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約定勞動關系的書面協議,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維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最新北京洋房買賣合同(九篇)篇一
第94條居住安全
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第95條商品房標識
社區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建設標準
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范,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范,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違約確定
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違約責任
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________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 價格付款
第99條公平價格: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第100條分期付款
(2)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主體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條工期證明
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銀行貸款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買受人原因
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條交付含義
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交付時間
商品房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06條交付程序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入住費用
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強行入住
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后,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交付驗收
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延遲交付
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 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交付效力
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文件內容
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初步驗收
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保修內容
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責任承擔
如果入住后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保修期間]
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故障排除
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部分 權屬證明
第118條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志: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志。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后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后,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產權證后,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退房,如果買受人同意延長,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后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借出賣人提供的文件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稅款費用。
第119條所有權證的辦理
(1)出賣人有義務為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證書,在買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買受人支付辦理產權證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買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內出賣人將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包括出賣人的全部資料)交付給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機構,并且出賣人承諾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如買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買受人自己辦理所有權證的,則自入住后60天內,最遲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賣人將全部相關手續交付北京市________區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備案,并將備案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憑此備案可以獨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如果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認為出賣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盡管買受人可能無法就此取得證據,但仍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只有通過取得權屬機構出具的證明出賣人手續完備的證明后才能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賣人應當根據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買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如果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6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0條轉移效力
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后,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第121條土地使用權
考慮到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使用權制度,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保證上面載有買受人的姓名與權利,此項證明應當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部分 前期物業管理
第122條物管公司
(2)如果出賣人希望買受人選擇物業公司,則應當將物業管理公司的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正確選擇,在買受人眾多的情況下,可以在某個約定的時間內,根據多數人的選擇進行決定。
第123條服務期限
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不超過1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限屆滿后,由小區或者本樓業主管理委員會另行決定。
第124條物管費用
物業公司的收費范圍與標準不得超過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其中保潔費: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費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費:________元/每噸;電費:________元/每度;燃氣費: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費用:________元。
