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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防止返貧心得體會范文一
按照_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防止返貧鞏固提升脫貧質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鎮為持續鞏固脫貧成果,建立完善穩定的防止返貧長效機制,現制定如下方案:
嚴格按照縣脫貧辦要求,每月開展動態調整工作,切實做好脫貧戶的動態監測工作,嚴格審核數據質量,做好系統內貧困人口自然變更和扶貧對象信息采集錄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將脫貧戶分為一般監測戶、重點監測戶、邊緣脫貧戶三類,進行分類管理。
對家庭有較大的醫療、教育等開支,返貧可能性較大的脫貧戶,幫扶措施為:加強走訪,隨時關注,能享受的政策“應享盡享”,家庭中有勞動力的,積極推進產業扶貧或推薦就業。對家庭無較大的醫療、教育等開支,返貧可能性較小的脫貧戶,幫扶措施為:加強走訪,鞏固已享受的政策,繼續推進產業扶貧,加強勞動技能培訓,鼓勵自主就業。對于無返貧風險的脫貧戶,幫扶措施為:按期走訪,給予生活、生產上的關心和幫助,繼續享受原有政策,幫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習慣并進行感恩教育。
緊緊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對已脫貧戶進行持續扶持,按照“在攻堅期內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變”的規定,繼續落實相關政策,對原安排幫扶項目未實施完的脫貧戶,按照貧困退出政策繼續實施,確保其穩定脫貧;對原享受政策的脫貧戶堅持脫貧不脫政策的原則繼續享受原政策。
對已經脫貧的群眾,幫扶干部要定期上門回訪,建立檔案進行跟蹤,準確掌握其脫貧后的生產生活狀況,持續增強其“造血”功能,加大對脫貧戶的技術和產業扶持,打牢不返貧的產業基礎,讓脫貧戶有持續、穩定收入,切實做到讓貧困群眾思想觀念有轉變、環境條件有變化、勞動技能有提升,有穩定的收入渠道,徹底防止脫貧戶返貧。
對摘帽村已實施的產業幫扶,繼續給予大力支持,積極扶持致富帶頭人,同時繼續探索發展新路徑,打造新產品,促進資源良性發展。對未完成的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繼續按原有政策加強建設,同時充分發揮村規民約作用,發揮鄉賢道德感召力量,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風,為群眾穩定脫貧致富創造良好的環境。
有關防止返貧心得體會范文二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根據《江西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贛開發﹝2020﹞6號)文件要求,筑牢返貧致貧防線,鞏固提升脫貧成果,確保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現結合我市實際,就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西脫貧攻堅的重要要求,全面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脫貧攻堅的重要決策部署,堅持“市縣落實,鄉鎮推進和實施”工作機制,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統籌政府、市場和社會資源,采取“精準摸排找出來、動態監測管起來、針對措施扶起來”的方式,進一步強化脫貧人口分類管理和精準幫扶,有效防止脫貧人口返貧和邊緣人口致貧,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
(一)監測對象
以家庭為單位,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但不穩定戶(即監測戶)和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
(二)監測范圍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引發的剛性支出明顯超過上年度收入和較上年度收入大幅縮減的家庭。監測對象規模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為本縣(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監測內容
1、收入支出情況。監測對象收入水平及其結構中工資性、生產經營性、財產性和轉移性等各類收入變化情況;監測對象教育、醫療、突發災害等方面剛性支出情況;
2、“兩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飲水情況。監測對象中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除身體原因不能上學外的失學輟學情況;監測對象住房安全、飲水安全達標情況以及脫貧監測戶基本醫療保障及相關鍵康扶貧政策享受情況。
各縣區在精準摸排的基礎上,通過常態化實時監測預警、行業部門數據交換預警和省大數據平臺分析預警,對監測對象返貧致貧風險進行預警預判。
(一)常態化實時監測預警。建立“以縣區為單位、鄉鎮(街道)為主體、村組為單元”的三級監測預警體系。采取入戶核實、走訪群眾、實地查看、電話詢問等方式對監測對象常態化實時實地進行監測;發現存在“兩不愁三保障”不達標的監測戶,以及遭受自然災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變故情況,極有可能返貧致貧的監測戶和邊緣戶,及時核實上報。
(二)行業部門數據交換預警。加強與醫保、民政、殘聯、住建、教育、公安等行業部門數據信息的共享交換,建立對監測對象家庭有重大變故導致 “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出現風險的定期反饋機制,及時分析研判返貧致貧風險,實行預警管理。
(三)省大數據平臺分析預警。利用好省大數據平臺返貧風險預警功能,對脫貧戶特別是監測戶返貧風險進行監測,做到早發現、早預警。對監測對象基本信息變化、幫扶措施落實等相關情況,及時在系統中予以更新。各縣區根據省大數據監測平臺預警情況,加大救助幫扶力度,限期消除風險點,防止返貧和新致貧。
各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在2日內將確定的“兩類人群”分別移交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縣區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接到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移交的返貧致貧風險戶后,必須在2日內確定幫扶責任人,幫扶措施落實到戶。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及“兩類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及“兩類人群”通過采取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措施,持續提高收入、保證脫貧質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和“兩類人群”,全面兜牢脫貧底線。
1、住房安全方面:及時落實農村貧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農村貧困人口住房安全。(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2、基本醫療方面: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落實“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門診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對參保非貧困人口按政策落實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措施,特別困難的參保農戶按程序和規定落實大病救助、臨時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責任單位:市衛健委、醫保局、民政局)
