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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黨費收繳情況報告怎么寫一
山西黨費收繳標準是多少?下面小編來給大家介紹,歡迎閱讀!
中共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離退休干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同時,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1元。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恤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新標準于4月1日起施行。
《黨費收繳規定》提出,黨員自愿多交黨費不限;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準后,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黨費交納標準調整
從2008年4月,中組部執行新的黨費交納標準:
在職:稅后月收入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比例為0.5%;3000元-5000元者(含5000元),交納比例為1%;5000元-10000元者(含10000元),交納比例為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比例為2%。
離退休人員:月實際領取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5000元以下者(含5000元),交納比例為0.5%;5000元以上者,交納比例為1%。
農民:黨員每月交納0.2-1元;學生黨員、生活困難黨員每月交納0.2元。
拓展閱讀:黨費具體內容
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中組發[2008]3號,以下簡稱《黨費收繳管理規定》)之后,一些地方和單位黨委組織部的同志就文件的部分條款如何理解進行詢問,經研究,現就幾個具體問題答復如下:
1、列入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津貼補貼包括哪些收入?
答: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津貼補貼是指:根據國家關于規范津貼補貼的有關規定,對各地各單位干部職工普遍發放的規范津貼補貼(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對于只有少數地區、部分單位或特殊崗位享有的津貼補貼,比如: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殊崗位津貼和補貼(法院檢察院辦案津貼、審計補貼、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公安值勤崗位津貼、密碼人員崗位津貼、信訪崗位津貼、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貼等)、改革性補貼(住房公積金、住房提租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等),以及社會保險類補貼、傷殘人員撫恤金等,不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2、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稅后”應如何計算?
答: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稅后”是指: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各項收入之和扣除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余額。
例如,某省市機關單位的黨員,某月單位為其發放的工資和各項津貼補貼的項目有: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資改革保留補貼、規范的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以及住房提租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醫療補貼、住房公積金等。按照《黨費收繳管理規定》第一條和問答第一條規定的口徑,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資改革保留補貼、規范的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其他收入項目不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上述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各項收入之和扣除該黨員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后的余額,即為其稅后交納黨費的基數。
3、在企業,列入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工資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哪些項目?
答:目前,由于企業人員工資項目沒有統一規定,對同類性質的工資項目在不同的企業叫法也不盡相同,因此,列入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收入項目,應當按照是否符合“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的原則來確定。根據多數企業的做法,“固定部分”是指在企業內職工普遍發放的基本工資、崗位(職務)工資、技能工資、崗位(職務)津貼補貼。“活的部分”是指在企業內職工定期普遍發放的獎金和績效工資。對于只有特殊崗位發放的津貼補貼(如,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貼,高空、高溫作業和有害、有毒等崗位發放的保健類補貼),以及社會保險類補貼、住房補貼、加班補貼、誤餐補貼、表彰獎勵完成某項工程項目有功人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等,不列入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4、列入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主要指什么?
答: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離退休費總額包括: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后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以及按國家規定發放的離退休人員補貼。離退休人員補貼是指:根據國家關于規范津貼補貼的有關規定,各地各單位離退休人員普遍發放的補貼(相當于在職人員的規范津貼補貼)。對于只有部分離退休人員享受的補貼(不同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補貼、離休干部護理費、艱苦邊遠地區補貼等)、改革性補貼(住房提租補貼、住宅電話補貼、交通補貼等)、傷殘人員撫恤金等,不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養老金總額包括: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企業年金和統籌外養老金。
5、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如何交納黨費?
答:對于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計算基數,年終兌現績效薪酬的當月按本月實際領取薪酬的總數為計算基數,交納黨費的比例參照《黨費收繳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執行。例如:某實行年薪制人員黨員年薪(稅后)30萬元,其中,基本薪酬為6萬元,與績效掛鉤的薪酬為24萬元。基本薪酬每月領取5000元,屬于月收入3000―5000元的檔次,1―11月份應按1%交納黨費,每月交納黨費50元;12月份兌現與績效掛鉤那部分薪酬時領取的薪酬和按月領取的薪酬之和為24.5萬元,屬于月收入10000元以上的檔次,應按2%交納黨費,本月需交納黨費4900元(24.5萬元 ×2%)。
6、農民黨員交納黨費的標準是否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加以區分?
