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寫方案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供水系統應急預案 供水應急方案免費下載篇一
在冬季氣溫過低或冰雪天氣極大影響縣城正常供水,根據實際情況,由防凍應急搶險領導小組組長宣布啟動應急搶險預案,并報上級應急辦,各搶險小組立即開展各項工作。
公司成立供水設施防凍應急搶險領導小組,由公司經理文榮毅任組長,各副經理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實施供水設施防凍應急搶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特殊情況離開城區1天以上要書面向組長請假并明確其授權代理人。成立6組應急搶險小分隊(每組5人以上)和管線巡查組(3人),由領導小組統一調度。
1、水廠要準備好大量的防寒防凍物資,包括草袋、食用鹽、防凍液、電熱絲、石棉保溫材料等;
2、對廠區內的加氯加藥管道、生產用水管道、閘閥等易受凍部位用保溫材料進行包裹覆蓋,確保各類設備的.良好運行;
3、針對冬季特點,合理調節水處理工藝,確保生活飲用水水質達標;
4、對水泵、泵房進行防腐保溫處理,為設備正常運轉提供保障;
5、24小時值班備勤,人員和設備隨時處于待命狀態。
1、安裝公司保證庫房儲備足夠的搶修所需常用材料;
2、備好發電機、焊機、風鎬、水泵等搶修必備設備;
3、展開拉網式普查,維護閘井、表井、閥門、確保大小管道安全暢通;
4、公司的4臺搶修車必須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證搶修的需要。
1、營業所保證在任何時間都能領到搶修所需常用材料;并保證足夠的水表儲備,滿足各種可能出現的水表更換需求。
2、展開拉網式普查,通過短信、電視、電子顯示屏等方式提醒用戶采取防凍措施、確保水表正常運行;
3、營業所人員輪流值班,保證搶修或更換水表及時到位。
辦公室和客服中心24小時負責各方面水表凍壞、水管凍裂和各種報漏信息,值班人員對受損地點、漏水狀況和報告人電話等作好詳細紀錄,及時經信息反饋至分管副經理,重特大事件及時報告公司經理。
搶修人員在接到搶修通知后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首先進行關閥止水,然后設立搶修標志,再進行搶修施工。
供水管網搶修按公司對外服務時限承諾要求處置;水廠設備故障在24小時內修復;用戶水表凍壞要求在24小時內更換;用戶進戶水管的地面部分要求在24小時內修復;用戶進戶水管的墻面部分要求在48小時內修復(如天氣惡劣則待施工條件許可后開始施工)。
管網搶修時間超過24小時且停水范圍較廣的,由公司搶修領導小組組長決定啟用臨時供水措施,通過開啟消火栓或申請消防車免費為停水區居民送水等措施。
應急預案的終止應根據預案實施情況和對供水的影響程度由搶險領導小組批準,由搶險小組組長宣布終止。
1、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周密部署,強化責任,確保應急預案的實施,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2、各部門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不畏困難、堅守崗位,隨時待命,并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
3、各部門必須無條件執行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
4、一旦啟動應急預案,應急分隊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防凍搶險所需車輛、設備和材料隨時處于待命狀態。
冬季供水防凍應急搶險處置完畢,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出具處理總結報告及整理歸檔資料。總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件基本情況、事故原因分析、處理措施、處理效果和結語。歸檔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電話記錄、巡查記錄、現場照片、事故處理總結報告等。
供水系統應急預案 供水應急方案免費下載篇二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鄉各村(社區)季節性缺水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鄉季節性缺水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柳池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應、有效解決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全鄉范圍內各村(社區)因發生季節性缺水或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一定范圍或一段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一)組織機構
成立大坪鄉季節性缺水供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鄉相關村季節性缺水供水的應急工作。
組長:劉海軍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鄉安辦,由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協調聯系相關季節性缺水供水保障工作。
(二)職責分工
1.鄉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及時了解掌握各村季節性缺水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應急工作。
(2)審定全鄉各村季節性缺水應急工作預案。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公安、大坪自來水廠、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鄉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起草全鄉農村季節性缺水應急預案。
(2)負責全鄉農村季節性缺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3)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應急加固、恢復重建或準備蓄水設備工作。
(一)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二)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三)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季節性缺水供水應急預案體系分為二級
(一)全鄉應急預案:鄉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利和湖泊局備案。
(二)村級應急預案:村民委員會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鄉政府備案。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一)總體要求
(1)鄉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各村要在鄉政府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缺水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鄉級應急預案啟動,各村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應急響應
當發生季節性缺水時,要啟動相應預案。
