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承包廠房建設合同 總承包合同(八篇)篇一
總承包合同是指約定一家承包商組織實施某項工程或某階段工程的全部任務,對主承擔全部責任,履行承包商所擁有的全部權利的合同。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總承包合同相關范本。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xxxxxxxxx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 xxxxxxxxx安裝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同意將本工程項目設計、采購、施工及開車任務,委托總承包人進行epc工程總承包,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承包范圍:負責活性炭建設項目的全部設計、采購、施工、開車、試生產階段的各項工作,并負責在質保期內完善竣工后的工程缺陷。(詳見附件)
二、主要技術來源工程總承包合同范本依據xxxxxx建設安裝有限公司所做的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項目設計。
三、主要日期
施工期限 :20xx年x月 xx日起至20xx年xx 月 xx 日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壹億貳仟貳佰陸拾萬元整。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xx 年 1 月19 日
發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代表: 代表:
(簽字) (簽字)
工商注冊住所: 工商注冊住所:
企業代碼: 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1條 一般規定
1.1 定義與解釋
1.1.1 通用條款,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工程總承包合同過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條款,由本文件第1條至第20條組成。
1.1.2 專用條款,指根據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實際,對通用條款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條款。
1.1.3 工程總承包,指承包人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含竣工試驗)、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設計與其他階段的工程承包。
1.1.4 發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稱為發包人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務的,并具有相應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7 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監理人,指發包人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
1.1.9 工程總監,指由監理人授權、負責履行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
1.1.10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任命的負責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設計、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或)試運行考核并交付發包人進行生產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單項工程,指專用條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項獨立功能的工程單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組成部分。
1.1.13 臨時性工程,指為實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補任何質量缺陷,在現場所需搭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不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工程。
1.1.14 現場或場地,指合同約定的用于承包人現場辦公、居住、設備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機具、設施存放和工程實施的任何地點。
1.1.15 項目基礎資料,指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經有關部門對項目批準或核準的文件、報告(選廠報告、資源報告、勘察報告)、資料(氣象、水文、地質)、協議(燃料、水、電、氣、運輸)和有關數據等,設計所須的基礎資料。
1.1.16 現場障礙資料,指發包人為承包人完成設計、進行現場施工所需要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須受保護的古建筑、古樹木等坐標方位、數據和其他情況的資料。
1.1.17 設計階段,指規劃設計、總體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階段。
1.1.18 工程物資,設計文件規定的并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設備、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試驗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設計文件轉化為工程的過程,包括土建、安裝和竣工試驗等作業。
1.1.20 竣工試驗,指工程的土建、安裝完工后,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被業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負責進行的試驗。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約定和設計要求完成土建、安裝,并通過竣工試驗。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后,為使發包人的操作人員、使用人員進入崗位進行竣工后試驗、試運行準備,由承包人與發包人進行工程交接,并由發包人頒發接收證書的過程。
1.1.23 竣工后試驗,指工程被發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約定由發包人自行組織的試驗、或在發包人組織領導下并由承包人指導進行工程的功能試驗。
1.1.24 試運行考核,指根據合同約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試驗后,由發包人自行或在發包人的組織領導下由承包人指導下進行的包括合同目標考核驗收在內的全部試驗。
1.1.25 考核驗收證書,指試運行考核的全部試驗完成并被驗收后,由發包人簽發的驗收證書。
1.1.26 工程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驗收證書、完成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并按合同約定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結算資料,由發包人組織的工程結算與驗收。
1.1.27 項目進度計劃,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實施階段(包括: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工程接收、竣工后試驗至試運行考核各階段的)或合同約定的若干實施階段的時間計劃安排。
1.1.28 施工開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現場施工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試驗)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包括按合同約定的任何延長日期。
1.1.30 變更,指發包人書面通知或書面批準的,對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合同價格,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服務等工作的價款。
1.1.32 合同價格調整,指依據合同約定需要增減的費用而對合同價格進行的相應調整。
1.1.33 合同總價,指根據合同約定,經調整后的合同價格。
1.1.34 預付款,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由發包人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
1.1.35 工程進度款,指發包人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內容、支付條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設計、采購和施工的進度款,及竣工后試驗的服務費等款項。
1.1.36 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書,指依據有關質量保修的法律規定,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質量保修責任書。
1.1.3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數據電文包括: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1.1.3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須承擔的責任。
1.1.39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40 根據本合同工程的特點,補充約定的其他定義。
1.1.41 條款標題不能作為合同解釋的依據。
1.2 合同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
(8)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通知、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指令、傳真、電子郵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2 當合同文件的條款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據合同約定的解釋順序闡述清楚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采納監理人的解釋。當事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不接受監理人的解釋的,根據16.3款關于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1.2.3 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閱讀方便,不作為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依據。
1.2.4 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歷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間的起點均指相應事件發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時間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間屆滿為條件,則起算點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間的到期日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當日。“工作日”指除中國法定節假日之外的其他公歷日。
1.3 語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國的漢語簡體語言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主導語言。
在少數民族地區,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編寫、解釋和說明本合同文件。
1.4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體適用法律的名稱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 標準、規范
1.5.1 適用于本工程的國家標準規范、或(和)行業標準規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標準規范、或(和)企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或編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2 發包人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提供的標準、規范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5.3 沒有相應成文規定的標準、規范時,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列明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技術要求提出實施方法,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承包人需要對實施方法進行研發試驗的,或須對施工人員進行特殊培訓的,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5.4 遵守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進行設計、采購、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國家強制性標準規范的規定。
1.5.5 發包人有權按照合同和適用法律規定的標準規范,對承包人的設計、實施提出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方面的建議、修改和變更。
1.6 遵守法律
1.6.1 在履行合同期間,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發包人辦理并取得立項、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批文、土地使用許可、開工批準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他許可、執照、證件、批件等,發包人負責協調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關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開工延誤、暫停、費用增加、進度延誤時,發包人按承包人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給予賠償。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1.6.3 承包人按時向所雇傭人員發放工資,為其辦理人身保險,并繳納相關稅費。
