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社會,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報告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報告文章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一
為切實改善空氣質量,減少噪音污染,防止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災害事故,確保我市城區空氣質量有效提升,根據三明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強化20xx年兩節期間顆粒物管控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牢固樹立生態為先、民生為本、宜居為主、安全為要的理念,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環境污染及火災、爆炸等事件的發生,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使廣大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平安、清新的春節。
(一)嚴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
20xx年1月31日(除夕)至2月16日(正月十六)
(二)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3.解放北路以東、西營路兩側各居民小區,名流豪庭。
(三)一般控制區域
除嚴控區域以外的城區。
(四)管控要求
1.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全面禁放煙花爆竹;
2.一般控制區域可以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1000響以下大地紅、300響以下電光炮以及個人燃放類低硫、無硫環保小型煙花,禁止燃放除前述規定品種之外的其他煙花爆竹。
市委文明辦:負責將禁放鞭炮工作納入文明鄉鎮、文明單位考評內容,禁止上班燃放“開門炮”。加大了煙花爆竹管控宣傳力度,協調文明志愿者開展煙花爆竹管控工作宣傳,向市民發放倡議書,充分利用市民廣場大屏幕等媒體在春節期間播放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標語,強化輿情正面引導,積極營造文明過大年的良好氛圍。
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涉及煙花爆竹的其它違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市城管局:牽頭負責煙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工作。城管大隊負責將煙花爆竹管控納入臨街店鋪“門前三包”、市容市貌整治范圍,進行執法管理,對臨街店鋪業主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取締非法占道經營煙花爆竹的攤點,做好收繳煙花爆竹的銷毀工作,依法辦理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的行政處罰案件。環衛所要加強巡查,及時清運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垃圾,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在重污染天氣期間,對主干道路等主要場所組織灑水,抑制揚塵。負責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對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導。
市應急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對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企業、商戶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管控的宣傳告知,配合查處無照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永安生態環境局:負責大氣環境監測,分析燃放煙花爆竹對城區大氣影響數據并及時報市政府辦,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同時加強禁燃環保宣傳。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加強對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的安全檢查,督促公共交通運輸單位及司乘人員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防范工作。
市工信局:負責重點企業等相關單位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管控宣傳,按要求協調電信、移動、聯通公司向手機用戶發布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公益短信的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加強中小學生、老師及家長的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管控宣傳教育。在全市教育培訓機構及中小學校、幼兒園印發《關于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督導學校加強對學生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教育。
市民宗局:做好寺廟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管控的宣傳工作,設立醒目的橫幅,并且在宣傳欄上張貼好公告,引導廣大群眾文明拜祭,營造宗教活動場所的良好環境,防止產生環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實保障好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煙花爆竹管控工作,加強禁燃宣傳教育,認真落實管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對于民俗活動期間燃放煙花爆竹要切實加強管理,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一)高度重視,強化組織。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保護環境,保障社會公共安全,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工作、生產、生活環境為根本目的,深刻理解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嚴控燃放工作。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組織開展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嚴控燃放工作,嚴格落實各項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措施,確保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取得實效。
(二)大力宣傳,廣泛動員。結合文明城市創建等工作,大力宣揚文明綠色過年新時尚,動員市民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張貼通告、發放告知卡、懸掛條幅、設置宣傳欄等方式,深入做好嚴控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融媒體中心要充分利用宣傳優勢,制定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專項宣傳工作方案,持續滾動宣傳報道嚴控燃放煙花爆竹政策和工作開展情況;市場監管、應急等有關部門要引導群眾從合法渠道購買合格產品,拒絕超標、非標、非法產品,嚴格遵守禁限放規定,不斷提高群眾安全、文明燃放意識。