3、義務教育方面: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學生資助政策學校校長與屬地鄉鎮雙負責制,強化控輟保學措施,教育部門和學校積極做好勸返學生分類安置和關愛幫扶,確保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扶貧辦)
4、安全飲水方面:及時解決飲水安全隱患,確保貧困人口飲水安全有保障。(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衛健委、市扶貧辦)
5、特殊情況預警幫扶:對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家庭重大變故問題可能引起返貧致貧的,區別脫貧人口和非貧困人口,按現行政策予以落實,及時采取臨時救助、引導親友幫助、社會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現返貧或新增貧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家庭重大變故問題可能引起致殘的貧困人員辦理殘疾證工作。(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醫保局、市殘聯等)
(二)產業幫扶政策。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通過采取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措施,持續提高收入、保證脫貧質量。
1、將貧困戶和“兩類人群”種植的油茶優先納入扶持范圍,新栽植按照500元/畝進行補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畝進行補助;鼓勵種植企業和大戶優先吸納貧困戶和“兩類人群”在油茶種植基地進行務工、務勞,提高貧困戶和“兩類人群”收入。(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2、因地制宜持續推進貧困村發展蔬菜、水果、中藥材、花卉四大特色產業,適當降低基地規模標準,加大對貧困村產業基地的扶持力度。(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3、在我市初次創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的貧困戶,憑營業執照按規定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三)就業幫扶政策
1、鼓勵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中有勞動能力的外出務工,對跨區域務工滿一個月及以上者,可憑務工交通憑證或村委會證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補貼。其中到省外務工的按500元/人標準、省內跨縣(市、區)務工的按300元/人標準發放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2、將16-65周歲具有勞動能力和培訓意愿的貧困戶和納入就業技能培訓范圍,并按規定享受免費培訓;貧困戶和培訓期間,按每人每天3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生活補貼;貧困戶參加就業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職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3、鼓勵貧困戶到我市家庭服務業機構就業,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的貧困戶從事家政、居家養老、社區照料、病患陪護等家庭服務業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費培訓,并給予培訓補貼。對被家服機構吸納為員工制員工的,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其中崗位補貼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補貼,為期三年;社保補貼按企業為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給予補貼,補貼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四)消費扶貧政策
在全市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增設一批扶貧產品銷售專區,為貧困戶和“兩類人群”開通扶貧產品綠色消費渠道,免費銷售我市貧困村、貧困戶和“兩類人群”的農產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扶貧辦)
(五)金融扶貧政策
用好防貧保險政策,督促保險承保機構,及時查勘、合理定損、快速理賠、足額賠付,及時化解易致貧易返貧人口的生產生活風險,構建防范致貧返貧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市扶貧辦、各相關縣區)
(六)精神扶貧政策
將“邊緣戶”納入“三講一評”活動和“愛心超市”積分兌換范圍,進一步激發貧困群眾尤其是監測對象內生動力。(責任單位:市扶貧辦)
(一)強化工作責任。各有關單位要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精心謀劃,及時部署,迅速推進。教育、衛健委、醫保、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確保形成工作合力。縣鄉兩級要落實主體責任,統籌調配部門、政策、人員等方面力量,明確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工作力度,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二)強化機制保障。市縣兩級教育、衛健委、醫保、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加強上下聯動、橫向銜接,拓寬工作思路,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發現解決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機制,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強化作風保障。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通過暗訪、調研和實地督導等方式,深入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嚴明工作紀律,嚴防違紀違規、弄虛作假等問題,確保監測幫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監督到位。充分運用系統數據,防止重復入戶采集信息,盡量減少填表報數,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有關防止返貧心得體會范文三
為認真落實上級關于民政領域鞏固脫貧成果的工作措施,進一步防止返貧,致貧現象發生,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方案如下:
建立我局與扶貧辦,殘聯等相關部門數據比對機制,對存疑數據再進行復查。將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完全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貧困人口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確保邊緣戶和脫貧戶及時得到救助,做到應保盡保、應養盡養、應救盡救。認真落實“四個一批”政策,對于不再符合低保和特困條件的對象,要及時做好收入評估,確保持續穩定脫貧后,再予退出,防止返貧現象發生。全面實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落實“兩線合一”制度,確保標準同步提高。
