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內容應包括勞動雙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內容與職責、工作時間與休假、薪酬與福利、勞動保護與安全等方面的內容。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勞務派遣長期合同精選篇一
住址:
用工接收單位(乙方):
地址:
根據民法、經濟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動者為乙方提供勞動的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勞務期限
本合同的勞務期限為:_________月,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雙方應在協議期滿前日協商辦理續延或者終止手續。
二、派遣情況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員數量、從事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_________(人數)到乙方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派遣_________(人數)到乙方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派遣_________(人數)到乙方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_______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天。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員工規章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務報酬
1、甲方與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勞動者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工資發放形式為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2、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被派遣勞動者實行月薪制,每月為______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3、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實行工資調整。
4、甲乙雙方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任何費用。
五、勞動條件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4、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六、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照合同的規定提供符合條件的勞動者。
(2)甲方應按照合同的規定給被派遣勞動者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卡。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保證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條件與本單位同崗位職工的條件一樣。
(2)乙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七、合同的履行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按照本協議和勞務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被派遣勞動者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被派遣勞動者協商續延工作期限。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被派遣勞動者義務,致使被派遣勞動者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被派遣勞動者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違約條款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或者因被派遣勞動者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履行本合同會有瑕疵的,給任何一方造成的損失,責任方均應賠償。
九、附則
1、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_______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2、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3、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以向勞務派遣地人民法院起訴。若因被派遣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勞務派遣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勞務派遣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長期合同精選篇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人員):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并派遣乙方到____________(被派遣單位)崗位從事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聘用合同期為____個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個月。
第二條甲方負責為乙方核發聘用制工資、代收代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并有償提供保管人事檔案。
第三條甲方根據被派遣單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標準,在收到被派遣單位支付的款項后____日內發放給乙方。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當地統一的標準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在派遣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領導,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職業道德和崗位職責,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提高職業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忠于職守、履行職責、誠實可靠、作風正派、服從管理、積極完成被派遣單位分配的各項任務,維護企業利益。
第五條乙方在被派遣單位工作期間,按崗位(工種)享受勞動保護用品待遇。
第六條在合同期間乙方違反被派遣單位管理規章或操作規程給被派遣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損害聲譽的,按被派遣單位的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在合同期內中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與替崗人員妥善辦理交接手續并及時向被派遣單位交回設備、工具等物品后方可離崗,否則造成的有關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被派遣單位的商業秘密,保障被派遣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被派遣單位的利益和社會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乙方如因工致傷、殘、亡,乙方或其家屬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會同被派遣單位協助乙方或其家屬,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滿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5.乙方因主觀原因,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
7.勞動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情形;
9.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均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需要并愿意續簽合同時,應在合同到期當月辦妥續簽手續。
第十二條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或損害對方聲譽的,均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責任在乙方,除經濟賠償外,還要賠償培訓期間的一切費用。
第十三條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被派遣單位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簽字)____
簽證機關(蓋章)____簽證人(簽章)____
勞務派遣長期合同精選篇三
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人,為(常白班、 班 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 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定執行??冃И劷鹩梢曳街苯影l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 的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并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長期合同精選篇四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并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勞務派遣長期合同精選篇五
一、合作事項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從事有關工作。甲、乙雙方建立勞務派遣合同關系,乙方與派遣到甲方的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履行用工備案登記手續,建立勞動關系。
(二)勞務派遣人員工種、數量、用工期限、工作內容及相關待遇要求、職責劃分及費用結算辦法等在補充協議中明確。
二、勞務派遣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經雙方協商可續簽。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按國家法定休假待遇規定,安排員工正常休假。
(三)甲方受乙方委托,按月扣出應由派遣人員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并轉交給乙方。
(四)甲方在國家勞動合同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有權將派遣人員退回,并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月1日—10日內辦理解聘手續。
(五)甲方依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需要增加或減少派遣人員時,應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增加或減少的保險費、服務費及其它費用在協議附件中明確。
