
a、輪胎丟失:駕駛員應按輪胎欠駛里程折算價格的100賠償。達到定額標準的,每條輪胎按20元計賠,輪輞按原價計賠。
b、爆胎:按欠駛里程的50計賠(屬廠方質量問題已追償的除外)。
c、碾胎:前胎碾壞、后輪并裝胎同時碾壞,按欠駛里程的80計賠;后輪單胎碾壞,按欠駛里程的50計賠。
d、因輪胎早期磨損而達不到定額里程提前報廢的,駕駛員應按欠駛里程折算價格的50賠償。
第十四條配件管理
1、配件消耗定額標準,應依據車輛類型等級、車齡和道路狀況確定。
2、各車隊要建立汽車配件領用審批制度,維修廠(車間)材料室要建立個車配件領用臺賬,憑單位批準文書發貨。
3、建立配件配送物流機制,實行零庫存管理。所使用的配件必須保證質量,必須附有產地、合格證等能證明配件品質的相關憑證,做到不是正規廠家的產品不進,無合格證的產品不用。
4、配件消耗實行年度考核制,以定額為基數,實行節獎超罰,獎罰額度另行確定。
第四章責任追究
第十四條違反本規定第五條款,對責任人處以20xx元罰款。
第十五條違反本規定第八條款,對責任人處以200元罰款。
第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第九條款,扣罰責任人信譽質量保證金200元罰款。
第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十條款,屬駕駛員責任的,駕駛員按損失金額的50賠償;屬維修廠責任的,維修廠按損失金額的100賠償。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款,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負全部責任。
第十九條上述罰款均上交公司。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的解釋權屬公司。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公司叉車管理規定篇六
為了規范車間叉車的使用,特制定《關于叉車使用管理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一、 責任人
叉車責任人為車間叉車司機,隸屬于車間進行管理
二、 責 任
1、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規定。
2、 服從車間管理,保質保量地完成班長及調度安排的日常各項工
作任務。
3、 維護車輛的清潔和完整,經常對其安全附件和性能檢查,并按
規定進維修和保養。
4、 嚴禁酒后駕車。
三、 使用管理
2、 車輛在作業過程中嚴禁急停、急剎車、急轉彎,限速行駛;
4、 行駛過程中調節好叉車臂高度,避免劃傷地面。
四、 處 罰
1、 司機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如叉壞物資將按公司材料原價賠償損失。
2、 在作業過程中,不服從車間指揮,經核實第一次罰款50元并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3、 在車間內超速行駛,第一次處罰50元并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4、 司機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撞壞附屬物及公共財產,視其情節罰款或按財產原價賠償。
7、 工作期間飲酒或酒后上崗,處罰100元/次;
8、 叉車司機嚴禁在作業過程中嚴禁載人,如違規處罰50元/次;
公司叉車管理規定篇七
這些年物價上漲,費用上漲,公司利潤卻未漲多少。每個員工都希望工資大幅增加,但估計90%以上小公司無法做到這點。有時我這當老板的恨不得將公司門一關,自己拿著資金炒股或炒房,圖個清凈。雖說近幾年由于給每個員工上5險1金,人均費用每月增加幾百元,但員工并不領情,員工只算每月到手多少錢,至于公司的支出與己無關。
既然無法讓所有人都滿意,我就只滿足公司20%的骨干。
首先發展骨干員工入股:我將公司股份買一送一,半價銷售給骨干員工,五年內退股只退還本金,五年以上退股我三倍贖回。每年拿出利潤的60%分紅。反正有錢大家賺,但股東一旦做了對不起公司的事,加倍懲罰,由股金中扣除。這招還真好使,在近5年里沒有一個股東離職,而且公司重點崗位都有股東,省了我不少精力。
為什么不白送骨干員工股份?其實我并不是在乎錢,主要是白給的東西別人不珍惜,而且入股的錢又可作為押金,以防股東做出格的事,再說員工入股的錢不出5年即可通過分紅收回,不投入哪來的產出啊.
