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最新地的轉讓協議 股權轉讓合同通用篇一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門面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號的門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 _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在甲方轉讓租期滿后,租期按照原租賃協議順延 年,并由乙方與丙方按原合同條款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影響租期自動順延。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為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剩余租期為_______月,剩余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門面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門面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
四、轉讓后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后,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并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1)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并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3)丙方保證該房屋為其合法所有并有權進行出租等,否則應該賠償乙方轉讓費用同等的損失。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門面,丙方按照轉讓費用標準補償乙方。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最新地的轉讓協議 股權轉讓合同通用篇二
乙方:
一、甲方將三門縣健跳鎮健農村高灣山建筑石料采礦權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價格為叁佰萬元,一次性付清。
三、在乙方付清轉讓后,甲方即應將巖場交付給乙方,交付乙方后巖場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原因致使采礦權不能辦理過戶手續,本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五、如乙方未按時付款或甲方不協助乙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付給對方違約金10萬元。
六、在辦理采礦許可證過戶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各半承擔,辦理安全生產條件合格證過戶手續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職能部門存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地的轉讓協議 股權轉讓合同通用篇三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之軟件著作權轉讓事宜達成本協議。
一、軟件的名稱及版本號:
軟件全稱:
軟件簡稱:
軟件版本:
二、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甲方不再擁有該軟件的著作權;
2、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該軟件的全部源代碼及其他相關文檔;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該軟件相關的技術支持;
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與該軟件相關的技術細節;
三、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擁有該軟件的著作權;
2、乙方有義務在該軟件上投入人力和物力,不斷完善、升級該產品;
四、共同條款:
3、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2款之約定,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向乙方無償索回該軟件的著作權。
五、其他:
1、本合同以甲乙雙方全部簽字之日為開始生效之日期;
2、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按司法程序解決。
3、本協議共壹頁;壹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簽訂日期:______
最新地的轉讓協議 股權轉讓合同通用篇四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區拆遷安置房________棟________室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_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乙方首付人民幣________元整需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給甲方____________,余款分期按月支付,每月人民幣為________元,需于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____月壹年內付清,每個月的支付期限為月底的最后一天。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___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乙方交付首付款后 年內甲方和村委會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應當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到乙方的首付房款即時將房屋的鑰匙交給乙方確保其居住權和使用權,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___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元。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___%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4、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5、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內,產權證和土地證因為甲方的原因不能辦理,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后,土地證和產權證因為甲方的原因仍然不能辦理,每逾期 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7、如果因為本合同第五條的原因,造成乙方損失或不能居住的,甲方必須向乙方賠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人民幣為 元,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后,侵權仍在繼續的,每逾期___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元。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進行起訴或仲裁。
八、本合同自乙方支付首付款給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見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地的轉讓協議 股權轉讓合同通用篇五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并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準。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 %股權。
鑒于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股權。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權,即公司注冊資本的%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的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3、合同生效之后,甲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第二條 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元將其在公司擁有的 %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價款 元。
第三條 甲方聲明
1、甲方為本合同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經營,不再參與公司財產、利潤的分配。
第四條 乙方聲明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方承擔。
第六條 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2、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書。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合同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 ‰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后,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九條 保密條款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或相關信息,也不得將本合同內容及相關檔案材料泄漏給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披露的除外。
2、保密條款為獨立條款,不論本合同是否簽署、變更、解除或終止等,本條款均有效。
第十條 爭議解決條款
1、將爭議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合同的,須提前十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友好協商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終止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相關規定。
5、甲、乙雙方應配合公司盡快辦理有關股東變更的審批手續,并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6、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工商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