(六)甲方在使用派遣人員時,應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負責派遣員工崗前安全教育及培訓。
(七)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造成傷、殘、亡等由乙方負責并處理。甲方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理,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取證并提供相關資料。
(八)派遣人員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規定由用工單位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女性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出現孕期、產期、哺乳期,由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應由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乙方負責處理相關事務。乙方在向甲方派遣人員時,應向甲方準確提供“求職登記表中相關信息”情況。
(十)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合格應聘者,經乙方同意后可聘用為乙方勞務派遣人員。現已在甲方工作的聘用人員,由甲方向乙方推薦,經乙方同意后,此類人員可建立勞動關系為乙方的員工。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三)若因甲方生產經營性停待,自停待之日起甲方將停待派遣人員名單交乙方。自停待之月起,甲方繼續支付停待期間的保險費和管理費,并按有關規定支付最低工資。
(十四)如甲方將派遣員工退回至乙方,乙方在《勞動合同法》約定的與派遣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除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情形外,應由甲方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在辦理解除關系時支付。
(十五)派遣人員要遵守并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守企業秘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重要業務統計指標、核心技術和客戶信息等商業機密,在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合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商業秘密。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應依據法律法規規定,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與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全部義務;
(六)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派遣人員,并配合甲方對派遣人員實施組織管理、崗位調動以及業績考核,定期對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跟蹤和管理。
(七)乙方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起30日內,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手續,負責繳納各項保險費用,按規定標準從派遣人員當月工資中扣除各類保險費,并按《補充協議》約定繳納其他社會保險費。
(八)乙方派遣人員在工作中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負責人員按企業有關制度負責賠償。
(九)乙方負責對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甲方情況。
(十)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可對新進勞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取得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提供給甲方,培訓費用由甲方負擔。
(十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派遣人員進行健康體檢(體檢項目、體檢醫院由甲方指定也可乙方指定),體檢日期不得超過派遣開始之日前一個月,經甲方確認體檢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
(十二)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造成的傷、殘、亡等事故,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并進行積極搶救和現場保護,墊付相關醫藥費,待乙方啟動工傷保險機制后一并處理。
(十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有關信息應確保真實有效,由于虛假信息導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十四)派遣人員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甲方應支付的勞務派遣費用、結算標準及支付時間
(一)所有派遣員工(在崗及非在崗)當月依法應得的薪資:
(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管理服務費用如下:
(三)派遣員工在甲方的管理費用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如果未整月在職,管理費計算方式應為100元、30天*實際出勤天數,如果出勤天數為31天依30天計算。
(四)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五) 上述費用甲方在每月 日前 匯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如遇節假日時提前。所有相關費用需要乙方開具相應的相關服務行業發票給甲方。
(六)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派遣工工資結構詳見(附件一)
(七)甲方的計薪周期為每月 日至 月 日;
(九)在甲方按時支付相關費用的前提下,乙方應在每個薪資考勤結束日所在月的次月 日前之前最后一個工作日向派遣員工發放工資。
六、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所約定的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視為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對方違約金。
(二)甲方不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所要求的時間和方式支付所有款項,逾期30天以上的,除按本協議支付費用外,還應按日支付1‰滯納金。
(三)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因體制改革、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組織結構調整等減少勞務人員時,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減少人員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標準支付。
七、其它
(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起訴訟。
(二)本協議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發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發生沖突時,以新頒發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為準。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勞務派遣長期合同精選篇六
乙方(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本協議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在協議期內,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為準。(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終止、解除勞務關系的,派遣人員與甲方的勞動合同關系自行終止、解除。)
第一條根據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勞務派遣人員實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兩種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崗招聘的勞務派遣人員,須嚴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給予推薦。
第二條甲、乙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須嚴格按勞動法規及商定協議執行。
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應嚴格遵守乙方的勞動紀律,保質保量的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非定崗招聘的人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
2、按照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錄用備案、合同簽訂和鑒證等各項用工手續。
3、為勞務派遣人員代繳納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金及外來人員綜合保險,并負責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社會保險的繳納、申報、申領或關系轉移等相關手續,乙方予以配合。
4、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跟蹤服務,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廠紀、廠規培訓,國家法律、法規的教育。
5、對乙方依法解除、終止派遣人員勞務關系的,應及時為其辦理勞動關系中止和社會保險中止等事宜。
6、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由甲乙雙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處理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因用工關系所產生的糾紛。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建立勞務派遣關系前,應向甲方書面申請并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及復印件。
2、負責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定的工作環境,保證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3、乙方根據《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勞動合同》中約定規定,留用或解除、終止勞務關系的派遣人員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和個人。
4、乙方協助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時按甲方要求辦理勞動事務代理,所導致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拖欠、社會保險遲繳、中斷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