建立對鄉級臨時救助人數,救助原因,滿意程度的臺賬。加強督促鄉級對已脫貧人口的動態監測和跟蹤管理。對“兩戶人員”要加強日常走訪,主動發現其生活困難,及時跟進實施臨時救助,認真落實“先行救助”“一事一議”“分類分檔救助”等措施。一是對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貧困人口等困難群眾,視情況實施急難型、支出型臨時救助。二是對未脫貧戶、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重點核實生活必需支出,不再進行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調查。三是通過扶貧部門提供的“兩戶”人員名單,對返貧風險較高的已脫貧人口,建立隨訪制度,鄉、村兩級民政部門要認真落實隨訪制度,主動發現其生活困難,及時有效跟進臨時救助。四是對收入略高于貧困戶的農村群眾,根據家庭實際困難給予臨時救助。五是對返貧人口,根據致貧原因和困難程度,采取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方式,適當提高救助標準。
加強新時代文明建設的有力抓手,強化舉措、完善機制,著力提升群眾的科學意識與文明素質。引導貧困群眾摒棄大操大辦、天價彩禮、薄養厚葬、篤信迷信、非法宗教、農閑賭博等陳風陋習,改變慵懶生活習慣,倡導科學文明生活方式。加強誠信監管,將有故意隱瞞個人和家庭重要信息申請社會救助、具有贍養能力卻不履行贍養義務、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嚴重違反公序良俗等行為的,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并予以懲治。對參與黑惡活動、黃賭毒和非法宗教活動且經勸阻無效的社會救助對象,取消社會救助資格。
(一)增強日常工作使命感。區,鄉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
導,充分發揮民政部門在脫貧攻堅戰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高度重視防返貧防致貧工作。強化低保信息系統的應用,逐步實現運用低保信息系統辦理各類社會救助的申請、審核、審批、資金發放及數據統計等業務,實現低保信息系統、財務臺賬和業務臺賬數據線上、線下保持一致,促進防返貧,致貧規范、高效開展。
(二)增強社會媒體責任感。區鄉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微信等媒體,廣泛宣傳政策,使廣大群眾知曉政策的適用范圍、服務對象、救助措施和救助程序等,確保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受益權,提高精準防返貧防致貧的全面性。
(三)增強貧困群眾歸屬感。區民政部門要對平西鄉進行調度、檢查,加大工作力度,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建立數據互通、信息共享的工作銜接機制,高度重視社會救助風險預防,扎實抓好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密切關注群眾留言來信,妥善做好輿情處置,切實化解民生領域重大風險。
有關防止返貧心得體會范文四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共貴州省委鄉村振興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黔東南州委鄉村振興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黔東南州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新部署、新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屆九次全會、州委十屆十一次全會安排部署,筑牢底線思維,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為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奠定堅實基礎。
過渡期內,通過進一步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機制,從制度上預防和解決返貧問題。圍繞農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開展動態監測,及時將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納入監測幫扶,補齊短板,消除風險,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為切實加強對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防貧對象監測和幫扶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鄉村振興局,唐成興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鄉(鎮)要相應成立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主動擔當作為,親自安排部署。
(一)監測范圍。參照我省的標準執行、即以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為底線,綜合我省2020年物價指數增幅(2.6%)、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8.2%)和農村低保標準增幅(5%)等三方面因素,確定我省2021年的監測范圍為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低于6320元以下的農村家庭(含易地扶貧搬遷及同步搬遷等已轉為城鎮戶籍但沒有享受到城鎮居民相關保障措施和待遇的家庭),以后每年根據三方面因素變化進行調整。
年人均純收入以其履行認定程序前12個月內家庭成員收入的總和來進行計算。
(二)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監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學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其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體的家庭。具體監測對象:
1.脫貧不穩定戶。指的是建檔立卡脫貧戶中,年人均純收入在監測范圍以內,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農戶。
2.邊緣易致貧戶。指的是一般農戶中,年人均純收入在監測范圍以內,且存在致貧風險的農戶。
3.突發嚴重困難戶。指的是年人均純收入超出監測范圍,但因學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且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
監測對象家庭成員原則上以公安部門戶籍人口為準,對“戶在人不在”、“人在戶不在”的情況,以實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為準。家庭成員存在擁有轎車、財政供養人員、擁有商品房(或門面房)、經商辦企業(或入股股東)、雇傭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任村干部并定期領取薪酬、為享受監測對象幫扶支持故意分戶并戶、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情形的,原則上不納入監測,特殊情況由村民代表會議組織評議認定。
(三)防止規模性返貧。各鄉(鎮)和各部門要實時監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火災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帶來的影響,全力防范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搬遷人口就業和社區融入等方面的風險隱患,發現解決因工作、責任、政策落實不到位造成的返貧現象,及時排查預警區域性、規模性返貧風險,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幫扶舉措,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一)監測方式。健全監測對象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進一步細化完善以農戶自主申報、基層干部排查、部門篩查預警等三種監測方式為主,其他渠道監測為輔,互為補充、相互協同。及時掌握分析媒體、信訪等信息,拓寬風險預警渠道。
