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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管理制度規定篇一
1.嚴格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保管員應經常進行安全自查。
2.熟悉和掌握貯存物資的性質。根據不同性質分類存放、堆放整齊,化學危險品要專庫存放,嚴禁混放。
3.倉庫區域內嚴禁煙火和使用電熱器具,不準無關人員進入庫房。
4.物資堆放要符合“五距”,并留有消防通道。
5.倉庫內經常保持整潔,庫內及其周圍的包裝紙箱、木板條和雜草等易燃物要及時清除。
6.倉庫內使用符合安全規定的燈具,并經常檢查電器設備、線路,防止老鼠等動物進入。
7.工作結束時應檢查門窗關鎖情況并切斷電源。
8.熟練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及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防火管理制度規定篇二
a.定期檢查
根據防火的特點,配合有關安全活動,公司每年進行二次防火安全檢查,由公司質檢部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并做好有關記錄,填寫《防火安全檢查記錄表》。
b.突擊檢查
突擊檢查住宅區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實、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責任人每季度組織一次,并做好相關記錄。
a.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標志是否完好。
b.消防設施包括自動火災報警裝置、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統、消防水泵及氣體滅火系統等是否正常運行。
c.用火用電方面?;鹪吹目刂魄闆r,電氣設備安裝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負荷現象等。
a.若檢查發現火險隱患,檢查負責人應填寫《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并派發到受檢單位。
b.受檢單位接到整改通知后,應組織人員對火險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并接規定時限完成。
c.受檢單位整改完畢后,檢查負責人應組織人員對火險隱患進行復查,并記錄復查結果。
防火管理制度規定篇三
平時在尋找規章制度過程中,可能會需要到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讓您節省時間起到了幫助的'作用。
1、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并應留出必要的通道?;瘜W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并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設備。
5、倉庫一般應采用天然采光,如確需照明,應采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安裝電源刀閘箱,并設在庫外,且應采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并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志,筏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并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管理制度《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設備,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汽、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曬而發生火災、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余退回。
防火管理制度規定篇四
規范庫房的防火安全管理,確保大廈弱電設備的正常運行。
適用于公司庫房的防火安全管理及保安部對其的消防安全檢查。
3.1財務部負責執行此制度。
3.2保安部消防主管負責監督此制度的執行情況。
4.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公司所屬庫房由其所在部門設專人保管;保管員負責本庫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4.2庫房保管員必須熟知本庫房所存物品的性質、數量,并進行分類,碼放整齊,不得隨意堆放,堵塞通道。庫房存放物品的安全距離是:內墻距10公分,外墻距40―50公分,柱距10公分,頂距50公分,跺距80公分,燈距50公分。
4.3庫房保管員必須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定期盤點、核查,做到帳物相符,發現物品短缺、遺失或被盜,要在報告本部門的同時報告保安部。
4.4庫房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領物人員要在庫房門外等候領取。
防火管理制度規定篇五
(一)圖書館是重點防火單位,為確保圖書館消防安全,實行館、部二級防火安全管理責任制,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定期簽定責任狀,根據履職情況,給予相應獎懲。
(二)嚴查無證人員、外來人員入館。
(三)館內任何地點嚴禁吸煙、使用明火、私接電線或使用違規電器設備。嚴禁將個人貴重物品放在館內,更不允許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館內,杜絕一切安全隱患。
(四)定期對全館的電器設備和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迅速報告并通知電力科維修,防止因漏電、短路、超負荷或其他電器故障引起火災。
(五)全館滅火器材設備必須嚴格管理,分布各處的器材不得隨意移動,每月檢查一次消防器材,如有過期失效的要及時通知保衛處。
(六)在節假日和重大活動前,各部門實行全面安全檢查,對不安全因素和隱患及時匯報,請有關人員處理,節假日要安排專人值班、值宿。
(七)下班前各部、各崗位要關閉電源、關燈、關好門窗、閉緊水龍頭。