答:考慮到不同地區農民收入存在較大的差異,《黨費收繳管理規定》對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標準提出0.2元―1元的彈性要求。對農民黨員交納黨費的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根據本地農民收入的實際情況確定。
農民黨員交納黨費0.2元―1元的規定,主要適用于在農村中從事普通農牧漁業生產的農民黨員。對于外出務工經商和承包集體林地、果園、魚塘等經營項目的農民黨員,由本人申報月平均收入,自覺參照《黨費收繳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對于領取定額補貼的村干部黨員,參照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交納黨費的辦法交納黨費。
7、流動黨員外出期間如何交納黨費?
答:流動黨員外出期間交納黨費的標準,對在流入地就業的流動黨員,參照《黨費收繳管理規定》第一條、第二條規定執行;對未就業的流動黨員,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納黨費的標準執行,沒有固定收入的,按以每月不低于0.2元的標準交納黨費。
流動黨員外出期間一般應向流入地黨組織交納黨費。由流出地黨組織在流入地建立黨組織并進行管理的流動黨員,外出期間一般應向在流入地建立的黨組織交納黨費;由流出地黨組織委托流入地黨組織管理的流動黨員,外出期間一般應向流入地黨組織交納黨費。因外出地點變動頻繁而未能落實接收組織關系單位的流動黨員,未落實接收組織關系單位期間,可向流出地黨組織交納黨費,也可在落實接收組織關系單位后,向流入地黨組織補交黨費。對于尚未落實就業去向,按有關規定將黨員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就讀學校黨組織的學生黨員,仍向原就讀學校黨組織交納黨費,其交納黨費的數額,按在校學生黨員交納黨費標準執行。
8、不按月取得收入的黨員主要包括哪些?這部分黨員如何交納黨費?
答:不按月取得收入的黨員是指既不拿年薪也不按月領取薪酬的黨員,主要包括:個體工商戶、個體經營者、私營企業主、民辦非企業單位出資人、自由職業者等人員中的黨員。
對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個體經營者等人員中的黨員交納黨費,要按照自覺、主動的原則辦理。這些黨員能否自覺、主動交納黨費,是衡量他們黨員意識和黨性強弱的一個重要標志。黨員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首先要把黨員交納黨費的相關規定向黨員本人講清楚,然后,由黨員本人主動申報上季度月平均收入,自覺參照《黨費收繳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2023年黨費收繳情況報告怎么寫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夯實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中組發?20xx?3號)和市國資委《關于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實施辦法》(國資黨發?20xx?6號)文件精神,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所屬單位共產黨員(含預備期黨員)。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第二章 黨員交納黨費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四條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后)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活的部分(獎金)。
按季度或年度發放的津貼補貼,與發放當月工資收入一并作為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在當月交納黨費。
第五條 黨員一般應當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的黨支部交納黨費。持《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黨員,外出期間可以持證向流入地黨組織交納黨費,在《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相應欄目注明交納數額和交納時間,經流入地黨組織加蓋公章有效。
第二節 交納比例
第六條 黨員黨費按以下標準分段計算并交納:
(一) 每月工資收入(稅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二)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
(三)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
(四) 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稅后”是指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各項收入之和扣除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
第七條 黨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化后,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第八條 其它規定:
(一) 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計算基數,年終兌現績效薪酬的當月按本月實際領取薪酬的總數為計算基數,參照第六條規定交納黨費。
(二) 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包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人員補貼)或養老金總額(包括基本養老金、企業年金和統籌外養老金)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分段計算。
(三) 流入到國有企業且轉移了正式黨組織關系的農民工黨員,以每月固定收入作為計算基數,參照第六條規定交納黨費。
(四) 依靠撫恤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五) 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準后,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六) 黨員自愿多交黨費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具體辦法是:由所在基層黨委代收,并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報送集團黨委,再通過市國資委黨委轉交市
委組織部、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第三節 交納時間