(1)鄉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協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鄉供水應急領導機構派出工作組,指導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鄉直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工作組抵達時配合做好應急供水工作。(三)應急處理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節性缺水。
1.啟用備用水源(東沖水庫、橫嶺水庫);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方便用戶有序儲水。
4.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資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鄉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采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水。
(一)組織保障各村(社區)要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季節性缺水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各村(社區)要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確保在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物資保障大坪自來水廠和鄉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供水應急需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四)交通運輸保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派出所要負責做好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鄉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統籌做好新建或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滿足或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系統應急預案 供水應急方案免費下載篇三
為確保縣城(南白、龍坑)供水安全,解決因低溫凝凍災害造成的供水問題,最大限度地減少停水時間、縮小停水范圍、降低停水損失,保證縣城正常供水,想方設法最大程度地降低低溫凝凍天氣帶來的不利影響,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縣城生產生活秩序正常,特制訂如下供水防凍應急搶險預案:
在冬季氣溫過低或冰雪天氣極大影響縣城正常供水,根據實際情況,由防凍應急搶險領導小組組長宣布啟動應急搶險預案,并報上級應急辦,各搶險小組立即開展各項工作。
公司成立供水設施防凍應急搶險領導小組,由公司經理文榮毅任組長,各副經理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實施供水設施防凍應急搶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特殊情況離開城區1天以上要書面向組長請假并明確其授權代理人。成立6組應急搶險小分隊(每組5人以上)和管線巡查組(3人),由領導小組統一調度。
(1)水廠部分:
1、水廠要準備好大量的防寒防凍物資,包括草袋、食用鹽、防凍液、電熱絲、石棉保溫材料等;
2、對廠區內的加氯加藥管道、生產用水管道、閘閥等易受凍部位用保溫材料進行包裹覆蓋,確保各類設備的良好運行;
3、針對冬季特點,合理調節水處理工藝,確保生活飲用水水質達標;
4、對水泵、泵房進行防腐保溫處理,為設備正常運轉提供保障;
5、24小時值班備勤,人員和設備隨時處于待命狀態。
(2)管網部分:
1、安裝公司保證庫房儲備足夠的搶修所需常用材料;
2、備好發電機、焊機、風鎬、水泵等搶修必備設備;
3、展開拉網式普查,維護閘井、表井、閥門、確保大小管道安全暢通;
4、公司的4臺搶修車必須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證搶修的需要。
(3)水表部分:
1、營業所保證在任何時間都能領到搶修所需常用材料;并保證足夠的水表儲備,滿足各種可能出現的水表更換需求。
2、展開拉網式普查,通過短信、電視、電子顯示屏等方式提醒用戶采取防凍措施、確保水表正常運行;
3、營業所人員輪流值班,保證搶修或更換水表及時到位。
辦公室和客服中心24小時負責各方面水表凍壞、水管凍裂和各種報漏信息,值班人員對受損地點、漏水狀況和報告人電話等作好詳細紀錄,及時經信息反饋至分管副經理,重特大事件及時報告公司經理。
搶修人員在接到搶修通知后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首先進行關閥止水,然后設立搶修標志,再進行搶修施工。
供水管網搶修按公司對外服務時限承諾要求處置;水廠設備故障在24小時內修復;用戶水表凍壞要求在24小時內更換;用戶進戶水管的地面部分要求在24小時內修復;用戶進戶水管的墻面部分要求在48小時內修復(如天氣惡劣則待施工條件許可后開始施工)。
管網搶修時間超過24小時且停水范圍較廣的,由公司搶修領導小組組長決定啟用臨時供水措施,通過開啟消火栓或申請消防車免費為停水區居民送水等措施。
應急預案的終止應根據預案實施情況和對供水的影響程度由搶險領導小組批準,由搶險小組組長宣布終止。
1、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周密部署,強化責任,確保應急預案的實施,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2、各部門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不畏困難、堅守崗位,隨時待命,并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
3、各部門必須無條件執行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
4、一旦啟動應急預案,應急分隊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防凍搶險所需車輛、設備和材料隨時處于待命狀態。
冬季供水防凍應急搶險處置完畢,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出具處理總結報告及整理歸檔資料。總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件基本情況、事故原因分析、處理措施、處理效果和結語。歸檔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電話記錄、巡查記錄、現場照片、事故處理總結報告等。
供水系統應急預案 供水應急方案免費下載篇四
1、一般水質事件
由于大量降雨,源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懸浮物質,造成原水渾濁度增高時。可通過合理調整凈水劑投放量的方法來達到滿意的效果。高藻期原水藻類含量高時處理難度大,沉淀后水和出廠水難以達標時,水廠應立即在原水中投加氯,并適當提高加氯量,提高預氯化效果。
源水水質出現異常,污染物質超過有關標準,但經過水廠正常處理,水廠源水水質可以達標時,水廠化驗室要實行24小時值班,加強水質檢測的頻率。
2、較大水質事件