1.7 保密事項
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須予以提供。當事人認為必要時,可簽訂保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2條 發包人
2.1 發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2.1.1 負責辦理項目的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取得項目用地的使用權,完成拆遷補償工作,使項目具備法律規定的開工條件。
2.1.2 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合同價格調整、付款、竣工結算義務。
2.1.3 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及國家法律對安全、質量、標準、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等強制性規定,對承包人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實施工作提出建議、修改和變更。
2.1.4 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對因承包人原因給發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和損害,提出賠償。
2.1.5 發包人認為必要時,有權發出書面形式的暫停通知。該類暫停給承包人造成的費用增加時,由發包人承擔。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2.1.6 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發包人委托的權利,履行發包人義務。發包人代表依據本合同并在其授權范圍內履行其職責。發包人代表根據合同約定的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其本人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
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和職責在專用條款約定。發包人決定替換其代表時,將新任代表的姓名、職務、職權和任命時間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 監理人
2.3.1 發包人對工程實行監理的,監理人的名稱、工程總監、監理范圍、內容、職權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寫明。
監理人按發包人委托監理的范圍、內容、職權和權限,代表發包人對承包人實施監督。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工程總監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
2.3.2 工程總監的職權與發包人代表的職權相重疊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協調并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 除專用條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工程總監無權改變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2.3.4 發包人更換工程總監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將替換者的姓名、職務、職權、權限和任命時間通知承包人。
2.4 安全保證
另行簽訂委托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2.4.2 發包人負責工程現場臨近正在使用、生產或運行的建筑物、構筑物、生產裝置、設施、設備等,要設置隔離設施,豎立禁止入內、禁止動火的明顯標志,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須遵守的安全規定和位置范圍。因發包人的原因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由發包人負責。
2.4.3 本合同未作約定,而在工程主體結構或工程主要裝置完成后,發包人要求進行涉及建筑主體及承重結構變動、或涉及重大工藝變化的裝修工程時,雙方另行簽訂委托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設計方案,方能施工。
發包人自行決定此類裝修或發包人與第三方簽訂委托合同,由發包人或發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設計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損害由發包人負責。
2.4.4 發包人對其代表、雇員、監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因上述人員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發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由發包人負責。
2.4.5 發包人、發包人代表、雇員、監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員,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相關約定。
2.5 保安責任
2.5.1 發包人負責與工程當地有關治安部門的聯系、溝通和協調,并承擔相關費用。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實行歸口領導。
2.5.2 發包人與承包人商定工程實施階段及區域的保安責任劃分,并編制各自的相關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作為合同附件。
2.5.3 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占用的區域、接收的單項工程和工程,由發包人承擔相關保安工作,及因此產生的費用、損害和責任。
第3條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3.1.1 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工程的功能、規模、考核目標和竣工日期,來完成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是承包人的義務。
3.1.2 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自費修復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設計、文件、設備、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存在的缺陷。
3.1.3 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提交相關報表。報表的類別、內容、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1.4 發包人通知暫停的,承包人有權根據2.1.5款的約定提出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長。
3.1.5 對因發包人原因給承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損害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賠償或(和)延長竣工日期。
3.2 項目經理
3.2.1 項目經理經授權并代表承包人負責履行本合同。項目經理的姓名、職責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需離開項目現場須事先取得發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臨時代行其職責。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按照本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2 項目經理按合同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并按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項目實施。在緊急情況下,且無法與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取得聯系時,項目經理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人身、工程和財產的安全,但須在事后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送交書面報告。
3.2.3 承包人需更換項目經理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的同意。繼任的項目經理須繼續履行第3.2.1款約定的職責和權限。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按3.2.1款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4 發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換通知后的15日內向發包人提出書面的改進報告。此后,發包人仍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時,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換通知后的30日內更換,并將新任命的項目經理的姓名、簡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新任的項目經理繼續履行第 3.2.1款約定的權限。
3.3 工程質量保證
3.3.1 質量保證體系。承包人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保持持續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項下的質量保證體系。
3.3.2 實施過程的質量保證。承包人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規范,確保設計、采購、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考核驗收的質量。并遵照國家有關質量保修責任的規定,對工程進行保修。
3.4 安全保證
3.4.1 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并遵照建設工程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規定,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 現場安全施工和環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5 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保證
3.5.1 工程設計。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并遵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的環境保護設計及職業健康保護設計,保證工程符合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的法律規定。
3.5.2 現場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6 進度保證
承包人按4.1款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合理有序地組織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需要的各類資源,采用有效的實施方法和組織方法,保證項目進度計劃的實現。
3.7 現場保安
承包人承擔其進入現場、施工開工至發包人接收單項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現場保安責任(含承包人的預制加工場地、辦公及生活營區)。并負責編制相關的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提交給發包人。
3.8 分包
3.8.1 分包約定。承包人只能對專用條款約定列出的分包事項(含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等)及其分包人的長名單中,進行分包招標。
本專用條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項和分包人的長名單,承包人可在工程實施階段分期提交,發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項和分包人長名單后的15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意見。發包人未能在15日批準亦未提出意見的,承包人有權在提交該工作事項和分包名單后的第16日開始,將提出的擬分包事項對外分包。
3.8.2 分包人資質。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企業資質等級的分包人,方能選擇為分包人。
3.8.3 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將承包的全部工程對外分包,也不得將承包的工程全部轉包。
設備,電氣儀表的成套設備除外)。
3.8.5 對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分包人進度款。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項。
3.8.6 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因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過錯導致工程質量出現缺陷,給發包人造成損失或導致竣工日期延誤的,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4條 進度計劃、延誤和暫停
4.1 項目進度計劃
4.1.1 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編制的項目進度計劃,其中施工期限須符合合同協議書的約定。經發包人批準后實施。發包人的批準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承包人提交項目進度計劃的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約定。