最新地的轉讓協議 股權轉讓合同通用篇六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1.轉讓財產份額及其價格:甲方將其在合伙企業(有限合伙)5%的財產份額(認繳出資金額x萬元),以人民幣0元的價格出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上述財產份額。
2.自轉讓之日起,甲方在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相應的合伙人權利和義務由乙方承繼。甲方對入伙前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乙方對入 伙前后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3.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方法:協議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若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本協議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協議若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5.本協議書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貳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6.簽訂協議地點: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辦公室
7.簽訂協議時間:20xx年5月20日
轉讓方(甲方)簽字:
受讓方(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最新地的轉讓協議 股權轉讓合同通用篇七
轉讓探礦權的,稱為探礦權轉讓人;獲得轉讓探礦權的,稱為探礦權受讓人,那么探礦權轉讓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探礦權轉讓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第一章總則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探礦權。
第二章轉讓的探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四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探礦權名稱
第七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的地理坐標(附地理位置圖)
第八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的面積是
第九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十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勘查工作程度
第三章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十一條甲方應將勘查許可證規定的全部勘查區塊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申報。
第十二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探礦權轉讓。該探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額為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探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支付完全部探礦權轉讓金。
第十四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為。
第十五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通知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電傳電傳
傳真傳真
第七章適用法律及爭論解決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于年月日有中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甲方(轉讓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乙方(受讓人):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礦產資源法》、《合同法》等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權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1目標探礦權。
1.2目標探礦權系發證機關以方授予的。
1.3目標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1.4目標探礦權的地理位置:
1.5目標探礦權的勘查區塊范圍坐標為:
1.6目標探礦權的勘查區塊面積為:
1.7目標探礦權的勘查礦種為:
1.8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目標探礦權勘查程度為:
2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款。
2.1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目標探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2.2合同項下的探礦權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元)。
1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271號中環大廈8f
2.4.2依法設立的礦業權交易機構出具了探礦權交易鑒證文件;
2.4.3甲方履行了本本合同3.5條約定的全部義務,取得了探礦權轉讓批準通知書。
2.5乙方在獲得礦業權登記管理機關核發的勘查許可證之日,立即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的價款(即人民幣元)。
2.6甲方應在乙方支付每筆轉讓款項前向乙方開具合法有效的稅務發票。3轉讓審批及登記。
3.1甲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預付款后應立即向礦業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目標探礦權轉讓審批手續,并取得礦業登記管理機關核發的《探礦權轉讓核查意見書》。
3.2在辦理本合同3.1條所列的向礦業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審批過程中,甲方應自行備足礦業權登記管理機關要求的全部文件。
3.3礦業權登記管理機關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探礦權的,核發《探礦權轉讓核查意見書》之日,甲方應立即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公示事宜,并取得國土資源交易部門鑒證的探礦權交易文件。
3.4在辦理本合同3.3條約定的公示及取得國土資源交易部門鑒證的探礦權交易文件的過程中,如果須依法按評估備案的結果補交探礦權價款的,甲方應按照登記機關的要求補交探礦權價款。同時向礦業權交易機構繳納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將繳費發票復印件交付給乙方。
3.5在取得國土資源交易部門鑒證的探礦權交易文件后,甲方應到國土資源部門按照要照要求遞交轉讓資料,申請并取得批準目標礦權的轉讓通知書。
3.6甲方在履行本合同第3.1條,第3.2條,第3.3條,第3.4條,第3.5條約定的義務時,需要乙方提供配合的,甲方應一次性告知乙方,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
3.7甲方還應在國土資源部門批準目標礦權的轉讓通知書之日起向乙方移交該目標礦權勘查區塊范圍內的全部地質技術資料。
3.8在甲方履行了第3.5條約定的義務,取得探礦權轉讓批準通知后日日內,內,乙方應向礦業權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探礦權變更登記手續,取得新的探礦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271號中環大廈8f郵編:310005傳真0571-88389181權證。
3.9在乙方申請辦理目標探礦權變更登記的過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必要的協助。因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逾期未辦理的,由此產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最新地的轉讓協議 股權轉讓合同通用篇八
4轉讓未獲批準的處理。
4.1因不可歸責于甲乙雙方的原因,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目標探礦權的轉讓申請未到得到礦業權登記管理機關、國土資源交易機構的受理,或未能取得礦業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準時,本合同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后退還乙方支付的。
日內,目標探礦權的轉日內4.2因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在本合同簽訂后
5保證與承諾。
5.1甲方的保證與承諾。
5.1.1甲方已依法繳納了探礦權的使用費和探礦權價款;
5.1.4目標探礦權未設定任何抵押權;
他人合作開采等違法行為;
5.1.13甲方已依法辦理了勘查用地審批手續;甲方與土地所有人簽署的土地使用合同真實、合法、有效;自目標礦權變更登記完成之前(即乙方取得新的探礦權證前),土地使用合同沒有也不會被土地所有權人終止或解除;自目標礦權變更登記完成之前(即乙方取得新的探礦權證前),該土地使用權合同上沒有爭議,如果有爭議,甲方已經解決完畢。
5.2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5.2.1乙方為依法設立的企業的,具備受讓目標探礦權的資格條件;
5.2.3乙方將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支付探礦權轉讓價款的義務。
6交易稅費。
由甲方承擔目標探礦權轉讓所產生的一切稅款與費用。
7年檢及延續事項。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依法需要對探礦權辦理年度檢查手續或延續登記手續的,應由甲方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如果要乙方配合的,甲方應一次性告知乙方,乙方給于協助。
8賠償責任。
8.1任何一方所作的保證與承諾與實際情況有任何出入,或違反了其所作出的任何保證或承諾的,則該方應承擔對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損失。
8.4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依法辦理目標礦權的年檢手續和延續登記手續,并致使目標礦權滅失或無法辦理轉讓手續及變更登記手續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要求甲方返還已付款,并要求甲方承擔轉讓價款總額失賠償。
8.5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履行礦業權人的各項法定義務,致使目標礦權滅失、被吊銷,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的轉讓條件,從而使得本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要求甲方返還已付款,并要求甲方承擔轉讓價款總額%的賠償責任。