第125條管理責任
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如果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出賣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
第126條社區安靜
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持續噪聲不高于60分貝,每小時持續時間不超過5分鐘,每月僅能有1天可產生噪聲,以保證買受人生活舒適不受影響。
第127條服務時間
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128條新公司選擇
當買受人成立業主委員會后,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此等選擇過程不應當受到出賣人及其所選擇的初期物業公司的阻撓。
第129條交接責任
出賣人應當保證初期物業公司將如下物品交付給新物業公司:
(2)大修基金:屬于買受人所有的用于維護房屋的大修基金;
(3)保險單據:原始物業公司向保險公司支付的各項財產、人身保險單據。
(4)預收費用:初期物業公司已經收取的但沒有使用的各項物業管理費用。
(6)保修單據:與初期物業公司購買的設備相關的全部保修單據,以使業主選擇物業公司能夠有效地對上述設備進行維護。
第130條交接驗收
(2)故障記錄:初期物業公司應當對設備或者其他部分存有的各項故障進行提示,沒有提示的,則在業主選擇物業公司進入后,三個月內發現的故障,均視為初期物業公司有維護義務,不能及時維護的,則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第131條交接責任
新物業公司及買受人組織有權對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的物品進行追償,因為出賣人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不僅需要交付外,還應當承擔沒有及時交付給設備維護造成的損失,并承擔將設備復原所支付的費用。
第132條證明責任
第17部分 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133條姓名知情
為方便買受人組織小區委員會或其他業主維權組織,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買受人,以利于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但考慮到不影響其他業主的權利,他們書面拒絕的除外。
第134條知情權利
出賣人提供的各項證據和資料,如有相反證據足以說明與事實不符,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5條組織權利
買受人有權組織業主管理委員會,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為組織業主委員會提供有利證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時在相關管理機構處獲得批評或登記。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6條通知權利
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發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質量或者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出賣人對于買受人在業主管理委員會籌建或運行中的言行,不應向買受人提出任何侵權責任要求。
第137條財物交付
出賣人應當將相關財產,在業主管理委員會成立后3日內開始辦理交接手續,每天工作時間不低于8小時,并且在30日將全部財產交付完畢,對于其中有損壞的財產應當修復或者以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8部分 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38條身份權利
買受人作為商品房的消費者,其知情權利及其他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買受人有權就組織業主維權機構在所居住區內或者新聞媒介發布維權信息,出賣人及聘請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不應阻礙買受人行使上述權利。
第139條知情內容
買受人有權獲知與房屋相關的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等信息,有權取得與本商品房相關的設計文件、與本商品房所有權相關的法律文件復印件,并有權獲得與房屋相關的訴訟信息。
第140條施工進度
出賣人將根據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41條工程監督
鑒于建筑工程完工后,房屋質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發現,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當出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由 完成建筑工程時,或者承建人沒有按照政府的強制性規定進行施工時,或者監理人不能履行質量監督義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后交房日期;買受人暫時不退房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42條參與爭議
如出賣人可能與房屋相關的權利與其他第三方進入訴訟或者仲裁,例如設計施工監理擔保抵押等爭議,應當及時就法律文件、開庭等事項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對于此事情對未來權利的影響做出正確的判斷,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
第143條房屋驗收
買受人有權就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境質量、環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進行單項或者綜合驗收。
第144條驗收方式
買受人有權查閱相關文件原件,并有權復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鑒定;買受人進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安排人員協助鑒定,如出賣人或現場管理人員拒絕買受人進行鑒定,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145條驗收文件
出賣人應在商品房項目竣工后90天內,提交市建筑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6條欺詐責任
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文件復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第147條撤銷權
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及房屋質量瑕疵顯示的長期性,及買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過程中,可能將遭受來自各方的脅迫,因此雙方均認為構成買受人行使撤銷權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簽字或房屋所有權證取得3年后出現,買受人有權在取得相關機構提供的評估、評價或監測報告后1年內(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就合同條款依法行使撤銷請求權,買受人承諾不以時效作為責任免除的理由。
第148條消費者組織
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后,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者管理進行監督,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各項權利,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此項權利。
第149條權利行使
買受人有權查看原件,并有權保留復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部分 抵押擔保
第150條抵押登記
鑒于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后即將支付大部分款項,而房屋在短期內尚不能交付,此等情況可能使買受人在未來面臨巨大風險;為此出賣人承諾將與買受人所購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及在建工程抵押給買受人,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到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手續,并且應當在30天內將此程序辦理完畢,以使買受人在出賣人面臨破產風險時能夠優先得到受償,從而減小買受人可能產生的損失;如不能按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1條定金情況