4.1.2 自費趕上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實際進度明顯落后于項目進度計劃時,承包人有義務、發包人也有權利要求承包人自費采取措施,趕上項目進度計劃。
(1)發包人根據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或未能按14.3.1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和14.3.2款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導致4.3.2款約定的設計開工日期延誤,或4.4.2款約定的采購開始日期延誤,或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
(2)根據4.2.4款第2項的約定,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某個設計階段審核會議時間的延誤。
(3)根據4.2.4款第3項的約定,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準時間較合同約定的時間延長的。
(4)根據合同約定的其他延長竣工日期的情況。
4.1.4 發包人的趕工要求。合同實施過程中發包人書面提出加快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的趕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時,承包人提交趕工方案。因趕工引起的費用增加,按13.2.5款的變更約定執行。
4.2 設計進度計劃
4.2.1 設計進度計劃。承包人根據批準的項目進度計劃和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發包人組織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編制設計進度計劃。設計進度計劃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的認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4.2.2 設計開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及14.3.2款的預付款后的第1天,作為設計開工日期。
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4.2.4 設計階段審查日期的延誤
(1)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其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提交相關階段的設計文件、或提交的相關設計文件不符合相關審核階段的設計深度時,造成設計審查會議延誤的,依據4.1.2款的約定,承包人自費采取措施并趕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誤,并給發包人造成審核會議準備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2) 因發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約定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造成某個設計階段審查會議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承包人帶來的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3) 政府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準時間較合同約定時間延長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各方帶來的費用增加,由各自承擔。
4.3 采購進度計劃
4.3.1 采購進度計劃。承包人的采購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并與設計、施工、和(或)竣工試驗及竣工后試驗的進度計劃相銜接。
4.3.2 采購開始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4.3.3 采購進度延誤。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采購延誤,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和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因發包人原因導致采購延誤,給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 施工進度計劃
4.4.1 施工進度計劃。承包人在現場施工開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進度計劃在內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并與設計、采購、竣工試驗進度計劃相銜接。發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關鍵單項工程或(和)關鍵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4.2 施工開工日期延誤。根據下列約定,確定竣工日期的延長:
(1)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的,需說明正當理由,自費采取措施及早開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3 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為竣工試驗、或竣工后試驗預留的施工部位、或發包人要求的施工預留部位、不影響發包人實質操作使用的零星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不影響竣工日期的確定。
4.5 誤期賠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承擔誤期賠償。每日延誤的賠償金額,及按日累計的最高賠償金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有權從工程進度款、或竣工結算款、或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中扣除賠償金額。
4.6 暫停
4.6.1 發包人的暫停。發包人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暫停工程實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暫停日期及預計暫停的期限。
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6.2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暫停。根據17.1款不可抗力發生的義務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條款約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 暫停時承包人的工作。當4.6.1款發包人的暫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暫停發生時,承包人立即停止現場的實施工作。并在暫停期間,根據合同約定,由承包人負責照料、保護、監管的人員、工程、物資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盡到照料、保護和監管責任,造成損壞、變質等,使發包人的費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4 承包人的復工要求。根據4.6.1款發包人通知的暫停,承包人有權在暫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復工。不能復工時,承包人有權根據13.2.5款調減部分工程的約定,以變更方式調減受暫停影響的部分工程。
發包人的暫停超過45天且暫停影響到整個工程,或發包人的暫停超過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暫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包人有權根據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約定,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 發包人的復工。發包人發出復工通知后,發包人有權組織承包人對受暫停影響的工程、設備、材料、部件進行檢查,承包人將檢查結果及需要恢復、修復的內容和估算通知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后,所發生的恢復、修復價款由發包人承擔。因恢復、修復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4.6.6 因承包人原因的暫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暫停,所發生的損失、損害及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2)承包人負責采購并運抵現場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尚未驗收付款的部分,雙方需進行驗收交接。對其中有缺陷的設備、材料和部件,承包人自費修復。修復合格并經發包人驗收后,根據14.4.1款工程進度款的約定,支付其中的采購進度款。
(3)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為永久性工程訂購的、尚未運抵現場的設備、材料和部件的相應款項。
(4)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對已訂貨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進行退貨時,其供應商、制造廠要求的補償、賠償等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5條 技術與設計
5.1 生產工藝技術、建筑藝術造型
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
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筑藝術造型(含建筑設計)時,承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制造指導書和其他資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藝術造型及其結構設計負責。
承包人對本專用條款約定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負責。該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的評價依據。根據工程特點,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
5.1.2 發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
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筑藝術造型(含建筑設計)時,發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制造指導書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資料、發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藝術造型的要求負責。
發包人有義務指導、審查由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進行的生產工藝設計或(和)建筑設計文件,并予以確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試運行考核的各項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說明中各自承擔的責任,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和考核責任的評價依據。
5.2 設計
5.2.1 發包人的義務
(1) 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向承包人提供設計需要的項目基礎資料,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有不真實、不準確或不齊全時,有義務按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進一步補充資料。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有專利商提供的技術或工藝包,或是獨立建筑師提供的建筑藝術造型等,發包人有義務組織專利商或獨立建筑師與承包人進行數據、條件和資料的交換、協調和交接。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提供項目基礎資料及其補充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或發包人的計劃變更,造成承包人的設計停工、返工或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 提供現場障礙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和適用法律規定,在設計開始前,提供與設計、施工有關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等現場障礙資料,并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因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造成的設計停工、返工和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提供項目障礙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 承包人無法核實發包人所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的數據、條件和資料的,發包人有義務給予進一步確認。
5.2.2 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與發包人(及其專利商)以書面形式交接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提供的設計項目基礎資料、第2項提供的與設計有關的現場障礙資料。對這些資料中的短缺、遺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后15日內有義務向發包人提出進一步的補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時間內提出補充要求而發生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2)承包人有義務按照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和行政法規規定的設計深度開展設計。并對其設計的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環境保護、職業健康的標準,設備材料的質量、工程質量和完成時間負責。因承包人設計的原因,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5.2.3 遵守標準、規范