本數),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承擔應付而未付款項金額過責任。
9.1甲、乙雙方之間的通知和聯絡,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發出后即視為收訖。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寄出后十天視為收訖。
9.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生改變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文件、資料、通知,均視為符合約定條伯的通知,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10保密條款。
10.1除了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相關有權政府部門的要求外,未經本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形式披露或泄露本合同所包含的任何內容及所涉及的任何交易,但向各自負有保密義務的法律顧問披露的除外。任何一方應盡力促使各自的工作人員對本合同所涉及的內容進行嚴格的保密。同時,乙方對于在目標礦權的轉讓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亦負有保密責任。本合同生效以前,乙方不得將目標礦權的有關情況向第三方泄露。
10.2本條約定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11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目標礦權的轉讓獲得礦業權登記管理機關批準或同意后生效。
12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不能得到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13擔保條款。
同意為對本同成立時起甲方全部義務的履行與含締約過失責任在內的一切責任的承擔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同意為本合同成立時起乙方全部義務的履行與含締約過失責任在內的一切責任的承擔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14獨立條款
14.1本合同第4條、第8條具有獨立性,在合同成立后就對雙方有約束力。在本合同成立時起到本合同生效時止的時間段內,甲、乙雙方同意該兩條的約定為締約過程中違反相關義務而導致的損失賠償的計算方式;在本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同意該兩條中的約定自動轉化為履約過程的違反相關義務而導致的損失賠償的計算方式。
14.2甲、乙雙方均已充分認識到本次交易對各自的重大意義,在充分考慮了如果交易失敗對另一方造成的交易機會的喪失、締約的成本費用、合同履行后對雙方的收益等相關因素前提下,約定了本合同第4條、第8條的損失賠償方式。甲、乙雙方一致認為該損失賠償方式合情、合理,無論是在合同成立之后,還是在合同生效后,如果交易受挫時按照該約定方法算出的損失賠償正好可以有效地彌補另方的損失。
15其他
15.1本合同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甲乙雙方各自己的擔保人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5.3本合同的全部文稿以打印為準。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文本的內容,應在修改處加蓋甲方、乙方、甲方的擔保人、乙方的擔保人四方的印章,否則修改不發生法律效力,仍然以原文本的內容作準。
15.4甲方聯系方式。電話:子郵箱:
乙方聯系方式。電話:箱:,傳真:。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出讓的僅為采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為: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礦區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礦區范圍由_________個拐點圈定,拐點坐標為_________(具體位置見本合同所附礦區范圍圖。)
第四條 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自頒發采礦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 采礦權受讓人取得采礦權,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繳納采礦權價款。
乙方同意在成交后15日內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采礦權價款,其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此費用不包括地質環境保證金、采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登記費等。
甲方的開戶銀行及帳號如下: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在成交后15日內,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相關資料,到采礦權出讓機關_________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采礦許可證》,取得該礦采礦權。采礦權出讓機關從受理采礦權登記申請之日起40日內,依法為乙方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頒發采礦許可證。
第七條 乙方在采礦權規定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礦產品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_________省的有關規定,并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乙方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 對礦區范圍內的礦產資源,乙方必須采用科學的采礦方法開采,依法合理利用礦產資源,依法保護當地的生態及地質環境。
乙方在開采期間,應依法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資源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稅費。
第九條 乙方在礦山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廢”等事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因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提前結束本合同,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規定的出讓期限屆滿,采礦權人未依法申請采礦延續登記,或者申請采礦延續登記未獲批準的,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采礦權,乙方應依照法律規定進行土地復墾,并辦理采礦權注銷登記等手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移動和拆除采礦權的依附物。
乙方如需繼續采礦,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的30日前向采礦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符合繼續辦礦條件的,采礦權出讓機關以批準申請方式將采礦權重新出讓給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或存在違反《礦產資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情形,采礦權出讓機關有權不批準乙方的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申請采礦延續登記:
(一)礦山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二)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國稅費的;
(三)嚴重違反礦業法律法規,受到地礦行政部門重大行政處罰的;
(四)地礦行政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認為應當取消采礦權人申請采礦延續登記資格的。
第十二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可不負責違約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由于當事人主觀原因延誤,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而導致損失擴大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20日內,向另一方報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第十四條 乙方逾期未付清采礦權價款或逾期不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視為放棄采礦權,所交保證金及已交采礦權價款甲方不予退還。
第十五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未按期取得采礦權或延期占用采礦權的,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有效期限相應延遲。
第十六條 甲方交付的采礦權未能達到合同約定條件,應當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第十七條 未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不得擅自轉讓采礦權,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給他人開采經營。
采礦權轉讓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后,應當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符合轉讓條件的采礦權,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可以作為出租人將采礦權租賃給承租人,并收取租金。乙方經地礦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后,可以抵押采礦權,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抵押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名稱: 法定名稱: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傳真: 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三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及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條 因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采用中文書寫,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備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