第九條 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托其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條 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第十一條 黨組織應當按照規定收繳黨員黨費,不得墊交或扣繳黨員黨費,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第三章 黨組織上繳黨費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二條 黨費實行逐級上繳。子公司黨委或集團直屬子公司黨總支,按下管一級原則,對各所屬的黨支部黨費進行收繳。子公司黨委、集團直屬黨總支、集團直屬黨支部向集團黨委繳納黨費;集團黨委向市國資委黨委繳納黨費。
第十三條 各級黨組織按如下標準上繳黨費:
(一)黨支部每年按照全體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100%上繳上級黨總支或黨委并附黨員交納清單;
(二)黨總支每年按照全體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100%上繳上級黨委并附支部交納清單。
(三)子公司黨委每年按照全體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50%上繳集團黨委;
(四)集團黨委按照市國資委黨委規定比例上繳黨費。
第二節 匯繳時間
第十四條 子公司黨委每年12月15日前,向集團黨委上繳當年黨費;集團直屬黨總支、集團直屬黨支部,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15日前,向集團黨委分別上繳上半年和下半年黨費。上繳黨費要在規定期限內匯入xx集團黨委黨費專用帳戶,并在匯款單上注明交納黨費的黨組織、繳費期間、金額,不得少繳或拖延。各交納黨組織憑匯款回單到集團人力資源部開具黨費交款收據。
第四章 黨費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五條 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
第二節 使用范圍
第十六條 黨費必須用于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范圍是:
(一)培訓黨員;
(二)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制品和設備;
(三)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四)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
(五)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第十七條 有關黨費使用的其它規定
(一) 集團黨委留存黨費的使用向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
(二) 申請下撥黨費的請示,應當向上一級黨組織提出,不得越級申請。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 黨組織日常工作經費,從企業管理費中列支部分必須得到保證,原則上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納入企業全年財務預算,在財務單列,由黨委掌握使用。大型活動、專項工作要單獨劃撥經費。
第三節 管理規范
第十八條 留存黨費的黨組織,應建立完善的黨費管理制度明確使用范圍,嚴格審批權限和程序。對數額較大黨費的使用和下撥,必須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者少數人說了算。
第十九條 黨費由各級黨組織指定專門人員統一管理。黨費的具體財務工作由各子公司黨委(黨總支、黨支部)內設的財務機構或者同級黨組織的財務機構代辦。必須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黨費會計核算制度另行頒布。
第二十條 黨費應當以黨委的名義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必須存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不得存入其它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黨費安全,不得利用黨費賬戶從事經濟活動,不得將黨費用于購買國債以外的投資。
第二十一條 黨費管理工作人員,必須先培訓,后上崗。黨費管理工作人員變動時,要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
第五章 日常管理及違規責任
第二十二條 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要作為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黨組織應當在黨員大會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上,向大會報告(或書面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接受黨員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和監督。各子公司黨委應當每年向集團黨委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同時向下級基層黨組織通報。黨總支、黨支部應當每年向黨員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第二十三條 各子公司黨組織每年要檢查一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于每年1月底前將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向集團黨委提交書面報告。報告內容是: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結存的數額;黨費開支的主要項目;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二十四條 對違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中共xx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員會關于印發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文號)停止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授權集團人力資源部解釋
2023年黨費收繳情況報告怎么寫三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 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為了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精神,并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黨費收繳
1.學校正式在編職工按照按每月工資中的薪級工資和崗位工資標準按照比例繳納黨費。
2.屬于流動編制和計劃外用工的黨員,每月繳納黨費5元。
3.離退休干部和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4.學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研究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1.5元。