1.農戶自主申報。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提高群眾對防止返貧相關政策知曉度。農戶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可向村(居)委會提出納入監測對象申請,或通過“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app端口、省鄉村振興局官網、12345服務平臺等入口在線申報。
2.基層干部排查。堅持集中排查和定期走訪相結合,充分發揮制度優勢,依靠鄉村干部、駐村干部、鄉村網格員等基層力量,對照監測范圍,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結合群眾反映和部門數據比對情況等各方線索,及時靶向入戶排查,進行常態化預警。
3.部門篩查預警。由縣鄉村振興部門牽頭,聯合縣直相關行業部門,按照“部門篩查、集中交辦、入戶核查、結果反饋、跟蹤盯辦”的程序,每月歸集部門預警信息,及時將預警信息反饋部門和鄉村核實。
4.平臺監測預警。縣鄉村振興部門依托貴州扶貧云預警監測平臺和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定期開展重點人群收入支出情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情況分析,及時將風險問題反饋部門和基層核實。
5.其他渠道預警。依托國家、省、州、縣各級督查督辦、審計發現、媒體監督等,及時掌握群眾反映訴求、輿情熱點等信息,拓寬風險預警渠道。
(二)監測程序。細化完善監測對象識別程序,新識別監測對象嚴格按照六個步驟進行。第一步:線索搜集。通過農戶線上線下自主申報,基層力量定期排查和日常走訪,行業部門數據信息篩查等三種方式,以及媒體、信訪、各級督查督辦、審計發現等渠道綜合搜集線索,建立臺賬。第二步:入戶核實。由鄉(鎮)組織村支兩委和駐村工作隊等基層力量,對發現的線索進行入戶核實,收集相關資料,初步進行返貧致貧風險研判,初步確定擬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不符合納入條件的,應向農戶及時解釋說明,確保群眾認可。第三步:農戶申請及承諾授權。鄉村干部協助指導擬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填寫申請書(對不能自行申報的,可委托他人代為申請,加按本人手印),簽訂承諾授權書。農戶應承諾提供的情況真實可靠,并授權依法查詢家庭資產等信息。第四步:村級評議及公示。各行政村(居)圍繞“擬納入監測對象”家庭狀況、風險困難情況、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等開展綜合研判和民主評議,提出明確意見。對家庭中有公職人員、經商辦企業、商品房、豪華車、大額存款、子女收入高等情況的,據實開展研判,既防止將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監測對象,又要避免“一刀切”。組織研判、民主評議,形成識別對象初選名單,進行村級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天。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鄉(鎮)級人民政府,不符合條件的做好解釋回應。第五步:鄉級核查及公示。鄉(鎮)級人民政府組成核查小組對各村(居)上報的名單進行核查,填寫監測對象認定核查表,確定全鄉(鎮)擬納入監測對象的名單并在鄉(鎮)、村(居)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天。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級鄉村振興部門復審。第六步:縣級復審及納入監測。由縣級鄉村振興部門牽頭,聯合相關行業部門開展信息比對、會商研判。根據需要組織抽樣核查、重點審查,綜合審定監測對象,以書面批復有關鄉(鎮)政府,并組織指導鄉(鎮)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
(三)監測幫扶。在縣鄉村振興部門的指導下,由鄉(鎮)級人民政府組織村支兩委、駐村工作隊、鄉村網格員等基層力量,結合監測戶類型和返貧致貧風險,制定針對性幫扶計劃,建立幫扶臺賬,落實幫扶措施,并進行公開公示。對嚴重突發性事件導致農戶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經村級研判確認后,可提前采取幫扶干預措施,待識別程序完善后納入監測對象。
(四)動態管理。堅持“及時有效、準確真實、動態管理”原則,對監測對象常態化開展動態管理,包括監測對象識別、風險消除標注、人口自然增減、落實和跟蹤幫扶措施及成效。監測聯系人要在納入監測對象、標注風險消除“一頭一尾”兩個環節做好信息采集和系統錄入。結合國家、省和州鄉村振興局工作安排,全縣每年集中開展一次以上監測對象動態管理工作。
(五)風險消除。對收入持續穩定、“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監測對象,履行“村(居)提名、入戶核實、村級評議及公示、鄉級審核及公示、縣級審定及公告”的程序后,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標注為“風險消除”,不再按“監測對象”進行監測幫扶。對風險消除穩定性較弱,特別是收入不穩定、剛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進穩定增收等方面繼續給予幫扶,風險穩定消除后再履行相應程序。對無勞動能力的,落實社會保障措施后,暫不標注“風險消除”,持續跟蹤監測。
(一)強化政策支持。堅持預防性措施和事后幫扶相結合,可使用行業政策、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對所有監測對象開展精準幫扶。
(二)堅持精準施策。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根據監測對象的風險類別、發展需求等開展針對性幫扶。對風險單一的,實施單項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對風險復雜多樣的,因戶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促進穩定增收;對無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做好兜底保障;對內生動力不足的,持續開展扶志扶智,激發內生動力,增強發展能力。
(三)加強社會幫扶。用好《黃平縣防止返貧致貧救助基金》,繼續發揮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中央單位定點幫扶等制度優勢,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鼓勵探索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的機制,積極探索其他幫扶性措施,創新工作舉措,對監測對象持續開展幫扶。
組織部門:負責核準監測對象是否為公務員等相關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教育部門:負責監測全縣高中(中職)及大專以上非義務教育階段自費過高農村學生情況,每年秋季開學提供省內支付學費、住宿費、教科書費等扣除各種政策性補貼或救助后自付費用超過1萬元的農村學生名單,以及省外高中以上就學農村學生名單,負責提供子女在高等民辦學校或沿海發達地區就讀,家庭因學(交通、食宿)所產生的剛性支出較高的農戶信息;核準監測對象就學及“獎、貸、助、補、減”情況,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公安部門:一是負責核準監測對象姓名、戶籍、身份證、家庭成員等信息;二是交警部門負責提供并比對監測對象家庭擁有機動車信息,提供因交通事故致傷、致殘、致亡的農戶信息;三是刑偵部門負責提供因各類刑事案件造成家庭重要勞動力失去能力的農戶信息。四是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存在違法犯罪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信息。五是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民政部門:負責核查監測對象享受低保、特困供養、孤兒等情況,提供給予各類臨時性救助幫扶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人社部門:一是負責核查監測對象參加養老保險及務工等情況,提供返鄉1個月及以上仍未外出務工,到計劃外出務工時間仍未就業等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二是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為在職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職工等信息。
