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是指向上級機關匯報本單位、本部門、本地區工作情況、做法、經驗以及問題的報告,寫報告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報告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如何寫度領導班子述職述廉報告簡短一
為了進一步強化我礦領導干部值班紀律和責任意識,確保全礦平穩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實行星期交替制,每個星期分別由七位礦級領導擔任主值,每天一名主值配備兩名副值負責當天值班任務,副值由科級干部(包括工會主席)擔任。每名值班人員每天補助100元。礦長全面負責落實本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必須遵照值班表執行。
二、值班室設在安全生產調度指揮中心三樓,主值在辦公室值班,至少有一名副值必須堅守值班室。
三、當天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堅守崗位,從當日8:00至次日8:00為止,特殊情況離開崗位時必須請假,副值向主值請假,主值向礦長請假,然后自己找同級別人員頂班。發現不請假私自離崗者,主值每次罰款500元,副值每次罰款200元。
四、值班人員必須全面了解當日礦區井上下運行狀況,巡查重點場所,發現問題及時遵照有關程序匯報上級領導,并同時按照有關措施安排解決。
五、對值班當日發生的險情或事故,負責組織和指揮搶險或救援。在緊急情況下,有權采取果斷措施,調動全礦范圍內人力、物力抵御風險,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商討最佳解決方案。
六、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詳細記錄當天各類情況,并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否則,每次罰主值100元。
七、本制度由調度室負責考核。
馬龍煤礦調度領導值班制度
每天必須有一名副礦級以上領導值班進行24小時調度值班。
1、負責全礦24小時安全生產組織指揮,全面掌握當日安全生產經營活動情況。
2、協調解決當日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采取措施確保全方位的正常運轉。指揮生產必須遵循“三大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嚴禁瞎指揮、亂調度。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
3、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同級別的領導替崗。發生重大事故要親臨現場,及時協調處理。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天7:00前進行交接,并簽字,做好值班記錄,對當日未辦以及待辦的事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5、負責貫徹落實領導及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指示精神,組織、分析、處理當日生產中發生的各類事故。
6、每天21:00前向公司調度室匯報安全生產情況,遇有特殊情況和突發事件要隨時匯報,情況要真實、準確,不得出現差錯。
7、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全礦范圍內的各類人員、車輛、物資;協助上級領導組織指揮、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8、礦屬各區隊每天必須安排至少一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全權負責指揮當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值班人員無故不得離開值班室,如有特殊情況離開的需提前匯報調度室,并安排本單位班子成員替班。
煤礦領導值班制度
為了更好地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加強現場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改變領導作風,密切‘干群關系,增強與職工的聯系,全礦各級領導必須深入井下第一線,掌握情況,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所存在的問題’,特定以下制度:
1、安全生產是煤礦的一項重要方針,是日常工作的頭等大事,為此,全礦黨、政、工必須認識統一,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確保安全生產。
2、各部門領導要注重安全生產,加強安全管理,把安全生產列入工作的主要議事日程,做到三首先,布置工作首先布置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首先檢查安全工作,總結工作首先總結安全工作。
3、要把安全工作列入檢查考評干部和部門工作的一項重在內容。不抓安全生產,考核為不合格的干部,更不予評為先進個人。
4、建立礦、科級干部下井考核登記卡,每月一份,個人保存。下井時由檢身員逐日填寫,檢身員要逐日向礦辦公室報送干部下井花名表。
5、干部下井天數,礦長每月不少于15天,生產礦長每月不少于20天,黨、政、工其它領導按值班安排輪流下井,保證每班有領導跟班,各科室領導按工作范圍自行安排。
6、干部深入現場,既要體現干部的工作作風,又要針對性的解決實際問題,礦級領導每次下井要填寫干部跟班。情況記錄。
7、干部下井。要按月由辦公室考核、公布。
8、干部跟班登記匯總由調度室辦理,按月向礦委會匯報情況。
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一、礦領導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天由一名主要領導干部24小時值班,并配備一業務部門的領導干部作副值班。
二、值班的礦領導是當日礦井生產和安全工作的全權指揮者和組織者,在生產行政管理上,有權指揮一切,各單位必須服從,否則影響生產要追查責任,其主要任務是:
(一)、全面負責當天生產調度指揮,及時解決生產上存在的一切問題,保證正常生產,做到全面,安全地完成當日生產任務。
(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發現問題及時指示值班調度員組織有關部門派人迅速處理,必要時親臨現場指揮,以保證正常生產。
(三)、綜合分析當日安全生產情況,總結經驗教訓,當日遺留問題認真向下班交待,遇到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通知調度室主任,提到生產碰頭會上解決,問題要條條落實,不準推諉不辦。
(四)、分析完不成任務的原因,追查處理互相扯皮影響生產的問題,對基層請示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五)、對值班當日發生的事故,負責組織和指揮搶救,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一追到底,找出事故責任,并作出處理意見。
(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
(七)、在緊急情況下:有權采取臨時措施,調動全礦范圍內人力、物力、事后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聯系。
郭屯煤礦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為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建立日常安全生產問題統一調度、協調、處理機制,礦實行24小時不間斷安全生產調度和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2.礦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調度值班分組輪流進行,值班表由調度室負責排定,由礦班子成員、副總工程師及礦安全生產科室負責人組成,每天必須指定一名礦班子成員或副總工程師堅持值班,所有值班人員在各自的崗位待命,行使安全生產指揮權力。
3.值班領導在值班期間發生死亡事故或重大事故,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必須按事故匯報程序逐級匯報,并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或協同有關領導和部門,采取措施,防止災情蔓延,消除事故隱患,搶救受災人員。
4.建立礦安全調度值班記錄薄,由調度室代管。各單位發生重大安全問題,直接向調度室報告,調度室值班人員及時向礦值班領導報告。各組值班人員要對當天發生的重大事件及匯報處理情況,按單位、地點、時間、事故性質及人員狀況作詳細記錄。
5.值班領導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當面向接-班人移交安全調度值班記錄薄,交待當班發生的重要事件及未完成事項,經雙方簽字確認。
6.節假日和主汛期間主要領導要減少外出,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安全生產工作,具體工作人員要深入到事故多發單位和薄弱環節,協調安全隱患治理工作。
7.重大安全信息要向公司當天值班領導匯報,確保信息暢通。
8.值班小組主要領導因事不能值班,要同本小組內互通信息,委托他人承擔值班責任,不得空崗,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開機。
9.值班期間因玩忽職守、不盡職盡責、脫崗以及指揮不力、交接-班不清造成所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問題突出甚至發生重大事故的,嚴肅追究值班領導的責任。
王莊煤礦領導雙值班制度
為了響應公司總調的安排,健全領導值班的不足,根據我礦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領導雙值班制度如下:
1、 在過去“領導值班”的基礎上,每日增加了自動化科分管檢測監控的技術員一名、通風科技術員一名,這樣就保證了無計劃停風停電、瓦斯等有害氣體超限時能及時到調度臺或到現場,采取措施,解決問題,避免了發生事故時無專職值班的`不利局面。
2、在安排以上值班的基礎上,還安排了由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每兩人組成一組分單雙日值班,并每日在調度臺簽到。這樣就保證了安全生產發生事故時,有專職領導在場,能贏得時間,對搶救事故能及時做出安排。這樣布置彌補了有時無專職領導的不足。
3、調度室每日13:00時和19;00對值班領導進行查崗,不在值班室也沒有下井的人員每日調度會上通報并罰款200元
4、值班領導一般不得離開礦區,因故離開礦區或辦公室時,必須向調度室講情自己所在位置及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
5、發生事故后,值班領導必須在10分鐘內到達調度臺,超過10分鐘扣款100元,無故不到者罰款1000元。
榆家梁煤礦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生產指揮,及時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礦調度室每天設4名礦領導二十四小時值班。
第二條礦領導干部因故不能值班時,必須向生產礦長或礦長請假,說明原因,進行值班表內人員間調整。
第三條值班職責:
(一)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行使礦生產調度指揮權,對當日安全及生產負全面責任。
(二)隨時聽取調度員的匯報,督促各單位值班人員做好生產指揮工作,及時平衡、解決各單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三)負責向上級領導匯報當天的安全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
(四)負責接受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并做好記錄,及時向有關人員傳達匯報。
(五)負責監督和指導各生產單位,各駐站值班人員的工作。
(六)掌握現場實際情況,重點聽取各單位班、組長的班后匯報,根據匯報情況及時做出決定。
(七)對當天生產及安全出現的問題,負責召集和通知有關人員參加追查會,落實責任,并做出結論。
(八)值班期間發生傷亡或重大事故時,必須有一名值班領導親自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同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四條交接-班制度:
(一)規定每天上午八時為交接時間,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交接-班。
(二)交-班人員在交-班前填好交接-班記錄薄,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當天的安全生產情況和應處理的遺留問題。
(三)交接-班雙方都要在交接-班記錄薄上簽字,否則不能算交-班清楚。
第五條值班紀律:
(一)不遲到早退,按時交接-班。在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二)在值班期間要離開調度室三十分鐘以上時,必須向調度員說明去向,并告知聯絡號碼。
(三)值班期間不得做與職責無關的工作。
(四)值班人員需換班時,一定要在值班表內人員間進行,并且必須向生產礦長或礦長請示,同意后方可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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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領導值班制度
一、 項目經理、生產副經理、總工都應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安排現場領導安全值班制度。
二、 值班中要深入現場,掌握安全工作狀態,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搞好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 凡因公出差、事假,不能參與值班時,要安排好值班的后續工作,不能中斷。
四、 值班中發現的問題,以口頭或以“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通知有關單位進行整改,當天能復查的要當天復查,需要隔夜復查或整改的要向下班交接。
五、 在值班中了現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應責成有關部門以措施或方案的形式予以完善,杜絕管理中的空白點,把握安全工作的導向。
六、 認真填寫現場值班記錄,字跡清晰,事實準確。
領導施工現場值班帶班制度
一、目的
為規范我分部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責任,預防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根據鐵道部《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5]23號)、鐵道部《關于貫徹國務院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通知的實施意見》(鐵安監住[2015]68號)及《關于進一步加強鐵路建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鐵建設
[2015]171號)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建質[2011]111號)、根據公司及上述下發文件要求,為認真落實中鐵十七局集團公司有限公司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進一步加強我分部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為切實抓好我分部安全生產、增強領導及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杭長鐵路客運運專線(浙江段)二標項目經理部第三分部施工范圍。
三、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領導小組
為徹底貫徹落實相關文件精神,杭長鐵路客運運專線(浙江段)二標項目經理部第三分部成立以項目經理魏振豹為組長,分部總工、副經理、安全總監為副組長,工程部、安質部及架子隊隊長為組員的施工現場帶班制度領導小組。
四、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職責權限
分部負責人是指工程分部的項目經理、書記、副經理、總工、安全總監及工區經理、書記、副經理、總工、安全總監。 施工現場是指各類工程項目的施工作業活動場所。
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是指分部負責人在施工現場組織協調工程分部的安全生產活動。分部負責人每人每月帶班生產時間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
1、檢查落實技術、質檢、安全等管理人員跟班作業情況,確保現場管理人員有小到位;檢查專項施工方案及其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2、輪流帶班領導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全面掌握工程分部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3、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規行為,嚴禁違章指揮;
4、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到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帶。 5、填寫項目負責人現場帶班生產記錄表并簽字歸檔備查等。 五、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工作內容
1、帶班領導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切實掌握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狀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相關規定,以高風險工點帶班為主。