(1)1.5款約定的標準、規范,適用于發包人按單項工程接收或(和)整個工程接收。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國家頒布了新的標準或規范時,承包人有義務向發包人提交有關新標準、新規范的建議書。對其中的強制性標準、規范,皆須遵守,并作為變更處理;對于非強制性及推薦性的標準、規范,發包人可決定采用或不采用,決定采用時,作為變更處理。
(3)依據適用法規和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所完成的設計圖紙、設計文件中的技術數據和技術條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部件采購質量、施工質量及竣工試驗質量的依據。
款第1項第二段的約定,責令其專利商或發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冊,并對其資料的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除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發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冊,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維修手冊的份數、提交期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5.2.5 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提交的份數和時間。
5.3.6 設計缺陷的自費修復,自費趕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文件中的遺漏、錯誤、缺陷和不足,自費修復。使設計進度延誤時,自費采取措施趕上。
5.3 設計階段審查
5.3.1 設計審查階段及審查會議時間。本工程的設計階段、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約定。審查會議和發包人上級單位及政府有關部門參加審查會議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3.2 承包人根據5.3.1款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設計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規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的深度規定。承包人有義務自費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會議、向審查者介紹、解答、解釋,并自費提供審查過程中需提供的補充資料。
5.3.3 發包人有義務向承包人提供根據5.3.2款設計審查會議的批準文件和紀要。承包人有義務按相關審查階段批準的文件和紀要,并依據合同約定及相關設計法規的規定,對相關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3.4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完整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致使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會議無法進行或無法按期進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窩工損失,或發包人組織會議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3.5 發包人有權在5.3.1款約定的各設計審查階段之前,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提出建議、審查和確認,發包人的任何建議、審查和確認,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和合同義務。
5.4 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對發包人的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另行簽訂培訓委托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識產權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雙方(含一方或雙方相關的專利商、獨立建筑師)的技術專利、建筑藝術造型、專有技術、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簽訂有關知識產權及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6條 工程物資
6.1 工程物資的提供
6.1.1 發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和部件
(1)發包人依據5.2.3款第(3)項設計文件規定的技術參數和技術條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負責組織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和部件采購的(包括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廠商提交的技術文件)、負責運抵現場,并對其質量檢查結果和性能結果負責。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和部件的類別、估算數量或(和)規格清單,在專用條款中列出。
(2)因發包人采購的設備、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延誤抵達現場,且給承包人造成窩工、停工增加費用、或導致關鍵路徑延誤的,按13條變更和合同價款調整的約定執行。
(3)發包人請承包人參加國外采購工作時,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1.2 承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和部件
(1)承包人依據5.2.3款第(3)項設計文件規定的技術參數、技術條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負責組織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部件的采購的(包括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廠商提交的技術文件)、負責運抵現場,并對其質量檢查結果和性能結果負責。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和部件的類別、估算數量或(和)規格清單在專用條款中列出。
(2)因承包人提供的設備、材料、部件(包括建筑構件等)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所造成的質量缺陷,由承包人自費修復缺陷,因此造成進度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3)由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后試驗的生產性材料,在專用條款中列出類別或(和)清單。
6.1.3 承包人對供應商的選擇。依據3.8.1款約定的由承包人提交的并經發包人批準的供應商的名單中,由招標選擇相關采購物資的供貨商或制造廠。
承包人不得在設計文件中或以口頭暗示方式指定供應商和加工制造廠,特殊情況或只有唯一廠家的除外。發包人不得以口頭暗示方式指定供應商和加工制造廠。
6.1.4 工程物資所有權。根據6.1.1款和6.1.2款約定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在運抵現場的交貨地點后,所有權轉為發包人所有。發包人履行其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在發包人接收工程前,承包人有義務對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進行保管、維護和保養,未經發包人批準不得運出現場。
6.2 檢驗
6.2.1 工廠檢驗與報告
(1)承包人遵守相關法律規定,負責6.1.2款約定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部件和備品備件,及竣工后試驗物資的強制性檢查、檢驗、監測和試驗,并向發包人提供相關報告。報告內容、報告期和提交份數,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承包人邀請發包人參檢時,在進行相關加工制造階段的檢查、檢驗、監測和試驗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參檢的內容、地點和時間。發包人在接到邀請后的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參檢或不參檢。發包人參檢時,在接到本款第(1)項承包人發出的報告后5日內通知承包人。
(3)發包人承擔其參檢人員在參檢期間的工資、補貼、差旅費和住宿費等,承包人負責辦理進入相關廠家的許可,并提供方便。
(4)發包人委托有資格、有經驗的第三方代表發包人自費參檢的,在接到承包人邀請函或報告后的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寫明受托單位及受托人員的名稱、姓名及授予的職權。
(5)發包人及其委托人的參檢,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對其采購的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的質量責任。
6.2.2 覆蓋和包裝的后果。發包人已在6.2.1款約定的日期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參檢,并依據約定日期提前或按時到達指定地點,但加工制造的設備、材料、部件(包括竣工后試驗的物資)已經被覆蓋、包裝或已運抵啟運地點時,發包人有權責令承包人將其運回原地、拆除覆蓋、包裝,重新進行檢查或檢驗或檢測或試驗及復原,承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6.2.3 未能按時參檢。發包人未能按6.2.1款的約定時間參檢,承包人可自行組織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質檢結果視為是真實的。發包人此后指令重新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或增加試驗細節或改變試驗地點的,有權以變更指令通知承包人。經質檢合格時,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經質檢不合格時,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6.2.4 現場清點與檢查
后雙方人員簽署交接清單。
經現場檢查清點發現箱件短缺,箱件內的數量、圖紙、資料短缺,或有外觀缺陷的,發包人負責補齊、自費修復,缺陷未能修復之前不得用于工程。當發包人委托承包人修復缺陷時,另行簽訂追加合同。因上述情況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 承包人根據6.1.2款約定負責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在運抵現場前5天通知發包人。承包人(包括承包人、或為承包人提供設備、材料和部件的供應商、或分包人)與發包人(包括發包人、或其代表、或其監理人)按每批貨物的提貨單據清點箱件數量及外觀檢查,并根據裝箱單清點箱內數量、出場合格證、圖紙、文件資料及外觀檢查。經檢查清點后,雙方人員簽署交接清單。
經現場檢查清點發現箱件短缺,箱件內的數量、圖紙、資料短缺,或有外觀缺陷的,承包人負責補齊、自費修復,缺陷未能修復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6.2.5 質量監督部門及消防、環保等部門的參檢。發包人、承包人隨時接受質量監督部門、消防部門、環保部門、行業等專業檢查人員對制造廠、安裝及試驗過程的現場檢查,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為此提供方便。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對參檢中提出的修改、更換等意見,根據6.1.1款或6.1.2款約定提供的責任方來承擔增加的相關費用。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責任方為承包人時,竣工日期不予延長;責任方為發包人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6.3 進口工程物資和報關、清關
6.3.1 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的進口采購責任方,及招標詢價方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采購責任方負責報關、清關,另一方有義務協助。
6.3.2 進口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的報關、清關的延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承包人負責進口采購的, 竣工日期不予延長,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負責進口采購的,竣工日期給予相應延長。
6.4 運輸與超限物資運輸
工程超限物資(超重、超長、超寬、超高)的運輸,由承包人負責,超限運輸和特殊措施等全部費用,包含在中標合同價格內。因超限物資運輸造成的費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擔。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6.5 重新訂貨及后果
6.5.1 依據6.1.1款及6.3.1款的約定,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時,經發包人組織修復仍不合格的,由發包人負責重新訂貨并運抵現場。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停工、窩工,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實際費用;使關鍵路徑延誤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6.5.2 依據6.1.2款及6.3.1款的約定,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時,經承包人修復仍不合格的,由承包人負責重新訂貨并運抵現場。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6.6 工程物資保管與剩余
6.6.1 工程物資保管。根據6.1.1款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6.1.2款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的約定,并委托承包人保管的,其工程物資的類別和估算數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承包人按說明書的相關規定進行保管、維護、保養,防止變形、變質、污染和對人身造成傷害。在專用條款約定承包人提交保管維護方案的時間,方案包括:工程物資分類和保管、保養、保安、領用制度,以及庫房、特殊保管庫房、堆場、道路、照明、消防、設施、器具等規劃。保管所需的一切費用,包含在中標合同價格內。由發包人提供的庫房、堆場、設施和設備,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6.6.2 剩余工程物資的移交。承包人為永久性工程保管的物資,在竣工試驗完成后,剩余的工程物資無償移交給發包人(除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
