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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試用期自我評價如何寫一
(一)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四)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二、勞動者在進入單位時應該做好防范措施,譬如:
(一)員工要求入職當天即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為充分實現(xiàn)企業(yè)的用人自主決定權,在勞動合同中依法設立相應的條款;
盡可能在試用期內決定該員工的去留;
(二)可將“一年一簽”改為“三年一簽”或“五年一簽”;
讓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時間不連續(xù),即第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后,辦理退工手續(xù),過一定時間后再辦錄用手續(xù);
讓員工自己書面要求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程序要求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xié)商確定;
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有關試用期自我評價如何寫二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tài)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勞動法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yè)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可以維護新招收職工的利益,使被錄用的職工有時間考察了解用人單位的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是否符合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在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試用期,既是訂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為勞動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在用工過程中,目前濫用試用期侵犯勞動者權益的現(xiàn)象比較普遍,包括什么樣的勞動崗位需要約定試用期,約定多長的試用期,以什么作為參照設定試用期等,實踐中比較混亂。用人單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質、多長期限的工作崗位,也不管有沒有必要約定試用期,一律約定試用期,只要期限不超過勞動法規(guī)定的六個月即可,用足法律規(guī)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其中半年為試用期;有的生產經營季節(jié)性強的用人單位甚至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合二為一,一般長,試用期到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約定試用期,換一個崗位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問題是勞動合同立法中勞動者意見最多的問題之一。
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guī)定。
一)限定能夠約定試用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勞動法規(guī)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將試用期細化。具體規(guī)定是: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為六個月,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是約定試用期的唯一參照。實踐中,很多工作本來不需要試用期過長,勞動者就能勝任,裝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沒有什么技術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單位動輒規(guī)定試用期為三五個月,甚至半年,惡意用足法定試用期限上限,這加重了勞動關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勞動者的職業(yè)不確定性和經濟負擔。這就提醒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一方在約定試用期時將技術含量的因素考慮進去。對用人單位來說,在合理時間內依然不能判斷勞動者是否能勝任,就應當承擔因此而帶來的風險。
德國《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中規(guī)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不能約定試用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才可以約定。意大利法律規(guī)定,一般工人的試用期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術人員為三個月,企業(yè)管理人員為六個月。
(二)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這就涉及到對勞動合同中試用期性質的理解,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tài)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在錄用勞動者時的試用期內這些情況已經基本搞清楚了。
(三)為遏制用人單位短期用工現(xiàn)象,不能所有勞動合同都可約定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在征求意見過程中,相當多的意見建議將可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修改為一年以上。
(四)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有關試用期自我評價如何寫三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就試用期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協(xié)議,共同遵照執(zhí)行本協(xié)議各項內容。 聘用告知 本協(xié)議簽訂時,甲方已經如實向乙方告知了乙方與本協(xié)議相關的事項,如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乙方對甲方告知的事項已經完全知曉、理解并自愿接受,在此基礎上,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協(xié)議。
第一條 試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 期限為 個月。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在工作期間,甲方可根據生 產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甲方聘用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甲方在每 月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上月工資。如遇特殊原因未能按時發(fā)放的,據實調整發(fā)放時間。 試用期內,乙方其他福利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四條 甲乙雙方在試用期內可進行雙向選擇。
如由于乙方主動離職或不能達到甲方工作崗 位要求或因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被公司除名而工作未達到5個工作日的,甲方將不予 發(fā)放工資。
第五條 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衛(wèi)生條件。
第七條 乙方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
務,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及公司規(guī)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八條 試用期內,乙方請事假五天以內或病假十天以內者,試用期順延;乙方請事假超過五 天(含)或病假超過十天(含)或曠工二天(含)以上者,此協(xié)議自動解除,工資按 實際考勤結算。
第九條 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發(fā)現(xiàn)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 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解除本協(xié)議,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相關制 度結算。