(三)統籌協調,落實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春節期間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明確本單位行政“一把手”作為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親自部署,親自檢查,狠抓落實。市效能辦要加強工作落實情況的跟蹤、督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二
一、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加強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我校成立由隗永霞任組長,領導班子、辦公室組長為成員的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要求、任務、及人員安排。
二、主要做法:
1、學校充分利用led大屏幕對師生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師生的禁放意識、安全意識、環保意識。隗永霞主任重點強調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師生不燃放煙花爆竹,為北京市春節期間的空氣潔凈做出貢獻。
2、班主任教師在放假前安全教育主題班會上向學生宣傳講解禁放煙花爆竹的注意事項和有關規定,對他們進行安全、消防知識宣傳從而使學生對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意識做到入眼、入腦、入心,時刻緊繃安全這根弦。
3、學校充分利用微信平臺與家長進行溝通,呼吁家長首先不要購買煙花爆竹,并對學生放假期間禁放煙花爆竹情況進行監督教育。學校要在1月26日(放寒假前)、2月16日(大年初一)兩次利用微信群提示家長對孩子加強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
4、加強對校園的安全巡邏,在假期值班中嚴格規定,每兩個小時對校園及校園周邊進行巡邏,嚴防死守,力爭校園內無燃放煙花爆竹現象,確保安全。
總之,通過一系列的工作,進一步增強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了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消除事故隱患,堅決抑制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確保全校師生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三
為切實做好全縣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縣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群死群傷等事故的發生,確保春節期間全縣安全穩定,讓全縣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20xx〕34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堅持以人為本,強化安全管理和監督,按照“各級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全程監管,行業系統監督指導,屬地鄉鎮全面管理,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級各部門的主觀能動性,認真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實現在全縣范圍內“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場所、銷售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傷亡事故”的工作目標。
為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黨組成員戴毅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政府應急辦主任劉洪君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政府辦公室、縣安監局、縣供銷社、縣公安局、縣政府法制辦、縣監察局、縣教委、縣民政局、縣交通局、縣文廣新局、縣財政局、縣城鄉建委、縣國土房管局、縣商務局、縣衛生局、縣環保局、縣林業局、縣市政園林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公安消防大隊、桂溪鎮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縣燃放辦)在縣公安局,由縣公安局副局長徐玉倫兼任主任,縣安監局局長陳宇躍、縣供銷社主任張再思兼任副主任。辦公室落實若干成員分工負責,開展具體工作。
(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鄉鎮各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縣燃放辦職責: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煙花爆竹專營辦法統一采購、儲存、配送和銷售煙花爆竹;開展“打非”工作;落實縣政府和縣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鄉鎮人民政府職責:按照“屬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領導人是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鄉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條例》,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落實責任,保證燃放管理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和現場。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認真制訂工作方案,加大對各類非法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證縣委、縣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鄉鎮的貫徹落實。
(四)相關部門職責:根據《條例》規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為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市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縣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縣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縣供銷社:負責做好全縣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公司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縣安監局、公安局、工商局、質監局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縣工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縣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縣交通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的運輸行為。