當發生不明原因的水質惡化,污染物嚴重超標及水源性疾病爆發時,接到報告或發現源水水質問題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報告,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中心化驗室要加強對水源水質的監測,增加檢測頻率和檢測項目,并協同有關部門盡快查明原因。同時水廠要提高氯投加量,增加殺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處理措施,確保出廠水的水質達標,如果水質不達標,確需停止供水的,應當報經供水主管部門批準,并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用戶,直到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3、重大水質事件
源水水質發生突發性化學污染事故時,接到報告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報告。同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中心化驗室要協同有關部門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種類、包裝、數量及出事地點等有關情況。加強對出廠水水質的檢測,對水源水質的監測應沿著源水上游在接近被污染的斷面采集水樣檢測或在取水口上游斷面采水檢測,同時可采取生物監測措施,若生物監測出現異常情況,化學檢測超標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并通過媒體告知市民停止用水,直至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4、應急響應
進入應急狀態時,各部門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發生一般水質事件,水廠化驗室要向水廠廠長和中心化驗室報告,由水廠廠長現場指揮,保證正常供水。發生較大水質事件,立即報告公司總經理,聽從總經理指揮,水廠和化驗室全力以赴,并會同有關部門盡快查明原因,研究對策,采取措施,并將事故的發生和處理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發生重大水質事件,水廠廠長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了解情況,迅速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在上級領導的指揮下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應將水體受污染情況向有關部門通報。
1、一般突發故障停水
a、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臨時停水,能在短時間內恢復供電的。
b、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短時恢復的。
c 、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水質超過3neu,能在短時內修復的。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水廠廠長并通知機電維修人員。
3、搶修措施
機電維修人員到達現場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時處理,工作完成后,撤離安全防護設施,恢復供水。恢復供水后將維修信息反饋至水廠廠長。
搶修責任人:技術部經理
4、嚴重突發故障停水
a 、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12小時內修復的。
b、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12小時內修復的。
5、信息通知
故障發生后,運行人員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報告水廠廠長。廠長接到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發生故障的情況及時報告公司總經理。
6、搶修措施
水廠廠長現場組織指揮,協調生產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搶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護設施,恢復供水。恢復供水后將維修信息反饋至公司總經理。
供水系統應急預案 供水應急方案免費下載篇五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渦陽縣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導應急搶險,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置事故、排除隱患,并在必要時實施緊急支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亳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渦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主要適用于本縣城市規劃區域內的一般、較大供水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的先期處置工作,指導本縣的城市供水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凡涉及跨本縣行政區域的,或超出本縣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市政府負責處置的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依據《亳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處置。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應急管理體制。縣人民政府領導全縣突發供水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處置全縣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的突發供水事件;屬地政府負責本轄區內一般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和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屬地政府主要領導是本轄區突發供水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城市為主體,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各部門的協調與合作,在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礎上開展城市供水突發事件預防工作。
長效管理,落實責任。城市供水以保障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企業規范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預案啟動、相應應急程序,落實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責任機制。
1.5事故分類分級
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1)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2)攔河堤壩、取水涵管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災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
(4)消毒、輸配電、凈化構筑物等設施設備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漏事故;
(5)城市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大面積爆管或發生災害影響大面積供水。