第7條 施工
7.1 發包人的義務
7.1.1 提供基準坐標資料。發包人以書面形式并按約定時間將工程場地的基準坐標資料(包括基準控制點、基準控制標高和基準坐標控制線)提交給承包人。發包人有義務與承包人在現場交驗。發包人提供基準坐標的內容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因發包人提供基準坐標資料的延誤,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1.2 審查總體施工組織設計。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根據7.2.2款約定提交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查,并在接到后的20日內提出建議、要求和補充要求。發包人的建議和要求,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發包人未能在20日內提出任何建議和要求的,承包人有權按提交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實施。
7.1.3 進場條件和進場日期。發包人根據批準的初步設計和7.2.3款約定由承包人提交的臨時占地資料,與承包人約定進場條件,確定進場日期。發包人完成進場道路、用地許可、拆遷及補償等工作,保證承包人能夠按時進入現場開始準備工作。進場條件和進場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的進場時間延誤,竣工日期順延。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因此發生的相關窩工費用。
7.1.4 提供臨時用水電等和節點鋪設。發包人按7.2.4款的約定,在承包人進場前將施工臨時用水、電等接至約定的節點位置,并保證其需要。上述臨時使用的水電等的類別、取費單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按實際計量收費。發包人發包人無法提供的水電等,承包人納入報價。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的類別和時間完成節點鋪設,使開工時間延誤,竣工日期順延。未能按約定的品質和數量提供水、電等,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1.5 辦理開工等批準手續。發包人在開工日期前,辦妥須要由發包人辦理的開工批準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他所需的許可、證件和批文等。
7.1.6 施工過程中須由發包人辦理的批準。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根據7.2.6款的約定,通知須由發包人辦理的各項批準手續,由發包人申請辦理。
因發包人未能按時辦妥上述批準手續,給承包人造成的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順延。
7.1.7 提供施工障礙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時間提供與施工場地相關的地下和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坐標位置。發包人根據5.2.1款第(1)項、第(2)項的約定,已經提供的不再提供。承包人對發包人在合同約定時間之后提供的障礙資料,依據13.2.3款施工變更的約定提交變更申請,發包人給予合理批準。
因發包人未能提供上述施工障礙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給承包人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由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1.8 承包人新發現的施工障礙。發包人根據承包人按照7.2.8款的約定發出的通知,與有關單位聯系、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及臨近的影響工程實施的建筑物、構筑物、文物建筑、古樹、名木、地下管線、線纜、構筑物以及地下文物、化石和墳墓等的保護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對于新發現的施工障礙,承包人可依據13.2.4款的約定提交施工變更申請,發包人給予合理批準。施工障礙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1.9 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根據7.8款約定提交的“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計劃后20日內對之進行確認。發包人有權檢查其實施情況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承包人按照發包人合理建議自費整改。
7.1.10 發包人履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由發包人履行的其他義務。
7.2 承包人的義務
7.2.1 坐標復驗和放線。承包人有義務在現場與發包人共同復驗基準坐標資料(含基準控制點、基準控制標高和基準坐標控制線)。承包人按發包人提供的基準坐標資料,對工程、單項工程、施工部位放線,并對放線的準確性負責。
承包人有義務提出并糾正發包人提供的基準坐標資料中的差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2.2 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在施工開工15天前或約定的其他時間內,向發包人提交總體施工組織設計。隨著施工進展向發包人提交主要單項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對發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要求,承包人自費修改完善。
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的份數和時間,及需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單項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名稱、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進入施工現場道路的入口坐標位置,并指明要求發包人鋪設與城鄉公共道路相連接的道路走向、長度、路寬、等級、橋涵承重、轉彎半徑和時間要求。
因承包人未能按時提交上述資料,導致7.1.3款約定的進場日期延誤的,由此增加的費用或(和)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7.2.4 臨時用水電等。承包人在開工日期30天前或約定的其他時間前,并按本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發包人能夠提供的水電等臨時使用的類別,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含永久性工程物資保管)所需的臨時用水電等的品質、正常用量、高峰用量、使用時間和節點位置。承包人自費負責計量儀器的購買、安裝和維護,并依據7.1.4款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單價向發包人交費(除非另有約定)。
因承包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提交上述資料,造成承包人的費用增加和竣工日期延誤時,由承包人負責。
7.2.5 協助發包人辦理開工等批準手續。承包人在工程開工20天前,通知發包人向有關部門辦理須由發包人辦理的開工批準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他許可、證件、批件等。發包人需要時,承包人有義務提供協助。發包人委托承包人代辦并被承包人接受時,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7.2.6 施工過程中須通知辦理的批準。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因臨時增加場外臨時用地,臨時要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或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提前20天通知發包人辦理相關申請批準手續。并按發包人的要求,提供需要承包人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證件等,有義務予以配合。 因承包人未能在20天前通知發包人或未能按時提供由發包人辦理申請時要求的承包人的相關文件、資料和證件等,造成承包人窩工、停工和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負責。
7.2.7 提供施工障礙資料。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在每項地下或地上施工部位開工20天前,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場地的具體范圍及其坐標位置,發包人須對上述范圍內提供相關的地下和地下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坐標位置(不包括發包人根據5.2.1款第(1)項、第(2)項中已提供的現場障礙資料)。對于發包人在合同約定時間之后提出的現場障礙資料,按照13.2.3款的施工變更的約定辦理。
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按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7.2.8 新發現的施工障礙。承包人對在施工過程中新發現的場地周圍及臨近影響施工的建筑物、構筑物、文物建筑、古樹、名木,以及地下管線、線纜、構筑物、文物、化石和墳墓等,立即采取保護措施,及時通知發包人。新發現的施工障礙,按照13.2.3款的施工變更約定辦理。
7.2.9 承包人有義務保證其人力、機具、設備、設施、措施材料、周轉材料及其他施工資源,滿足實施工程的需求。
7.2.10 承包人有義務在施工前,向施工分包人和監理人說明設計文件的意圖,解釋設計文件,及時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7.2.11 工程的保護與維護。承包人在開工之日至發包人接收工程或(和)單項工程之日,負責工程的保護、維護和保安責任,保證工程不因承包人的施工而受到任何損失、損害。
7.2.12 清理現場。承包人負責在施工過程中及完工后對現場進行清理、分類堆放,將殘余物、廢棄物、垃圾等運往發包人、或當地有關部門指定的地點。承包人不再使用的機具、設備、設施和臨時工程等撤離現場,或運到發包人指定的場地。
7.2.13 承包人有義務履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應由承包人履行的其他相關義務。
7.3 施工技術方法
承包人的施工技術方法符合有關操作規程、安全規程及質量標準。
發包人對關鍵施工技術方法確認時,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該方法后的5日內予以確認或提出建議,發包人的任何此類確認和建議,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
7.4 人力和機具資源
7.4.1 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向發包人提交施工人力資源計劃一覽表。施工人力資源計劃符合施工進度計劃的需要。并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報表格式、內容、份數和報告期,向發包人提供實際進場的人力資源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人力資源計劃一覽表投入足夠工種和人力,導致實際施工進度明顯落后于施工進度計劃時,發包人有權通知承包人按計劃一覽表列出的工種和人數,在合理時間內調派人員進入現場。否則,發包人有權責令承包人將某些單項工程、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另行分包,因此發生的費用及延誤的時間由承包人承擔。
7.4.2 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向發包人提交主要施工機具資源計劃一覽表。施工機具資源計劃符合施工進度計劃的需要。并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報表格式、內容、份數和報告期,向發包人提供實際進場的主要施工機具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機具資源計劃一覽表投入足夠的機具,導致實際施工進度落后于施工進度計劃時,發包人有權通知承包人按該一覽表列出的機具數量,在合理時間內調派機具進入現場。否則,發包人有權責令承包人另行租賃機具,因此所發生的費用及延誤的時間由承包人承擔。
7.5 質量與檢驗
7.5.1 質量與檢驗
(1)承包人及其分包人隨時接受發包人、工程總監、行政主管部門、質量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行業質量安全檢查人員或發包人委派的第三方質量檢查單位所進行的安全質量的監督和檢查。承包人為此類監督、檢查提供方便。
收結果視為發包人的驗收結果。
(3)承包人遵守施工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負有對其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圖紙交底、技術交底、操作規程交底、安全程序交底和質量標準交底,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
(4) 承包人按照設計文件、施工標準的規定和合同約定,對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部件(包括建筑構配件)進行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有義務自費修復和
承包廠房建設合同 總承包合同(八篇)篇二
現行農村承包地調整制度主要集中體現在我國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草原法及土地管理法中,同時還深受相關農地政策的影響。承包地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承包地合同范文,感謝您的閱讀。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
為加快我團發展壯大,完善土地依法承包,致富職工群眾,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九連現已開發的荒地,承包期為6年。
2、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團六年的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團一定六年不變。(不含連隊每年收取的連管費)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住房,合同外的人甲方不提供住房。
