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將方法呈于案前,即為“方案”。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方案范文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新冠疫情環境消殺方案匯總一
為積極應對春季我鎮可能出現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控應急準備,按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體防控策略,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礎上,特別針對春節期間外來人流量大的特點,制定本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決策部署,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礎上,針對春季特別是春節期間返鄉人員大量增加、集體聚餐較多的特點,做好相關疫情防控準備工作,強化各項應對處置措施,指導新冠肺炎醫療救治工作,最大程度減少新冠肺炎疫情對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鎮經濟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預案(修訂)》《省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市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市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突發公衛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市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市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等編制。
1.3工作原則
以人民為中心,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按照“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總要求,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實行行業(領域)部門源頭防控,充分發揮各相關部門的專業優勢,銜接好預防和救治的責任鏈條,確保責任鏈條無縫對接,形成整體合力。
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揮部全面負責組織應對工作,及時依法啟動應急響應,統一調度使用應急資源。各村(社區)按照應急響應要求,負責做好轄區內組織應對工作。
依法規范、科學應對。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優化整合各類醫學資源,提高應對的科學化、專業化、智能化、精細化,提高應對工作法治化、規范化水平。
分區分類、動態調整。根據各地疫情實際,有的放矢做好本地區防控工作,并依據疫情進展動態,及時調整防控策略。
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建立健全以專業醫救隊伍為骨干,其他防控力量積極參與配合的快速反應、高效應對機制。努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鎮2021年春季應對可能發生的新冠肺炎
疫情的應急處置。
2.應急指揮機制
按照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關于進一步明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責任分工的通知》、《關于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維持現行指揮決策機構和應急指揮部工作組及對應職責不變。
3.強化春季疫情防控各項措施
3.1落實“六有一網格”措施。
各單位、企業特別是鎮(街道)、村(社區)要嚴格落實“六有”要求,以行政村(社區)為單位提前準備防護物資。加強網格化管理,構建包鎮、鎮包村(社區)、村(社區)包組(小區)、組(小區)包戶的四級網格包干責任體系,落實鎮干部、村(社區)干部、公安干警、鄉村兩級醫務工作者和網格員的“五包一”責任制。以戶為單位,每個網格員原則上承擔不超過30戶,入戶上門,做好省外返鄉人員、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來自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入境人員等重點人群的信息登記、摸排和日常健康監測。
3.2做好人員流動管理服務。
春節期間,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帶頭在綿過節。養老機構、監所、精神衛生機構等重點場所實行封閉管理。根據農民工返鄉返崗需求,實施“點對點、一站式”專車專列直達運輸,實行錯峰返鄉返崗。從事進口物品搬運、運輸、存儲和銷售的工作人員,原則上在工作所在地休假,繼續工作的,用人單位要依法依規做好加班工資支付和調休。
3.3嚴控聚集性活動。
暫停營業性演出、展銷促銷、宗教和民俗等人員密集聚集型活動。嚴格控制體育賽事、非營業性演出、廟會、燈會、慶典等群眾性活動,以及大型會議活動數量及規模,原則上不召開、不舉辦、不組織線下大規模會議、培訓、團拜、慰問、聯歡,50人以上由組織(或承辦)單位制定防控方案,承擔防疫主體責任。景點景區、娛樂場所等場所按75%最大承載量或核定人數控制流量。提倡家庭聚會聚餐不超過10人,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會不辦。
