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篇一
一、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1條定義與解釋,適用于《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的全部文件,即:協議書、通用條件、專用條件、附件a、附件b、附件c以及其它補充文件或附件。
二、協議書由系列文件組成,其中的其它文件和其它附件是指簽約雙方一致同意增加列入監理合同的文件或附件,簽約時必須在協議書中具體寫明。協議書所包括的文件之間如果出現矛盾,按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1.2.3條的規定,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或雙方最后確認的文件為準。而與該文件在協議書中的排列順序無關。
三、簽約雙方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第6.2.1條和監理合同附件c中,約定業主問監理單位支付監理服務費用的期限和方式;在監理合同附件b中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提供工作條件的期限和種類。
四、簽約雙方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約定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在監理會同專用條件第5.2條中,約定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時間和有關期限。
五、雙方簽約時確定的協議書終止日期,如果在履約過程中發生變化,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此日期進行調整。
六、簽約雙方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協議書副本份數,也可約定協議書正本與副本具有同等效力,當兩者出現矛盾時,以正本為準。
1.1.6 第三方應主要理解為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單位、實體或個人,即承包人。
1.1.7如果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了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時的職責和權力,此時監理合同應包括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合同中的全部文件。
2.2.1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履行的正常的監理服務必須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明確規定其監理服務形式、范圍與內容。
2.2.2改變監理合同附件a規定的監理服務形式,或超出其范圍,或增加其內容,雙方應通過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變更。監理單位履行或提供監理合同中明確規定的附加的監理服務,是監理單位的義務,監理單位不得因其屬于附加而加以拒絕。
2.3.1 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茍是我國公路行業推行監理制度以來總結的監理工作原則;監理單位按照監理合同的要求提供監理服務,體現了業主與監理單位之間是一種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監理服務屬于技術服務的范疇,監理工作的主要依據是各類適合的或監理合同中指定使用的專業技術規定;鑒于國內目前尚未制定統一的監理行業工作準則,因此提出按照國際慣例公認的行業工作準則履行監理服務,并在監理合同附件a第五條中將國家、交通部、項目所在省(市)頒布的監理法規列為監理服務的依據;國內各地或不同項目對監理單位賦予的職責和權限差異較大,在監理合同附件a第四條中應對此詳細規定并加以適當說明。
2.3.2 該合同文件必須成為本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是指: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全部文件,以及針對孩合同文件與監理合同文件之間的矛盾而編制的補充文件,必須列入監理合同協議書中的第二條并同時列入監理合同附件a中的第五條。
2.4.1主要監理人員一般是指專業工程師和駐地監理工程師以上的監理人員,其資質材料應包括畢業院校、所學專業、技術職稱、工作簡歷以及一般情況并附上畢業證書、職稱證書、監理工程師證書或監理工作培訓證書及身份證等證明材料的影印件。
2.4.2監理單位指定的授權代表一般應是監理單位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負責人。
2.5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所需的設施、設備和重要物品,一般是由業主提供且產權歸業主;但也有由承包人提供或要求監理單位自備的情況,此時必須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寫明修正條文。
3.2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的與監理服務有關的資料其內容與數量,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在監理合同附件b第一條中約定。
3.4業主指定的授權代表,一般應是在項目所在地負責監理工作的人員。
3.5習慣做法是通過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向第三方明確監理單位的職責范圍和權力;特別要注意的是,關于監理單位職權的補充和修正文件也必須列入工程承包合同。
3.7如果業主已在監理合同中,要求監理單位將監理服務所需的輔助工作人員的費用列入監理費用報價中,則此項監理服務應作為監理單位正常的服務。
4.1 4.2 4.3 4.4以上各條款均屬于簽訂經濟合同要素之一的罰則。鑒于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情況比較復雜,簽約雙方必須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的相應條款中,約定具體的賠償辦法和有關事宜。