2、排查隱患,并要求相關人員立即落實整改;現場無法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下達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按期復查驗收。
3、嚴格落實制止“三違”相關規定,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在現場發現違章問題,立即糾錯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4、解決生產中的突發問題,現場無法解決處理的,立即報生產技術部。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5、現場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領導要立即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 六、相關要求
1、現場帶班領導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帶班職責,嚴格執行現場帶班人員的規定,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現場帶班人員要認真記錄檢查問題,并由現場負責人簽字。 3、現場帶班人員在巡查中所發現的違章行為,一并給予責任工班進行處罰。 七、核規定
1、現場帶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 2、帶班期間出現安全事故的,一并給予嚴肅處理和處罰。 3、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問題未及時整改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視情節給予責任人不低于100元的處罰。
4、由分部經理負責對帶班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5、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問題未及時復查驗收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視情節給予
責任人不低于100元的處罰。 6、分部經理每月進行一次考核。 九、附則
本制度由中鐵十七局杭長三分部安質部編制并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開始施行。
附表1:現場帶班人員安排表
附表2:項目負責人現場帶班生產記錄表
中鐵十七局杭長三分部
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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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領導值班帶班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我礦領導干部值班紀律和責任意識,確保全礦平穩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實行星期交替制,每個星期分別由七位礦級領導擔任主值,每天一名主值配備兩名副值負責當天值班任務,副值由科級干部(包括工會主席)擔任。每名值班人員每天補助100元。礦長全面負責落實本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必須遵照值班表執行。
二、值班室設在安全生產調度指揮中心三樓,主值在辦公室值班,至少有一名副值必須堅守值班室。
三、當天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堅守崗位,從當日8:00至次日8:00為止,特殊情況離開崗位時必須請假,副值向主值請假,主值向礦長請假,然后自己找同級別人員頂班。發現不請假私自離崗者,主值每次罰款500元,副值每次罰款200元。
四、值班人員必須全面了解當日礦區井上下運行狀況,巡查重點場所,發現問題及時遵照有關程序匯報上級領導,并同時按照有關措施安排解決。
五、對值班當日發生的險情或事故,負責組織和指揮搶險或救援。在緊急情況下,有權采取果斷措施,調動全礦范圍內人力、物力抵御風險,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商討最佳解決方案。
六、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詳細記錄當天各類情況,并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否則,每次罰主值100元。
七、本制度由調度室負責考核。
榆家梁煤礦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生產指揮,及時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礦調度室每天設4名礦領導二十四小時值班。
第二條礦領導干部因故不能值班時,必須向生產礦長或礦長請假,說明原因,進行值班表內人員間調整。
第三條值班職責:
(一)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行使礦生產調度指揮權,對當日安全及生產負全面責任。
(二)隨時聽取調度員的匯報,督促各單位值班人員做好生產指揮工作,及時平衡、解決各單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三)負責向上級領導匯報當天的安全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
(四)負責接受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并做好記錄,及時向有關人員傳達匯報。
(五)負責監督和指導各生產單位,各駐站值班人員的工作。
(六)掌握現場實際情況,重點聽取各單位班、組長的班后匯報,根據匯報情況及時做出決定。
(七)對當天生產及安全出現的問題,負責召集和通知有關人員參加追查會,落實責任,并做出結論。
(八)值班期間發生傷亡或重大事故時,必須有一名值班領導親自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同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四條交接-班制度:
(一)規定每天上午八時為交接時間,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交接-班。
(二)交-班人員在交-班前填好交接-班記錄薄,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當天的安全生產情況和應處理的遺留問題。
(三)交接-班雙方都要在交接-班記錄薄上簽字,否則不能算交-班清楚。
第五條值班紀律:
(一)不遲到早退,按時交接-班。在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二)在值班期間要離開調度室三十分鐘以上時,必須向調度員說明去向,并告知聯絡號碼。
(三)值班期間不得做與職責無關的工作。
(四)值班人員需換班時,一定要在值班表內人員間進行,并且必須向生產礦長或礦長請示,同意后方可進行。
王莊煤礦領導雙值班制度
為了響應公司總調的安排,健全領導值班的不足,根據我礦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領導雙值班制度如下:
1、 在過去“領導值班”的基礎上,每日增加了自動化科分管檢測監控的技術員一名、通風科技術員一名,這樣就保證了無計劃停風停電、瓦斯等有害氣體超限時能及時到調度臺或到現場,采取措施,解決問題,避免了發生事故時無專職值班的不利局面。
2、在安排以上值班的基礎上,還安排了由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每兩人組成一組分單雙日值班,并每日在調度臺簽到。這樣就保證了安全生產發生事故時,有專職領導在場,能贏得時間,對搶救事故能及時做出安排。這樣布置彌補了有時無專職領導的不足。
3、調度室每日13:00時和19;00對值班領導進行查崗,不在值班室也沒有下井的人員每日調度會上通報并罰款200元
4、值班領導一般不得離開礦區,因故離開礦區或辦公室時,必須向調度室講情自己所在位置及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
5、發生事故后,值班領導必須在10分鐘內到達調度臺,超過10分鐘扣款100元,無故不到者罰款1000元。
煤礦調度領導值班制度
每天必須有一名副礦級以上領導值班進行24小時調度值班。
1、負責全礦24小時安全生產組織指揮,全面掌握當日安全生產經營活動情況。
2、協調解決當日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采取措施確保全方位的正常運轉。指揮生產必須遵循“三大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嚴禁瞎指揮、亂調度。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
3、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同級別的領導替崗。發生重大事故要親臨現場,及時協調處理。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天16:00前進行交接,并簽字,做好值班記錄,對當日未辦以及待辦的事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5、負責貫徹落實領導及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指示精神,組織、分析、處理當日生產中發生的各類事故。
6、每天16:00前向局、公司調度指揮中心匯報安全生產情況,遇有特殊情況和突發事件要隨時匯報,情況要真實、準確,不得出現差錯。
7、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全礦范圍內的各類人員、車輛、物資;協助上級領導組織指揮、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8、公司屬各區隊每天必須安排至少一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全權負責指揮當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值班人員無故不得離開值班室,如有特殊情況離開的需提前匯報調度指揮中心,并安排本單位班子成員替班。
某露天煤礦各級領導值班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充分發揮領導干部的核心作用,對安全生產的突發事件,做出快速的應急響應,及時組織協調、統一指揮,特制定本制度。
1、露天礦礦級領導、機關科室領導為礦值班領導;各段隊長以上領導為本單位值班領導。
2、值班調度按值班輪流表每日提前通知礦值班領導,各基層單位將當日值班領導五點前報調度室。
3、各級值班領導要熟知露天礦各項應急預案的內容、處理程序以及必備的專業知識。
4、各級值班領導應掌握煤炭生產、土方剝離、外運裝車,以及防排水情況,及時解決、協調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5、夜間值班配有專職安全生產值班車,具體由礦值班領導統一調動。非安全生產應急用車,任何人無權調用,有違者由當事調用者負全責。
6、各級值班領導要認真對各工作網點進行巡視檢查,檢查人員在崗情況、設備運行狀況,人員有無三違、作業現場有無重大隱患等。
7、各級值班領導在值班期間,不得漏崗、藏崗、脫崗。發現一次,取消當月業績工資,并按情節輕重及《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8、礦值班領導在值班期間,經常與調度室保持密切聯系,掌握各基層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
9、各級值班領導在值班期間要忠于職守,勤政務實,快速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對延誤生產,沒能及時對突發事件進行處理,使事態擴大,延誤搶救時機,為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按《職工獎懲條例》相應條款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一煤礦領導值班制度
目的
為了進一步強化領導值班紀律,加強領導值班的責任心, 確保全礦安全生產,特制定五一煤礦“值班管理制度”。
二、工作要求及考核辦法
(一)、礦領導值班規定
1、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十日為一循環,值班時間為早7:40到次日早8:00時(夏季提前30分鐘)。
2、值班人員下井、吃飯實行組內交替制,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下井檢查要分組,井上不得缺人,否則按脫崗處理,每人次罰款100元。
3、值班組要定出一名組長,安排當日有一人必須在調度臺值班,否則罰組長100元,值班領導200元,座臺人員脫崗一次罰100元。
4、值班期間凡出現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值班領導必須有人親臨現場組織指揮處理,確保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
5、值班人員一般情況不得離開礦區,因故離開礦區或辦公室時,必須向調度室講清自己所在位置及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發現私自離礦者罰款100元。
6、值班人員按表安排的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況向調度室說明,否則發現一次替代,罰責任人各100元。
7、當日值班人員因故不能值班時,值班名單上排列的對應位置人員應上補下位,不得空崗,否則按脫崗處理,罰責任人每次100元。
8、值班人員實行交接-班、簽到考勤制度,負責填寫當日值班記錄,通報值班情況,不得在家值班,不執行以上制度罰責任人100元。
9、值班表中第五系列值班人員主要負責“一通三防”及監測監控工作。
10、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設施,協同衛生人員搞好室內衛生。
11、調度室負責對當日值班人員的考核落實工作,堅持每日對值班人員不定時查崗不少于兩次,并有記錄。
(二)、雙休日領導值班規定
1、業務科室領導由調度室分組進行雙休日值班。
2、值班當日必須堅持到調度室上、下午兩次簽到,并堅持半日下井,半日在調度室或辦公室負責處理本業務范圍內的工作。如不在調度室簽到,一次罰款50元。
3、雙休日值班領導,業務科室八點下井,安全部門四點下井,礦領導值班零點下井。如雙休日值班與礦領導值班重復,以領導值班為主。
4、臨時離開崗位必須向調度室和安監處同時請假。
5、井上值班,查崗由調度室考核,并把查崗情況以書面形式交調度室,在次日調度會通報,下井由安監處考核在次日調度會通報。
6、無故缺崗,脫崗或不下井,一次罰款100元。
(三)、基層隊組領導值班規定
1、隊組值班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值班順序按各隊排定的值班表執行,值班時間統一為早7:40到次日早8:00(夏季提前30分鐘)。
2、隊組值班隊干不得回家吃飯,吃飯時找人送飯或找一名本隊正式隊干代替,但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否則按脫崗處理,罰款1000元。
3、值班人員當日值班時,接聽電話必須是值班隊干,否則發現有一次他人代替聽電話罰100元。
4、值班期間,凡井上、下出現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值班隊干必須及時通知隊長和分管副隊長,并派人到現場積極處理,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落實一次無通知隊長等人員或沒有采取措施處理,造成安全生產時間超過半小時的.罰值班200元,超過一小時的罰500元。
5、值班人員不得離開值班室,因事需要離開值班室時,必須向調度值班人員匯報,并找一名正式隊干代替,否則,查住私自離開者罰款500元。
6、值班人員按各隊自己安排的值班表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況需要交換的要向調度說明,否則,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
7、值班隊干實行嚴格的交接-班制度,做好當日各項記錄,不得在家值班,否則罰責任人500---1000元。
8、調度室負責對當日各隊值班隊干的落實考核工作,堅持每日對各隊值班隊干不定時電話查崗不少于2次,并有記錄。
9、各隊值班如違反上述規定的,除給予本人處罰外,同時對其隊長同等處罰,并在調度會通報。
三、附則
1、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本規定解釋權歸生產調度室。
煤礦領導值班制度
為了更好地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加強現場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改變領導作風,密切‘干群關系,增強與職工的聯系,全礦各級領導必須深入井下第一線,掌握情況,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所存在的問題’,特定以下制度:
1、安全生產是煤礦的一項重要方針,是日常工作的頭等大事,為此,全礦黨、政、工必須認識統一,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確保安全生產。
2、各部門領導要注重安全生產,加強安全管理,把安全生產列入工作的主要議事日程,做到三首先,布置工作首先布置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首先檢查安全工作,總結工作首先總結安全工作。
3、要把安全工作列入檢查考評干部和部門工作的一項重在內容。不抓安全生產,考核為不合格的干部,更不予評為先進個人。
4、建立礦、科級干部下井考核登記卡,每月一份,個人保存。下井時由檢身員逐日填寫,檢身員要逐日向礦辦公室報送干部下井花名表。
5、干部下井天數,礦長每月不少于15天,生產礦長每月不少于20天,黨、政、工其它領導按值班安排輪流下井,保證每班有領導跟班,各科室領導按工作范圍自行安排。
6、干部深入現場,既要體現干部的工作作風,又要針對性的解決實際問題,礦級領導每次下井要填寫干部跟班。情況記錄。
7、干部下井。要按月由辦公室考核、公布。
8、干部跟班登記匯總由調度室辦理,按月向礦委會匯報情況。