3.4嚴防疫情輸入。
對經我省口岸入境、非我省口岸入境來(返)綿人員以及非法入境來(返)綿人員實行閉環管理,14天集中隔離期間至少進行3次核酸檢測和1次抗體檢測;集中隔離解除前,需2家檢測機構或兩種不同試劑平行檢測驗證,居家隔離解除前開展1次上門采樣核酸檢測。對中高風險地區來(返)綿人員實行14天集中隔離和不少于2次核酸檢測,集中隔離解除前實行平行檢測驗證。對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直轄市為區)旅居史的來(返)綿人員,以及確需省際、市際出行的低風險地區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等重點人群,查驗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回農村地區的人員管理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印發冬春季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11號)有關要求執行。上述人員無法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到達目的地后應主動聯系社區開展核酸檢測,檢測結果陰性前不得自由流動。
3.5規范醫療衛生服務。
嚴格實行預檢分診和首診負責制,發熱門診、發熱診室、發熱哨點實行24小時值班制,不得無故自行停診。對發熱患者進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規檢測,必要時進行抗體、ct等檢查。2小時報告疑似和確診病例,4—6小時反饋核酸檢測結果,24小時完成流行病學調查。村衛生室(站)、個體診所、門診部不得收治發熱、咳嗽、咽痛、腹瀉、味覺嗅覺減退等癥狀患者,發現此類患者就診時應立即采取留觀措施并做好登記,1小時內向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告,鎮衛生院應立即將患者就近轉運至設有發熱門診、發熱診室或發熱哨點的醫療衛生機構,按“村報告、鄉采樣、縣檢測”規定進行核酸檢測。藥店不得出售退燒、止咳等藥品,對購買退燒、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藥品的人員實行實名登記報告制度,對體溫異常的要及時報告,并勸導去就近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3.6推進“天府健康通”應用。
鼓勵群眾申領“天府健康通”,實行“一人一碼,憑碼通行”。重點場所張貼場所碼,在醫療衛生機構、學校、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餐飲、會展、旅游、文化娛樂、體育、場站碼頭及交通工具、公園等重點場所實行“掃碼”通行管理,一般場所實行“亮碼”通行管理。“綠碼”人員可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包S碼”人員限制進入重點場所,持有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做好體溫監測、個人防護的情況下,可有序流動?!凹t碼”人員應全程嚴格閉環管理。對于不使用或沒有智能手機的老年人等群體,做好人工服務引導。
3.7加大進口冷鏈食品管理力度。
持續改進倉庫、市場以及生產經營場所環境衛生條件,落實消毒、監測、通風等措施。督促指導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與承運單位,嚴格信息登記、貨物查驗和車輛器具清洗消毒,不得生產經營和承運無法提供“兩證明一報告一信息”(海關檢驗檢疫證明、消毒證明、核酸檢測報告、追溯信息)和來源不明的進口冷鏈食品。強化川冷鏈平臺運用,加強進口冷鏈食品追溯,排查處置風險冷鏈食品。
3.8保障集中隔離點正常運行。
鎮衛生院準備相應數量的集中隔離房間,保證在2小時內可以緊急啟用入駐隔離人員。集中隔離場所負責人、醫務人員、社區工作人員、公安干警、服務人員嚴格做好院感防控并值班備勤,保障隔離場所物資供應,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3.9推進新冠疫苗應急接種。
按照屬地原則,分步推進重點人群“應種盡種”,優先接種口岸防控、國際航空和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壓茬重點接種交通運輸從業人員、出國人員、醫療衛生從業人員和社會運行保障人員。在完成上述人群接種基礎上,加強高風險崗位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高風險行業部門人員、民生保障相關人員疫苗接種。
3.10加強輿情監測
關注輿情信息,及時回復百姓關切,注重正向輿論宣傳,引導群眾不信謠、不傳謠。
3.11嚴格值班值守制度。
鎮機關、各村(社區)、各企事業單位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到崗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暢通信息報送渠道,健全應急指揮和聯動處置機制,細化應急處置預案,做好疫情處置人員儲備,確保緊急時刻能夠快速響應、科學處置。
4.疫情應急處置
在采取常態化防控措施基礎上,進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組織體系,構建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群專結合的工作機制。
