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將方法呈于案前,即為“方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方案應該怎么去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有關信訪維穩工作方案(推薦)一
企業職工身份轉換、非公企業員工工資兌現等問題,有效維護了職工的合法權益,為**的改革、發展、穩定創造了有利的環境。
一、加強領導,建立和完善信訪機制
為了切實做好職工群眾來信來訪工作,縣總工會成立了以主席任組長、分管副主席任副組長的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專人負責,設置了信訪室,建立和完善了信訪工作制度和信訪網絡制度,全縣14個系統(鄉鎮)工會工作委員會和174個基層工會都建立了信訪網絡,形成縣、鄉鎮、基層三級信訪網絡格局,做到糾紛不出基層工會,矛盾不出系統工會,焦點問題不出縣工會,疑難問題不出縣委政府,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要求基層工會、系統工會及時掌握和排查可能引發群眾上訪的傾向性問題,積極預防和超前化解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特別是一些關停、破產企業職工下崗失業生活無保障成為職工隊伍不穩定的重要因素。如糧食系統所轄的糧油食品廠關停四五年,職工下崗失業生活無保障,有集體上訪的苗頭,糧食系統工會發現苗頭后及時向局領導和縣工會匯報,縣總工會與糧食局領導共同協商研究措施,做通職工思想工作,及時化解矛盾,避免了職工群眾集體上訪現象的發生。
二、加強政策法規學習,強化職工思想教育
工會是職工群眾自愿結合的群眾組織,是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因而充分利用工會廣泛聯系職工群眾的優勢,廣泛動員職工群眾自覺學政策、學法律,增強職工的法律意識,提高職工的思想覺悟,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一是加強縣、系統、基層工會信訪工作,從縣工會到基層工會,每一個工會工作者都認真學習、研究涉及職工權益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要求每一個工會工作者都成為工會信訪工作接待員和調解員。二是發揮基層工會組織作用,發揮基層工會工會干部和工會積極分子貼近職工、了解職工的優勢,深入細致的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認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把有關職工權益的政策實際化、具體化,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理,及時將問題和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三是建立信息聯絡員檔案,定期收集和報送企業不穩定因素排查表,急事急報、特事特報。及時了解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協助基層工會組織和企業行政做好有關工作。四是通過信息網絡,主動接近職工群眾了解情況,收集社情動態,分析不穩定因素,使各種復雜問題能夠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理。
三、發揮工會參政議政作用,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職工權益受侵犯必然要上訪,特別是在經濟體制轉軌變形的新時期所發生(來源:好范文 http:///)的職工上訪,基本上都與其經濟和物質利益相關。工會要站在職工群眾的利益上向黨委政府建言獻策,同時也要做好職工群眾的思想工作,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一是對符合政策、合情理、且能夠解決的實際問題,按有關政策,協調有關方面,盡快解決。如原白泥水泥廠是由外地客商在縣信用社貸款修建的,由于效益不好廠老板棄廠而逃,縣信用社依法收回該廠抵貸,而在該廠務工的100余名工人工資未得,集體上訪,通過了解情況縣工會積極與信用社協調,經多方協商,由信用社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平息了此次上訪事件。二是對在改革發展中需要職工群眾作出利益犧牲的問題,堅持做好耐心細致的疏導解釋工作,引導上訪者顧全大局,正確認識“得與失”。如縣委、縣政府出臺取締縣城客運三輪車的決定,這是創建文明城市的需要,是時代發展的必然趨勢。但是這涉及到近300名車主下崗失業的問題,且這些車主多是困難群體和弱勢群體,處理不好會造成群體性事件,給社會帶來不安定因素。維護好他們的正當權益,可以推進該項工作的順利實施。因此,在縣委、縣政府征求實施方案的意見時,工會對方案中關于補償標準偏低、未達報廢年限強制報廢、購買經營權年限未滿和車主失業安置的優惠政策等問題提出合理建議,所提建議均得到采納,縣委、縣政府進一步修定和完善了實施方案,最大限度地讓利于車主,基本上達到客三輪車主的意愿,使客運三輪車取締工作順利實施。三是對要求過高或無理要求的,決不遷就,運用政策和法律法規進行說服教育,引導他們在政策和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維護其合
有關信訪維穩工作方案(推薦)二
2014年度社管綜治維穩述職報告
(鎮黨委副書記——黃訓練)
今年以來,我鎮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會議及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各項工作,進一步落實省、市、區綜治維穩和平安創建工作會議精神及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責任制,在鎮黨委的領導下,積極工作,切實增強治安防范意識,嚴格落實綜合治理各項措施,有效地預防了各類案事件的發生,確保了治安大局的穩定,有效地保證了鎮黨委政府交付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我們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副書記為副組長,各站所長為成員的綜治維穩工作領導小組,各負其責,確保各單位不出問題。二是建立節假日值班制度。在元旦、春節、五·
同時,嚴格實行了值班簽到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由于各項制度落實到位、措施得力,今年我鎮機關自身和全鎮7個村(社區)均未出現重大事故,無惡性案件,無刑事案件。