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監測對象購買商品房、門面房等不動產登記證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住建部門:負責核查認定監測對象住房面積、住房安全等情況,提供新認定為c、d危房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生態移民部門:負責核查認定監測對象移民安置的相關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動態排查產業項目發展失敗等情況,提供產業絕收的農戶名單和失敗項目所利益聯結的農戶名單,負責核準監測對象擁有耕地、水產品養殖水面面積、農民專業合作社、村級集體經濟收入等情況,提供相關產業項目失敗或項目未達到既定效果收入受到影響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水務部門:負責核準監測對象飲水保障情況,提供飲水未完全保障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衛健部門:負責排查農村地區發生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情況,及時推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受災區域信息或相關人員名單,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組織排查受災困難群眾、重災戶受災情況和救助幫扶情況,推送因災死亡失蹤人員、住房因災倒塌及嚴重損壞等受災農戶名單,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核準監測對象注冊登記公司、企業等相關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林業部門:負責核準監測對象擁有林地、生態補償、護林員收入等情況,提供林木受病蟲害等自然災害影響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統計(調查)部門:負責提供鄉村人口等情況(統計局負責)、指導相關收入核算(縣調查隊負責),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鄉村振興部門:將常態化摸排鎖定的監測對象和各行業部門的工作數據進行整合、統計分析,綜合部門信息形成到戶預警線索信息,及時分解下發到各鄉(鎮)和行政村。負責監測對象信息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和貴州扶貧云錄入和標注工作,并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醫保部門:負責提供家庭成員因病住院醫保報銷后自付費用較高的農戶信息(提供建檔立卡人口單次自付費用4000元以上、非建檔立卡農戶人口單次自付費用10000元以上人員名單),提供申請過30種大病救治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殘聯部門:負責核查貧困對象殘疾人口、證件等情況,提供家庭成員有一、二類重度殘疾人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檢察部門: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存在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情形的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司法部門: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存在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情形的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法院部門: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存在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情形的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銀保監管部門:在依法確定監測對象授權的情況下,負責提供監測對象的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家庭資金資產等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信訪部門:負責提供本行業部門登記群眾反映的疑似監測對象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其他部門:負責核查、提供職責范圍內的相關情況、數據,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重要意義,把防止返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擺在突出位置,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堅持縣鄉村“三級”抓落實的工作機制,鄉(鎮)和部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承擔主體責任。縣級鄉村振興領導小組牽頭抓總,結合當地工作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統一組織實施。縣鄉兩級鄉村振興部門履行工作專責,加強工作督導,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做好信息預警、數據比對和行業幫扶,共同推動政策舉措落地落實。
(二)加強部門協作。縣直各部門按職責落實篩查預警等責任,涉及“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保障的部門按職責落實幫扶主責。分批分級有序推進相關行業部門信息系統實時聯網。充分利用貴州省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強化行業數據信息共享共用,共同開展部門篩查預警和監測幫扶。定期研判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建立工作臺賬、研究制定應對措施,督促指導各鄉(鎮)抓好落實。教育、公安、民政、人社、住建、移民、農業農村、水務、衛健、醫保、應急、林業和殘聯等部門制定的防止規模性返貧工作預案,并于7月底前報縣鄉村振興局備案。
(三)定期調度推進。縣委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調度,研究解決“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規模性返貧風險以及政策、工作、責任落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部署推進階段性重點工作。各鄉(鎮)、縣級各相關部門每年6月25日前、12月25日前向縣委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小結、全年總結,總結經驗,分析問題,提出改進舉措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四)規范操作程序。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防止返貧監測識別、監測幫扶、風險消除等工作程序抓好落實,監測對象的納入要有相關記錄和檔案資料,要全程公開,接受監督,確保結果公開、公平和公正,嚴禁優親厚友和提供虛假信息。