4.1及時研判,市、鎮、村(社區)聯動,快速開展疫情處置。各村(社區)發現疫情后,立即向鎮指揮部報告,鎮指揮部立即向市指揮部電話報告。疫情發生地立即啟動快速反應機制,2小時內完成報告,12小時完成核酸檢測,24小時完成流調。根據流行病學調查結果,流行病學調查組和專家組及時進行會商研判,提出疫點疫區范圍、風險等級劃分及應急處置建議方案,通過指揮部會議研究,依法依規迅速確定疫點疫區范圍及風險等級,報經省、市應急指揮部同意后,由指揮長發布命令并執行。各村(社區)、各工作組按照應急處置方案,對確定的疫點疫區范圍,劃定管控區域范圍至最小單元(如學校以班級、樓房以單元、工廠以工作間、工作場所以辦公室、農村以戶為最小單元等)、風險等級和相關工作方案開展分區分類應急處置,對可能受病例污染的居住場所、交通工具、公共場所等環境和物品及時實施全面終末消毒,采取交通管制、限制人員聚集、停工停業停學等措施。
4.2及時發現并控制傳染源。
4.2.1全面開展流調和核酸檢測。接到新冠肺炎疫情報告后,市級流調溯源組利用流行病學調查信息化設備,結合大數據技術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迅速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溯源調查;4小時內完成疑似病例核酸檢測復核,5小時內提交初步流行病學調查報告,6小時內專家組提交應急處置建議方案,12小時內完成密切接觸者判定,24小時內完成密切接觸者、次級密切接觸者追蹤;以核酸檢測為核心擴大監測預警范圍,對不同人群采取適宜的混檢方式,盡快找到潛在感染者。對追蹤到的密切接觸者、次級密切接觸者,由轉運隔離專班及時落實轉送、集中隔離等措施;對判定的一般接觸者,由市疾控中心下發名單至我鎮,我鎮將及時落實“五包一”居家醫學隔離觀察措施,實現應隔盡隔、應管盡管。
4.2.2開展部門協同處置。
鎮指揮部各工作組及各村(社區)積極協助配合公安、通信、大數據、交通運輸等部門根據需要協助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數字技術,開展信息采集、病例識別、傳染源追蹤等工作,及時發現和管理病例與密切接觸者,落實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及時規范開展疫點處置,最大限度控制新增輸入病例,不發生或少發生二代以上病例。
及時接受上級指揮部疫情防控組信息收集專班推送信息,并及時將相關信息推送各村(社區),強化對境外或國內重點地區入(返)綿人員的識別排查,加強途中人員信息排查和健康申報工作,確保疫情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處置。
4.2.3加強醫療救治。醫療救治組嚴格落實“四集中一遠程”救治策略,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全部送往市人民醫院進行救治。強化“一人一案”精準治療,落實(危)重癥病情日評估和24小時病情變化報告制度,聯系上級專家對(危)重癥病例進行現場會診,必要時轉市定點醫院救治,堅持中西醫結合,開展心理輔導,盡最大努力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4.2.4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制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執行疫情報告制度。各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疫情,必須按照要求2小時內報告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各醫療衛生機構不得緩報、瞞報、漏報和虛報疫情。
4.3切斷傳播途徑
4.3.1強化疫點管控,嚴防輸出。盡量減少不必要人員流動,避免人員聚集。對有疫點的居民小區、院落和企事業單位實施封閉式管理,實行內部人員進出登記,嚴格體溫檢測和健康觀察;從確診病例之日起的14天內,禁止外來人員進入。本小區、院落居民盡量減少外出和與他人接觸,自我監測體溫及身體狀況。內部老年活動室、日照中心、文體活動場所一律暫停開放,社區活動一律暫停。按應急處置預案需要關閉的場所,由相關工作組、各村(社區)配合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封閉管理和提供后勤保障服務。
4.3.2加強院感管理。全面加強醫院感染控制,強化發熱門診管理,充分發揮“哨點”作用,落實分區管理,合理配置醫務人員,嚴格個人防護措施,加強手衛生、環境通風和物表消毒管理,降低醫務人員暴露風險。嚴格落實預檢分診和首診負責制度,對醫務人員、發熱門診患者、新入院患者及陪護人員做到核酸檢測“應檢盡檢”,及時報告和隔離疑似及確診患者,并規范轉入定點醫院。切實發揮感控督查員作用,嚴格落實陪護、探視和病區管理制度,陪護期間,陪護人員均應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原則上不得離開病區,嚴禁病區內、病區間串門。住院患者原則上不予現場探視,鼓勵視頻探視。按照最新《診療方案》要求,強化出院病例的追蹤、監測與管理。
4.4保護易感人群。
4.4.1強化公眾宣傳引導。向全社會提倡手衛生、戴口罩、
咳嗽禮儀,減少非必要聚集活動,保持一定的人際物理距離。引導群眾養成主動就醫意識和做好個人與家庭成員的健康監測。
4.4.2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突出環境衛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和科普宣傳等重點工作,大力開展企事業單位工作環境整潔、社區環境清理、市場環境綜合整治行動和其他重點場所環境清潔行動,大力開展家庭環境大掃除活動。
4.4.3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必要時對相關人員進行緊急接種新冠疫苗。
4.5及時規范發布信息。
宣傳輿情組按照依法發布、分級負責、公開透明、科學規范原則,2小時內發布健康提示,5小時內配合上級衛健行政主管部門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配合市人民政府舉辦新聞發布會。