縣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縣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加油(氣)站、化學危險物品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縣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小學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城鄉建委:負責組織對全縣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
縣衛生局:負責制訂全縣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制訂全縣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環保局:負責對大氣環境進行監測。
縣林業局、民政局、供電公司、交通局、國土房管局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各基層部門、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組織部署、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特別是在春節期間重點時段,要明確責任領導、組織巡邏力量、準備應急措施,對單位內部開展巡邏檢查。
(一)準備工作階段(20xx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務是:制定全縣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確限放區域、時間和品種,各有關部門、各單位分別制定燃放現場管理方案、銷售管理辦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傳方案,確定煙花爆竹銷售點。在20xx年1月5日前,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置禁放和限放標識;完成消防設施設備的全面檢修,確保使用正常。
(二)宣傳教育階段(20xx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務是:完成全縣所有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安保措施、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通過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傳、確保限產區域、時間、品種以及違規罰則等家喻戶曉、婦孺皆知。
(三)燃放實施階段(20xx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務是:切實建立行業主管部門、看護責任單位、周邊協防力量聯動機制,落實守護力量,加強安全管理,強化對重點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四)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務是:認真總結20xx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績、收獲的經驗、存在的問題,為今后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一)強化輿論宣傳
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的安全意識,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礎。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載體,發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部隊和居委會、物業小區等單位,深入開展《條例》和有關燃放規定的宣傳教育,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1、強化相關規定的宣傳。主要針對《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20xx〕342號)等規定,采取廣播電視、報刊、網絡、通信及懸掛標語、橫幅、設立板報、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
、通信和縣有線電視臺公布。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發動居委會、村委會、農村治保積極分子深入社區、農村、場院、開展入戶宣傳,通過多種宣傳形式,重點宣傳酒后燃放和違規燃放的嚴重危害性;各中小學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時間,開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主題宣傳活動,使宣傳工作進學校。3、確定限放區域:根據我縣實際,縣城區在指定區域限制燃放,城區其他區域禁止燃放。限放區域為縣城桂東大道、桂西大道內沿石以外100米的區域。同時,明確鄉鎮禁放區域為:鄉鎮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辦公或生產場所;賓館、飯(酒)店、文化娛樂場所、廣場、學校、醫院、敬老院、車站等人口密集場所;重要軍事設施、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和旅游景區景點;農貿、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場及各類機械維修場所;加油(氣)站(點)、液化氣充裝站及銷售點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及周圍100米內;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企業;林區及林緣100米以內。鄉鎮禁放區域以外為限放區域。
4、指定限放時間:在限放區域內,在20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點至次日凌晨1點,可以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重大慶典活動的其他節日期間需要在限放區域內組織定點燃放煙花的,由縣政府決定并公告。
5、限定銷售、燃放品種。按照“安全性能好、環保污染小、觀賞性佳”的原則,允許燃放c、d級煙花爆竹,禁止銷售和燃放a、b級煙花爆竹。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線香類、旋轉類、造型玩具類、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組合煙花類共7大類品種。允許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貼有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統一印制的監封標識。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公安機關《焰火燃放許可證》,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得燃放禮花彈、架子花等a級、b級煙花產品和c級、d級中煙霧類、摩擦類、升空類中的火箭、旋轉煙花,造型玩具類中的槍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現垂柳、雷、金屬漂浮物效果的組合煙花產品。具體品種、規格已由市燃放辦在重慶煙花爆竹網上向社會公布。
6。允許儲存的數量。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的臨時銷售網點,面積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為60件。
(二)夯實安全基礎