4.5合同的任何一方原本必須向另一方就履行監理合同提供一定的保障條件,但考慮到目前國內社會主義幣場經濟體制尚未健全、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和外界干擾因素較多這一具體情況,本條使用的限制程度用詞為應和可。
46臺同雙方均應在自愿的基礎上,辦理各類保檢事宜,以降低履行監理合同時用能發生的風險否則后果自負。
5本條目規定了監理合同生效、終止、變更、暫停、中止、轉讓和分包的條件,其中重點是變更、暫停與中止監理合同的條款。
第5.4.3條規定:非監理單位原因致使監理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時,此類變更導致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
暫停監理合同分為兩種類型。第5.5.1條規定:非監理單位原因導致監理單位不得不暫停監理服務時,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第5.5.2條規定:業主要求監理單位暫停監理服務時,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構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暫停監理服務很有可能導致中止監理合同,第5.5.4條規定:上述暫停監理服務如已超過6個月時,監理單位有權按照監理合同規定的相應程序,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
當業主嚴重違約(例如監理合同協議書第三條)時,監理單垃有權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
第5.3.5條規定:監理合同的中止不等同于合同失效,不得損害簽約雙方根據監理合同應有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
5.6正常情況下,監理合同不得轉讓,原則上也不允許分包。
6監理單位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的費用,基本上可劃分為二類,其一是根據監理合同附件a確定的正常服務費用;其二是根據補充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費用。業主計算監理服務費用的方法和范圍,向監理單位支付的方式和時間,均應在監理合同附件c中明確規定。
7.1雖然業主與監理單位分別是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并且在履行監理服務期間有可能出現上下級關系,但究其根本而言,雙方是一種合同關系。合同雙方都必須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開展工作,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享有特權而歧視另一方。
在通用條件第6.3條中,要求在專用條件中規定,業主支付監理費用的貨幣種類和比例。
7.4監理單位受業主的委托提供監理服務,必須始終做到公正與廉潔,并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自覺地維護業主的合法利益。
a本條目下各條款中所列舉的例子,僅供參考。簽約雙方應根據項目和工程的實際情況,參閱監理合同通用條件中的相應條款,從真編寫監理合同專用條件a部分。
2.5如果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履行監理服務所需的設施、設備和重要物品,是由承包人提供且產權歸承包人。則應首先通過監理合同專用條件b部分,對通用條件中的相應條款進行修正,然后在本條款中寫明有關事宜。
4.1監理單位違反監理合同的規定,并因此造成了業主的經濟損失,其范圍可能較廣且不易確定。按照慣例,監理單位一般僅對因其明確責任而受到損害的工程給予賠償。
4.4賠償限額可考慮多種方法,例如按照對等的原則確定:監理單位向業主賠償的累計極限金額是:相關項目或工程的全額監理服務費用乘以監理單位的責任比例減去已交稅金;業主向監理單位贈償的累計極限金額是:相關項目或工程的全額監理服務費用。
4.5.2鑒于國內當前情況下銀行在提供履約擔保時的各種制約,建議業主在此條款中,考慮多種方法予以變通。
5.5.4對于監理合同期限較短(例如一年以內)的項目,可以不考慮物價變動對監理服務費用的換響;而對于監理合同期限較長(例如兩年以上)的項目,則業主宜按照物價指數法對監理單位的監理服務費用進行調整。
6.2.1業主向監理單位支付監理服務費用的期限,按慣例為28日。
7.3業主根據項目或工程的實際情況,既可以設立單項獎也可以設立綜合獎還可以設立某些特定目標獎對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過程中的優異成績給予獎勵。
8雙方在此只可約定一種解決最終爭端的方式,如果約定仲裁方式,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一方,不可再向法院提出上訴。
b簽約雙方根據項目或工程的實際情況和具體要求,在此處對監理合同通用條件中不適用的條款進行修正或刪除,對缺少的條款予以補充。按照慣例,當合同通用條件與合同專用條件之間出現矛盾時,以合同專用條件為準。
一、監理服務的形式由兩部分組成。在第一部分中,提出對監理單位的資質、監理服務的主要方式和監理服務過程中的工作隸屬關系等原則要求;在第二部分中,提出對監理服務機構的設置、人員工作計劃的安排和主要人員的資質等具體要求。
二、在監理服務的范圍中主要闡述本次監理服務所包括的工程范圍和工作范圍,并具體規定監理服務的性質、目的和主要工作目標。
的規定進行歸納,然后再根據項目和工程的實際情況予以調整。
四、業主應根據監理服務內容中所規定的各項具體監理工作,對監理單位的職責范圍和權限劃分給予準確的界定。
五、所有與監理服務有關的合同正式文件、修匯或補充文件,都是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的依據必須在本條目中明確列入。
一、根據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的實際需要,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的文件和資料的內容、份數及期限。
二、為了順利地履行監理會同,業主應對監理單位就項目或工程的工期、質量、投資、合約和安全等重大問題所提交的書面請示,及時給予書面答復;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對各類問題給予書面答復的期限。