第十條 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或者故意嚴重失職, 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或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yè)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 有權立即終止此協(xié)議,且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
第十一條 乙方與甲方解除協(xié)議時,需提前3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同意且工 作交接清楚后方可解除此協(xié)議,工資照常發(fā)放;如工作未交接清楚或交接期未滿而 強行離職者,工資暫緩發(fā)放或不予發(fā)放。
第十二條 試用期滿且經考核合格者,甲乙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乙方享受甲方正式員工的 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辭退或延長試用期,延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 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甲方予以辭退處理。
第十三條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協(xié)議時,已知曉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第十四條 此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xié)商的態(tài)度協(xié)調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且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試用期自我評價如何寫四
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設定的目標是考驗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適格性。
本文通過對我國現(xiàn)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對相關法律解釋的解讀,分析了勞動合同試用期的立法現(xiàn)狀及存在的問題,并對試用期內勞動者權利保護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完善對策。
勞動合同;勞動關系;試用期;勞動者權益
(一)我國勞動合同試用期的立法現(xiàn)狀
其一、試用期的最低工資標準。我國對試用期工資規(guī)定雖有比較詳細的規(guī)定但并不具體,存在許多不足之處。“或者”二字說明工資標準既可以適用前者也可以適用后者,而后者的標準是用人單位決定的,如果適用后者勢必會侵害勞動者的權益。
其二、試用期的合同解除權。當勞動者一方有過錯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才能行使解除權,而出現(xiàn)除此之外的情況下不得行使。其中包括不符合錄用條件、違反公司規(guī)章、失職造成損害等情形,且用人單位應當向對方說明理由。
(二)我國勞動合同試用期存在的問題
1.試用期的期限約定不合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對六個月的最長期限都沒有予以改變,與很多國家相比較,六個月的期間仍然過長。因此,在實踐中,為了可以少付工資,減少成本等情況,有的用人單位對員工一律選擇約定六個月試用期,但是,事實上并非所有的工作都需要六個月的考察期,千篇一律的考察期讓用人單位擁有侵犯勞動者權利的合法理由。
2.試用期內工資待遇不合法“試用”二字容易讓人產生誤解,人們經常把試用期的勞動者誤認為是非正式工。既然是非正式工,那么在職位方面、工資待遇方面顯然是與正式工存在差別的。而用人單位恰恰借用了人們的誤解,認為對試用期的勞動者少發(fā)工資甚至不發(fā)工資是合法的,而此時勞動者也很難意識到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更別提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權利了。
(一)現(xiàn)行勞動法律制度不夠完善
1.對試用期的工資標準規(guī)定對勞動者不利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其中,“或者”二字說明既可以適用前者也可以適用后者。這種形勢下,當用人單位適用工資標準不得低于本單位約定的工資的80%時,用人單位處于絕對的優(yōu)勢地位,用人單位通常可以通過降低工資的手段來侵犯勞動者的依法取得工資權,這顯然對勞動者是不利的。
2.缺乏“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標準我國法律對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的規(guī)定過于寬泛,缺乏“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具體標準,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通常處于不平等地位,在標準沒有明確的情況下,這時候的標準一般都是由作為強勢主體的一方決定的,單位完全可以用任何借口說明勞動者是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這樣一來,對于勞動者而言是不公平的。
(二)勞動者自身的原因
1.勞動者法律水平不高,對法律不了解許多法律例如《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不僅具有專門性,而且會隨著時代、地域的改變而發(fā)生法律條文的變動,具有時效性和地域性。基于法律條文的這些特點,勞動者并不能很好掌握法律相關知識,更不用說以此作為維權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了。
2.勞動者用法律手段進行維權的意識不強在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享有資本要素,勞動者享有勞動要素,兩者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并且,勞動者處于從屬與用人單位的地位,大多是小老百姓,性格樸實善良,在試用期內遇到勞動者爭議問題時,他們大多數(shù)會采取和平手段,抱著不想把事情搞大、息事寧人的心態(tài)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和討論,而不是采取法律手段等公力救濟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完善勞動法律法規(guī)
1.明確試用期的工資標準法條中對工資標準的規(guī)定,用詞不夠精確,會讓人產生誤解。筆者認為可以將法條中的“或者”改為“和”,再根據《勞動合同法》的具體規(guī)定,工資標準只有同時滿足這三個條件,試用期工資標準才是合法的,這樣一來,用人單位一方就不能隨意確定工資多少,而必須依據法律規(guī)定來確定,保障了勞動者合理的報酬權。
2.完善試用期勞動合同解除的法律規(guī)定為了更好地規(guī)制法律適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做,第一、事先對“錄用條件”的標準予以公布,并將“錄用條件”改為“工作崗位條件”,與勞動者達成書面協(xié)議,使得勞動者能有法所循。第二、用人單位要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說明解除理由。第三、時限性。用人單位應該在試用期內向對方提出解除,試用期過后提出的無效。
(二)規(guī)范用人單位的行為
1.用人單位應建立勞動關系考核體系勞動關系考核體系是在用人單位內部形成的,根據單位自身的具體情況,確定考核勞動者工作的標準,從而規(guī)范用人單位行為,防止其隨意侵權的制度。它規(guī)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內容以及違反規(guī)定的后果與救濟途徑。勞動者應事先與用人單位簽訂了考核協(xié)議,且協(xié)議中的各項約定都具有法律效力。
2.企業(yè)應提高自身對法律法規(guī)的了解勞動法律法規(guī)具有專門性、時效性和地域性,不僅要求勞動者對其有了解,也需要企業(yè)適應社會發(fā)展要求對其有進一步的了解。企業(yè)為了防止違法侵權行為發(fā)生,同樣離不開對法律的準確把握,這樣才能更好避免自己因為不懂法而違法。
[1]曹真.試用期勞動者權益保護淺析[j].現(xiàn)代商業(yè),20xx(3).
[2]丁海防.論“試用期”條款的理解和適用[j].安徽工業(yè)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xx(4).
有關試用期自我評價如何寫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員工姓名)
員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和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為年,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續(xù)訂合同不改變乙方工種(崗位)的不包括試用期,試用期時間從合同生效日起開始計算】。