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一、礦領導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天由一名主要領導干部24小時值班,并配備一業務部門的領導干部作副值班。
二、值班的礦領導是當日礦井生產和安全工作的全權指揮者和組織者,在生產行政管理上,有權指揮一切,各單位必須服從,否則影響生產要追查責任,其主要任務是:
(一)、全面負責當天生產調度指揮,及時解決生產上存在的一切問題,保證正常生產,做到全面,安全地完成當日生產任務。
(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發現問題及時指示值班調度員組織有關部門派人迅速處理,必要時親臨現場指揮,以保證正常生產。
(三)、綜合分析當日安全生產情況,總結經驗教訓,當日遺留問題認真向下班交待,遇到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通知調度室主任,提到生產碰頭會上解決,問題要條條落實,不準推諉不辦。
(四)、分析完不成任務的原因,追查處理互相扯皮影響生產的問題,對基層請示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五)、對值班當日發生的事故,負責組織和指揮搶救,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一追到底,找出事故責任,并作出處理意見。
(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
(七)、在緊急情況下:有權采取臨時措施,調動全礦范圍內人力、物力、事后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聯系。
煤礦領導干部調度值班、帶班制度
一、當天值班領導負責協調、處理好當天的安全生產,值班領導為當天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二、當天調度室值班領導(包括調度室主任、調度員)堅持24小時在調度室值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離開值班崗位的,必須通知調度室主任或其他值班人員,保證調度室24小時有人協調、指揮當班的安全生產,凡發現調度室無人值班,按脫崗論處,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三、值班領導在值班過程中必須及時、認真、真實的填寫調度記錄,對井下匯報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問題,要及時通知相關領導或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對井下匯報的問題沒有及時處理也沒有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處理的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根據影響生產情況進行處罰。
四、領導值班期間必須按規定時間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匯報,匯報內容以當天的調度臺帳為準,如果上級部門詢問有關情況,以調度臺帳為依據匯報,不了解情況的要通知相關責任人,由相關責任人進行匯報,不能亂匯報,出現不匯報的上級處罰由責任人承擔,出現亂回報的對責任人一次罰款50元。
五、領導值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本人親自簽字,不得代簽,做到交清接明。當天存在的問題由當天值班值班人員親自填寫,否則罰款10元。
六、當班帶班的領導為當班安全第一責任者,當班必須按要求下井,有事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并安排同級領導替班,私自不下井帶班又沒有安排其他人替班的,上級部門的罰款由責任人承擔。
七、下井帶班領導必須按照要求向分公司調度室匯報,匯報內容以當天的調度臺帳為依據,沒有按要求匯報的,上級部門的罰款由責任人承擔,沒有按照調度臺帳匯報的一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
八、帶班領導升井后要及時認真填寫“領導下井帶班記錄”,上一班的帶班人員要向下一班的帶班人員詳細說明井下安全狀況、存在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寫“帶班領導交接-班記錄”,做到交清接明。發現記錄填寫不及時的一次罰款10元,由調度室負責在第二天調度會上通報,由考核辦負責落實罰款。
本制度自下發日期起由調度室、考核辦負責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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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生產指揮,及時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礦調度室每天設4名礦領導二十四小時值班。
第二條礦領導干部因故不能值班時,必須向生產礦長或礦長請假,說明原因,進行值班表內人員間調整。
第三條值班職責:
(一)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行使礦生產調度指揮權,對當日安全及生產負全面責任。
(二)隨時聽取調度員的匯報,督促各單位值班人員做好生產指揮工作,及時平衡、解決各單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三)負責向上級領導匯報當天的安全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
(四)負責接受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并做好記錄,及時向有關人員傳達匯報。
(五)負責監督和指導各生產單位,各駐站值班人員的工作。
(六)掌握現場實際情況,重點聽取各單位班、組長的班后匯報,根據匯報情況及時做出決定。
(七)對當天生產及安全出現的問題,負責召集和通知有關人員參加追查會,落實責任,并做出結論。
(八)值班期間發生傷亡或重大事故時,必須有一名值班領導親自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同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四條交接-班制度:
(一)規定每天上午八時為交接時間,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交接-班。
(二)交-班人員在交-班前填好交接-班記錄薄,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當天的安全生產情況和應處理的遺留問題。
(三)交接-班雙方都要在交接-班記錄薄上簽字,否則不能算交-班清楚。
第五條值班紀律:
(一)不遲到早退,按時交接-班。在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二)在值班期間要離開調度室三十分鐘以上時,必須向調度員說明去向,并告知聯絡號碼。
(三)值班期間不得做與職責無關的工作。
(四)值班人員需換班時,一定要在值班表內人員間進行,并且必須向生產礦長或礦長請示,同意后方可進行。
郭屯煤礦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為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建立日常安全生產問題統一調度、協調、處理機制,礦實行24小時不間斷安全生產調度和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2.礦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調度值班分組輪流進行,值班表由調度室負責排定,由礦班子成員、副總工程師及礦安全生產科室負責人組成,每天必須指定一名礦班子成員或副總工程師堅持值班,所有值班人員在各自的崗位待命,行使安全生產指揮權力。
3.值班領導在值班期間發生死亡事故或重大事故,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必須按事故匯報程序逐級匯報,并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或協同有關領導和部門,采取措施,防止災情蔓延,消除事故隱患,搶救受災人員。
4.建立礦安全調度值班記錄薄,由調度室代管。各單位發生重大安全問題,直接向調度室報告,調度室值班人員及時向礦值班領導報告。各組值班人員要對當天發生的重大事件及匯報處理情況,按單位、地點、時間、事故性質及人員狀況作詳細記錄。
5.值班領導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當面向接-班人移交安全調度值班記錄薄,交待當班發生的重要事件及未完成事項,經雙方簽字確認。
6.節假日和主汛期間主要領導要減少外出,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安全生產工作,具體工作人員要深入到事故多發單位和薄弱環節,協調安全隱患治理工作。
7.重大安全信息要向公司當天值班領導匯報,確保信息暢通。
8.值班小組主要領導因事不能值班,要同本小組內互通信息,委托他人承擔值班責任,不得空崗,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開機。
9.值班期間因玩忽職守、不盡職盡責、脫崗以及指揮不力、交接-班不清造成所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問題突出甚至發生重大事故的,嚴肅追究值班領導的責任。
煤礦領導干部調度值班、帶班制度
一、當天值班領導負責協調、處理好當天的安全生產,值班領導為當天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二、當天調度室值班領導(包括調度室主任、調度員)堅持24小時在調度室值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離開值班崗位的,必須通知調度室主任或其他值班人員,保證調度室24小時有人協調、指揮當班的安全生產,凡發現調度室無人值班,按脫崗論處,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三、值班領導在值班過程中必須及時、認真、真實的填寫調度記錄,對井下匯報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問題,要及時通知相關領導或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對井下匯報的問題沒有及時處理也沒有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處理的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根據影響生產情況進行處罰。
四、領導值班期間必須按規定時間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匯報,匯報內容以當天的調度臺帳為準,如果上級部門詢問有關情況,以調度臺帳為依據匯報,不了解情況的要通知相關責任人,由相關責任人進行匯報,不能亂匯報,出現不匯報的上級處罰由責任人承擔,出現亂回報的對責任人一次罰款50元。
五、領導值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本人親自簽字,不得代簽,做到交清接明。當天存在的問題由當天值班值班人員親自填寫,否則罰款10元。
六、當班帶班的領導為當班安全第一責任者,當班必須按要求下井,有事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并安排同級領導替班,私自不下井帶班又沒有安排其他人替班的,上級部門的罰款由責任人承擔。
七、下井帶班領導必須按照要求向分公司調度室匯報,匯報內容以當天的調度臺帳為依據,沒有按要求匯報的,上級部門的罰款由責任人承擔,沒有按照調度臺帳匯報的一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
八、帶班領導升井后要及時認真填寫“領導下井帶班記錄”,上一班的帶班人員要向下一班的帶班人員詳細說明井下安全狀況、存在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寫“帶班領導交接-班記錄”,做到交清接明。發現記錄填寫不及時的一次罰款10元,由調度室負責在第二天調度會上通報,由考核辦負責落實罰款。
本制度自下發日期起由調度室、考核辦負責監督執行。
王莊煤礦領導雙值班制度
為了響應公司總調的安排,健全領導值班的不足,根據我礦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領導雙值班制度如下:
1、 在過去“領導值班”的基礎上,每日增加了自動化科分管檢測監控的技術員一名、通風科技術員一名,這樣就保證了無計劃停風停電、瓦斯等有害氣體超限時能及時到調度臺或到現場,采取措施,解決問題,避免了發生事故時無專職值班的不利局面。
2、在安排以上值班的基礎上,還安排了由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每兩人組成一組分單雙日值班,并每日在調度臺簽到。這樣就保證了安全生產發生事故時,有專職領導在場,能贏得時間,對搶救事故能及時做出安排。這樣布置彌補了有時無專職領導的不足。
3、調度室每日13:00時和19;00對值班領導進行查崗,不在值班室也沒有下井的人員每日調度會上通報并罰款200元
4、值班領導一般不得離開礦區,因故離開礦區或辦公室時,必須向調度室講情自己所在位置及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
5、發生事故后,值班領導必須在10分鐘內到達調度臺,超過10分鐘扣款100元,無故不到者罰款1000元。
后臺孜煤礦領導值班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我礦領導干部值班紀律和責任意識,確保全礦平穩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實行星期交替制,每個星期分別由七位礦級領導擔任主值,每天一名主值配備兩名副值負責當天值班任務,副值由科級干部(包括工會主席)擔任。每名值班人員每天補助100元。礦長全面負責落實本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必須遵照值班表執行。
二、值班室設在安全生產調度指揮中心三樓,主值在辦公室值班,至少有一名副值必須堅守值班室。
三、當天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堅守崗位,從當日8:00至次日8:00為止,特殊情況離開崗位時必須請假,副值向主值請假,主值向礦長請假,然后自己找同級別人員頂班。發現不請假私自離崗者,主值每次罰款500元,副值每次罰款200元。
四、值班人員必須全面了解當日礦區井上下運行狀況,巡查重點場所,發現問題及時遵照有關程序匯報上級領導,并同時按照有關措施安排解決。
五、對值班當日發生的險情或事故,負責組織和指揮搶險或救援。在緊急情況下,有權采取果斷措施,調動全礦范圍內人力、物力抵御風險,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商討最佳解決方案。
六、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詳細記錄當天各類情況,并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否則,每次罰主值100元。
七、本制度由調度室負責考核。
五一煤礦領導值班制度
目的
為了進一步強化領導值班紀律,加強領導值班的責任心, 確保全礦安全生產,特制定五一煤礦“值班管理制度”。
二、工作要求及考核辦法
(一)、礦領導值班規定
1、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十日為一循環,值班時間為早7:40到次日早8:00時(夏季提前30分鐘)。
2、值班人員下井、吃飯實行組內交替制,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下井檢查要分組,井上不得缺人,否則按脫崗處理,每人次罰款100元。
3、值班組要定出一名組長,安排當日有一人必須在調度臺值班,否則罰組長100元,值班領導200元,座臺人員脫崗一次罰100元。
4、值班期間凡出現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值班領導必須有人親臨現場組織指揮處理,確保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
5、值班人員一般情況不得離開礦區,因故離開礦區或辦公室時,必須向調度室講清自己所在位置及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發現私自離礦者罰款100元。
6、值班人員按表安排的.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況向調度室說明,否則發現一次替代,罰責任人各100元。
7、當日值班人員因故不能值班時,值班名單上排列的對應位置人員應上補下位,不得空崗,否則按脫崗處理,罰責任人每次100元。
8、值班人員實行交接-班、簽到考勤制度,負責填寫當日值班記錄,通報值班情況,不得在家值班,不執行以上制度罰責任人100元。
9、值班表中第五系列值班人員主要負責“一通三防”及監測監控工作。
10、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設施,協同衛生人員搞好室內衛生。
11、調度室負責對當日值班人員的考核落實工作,堅持每日對值班人員不定時查崗不少于兩次,并有記錄。
(二)、雙休日領導值班規定
1、業務科室領導由調度室分組進行雙休日值班。
2、值班當日必須堅持到調度室上、下午兩次簽到,并堅持半日下井,半日在調度室或辦公室負責處理本業務范圍內的工作。如不在調度室簽到,一次罰款50元。
3、雙休日值班領導,業務科室八點下井,安全部門四點下井,礦領導值班零點下井。如雙休日值班與礦領導值班重復,以領導值班為主。
4、臨時離開崗位必須向調度室和安監處同時請假。
5、井上值班,查崗由調度室考核,并把查崗情況以書面形式交調度室,在次日調度會通報,下井由安監處考核在次日調度會通報。
6、無故缺崗,脫崗或不下井,一次罰款100元。
(三)、基層隊組領導值班規定
1、隊組值班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值班順序按各隊排定的值班表執行,值班時間統一為早7:40到次日早8:00(夏季提前30分鐘)。
2、隊組值班隊干不得回家吃飯,吃飯時找人送飯或找一名本隊正式隊干代替,但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否則按脫崗處理,罰款1000元。
3、值班人員當日值班時,接聽電話必須是值班隊干,否則發現有一次他人代替聽電話罰100元。