三、業主應當利用自身的優勢,在項目所在地向監理單位提供必要的協助,以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工作環境,使監理單位能夠較為順利地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雙方在此約定由業主負責辦理或協助監理單位辦理的各項事宜。
四、為了支持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的設施、設備和主要物品的品種、數量和相應的最遲提供時間、允許使用時間以及使用、維修費用的開支辦法。如果上述設施、設備和主要物品由第三方提供,則應根據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的規定辦理,并在本條款中寫明相關事宜。如果要求監理單位自備全部或部分上述設施、設備和主要物品,則必須在本條款中增列業主對監理單位給予經濟補償的辦法。
五、為了配合監理單履區行監理服務,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派遣的輔助監理服務的工作人員的種類和數量,以及雙方對此類人員的管理方法。如果要求監理單位自行聘用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員,則應在本條款中增列業主對監理單位給予經濟補償的辦法。
一、1計算監理服務費用的方法很多,如:費率法、人年資法和總額法等。推薦使用的方法是費率法,即:按照監理服務范圍所包括的工程合同價額,確定相應的監理服務合同資率(參照部頒規定費率),測算初始的監理服務合同價額;按照工程合同結算價額乘以監理合同費率確定最終的監理服務結算費用。如果監理服務工作量基本無變化而監理服務最終結算費用低于監理服務初始合同價額,則應當按照監理服務初始合同價額結算。
2.業主應通過與監理單位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委托監理單位提供附加的監理服務。計算附加監理服務費用的方法,原則上應在正常監理服務費用計算辦法的基礎上確定、由于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情況比較復雜,業主與監理單位簽訂補充協議時,應確定監理單位提供附加服務其相應費用的計算方法。另外,建議業主在監理合同中,要求監理單位將法定節、假日和工作時間以外的加班費用列入監理服務費用報價中,將此項監理服務作為監理單位正常的服務。
第二步是,在簽發工程缺陷責任終立證書之后,扣回全部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應扣回的款項(如果有),結算工程缺陷責任期的監理服務費用和全部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應支付的款項(如果有)向監理單位返還全部剩余的履約擔保金。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篇二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通用條款;
(5)施工監理委托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范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_________個月(天),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并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篇三
承包人:
因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相關技術及資料秘密。
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相關秘密,防止甲方相關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責任
(一)向乙方明確本項目的保密要求。
(二)對項目合作中需向乙方提供的涉密文件資料,履行保密程序。
(三)對項目監理過程中的保密情況進行指導、督促、檢查。
第二條乙方的責任
(一)嚴格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自覺履行保密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二)乙方與乙方公司有關現場監理人員之間簽訂保密協議,并對監理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和培訓,及時傳達有關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規及管理規章制度,確保有關人員能夠遵守本協議的規定。
(三)對監理過程中接觸到的人防行業秘密事項承擔保密責任,嚴格按照國家有關保密管理規定使用、保管甲方提供的涉密信息,在任何情況下不得泄密。
(四)在監理過程中,對在監理中使用的其他產品、設備等必須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合同項目內容和有關事項告知第三方;不得在公開發表涉及本合同項目的稿件和論文。
(六)如發現有泄露國家及保密單位的秘密情況時,乙方有責任主動向保密管理部門和甲方報告。
(七)乙方工作人員只許在規定區域內工作,未履行審批手續,不得隨意進入甲方科研區等其他保密管制區域。
第三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故意或過失違反本協議規定,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賠償因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并依照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條款追究因乙方及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條本責任書作為工程監理合同的附件,與工程監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第五條本責任書的有效期限為雙方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項目驗收合格為止。
第六條本責任書一式六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單位:(公章)乙方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狀和基層員工能更好的強化保密意識而做!