1、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通過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定一份責任狀、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2、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安監、公安、工商、交通等執法部門開展綜合執法,堅持“三條戰線”協同查處,即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生產企業防止違法煙花爆竹流出,從運輸線路上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私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確保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門要在入墊的邊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服務區及主要交通路口設立煙花爆竹檢查站,落實檢查力量,配備必要的檢查裝備,加大對入墊車輛和人員的盤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堵塞非法產品流入渠道,嚴防道路運輸環節發生事故。
二是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安監、公安、工商、供銷、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況通報、會商研判、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依靠基層組織和群眾,實行群防群治,綜合治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從源頭上依法查處和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要加強合法生產經營企業違規行為整治查處力度,從嚴整治和查處違規將禮花彈、a級煙花爆竹產品銷售給群眾燃放的行為,對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廢棄養殖場和閑置廠房、庫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點場所(部位)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活動,依法予以打擊取締。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為查處力度。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冷煙花”、“舞臺效果劑”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對焰火晚會燃放活動的監管,凡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必須按照《條例》和《大型焰火晚會燃放安全規程》(gb24284)的有關規定,提前20日向公安機關申報,取得許可后方可實施。未經許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各部門、各單位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機關統一組織銷毀,嚴禁擅自變相處理,回流社會。
四是各鄉鎮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場所及周邊具體范圍設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標識,在限制燃放的區域同樣設置限放標識。同時開展消防設施設備的全面檢修,由縣市政園林局對城區所有市政設施、縣公安消防大隊對城區所有的消防設施、縣自來水公司對城區所有供水管道分別進行一次全面檢修,確保消防設施設備完好,使用正常。
(三)強化市場監管
目前我縣煙花爆竹的專營企業是重慶市煙花爆竹集團墊江分公司。因此,我縣今年煙花爆竹銷售管理工作仍由縣安監局牽頭、供銷社參與,在“三個狠抓”上下功夫,切實加強日常監管,確保銷售安全。
1、狠抓銷售環節安全。一是嚴格銷售點的設置。按照“保障安全、規范經營、總量控制、合理規劃、方便群眾”的原則,由縣安監局負責、供銷社參與,嚴格審查安全經營條件。凡審查達不到安全經營條件的,一律不得頒發經營許可證。二是明確我縣限放區域銷售時間為20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農歷正月十五)。三是規范市場行為,實行各生產企業分區域供貨,銷售點與生產企業按所分區域簽訂購銷協議。四是強化銷售安全管理,開展銷售點負責人安全培訓,簽訂安全責任書,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具體銷售管理辦法由縣安監局牽頭、供銷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認真組織實施。
2、狠抓運輸環節安全。一是實行煙花爆竹專用車輛配送,由重慶市煙花爆竹集團墊江分公司從20xx年1月15日開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銷售點。二是從20xx年12月20日開始,由縣公安局在沙坪、普順、周嘉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太平鎮、澄溪鎮、沙坪鎮政府在與鄰水、大竹接壤地段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及時發現、查處非法運輸、非法攜帶煙花爆竹的行為。三是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對煙花爆竹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進行審查和監管。
3、狠抓非法行為查處。由縣公安、安監、工商、供銷社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大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查處力度,對集貿市場、攤點和城郊結合部的租賃戶等重點地區的重點場所,開展全面檢查。對銷售單位和零售網點采購、儲存、銷售非法偽劣煙花爆竹行為的,一經發現,安監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銷售許可證。工商部門要積極開展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質量抽檢,并向有關部門通報質量抽檢情況,嚴厲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燃放煙花爆竹現場監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線。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20xx年春節燃放工作的經驗,嚴密對重大危險源和禁放區域的現場監管,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縣、鄉鎮二級監管防控體系,嚴格實行“一對一”工作方式,落實現場監管責任制,確保燃放安全。
(一)嚴格實行“四定”和“六統一”,加強銷售環節安全監管
根據《條例》規定,我縣煙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銷售點、定時間、定品種、定區域)和“六統一”(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品種、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管理)要求,由縣供銷社實行專營管理,公安、安監、工商等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各環節安全監管工作。
(二)強化重大危險源的排查與監控
有關職能部門要對轄區內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進行排查,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預防措施、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制訂嚴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處置預案,明確每個重大危險源、禁放區域的責任人、責任單位、責任區域和控制措施。春節期間,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一個安全督導組包一個危險目標的工作責任制,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三)維護燃放現場秩序