(八)保安、值班人員要準時交接班,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不得漏崗,不得私自找人替崗,值班期間要加強巡視,嚴格執行刷卡入館制度。管理好報警系統,遇到突發狀況親臨現場查看,及時處理與上報。
(九)館內每位工作人員都要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具備撲救初起火災和組織疏散館內讀者逃生的能力,一旦發現火情、盜情、水情等情況,都應立即向館長和保衛處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十)存放貴重儀器設備的房間應有防盜措施,管理人員須定期巡查。
防火管理制度規定篇六
學生公寓是學生生活住宿的場所,人員高度集中,可燃物品較多,屬于學校重要防火部位。特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如下:
一、宿舍內嚴禁私扯線路、私接燈具和電源插座等,違者罰款50至100元,沒收燈具、電線等。
二、宿舍內嚴禁使用一切電熱器具(電爐、電褥、電暖氣、電熱杯等),違者罰款50元,沒收電熱器具。
三、宿舍內嚴禁動用明火(酒精爐、柴油爐、煤氣爐等),不準亂燒廢紙。違者罰款50元,沒收器具。
四、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違者罰款50元,沒收危險品。
五、禁止在宿舍內酗酒、吸煙,違者罰款50元。
六、學生都應學習消防知識,愛護消防設施,會使用滅火器、消防栓撲滅初起火災,會撥打火警“119”。
七、嚴禁破壞、偷盜消防器材、設施以及在無火情情況動用消防器材、設施。對蓄意破壞、偷盜者以10倍設備價值罰款。
八、違犯以上規定,釀成火災事故或貽誤滅火時機的,視情況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防火管理制度規定篇七
為防止隧道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火災事故,保證施工人員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公安部《關于建筑工程工地防火措施》和《地鐵站防火規范詳解》《鐵路隧道施工技術安全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程規范,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隧道工程施工防火是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火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應納入整個隧道施工組織設計中進行統籌規劃和實施。
第二條要加強隧道施工人員防火知識培訓,增強施工人員防火意識,提高火災自救能力。制定隧道防火工作預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加強日常消防檢查。
第三條根據隧道工程地質、施工工藝和隧道施工設施配備、材料使用情況確定隧道防火重點部位和區段,設置警示標識,制定專項安全防火措施,確定防火責任人,落實防火責任。
第四條隧道內的電氣線路應懸掛設置,接頭應緊固可靠,電氣線路的導電能力應與負荷相適應,嚴禁超負荷運行。
第五條對長、特大隧道內大型電器設備(變壓器、高壓開關柜、變配電室)設置安全防護柵欄,設置警示標識,每處配備4kg干粉滅火器1~2個,其四周2米內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條隧道內值班電工必須定期對電線路及用電設備進行安全巡視,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維修,并做好巡視維修記錄備查。長、特長隧道內所用電纜宜采用非延燃電纜和電線。
第七條嚴格隧道內施工動火的監控。隧道內確需進行明火施工或進行電、氣焊時,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劃定安全區域,清除其四周10米內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當確需立體交叉動火作業時,應用非燃燒材料對易燃、可燃材料進行隔離,并設專人負責監視和安全防護。
第八條瓦斯隧道施工必須按有關施工規定進行。在隧道內用火必須進行書面審批,未經批準嚴禁用火。用火作業前認真對隧道內瓦斯濃度進行檢測,在確認絕對安全并在專職安全技術人員檢測、監督下方能進行施工,一旦報警應立即停止施工。瓦斯隧道洞口要設火種、火險檢查點,嚴禁進洞人員將火種帶入隧道內。對非作業人員進洞堅持嚴格檢查登記制度。
第九條需要在隧道內進行氣焊(氣割)時,在隧道外應預先對焊(割)炬、氣管和開關進行檢查,確保良好,無油脂。焊割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的距離應大于5米,與明火之間的距離應大于10米。
第十條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械設備、各種管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第十一條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檢查現場,清除火險隱患。
第十二條向隧道內送風的鼓風機周圍3米內禁止明火作業,以防明火被吸入鼓風機引起火災。在隧道內斜、豎井口、橫通道口明顯處懸掛1~2個滅火器,以備用。
第十三條在隧道內維修設備時,清洗零件的`油盆與照明燈具之間的距離應在3米以上。
第十四條在隧道內整理或加工火工品時,一般情況下,不能使用碘鎢燈照明。若無其他燈具照明時,碘鎢燈與火工品的距離應在5米以上。使用其他燈具照明時,火工品與燈具之間的距離應在3米以上。
第十五條在隧道內移動變壓器時,必須把各方面電源全部斷開,必須從變壓器高、低壓兩側斷開,經接地并確認釋放完了變壓器內的殘留電源后,方可移動。要安排專人負責守護斷電開關。隔離開關把手必須鎖住。
第十六條盾構設備上應經常檢查防火系統配備的完整性及功能的可靠性。選擇、安裝滅火器時,應根據不同火源(電氣引起的失火/液體引起的失火)選擇不同類型的滅火器。根據盾構的工作環境選用以下兩種手動滅火器:co2滅火器和干粉滅火器。變壓器、配電柜、電機附近應配備有一定數量的干粉滅火器。其余易發生火災的液壓系統附近應安裝co2滅火器。為防止盾構緊急出口失火,應在主控室、人員艙以及每節后配套拖車的前端和尾部安裝abc干粉滅火器。應定期檢查火災報警系統。在盾殼區和后配套系統安裝有自動火災報警系統以便能在火源較小時及時發現和報警。為防止火災,盾構機已安裝有一間歇性聲音報警器,工作人員須據此執行相關措施。
防火管理制度規定篇八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0c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