5.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總支)批準后,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6.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7.黨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化后,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8.黨員自愿多交黨費不限。自愿一次多交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黨費,由學校黨委組織部轉交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由黨委組織部出具收據。自愿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交中央。由學校黨委組織部代收,并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一
并交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轉交中央組織部,由中央組織部出具收據。
9.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托其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10.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11.黨組織應當按照規定收繳黨員黨費,不得墊交或扣繳黨員黨費,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二、黨費使用
1.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做到有計劃使用,使用合理,充分發揮黨費使用效能。
2.使用黨費要把重點放在加強支部建設,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黨員教育活動等方面,努力為黨支部組織生活創造必要的條件,同時要向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
3.黨費必須用于黨的事業和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學習、教育、培訓經費及黨的組織活動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范圍包括:
(1)培訓預備黨員和黨務干部,包括培訓中的資料費、講課費和交通費;基層黨委(黨總支)為單位組織的黨員集體外出接受黨性教育的住宿費、交通費等;開展黨建研究活動的評審費、版面費;聘用黨校兼職教師的課酬費等。
(2)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黨報黨刊、資料、音像制品和設備。
(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包括購買榮譽證書、獎品(獎金)和表彰大會及基層黨委(黨總支)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大會)的會務費用。
(4)補助、慰問生活困難的黨員,包括慰問生病黨員、購買慰問品的費用。
(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4.要建立嚴格的黨費使用和審批制度。研究下撥和使用黨費,要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批,堅持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黨費使用3000元以下,由黨委組織部部長審批,3000元以上由主管書記審批,5000元以上由黨委書記審批。
三、黨費管理
1.離退休干部黨總支根據所收繳黨費的數額及年度黨組織活動的需要,經學校黨委批準可預留50%黨費,其余上繳學校黨委;總醫院黨委預留所收繳黨費的數額的30%,用于開展基層組織活動,70%上繳學校黨委。
2.學校黨委將所收的黨費按規定比例40%上繳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工委,其余留存部分黨費由校黨委組織部代黨委統一負責管理,用于全校性的黨員學習、教育培訓、組織全校性活動及黨組織的其它專項活動支出等。
3. 黨委組織部對黨費設立獨立帳戶,經費專人負責,專款專用。黨費管理人員變動時,要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
4.黨支部(黨小組)要有嚴格的收繳黨費手續,要確定專人負責黨費收繳工作。
5.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支和挪用黨費,侵吞黨費利息。
6.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是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校黨委組織部負責向學校黨員代表大會報告全校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并接受代表的審議;每年向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工委上報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的黨費年報,并向全校各基層黨委(黨總支)公布。
各基層黨委(黨總支)要向同級黨的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報告本單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接受代表或黨員的審議,并每年向學校黨委組織部提供書面報告,同時向下級黨組織通報。
黨支部每年向黨員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7.學校各級黨組織每年應對所轄黨組織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8.對違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本辦法從20xx年4月1日起執行。之前學校有關黨費管理使用文件與本辦法不一致之處,以本辦法為準。各基層黨委(黨總支)可根據此辦法,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確保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符合上級要求。
未盡事宜由學校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2023年黨費收繳情況報告怎么寫四
各位黨員:
現將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黨委黨費的收繳、使用、管理情況報告如下(截止2020年8月31):
一、收入情況
(1)2019年結余黨費9057.28元,2020年校黨委組織部下撥黨費17900元,共收入26957.28元。