一、設備電腦的管理
1設備電腦是和生產設備連接的電腦。
盤。
做考勤、做等人工輸入的辦公信息)。
4不得導入或存儲涉密信息。
二、移動存儲介質的保密管理
經保密辦公室審核同意后,辦理領用手續。
2公司各單位移動存儲介質由本部門兼職保密員統一集中管理,并建立使用記錄。
3
嚴禁將個人具有存儲功能的電磁存儲介質和電子設備(如:手機、3、照相機、攝像機等)
帶入生產車間和其他涉密場所。
手續。
在使用后應將全部涉密信息刪除并退還公司保密辦公室,保密辦公室進行安全保密檢查。
三、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
1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嚴禁在涉密計算機中使用。
2公司各單位應對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建立臺賬,并由兼職保密員負責集中管理。
公司保密辦公室,由保密辦公室負責集中進行銷毀。
4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要采用先登記后使用的管理辦法。
三、無線通信設備的保密管理
1、涉密人員不得使用他人贈予的手機。
2、嚴禁在涉密場所(車間)使用無線通信設備(對講機、手機、無線話筒等)。
四、通信及辦公自動化設備保密管理
設備等
2嚴禁使用普通傳真機傳遞國家秘密信息。
使用普通傳真機傳送信息,應履行登記手續。
五、手機使用保密管理
1涉密場所禁止使用手機,進入要害部門(部位)嚴禁將手機帶入。
2涉密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禁止使用手機的警示標識
明確要求,現場應當使用手機信號干擾器,并關閉場所建筑物內的移動通信轉發或增強設備。
不得在涉密辦公場所使用手機上網。
涉密人員使用手機丟失或出現異常情況,應當及時向本單位保密員以及公司保密辦報告。
5使用3手機應遵守如下保密要求:嚴禁將3手機帶入涉密場所,進入車間應將3手機放入手機柜中集中保存。
承包人:
時間:時間: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篇四
工程規模:
工程期限:
監理范圍:
監理內容: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3、)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本合同簽訂后業主先付監理服務費總額的 50% 計 萬元整(¥ 元)給監理單位,其余部分根據工作進度撥付。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完畢止為有效期,驗收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篇五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監理負責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以及裝飾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并共同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甲方委托乙方承擔以下工程監理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監理收費以工程預算額_________計算,估算總收費_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 待工程結束后進行結算。
(二)本協議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監理費總額的20%作為協議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三)工程進度過半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
(四)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監理概算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第三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協議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監理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監理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3.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監理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對開工前期的監理工作
①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會審。
②對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和施工組織方案作出評價。
2.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質量認可,以及工程投資成本控制。
3.分項、分部工程的檢查和竣工驗收。
4.工程進度進行控制,審核設計、施工總計劃,審核施工進度計劃和材料采購計劃,并對工程進度進行檢查。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在本協議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監理費時,甲方從應付監理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監理費的_________償付違約金。
(二)由于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監理費。
(三)甲方不履行協議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監理費。乙方不履行協議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監理費。
第五條協議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本協議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協議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二)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監理協議時,應提前兩周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協議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監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監理工作進行相應監理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監理費的一半;監理工作進行到超過該監理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監理費的一半;監理工作進行到超過該監理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監理費。同時,按本條第(二)款辦理,結束本工程甲乙雙方協議關系。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協議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七條協議糾紛解決方式
1.向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協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執行。
(二)本協議附加條款如下: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第九條協議文本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本協議實行當事人自愿鑒證原則,可將協議文本提交所在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協議鑒證,以保護協議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