逐級明確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燃放守護的組織領導責任,建立目標責任機制和齊抓共管網絡,把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落到實處。一是加強守護值班。禁放區域內所有單位、樓院采取“點對點定責任,人盯人抓落實”的措施,逐一落實禁放監管領導和守護值班責任人,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守護值班。限放區域內堅持居委會管片,社區物管單位管小區,居民管自我樓院,切實加強對重要建筑物、危險源、可燃物周邊的守護。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安全承包的責任制,確保守護目標絕對安全。二是加強燃放現場安全管理。由縣公安局另行制訂具體管理方案,并組織實施。三是由公安機關加強督促檢查的巡邏監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區“白天隨時見警車,晚上隨時見警燈”。四是加強對違規燃放行為的查處。對違反規定在禁止燃放的區域和時間燃放煙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縣公布規格和品種煙花爆竹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查處。
(四)強化應急處置
一是制定應急預案。由縣消防大隊制定火災應急預案,縣衛生局制定傷員救治預案。二是組建應急隊伍。明確縣消防大隊、綜合執法局為應急救援主要力量,有關部門、社區干部為輔助力量。三是做好應急準備。燃放期間,消防官兵、消防車輛和環衛灑水車要做到24小時待命、隨時出擊。四是開展應急演練。擬在近期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實戰能力。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為核心,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化監管,保證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在本鄉鎮、本部門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
縣監察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逐項監督檢查。凡因工作不落實或不作為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特別是對于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控制、執法等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事故傷亡的,要依法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信息聯動,確保情報暢通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縣燃放辦的工作聯系,通報情況,暢通信息,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各鄉鎮、各部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20xx年1月10日前報縣燃放辦公室,工作總結于2月20日前報縣燃放辦公室。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四
為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全區安全穩定,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安監總局令第93號)、《營口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方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按照區委、區政府具體工作要求,抓實抓細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各環節安全監管工作,全力保障市民度過一個安樂祥和的節日。
不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不發生有惡劣影響的非法銷售和違法燃放事件;不發生因處置不當引發的次生事故。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指導、協調工作,監督抽查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遵守經營許可規定的情況;查處儲存、銷售不符合規格品種煙花爆竹的行為;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打擊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宣傳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燃放期間的公共安全與管理;負責煙花爆竹運輸許可和確定運輸路線等工作;依法審批大型焰火燃放,組織銷毀處置過期、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違法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區教文旅局:督促指導全區中小學(含幼兒園)開展合法途徑購買和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區生態環境局:加強春節期間空氣質量的監測和預警,強化重污染天氣下的管控工作,及時發布空氣污染預警信息。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安排部署物業行政管理部門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小區內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提醒宣傳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督促指導農業系統宣傳貫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通報抽查結果,查處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偽劣、超標和過期的煙花爆竹;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的行為。
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煙花爆竹臨時經營點的設置和轄區內占道許可與管理工作,依法組織開展違規占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的清理整頓。
區消防救援支隊:組織安排救援力量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前置值守,及時撲救突發火情。
區營商局:依據站前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嚴格審批臨時銷售點的經營許可。
區各辦事處:組織轄區內開展合法途徑購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統籌轄區志愿者力量,積極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
(一)20xx年春節期間臨時銷售煙花爆竹培訓報名時間截止為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2月30日,培訓時間為20xx年1月4日,臨時占道許可及煙花爆竹臨時經營許可證辦理時間截止時間為20xx年1月9日,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銷售時間(即許可證有效期)為20xx年1月14日至20xx年2月5日。