4、值班期間,凡井上、下出現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值班隊干必須及時通知隊長和分管副隊長,并派人到現場積極處理,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落實一次無通知隊長等人員或沒有采取措施處理,造成安全生產時間超過半小時的罰值班200元,超過一小時的罰500元。
5、值班人員不得離開值班室,因事需要離開值班室時,必須向調度值班人員匯報,并找一名正式隊干代替,否則,查住私自離開者罰款500元。
6、值班人員按各隊自己安排的值班表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況需要交換的要向調度說明,否則,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
7、值班隊干實行嚴格的交接-班制度,做好當日各項記錄,不得在家值班,否則罰責任人500---1000元。
8、調度室負責對當日各隊值班隊干的落實考核工作,堅持每日對各隊值班隊干不定時電話查崗不少于2次,并有記錄。
9、各隊值班如違反上述規定的,除給予本人處罰外,同時對其隊長同等處罰,并在調度會通報。
三、附則
1、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本規定解釋權歸生產調度室。
盛隆煤礦礦級領導輪流值班帶班制度
1、 為了及時發現并排除安全生產隱患,落實責任,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2、 在煤礦生產經營過程中每班至少有一名礦級領導進行值班和帶班工作。
3、 值班和帶班領導必須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具有處理和解決煤礦各類事故的能力。
4、 值班和帶班領導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接時上下班,不得離崗、脫崗。
5、 值班和帶班領導在發現和接到一線人員報告的問題時,要及時給予答復,并在需要的情況下,派專人給予解決。
6、 值班和帶班領導在煤礦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報告礦長、相關人員及有關單位,并及時進行現場搶救和應急工作。
7、 值班和帶班領導必須組織和協調好煤礦各部門的工作。
8、 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總工、機電礦長為煤礦的值班領導,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生產科長、安檢科長、安技科長為本礦的輪流下井帶班領導。礦長每月值班帶班下井必須在五次以上,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每月值班和帶班下井在十五次以上,生產科長、安檢科長、安技科長下井在十五次以上。
9、 值班和帶班領導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在帶班和檔案中寫明存在的安全隱患的內容和處理情況,對未處理完畢的安全隱患,交-班時要詳細交待給接-班領導負責進行處理,并提出處理建議。
10、安全事故實行誰值班誰負責的原則,發生安全事故由其負主要領導責任,并按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1、 值班和帶班領導在上崗期間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的檢查指導,并如實匯報存在的問題。
煤礦領導值班制度
為了更好地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加強現場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改變領導作風,密切‘干群關系,增強與職工的聯系,全礦各級領導必須深入井下第一線,掌握情況,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所存在的問題’,特定以下制度:
1、安全生產是煤礦的一項重要方針,是日常工作的頭等大事,為此,全礦黨、政、工必須認識統一,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確保安全生產。
2、各部門領導要注重安全生產,加強安全管理,把安全生產列入工作的主要議事日程,做到三首先,布置工作首先布置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首先檢查安全工作,總結工作首先總結安全工作。
3、要把安全工作列入檢查考評干部和部門工作的一項重在內容。不抓安全生產,考核為不合格的干部,更不予評為先進個人。
4、建立礦、科級干部下井考核登記卡,每月一份,個人保存。下井時由檢身員逐日填寫,檢身員要逐日向礦辦公室報送干部下井花名表。
5、干部下井天數,礦長每月不少于15天,生產礦長每月不少于20天,黨、政、工其它領導按值班安排輪流下井,保證每班有領導跟班,各科室領導按工作范圍自行安排。
6、干部深入現場,既要體現干部的工作作風,又要針對性的解決實際問題,礦級領導每次下井要填寫干部跟班。情況記錄。
7、干部下井。要按月由辦公室考核、公布。
8、干部跟班登記匯總由調度室辦理,按月向礦委會匯報情況。
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一、礦領導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天由一名主要領導干部24小時值班,并配備一業務部門的領導干部作副值班。
二、值班的礦領導是當日礦井生產和安全工作的全權指揮者和組織者,在生產行政管理上,有權指揮一切,各單位必須服從,否則影響生產要追查責任,其主要任務是:
(一)、全面負責當天生產調度指揮,及時解決生產上存在的一切問題,保證正常生產,做到全面,安全地完成當日生產任務。
(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發現問題及時指示值班調度員組織有關部門派人迅速處理,必要時親臨現場指揮,以保證正常生產。
(三)、綜合分析當日安全生產情況,總結經驗教訓,當日遺留問題認真向下班交待,遇到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通知調度室主任,提到生產碰頭會上解決,問題要條條落實,不準推諉不辦。
(四)、分析完不成任務的原因,追查處理互相扯皮影響生產的問題,對基層請示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五)、對值班當日發生的事故,負責組織和指揮搶救,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一追到底,找出事故責任,并作出處理意見。
(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
(七)、在緊急情況下:有權采取臨時措施,調動全礦范圍內人力、物力、事后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聯系。
煤礦調度領導值班制度
每天必須有一名副礦級以上領導值班進行24小時調度值班。
1、負責全礦24小時安全生產組織指揮,全面掌握當日安全生產經營活動情況。
2、協調解決當日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采取措施確保全方位的正常運轉。指揮生產必須遵循“三大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嚴禁瞎指揮、亂調度。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
3、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同級別的領導替崗。發生重大事故要親臨現場,及時協調處理。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天16:00前進行交接,并簽字,做好值班記錄,對當日未辦以及待辦的事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5、負責貫徹落實領導及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指示精神,組織、分析、處理當日生產中發生的各類事故。
6、每天16:00前向局、公司調度指揮中心匯報安全生產情況,遇有特殊情況和突發事件要隨時匯報,情況要真實、準確,不得出現差錯。
7、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全礦范圍內的各類人員、車輛、物資;協助上級領導組織指揮、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8、公司屬各區隊每天必須安排至少一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全權負責指揮當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值班人員無故不得離開值班室,如有特殊情況離開的需提前匯報調度指揮中心,并安排本單位班子成員替班。
安泰煤礦領導干部值班帶班下井制度
為了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礦領導干部安全意識,真正樹立“解決問題在井下,工作重點在現場”的觀念,促進各領導人員轉變作風、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及時發現“三違”消除事故隱患,真正把“安全第一”落到實處,激發領導干部對安全工作的使命感,特制定領導干部值班帶班下井制度。
一、入井人員:礦領導、各職能部門正職及生產、調度、通風、地測、機電、安監部門副職。
二、入井補助:早班60元/次,中班70元/次,夜班80元/次。
三、帶班補助:早班160元/次,中班200元/次,夜班240元/次。
四、下井要求:
1、入井人員在調度室登記簽名,入井后電話匯報調度室其姓名、地點、去向及現場檢查情況,出井后填寫下井信息登記卡、帶班信息反饋單
2、礦領導正職每月入井不少于10次,生產口副職每月不少于15次,其他副職不少于8次。
3、生產業務部門正職每月不少于16次,其他職能部門正職每月不少于8次。
4、礦領導下井帶班不少于2次,中層干部不得少于3次。
5、入井時間不少于4小時/次,帶班不少于6小時/次。
6、其他執行安泰煤礦領導干部及下井帶班管理規定。
五、入井考核及入井費發放由調度室負責,入井次數以調度室記
錄最低數為準,嚴格下井制度,每少一次罰款100元。
六、本制度從2015年4月26日開始執行。
某露天煤礦各級領導值班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充分發揮領導干部的核心作用,對安全生產的突發事件,做出快速的應急響應,及時組織協調、統一指揮,特制定本制度。
1、露天礦礦級領導、機關科室領導為礦值班領導;各段隊長以上領導為本單位值班領導。
2、值班調度按值班輪流表每日提前通知礦值班領導,各基層單位將當日值班領導五點前報調度室。
3、各級值班領導要熟知露天礦各項應急預案的內容、處理程序以及必備的專業知識。
4、各級值班領導應掌握煤炭生產、土方剝離、外運裝車,以及防排水情況,及時解決、協調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5、夜間值班配有專職安全生產值班車,具體由礦值班領導統一調動。非安全生產應急用車,任何人無權調用,有違者由當事調用者負全責。
6、各級值班領導要認真對各工作網點進行巡視檢查,檢查人員在崗情況、設備運行狀況,人員有無三違、作業現場有無重大隱患等。
7、各級值班領導在值班期間,不得漏崗、藏崗、脫崗。發現一次,取消當月業績工資,并按情節輕重及《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8、礦值班領導在值班期間,經常與調度室保持密切聯系,掌握各基層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
9、各級值班領導在值班期間要忠于職守,勤政務實,快速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對延誤生產,沒能及時對突發事件進行處理,使事態擴大,延誤搶救時機,為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按《職工獎懲條例》相應條款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硬家溝煤業礦領導值班及下井制度
1、礦領導必須堅持輪流值班制度。
2、值班時間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從早上8時到次日8時。
3、礦領導值班時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隨意離礦,因工作需要離礦時必須給下一日值班人員打招呼,代理其值班方可離礦。
4、凡是值班人員應對本日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負責組織安排全天安全生產,對當班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5、當班值班人員代表礦長行使礦長職權,有權調動全礦井人員,材料、車輛、設備,服從于安全生產工作,有權處理礦井日常事務性、業務性工作。
6、值班人員對當班所發生的事故,有權追查和處理,對事故做到三落實(責任者、時間、措施)。
7、值班人員應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清存在問題及解決辦法,交清下班應注意的問題。
8、交接-班應做到交不清不走,他不來我不走,問題不處理完不走。
9、礦領導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5次,組織現場辦公,現場處理問題。
10、副礦級領導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0次,檢查主管范圍和主管部門的問題。
11、科級領導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2次,負責檢查與處理本職范圍內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
12、各隊長、技術員必須跟班與工人同上同下,不得遲到早退,具體處理本隊和本區域的不安全隱患,杜絕違章指揮,并監督本隊工人按章操作。
煤礦值班領導崗位責任制
1、值班領導是基層安全生產的直接指揮和帶頭人,對當班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監督當班班前會的召開情況、交接-班情況等。
3、對當班存在的隱患(氣體、頂底板、支護、機電、瞎炮等)及時排除,不得漏報、瞞報。
4、當班發現重大隱患應及時依照《煤礦安全規程》和本礦規章制度有關規定采取措施,不得因措施不當導致事故的發生,使事故擴大。
5、應認真對照《作業規程》要求指導生產,對工程質量存在問題及時整改或糾正。
6、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應以安全為主,強調安全、突出安全,認真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7、積極配合井隊長搞好井隊安全生產工作,不得隨意脫崗。
8、按時參加井隊各項會議,及時將會議議題,傳達并落實。
9、杜絕“三違”現象。在工作當中不能違章。
10、有事請假,必須經井長同意可休息,杜絕一切曠工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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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煤廠領導值班制度
目的
為了進一步強化領導值班紀律,加強領導值班的責任心, 確保全礦安全生產,特制定五一煤礦“值班管理制度”。
二、工作要求及考核辦法
(一)、礦領導值班規定
1、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十日為一循環,值班時間為早7:40到次日早8:00時(夏季提前30分鐘)。
2、值班人員下井、吃飯實行組內交替制,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下井檢查要分組,井上不得缺人,否則按脫崗處理,每人次罰款100元。
3、值班組要定出一名組長,安排當日有一人必須在調度臺值班,否則罰組長100元,值班領導200元,座臺人員脫崗一次罰100元。
4、值班期間凡出現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值班領導必須有人親臨現場組織指揮處理,確保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
5、值班人員一般情況不得離開礦區,因故離開礦區或辦公室時,必須向調度室講清自己所在位置及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發現私自離礦者罰款100元。
6、值班人員按表安排的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況向調度室說明,否則發現一次替代,罰責任人各100元。
7、當日值班人員因故不能值班時,值班名單上排列的對應位置人員應上補下位,不得空崗,否則按脫崗處理,罰責任人每次100元。
8、值班人員實行交接-班、簽到考勤制度,負責填寫當日值班記錄,通報值班情況,不得在家值班,不執行以上制度罰責任人100元。
9、值班表中第五系列值班人員主要負責“一通三防”及監測監控工作。
10、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設施,協同衛生人員搞好室內衛生。
11、調度室負責對當日值班人員的考核落實工作,堅持每日對值班人員不定時查崗不少于兩次,并有記錄。
(二)、雙休日領導值班規定
1、業務科室領導由調度室分組進行雙休日值班。
2、值班當日必須堅持到調度室上、下午兩次簽到,并堅持半日下井,半日在調度室或辦公室負責處理本業務范圍內的工作。如不在調度室簽到,一次罰款50元。
3、雙休日值班領導,業務科室八點下井,安全部門四點下井,礦領導值班零點下井。如雙休日值班與礦領導值班重復,以領導值班為主。
4、臨時離開崗位必須向調度室和安監處同時請假。
5、井上值班,查崗由調度室考核,并把查崗情況以書面形式交調度室,在次日調度會通報,下井由安監處考核在次日調度會通報。
6、無故缺崗,脫崗或不下井,一次罰款100元。
(三)、基層隊組領導值班規定
1、隊組值班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值班順序按各隊排定的值班表執行,值班時間統一為早7:40到次日早8:00(夏季提前30分鐘)。
2、隊組值班隊干不得回家吃飯,吃飯時找人送飯或找一名本隊正式隊干代替,但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否則按脫崗處理,罰款1000元。
3、值班人員當日值班時,接聽電話必須是值班隊干,否則發現有一次他人代替聽電話罰100元。