作為區綜合治理成員單位,我們始終把“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這三句話牢記在心。始終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按照領導班子的分工,哪一片出現問題追究哪位領導的責任,層層落實,責任到個人。每次例會,以及每次全體干部大會,都要將社會治安問題作為一項重要內容,教育大家從外單位發生案事件的事實中吸取教訓,不斷提醒和要求大家提高治安防范意識。并根據單位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要求,使大家“警鐘長鳴”,尤其在結合本職工作方面,對各站所以上領導人員反復要求,不厭其煩,要求大家嚴格依法行政,照章辦事,切忌因失職引發案件、事件的發生。
今年,我們認真學習省、市、區綜治維穩有關會議精神,認真履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端正大家為人民服務的態度,以社會管理綜合整治活動為契機,以改進作風、提高效率、廉潔自律、勤政為民、增強凝聚力、戰斗力為著力點,要求全鎮干部職工從思想、作風、紀律、效率、團結、廉潔六個方面,對自身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從而提高了廣大干部職工的政治覺悟、法律觀念和思想道德水平,保證了全體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效地預防了聚眾鬧事和越級上訪等影響穩定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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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我鎮人員素質,切實做到按章辦事、依法行政,今年我們針對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制定了鎮村干部管理辦法和相關依法行政規定,建立了案件責任制度、重大案件的匯報和集體會審制度、督查和檢查制度及違紀追究制度等制度,對工作人員辦事不負責、不認真,或玩忽職守、越權辦案等行為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等處理,情況較重的給予黨紀和政紀處分,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今年以來,我鎮工作人員能夠嚴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項要求規范自身行為,沒有隨意執法、粗暴執法、以言代法、以罰代法等現象。
今年,我們實行了領導班子成員包案制度,對分包出現的涉及各方面的問題,由包保領導具體負責;對重大信訪案件實行主要領導、信訪工作人員包案制度,責任到人,確保每個信訪案件都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為了防止上訪事件的發生,我們在法定假日和重大活動之前,都要認真排查問題有可能發生上訪的人員,對他們做到心中有數,確保不發生上訪事件。
我們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要求每個辦案人員都要以高度的工作熱情和責任
心,認真對待每一位來訪群眾,辦好每一個案件,使信訪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截止目前,沒有發生因調解不力引起的民轉刑案件,為全鎮社會穩定發揮了職能作用。
今后,我將繼續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努力抓好全鎮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平安創建工作,力爭為全鎮社會和諧穩定做出更大的貢獻。
有關信訪維穩工作方案(推薦)三
各村(居)、各單位及部門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相關組織,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信訪工作領導小組、人民調解委員會等,確保“有人辦事”、“有崗定責”、“有責定人”、“人盡其責”。特別是各村、社區要結合換屆工作配強配齊治安聯戶長、信訪糾紛信息員、調解員等綜治隊伍,使得各項工作有序高效開展。
各村(居)、各單位及部門要進一步夯實綜治基層基礎建設,充分整合辦公資源,設立好調解庭、信訪代理工作室、綜治維穩工作站等,做到一室多用。完善各項制度并制作上墻,保持辦公場所整潔、標識醒目。裝訂好日常辦公資料,分類存檔。今年重點抓好涼亭居委會、磨山村及代店村相關工作,順利通過美好鄉村平安創建工作考核。
鄉綜治委堅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會議紀要月報制度。綜治辦每半月召集各村、社區及相關單位部門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協調會議,聽取各單位當月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部署安排下月工作。對重大復雜疑難的矛盾糾紛進行研究處理,確定包案領導、責任單位、協辦單位、完成時限。
對于摸排出來的矛盾糾紛,各單位要迅速組織人員介入調處。一般矛盾糾紛由村兩委(社居委)通過“駐片調處、兩委會商、書面上報、歸口辦理”的途徑化解矛盾(駐片調處:村駐組干部介入調處,能夠調處的,應及時結案并報村治保主任,作為當月矛盾糾紛統計數據。不能調處的,應及時上報兩委會。
兩委會商:對于駐組村干上報的矛盾糾紛,兩委會要高度重視,共同商議矛盾調處的措施,并指定責任人,確定調解時限,及時結案。書面上報:對于村兩委不能調結的矛盾糾紛,村治保主任應第一時間上報鄉綜治辦,附上村兩委處理意見(紙制)。
歸口辦理:鄉綜治辦在接到矛盾糾紛報告后,根據問題性質,確定包案領導、責任單位、調處時限等),重大矛盾糾紛通過“先行上報、迅速介入、統籌協作、共同解決”的程序平息糾紛(先行上報:如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應第一時間上報鄉綜治辦,說清矛盾糾紛大致情況,初步預測發展態勢。
迅速介入:發現重大矛盾糾紛的單位或綜治基層組織應在上報同時,迅速組織人員介入處理,穩控事態。鄉綜治辦在接到報告后,應及時組織人員介入調處,并報黨委政府。統籌協作:介入調處的各單位、部門要服從綜治委統一調度,盡職盡責,團結協作。共同解決:在綜治委的統一領導下,齊心協力,共同研判,平息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