(五)強化培訓宣傳。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圍繞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的最新政策及工作要求,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全面領導干部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充分利用入戶走訪、村民大會等時機,采取多種手段,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提高農戶政策知曉度。
(六)嚴格督查考核。將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成效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重要內容,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范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各小組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創新完善工作方式,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對弄虛作假、失職失責,造成規模性返貧的,影響縣在省州排名的,嚴肅處理,追究問責。
(七)減輕基層負擔。各鄉(鎮)要依托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運用好國家脫貧攻堅普查結果,進一步完善監測對象基礎數據庫不重復建設。強化大數據運用推動防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統籌利用信息資源,避免重復填表報數采集信息,切實減輕基層工作負擔。按照統一安排,開展集中排查,防止層層加碼。
縣級各相關部門和各鄉(鎮)依據本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制定細化工作實施方案,細化責任清單、工作流程和幫扶措施。原有所述內容與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方案為準。
有關防止返貧心得體會范文五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和《xx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關于印發xx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脫貧領〔2020〕xx號)文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邊緣戶: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第二步:訪。4月5日前完成入戶走訪。鎮、村兩級是本次“兩摸底”摸排走訪的實施主體,由鎮脫貧辦統籌協調“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幫扶單位和鎮村干部對照縣脫貧辦反饋的擬監測名單開展走訪工作。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擬監測名單外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農戶,應納入初步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
第三步:評。4月9日前,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各村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民主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并將附件2、附件3經第一書記和村支部書記、主任簽字蓋章后報鎮脫貧辦交黨委政府審定評議。
第四步:錄。4月中旬前,鎮脫貧辦根據審定的名單,組織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鎮脫貧辦人員在國家子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省扶貧開發局將此次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各級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6月底前,鎮脫辦組織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監測對象“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每月20日前由各村兩委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鎮黨委政府初審后上傳至縣脫貧辦,縣脫貧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第六步:補。6月底前,全面完成預警監測對象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工作。由鎮脫貧辦組織各相關站辦所室根據預警監測對象實際困難情況,因人而異的制定專門幫扶措施,限時完成補短幫扶。對預警的脫貧監測戶,要對照2020年脫貧退出的標準,對標補短,全面達標;
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相關幫扶救助。
1.針對“兩不愁”問題補短板。由鎮民政辦、農服中心牽頭,協調縣級相關部門和各村兩委配合,長期做好“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工作。
2.針對“三保障”問題補短板。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由鎮村建辦牽頭,協調縣住建局、相關幫扶單位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二是“義務教育有保障”由鎮九義校牽頭,協調縣教育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三是“基本醫療有保障”由鎮社會事務中心牽頭,協調縣醫保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
3.針對“三有”問題補短板。一是由鎮水務站牽頭,協調縣水務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對照指標要求在前期“四大專項行動”摸排的基礎之上抓實安全飲用水工作。對沒有安全生活用水的貧困戶通過就近打水井或安裝自來水等方法,全力保障貧困群眾飲水安全。二是由鎮文化廣播站牽頭,協調縣文旅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對沒有生活用電和廣播電視的貧困戶迅速予以保障。
第七步:銷。6月底前,完成對標補短和落實幫扶救助后,各村兩委向鎮扶貧辦提出銷號申請;
鎮脫貧辦組織專人核實后,向縣脫貧辦提出銷號申請。
(二)認真組織實施。各村兩委、鎮直各單位、各站辦所室要分級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要協調縣級相關行業部門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落實落地。各村兩委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工作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對象監測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持續鞏固成效。在7月至12月的每月20日前,各村兩委、鎮直各單位、各站辦所室要協調“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四)強化督查問效。各村兩委、鎮直各單位、各站辦所室要堅持問題導向,對直接影響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實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