4、值班期間,凡井上、下出現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值班隊干必須及時通知隊長和分管副隊長,并派人到現場積極處理,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落實一次無通知隊長等人員或沒有采取措施處理,造成安全生產時間超過半小時的罰值班200元,超過一小時的罰500元。
5、值班人員不得離開值班室,因事需要離開值班室時,必須向調度值班人員匯報,并找一名正式隊干代替,否則,查住私自離開者罰款500元。
6、值班人員按各隊自己安排的值班表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況需要交換的要向調度說明,否則,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
7、值班隊干實行嚴格的交接-班制度,做好當日各項記錄,不得在家值班,否則罰責任人500---1000元。
8、調度室負責對當日各隊值班隊干的落實考核工作,堅持每日對各隊值班隊干不定時電話查崗不少于2次,并有記錄。
9、各隊值班如違反上述規定的,除給予本人處罰外,同時對其隊長同等處罰,并在調度會通報。
三、附則
1、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本規定解釋權歸生產調度室。
榆家梁煤礦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生產指揮,及時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礦調度室每天設4名礦領導二十四小時值班。
第二條礦領導干部因故不能值班時,必須向生產礦長或礦長請假,說明原因,進行值班表內人員間調整。
第三條值班職責:
(一)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行使礦生產調度指揮權,對當日安全及生產負全面責任。
(二)隨時聽取調度員的匯報,督促各單位值班人員做好生產指揮工作,及時平衡、解決各單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三)負責向上級領導匯報當天的安全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
(四)負責接受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并做好記錄,及時向有關人員傳達匯報。
(五)負責監督和指導各生產單位,各駐站值班人員的工作。
(六)掌握現場實際情況,重點聽取各單位班、組長的班后匯報,根據匯報情況及時做出決定。
(七)對當天生產及安全出現的問題,負責召集和通知有關人員參加追查會,落實責任,并做出結論。
(八)值班期間發生傷亡或重大事故時,必須有一名值班領導親自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同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四條交接-班制度:
(一)規定每天上午八時為交接時間,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交接-班。
(二)交-班人員在交-班前填好交接-班記錄薄,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當天的安全生產情況和應處理的遺留問題。
(三)交接-班雙方都要在交接-班記錄薄上簽字,否則不能算交-班清楚。
第五條值班紀律:
(一)不遲到早退,按時交接-班。在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二)在值班期間要離開調度室三十分鐘以上時,必須向調度員說明去向,并告知聯絡號碼。
(三)值班期間不得做與職責無關的工作。
(四)值班人員需換班時,一定要在值班表內人員間進行,并且必須向生產礦長或礦長請示,同意后方可進行。
煤礦領導值班制度
為了更好地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加強現場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改變領導作風,密切‘干群關系,增強與職工的聯系,全礦各級領導必須深入井下第一線,掌握情況,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所存在的問題’,特定以下制度:
1、安全生產是煤礦的一項重要方針,是日常工作的頭等大事,為此,全礦黨、政、工必須認識統一,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確保安全生產。
2、各部門領導要注重安全生產,加強安全管理,把安全生產列入工作的主要議事日程,做到三首先,布置工作首先布置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首先檢查安全工作,總結工作首先總結安全工作。
3、要把安全工作列入檢查考評干部和部門工作的一項重在內容。不抓安全生產,考核為不合格的干部,更不予評為先進個人。
4、建立礦、科級干部下井考核登記卡,每月一份,個人保存。下井時由檢身員逐日填寫,檢身員要逐日向礦辦公室報送干部下井花名表。
5、干部下井天數,礦長每月不少于15天,生產礦長每月不少于20天,黨、政、工其它領導按值班安排輪流下井,保證每班有領導跟班,各科室領導按工作范圍自行安排。
6、干部深入現場,既要體現干部的工作作風,又要針對性的解決實際問題,礦級領導每次下井要填寫干部跟班。情況記錄。
7、干部下井。要按月由辦公室考核、公布。
8、干部跟班登記匯總由調度室辦理,按月向礦委會匯報情況。
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一、礦領導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天由一名主要領導干部24小時值班,并配備一業務部門的領導干部作副值班。
二、值班的礦領導是當日礦井生產和安全工作的全權指揮者和組織者,在生產行政管理上,有權指揮一切,各單位必須服從,否則影響生產要追查責任,其主要任務是:
(一)、全面負責當天生產調度指揮,及時解決生產上存在的一切問題,保證正常生產,做到全面,安全地完成當日生產任務。
(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發現問題及時指示值班調度員組織有關部門派人迅速處理,必要時親臨現場指揮,以保證正常生產。
(三)、綜合分析當日安全生產情況,總結經驗教訓,當日遺留問題認真向下班交待,遇到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通知調度室主任,提到生產碰頭會上解決,問題要條條落實,不準推諉不辦。
(四)、分析完不成任務的原因,追查處理互相扯皮影響生產的問題,對基層請示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五)、對值班當日發生的事故,負責組織和指揮搶救,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一追到底,找出事故責任,并作出處理意見。
(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
(七)、在緊急情況下:有權采取臨時措施,調動全礦范圍內人力、物力、事后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聯系。
大坡煤礦領導、特員值班制度
一、 礦、井管理人員及特員必須輪流值班,確保煤礦24小時有人值班。
二、 值班人員出差或有事外出,由后面值班人員替補值班。
三、 正副礦長有事向上級管理部門請假,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事向礦長請假,特種作業人員有事向井長請假。
四、 礦管理人員值班負責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其他值班人員負責完成本班、本工種的生產任務及礦值班人員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積極參加處理突發事件。
煤礦調度領導值班制度
每天必須有一名副礦級以上領導值班進行24小時調度值班。
1、負責全礦24小時安全生產組織指揮,全面掌握當日安全生產經營活動情況。
2、協調解決當日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采取措施確保全方位的正常運轉。指揮生產必須遵循“三大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嚴禁瞎指揮、亂調度。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
3、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同級別的領導替崗。發生重大事故要親臨現場,及時協調處理。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天16:00前進行交接,并簽字,做好值班記錄,對當日未辦以及待辦的'事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5、負責貫徹落實領導及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指示精神,組織、分析、處理當日生產中發生的各類事故。
6、每天16:00前向局、公司調度指揮中心匯報安全生產情況,遇有特殊情況和突發事件要隨時匯報,情況要真實、準確,不得出現差錯。
7、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全礦范圍內的各類人員、車輛、物資;協助上級領導組織指揮、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8、公司屬各區隊每天必須安排至少一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全權負責指揮當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值班人員無故不得離開值班室,如有特殊情況離開的需提前匯報調度指揮中心,并安排本單位班子成員替班。
王莊煤礦領導雙值班制度
為了響應公司總調的安排,健全領導值班的不足,根據我礦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領導雙值班制度如下:
1、 在過去“領導值班”的基礎上,每日增加了自動化科分管檢測監控的技術員一名、通風科技術員一名,這樣就保證了無計劃停風停電、瓦斯等有害氣體超限時能及時到調度臺或到現場,采取措施,解決問題,避免了發生事故時無專職值班的不利局面。
2、在安排以上值班的基礎上,還安排了由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每兩人組成一組分單雙日值班,并每日在調度臺簽到。這樣就保證了安全生產發生事故時,有專職領導在場,能贏得時間,對搶救事故能及時做出安排。這樣布置彌補了有時無專職領導的不足。
3、調度室每日13:00時和19;00對值班領導進行查崗,不在值班室也沒有下井的人員每日調度會上通報并罰款200元
4、值班領導一般不得離開礦區,因故離開礦區或辦公室時,必須向調度室講情自己所在位置及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
5、發生事故后,值班領導必須在10分鐘內到達調度臺,超過10分鐘扣款100元,無故不到者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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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領導值班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我礦領導干部值班紀律和責任意識,確保全礦平穩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實行星期交替制,每個星期分別由七位礦級領導擔任主值,每天一名主值配備兩名副值負責當天值班任務,副值由科級干部(包括工會主席)擔任。每名值班人員每天補助100元。礦長全面負責落實本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必須遵照值班表執行。
二、值班室設在安全生產調度指揮中心三樓,主值在辦公室值班,至少有一名副值必須堅守值班室。
三、當天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堅守崗位,從當日8:00至次日8:00為止,特殊情況離開崗位時必須請假,副值向主值請假,主值向礦長請假,然后自己找同級別人員頂班。發現不請假私自離崗者,主值每次罰款500元,副值每次罰款200元。
四、值班人員必須全面了解當日礦區井上下運行狀況,巡查重點場所,發現問題及時遵照有關程序匯報上級領導,并同時按照有關措施安排解決。
五、對值班當日發生的險情或事故,負責組織和指揮搶險或救援。在緊急情況下,有權采取果斷措施,調動全礦范圍內人力、物力抵御風險,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商討最佳解決方案。
六、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詳細記錄當天各類情況,并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否則,每次罰主值100元。
七、本制度由調度室負責考核。
八、本制度從 年 五日起執行。 煤礦領導值班表。
王莊煤礦領導雙值班制度
為了響應公司總調的安排,健全領導值班的不足,根據我礦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領導雙值班制度如下:
1、 在過去“領導值班”的基礎上,每日增加了自動化科分管檢測監控的技術員一名、通風科技術員一名,這樣就保證了無計劃停風停電、瓦斯等有害氣體超限時能及時到調度臺或到現場,采取措施,解決問題,避免了發生事故時無專職值班的不利局面。
2、在安排以上值班的基礎上,還安排了由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每兩人組成一組分單雙日值班,并每日在調度臺簽到。這樣就保證了安全生產發生事故時,有專職領導在場,能贏得時間,對搶救事故能及時做出安排。這樣布置彌補了有時無專職領導的不足。
3、調度室每日13:00時和19;00對值班領導進行查崗,不在值班室也沒有下井的人員每日調度會上通報并罰款200元
4、值班領導一般不得離開礦區,因故離開礦區或辦公室時,必須向調度室講情自己所在位置及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
5、發生事故后,值班領導必須在10分鐘內到達調度臺,超過10分鐘扣款100元,無故不到者罰款1000元。
五一煤礦領導值班制度
目的
為了進一步強化領導值班紀律,加強領導值班的責任心, 確保全礦安全生產,特制定五一煤礦“值班管理制度”。
二、工作要求及考核辦法
(一)、礦領導值班規定
1、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十日為一循環,值班時間為早7:40到次日早8:00時(夏季提前30分鐘)。
2、值班人員下井、吃飯實行組內交替制,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下井檢查要分組,井上不得缺人,否則按脫崗處理,每人次罰款100元。
3、值班組要定出一名組長,安排當日有一人必須在調度臺值班,否則罰組長100元,值班領導200元,座臺人員脫崗一次罰100元。
4、值班期間凡出現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值班領導必須有人親臨現場組織指揮處理,確保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
5、值班人員一般情況不得離開礦區,因故離開礦區或辦公室時,必須向調度室講清自己所在位置及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發現私自離礦者罰款100元。
6、值班人員按表安排的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況向調度室說明,否則發現一次替代,罰責任人各100元。
7、當日值班人員因故不能值班時,值班名單上排列的對應位置人員應上補下位,不得空崗,否則按脫崗處理,罰責任人每次100元。
8、值班人員實行交接-班、簽到考勤制度,負責填寫當日值班記錄,通報值班情況,不得在家值班,不執行以上制度罰責任人100元。
9、值班表中第五系列值班人員主要負責“一通三防”及監測監控工作。
10、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設施,協同衛生人員搞好室內衛生。
11、調度室負責對當日值班人員的考核落實工作,堅持每日對值班人員不定時查崗不少于兩次,并有記錄。
(二)、雙休日領導值班規定
1、業務科室領導由調度室分組進行雙休日值班。
2、值班當日必須堅持到調度室上、下午兩次簽到,并堅持半日下井,半日在調度室或辦公室負責處理本業務范圍內的工作。如不在調度室簽到,一次罰款50元。
3、雙休日值班領導,業務科室八點下井,安全部門四點下井,礦領導值班零點下井。如雙休日值班與礦領導值班重復,以領導值班為主。
4、臨時離開崗位必須向調度室和安監處同時請假。
5、井上值班,查崗由調度室考核,并把查崗情況以書面形式交調度室,在次日調度會通報,下井由安監處考核在次日調度會通報。
6、無故缺崗,脫崗或不下井,一次罰款100元。
(三)、基層隊組領導值班規定
1、隊組值班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值班順序按各隊排定的值班表執行,值班時間統一為早7:40到次日早8:00(夏季提前30分鐘)。
2、隊組值班隊干不得回家吃飯,吃飯時找人送飯或找一名本隊正式隊干代替,但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否則按脫崗處理,罰款1000元。
3、值班人員當日值班時,接聽電話必須是值班隊干,否則發現有一次他人代替聽電話罰100元。
4、值班期間,凡井上、下出現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值班隊干必須及時通知隊長和分管副隊長,并派人到現場積極處理,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落實一次無通知隊長等人員或沒有采取措施處理,造成安全生產時間超過半小時的罰值班200元,超過一小時的罰500元。
5、值班人員不得離開值班室,因事需要離開值班室時,必須向調度值班人員匯報,并找一名正式隊干代替,否則,查住私自離開者罰款500元。
6、值班人員按各隊自己安排的值班表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況需要交換的要向調度說明,否則,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
7、值班隊干實行嚴格的交接-班制度,做好當日各項記錄,不得在家值班,否則罰責任人500---1000元。
8、調度室負責對當日各隊值班隊干的落實考核工作,堅持每日對各隊值班隊干不定時電話查崗不少于2次,并有記錄。
9、各隊值班如違反上述規定的,除給予本人處罰外,同時對其隊長同等處罰,并在調度會通報。