2.關于授權
記得公司剛有十幾個人的時候,全公司我最忙,經常同時接兩三個銷售電話,還得安排送貨,結賬,進貨,每天來得最早,走得最晚。一次我弟弟到公司,看了半天,發表感慨說:“哥我怎么覺得你在養活公司所有人哪?”我當時還挺自豪。結果公司四五年也發展不大,一直十幾個人,而且公司員工感覺備受壓抑,無發展空間。后來終于明白該放權就得放權,哪怕員工只能做到你的70%。有時候真著急啊,明明能談下的客戶銷售人員就是差那么一點談不下來,恨不得立刻自己沖上去,該忍還得忍,要不手下員工如何進步。
小公司發展過程中15人是個坎,50人是個坎,200人又是個坎,管理方法不改進,一般無法進一步發展。老板事事親力親為的公司,很難過15人。一個人能力強,可直接管理七八個人,能力一般,則只能直接領導四五個人。各個國家效率最高的部門就是軍隊,看看軍隊的組織結構:一個班十一二個人,除班長外還有一個副班長,三個班一個排,三個排一個連,以此類推。團長管一千多人,可能只認識其中百十來人。團長看見某個士兵有問題,絕對不會罵士兵,他只會罵士兵所在營的營長,營長則再罵連長,一級管理一級,最后班長把該士兵剝皮了事。所以軍隊盡管有千軍萬馬,依然能做到令行禁止。
現在客戶找我買東西,我經常說:“哎呀真對不起,價格我不知道,我給您介紹個銷售人員,我讓他跟您聯系吧?!?/p>
3.有的錢不能省
下次一定換個懂的來。”下個月我又瞎做了張報表去稅務局報稅。專管員顯然對我又印象:“怎么又你來了?”我只好順嘴胡編:“會計懷孕來不了,只好我來?!?。“!” 。第二天我就找了個會計公司,一月300元錢,以后再不自己跑稅務局了。一直到公司十幾個人,我仍然讓會計公司做賬,公司只有一個出納,沒有專職會計和庫管。隨后幾年業務開展的不錯,沒少掙錢,可年底公司帳上資金卻沒增多少。后來我發現公司只要一過十個人,老板一人根本看不過來,整個公司就像個篩子一樣,到處都是洞,能剩下錢才怪。指望公司員工都是焦裕祿和雷鋒,門都沒有,哪怕提成給員工70%,他還會惦記剩下的30%,傻瓜才不貪污。只有制度健全,讓心數不正的人無懈可擊,才能管好公司。感謝我現在的會計,工作極為負責。下輩子再辦公司,公司只要有4個人,一定是一個老板,一個會計,一個出納,一個庫管,打死再不省那點錢了。
4.隔行不掙錢
這句話放在90%的公司身上是對的,當然,如果您覺得自己是那剩下的10%,也不妨一試。
一般公司只要能堅持個三五年,掙了點錢,老板就開始琢磨再干點什么。大部分人總覺得自己的行業不如別人的行業掙錢,很不幸,我就是其中一個(我覺得自己的經歷整個可編個小企業錯誤大全)。上世紀末,腦袋一熱,開了個飯館,從此厄運開始了。當初本人覺得自己銷售方面頗有天賦,開飯館肯定沒問題。誰知這該死的飯館光有銷售根本不行,做的不好吃別人最多只來一次。本人不好吃喝,也沒耐心和大廚琢磨新菜。而且開飯館不光進貨結賬,衛生防疫,工商公安樣樣要跟上,起早貪黑累的要死,跟開公司不一個路數,本人實在沒耐心,找了個公司部門經理去負責,管得一塌糊涂,半年賠了幾十萬,關門了事?,F在誰再跟我提開飯館我跟誰急,去飯館吃飯行,別的一概免談。
如各位有興趣要開飯館,一定先想明白以下幾點:
a: 你是否能起早貪黑吃得了苦
b: 如是接別人轉讓的飯館搞明白上家為何轉讓(不可只聽一面之辭,一定在該飯館蹲兩天)
c: 飯館租金,人員開銷等費用核到每天每張桌子是多少錢,飯館定位,面向什么層次客戶,一天能翻幾次臺,平均每桌消費多少,毛利率多少,是否能賺回來(一定要掰著手指頭算好,不行連腳趾頭一塊上,否則賠死你)。
d: 附近的工商,衛生,公安,地痞流氓你是否搞得定。
e: 停車問題。
f: 找大廚。找著后如何管理,是后廚承包還是流水提成?