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出賣人支付定金________元,如出賣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買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如無法同時取得定金與違約金,則買受人有權從中選擇。
第152條土地抵押
出賣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3條抵押知情
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出賣人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賣人在買受人發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為出賣人違約。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4條禁止抵押
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過任何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時保證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經過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5條權利擔保
出賣人保證在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買受人所購的房屋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留置權等)要求,不會要求買受人支付任何價款以達到取得所有權的目的。如發生此等情況,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6條無效擔保
出賣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則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由出賣人賠償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之各項損失。
第20部分 合同變更
第157條基礎變更
當出現買受人婚姻變化、買受人生理變化、買受人行為能力變化、買受人支付能力變化、買受人經營情況變化時,雙方應對合同進行變更。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8條買受人變更
如果買受人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家庭成員發生變化,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對本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當離婚時,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或者調解書,將合同的買受人變更為買受人指定的人。
第159條設計變更
考慮到本合同簽訂后,商品房尚未竣工,期間出賣人可能會對房屋的戶型(包括門窗的位置與大小尺寸)、面積、質量、社區設施等進行變動性修改,為此出賣人承諾此等修改在設計完畢后首先應當征得買受人的書面同意及簽字,未經過此等認可程序,即使變更設計經過行政管理機構的許可,仍然視為違約;此時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0條義務轉讓
未經買受人書面認可,出賣人不得隨意轉讓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未經買受人許可而轉讓的,買受人有權繼續向出賣人主張合同約定的權利。
第161條權利義務轉讓/________買受人有權將自己的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自己的家庭成員,轉讓時出賣人應當簽字認可,并與新的買受人簽訂合同,現有的合同條款無條件適用于新的買受人,如需要增加新的條款,則另行協商;買受人將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家庭成員以外的其他人的,應當符合合同法的規定。
第21部分 合同終止與解除
第162條合同終止
(2)出現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且買受人書面認可的其他情形時。
第163條解除條件
出賣人沒有按時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沒有按約定提供商品房質量或者環境質量、或出賣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時均可構成買受人解除合同退房的正當事由。
第164條解除后果
合同解除后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項款(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并且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對于延遲交付的應當支付延遲違約金,對于不能交付的還應當支付兩倍定金。
第22部分 退房條款
第165條基本原則
雙方通過協議或者判決或者仲裁退房的,應當按照本部分規定的退房程序進行;雙方在計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項費用或者金額時需要涉及比例計算的,均以總房價為依據。
第166條退房通知
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過掛號信或者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出賣人提出;有壹名證人(與買受人的身份關系不受限制)證明的,也應當認為買受人通過口頭提出過退房要求。
第167條退房程序
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內,出賣人應當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負責辦理買受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文件尚未簽訂前,出賣人應當代替買受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出賣人除承擔前述條款的義務外,還應當賠償買受人因請求損害賠償所支付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168條退還房款
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后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受人,并且辦理完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還款手續。如果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則自 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買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出賣人應當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9條個人房款
出賣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買受人退還個人支付的購房款;不能支付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0條銀行借款
自買受人發出要求退還房款的通知后,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向銀行歸還貸款的義務,并且向買受人出示已經向銀行還清全部貸款及利息的協議或合同。
第171條借款合同
出賣人應當承擔要求銀行與買受人解除合同的義務,如不能解除,則由出賣人承擔向銀行歸還借款的義務;同時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2條雙倍定金
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支付雙倍定金,并不影響買受人基于出賣人延遲履行合同義務而取得相應的違約金。
第173條支付違約金
出賣人還應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買受人支付其他各種違約金。
第174條其他費用
出賣人支付上述錢款后,買受人有權依法或依約要求支付其他費用。出賣人還應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和事實情況賠償損失,此種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各種直接損失。
第175條退房責任
如果在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無法退還房款,應雙倍返還定金;上述項目的最終還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延遲一日,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6條禁止行為
在出賣人沒有向買受人還清上述款項前,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已購房屋出售、轉讓、抵押給其他任何人;如有前述行為的,則視為無效;買受人依然享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直至出賣人清償完畢對買受人負有的全部債務。