5.保障及準備措施
5.1組織保障。
鎮黨委政府、各村(社區)嚴格落實屬地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負總責,堅持科學防控、精準施策、有效應對,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不放松,持續抓好元旦、春節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和各項防控措施,織密筑牢疫情防控網。
5.2人員保障。
鎮指揮部組建疫情研判及處突隊伍,確保突發疫情時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快速處置;各村(社區)、鎮機關全體干部加強值班值守,保持通訊暢通和信息準確傳遞。
5.3經費保障。
財政所應當足額保障疫情防控所需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物資儲備、人員支出等防控經費。
5.4物資保障。
后勤保障組牽頭做好藥品、疫苗、檢測試劑、防護用品、消毒用品、醫療設備等應急物資儲備,建立完善儲備物資調用機制;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結合實際,合理儲備一定數量的醫用防護物資、核酸試劑、以及急(搶)救藥品和治療呼吸道疾病的藥品。
6.評估與調整
鎮指揮部配合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結合國內外和全市實際情況和疫情形勢,對疫情進行分析研判,動態調整防控策略與措施。
7.附則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根據疫情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推薦新冠疫情環境消殺方案匯總二
2019年底,一場突如其來地新型冠狀肺炎疫情蔓延全國。這次新冠肺炎疫情傳播速度快、感染范圍廣、防控難度大,各級司法機關高頻率、大力度發布多批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典型案例,密切回應當前司法熱點問題,給一線的法律工作者提供了及時的范例指導。
本報告通過運用北大法寶-司法案例庫的檢索分組、聚類統計等功能,以2020年上半年度司法機關發布的305例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典型案例為分析對象,從案由分布、發布機關、審理法院等維度進行數據分析,以期為涉疫法律事務提供參考。
一、新冠“疫情”典型案例概述
本報告的研究數據來源于北大法寶—司法案例庫,以各級司法機關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間發布的305例典型案例作為數據樣本。在305例新冠“疫情”典型案例中,由法院發布176例,檢察院發布119例,法院和檢察院聯合發布10例。
(一)在法院發布的典型案例中,以最高院發布的數量最多
在305例新冠“疫情”典型案例中,由法院發布176例,其中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數量最多,有59例,總占比為33.5%,其次是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廣東法院分別發布20例、18例,總占比為11.4%、10.2%;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等10個發布主體發布的案例數量均在12例以下。
圖1 法院發布情況
(二)最高檢最早發布新冠“疫情”典型案例,且總體發布數量多于地方人民檢察院
由各級檢察院發布的典型案例共有119例,最高人民檢察院在2月份發布首批與新冠“疫情”相關的典型案例,同時,最高檢總體發布的案例數量最多,有56例,總占比高達47%;其次為廣東省、廣西省、貴州省、湖北省人民檢察院發布的典型案例,數量均為10例,總占比均為8%;河南省、北京市、福建省、陜西省人民檢察院發布典型案例的數量均在10例以下。
圖2 檢察院發布情況
二、新冠“疫情”典型案例的發布狀況
(一)涉及四大案由,其中刑事類最多,達到六成以上
在305例“疫情”相關的典型案例中,所涉案由包括刑事、民事、執行、行政4類。其中,刑事類最多,有212例,總占比為69.5%;民事類次之,有62例,總占比為20.3%;執行、行政案件較少,分別有30例、1例,總占比之和為10.2%。
在212例刑事類案例中,涉及詐騙罪、妨礙公務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非法經營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29類案由。其中,詐騙罪最多,有47例,總占比為22.3%;其次是妨礙公務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和尋釁滋事罪,依次有40例、21例、20例,總占比為19%、10%、9.5%;其余25類案由數量均在20例以下。
圖3 案由分布
(二)案例來源于19個省級行政區域
在305例典型案例中,可以明確案例來源地域的有220例,涉及浙江省、廣東省、湖北省等19個省級行政區域。其中,來源于浙江省的案件數量最多,有24例,總占比為11%;其次為廣東省、湖北省、江蘇省,有22例、13例、10例,總占比分別為10%、6%、5%;上海市、黑龍江省、安徽省等15個省級行政區域案件數量均在10例以下。
圖4 來源地域
(三)審理法院以基層和中級人民法院為主
在305例典型案例中,明確審理法院的有220例,其中,由基層人民法院審結的案件數量最多,有187例,總占比為84.6%;其次是中級人民法院,有21例,總占比為9.5%;專門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較少,分別有6例、4例、3例,總占比依次為2.7%、1.8%、1.4%。
圖5 法院級別
(四)審理程序為一審的案例占比最高,約七成