三、附則
1、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本規定解釋權歸生產調度室。
煤礦領導干部調度值班、帶班制度
一、當天值班領導負責協調、處理好當天的安全生產,值班領導為當天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二、當天調度室值班領導(包括調度室主任、調度員)堅持24小時在調度室值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離開值班崗位的.,必須通知調度室主任或其他值班人員,保證調度室24小時有人協調、指揮當班的安全生產,凡發現調度室無人值班,按脫崗論處,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三、值班領導在值班過程中必須及時、認真、真實的填寫調度記錄,對井下匯報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問題,要及時通知相關領導或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對井下匯報的問題沒有及時處理也沒有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處理的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根據影響生產情況進行處罰。
四、領導值班期間必須按規定時間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匯報,匯報內容以當天的調度臺帳為準,如果上級部門詢問有關情況,以調度臺帳為依據匯報,不了解情況的要通知相關責任人,由相關責任人進行匯報,不能亂匯報,出現不匯報的上級處罰由責任人承擔,出現亂回報的對責任人一次罰款50元。
五、領導值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本人親自簽字,不得代簽,做到交清接明。當天存在的問題由當天值班值班人員親自填寫,否則罰款10元。
六、當班帶班的領導為當班安全第一責任者,當班必須按要求下井,有事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并安排同級領導替班,私自不下井帶班又沒有安排其他人替班的,上級部門的罰款由責任人承擔。
七、下井帶班領導必須按照要求向分公司調度室匯報,匯報內容以當天的調度臺帳為依據,沒有按要求匯報的,上級部門的罰款由責任人承擔,沒有按照調度臺帳匯報的一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
八、帶班領導升井后要及時認真填寫“領導下井帶班記錄”,上一班的帶班人員要向下一班的帶班人員詳細說明井下安全狀況、存在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寫“帶班領導交接-班記錄”,做到交清接明。發現記錄填寫不及時的一次罰款10元,由調度室負責在第二天調度會上通報,由考核辦負責落實罰款。
本制度自下發日期起由調度室、考核辦負責監督執行。
盛隆煤礦礦級領導輪流值班帶班制度
1、 為了及時發現并排除安全生產隱患,落實責任,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2、 在煤礦生產經營過程中每班至少有一名礦級領導進行值班和帶班工作。
3、 值班和帶班領導必須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具有處理和解決煤礦各類事故的能力。
4、 值班和帶班領導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接時上下班,不得離崗、脫崗。
5、 值班和帶班領導在發現和接到一線人員報告的問題時,要及時給予答復,并在需要的情況下,派專人給予解決。
6、 值班和帶班領導在煤礦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報告礦長、相關人員及有關單位,并及時進行現場搶救和應急工作。
7、 值班和帶班領導必須組織和協調好煤礦各部門的工作。
8、 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總工、機電礦長為煤礦的值班領導,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生產科長、安檢科長、安技科長為本礦的輪流下井帶班領導。礦長每月值班帶班下井必須在五次以上,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每月值班和帶班下井在十五次以上,生產科長、安檢科長、安技科長下井在十五次以上。
9、 值班和帶班領導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在帶班和檔案中寫明存在的安全隱患的內容和處理情況,對未處理完畢的安全隱患,交-班時要詳細交待給接-班領導負責進行處理,并提出處理建議。
10、安全事故實行誰值班誰負責的原則,發生安全事故由其負主要領導責任,并按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1、 值班和帶班領導在上崗期間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的檢查指導,并如實匯報存在的問題。
硬家溝煤業礦領導值班及下井制度
1、礦領導必須堅持輪流值班制度。
2、值班時間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從早上8時到次日8時。
3、礦領導值班時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隨意離礦,因工作需要離礦時必須給下一日值班人員打招呼,代理其值班方可離礦。
4、凡是值班人員應對本日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負責組織安排全天安全生產,對當班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5、當班值班人員代表礦長行使礦長職權,有權調動全礦井人員,材料、車輛、設備,服從于安全生產工作,有權處理礦井日常事務性、業務性工作。
6、值班人員對當班所發生的事故,有權追查和處理,對事故做到三落實(責任者、時間、措施)。
7、值班人員應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清存在問題及解決辦法,交清下班應注意的問題。
8、交接-班應做到交不清不走,他不來我不走,問題不處理完不走。
9、礦領導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5次,組織現場辦公,現場處理問題。
10、副礦級領導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0次,檢查主管范圍和主管部門的問題。
11、科級領導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2次,負責檢查與處理本職范圍內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
12、各隊長、技術員必須跟班與工人同上同下,不得遲到早退,具體處理本隊和本區域的不安全隱患,杜絕違章指揮,并監督本隊工人按章操作。
某露天煤礦各級領導值班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充分發揮領導干部的核心作用,對安全生產的突發事件,做出快速的應急響應,及時組織協調、統一指揮,特制定本制度。
1、露天礦礦級領導、機關科室領導為礦值班領導;各段隊長以上領導為本單位值班領導。
2、值班調度按值班輪流表每日提前通知礦值班領導,各基層單位將當日值班領導五點前報調度室。
3、各級值班領導要熟知露天礦各項應急預案的內容、處理程序以及必備的專業知識。
4、各級值班領導應掌握煤炭生產、土方剝離、外運裝車,以及防排水情況,及時解決、協調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5、夜間值班配有專職安全生產值班車,具體由礦值班領導統一調動。非安全生產應急用車,任何人無權調用,有違者由當事調用者負全責。
6、各級值班領導要認真對各工作網點進行巡視檢查,檢查人員在崗情況、設備運行狀況,人員有無三違、作業現場有無重大隱患等。
7、各級值班領導在值班期間,不得漏崗、藏崗、脫崗。發現一次,取消當月業績工資,并按情節輕重及《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8、礦值班領導在值班期間,經常與調度室保持密切聯系,掌握各基層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
9、各級值班領導在值班期間要忠于職守,勤政務實,快速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對延誤生產,沒能及時對突發事件進行處理,使事態擴大,延誤搶救時機,為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按《職工獎懲條例》相應條款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煤礦調度領導值班制度
每天必須有一名副礦級以上領導值班進行24小時調度值班。
1、負責全礦24小時安全生產組織指揮,全面掌握當日安全生產經營活動情況。
2、協調解決當日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采取措施確保全方位的正常運轉。指揮生產必須遵循“三大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嚴禁瞎指揮、亂調度。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
3、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同級別的領導替崗。發生重大事故要親臨現場,及時協調處理。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天16:00前進行交接,并簽字,做好值班記錄,對當日未辦以及待辦的事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5、負責貫徹落實領導及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指示精神,組織、分析、處理當日生產中發生的各類事故。
6、每天16:00前向局、公司調度指揮中心匯報安全生產情況,遇有特殊情況和突發事件要隨時匯報,情況要真實、準確,不得出現差錯。
7、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全礦范圍內的各類人員、車輛、物資;協助上級領導組織指揮、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8、公司屬各區隊每天必須安排至少一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全權負責指揮當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值班人員無故不得離開值班室,如有特殊情況離開的需提前匯報調度指揮中心,并安排本單位班子成員替班。
煤礦領導值班制度
為了更好地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加強現場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改變領導作風,密切‘干群關系,增強與職工的聯系,全礦各級領導必須深入井下第一線,掌握情況,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所存在的問題’,特定以下制度:
1、安全生產是煤礦的一項重要方針,是日常工作的頭等大事,為此,全礦黨、政、工必須認識統一,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確保安全生產。
2、各部門領導要注重安全生產,加強安全管理,把安全生產列入工作的主要議事日程,做到三首先,布置工作首先布置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首先檢查安全工作,總結工作首先總結安全工作。
3、要把安全工作列入檢查考評干部和部門工作的一項重在內容。不抓安全生產,考核為不合格的干部,更不予評為先進個人。
4、建立礦、科級干部下井考核登記卡,每月一份,個人保存。下井時由檢身員逐日填寫,檢身員要逐日向礦辦公室報送干部下井花名表。
5、干部下井天數,礦長每月不少于15天,生產礦長每月不少于20天,黨、政、工其它領導按值班安排輪流下井,保證每班有領導跟班,各科室領導按工作范圍自行安排。
6、干部深入現場,既要體現干部的工作作風,又要針對性的解決實際問題,礦級領導每次下井要填寫干部跟班。情況記錄。
7、干部下井。要按月由辦公室考核、公布。
8、干部跟班登記匯總由調度室辦理,按月向礦委會匯報情況。
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一、礦領導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天由一名主要領導干部24小時值班,并配備一業務部門的領導干部作副值班。
二、值班的礦領導是當日礦井生產和安全工作的全權指揮者和組織者,在生產行政管理上,有權指揮一切,各單位必須服從,否則影響生產要追查責任,其主要任務是:
(一)、全面負責當天生產調度指揮,及時解決生產上存在的一切問題,保證正常生產,做到全面,安全地完成當日生產任務。
(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發現問題及時指示值班調度員組織有關部門派人迅速處理,必要時親臨現場指揮,以保證正常生產。
(三)、綜合分析當日安全生產情況,總結經驗教訓,當日遺留問題認真向下班交待,遇到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通知調度室主任,提到生產碰頭會上解決,問題要條條落實,不準推諉不辦。
(四)、分析完不成任務的原因,追查處理互相扯皮影響生產的問題,對基層請示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五)、對值班當日發生的事故,負責組織和指揮搶救,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一追到底,找出事故責任,并作出處理意見。
(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
(七)、在緊急情況下:有權采取臨時措施,調動全礦范圍內人力、物力、事后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聯系。
榆家梁煤礦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生產指揮,及時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礦調度室每天設4名礦領導二十四小時值班。
第二條礦領導干部因故不能值班時,必須向生產礦長或礦長請假,說明原因,進行值班表內人員間調整。
第三條值班職責:
(一)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行使礦生產調度指揮權,對當日安全及生產負全面責任。
(二)隨時聽取調度員的匯報,督促各單位值班人員做好生產指揮工作,及時平衡、解決各單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三)負責向上級領導匯報當天的安全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
(四)負責接受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并做好記錄,及時向有關人員傳達匯報。
(五)負責監督和指導各生產單位,各駐站值班人員的工作。
(六)掌握現場實際情況,重點聽取各單位班、組長的班后匯報,根據匯報情況及時做出決定。
(七)對當天生產及安全出現的問題,負責召集和通知有關人員參加追查會,落實責任,并做出結論。
(八)值班期間發生傷亡或重大事故時,必須有一名值班領導親自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同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四條交接-班制度:
(一)規定每天上午八時為交接時間,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交接-班。
(二)交-班人員在交-班前填好交接-班記錄薄,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當天的安全生產情況和應處理的遺留問題。
(三)交接-班雙方都要在交接-班記錄薄上簽字,否則不能算交-班清楚。
第五條值班紀律:
(一)不遲到早退,按時交接-班。在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二)在值班期間要離開調度室三十分鐘以上時,必須向調度員說明去向,并告知聯絡號碼。
(三)值班期間不得做與職責無關的工作。
(四)值班人員需換班時,一定要在值班表內人員間進行,并且必須向生產礦長或礦長請示,同意后方可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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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交接-班制度
1、領導干部必須嚴格執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調度會或班前會上布 置完成生產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后及時入井接-班,交-班人必須電話通知調度室指 定地點等待接-班人接-班,交待好井下詳細的情況后方準離開。
2、交接雙方必須按規定時間在井下現場工作崗位進行交-班,做到接-班人不 到位,交-班人不離開工作崗位。
3、交-班人必須認真交接-班,必須做到工作面情況交待不清不交接、工作安 排不到位不交接。
4、交接-班時,交-班人必須把本班的情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并認真填寫交 接-班記錄,交接雙方簽字后,交接人方可上崗或離崗。
5、交接-班記錄由領導親自填寫。
6、接-班人按交接-班程序要求接-班后,發生的'問題由當班人負責。
7、交接-班工作要認真向調度室匯報,對重大隱患問題要及時填寫隱患檔案, 及處理隱患的負責人
8、交接人員如發現接-班人有醉酒或精神不正常時,有權拒絕交-班,并及時 向調度室領導匯報處理。
9、在交接時,如果設備在運行中存在有不安全隱患尚未進行處理或沒有處 理完畢,接-班后繼續處理。如果交-班
人提前離崗,或沒按交接-班制度進行交接, 接-班人有權拒絕接-班并及時向調度領導進行匯報處理。
10、對未進行交接-班而出現問題,雙方都有責任并在處理中從嚴加倍處罰。