第177條責任擔保
無論是否經過訴訟或仲裁,如出賣人無法歸還房款,或賠償買受人的其他損失時,則應將尚未售出的房屋或在建工程或其他財產為作擔保提供給買受人。
第23部分 違約責任
第178條責任前提
本合同所述內容為對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權利和義務的確認,考慮到買受人在購買房屋時可能承擔的巨大風險,如出賣人不能滿足合同中某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出賣人除承擔某條款中規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本部分條款中規定的其他責任,以使買受人的權利得到充分的尊重與保護。
第179條責任種類
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下列一種或幾種責任,向出賣人主張權利:
(1)全部房款: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
(2)全部損失:出賣人應當根據本合同列明的內容,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
(3)日違約金: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雙倍定金: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雙倍定金的價款。
第180條雙倍返還
第181條選擇權利
買受人有權就上述違約責任的一部分先行主張權利,一部分權利的實現并不表明買受人放棄其他權利,除非買受人書面同意不適用選擇條款。
第24部分 買受人損失
第182條現實損失
買受人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現實損失:支付的房款、買受人貸款利息、買受人已支付房款利息、購買商品房所產生的交通費用、保險費用、查閱資料的費用、公證費用、誤工費用。
第183條預期損失
買受人的損失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可以預見的費用:租賃其他居住地產生的租賃費用、因外界影響無法正常居住而外出租房的費用、商品房設備質量造成的損失、因此可能的其他獲利機會、因房價上漲產生的價格損失,重新購買商品房時用于洽談合同的支出。
第184條傷害損失
醫療費用、誤工損失;如因為出賣人提供的設備導致買受人或者其親友傷殘的應支付至少10萬元至50萬元賠償金給受害人,導致死亡的應支付300萬元賠償金給繼承人。
第185條救濟費用
買受人因為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商品房交付時間、商品房環境向出賣人提起訴訟或者仲裁申請,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的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律師費用、鑒定費用、測量費用、評估費用。
第25部分 爭議與其他
第186條救濟方式
當本合同產生爭議時,買受人有權選擇仲裁或訴訟;如果選擇仲裁,則仲裁管轄機構為:北京仲裁委員會;如果選擇訴訟,則訴訟管轄地為房地產所在地法院。
第187條訴訟仲裁
由于買受人在購買房屋中處于弱勢地位,而且訴訟成本相對較大,因此買受人如果就退房提出訴訟或仲裁,可以先就定金或違約金或全部房款或部分房款或其他損失提出,如果法院判決出賣人應當退還上述訴訟請求的任何部分,則出賣人在收到此判決書后不但應當退還定金,而且還應當退還全部房款。
第188條通知方式
買受人的關于主體資格、房屋設計、重大質量事件、室內任何長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變化均為合同的變更;等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在事件或者行為發生之日3日內以掛號郵件送達或者親自送達;出賣人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任何變動情況,沒有買受人的書面簽字認同,此變動不對買受人產生任何效力;如由此變動給買受人造成損失,則出賣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如果買受人不同意上述變化,則有權解除本合同,出賣人應當于3日內退還全部已經支付的房款;買受人也可暫不解除本合同,要求出賣人按原合同交付房屋,出賣人不能按照原合同交付的,則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相當總房價千分之一違約金直到合同解除。
第189條證明原則
鑒于出賣人在購買過程中處于優勢地位,而且由于出賣人保存于房屋建筑所需要的全部設計施工等文件,而買受人無法取得此類文件,故則雙方發生爭議時,應當由出賣人負責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或者沒有違約,不能證明的則視為買受人有過錯或者有違約行為。
第190條證明責任
買受人在向出賣人主張權利時,出賣人有證明買受人已經放棄權利要求的義務,如果出賣人無法證明買受人曾經書面放棄過權利,則認為買受人主張過此等權利;買受人有權先就證明責任向出賣人提起訴訟,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提供證據、文件或其他信息。
第191條民間仲裁
考慮到正式訴訟及仲裁可能會產生較大的費用,而某些問題可能無須復雜的法律知識僅憑常識即可做出判斷,出賣人與買受人在產生爭議時可以先就某些問題自愿選擇民間人士進行仲裁,選擇的方式為雙方共同于某時某地隨機邀請三位人士,在雙方陳述各自觀點后由此三人迅速做出書面裁決;雙方應當尊重此裁決的效力,并且自愿予以履行;考慮到此裁決可能不具備強制執行效力,但可作為有效證據在未來的訴訟或仲裁中加以使用。
第192條適用法律
如果中央政府或者北京地方政府具有立法資格的機構頒布新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標準,買受人有權進行選擇,如果出賣人需要適用或者必須適用的,應當將法律文本提供給買受人,并將復印件交付買受人。本合同在適用標準時,使用最優、最高或者最嚴等含義,均是指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如雙方發生爭議,則由買受人確定適用標準。
第193條法律沖突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各種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標準之間有沖突之處,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條款;如果新法律規章中規定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失效,而買受人認為應當選擇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時,則應當適用于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除非買受人認為這種適用對自己不利。
第194條合同解釋
本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條款之間有不同含義,則由買受人決定適用何種條款;如本合同條款中存有缺、錯字,則由買受人進行更正解釋。本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均使用漢語,文字為中央政府頒布使用的現行簡化漢字;其他語言的文本僅作為參考,如需變更語言,需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
第195條合同數量
第196條合同生效
買受人與出賣人或出賣人的代理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考慮到合同將首先由買受人簽字,而后由出賣人最后蓋章,此前全部合同均由出賣人保存,因此合同簽訂后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一份由代理人簽字的復印件,待全部合同原件簽字或蓋章后,出賣人應當承諾負有將合同原件交付給買受人的義務;如果出賣人最終提供的合同原件與簽字復印件不一致,則全部合同無效(除非得到買受人的重新認可)。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197條雙方資料
出賣人資料包括:出賣人營業執照、出賣人資質證、出賣人代理人身份證;買受人資料包括:買受人身份證復印件,其他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第198條許可文件復印件
市政府立項證明、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房屋銷售許可證、開工證。入住時交付:房屋竣工驗收報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第199條技術文件復印件
商品房平面圖、電氣平面圖、供水平面圖、供暖平面圖、其他線路平面圖、裝修平面圖、細部施工圖。
第200條上述及其他文件,如果需要確定買受人是否收到,則以買受人提供的收據為依據;對于買受人提交的文件,如果在買受人發出通知后10天內,出賣人沒有向買受人發出沒有收到文件的聲明,則視為出賣人已經收到。
第27部分 法律法規及標準