(二)煙花爆竹批發單位要對所銷售的產品質量負責,嚴禁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和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向臨時經營點銷售煙花爆竹前要主動向轄區應急管理部門提供本單位煙花爆竹生產廠家的資質、產品質量合格證書等相關資料。
(三)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在銷售煙花爆竹時要與煙花爆竹臨時經營點簽訂《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嚴禁無《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購買和銷售煙花爆竹。
(四)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對簽訂合同的臨時經營點未售出的剩余煙花爆竹要在經營結束后3日內回收完畢,實行免費保管,并出具回收管理證明。
(五)臨時經營點必須由煙花爆竹批發單位統一實行貨物配送,嚴禁采購、經營非法和假冒、偽劣、超標和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的超規格、超藥量及無廠名、無生產日期、無出廠合格證、無燃放說明的煙花爆竹產品;嚴禁經營含有氯酸鉀、禮花彈等產品以及a、b級產品;嚴禁經營過期煙花爆竹制品;嚴禁采購、銷售未按要求進行標志和登記流向的煙花爆竹產品。
(六)《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頒發的具體流程和所需要件行政審批部門制定并解釋。擬申辦《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的經營者,到站前區應急管理局報名,并按照站前區有關要求提交有關材料。
(七)臨時經營從業人員必須參加培訓教育并經考核合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應當留存在銷售攤點備查,不得轉讓、買賣、出租、出借,逾期自動作廢。
(八)站前區頒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的實施機關要向當地應急、公安、消防、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通報《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發放情況。
(九)為便于煙花爆竹產品配送和回收管理,減少長途運輸,杜絕非法運輸和非法儲存,確保煙花爆竹質量安全,嚴禁跨縣(市)區銷售煙花爆竹。
(一)禁止在與居民居住場所在同一建筑物內銷售,臨時經營點的面積不大于15(3×5)平方米,備貨存放面積不大于經營點面積且需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臨時帳篷的面積不大于24(4×6)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
(二)零售攤點與學校、幼兒園、醫院、農貿市場、大型商場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電力安全距離,220kv及以上的區域變電站圍墻,220kv以上的架空輸電線路(煙花爆竹總藥量小于等于80kg50米;大于80kg且小于等于100kg60米;大于100kg且小于等于200kg65米;大于200kg且小于等于300kg70米)。
(三)臨時經營點應配備不少于50升的消防鹽水和足夠的消防器材。(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5kg不少于2個,滅火器要在有效期內。)
(四)臨時經營點煙花爆竹擺放高度不得超過1.5米(含墊放物架高度)。
(五)臨時經營點不得使用明火取暖或架設臨時性電氣設施。
(六)臨時經營點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嚴禁煙火”、“易燃易爆”,以及周邊設置“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標志。
(七)臨時經營點在產品銷售過程中應提示并指導消費者按燃放說明燃放,公安部門要嚴格路面查控,打擊不按區域購買、非法運輸行為和非法儲存行為。
(八)臨時經營點要對煙花爆竹的型號、數量、流向進行登記,并對其銷售煙花爆竹的質量和安全負責。
(九)臨時經營點需設置夜間值守人員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人員及聯系方式負責夜間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工作。
(一)站前區高度重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工作,積極探索批發企業設點連鎖經營模式,科學合理規劃布局零售店(點),確定臨時銷售網點控制數量,向符合《煙花爆竹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xx)的申請人頒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所有露天零售(點)全部采用阻燃篷布。
(二)站前區根據本文件的要求,制定和公布本行政區域內申請人員條件、人員培訓等具體申辦《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條件。
(三)站前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重點,利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相結合的方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安監總局令第93號),并向社會公布12350舉報投訴電話,鼓勵群眾曝光非法違法行為,形成全民參與的良好工作氛圍。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五
一、宣傳發動
為了積極響應縣委、縣政府的號召,迎接“綠色20__”、為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為了傅村擁有更多的“藍天白云”見到更多的“繁星閃爍”、為了我們的家庭和全社會的和諧與安寧,街道成立專門隊伍,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巡查,切實履行責任,全面抓好禁放工作。接縣委縣政府通知后,街道立即組織召開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各個社區要利用一切資源、借助一切手段,全面開展宣傳發動。街道安排宣傳車輛,7個社區在各村及交通要道懸掛橫幅60條,向群眾、港口碼頭、轄區企業發放倡議書宣傳頁2000份,并充分利用村內的宣傳欄、led電子顯示屏等向居民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增強轄區居民安全防范意識。
二、源頭管控及置換方案
街道注重源頭管控。要求應急管理部門要主動靠上工作,提前與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溝通聯系,積極爭取企業配合、支持,做好煙花爆竹禁售和分流等工作,督促企業落實流向并實名登記,嚴格遵守禁售煙花爆竹規定。
同時針對群眾可能存有剩余煙花爆竹的實際,街道壓實社區、村級責任,做好宣傳引導,在富源廣場及各社區、各村設置煙花爆竹置換回收點,購置一定數量的群眾日常必需品,采取以物換物的方式,積極開展煙花爆竹置換、回收工作,從源頭阻斷違法燃放行為。
三、強化聯合執法
按照“條塊結合、上下聯動、聯合執法”的方式,統籌組織,街道協調應急、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全面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安全監管;組織公安、應急、城管執法等相關部門統一行動、聯合執法、形成合力,堵塞監管漏洞,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實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