g: 你老婆是否愿意做采購或找個向你老婆一樣對你忠心的人做采購。
h: 飯館服務員可得管吃管住,而且工資近期增長很快,預算要留出富裕。計算不好你就只能剝削你自己外加你爸你媽你老婆。
5.關于招聘
這些年沒少招聘,幾年前最多時我一下午面試五六十人。剛開始沒有經驗,每回招人都找最好的,工資一千多的售后服務崗位經常招名牌大學本科生,英語過四級。后來發現,招來人根本留不住。本來簡單工作的崗位中專生完全能夠勝任,找個本科生雙方都不合適,只是在寫公司簡介時方便吹牛。另外面試時應聘人員說的話不可全信,有時對方剛失去工作后比較失落,為得到新工作,他們什么都敢承諾。某次公司招聘商務,崗位工資定為兩千左右,一個女孩投簡歷面試,本科學歷,3年工作經驗,上份工作工資在兩千五,我問她這次工資比上份工作工資低,能否接受。她毫不猶豫表示沒問題。由于她比較適合商務職位,我就錄用了她。半個月后,前任商務和她交接完離職后第二天她也離職,理由居然是工資低,搞得公司非常被動。再次招聘我招了個原工資一千五百元的女孩,現在還在該崗位,不但干得好,而且對工資也很滿意。大部分人對待新工作職位及待遇都是只能上不能下,能上能下的人太少了,鄧小平應該算一個。
招人的經驗是:寧可漏過一千,不可錯招一個(源于歷史上某個著名人物語錄)。據我的經驗,公司招聘如低一檔用人,高一檔發工資效果比較好(也就是招三流的人才,干二流的工作,發一流的工資。當然,以上一流三流都是相對的)。招聘時應不嫌麻煩,仔細核對應聘人員身份。去年我公司連續發生兩起新員工攜款潛逃事件,打電話找人時對方有恃無恐:反正我應聘時的身份證學歷證家庭住址都是假的,幾千塊錢警察都不管。別說警察還真不管?,F在招聘,本地人公司都一一核實,外地人一律要有本地人擔保,弄虛作假者一概不要。從此再無類似情況發生。
對于下崗職工我個人有一定偏見。大部分下崗職工,特別是歲數稍大的國營單位下崗職工基本上牢騷滿腹,覺得社會對他不公,而且把不滿情緒及原單位的種種不良習氣都帶到新公司,覺得公司給他什么福利都是應該的,別人都欠他的,很難融入新公司,踏實肯干的占少一部分。大概私營企業不適合下崗職工吧。此外親戚朋友能少用就少用吧,這個話題以后我還將涉及。
6.老板盡量唱紅臉
剛干公司時,找不著當老板的感覺,平素又最煩管人,所以員工有什么問題我很少說。結果公司員工自由散漫,誰也不服誰,工作無法開展。后來覺得再這樣下去實在不行,于是開始板起臉管人,這下新的問題又出來了,公司里幾乎所有的矛盾都集中到我和公司員工之間,經常有員工當面與我理論是非曲直,這老板當的真郁悶,而我又實在不想當一個聲色俱厲的管理者。后來與日本企業接觸多了,發現不少奧秘。日本公司總經理很少罵公司普通員工,對公司底層員工可和藹了,但他經常當著員工的面訓斥公司中層干部,而普通員工犯錯誤則由該員工的直接領導負責處理,當然月底發工資時總經理心里可不含糊,這樣公司不僅管理得井井有條,而且員工心里也比較平衡。
他山之石可以工玉,說干就干,咱公司不大,好歹也有幾個主管。于是開會明確職責,誰的手下出問題誰自己處理,別什么問題都往我這推。平常我一般只表揚好人好事,鼓勵為主,而主管自身犯錯時我也很少當眾批評,通常是私下交流。時間不長,公司管理順暢了,我在公司里的形象也大為改觀,員工更尊敬我了。
有時覺得,老板對于公司有點像古代皇帝對于國家。如果皇帝很賢明而大臣很昏庸,老百姓通常覺得國家還是有希望的,大不了清君側,換個大臣了事。而如果皇帝很昏庸,則老百姓通常覺得這個國家沒希望了,開始琢磨造反改朝換代。咱當老板總不能讓公司員工揭竿而起或用腳表態一走了之吧,既然主管和部門經理享受著公司崗位津貼當然應該為老板分憂,該唱黑臉作惡人時就應當仁不讓,而老板一般應保持一個超然的態度,置身于事件之外,旁觀者清嗎。不過部門經理需要支持時,只要不是原則性錯誤,我通常態度鮮明予以支持。
公司叉車管理規定篇八
為維護公司形象,確保公司人員、車輛、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人員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進出公司。
(二)員工上班應提前10-15分鐘進入工作區,進行衛生清整并簽到;下班應提前將工作區整理入檔,關閉用電電源或開關,于下班時間后1-10分鐘簽到并離開工作區。
(三)中午
下班時間,離家較遠的員工可在工作區休息;下午下班后,無特殊原因或非工作加班,嚴禁在工作區逗留、閑談或利用公司電腦上網、聊天、玩游戲,否則依公司《獎懲制度》處理。
(四)財務室、營業廳、總經理辦公室等重要庫室,應加強防范,倉庫應實行雙鎖連管,非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得一人在上述場所逗留。
(五)商場、營業廳人員進出公司,按《員工紀律與行為規范》規定著裝,上班應佩掛胸章標志,站姿要規范,不得在工作場所攀談、嬉笑與打鬧。
(六)外來客人進出公司要進行登記,原則上不得在工作區會私客,特殊情況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就近處理,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一)員工個人交通工具,應按劃分區域停放、落鎖。
(二)機動車輛進出公司,應嚴格檢查,并將車號、隨車人數、裝運物品等情況進行祥細登記。
(一)出入公司物品,憑“物品出入證”,由主管部門或倉庫保管員填具出入物品“品名、規格、數量和簽發人”清單及隨貨同行單,方可放行。
(二)非正常物品出入公司,須由部門經理簽單并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