第201條基本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第202條其他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北京市實施《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劃法、北京城市規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北京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北京市內銷商品房管理暫行規定(95-4-18)、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北京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203條質量面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質量管理條例、北京市建筑質量管理條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建設部《房產測量規范》(gb/t17986 1-20xx)、建設部《房產圖圖式》(gb17986 2-20xx)、《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暫行規定》、《北京房地產測繪細則》。
第204條相關技術規范
(1)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180);
(3)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
(4)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
(5)民用建筑設計通則(jgj37);
(6)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j118);
(7)民用建筑照明設計規范(gbj133);
(8)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
(9)建筑給排水設計規范(gbj15);
(10)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j19);
(11)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
(12)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設計規范(jgj50);
(13)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bg50176);
(14)汽車庫建筑設計規范(jgj100);
(15)建設部等機構頒發的其他建筑裝修類規范及驗收標準;
附件(略)
最新北京洋房買賣合同(九篇)篇二
需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重 慶 市 江 津 區 深 固 建 筑 外 加 劑 廠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產品使用項目:
第二條、產品:
第三條、供貨日期: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完成日止。期間送貨以甲方通知為準(需提前三天通知)。
第四條、質量要求:乙方在甲方用貨前提供貨物樣品,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并提供檢測報告給甲方存檔,乙方供給甲方同樣質量的產品。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
第五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往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所需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負責卸車。
2、交貨地點:
3、結算方式:?
第六條 經濟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于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示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二)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乙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它同類產品,甲方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5%給共方作為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供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每日百分之一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后方能變更。
第八條 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 天與供方協商。 第九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
乙方: (蓋章)負 責 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賬 號:
最新北京洋房買賣合同(九篇)篇三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地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地產(住宅),該房地產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標的房地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一)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并約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二)甲方應于拿到房產證之日起____天內和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并應在產權過戶手續辦完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三)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一切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二手房居間合同范本,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二手房買賣協議范本,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份。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房屋產權過戶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間過戶,否則乙方將另加______萬元的費用給甲方,即總房款為______萬元。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手印)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手印)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最新北京洋房買賣合同(九篇)篇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產權人____份,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份,乙方____份,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____份、________公證處各____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最新北京洋房買賣合同(九篇)篇五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人民幣1450000元。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10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1%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五條出賣人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三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5%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簽于 簽于
甲方(賣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郵編:
住 址:
乙方(買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郵編:
住 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一、銷售標的物
甲方向乙方出售如下產權物業:
1、 座落地址:北京市
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2、結構: 建筑面積:
3、乙方購房用途:
4、房屋所有權人:
二、價格及付款方式
買賣產權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
付款方式:
三、責任與權利
甲方:
1、須具備該房屋所有相關法律認可文件;
2、本合同簽訂后,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3、在辦理過戶期間向乙方提供該房屋產權證明及相關法律文件;
