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民法典合同解除的條件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高校與行業間的協作,促進高等教育與行業的共同發展,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邢臺學院貿易經濟系(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就共同建立戰略合作關系,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目的
1,加強高校與行業的協作,實現高校與行業共同成長,發展的雙贏。
2,探索高等教育與行業協同發展的新型合作模式,實現適應行業發展需求的人才培養,人力資源開發,技術服務,科研成果轉化等全方位一體化鏈接。
二,合作領域
1,就業實訓。從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可根據人才培養計劃,每年選派必須數量的學生,到乙方所屬企業進行崗位實訓,具體人數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定向培養。乙方根據行業實際需求,可委托甲方進行人才定向培養(含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實施針對性教育。
3,校企戰略合作。甲方為乙方行業的技術革新,項目開發,員工培訓,文化建設產業發展等帶給教育與科技服務;乙方為甲方在校大學生進行崗位實訓指導,創業教育和職業指導,為甲方畢業生帶給就業與就業實訓崗位。
三,甲乙雙方的職責和義務
(一)甲方
1,根據人才培養計劃要求,擬定每次崗位實訓的詳細方案,并與乙方協商共同制定具體的實施計劃。
2,根據乙方要求,及時帶給定向培養及畢業生生源信息。
3,邀請乙方代表來校參加有關活動,加強甲乙雙方的相互交流;邀請乙方對大學生開展職業指導。
4,根據乙方的具體需求,優先推薦綜合素質較高的畢業生,并為乙方來校招聘帶給便利條件。
5,根據乙方行業發展需求,為乙方行業的技術革新,項目開發,員工培訓,文化建設產業發展等方面工作帶給教育和科技服務。
民法典合同解除的條件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擬修建一條生產路,由乙方負責修建。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平等協商,雙方自愿簽訂本合同。
1、 工期要求:從_____年____月_____日開工,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工期為______天。
2、 尺寸要求:路面寬4米,厚度20公分,總長度2700米。
3、 質量要求:石灰土基層應做到生石灰充分消解過篩,石灰與土的用量控制標準,路拌深度應達到表面平整密實、無坑洼。
4、 工程量以路中線實測實量延長米為準。
1、監督檢查全過程、技術規格與質量。
2、提供一個土場。
3、對違規和影響質量的行為,采取果斷的處理手段。
1、負責備料,并組織施工設備
2、自己提供料場、自己負責接通電源、水源
3、路肩墊土砼實由乙方負責
4、負責操作規程,把握質量標準
5、負責安全施工(如有大小事故乙方自己負責)
6、接受甲方監督檢查和處置決定
7、修路期間負責道路看護
工程總款項________元,第一次付款方式在施工后_____天內,第二次付款在________,第三次付款在道路建成并經甲方驗收后_______天內給付。
以上協議雙方共同協定,簽字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授權委托人(簽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法典合同解除的條件篇三
乙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依據^v^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職責,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項目概況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為大河糧站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積:_____平方米。
二、合作的范圍及資料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本次合作模式為資產置換模式,甲方以南江縣大河鎮大河糧油購銷公司土地共_____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共計_____元作為本次項目置換房屋,待乙方規劃設計完成后甲方一次性抵扣完土地金額,具體如附件2。
根據目前的實際狀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同為本項目建設的初期合同,到項目能夠開工建設時再簽訂正式合同,本次合作范圍及資料是為本項目前期的規劃、設計及相關事項,包括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及銷售。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前期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信息交流、協調關系、公關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職責
甲方職責:
向乙方帶給項目活動所必需的一切相關資料,如甲方的土地使用證、組織機構、管理機構、注冊資本、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等一切為合作項目服務的資料證明文件。
在乙方帶給投資開發所務必的資料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項目的推介及開發所需的文件資料(包括老百姓的拆遷,項目開發務必的土地、建設手續,協調周邊相鄰關系)
負責協調關系并使乙方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圍中標。
、乙方職責:
..承擔本項目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
.負責帶給獲得項目服務事宜的公共關系支持。
.負責辦理項目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保證與承諾
.雙方有權簽訂并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并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雙方所帶給的任何資料、信息、數據、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偽陳述。
.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盡快通知對方,并提示對方注意。
.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用心的給予支持,
六、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兩年,若合作項目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兩年年后終止,若合作項目進展順利,乙方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項目銷售封盤為止。