對工作中需進一步改進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整改;
鎮紀委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納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疇,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
有關防止返貧心得體會范文六
根據***、省、市防返貧監測工作安排部署,縣委、縣政府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壓實責任穩步推進,防返貧監測工作進展有序,成效明顯。現將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精心制定方案。根據省市防返貧監測工作安排部署,縣脫貧攻堅辦立即組織部分鄉鎮和行業部門進行專題研究,起草制定《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多方論證并反復征求鄉鎮和部門意見,修改定稿印發,細化明確防返貧監測工作步驟、要求和行業責任分工。為強化工作落實,縣委、縣政府將該項工作納入脫貧攻堅年終考核。
(二)精準鎖定對象。縣脫貧攻堅辦牽頭組織行業部門,制定監測對象識別標準,匯總行業部門和鄉鎮報送對象,開展行業比對并反饋鄉鎮走訪評議,及時納入監測對象。目前全縣累計開展x次動態識別,精準鎖定邊緣易致貧戶x戶x人,其中致貧風險因大病x戶x人、因殘?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x戶x人、因就業不穩x戶x人、因產業失敗x戶x人、因突發事件x戶x人、因學x戶x人、因疫情x戶x人、因災x戶x人、其他x戶x人;鎖定脫貧不穩定戶x戶x人,其中返貧風險因大病x戶x人、因殘x戶x人、因就業不穩x戶x人、因產業失敗x戶x人、因突發事件x戶x人、因學x戶x人、因疫情x戶x人、因災x戶x人、其他x戶x人。按照程序對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采集相關信息并完成系統標注。
(三)精細動態監測。對鎖定新增邊緣戶逐戶落實幫助責任人,利用掛牌督戰遍訪對所有監測對象逐戶走訪,分析“一超六有”“三落實三精準三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問題,并結合全縣“扶貧走訪日”“扶貧工作日”“鄉鎮集中攻堅日”等活動,開展常態化監測,建立監測工作臺賬。
(四)精確開展幫扶。縣委縣政府針對致貧返貧風險,及時落實邊緣易致貧戶幫扶責任人,特別是邊緣戶存在的短板問題,先后出臺了邊緣戶住房保障措施、醫療救助實施細則等一系列政策制度。縣級行業部門和鄉鎮黨委、政府對監測對象存在的短板問題分商研討,精準制定幫扶措施,分層分級落實責任,限時幫扶補短。
結合監測對象的家庭實際情況,累計制定幫扶措施x條,其中落實低保保障措施x條,覆蓋x戶邊緣易致貧戶和x戶脫貧不穩定戶;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護理補貼措施x條,覆蓋x戶邊緣易致貧戶和x戶脫貧不穩定戶;落實協調子女贍養措施x條,覆蓋x戶邊緣易致貧戶和x戶脫貧不穩定戶;落實教育政策x條,覆蓋x戶邊緣易致貧戶和x戶脫貧不穩定戶;落實產業獎補措施x條,覆蓋x戶邊緣易致貧戶和x戶脫貧不穩定戶;落實務工就業獎補政策x條,覆蓋x戶邊緣易致貧戶和x戶脫貧不穩定戶;落實醫療保障政策x條,覆蓋x戶邊緣易致貧戶和x戶脫貧不穩定戶;覆蓋x戶邊緣易致貧戶和x戶脫貧不穩定戶;落實危房改造政策x條,覆蓋x戶邊緣易致貧戶和x戶脫貧不穩定戶。
一是因大病、因殘。全縣x戶脫貧不穩定戶和x戶邊緣易致貧戶因大病、因殘存在致貧返貧風險,制定幫扶措施x條(其中邊緣易致貧戶x條、脫貧不穩定戶x條),通過落實邊緣戶醫療保障和住房保障,引導務工和發展產業,綜合保障等政策,確保不致貧不返貧。
二是因就業不穩。全縣x戶脫貧不穩定戶和x戶邊緣易致貧戶因就業不穩存在致貧返貧風險,制定幫扶措施x條(其中邊緣易致貧戶x條、脫貧不穩定戶x條),通過落實公益性崗位和拓寬就業渠道引導務工就業,落實就業獎補政策,綜合保障等政策,切實解決家庭返貧致貧風險。
三是因產業失敗。全縣x戶脫貧不穩定戶和x戶邊緣易致貧戶因產業失敗存在致貧返貧風險,制定幫扶措施x條(其中邊緣易致貧戶x條、脫貧不穩定戶x條),通過落實小微產業獎補,引導發展產業、提供技術支持,引導務工就業、住房保障、綜合保障等政策,切實解決家庭返貧致貧風險。
四是因突發事件。全縣x戶脫貧不穩定戶和x戶邊緣易致貧戶因突發事件存在致貧返貧風險,制定幫扶措施x條(其中邊緣易致貧戶x條、脫貧不穩定戶x條),通過落實綜合保障、基本醫療、危房改造,產業獎補、務工獎補等政策,切實解決家庭實際困難,確保“一超六有”穩定達標。
五是因學。全縣x戶脫貧不穩定戶和x戶邊緣易致貧戶因學存在致貧返貧風險,制定幫扶措施x條(其中邊緣易致貧戶x條、脫貧不穩定戶x條),根據監測戶家庭上學學生實際情況,落實困難學生補助、三免一補、教育救助基金、助學貸款等政策、對家庭仍有困難的,落實綜合保障政策,消除因學致貧返貧風險。
六是因疫情。全縣x戶脫貧不穩定戶和x戶邊緣易致貧戶因疫情存在致貧返貧風險,制定幫扶措施x條(其中邊緣易致貧戶x條、脫貧不穩定戶x條),通過制定降低疫情影響十項措施,落實危房改造、綜合保障、基本醫療、引導外出務工就業、發展農業生產等措施,消除疫情致貧返貧風險。
七是因災。全縣x戶脫貧不穩定戶和x戶邊緣易致貧戶因災存在致貧返貧風險,制定幫扶措施x條(其中邊緣易致貧戶x條、脫貧不穩定戶x條),通過落實住房建設、綜合保障、引導務工就業和發展產業等政策措施,消除致貧返貧風險。
八是其他原因。全縣x戶脫貧不穩定戶和x戶邊緣易致貧戶因其他原因存在致貧返貧風險,制定幫扶措施x條(其中邊緣易致貧戶x條、脫貧不穩定戶x條),根據監測戶家庭實際情況,通過落實“一超六有”,綜合保障、引導務工就業和產業發展等政策措施,提高家庭收入,切實解決家庭實際困難,消除致貧返貧風險。
目前,全縣監測對象住房、醫療等突出短板問題得到有效解決,返貧、致貧風險已全部消除。
縣委、縣政府緊緊圍繞“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目標,從就業促進、產業扶持、教育救助、健康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全面探索實踐。
(一)深入調研。縣委、縣政府按照省、市探索建立解決相對貧困長效機制工作安排部署,分解明確責任分工,縣級各行業部門積極開展實地調研。
(二)會商研討。縣脫貧攻堅辦組織行業部門,對相對貧困的識別標準、工作突破口和著力點深入研討,理清工作思路。
(三)制定方案。縣脫貧攻堅辦在匯總各行業部門調研結果和會商研討的基礎上制定全縣工作方案。各行業部門結合縣總體部署和調研結果,制定形成行業部門工作方案。
(四)穩步推進。結合防返貧監測、掛牌督戰等重點工作,全縣各級各部門以不穩定脫貧戶、邊緣戶等群體為主要工作對象,重點從區域產業發展、勞務就業、住房提升和政策保障等方面著手,試點實行醫療救助、住房保障、產業發展等幫扶提升政策,在確保基本生活同時提升質量。
(一)全盤謀劃。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對工作總體部署安排、推進落實、細節把控、結果反饋深入探討、幾上幾下征求意見,全盤謀劃,切實做到謀定而后動,實現工作安排部署科學、細節把控到位,工作過程扎實,確保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二)壓實責任。結合工作總體要求,強化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壓實行業部門分工責任,調動幫扶干部積極參與,全縣上下一盤棋,干部職工凝心聚力,合力克難攻堅,工作推進有序。
(三)強化統籌。一是強化工作統籌,把防返貧監測、解決相對貧困試點等工作和掛牌督戰、全縣“百日攻堅”行動、常態化“查問題、找不足、補短板”及問題清零行動等工作有機結合,統籌推進。二是強化力量統籌。縣脫貧攻堅辦統籌調度,鄉鎮具體落實,充分利用每周扶貧工作日、每月扶貧走訪日和鄉鎮集中攻堅日等,組織幫扶干部逐戶走訪調查,突出重點、把握難點,逐項分析,制定措施及時幫扶補短,確保工作一體推進,結果真實。
(四)跟蹤指導。一是召開培訓會,對工作內容、要求、步驟、難點等進行細化解讀,提升業務水平。二是及時調度,先后制定《縣防返貧監測對象審核標準》、《關于進一步扎實做好防返貧監測幫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對工作推進中存在問題進行剖析,對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確保工作推進有序。三是巡回指導。成立專項督導組,對鄉鎮開展全覆蓋督導,了解掌握工作推進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會商研討制定措施,及時糾正工作落實中不嚴不實、不精不準等問題。