在305例典型案例中,可以明確案例審理程序的158例,未明確審理程序的147例。其中,一審案例數量最多,有109例,總占比為69%;其次是執行程序,有24例,總占比為15%;破產、速裁程序、二審、再審、簡易程序均在10例以下。
圖6 審理程序
(五)文書類型以判決書為主
從文書類型來看,有180例明確了文書類型,125例未明確文書類型,在明確了文書類型的案例中,以判決書居多,有137例,總占比為76.1%;以調解書結案的案件有31例,總占比為17.2%;裁定書有12例,總占比為6.7%。
圖7 文書類型
(六)從案件類型來看,疫情防控犯罪類案件占比近七成
從案件類型來看,涉及疫情防控犯罪類的有211例,總占比為69.2%;其次是合同糾紛類案例有39例,總占比為12.8%;執行類、破產糾紛類分別有30例、13例,總占比依次為9.8%、4.3%;其他類、勞動爭議類、行政糾紛類數量均在10例以下,總占比之和為3.9%。
圖8 案件類型
三、新冠“疫情”典型案例裁判規則
疫情期間的熱點法律問題主要集中在疫情防控犯罪方面,以詐騙罪、尋釁滋事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和妨害公務罪這五類罪名最多,共計142例。以下針對這五類罪名共選取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9例典型案例,并進行歸納總結、提煉裁判要點,供參考查閱。
案由
案例標題
裁判要點
詐騙罪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二批8個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八:陳某某詐騙案——謊稱有熔噴布購貨渠道詐騙財物
【法寶引證碼:cli.c.97336829】
口罩是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基本物資,而熔噴布是口罩最核心的材料,作為口罩中間的過濾層,被稱為口罩的“心臟”。近期,市場對熔噴布的需求井噴,熔噴布的產量成為口罩擴產的“瓶頸”。一些不法分子趁機抬高價格,大發“疫情財”,還有一些不法分子以銷售熔噴布為名詐騙財物。人民法院對疫情防控期間哄抬熔噴布等防疫物資價格,牟取暴利,擾亂市場秩序,以及假借熔噴布等防疫物資實施詐騙等犯罪行為,將依法從嚴懲處,切實保障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統籌推進。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二批8個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七:馬某某詐騙案——網上發布虛假口罩銷售信息詐騙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法寶引證碼:cli.c.97336828】
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中,口罩詐騙案件占比達40%左右,其中以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為主。行為人利用疫情期間人們急需口罩的心理,通過電信網絡實施詐騙犯罪,達到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民法院綜合考慮其無法退賠,但具有自首等情節,依法作出判決。
尋釁滋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8件人民法院依法懲處涉醫犯罪典型案例之三:柯金山尋釁滋事案——疫情期間損壞醫生防護用具、毆打醫生致輕微傷【法寶引證碼:cli.c.99769714】
行為人在疫情防控期間,為發泄不滿情緒,在醫院隔離區毆打醫生致輕微傷,并損壞其防護用具,致使醫生因隔離觀察無法正常從事診療工作,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人民法院應當綜合考慮行為人的犯罪事實、性質、后果及如實供述、認罪認罰等情節,對其依法判處刑罰。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8件人民法院依法懲處涉醫犯罪典型案例之四:李蘇穎尋釁滋事案——疫情期間持注射器挾持護士致損傷【法寶引證碼:cli.c.99769718】
行為人于疫情防控期間無端滋事,在定點收治醫院持注射器挾持、恐嚇醫護人員,致醫護人員受傷,且嚴重影響醫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應以尋釁滋事罪從重處罰。人民法院應當綜合考慮行為人犯罪的事實、性質、后果及認罪認罰等情節,依法對其判處刑罰。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二批8個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三:王某某、陳某銷售偽劣產品案——向藥店銷售過濾效率嚴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三無”口罩【法寶引證碼:cli.c.97336824】
被告人購進“三無”口罩后,以“kn95”口罩名義對外銷售,且所提供的產品說明中亦注明產品為“kn95”無閥、“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故本案對涉案口罩質量檢驗時采用了被告人對外宣傳的口罩標準,按照國家標準gb2626-2006(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進行了鑒定。本案的社會危害性不僅在于涉案口罩的主要質量指標嚴重不符合國家標準,還在于被告人將劣質口罩銷往藥店,對此類向藥店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應依法從嚴懲處。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二批8個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二:劉某某、王某銷售偽劣產品案——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偽劣口罩【法寶引證碼:cli.c.97336812】