11、對于存在問題的現場,交、接-班人員應相互協調,組織人員、采取措施 及時處理。
12、交接-班要真正做到“手拉手口對口,你不來我不走”,將安全生產工作 做到實處,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13、帶班領導的姓名要在井口明顯位置公示。
14、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解釋權歸安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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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領導值班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生產指揮,及時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礦調度室每天設4名礦領導二十四小時值班。
第二條礦領導干部因故不能值班時,必須向生產礦長或礦長請假,說明原因,進行值班表內人員間調整。
第三條值班職責:
(一)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行使礦生產調度指揮權,對當日安全及生產負全面責任。
(二)隨時聽取調度員的匯報,督促各單位值班人員做好生產指揮工作,及時平衡、解決各單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三)負責向上級領導匯報當天的安全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
(四)負責接受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并做好記錄,及時向有關人員傳達匯報。
(五)負責監督和指導各生產單位,各駐站值班人員的工作。
(六)掌握現場實際情況,重點聽取各單位班、組長的班后匯報,根據匯報情況及時做出決定。
(七)對當天生產及安全出現的問題,負責召集和通知有關人員參加追查會,落實責任,并做出結論。
(八)值班期間發生傷亡或重大事故時,必須有一名值班領導親自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同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四條交接-班制度:
(一)規定每天上午八時為交接時間,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交接-班。
(二)交-班人員在交-班前填好交接-班記錄薄,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當天的安全生產情況和應處理的遺留問題。
(三)交接-班雙方都要在交接-班記錄薄上簽字,否則不能算交-班清楚。
第五條值班紀律:
(一)不遲到早退,按時交接-班。在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二)在值班期間要離開調度室三十分鐘以上時,必須向調度員說明去向,并告知聯絡號碼。
(三)值班期間不得做與職責無關的工作。
(四)值班人員需換班時,一定要在值班表內人員間進行,并且必須向生產礦長或礦長請示,同意后方可進行。
礦領導值班制度
為進一步落實執行柳政辦發[2015]133號文件精神,加強現場管理,確保建設安全,改變領導作風,密切“干群關系,增強與職工的關系,礦級領導必須深入井下第一線,及時掌握情況,及時解決安全建設中所存在的問題”,特定本制度:
1、按礦24小時礦領導輪流值班表,每天必須至少有一名礦領導值班,負責處理礦井的各項事務以及安全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安全檢查。
2、值班礦長有事需外出,必須由礦長負責指定一名礦領導替崗,不準空崗。礦長外出,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副礦長外出必須由礦長同意批準,否則一律不準外出。
3、值班礦長負責每班對地面各崗位,各場所進行隱患排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并做記錄,其它任何人不能代替。
4、對建設施工中出現的重大不安全隱患或緊急情況,不能立即處理時,由值班礦長負責協同有關部門及時出理,嚴禁遺留。
5、建立礦級領導值班表,每班一份,調度室保存,每日填寫值班日志,對當日值班情況做好登記。
6、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脫崗或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罰款50元。
7、負責巡查,監督和檢查當日各單位履職情況,負責全礦日常工作、安全、衛生、設備等管理。
8、負責對全礦工作人員出勤情況、工作紀律、服務態度等
方面的情況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處理。
9、搞好值班交接工作,安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0、值班領導電話、手機必須24小時暢通,值班人不按時到位,或值班不負責,造成損失或嚴重后果的,按情節輕重處理。
王莊礦領導值班制度
目的
為了進一步強化領導值班紀律,加強領導值班的責任心, 確保全礦安全生產,特制定王莊煤礦“值班管理制度”。
二、工作要求及考核辦法
(一)、礦領導值班規定
1、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十日為一循環,值班時間為早7:40到次日早8:00時(夏季提前30分鐘)。
2、值班人員下井、吃飯實行組內交替制,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下井檢查要分組,井上不得缺人,否則按脫崗處理,每人次罰款100元。
3、值班組要定出一名組長,安排當日有一人必須在調度臺值班,否則罰組長100元,值班領導200元,座臺人員脫崗一次罰100元。
4、值班期間凡出現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值班領導必須有人親臨現場組織指揮處理,確保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
5、值班人員一般情況不得離開礦區,因故離開礦區或辦公室時,必須向調度室講清自己所在位置及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發現私自離礦者罰款100元。
6、值班人員按表安排的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況向調度室說明,否則發現一次替代,罰責任人各100元。
7、當日值班人員因故不能值班時,值班名單上排列的對應位置人員應上補下位,不得空崗,否則按脫崗處理,罰責任人每次100元。
8、值班人員實行交接-班、簽到考勤制度,負責填寫當日值班記錄,通報值班情況,不得在家值班,不執行以上制度罰責任人100元。
9、值班表中第五系列值班人員主要負責“一通三防”及監測監控工作。
10、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設施,協同衛生人員搞好室內衛生。
11、調度室負責對當日值班人員的考核落實工作,堅持每日對值班人員不定時查崗不少于兩次,并有記錄。
(二)、雙休日領導值班規定
1、業務科室領導由調度室分組進行雙休日值班。
2、值班當日必須堅持到調度室上、下午兩次簽到,并堅持半日下井,半日在調度室或辦公室負責處理本業務范圍內的工作。如不在調度室簽到,一次罰款50元。
3、雙休日值班領導,業務科室八點下井,安全部門四點下井,礦領導值班零點下井。如雙休日值班與礦領導值班重復,以領導值班為主。
4、臨時離開崗位必須向調度室和安監處同時請假。
5、井上值班,查崗由調度室考核,并把查崗情況以書面形式交調度室,在次日調度會通報,下井由安監處考核在次日調度會通報。
6、無故缺崗,脫崗或不下井,一次罰款100元。
(三)、基層隊組領導值班規定
1、隊組值班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值班順序按各隊排定的值班表執行,值班時間統一為早7:40到次日早8:00(夏季提前30分鐘)。
2、隊組值班隊干不得回家吃飯,吃飯時找人送飯或找一名本隊正式隊干代替,但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否則按脫崗處理,罰款1000元。
3、值班人員當日值班時,接聽電話必須是值班隊干,否則發現有一次他人代替聽電話罰100元。
4、值班期間,凡井上、下出現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值班隊干必須及時通知隊長、書記和分管副隊長,并派人到現場積極處理,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落實一次無通知隊長、書記等人員或沒有采取措施處理,造成安全生產時間超過半小時的罰值班200元,超過一小時的罰500元。
5、值班人員不得離開值班室,因事需要離開值班室時,必須向調度值班人員匯報,并找一名正式隊干代替,否則,查住私自離開者罰款500元。
6、值班人員按各隊自己安排的值班表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況需要交換的要向調度說明,否則,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
7、值班隊干實行嚴格的交接-班制度,做好當日各項記錄,不得在家值班,否則罰責任人500---1000元。
8、調度室負責對當日各隊值班隊干的落實考核工作,堅持每日對各隊值班隊干不定時電話查崗不少于2次,并有記錄。
9、各隊值班如違反上述規定的,除給予本人處罰外,同時對其隊長同等處罰,并在調度會通報。
三、附則
1、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本規定解釋權歸生產調度室。
王莊煤礦領導雙值班制度
為了響應公司總調的安排,健全領導值班的不足,根據我礦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領導雙值班制度如下:
1、 在過去“領導值班”的基礎上,每日增加了自動化科分管檢測監控的技術員一名、通風科技術員一名,這樣就保證了無計劃停風停電、瓦斯等有害氣體超限時能及時到調度臺或到現場,采取措施,解決問題,避免了發生事故時無專職值班的不利局面。
2、在安排以上值班的基礎上,還安排了由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每兩人組成一組分單雙日值班,并每日在調度臺簽到。這樣就保證了安全生產發生事故時,有專職領導在場,能贏得時間,對搶救事故能及時做出安排。這樣布置彌補了有時無專職領導的不足。
3、調度室每日13:00時和19;00對值班領導進行查崗,不在值班室也沒有下井的人員每日調度會上通報并罰款200元
4、值班領導一般不得離開礦區,因故離開礦區或辦公室時,必須向調度室講情自己所在位置及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
5、發生事故后,值班領導必須在10分鐘內到達調度臺,超過10分鐘扣款100元,無故不到者罰款1000元。
xx礦礦領導值班制度
1. 每天調度由一位礦領導和一名科室干部二十四小時輪流值班。
2. 值班領導必須掌握當日的生產動態,綜合平衡,組織生產。
3. 組織處理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并協調好各生產系統、環節的各種關系。
4. 如有重大突發事故發生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匯報并及時組織隊伍應急處理。
5. 要對上級的調度指示、命令必須迅速向領導匯報并立即傳達,同時要做到事事有落實。
6. 值班期間不能擅自脫離崗位,要與下班領導交接并把當班出現的遺留問題交清說明。
7. 次日早會把當班的生產情況及出現的問題處理結果通報并作出當日總結。
馬龍煤礦調度領導值班制度
每天必須有一名副礦級以上領導值班進行24小時調度值班。
1、負責全礦24小時安全生產組織指揮,全面掌握當日安全生產經營活動情況。
2、協調解決當日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采取措施確保全方位的正常運轉。指揮生產必須遵循“三大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嚴禁瞎指揮、亂調度。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
3、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同級別的領導替崗。發生重大事故要親臨現場,及時協調處理。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天7:00前進行交接,并簽字,做好值班記錄,對當日未辦以及待辦的事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5、負責貫徹落實領導及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指示精神,組織、分析、處理當日生產中發生的各類事故。
6、每天21:00前向公司調度室匯報安全生產情況,遇有特殊情況和突發事件要隨時匯報,情況要真實、準確,不得出現差錯。
7、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全礦范圍內的各類人員、車輛、物資;協助上級領導組織指揮、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8、礦屬各區隊每天必須安排至少一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全權負責指揮當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值班人員無故不得離開值班室,如有特殊情況離開的需提前匯報調度室,并安排本單位班子成員替班。
礦領導值班制度
為了更好地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加強現場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改變領導作風,密切‘干群關系,增強與職工的聯系,全礦各級領導必須深入井下第一線,掌握情況,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所存在的問題’,特定以下制度:
1、安全生產是煤礦的一項重要方針,是日常工作的頭等大事,為此,全礦黨、政、工必須認識統一,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確保安全生產。
2、各部門領導要注重安全生產,加強安全管理,把安全生產列入工作的主要議事日程,做到三首先,布置工作首先布置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首先檢查安全工作,總結工作首先總結安全工作。
3、要把安全工作列入檢查考評干部和部門工作的一項重在內容。不抓安全生產,考核為不合格的干部,更不予評為先進個人。
4、建立礦、科級干部下井考核登記卡,每月一份,個人保存。下井時由檢身員逐日填寫,檢身員要逐日向礦辦公室報送干部下井花名表。
5、干部下井天數,礦長每月不少于15天,生產礦長每月不少于20天,黨、政、工其它領導按值班安排輪流下井,保證每班有領導跟班,各科室領導按工作范圍自行安排。
6、干部深入現場,既要體現干部的工作作風,又要針對性的解決實際問題,礦級領導每次下井要填寫干部跟班。情況記錄。
7、干部下井。要按月由辦公室考核、公布。
8、干部跟班登記匯總由調度室辦理,按月向礦委會匯報情況。
礦領導值班制度
1、 每天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兩名礦領導每人12小時,值班時間為早8:00點到晚20點,晚20點到第二天早8:00點。
2、 值班領導必須堅守崗位,不竄崗,不喝酒,不玩游戲。
3、 值班室應配備外線電話和礦內值班自備電話。
4、 值班中應處理當班井下、場面報告的一切事物,有關安全的一人處理不了的,可召集礦其他領導一起進行研究處理。
5、 值班人員要登記自己的姓名,做好當班的有關事務記錄。
礦領導值班帶班制度
1、每天至少有一名礦長值班,負責處理礦井的各項事務以及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礦井24小時都要有領導值班。
2、值班礦長有事需外出,必須由礦長負責指定一名礦領導替崗,不準空崗。礦長外出,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副礦長外出必須由礦長同意批準,否則一律不準外出。
3、每天由一名礦長負責,夜班對平面各崗位、各場所進行查崗,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
4、對生產中出現的重大不安全隱患或緊急情況,不能立即處理時,各生產單位必須及時匯報給值班礦長,由值班礦長負責協同有關部門處理。
5、科(隊)級以上干部實行井下三跟班制度,隊長實行0點跟班制,及時處理解決各種問題。
礦領導調度值班制度 4
一、目的:為強化領導值班紀律,加強領導值班責任心,確保全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有序進行。
二、值班人員:副總經理、礦長、總工程師、副礦長、副總工程師。
三、值班制度:
1、負責全礦當日安全生產組織指揮工作,處理井上、下安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對當日的安全生產和日常事務全面負責。
2、實行8小時值班制度(值班時間:當日00:00時至當日早8:00,當日早8:00 時至當日16:00 時,當日16:00時至當日晚24:00時),不得遲到、早退、擅自脫崗。
3、值班領導確因特殊原因需離開調度室時,必須向調度主任或調度員請假,講清自己的所在位置、電話號碼和聯系方式,并保持通訊暢通。
4、值班人員必須全面了解當日礦區井上下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按照有關措施安排解決,對于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遵照有關程序向上級領導匯報,商討最佳解決方案。
四、有關規定:
1、值班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必須在調度室值班,發現不請假私自離崗者按脫崗處理,一次罰款200元。
2、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發現一次處罰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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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ownload_bottom");如何寫度領導班子述職述廉報告簡短九
煤礦調度領導值班制度
