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疫情期間汽車租賃合同疫情期間汽車租賃公司優惠政策篇一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則,就乙方車輛掛靠租賃于甲方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條款。
一、掛靠租賃車輛狀況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現將車輛(車輛的有權歸乙方所有),車牌為 發動機號 車輛型號 掛靠租賃于甲方租賃服務部,經甲、乙雙方共同定價,車輛現總值為 萬元。
二、掛靠租賃期限及租金交納
掛靠租賃期限為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每月按 元向乙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為 號以前。合同期間因車輛維修,保養及交通事故導致車輛不能正常經營時乙方不承擔減免租金的責任。
三、甲方責任
1、 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租賃服務部工商營業執照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1) 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車輛轉讓,出售、抵押、質押、不得將
(2)車損險;
(3)每個座位保額一萬的座位險;
(4)不計免賠險;
5)自燃險。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進行明確,并按照有關法規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疫情期間汽車租賃合同疫情期間汽車租賃公司優惠政策篇二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復制件見本頁背面)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復制件見本頁背面)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市路號的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根據《_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____市____路____號的____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疫情期間汽車租賃合同疫情期間汽車租賃公司優惠政策篇三
乙方(轉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租賃土地的地名面積________租賃土地的地名叫________,面積________畝(以賬本為準)。
第二條、租賃用途糧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種植業,在合同期間,不得隨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丙方享受同樣價格優先權。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法。每年當年租金共________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違約。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當年租金,乙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國家對土地的補貼以及待遇,有經營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五條、乙方有權監督和維護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水利的供應,道路暢通。創造條件為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第六條、合同終止。在合同厲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征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租賃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著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七條、合同解除。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疫情期間汽車租賃合同疫情期間汽車租賃公司優惠政策篇四
1. 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 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6. 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 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1. 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 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 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 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 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1. 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 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 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1. 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 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 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 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1.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 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3.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 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疫情期間汽車租賃合同疫情期間汽車租賃公司優惠政策篇五
甲方:xx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xx,主任。
乙方:xx,身份證號:xxx
為發展地方經濟,促進養殖業的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三、乙方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繳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九、一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通知對方;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鑒證單位、備案部門各村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人:代表人:
時間:時間:
鑒證單位:(蓋章)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