4、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的生產資料和服務,提供生產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
5、甲方有權按照團生產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要求,督促、檢查、指導、管理乙方的各項生產活動。
6、合同到期后,甲方將對該土地從新發包,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與甲方簽定合同后,必須按甲方經營管理辦法和規定,足額向甲方交納生產自理金,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按46團經營管理辦法,與甲方簽定當年的生產經營承包合同,農產品訂單合同。如乙方不與甲方簽定相關合同,甲方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土地的承包權。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該土地的承包權。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私自將該承包的土地進行買賣,流轉。乙方承包的土地如要進行買賣、流轉必須由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必須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權。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改變土地種植作物。乙方需改變承包土地的種植作物,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審定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的承包權,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無故將所承包的土地撂荒,否則甲方將無償收回承包的土地。
6、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自覺遵紀守法,自覺遵守46團和連隊的各項管理制度。
7、乙方在承包期內子女上學,享受團職工子女同等待遇。
三、甲、乙雙方商議的土地承包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四、乙方承包甲方連,地號畝。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主栽作物為棉花,沒有團領導批示不得改種其他作物,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六、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和途徑: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八、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
甲方將位于面積____畝 (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種植經濟作物。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元,承包金總共計元。
2.乙方向甲方分期交付承包金,首次支付人民幣元,剩余承包金次年全額付清。
五、 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種植的開發、應用。
5.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種植經濟作物所有權。
3.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征用該土地,征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筑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5.如甲方擅自重復發包該地塊,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
(1)、甲乙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8.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土地面積上建筑的實際資產核算金額為準,價款一次性全額支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合同依據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采用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并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畝,(或實物x公斤/畝),合計x元(或實物x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承包廠房建設合同 總承包合同(八篇)篇三
hse是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簡稱,也稱之為ehs。hse合同是對項目安全、環境、職業健康目標控制的合同。今天本站小編為大家準備的是:hse承包合同相關范本。具體內容如下,僅供參考閱讀,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以及有關安全環保的國家法律、法規及標準,就《 工程總承包(epc)(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以下簡稱hse)等有關事宜,甲乙雙方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1.1 違約、違規、違章:指hse合同當事人違反國家、地方政府安全、環保、健康法律法規,違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有關hse管理規定、標準,違反甲方hse管理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約定的行為。
1.2 事故:指在hse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由于當事人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關財產、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事件。
1.3 hse作業指導書:指乙方對重要的、高度危險的設備或活動,描述其現存的健康安全環境危險和危害,及將該危險和危害控制到國家和行業標準能夠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包括:hse風險控制計劃書、安全專項方案、專項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等。
2.1工程名稱:
2.2工程內容:
2.3工程主要危險點源及危害:起重吊裝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機械傷害、高處墜落、觸電、坍塌、灼燙、焊接時的灼傷、火災、爆炸、塵毒、噪聲、射線危害、施工現場的流動污染源(固體廢棄物、生活污水、生產污水、車輛尾氣、工業噪聲等)、其他傷害等。
3.1甲方的權利:
3.1.1 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建立符合gb/t24001-1996(《環境管理體系 規范和使用指南》)、gb/t28001-20xx(《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范》)、q/sy 1002.1-20xx(《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第1部分:規范》)標準要求的管理體系和程序,確保相應管理文件得到嚴格、有效執行,自覺接受甲方的審核,并積極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
3.1.2 甲方要求乙方嚴格執行國家、地方、行業的各項健康、安全、環境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定、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的hse規章制度,控制危險點源,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實現工程“零事故、零傷害、零污染”的hse目標。
此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賠和補償。
3.1.4甲方對乙方制定的hse風險控制計劃書(簡稱case)及工作前安全分析(簡稱jsa)結果進行檢查。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不落實的施工有權停止其工作。并按照或參照本合同規定和甲方hse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3.1.5 甲方要求乙方遵守甲方各項hse管理要求。甲方對乙方做出的與現場安全管理有關的承諾予以監督、檢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對乙方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3.1.6 甲方可以對乙方使用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監督和檢查。
3.1.7 甲方要求乙方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工作著裝和個人防護用品管理辦法》,配備相應的、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甲方有權對乙方配備的個人防護用品進行檢查、檢驗,必要時進行破壞性檢驗。發現乙方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和甲方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為合格的防護用品并按本合同規定和甲方hse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3.1.8 甲方有權對乙方全面實施hse現場管理和監督,有權對乙方hse管理過程中的任何偏差,實施整改情況的跟蹤驗證。
任。
3.1.10 發生事故后,甲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有權對乙方事故進行統計上報。有權對乙方造成事故進行處罰和停工整頓,直至達到甲方要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1.11 甲方發現乙方人員違反hse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甲方hse規章制度,有權制止和糾正其違章行為,并按照或參照本合同規定和甲方hse管理制度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將禁止其繼續參加甲方的工程建設。
3.1.12 甲方有權依據規章制度對乙方人員的身份證、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憑據、特殊工種證件、安全資格證等的真實性進行核查。如乙方提供虛假資料、證件或憑證,甲方有權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1.13 甲方要求乙方配備各單項工程的專職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該組織應(至少但不限于)配臵滿足現場管理的以下專職hse管理人員:hse經理、電氣工程師、腳手架工程師、設備/起重工程師、射線作業工程師。并且每50人至少安排一名專職hse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安排一人)。
專職hse管理人員必須具有專業任職資格,并經甲方審核確認,甲方對其日常履職情況進行考核。
乙方施工現場如果未按要求配備專職的hse人員管理現場,甲方有權停止現場施工,并按本合同規定進行處罰。
3.1.14 甲方發現乙方違反相關hse法規、標準以及甲方hse相關規定,將按照本合同約定和甲方管理規定予以考核和處罰,違約金從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3.1.15 甲方有權將乙方每次工程進度款總額的一部分作為hse考核額度,對乙方hse考核不合格,該資金從進度款中扣除,具體執行甲方《hse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3.1.16 乙方存在嚴重違章行為或事故隱患時,甲方有權按照有關程序下發停止現場作業通知單或停工令,乙方不得據此進行任何形式的索賠和要求補償。
3.2 甲方的義務:
3.2.1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2.2 甲方按規定對乙方進行hse業績、資質審查,對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的hse作業指導書備案。
3.2.3 甲方應向乙方明確施工作業區的范圍、作業時間要求及hse管理要求,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條件支持。
3.2.4 發生事故后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國家、地方和甲方上級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3.2.5 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關hse資料。
3.2.6 甲方應對乙方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提供甲方的hse入場教育,甲方的hse入場教育不取代乙方的任何hse教育。
3.2.7 甲方設立醫療急救站,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現場的人員
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傷害提供力所能及的有償急救。
3.2.8 甲方應建立與乙方協商、溝通的渠道,并及時將有關hse管理的信息和要求傳遞給乙方。
3.2.9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提供的各種有關體系管理的受控文件予以保密,妥善保管,不得出現遺失、外借等情況。
3.3 乙方的權利:
3.3.1 乙方可以對甲方的hse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3.3.2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乙方可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
3.3.3 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險。
3.3.4 乙方可以向甲方索要制定下發的相關hse資料。
3.4 乙方的義務:
3.4.1 乙方必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設立針對本合同范圍的hse管理組織機構,并按照每50人至少配臵1名專職hse管理人員的原則配備足夠的、合格的hse管理人員。hse經理(負責人)具有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并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工作,服從甲方的hse管理。
零污染”的hse目標。乙方對其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承擔責任。
3.4.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符合 gb/t24001-20xx《環境管理體系 要求和使用指南》、gb/t28001-20xx《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范》、q/sy 1002.1-20xx《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第1部分:規范》的管理體系文件,包括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和作業指導書。
3.4.4 乙方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須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無專項方案或審批未通過者不得施工。
根據工程特點,必須制定不同項目的hse風險控制計劃書,使用工作前安全分析(jsa)對施工活動中存在的hse風險進行分析和控制。無jsa或審批未通過者不得施工。
乙方使用的各項hse設施、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地方、行業標準和甲方的規定。
3.4.5 乙方必須按規定組織好hse檢查,做好hse 檢查記錄,發現作業過程中不安全隱患、重大險情,應采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并報告甲方。
3.4.6 乙方必須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及配臵相應的人員和設施。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積極采取相應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按國家規定和甲方要求及時報告事故。
3.4.7 乙方應配備和維護相關的安全衛生設施、設備、器材以及施工現場的急救藥箱。
3.4.8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培訓要求及程序,應對參與本項目的所有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定期培訓,保證所有人員具備必要的hse知識,熟悉有關hse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接受甲方的入場前hse教育,并認真組織參加甲方舉辦的各類專項培訓。
乙方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從事資格證書許可范圍內的工作。
3.4.9 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臵、器材、安全檢測儀器和防護用具等。
3.4.10 根據甲方要求針對施工作業項目進行健康安全環境風險評價和制定保證現場施工的安全措施方案,經審批后向甲方備案。
3.4.11乙方有義務給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符合甲方規定要求和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按規定配備、使用或使用不合格個人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乙方有義務為自己每一個員工和雇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滿足“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要求。
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直接對乙方招用的分包商辦理業務。
3.4.13 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質疑進行確認,并實施必要的糾正和改進。
3.4.14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宣傳本公司的企業宗旨,并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管理做出必要的承諾。
3.4.15 乙方有義務向其雇員宣傳甲方的hse文化和管理制度。
3.4.16乙方必須在其施工現場、起重機械、腳手架、出入通道口、孔洞口、基坑邊沿、危險物品存放處及其他危險部位設臵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志,夜間設紅燈警示,必要時指派專人進行監護。
3.4.17 乙方有義務按期向甲方提交甲方要求的各類hse檢查記錄、hse統計數據及其他相關資料。
3.4.18 對于乙方施工過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財產,乙方有義務予以愛護,若甲方財產出現損壞、丟失等情況,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并賠償損失,甲方有權進行索賠。
3.4.19乙方有義務杜絕將任何已知的醫療上證明無法工作或身體狀況不良的人員安排到建設工作中。若發現乙方使用上述人員,甲方要追究乙方相應的責任。
乙方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癥的人員從事有職業禁忌的工作。若發現乙方使用上述人員,甲方要追究乙方相應的責任。
3.4.20乙方有責任確保提供的所有設備都處于安全的工作狀態,并滿足運行安全要求。乙方必須保留設備的維修保養記錄、設備年檢證書、保險等原始文件,并有義務提供相關文件證明備甲方檢查。
3.4.21 乙方應確保所有的員工都根據設備操作規程進行設備操作。
3.4.22 乙方有責任和義務配合甲方完成工藝危害及可操作性分析(hazop)評價,并對確定的問題進行整改。
3.4.23 乙方應確保其施工場內、外臨時設施(包括施工人員食宿及其它衛生設施)符合有關法規和甲方的相關要求。
3.4.24 甲方在各項hse管理規定中的要求作為乙方施工現場各項管理的最低要求。腳手架及高處作業平臺、通道的鋪板應滿鋪且護欄完善,高處作業人員應配備使用雙大鉤全身式安全帶。
3.4.25 乙方有責任落實項目安全評價、環境影響評價、職業病危害評價、水土保持評價、地震危害評價等提出的要求和建議,并提供滿足國家監督部門驗收的資料。
3.4.26 乙方有責任落實消防設計要求,并提供滿足國家消防監督部門驗收的資料。
3.4.27 乙方應按照國家相關監督部門驗收提出的要求及時進行整改,由此導致的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
3.4.28 乙方應組織收集國家相關監督部門驗收所需材料。配合甲方申請國家相關監督部門的驗收。
3.4.29乙方有責任確保其員工遵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反違章禁令》和項目安全禁令的相關規定。
4.1 hse總目標:“零事故、零傷害、零污染”。
4.2 具體hse目標:
4.2.2 反違章禁令及項目安全禁令遵守率達到100%;
4.2.3 入場教育率達到 100%;
4.2.5 危險作業許可辦證率達到 100%;
4.2.6 hse 管理人員現場旁站覆蓋率達到 100%;
4.2.7 施工作業車輛和機具入場檢查率達到 100%;
4.2.8 不符合、違章及隱患整改率達到 100%;
4.2.9 現場交通事故為零;
4.2.10 現場治安案件為零;
4.2.11 hse績效考核分值高于900分(滿分1000分)。
在主合同的履行過程當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地方、行業和甲方的有關規定進行。
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在事故調查確
認責任后,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6.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所承擔的違約責任應與主合同約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6.2 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國家相關法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報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質量等原因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按國家技術標準、甲方技術要求、質量要求、施工要求、安全環保要求等施工和開展工作,擅自擴大工作內容、延長工作時間,造成事故或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6.3 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6.4 對乙方發生事故后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主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甲乙雙方依據主合同中雙方的約定,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8.1 hse措施費用包含在主合同總費用中,乙方應按國家、地方、行業和甲方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要求制定和落實hse措施。
8.2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提交針對施工內容和hse要求的
安全措施方案清單和費用計劃,作為本合同附件。
8.3乙方hse措施費用必須分項報價,并保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甲方如審核該措施或費用編列不合理,則須重新編列并通過審核。在實際工程建設過程中未使用完的,剩余部分將從合同hse措施費用中扣除。
8.4乙方不能達到國家、地方、行業的hse規定、規范、標準和甲方的hse規定要求,甲方將依據有關hse規定考核和處罰,乙方必須及時采取糾正預防措施,并承擔相關費用。
9.1 違反下列條款之一者扣除違約金5000—10000元
(1)不按批準的施工總平面圖設臵各項臨時設施,任意占用場地的。
(2)未經批準任意挖掘或占用現場道路、消防通道的。
(3)因乙方責任,挖掘作業造成設施損壞的。
(4)違反施工規范、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案違章施工作業的。
(5)任意利用生產裝臵設備、管道構架,基礎等作受力點或錨點的。
(6)作業區現場作業時無專職安全人員在場或委派無安全人員資格證人員在現場負責安全管理的。
(7)未經批準移動或拆除消防設施、通訊設施的。
(8)未持有效許可證擅自在施工現場進行放射性作業,進行射線作業未按要求進行安全警示的。
(9)不辦理作業許可證、使用無效的作業許可證而進行作業的。
(10)無審查批準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方案進行施工的。
(11)無特殊工種崗位操作證或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沒有持證擅自作業的。
(12)在易燃易爆區吸煙的。
(13)存在的嚴重隱患未按要求及時整改的。
(14)拒不接受hse管理人員監督檢查和管理的。
(15)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未經取得專業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投入使用的。
(16)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
(17)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18)未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的。
(19)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工程施工任務的。
(20)在易燃易爆區使用不合格的電氣設施、施工機具、機械設備的。
(21)受限空間作業未按程序進行氣體含量檢測分析的。
(22)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
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23)未能落實符合項目安全評價、環境評價、職業病危害評價、水土保持評價、地震危害評價等提出的要求和建議,未能提供滿足國家監督部門驗收資料的。
(24)未能落實符合消防法規的設計要求,未能提供滿足國家消防監督部門驗收資料的。
9.2 違反下列條款之一者扣除違約金3000—5000元
(1)土方不及時外運、回填,不按指定地點堆放或傾倒土方、垃圾,造成道路不暢,影響應急、消防通道和環境管理的。
(2)機動車輛無證入場、違章行駛、違章停車、人貨混裝、無照駕駛等。
(3)許可作業監護人不在現場,作業人擅自作業,或安全措施不落實擅自作業的。
(4)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或不正確系掛安全帶;從高處向下拋擲施工機具、材料、雜物等,或造成高處墜物的。
(5)挖掘作業時在挖掘區域沒有設臵警戒線,不圍護或圍護不符合要求,無人員通道或者不合適的出入口,不按規定放坡、支護,或邊緣堆放不符合規定的。
(6)在消防檢查中發現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消防設施、器材配臵不完善,未及時整改的。
(7)在乙方責任區域的非吸煙區吸煙或發現煙頭的。
9.3違反以下條款之一者扣除違約金1000元—3000元
(1)腳手架搭設不符合施工規范;搭設作業區域不拉設警戒線;腳手架在搭設、使用、拆除過程中無符合要求的檢查標簽;在不合格的腳手架上進行作業的。
(2)違反起重作業安全管理程序,吊車作業前沒有對吊車本身及其所有附件進行檢查(應有記錄),使用不合格的吊具和索具;起重作業區域沒有進行有效地警戒標識;吊車作業時,吊車支腿支撐不規范;起重作業時,起重指揮無旗哨;起吊作業不按規定使用溜繩;吊裝下方交叉作業;無關人員滯留起重作業區域;吊裝時,被吊物攜帶其它物件的。
(3)電氣作業配電箱內不符合規范、規定的接線(無固定、接零接地線無壓鼻子、出線無保護、箱內無絕緣隔離板、漏保失靈、接線混亂、一閘多用等);配電箱無重復接地;手動工具無雙重絕緣保護;過路、過溝、過水電纜無保護(無架空或埋地);電纜走線混亂;從上級配電箱到下級配電箱、從開關箱到用電設備和電動工具無保護零線引出;地下電纜的走向無明確的標識;使用破損的電纜;照明線使用兩芯電纜;現場使用的配電箱、開關箱達不到防護等級要求的。
(4)作業許可證審批不全或代簽的。未經hse管理部門核準備案的特殊工種崗位人員擅自作業的。
固定、無防曬、隨意擺放以及氣瓶間距不符合安全要求;施工作業現場電焊機和配電箱未按規定擺放的。
(6)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超過使用期限,不按規定穿戴工作服、防護鞋、防護眼鏡等個人防護用品的。
(7)進入施工現場的員工不佩帶有效證件;不遵守現場保衛管理程序,不服從保安管理的。
(8)施工現場不設臨時排水系統,造成水流肆溢,影響環境或安全通行的。
(9)施工人員未經安全教育上崗或安全教育未按要求建檔的。
(10)施工現場工具柜(箱)不按規定擺放的。