一、當天值班領導負責協調、處理好當天的安全生產,值班領導為當天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二、當天調度室值班領導(包括調度室主任、調度員)堅持24小時在調度室值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離開值班崗位的,必須通知調度室主任或其他值班人員,保證調度室24小時有人協調、指揮當班的安全生產,凡發現調度室無人值班,按脫崗論處,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三、值班領導在值班過程中必須及時、認真、真實的填寫調度記錄,對井下匯報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問題,要及時通知相關領導或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對井下匯報的問題沒有及時處理也沒有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處理的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根據影響生產情況進行處罰。
四、領導值班期間必須按規定時間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匯報,匯報內容以當天的調度臺帳為準,如果上級部門詢問有關情況,以調度臺帳為依據匯報,不了解情況的要通知相關責任人,由相關責任人進行匯報,不能亂匯報,出現不匯報的上級處罰由責任人承擔,出現亂回報的對責任人一次罰款50元。
五、領導值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本人親自簽字,不得代簽,做到交清接明。當天存在的問題由當天值班值班人員親自填寫,否則罰款10元。
六、當班帶班的領導為當班安全第一責任者,當班必須按要求下井,有事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并安排同級領導替班,私自不下井帶班又沒有安排其他人替班的,上級部門的罰款由責任人承擔。
七、下井帶班領導必須按照要求向分公司調度室匯報,匯報內容以當天的調度臺帳為依據,沒有按要求匯報的,上級部門的罰款由責任人承擔,沒有按照調度臺帳匯報的一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
八、帶班領導升井后要及時認真填寫“領導下井帶班記錄”,上一班的帶班人員要向下一班的帶班人員詳細說明井下安全狀況、存在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寫“帶班領導交接-班記錄”,做到交清接明。發現記錄填寫不及時的一次罰款10元,由調度室負責在第二天調度會上通報,由考核辦負責落實罰款。
本制度自下發日期起由調度室、考核辦負責監督執行。
馬龍煤礦調度領導值班制度
每天必須有一名副礦級以上領導值班進行24小時調度值班。
1、負責全礦24小時安全生產組織指揮,全面掌握當日安全生產經營活動情況。
2、協調解決當日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采取措施確保全方位的正常運轉。指揮生產必須遵循“三大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嚴禁瞎指揮、亂調度。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
3、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同級別的領導替崗。發生重大事故要親臨現場,及時協調處理。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天7:00前進行交接,并簽字,做好值班記錄,對當日未辦以及待辦的事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5、負責貫徹落實領導及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指示精神,組織、分析、處理當日生產中發生的各類事故。
6、每天21:00前向公司調度室匯報安全生產情況,遇有特殊情況和突發事件要隨時匯報,情況要真實、準確,不得出現差錯。
7、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全礦范圍內的各類人員、車輛、物資;協助上級領導組織指揮、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8、礦屬各區隊每天必須安排至少一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全權負責指揮當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值班人員無故不得離開值班室,如有特殊情況離開的需提前匯報調度室,并安排本單位班子成員替班。
露天礦煤礦值班調度員崗位責任制
1、掌握本采區當班生產作業計劃完成情況,并負責當班生產數據的統計和原因分析及第二天的生產預報工作。
2、在發生重大事故時立即向礦領導和有關部門匯報。同時,調動一切力量積極組織搶救工作。
3、掌握煤炭洗選和運輸情況,按照生產實際做好車輛平衡調配,掌握煤炭外運和地面情況,確保采區正常生產。
4、準確無誤地計算各種數據,填寫排版和圖表,并記錄好如下資料和臺帳:
(一)調度綜合記錄,詳細記錄產量構成與開挖進度情況。
(二)生產裝備,搬家工作個數,跟班干部姓名、地點、人數,日裝與外運數量。
(三)非傷亡事故單項記錄。各類事故的匯總次數,誤時和誤產情況。
(四)生產一線工人的出勤情況,出勤人數。
(五)上級指示記錄。
(六)交接-班記錄、調度日志記錄。
(七)公司領導的指示記錄。
(八)傷亡事故記錄。
(九)重大非傷亡事故記錄。
(十)施工日計劃和實際完成記錄。
5、認真做好對上級的通知、指示的接受和下達工作并做好完整記錄。
6、掌握工地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向有關單位聯系。并積極解決。
7、輪流深入工地熟悉了解生產情況,掌握現場生產條件和存在的問題。
8、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搞好安全工作,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并做好記錄。
榆家梁煤礦調度員值班制度
第一條 各班調度員必須按時交接-班,上一班必須向下一班交待清楚所掌握的井下生產情況、上級領導指示落實情況、各種記錄的填寫情況以及其他未盡事宜。
第二條 熟悉調度室內所有監測、監控的操作以及監測監控系統的數據指標,如有超標或異常,要及時向通風科及主管領導匯報,并且要及時安排相關人員處理。
第三條 了解供電、通風、供水及運輸系統,安全工業監控操作中必須做到嚴、細、準、快。工業監控控制時,應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及設備啟、停車制度、嚴禁盲目操作。
第四條 當班調度員必須熟悉本班全部工作情況,做到心中有數,隨時準備匯報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詢問。
第五條 井下所匯報的影響安全和生產的情況,應積極聯系解決,同時做好記錄,應記清楚時間、隊別、地點、原因、性質等情況,遇到重大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同時要調動一切力量做好搶救指揮工作,并記錄在案。
第六條 認真做好上請下達、下詢上報工作。隨時轉達上級的指示,上級來文要及時收轉,并做好記錄、同時要檢查有關事宜的落實情況。
第七條 當班調度員要及時調度各作業單位的作業完成情況,并按公司總調的要求及時匯報生產情況。
第八條 及時填寫各種記錄、臺帳、報表,保證字跡清晰明白、每天下午調度會前,必須準時出齊各種報表。
第九條 當班調度員要隨時了解公司總調及時發送系統的指令和信息、并及時下載到指定文件夾、把消息打印出來、通知相關部門和分管領導、并做好記錄。
第十條 保持室內衛生,工作態度和藹可親、接聽電話時要熱情、耐心,有問必答,使用文明用語。
煤礦調度員值班制度
調度值班是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安全生產的核心,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制度,值班調度員執行八小時工作制,每日三班,實行交接-班,每班1-2人。值班調度員嚴格按照生產作業計劃、各類規程措施及領導指示組織指揮生產,協調各部門、環節之間的矛盾和出現的問題。
1、調度指揮中心擔負著企業生產、安全、經營活動的組織、指揮、監督和控制四大職能,值班調度員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信息靈”。在依據生產作業計劃的基礎上,充分理解領導工作意圖,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途徑與手段實現企業在每一階段的發展目標。
2、值班調度員必須熟悉全礦各業務部門和下屬區隊的各自職權、業務和分管范圍,熟悉全礦生產經營流程,對與生產、安全、經營活動息息相關的.生產和輔助環節的運作程序要了如指掌,并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3、值班調度員必須掌握所轄范圍內的生產、運輸、通風、供電、供排水等各大系統的基本情況;熟悉主要生產環節和崗位現狀;熟悉生產過程的工藝流程;熟悉采掘工程平面圖和各系統圖,熟悉礦井災害預防計劃、事故應急預案。
4、按照煤礦《三大規程》遵章指揮。發生事故后,要按照事故匯報程序和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進行匯報;隨時掌握事故現場變化,及時下達領導指示,配合值班領導和公司有關領導調動人力、物資,做好搶救、處置和善后事宜;對事故的發生、處置過程以及結果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包括事故分析情況和處理意見)。
5、嚴格執行“調度十項撤人規定”,發生險情時,要做好災情的詳細記錄,并立即下達停產撤人指令,同時通知區隊值班領導做好人員回撤的輔助工作,指揮區域內職工按照避災路線向安全地點轉移,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6、按照作業計劃組織完成班、日生產及設備檢修任務,主動調度,及時協調各生產環節的正常運轉。
7、掌握公司領導的下井動向,對領導下井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工作安排要認真落實,詳細紀錄過程和結果,并及時向有關領導通報辦理進展。
8、對基層單位匯報的情況,在認真接收的同時要弄清楚并加以分析,在核對無誤的情況下及時處置和向有關領導匯報,要做到不留死角,不主觀臆斷,有理有據。
9、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a、接-班調度員應提前到崗,了解當班重點工作、任務和注意事項。
b、交-班調度員必須認真分析總結當班安全生產情況,填寫《調度員交接-班記錄》。
c、交接-班交叉時間不少于半小時,對生產、工程、事故、指示、通知及特殊事項必須一一交清,具體做到“五交清”。即:交清上級領導指示、命令執行情況;交清當日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并說明欠產原因;交清各單位聯系事項;交清各類事故的影響范圍和處理進展;交清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
d、接-班調度員要仔細閱讀交接-班記錄,并根據交接-班內容和事項逐一詢問、落實,保證生產指揮的連續性。
e、以上內容有缺項不得交接-班,接-班人沒發現問題或沒有例行檢查程序的,由其他人查出后對交接-班兩人同時進行處罰。
10、堅持靈、準、快的要求:
a、接聽電話要及時,回答問題要簡明扼要,嚴禁在電話中閑聊。
b、下達領導指示、通知、命令,要嚴肅認真,一字不丟。不得主觀臆斷,隨意篡改。接到上級指示、通知,及時通知辦公室落實。對領導發出的各種決策指令要及時上傳下達,要立即傳達,不得延誤、扣壓和擅自處理。
c、熟練使用計算機,能夠使用各類監控系統,保證數據準確,信息提供及時,嚴禁擅自修改計算機程序及系統密碼。調度臺每天需要向調度指揮中心電傳的各種數據、表格及時傳送,各種文字記錄需當班完成,不得有拖后現象。記錄內容要做到字跡清晰、數據準確,不能亂寫亂畫隨意改動,上報集團公司、北方公司數據出現錯誤一處罰款100元,報公司數據出現錯誤一處罰款50元。
d、來文、來電,書寫記錄要工整,不得潦草,不準遺漏,做到條條有記錄,項項有安排,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11、堅持文明上崗,樹立良好形象:
a、上崗人員要衣冠整潔,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b、態度和藹,禮貌待人,文明用語,提高調度工作質量。
c、保持室內清潔衛生,窗明幾凈,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d、嚴禁室內大聲喧嘩。
e、努力鉆研業務,熟記電話號碼,做到常用電話不翻本。
f、嚴格執行保密制度。
12、調度室人員輪休時必須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按規定時間休班,特殊情況可以相互替換。對不請假超出休班天數的每天罰款100元。休班必須填寫請假條,經調度主任簽字后交統計員存檔。
煤礦調度室值班制度
1、 礦值班人員值班期間,要對全礦礦井的安全生產負責,并全權處理值班期間的安全生產。每日早八點交接-班,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以備查閱。
2、 礦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每晚八點調度班前會,并根據安全生產動態存在的問題進行安排,安排工作必須有針對性,并對安全信息卡反映內容,進行強調并及時安排復查,以利于安全生產。不按時組織班前會的,每次罰責任人50元。
3、 礦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中班或夜班必須組成小分隊下井檢查。可不按礦規定時間下井,但凡值班不組織小分隊在中夜班下井檢查的,每缺少一人次罰款20元。上井后及時填寫值班人員下井記錄。
4、 值班期間必須至少有一人在調度臺指揮安全生產,嚴禁脫離崗位,需要離開時必須向當班調度員說明情況及去向和聯系方式;值班期間嚴禁喝酒。否則罰款50元,影響較大的加倍處罰。
5、 礦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遇到安全檢查或質量旬、月檢,可不參加,仍按中夜班下井,以便掌握當天的安全生產情況。
6、 值班期間如發生工傷或非人身事故(輕傷及以上的人身事故、重大僥幸事故,或影響二十分鐘以上的生產事故),值班人員必須及時組織有關科室進行分析,分析事故經過、傷情、責任等,匯報分管領導,并在第二天的調度會議上在匯報值班期間的安全生產情況時,一并匯報事故情況。經領導確認后的分析處理結果,生產事故報調度室考核并在網絡辦公上發布;安全事故由安監處考核并在網絡辦公上發布。(生產事故由調度值班人員匯報,安全事故由安監處匯報)
7、 值班人員因工作需要無法值班時,須向本組值班負責人請假,有其它同志代替(同級別人員),但必須向調度主任說明,未說明或未請假者罰款50元。
8、 當班調度員要依照本規定掌握值班人員的活動情況,若發現調度員有幫助值班人員弄虛作假行為的,每發現一次罰責任人20~100元。
9、 調度主任將值班人員的值班情況在每月的安全辦公會議上公布。
煤礦調度員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及時解決當班出現的各類生產問題。
二、對當班生產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總結,填寫好調度日志或調度綜合原始記錄。
三、當班發生的主要問題應將處理結果做好記錄,待辦事宜和未解決的問題進行詳細交-班,具體做到“五交清” 。 交清當班任務完成情況,并說明產量超欠原因; 交清安全情況及各類事故,重點工程和關鍵部位的變化情況;
交清領導指示,上級通知通報的貫徹情況; 交清正在處理和待處理的工作詳細內容;
交清下一班任務預計和可能出現的問題。
四、接-班調度員要認真聽取交-班調度員所交的情況,仔細查看調度日志和其它方面的記錄,并在交接-班薄上簽字。
五、調度操作員交清本班大屏運轉是否正常,各種迎頭工作面甲烷、一氧化碳、溫度數據打表存檔,重要崗位紀實錄相等。
田壩煤礦安全生產調度值班制度
1、為了強化管理,確保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礦領導、生安科隊及相關科隊管理人員必須每天有人值班,實行值班領導24小時責任制。
2、值班人員必須到調度室值班,要隨時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和各類安全隱患。保證當天安全生產任務的完成。
3、領導干部值班要有值班記錄,對未處理完的問題要有交接。
4、節假日、雙休日值班領導必須親臨生產現場。檢查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并現場落實督促整改,對一時不能處理的問題必須落實人員,限定時間整改。
5、調度室負責領導干部的監督,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人和事有權進行處理。
某煤礦安全調度值班制度
一、安監科值班人員嚴格輪流值班,有事必須提前一天請假,不得空班。
二、值班人員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如特殊情況需暫時離開時,必須向本部門負責人說明去向。
三、值班人員要及時了解、掌握當天全礦安全動態,對重大隱患要及時督促隱患單位落實整改,并及時向科長匯報。
四、值班人員負責召開小班安監人員班前會,布置任務及傳達礦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文件、會議精神。
五、值班人員要認真檢查當天填卡質量,并做好領導干部及各級管理人員的下井考勤工作,認真填寫當天安全信息運行表(一式二份)。
六、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每天0點前將一天的安全情況向科長進行簡要匯報。
大坡煤礦領導、特員值班制度
一、 礦、井管理人員及特員必須輪流值班,確保煤礦24小時有人值班。
二、 值班人員出差或有事外出,由后面值班人員替補值班。
三、 正副礦長有事向上級管理部門請假,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事向礦長請假,特種作業人員有事向井長請假。
四、 礦管理人員值班負責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其他值班人員負責完成本班、本工種的生產任務及礦值班人員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積極參加處理突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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