行為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口罩,如口罩系不合格產品,在同時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和銷售偽劣產品罪的情況下,應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兩種罪名相比銷售偽劣產品罪處罰更為嚴重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定罪處罰,符合司法解釋關于此類情形“擇一重罪論處”的規定。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最高法發布第三批8個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一:郭某某妨害傳染病防治案——境外回國隱瞞出境史且不執行隔離規定,致43人被隔離【法寶引證碼:cli.c.97511016】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根據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不符合刑法第114條、第115條第一款規定的,依照刑法第330條的規定,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
最高法發布第三批8個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七:王某某妨害傳染病防治案——確診患者不如實告知活動軌跡,致38人未被及時隔離【法寶引證碼:cli.c.97511023】
行為人被確診感染新冠肺炎后,不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規定,故意隱瞞自己的活動軌跡,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嚴重危險,其行為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應依法懲處。鑒于其能夠向防疫工作人員報告大部分活動軌跡;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認罰;經審前調查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結合其具體犯罪情節,可以對其適用緩刑。
妨害公務罪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一批10個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七:葉某妨害公務案——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暴力襲警【法寶引證碼:cli.c.96926230】
行為人在疫情防控期間,拒不配合防控管理,以暴力方法阻礙人民警察執行公務,致二人輕微傷,其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應依法從重處罰。但其有坦白情節,且認罪認罰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從輕處罰。
結語
通過以上對與“疫情”相關的典型案例的數據分析結果可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上半年度發布的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典型案例數量最多,在法院、檢察院發布的典型案例中,分別占比33.52%、47.06%,為一線的法律工作者提供及時的范例指導。與“疫情”相關的典型案例的來源覆蓋19個省級行政區域,來源于浙江省的案件數量最多;從案由上看,主要集中在刑事領域,且犯罪侵犯的客體廣泛,涉及社會管理秩序、社會經濟秩序以及公民人身權利,公民財產權利等;觸犯的刑事罪名也較分散,包括詐騙罪、妨礙公務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尋釁滋事罪等29個罪名。
推薦新冠疫情環境消殺方案匯總三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上級要求,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實現“守護校園一方凈土、保護師生生命安全”兩個目標,特制訂學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應急處置預案,望各單位、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由黨辦、校辦、學生工作部、保衛處、人事處、教育服務中心主要負責人和各學院黨總支書記組成
為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實處,學校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6個工作組,負責落實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全面負責校園應急處置工作。
1.成立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服務中心,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統籌協調各工作組工作。