(2)2020年校黨委組織部下撥黨費3000元(五星級支部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系教工黨支部專用),2020年校黨委組織部下撥黨費10000元(全國樣板支部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系教工黨支部專用),共收入13000元。
二、上繳情況
共上繳師生黨員黨費共12189.68元。
三、使用、結存情況
(1)發放黨員業務能力培訓班輔導課酬1000元,扶貧黨建活動租車費用3686.50元,用于慰問困難師生黨員1800元,用于黨校培訓班考務費、專家課酬2400元,結余18071.3元。
(2)用于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系教工黨支部到桂林市戒毒所開展黨建活動2348元,結余10652元。
四、管理情況
學院黨委高度重視黨費的收繳、管理、使用,實行“黨費日”制度,堅持對廣大黨員進行自覺交納黨費的教育,增強黨員自覺交納黨費的意識;堅持把黨費收繳工作同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結合起來,同黨員教育結合起來,同民主評議黨員結合起來,對加強黨的建設、發揮黨員作用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堅持落實黨費有關制度,實行專人負責、專立項目、專項審批、專款專用;定期對黨費收繳、使用、管理情況向黨員公布,強化了黨費管理的監督。
2023年黨費收繳情況報告怎么寫五
縣委組織部:
現將財政局黨委xx年度黨費收繳自查情況予以報告:
一、 規范建賬,準確登記,財政局黨委黨費收繳情況自查報告。局黨委嚴格按照上級組織部門規定建賬,設置記賬科目,以借貸記賬法登記入賬,準確完整,收繳單據齊全。
二、嚴格準確,按時收繳。局黨委每年初分支部統一編制黨員應繳納黨費花名冊,整改報告《財政局黨委黨費收繳情況自查報告》。各支部組織委員負責收繳,局黨委辦負責上解,做到基數準確,嚴格標準,按時繳納,足額上解,不拖不欠。xx年度,局黨委直屬5個支部、78名黨員,全年應收繳黨費9756.4元,實際上解9757元。xx年由于上年津補貼增長,部分黨員繳納比例提高,全年應收繳黨費14204.88元,較上年增長45.6%。
三、認真學習規定,堅決貫徹執行。為加強黨費收繳管理,局黨委先后召開黨務工作會和黨員大會,組織學習中組部《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規定》,使廣大黨員明確向組織繳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備的條件,也是黨員應盡的義務。按時繳納黨費已成為我局全體黨員的自覺行動。
四、建議上級組織部門嚴格執行“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繳納黨費的黨員,要嚴格按照《黨章》和黨費繳納規定進行處理”的規定,同時在黨內予以通報,以嚴肅黨的紀律,促進基層黨組織收繳黨費工作的順利開展。
2023年黨費收繳情況報告怎么寫六
各位黨員:
現將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黨委黨費的收繳、使用、管理情況報告如下(截止2020年8月31):
一、收入情況
(1)2019年結余黨費9057.28元,2020年校黨委組織部下撥黨費17900元,共收入26957.28元。
(2)2020年校黨委組織部下撥黨費3000元(五星級支部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系教工黨支部專用),2020年校黨委組織部下撥黨費10000元(全國樣板支部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系教工黨支部專用),共收入13000元。
二、上繳情況
共上繳師生黨員黨費共12189.68元。
三、使用、結存情況
(1)發放黨員業務能力培訓班輔導課酬1000元,扶貧黨建活動租車費用3686.50元,用于慰問困難師生黨員1800元,用于黨校培訓班考務費、專家課酬2400元,結余18071.3元。
(2)用于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系教工黨支部到桂林市戒毒所開展黨建活動2348元,結余10652元。
四、管理情況
學院黨委高度重視黨費的收繳、管理、使用,實行“黨費日”制度,堅持對廣大黨員進行自覺交納黨費的教育,增強黨員自覺交納黨費的意識;堅持把黨費收繳工作同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結合起來,同黨員教育結合起來,同民主評議黨員結合起來,對加強黨的建設、發揮黨員作用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堅持落實黨費有關制度,實行專人負責、專立項目、專項審批、專款專用;定期對黨費收繳、使用、管理情況向黨員公布,強化了黨費管理的監督。
2023年黨費收繳情況報告怎么寫七
隨著各項工作的陸續開展,每次與同志們接觸共事,我的感觸都十分深刻:原先,這就是黨員!原先,這就是先鋒模范帶頭作用!他們精煉的業務水平、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潛移默化的影響著我,我開始感覺到從事黨務工作的使命感和自豪感,開始重新認識自我工作的重要性。
轉眼到單位工作已經近半年了,在領導的培養幫忙、同志們的關心支持下,我嚴格要求自我,勤奮學習,用心進取,努力提高自我的理論和實踐水平,較好的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也在不斷的調整適應。現將我這段期間的學習工作情景總結如下:
一、工作總結
在這半年中,透過領導和同事們的耐心指導,我在熟悉的基礎上已經基本能完成科室的各項日常工作,期間我具體參與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配合黨支部書記認真組織黨員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扎實開展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堅持“三會一課”制度,保證黨員政治學習時間;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
2、認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嚴格按照黨員發展“十六”字方針和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按規定標準執行發展黨員流程。
3、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黨員信息管理、組織關系轉接、黨費收繳等工作,及時完善更^v^統信息系統及“新時代e支部”系統,認真填寫裝訂記賬憑證、黨費賬簿及黨費明細表等,做到零差錯。
4、負責黨發文件的編號、擬稿、排版、印發及歸檔工作,認真修改校對,基本做到零病句、零錯別字。
二、下一步工作想法和打算
半年來,我在學習和工作中逐步成長、成熟,但我清楚自身還有很多不足,比如工作潛力和創新意識不足、政治理論水平有待提高等。針對以上問題,今后我將努力做到以下幾點:自覺加強學習,向理論學習,向專業知識學習,向身邊的同事學習,逐步提高自我的理論水平和業務潛力,努力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克服年輕氣躁,做到腳踏實地,提高工作主動性,不怕多做事,不怕做小事,在點滴實踐中完善提高自我;繼續提高自身政治修養,強化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苦干實干,用心配合領導同事們,為某某事業的發展貢獻自我微薄的力量!