4、在辦理過戶期間擁有該房屋所有權及使用權;
5、保證上述房產無債權與債務糾紛。
6、保證在立契之前把物業管理費 、水費、電費、燃氣費、暖氣費結清。
乙方:
1、須提供過戶所用之各種身份證明及法律認可文件。
2、 及時支付購房款及相關稅、費。
3、 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上述房屋經產權過戶并交接完畢后,該房屋即歸乙方所有和使用。
四、違約條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條款執行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
五、不可抗力
人力不可抵抗的因素和自然災害除外 。
六、調解和仲裁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執行合同過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合同雙方必須協商一致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合同,并由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地產局辦理撤件手續。
八、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管部門一份,中介機構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為準。
十、其他應說明的有關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最新北京洋房買賣合同(九篇)篇六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出賣人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為【樓房】【平房】,坐落為: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室)。該房屋所在樓棟建筑總層數為:_______層,其中地上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_________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
(二)該房屋規劃設計用途為【住宅】【公寓】【別墅】【辦公】【商業】【工業】: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發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權人對出售該房屋的意見見附件二。
(二)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發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該房屋性質為下列選項中第_______種情形。
1、商品房;
3、向社會公開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
5、其他房屋。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___________。
1、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2、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他項權利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的,出賣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___________。
1、出賣人未將該房屋出租。
2、出賣人已將該房屋出租,【買受人為該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關于房屋權屬情況的說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賃情況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三。
第三條 出賣人與買受人自行成交達成交易。(未通過任何房地產經紀機構撮合成交、未支付中介服務費用)
第四條 成交價格、付款方式及資金劃轉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
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等的有關價格另有約定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一。
(二)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付款,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四。
1、自行交割,買賣雙方簽訂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劃轉聲明》見附件五。
2、通過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劃轉,買賣雙方簽訂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見附件五。
(大寫,不高于成交價格的20%),定金支付方式為 【直接支付給出賣人】【存入專用賬戶劃轉】。
(2)買受人應將房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存入雙方共同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設立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以下簡稱“專用賬戶”,定金約定直接支付給出賣人的除外),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出賣人持房屋權屬登記部門出具的《轉移登記辦結單》到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按照《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的約定辦理資金劃轉手續。
(三)關于貸款的約定
(1)買受人自行籌齊剩余房價款,以現金形式支付給出賣人;
(3)本合同終止,買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價款應如數返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申辦貸款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五條 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應當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出賣人應當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系,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買受人,買受人對出賣人出售的該房屋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屋。
出賣人應當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電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由出賣人承擔,交付日以后(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余額轉移給買受人。
第六條 房屋的交付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六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_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受人未按照附件四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并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條 出賣人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 受人有權退房,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稅、費相關規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六。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房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政策原因須繳納新的稅費的,由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政策中未明確繳納方的,由【出賣人】【買受人】繳納。
第十條 權屬轉移登記