(二)無固定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始計算,試用期為個月(采用此種形式應在本合同第十五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三)已完成
三、乙方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試用期工資為_____/月,工資包括、基礎(標準)工資_____元。津貼補貼_____元,其它_____元,獎金按甲方的規(guī)定執(zhí)行,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乙方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每年7月1日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應明確乙方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必須進行合理的折算,其相應的折算不得低于時,日,明確的.相應的最低工資率。上述勞動報酬確定后,甲方根據乙方貢獻大小,技術水平的提高及生產經營情況變化,內部工資的調整適時地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的勞動報酬隨崗位的變化而變化。
四、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應按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五、甲方應按國家規(guī)定提供安全衛(wèi)生的勞動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按規(guī)定做好女員工,未成年人,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勞動保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或甲方指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六、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勞動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甲方可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于不同的處分,直至開除。
七、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使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等行為的。
(六)凡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犯病或者非因公負醫(yī),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十、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員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乙方。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違反勞動合同,嚴重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犯職業(yè)病或因公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犯病或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三)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四)其它不可抗力事件,使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本合同訂明的補充件,附件和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雙方訂立的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四、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損害后果和責任大小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數(shù)額應在本合同第十五條中訂明)
十五、雙方認為需要規(guī)定的其它事項、
十六、其它事項本合同沒有訂明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或雙方協(xié)商解決。雙方當事人需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的,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新法律,法規(guī)有抵觸的,按新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十七、本合同簽訂后,應報勞動部門備案,鑒證,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交勞動部門備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定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試用期自我評價如何寫六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guī)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xié)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 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元(含養(yǎng)老、醫(y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fā)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能及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xié)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當?shù)卣?guī)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guī)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xiàn),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xié)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有關試用期自我評價如何寫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guī)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于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xié)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上,有效期為_______個月。______(天)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____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chuàng)造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和條件;
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 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當?shù)卣?guī)定的就業(yè)保障的權利;
享有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 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當?shù)卣?guī)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guī)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經以現(xiàn)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xiàn),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試用期乙方的醫(y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 %(90%),乙方承擔 (10%);
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xù),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7天、事假團黨委計超過5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xiàn),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xié)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