(一)加強監測對象動態化管理。按照中、省監測對象識別標準,進一步細化完善全縣監測對象識別標準細則,重點關注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引發的剛性支出明顯超過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縮減的家庭,對新發現的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納入,對已化解風險的對象,及時調整幫扶政策,實現進退有序,確保不漏一戶,不掉一人。
(二)持續開展常態化預警監測。結合全縣扶貧工作日、扶貧走訪日等活動,常態化對監測對象“兩不愁、三保障”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健全完善動態監測管理臺賬,建立完善補短救助快反機制,確保監測到位,補短及時。
(三)因戶施策對標落實措施補短。對照監測對象“一超六有”“三落實三精準三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問題,實施產業、就業幫扶增加收入,強化低保、醫療、養老保險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確保基本生活。同時,注重扶志扶智,激發貧困群眾內生動力。
(四)健全與鄉村振興融合機制。改善區域發展環境。以產業、人才、文化、生態和組織振興與脫貧攻堅深度融合發展為根本路徑,從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持多元化農民合作組織發展等方面著手夯實鄉村振興經濟基礎。進一步調整完善相對貧困人口扶持政策,將日常性幫扶措施轉變為常態化民生政策,將特惠性扶貧政策轉變為普惠性的民生政策、福利性政策轉變為提升鄉村能力的發展性政策,實現鄉村和諧發展。
有關防止返貧心得體會范文七
為進一步加強返貧致貧監測,開展針對性幫扶工作,構建防止返貧致貧的制度防線,根據《湖南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湘扶發〔2020〕6號)以及《益陽市赫山區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實施方案》(益赫扶領辦〔2020〕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防止返貧致貧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扶貧工作的重要任務,圍繞“一超過兩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標,明確程序和內容,建立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統籌政府、市場和社會資源,因地因戶因人制宜開展精準幫扶,全面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確保高質量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
(一)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后幫扶相結合。提前發現并識別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人口,及時采取針對性的幫扶措施,防止脫貧人口返貧、邊緣人口致貧。一旦出現返貧和新致貧,及時納入建檔立卡,享受脫貧攻堅相關政策,實施精準幫扶,確保穩定脫貧。
(二)堅持開發式幫扶與保障性措施相結合原則。因戶因人精準施策,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主要采取開發式幫扶措施,支持發展產業、轉移就業,通過就業幫扶實現增收。對無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進一步落實各項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實現應保盡保。
(三)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原則。充分發揮政府和社會各界愛心人士的作用,強化政府責任,引導市場、社會協同發力,鼓勵社會各界人士構筑共同富裕、守望相助的社會風尚。
(四)堅持外部幫扶與群眾主體相結合原則。處理好外部幫扶與自身努力的關系,加強監測對象扶志教育,強化勤勞致富導向,培養監測對象艱苦奮斗意識,提升自我發展能力。
(一)監測對象范圍。全街道所有農村人口,以家庭為單位,原則上以2020年度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左右的戶為主。重點監測以下對象:
1.街道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脫貧不穩定戶
2.尚未脫貧戶、返貧戶。
3.已納入扶貧信息系統的邊緣戶。
4.通過上半年脫貧質量“回頭看”發現的建檔立卡之外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低保戶、大病重病戶、重度殘疾戶中有致貧風險的戶。
5.因洪澇災害、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各種突發事件、自然災害導致家庭主要勞動力喪失勞動能力或死亡,引發剛性支出明顯超過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縮減的戶。
監測對象規模一般為建檔立卡人口的5%左右。
(二)監測程序。以街道為單位組織開展,通過農戶申報、鄉村干部走訪排查、相關行業部門篩查預警等途徑,由區級扶貧部門確定監測對象,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實行動態管理,對已經消除致貧、返貧風險的邊緣戶、監測戶及時在系統標識已消除風險。
(三)監測內容。圍繞“一超過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開展。
1.家庭收支和生活情況。監測收入達標、收入穩定、大額支出等情況,即:監測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達到最低監測標準;與上年比,是否因疫情影響、勞動技能缺失、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產業或就業收入下降的情況。同時,監測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情況;是否存在因病、因學、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因素導致家庭產生大額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繼而導致家庭生活出現困難的情況。
2.“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情況。監測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監測戶和未脫貧戶的教育、健康、住房、飲水安全的政策落實是否連續穩定,是否存在返貧風險點;監測檔外群眾在教育、健康、住房、飲水安全中存在的短板和問題,是否存在致貧風險點。
(一)監測責任。由駐點街道干部、村(社區)“兩委”、村(居)民小組長等人員進行監測,幫扶責任人、駐村工作隊員協助參與。以“三走訪三簽字”、各駐村幫扶工作隊、各幫扶責任人按要求上門走訪為契機,全面分析本村(社區)貧困戶、檔外重點監測對象農戶的收入、“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情況,詳細建立臺賬。
(二)幫扶責任。未脫貧戶(含返貧戶)、脫貧不穩定戶即監測戶由村(社區)“兩委”、駐村工作隊及幫扶責任人共同承擔幫扶責任;對監測對象中的非建檔立卡貧困戶,如邊緣戶或者其他檔外特殊困難對象,由街道統籌幫扶力量進行幫扶。
(三)管理責任。對于群眾個人自主申請的,進行數據比對發現的,各級通過督查、檢查、暗訪、信訪發現的各類疑似問題,統一轉交街道、村(社區)兩級進行重點監測。監測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