(11)設備、機具、車輛未按規定檢驗,進入現場使用的。
(12)施工過程中造成環境污染的。
(13)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施工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臵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9.4違反下列條款之一者扣除違約金500—1000元
(1)施工管理及作業人員沒有掌握制定的應急預案,沒有按程序定期培訓演練的。
(2)對已不用的機械、材料、模板、腳手架等不及時運離施工現場的。
(3)施工作業期間沒有按規定進行作業現場的安全環保檢查,檢查沒有記錄,存在的隱患未按要求及時整改的。
(4)需要上報的管理資料不報或檢查無相關管理資料的。
(5)在施工現場或設備容器內隨地大小便的。
(6)現場多余土方、垃圾、邊角料不按指定地點規定堆放,土方垃圾運輸中沿途漏灑又未及時清理的。
(7)不按規定要求報hse周報、月報和不參加項目組織的hse大檢查和周例會、月例會的。
9.5 對于重復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加重處罰。
9.6 其它未列入的違章比照上述標準或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執行。當違章處罰有關規定調整,違章處罰依據最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與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合同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本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隨主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而變更、解除或終止。
乙方人員的工傷保險由乙方按國家規定辦理。對無工傷保險的人員,乙方有義務為其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滿足“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要求。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按照主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附件1:《hse管理手冊》
附件2:hse管理程序和管理辦法
承包廠房建設合同 總承包合同(八篇)篇四
乙方:
一、租地點:長興國際大酒店4f。
二、經營內容:ktv及演藝酒吧。
三、租期三年:20xx年4月21日至20xx年4月20日。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
第一年租金280萬元
第二年租金290萬元
第三年租金290萬元
2、付款方式:
第一年:簽訂本合同五天內,乙方要付給甲方租金人民幣120萬元整,余額人民幣160萬元整在本合同簽訂后90天付清。第二年、第三年:付款方式同第一年,但每年必須提前一個月付款。
五、押金:乙方必須向甲方交押金人民幣貳拾萬元整(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交足押金),合同期滿退還給乙方。
六、在本合同期內,乙方無權轉租給第三方。
七、續租:本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承包廠房建設合同 總承包合同(八篇)篇五
地址: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裝飾裝修工程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并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守約。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承包方式:以下兩種方式,雙方選擇_______________種方式。
(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
5、工程價款:
(1)雙方確定合同額為_____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2)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6、施工期限: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劃完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總共________天。
7、工期順延情形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現場場地,電源線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不屬于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施變更,工程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出于施工無法進行而影響進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而影響正常施工的。
(4)因甲方材料供應不及時而影響施工。
(5)未按合同規定撥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6)因政府行為、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8、質量標準:
1、開工前________天,為乙方接通施工現場電、水、交通,負責協調工作。
2、做好材料的及時供應工作,發現材料不足時需立即補足。
3、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理負責工程竣工驗收。
4、及時支付工程款,不得無故拖延。
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工程。
2、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嚴格執行市(區)縣有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3、安全、文明施工,不得酒后作業。
若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需要變更,雙方應進行協商,可以協商一致的則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不能協商一致的,雙方可解除合同。
1、隱蔽工程,甲方需派技術負責人會同乙方對隱蔽工程24小時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并簽署意見,由乙方保存作為竣工驗收依據。
2、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驗收單,逾期即視為該工程驗收合格,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
1、第一次于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_%,即_______元。
2、第二次于完成工程的_______%時,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__%,即________元。
3、第三次于完成工程的_______%時,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__%,即________元。
4、工程驗收合格后,由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后______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填寫工程結算清單,______日內付清余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遭受罰款或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2、未辦理驗收移交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3、因單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違約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元。
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7、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1、本工程保修期為________年,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
2、乙方提供終身維修服務,保修期外的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3、因人為破壞、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質量原因或自然災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造成的損失不在保修范圍。
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3、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和款項結清后自動終止。
甲方:
代表人: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責任人: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廠房建設合同 總承包合同(八篇)篇六
乙方:
一、租地點:長興國際大酒店4f。
二、經營內容:ktv及演藝酒吧。
三、租期三年:20xx年4月21日至20xx年4月20日。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
第一年租金280萬元
第二年租金290萬元
第三年租金290萬元
2、付款方式:
第一年:簽訂本合同五天內,乙方要付給甲方租金人民幣120萬元整,余額人民幣160萬元整在本合同簽訂后90天付清。第二年、第三年:付款方式同第一年,但每年必須提前一個月付款。
五、押金:乙方必須向甲方交押金人民幣貳拾萬元整(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交足押金),合同期滿退還給乙方。
六、在本合同期內,乙方無權轉租給第三方。
七、續租:本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承包廠房建設合同 總承包合同(八篇)篇七
承包方(乙方):本組各承包戶戶主
一、承包年限:本合同從 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承包期為30年。
二、承包方式:這次耕地延包是在整個承包關系30年不變的大前提下,中途對異動人口的承包耕地可以實行小調整,小調整的間隔期限統一定為5年。
三、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屬集體,承包者只有對承包土地的使用權。承包期內,經發包方同意,承包者對承包土地的使用權可以出租、人股、聯營、轉包、轉讓,雙方簽訂合同,鄉(鎮)人民政府鑒證。承包地不準買賣,不準荒蕪,不準非法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如有違反,集體有權收回承包地。
四、承包內容詳見附表: .承包到戶的土地承包表;2.土地承包清冊。上述表冊是本合同的內容之一,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
取承包金或產品;3.組織統一管水、抗災、農田基本建設和其他公益事業;4.對承包方掠奪式經營或毀壞的耕地有權收回,并責令承包方賠償損失;5.有權收回國家計劃內農轉非戶、自然消亡戶、舉家外遷戶和棄耕拋荒戶等承包的耕地,作為集體機動地,重新發包;6.維護承包方的合法權益,保障承包方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和收益權。
六、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享有承包耕地的使用權、轉讓權和承包期內的使用繼承權,其轉讓收人受法律保護;2.享有完成上交任務后的產品支配權和收益權;3.有權拒絕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負擔;4.依法繳納定購糧和稅費,按照《農民負擔卡》上繳村提留、鄉(鎮)統籌和經批準合法的集資款,完成分配的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上交承包合同約定收取的承包金或產品;5.不得擅自改變耕地的使用性質,在承包耕地建房、葬墳、燒磚瓦、開礦等,不得進行掠奪式經營,不得破壞耕地和水利設施等;6.接受發包方的生產經營指導,服從國家、集體建設征地和農田基本建設用地的需要;7.在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有權進行產業結構調整。
七、涉及承包戶之間相互關聯的具體事項,經本組群眾討論所簽訂的協議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八、違約責任:不論發包方、承包方違約,均按《x省農村合作經濟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試行)》及有關政策、法律、法規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3份,發包方和承包方簽名蓋章并經鄉(鎮)人民政府鑒證后生效,鄉(鎮)、村、組各執一份。
鑒證機關發包方組長
(蓋章)(蓋章)(蓋章簽字)
承包方:承包戶主簽章:
20xx年xx月xx日
承包廠房建設合同 總承包合同(八篇)篇八
乙方:______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乙方提供勞務、建筑技術、模板、撐樹、腳手架用材、碼釘及生產生活用具等。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筑,包括墻體、梁、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臺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向外墻貼瓷磚、后向墻面粉水泥砂漿、衛生間地面及墻面貼瓷磚、安裝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每平方米____元,建筑面積按每層樓外墻計算。女兒墻按每米壹拾元計算,包括水泥砂漿抹面。樓面混凝土搗制另請施工隊伍,所需費用甲乙雙方各負擔____%。
完成第一層磚砌并搗制好樓面付____元,完成第二層付款____元,完成第三層付款____元,工程全部完工,經驗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甲方負責水電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文明施工,講究職業道德,講究清潔衛生。
主體工程工期為____個月,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主體工程,完工時間不能超過___天,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乙方所需材料,應兩天前向甲方提出計劃,以便迅速籌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