(一)當事人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買受人未能在____________(約定時間或約定條件)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并于買受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因出賣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應當向買受人支付__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日未遷出的,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出賣人應當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及附件共__頁,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__份;買受人__份;____份;雙方辦理轉移登記時,應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提交主合同一份,附件二、附件三有實際約定內容的,需一并提交。
附件一 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
(一)房屋附屬設施設備:
10、其他:
(二)房屋家具、電器、用品情況
1、雙人床:
2、單人床:
3、床頭柜:
4、梳妝臺:
5、衣柜:
6、書柜:
7、寫字臺:
8、沙發:
9、茶幾:
10、椅子:
11、餐桌:
12、電視柜:
13、電視:
14、冰箱:
15、洗衣機:
16、熱水器:
17、空調:
18、燃氣灶:
19、排油煙機:
20、飲水機:
21、電話機:
22、吸塵器:
23、其他:
(三)房屋配套物品
3、【水ic卡】【電ic卡】【氣ic卡】;
(四)裝修裝飾情況
(五)關于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等的有關價格的具體約定
(六)該房屋所在樓棟【已完成節能改造】【未進行節能改造】
附件二 房屋共有權人對出售該房屋的意見
附件三 房屋權屬情況的說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賃情況的約定
附件四 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
最新北京洋房買賣合同(九篇)篇七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品種、規格等級、單位、數量、單價(元、金額、交(提)貨時間、備注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1、內在質量:茶葉符合各等級茶葉標準、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要求。雙方應將樣品封存保管,用于驗收。
2、外觀質量:按樣本提供的外觀包裝和設計。不退色、不沾污染物、光澤干凈,整潔。
3、其他要求:________。
(1)甲方送貨到指定地點并承擔運費;
(2)乙方自提;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
按質量要求抽樣驗收,如有異議,乙方應在 天內書面提出。
____________________。
1、任何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購貨款,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_______%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如不履約或部分履約,應支付未履行價值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3、甲方如茶葉質量有問題,乙方有權拒收或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內容如有變更,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聯系方式:
乙方(簽字)聯系方式:
簽訂地點:
最新北京洋房買賣合同(九篇)篇八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市 小區 號樓,該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屬 磚混 結構、建筑總層數為 3 層。該房屋用途為 住宅; 房屋所有權證號為-------------,該房屋尚未辦理土地所有權證書。 該房屋已在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中支行 辦理抵押貸款,抵押貸款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20xx年 3月 29日至 20xx 年 3 月 29 日,貸款總金額為人民幣 130 萬元,貸款本息余額及相關費用約為人民幣 98 萬元。
第二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1、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 出讓 。
2、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年____月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該房的相關權利人已經同意甲方出售該房產,放棄相應權利;待房產過戶后,該房產的一切權利轉移到乙方名下,歸乙方所有;在此之前有關該房的債權債務關系與乙方無關。
2、甲方保證該房屋的抵押現狀為:僅存在第一條所述一筆抵押貸款,沒有其他債務及產權糾紛。交易后如有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由于該房屋房產證過戶甲方必須具備土地證,而本房屋土地證須在將第一手房屋交易的各種稅金補繳后才能取得甲方名下的土地證。因此,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土地證,所需的相關材料由甲方負責提供,所需的相關費由乙方承擔,辦理完成的土地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4、乙方收到該房屋土地證后,雙方應共同在合同指定時間到甲方貸款銀行辦理抵押貸款解凍手續,并由乙方向銀行指定賬戶支付提前還貸所需的貸款本息余額,以幫助甲方償還該房產的抵押貸款。甲方應將銀行出具的他項權證、還款證明、甲方房產所有權證等相關材料交由乙方負責保管。
5、該房屋貸款抵押解除后第二日(雙休、節假日順延),甲、乙雙方共同到日照市房產交易中心辦理該房屋、土地所有權過戶手續。
6、甲方收到每一筆房款后需向乙方提供親筆簽字畫押的收款證明。
第四條 價格
房屋交易總價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按預付定金協議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0xx0元(大寫人民幣貳萬元整),作為購買本房屋的定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轉賬方式分三筆支付房款。
2、待乙方收到新辦理好的土地證后,于甲方貸款銀行下一次解凍日的前一天,向銀行指定賬戶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萬元整),作為第一筆房款。
3、該房屋貸款抵押解除后第二日(雙休日順延),甲、乙雙方共同到日照市房產交易中心辦理該房屋、土地所有權過戶手續。乙方于完成過戶當日向甲方支付第二筆房款,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萬元整)。
4、甲方向乙方提供該房產物業部門提供的欠款繳清證明并交付房屋鑰匙后當日,乙方支付支付第三筆房款,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壹拾萬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幣20xx0元(大寫人民幣貳萬元整)由已交付的定金抵扣。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在該房屋房產證過戶后一周內,甲方將該房屋所有欠款繳清,并將該房屋提交給乙方,乙方當日付清全部余款。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照本期應付金額、月利息按 1% 計算。
2、甲乙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辦理房屋過戶所需各種手續,任何一方不得拖延,否則可視為違約,并向無責任方按 200元/日支付違約金。
3、若因甲方隱瞞該房屋的其他抵押或債務情況,造成房屋無法交易,甲方將承擔全部責任,除了歸還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房款及所有相關交易費用外,還應向乙方支付總房款的10% 做為違約金。
4、除不可抗力情況發生以外,雙方不得提出終止合同,否則非責任方有權追究責任方的違約金。若甲方提出終止合同,則除了歸還乙方已支付所有房款和與該房屋相關的各項交易費用外,還應向乙方支付總房款的 10% 做為違約金。若該房屋過戶前乙方提出終止合同,則應向甲方支付總房款的 10% 做為違約金,甲方應歸還乙方所支付的房款,(甲方土地證書辦理費用除外)。
5、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交付房屋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交房之日止,月利息按 1% 計算。
第八條 費用的分割
甲方土地證辦理所需稅費由乙方承擔。所有權正式過戶前該房屋所欠的所有費用由甲方自行支付,正式過戶及以后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補充文件與此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份,自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備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