主任:張勇
副主任:尹承國劉小書楊林羅永全滕志華朱志平
2.應急處置工作組(責任單位:教育服務中心、保衛處):
(1)快速指揮和協調相關單位、部門人員和物資,啟動涉疫區域隔離封鎖措施;
(2)安排醫護人員測量體溫并簡要詢問核實相關癥狀;
(3)按照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要求做好現場管控、環境消毒等相關工作。
(4)協助疾控部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采樣篩查等工作;
(5)加強個人健康衛生知識和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指導師生做好正確防護;
(6)及時掌握與疫情相關的師生員工健康狀況,及時與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上級疾控部門保持密切溝通,并上報相關情況;
(7)安排醫護人員做好隔離觀察室的工作;
(8)負責落實專車將發熱學生送往定點醫院。
3.信息聯絡組(責任單位:校辦公室、學生工作部、人事處):
(1)及時與上級主管部門聯系并報告疫情,根據上級指示做好防控工作;
(2)準確摸清病例的.活動史、人員接觸史和重點人群名單,掌握醫學觀察人員每日健康情況;
(3)負責信息的收集、上報、處理等工作,確保信息上報渠道暢通;
(4)負責實時記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確保材料準確、真實、完整,按規定擬稿上報。
4.安全后勤保障組(責任單位:教育服務中心、保衛處):
(1)提供應急處置所需要的`設施、設備和物資,確保應急工作需要;
(2)在前期處置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等;
(3)嚴格控制外來人員、車輛進入校園,做好在校師生生活保障;
(4)加強校園安全巡查,及時處置校園安全事件;
(5)做好師生生活物資保障工作;
(6)在疾控機構的指導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點、公共場所的清潔、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
5.宣傳和心理疏導組(責任單位:黨委宣傳部、學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主動做好相關輿情處置、輿論引導工作,及時向全校師生通報疫情防控工作進展情況;
(2)負責各新聞媒體單位協調銜接,做好新聞報道和發布工作;
(3)根據情況,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開展心理支持和危機干預工作;
(4)加強正面宣傳引導,穩定家長和師生的情緒,避免過度恐慌,確保校園穩定。
6.工作督導組(責任單位:紀檢監察室):
為確保疫情防控工作應急處置的順利開展,對疫情防控任務不落實、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肅追責問責,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1.應急發起。發現學生和教職員工出現發熱(體溫≥37.3℃)、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癥狀時,所在單位、部門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
2.所在單位、部門指定專人指導發熱者佩戴好口罩并指引至學校指定地點或發熱者自行前往學校醫務室;
3.學校醫護人員測量并記錄體溫,簡要詢問核實相關癥狀。確認發熱和初步診斷后,校醫室及時用專車送往海南省第五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醫;
4.若被診斷為疑似或確診為新冠肺炎,所在單位、部門應及時通知其家屬或家長,患者按要求接受治療,并開展全校環衛消殺;
5.若排除新冠肺炎,當事人應按醫囑接受治療或居家觀察,學生應在學校留觀室觀察,直至痊愈;
6.配合疾控機構流行病學調查。對所有接觸過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人員進行調查,確定密切接觸者。根據屬地管理原則,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試行第七版)》或有關最新文件要求落實密切接觸者集中(居家)醫學觀察工作。
除密切接觸者外,與病例曾接觸過但不符合密切接觸者判定原則的人員,判定為一般接觸者。對一般接觸者要做好登記,并進行健康風險告知,叮囑其一旦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癥狀以及腹瀉、結膜充血等癥狀時要及時就醫,并主動向醫護人員告知近期活動史,做好體溫檢測,佩戴口罩。校醫、輔導員、應急小組成員應積極配合疾控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的人員,并嚴格做好個人防護,確保個人安全。
7.應急預案的終止。當病例已得到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觀察14天期滿,后續無新發病例,環境得到有效消毒,經疾控部門評估,由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終止響應。
8.該預案適用于所有校內人員(含:全校師生、學校經營公司、教職工家屬、經營戶、建筑工地工人等)。如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含:確診病例、臨床診斷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時,學校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