2023年黨費收繳情況報告怎么寫八
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一、交納時間
認真按照工委組織部的規定按時足額收繳黨費,黨員按月向支部交納黨費,支部按季度向學院組織部上繳黨費,并及時匯報收繳情況。
二、交納標準
每月以學院組織部下發的工資基數按照比例進行計算、交納黨費。
三、管理辦法
黨費管理由支部組織委員負責收繳,專立賬戶,明細賬目。個人要有黨費證,支部有統計。對不按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支部將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不繳納黨費者,報上級部門處理。
機械工程學院
2023年黨費收繳情況報告怎么寫九
尊敬的黨支部領導:
您好!我叫***,是一名普通黨員,****年**月畢業時我的黨組織關系從******轉入********黨支部,但后續時間因為特殊情況我沒能按時交納黨費,受到了嚴厲的警告和批評,我已經認識到了錯誤的嚴重性,現特誠心向敬愛的黨組織說明情況并就此事做出深刻檢討。
****年**月我畢業后就一直在**市工作,由于工作繁忙且路途遙遠,故造成了長時間沒能按時交納黨費的嚴重錯誤,但我始終以一名共產黨員的標準來嚴格要求自己,不斷加強學習,在工作中積極探索,發揮了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領導和同事的認同。雖然存在工作繁忙及路途遙遠等客觀原因,但是作為一名在大學便加入了黨組織的高素質人才,做為一個新世紀的黨員,我認真分析并深刻認識到這件事的錯誤嚴重性,并對照《黨章》重新學習有關章節及條例,總結出來自己主要有以下兩方面錯誤:
(1)本科畢業后踏入社會工作,由于遠在**,路途遙遠,自己沒有主動積極的與新的黨支部建立并保持聯系,是自己的疏忽,也反映出自己組織觀念的薄弱。《黨章》第八條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者其它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由于我對組織觀念不夠深刻,直接導致了未能從一開始轉支部就跟上組織的腳步,沒有能及時交納黨費,作為一個黨員,沒能履行黨員的義務和責任,實屬不該,造成了嚴重的錯誤。
(2)步入社會參與工作后,由于從事****行業,工作量大,天天加班,工作壓力非常大,沒有時間對《黨章》章程多次復習及學習,放松了政治思想的學習及武裝,以致造成自己長時間未交納黨費也未察覺到事態的嚴重性,直到本次黨支部嚴厲警告和批評才幡然悔悟。黨章第九條規定: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這樣嚴重的后果竟被自己忽略了,作為一名黨員實在是大錯特錯。
以上兩方面的錯誤歸根結底還是自身問題,是自己思想覺悟不夠高,積極主動性不夠強,黨性修養和組織觀念不夠強所造成的。
當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后立刻與黨組織取得了聯系,在黨支部領導的正確教育下,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懇求黨組織能給我一次改過的機會。
為了深刻檢討,加強自身認識,我決定有如下個人整改措施:
1、按照人才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要求交納保質保量的檢討書一份!對自己思想上的錯誤根源進行深挖細找的整理,并認清其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
2、制定學習計劃,認真克服生活懶散、粗心大意的缺點,努力將黨章、黨史等黨的理論學好,以實際行動來彌補我的過錯。
3、和身邊黨員同志加強溝通。保證不再出現上述錯誤。
在今后的學習、工作和組織生活中,我會加強政治學習,不斷深化自己對黨的規章、制度、政策學習認識,不斷提高組織觀念,服從組織領導,認真履行一名共產黨員的職責,配合黨組織做好各項工作。
請黨組織相信我,從這次的錯誤中,我已經深深地認識到了自己的嚴重錯誤,看到了自己黨性修養的缺失,一定會盡快的彌補和改正。我不僅會加強政治學習,不斷深化自己對黨的規章、制度、政策學習認識,補交所欠黨費,而且在今后的生活中吸取教訓,端正態度,主動及時每月交納黨費,積極參加組織活動。懇請黨組織能給我這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我將以更飽滿的精神和更積極的態度在今后的學習、工作和組織生活中體現一名黨員的帶頭作用,我以自己身為一名共產黨員為榮,一心向黨,絕不叛黨!
檢討人: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