七、違約職責
.因本協議是在項目開發前期簽訂的(未立項,未規劃,未設計及其他相關手續)所以若單方違約,須承擔此次項目另一方開支費用的四倍。
.由于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v^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職責,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職責。
八、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于^v^的法律。
.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透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九、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文件均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正式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民法典合同解除的條件篇四
甲方:
鑒于甲方擁有《陽光家庭365》的版權有效性及開發與推廣權利,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誠實、信用及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音像教材的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 甲方責任及義務:
1、 甲方保證《陽光家庭365》版權的有效性;
2、 免費為乙方提供推廣產品所需的宣傳樣單;
3、 甲方在確定客戶將金額存入到指定帳戶后,一個工作日內發貨;
4、 甲方負責郵寄及相關費用,必須保質保量、按時發貨;
5、 因質量或供應脫節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6、 如發現vcd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為第三方調換;
7、 為乙方免費提供《陽光家庭365》講座系列樣品全套,不退。
二、 乙方責任及義務:
1、 獨立、積極進行《陽光家庭365》的推廣及銷售;
2、 在經營過程中,有義務如實向甲方反饋經營情況及市場銷售狀況;
3、 維護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形象之事;
4、 乙方收到第三方征訂的信息后,應立即與甲方溝通;
5、 有義務協助甲方打擊盜版行為,發現盜版現象,應及時通知甲方。
三、 合作方式:
1、 乙方通過自有渠道代理推廣銷售甲方《陽光家庭365》教育系列。
2、 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貨傳真單后兩個工作日內發貨,為客戶提供全額發票。
四、 結算方式:
1、購買商通過甲方帳戶直接匯款。
2、《陽光家庭365》教育系列產品種類及價格:
3、在合同期內,乙方享受該價格的 折優惠。
4、甲乙雙方每月結算一次。甲方將乙方應得稅后傭金匯入指定帳戶。
五、違約責任及終止條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非法產品視為違約,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擅自加印、復制甲方產品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做出中止合作的決定。合作期限屆滿而雙方決定不再續簽。
3、 任何一方宣布破產或進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民法典合同解除的條件篇五
我國現行勞動法規對試用期的規定有明確的規定,合理合法的試用期受到法律的保護。《勞動法》第25條關于用人單位或解除勞動合同情形之一“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是指勞動者實際上不符合用人單位招工要求的條件和標準。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 勞辦發[1995]264號文件對此由專門的規定。
其中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問題規定: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這是出于對勞動者保護制定的。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有關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約定應符合上述規定。
1)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必須是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而不是不需要理由就可以解除的。往往很多用人單位只是簡單的認為試用期內可以用也可以不用,往往也直接導致勞動爭議的發生。
對于錄用條件用人單位最好能夠做出明確的規定,這樣有利于對員工的管理和避免勞動爭議難以舉證的問題。同時錄用條件和招聘條件也存在一定的區別,不可把兩者的概念混淆。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仍然應當遵守法定的各項勞動標準,如工作時間、勞動保護、最低工資、加班費等規定。尤其是社會保險應該按月繳納,做一個月的工也要繳納一個月的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試用期約定與勞動合同期限有著密切的聯系: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不得設立試用期;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規定試用期和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之間的關系,主要也是為了對試用期的約定加以限制和規范,對于短期間合同,可以在合同期內互相了解,一般不需要設立試用期,也為了防止一些企業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頻繁換人,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主要表現在解除勞動合同的特殊性。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三十天的要求。而用人單位除要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以外,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也沒有提前30天的約束。
目前,有不少用人單位正是因為對試用期的理解存在著一定的片面性和錯誤,導致了濫設試用期、濫用企業權利等情況的發生。這是不利于企業人才開發和管理的,也與現行的政策法規背道而馳的,會給企業和勞動者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害,希望企業和勞動者正確的認識試用期,以便正確的對待和處理有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