按照事故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影響時間等因素,將城市供水安全事故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1.5.1ⅰ級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i級供水突發事件:
1.受影響的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總人口的40%以上;
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總供水范圍的50%以上;
1.5.2ⅱ級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ⅱ級供水突發事件:
1.受影響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總人口的30%-40%(含40%);
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總供水范圍的40%-50%(含50%)。
1.5.3ⅲ級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ⅲ級供水突發事件;
1.受影響的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總人口的20%-30%(含30%);
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總供水范圍的30%-40%(含40%)。
1.5.4ⅳ級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ⅳ級供水突發事件:
1.受影響的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總人口的10%-20%(含20%);
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總供水范圍的20%-30%(含30%)。
1.6分級響應與響應分級
突發事件應對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分類應對、協調聯動的原則。當突發事件超出事發地人民政府的應對能力時,由上一級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組織應對。一般突發事件由縣、鎮(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下同)人民政府組織應對(涉及跨縣級行政區域或超出縣級政府應對能力的一般突發事件,報請市政府及市相關部門提供支援或組織應對);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報請省、市人民政府組織應對,我縣負責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縣、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基層組織和單位等根據突發事件初判級別、應急處置能力以及預期響應后果,綜合研判本層級響應級別。對于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重點地區或重大活動期間的,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情調整響應級別。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較大突發事件和一般突發事件,縣人民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縣級層面應急響應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原則上,一級響應由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指揮(由省、市人民政府組織應對,縣人民政府負責先期處置工作);二級響應由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指揮或指導協調(由省、市人民政府組織應對,縣人民政府負責先期處置工作);三級響應由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指導協調,牽頭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組織指揮(由縣人民政府組織應對,鎮級人民政府負責先期處置工作);四級響應由牽頭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組織指揮或指導協調。具體響應分級及其標準在相關縣級專項應急預案中予以明確。對于涉及面廣、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后果嚴重的一般突發事件,根據應對需要,可報請市委、市政府,啟動市級層面應急響應。
鎮級人民政府響應等級可參照縣級層面應急響應級別設置,結合實際在鎮級預案或行動方案中予以明確。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縣政府設立縣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辦公地點在縣住建局,負責建立、完善和實施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供水單位根據預案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
2.1縣指揮部組成及主要職責
2.1.1縣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辦分管副主任,縣住建局局長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住建局、縣數據局、縣應急局、縣公安局、縣衛健委、縣生態環境分局、縣氣象局、縣財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負責人。
當發生城市供水重大事故時指揮部成員必須迅速到達指定崗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由所在部門同志按職務高低遞補。
2.1.2縣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城市供水重大事故突發事件的應急搶險工作,及時傳達、部署和執行縣政府的各項決策、指令和有關工作,并負責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2)負責城市供水安全事故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3)及時了解掌握城市供水重大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縣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的建議;
(4)負責組織、指導實施對城市供水設施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
(5)其他有關城市供水重大事故應急的重要事項。
2.2縣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布工作。把握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搶險宣傳工作導向,及時協調、指導媒體單位做好輿情引導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及預警信息發布工作;建立城市供水安全監管體系,制定具體的搶險救援措施;建立供水安全應急救援隊,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宣傳供水安全知識;完成縣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數據局:負責協調和指導相關電信運營企業及時播發預警信息。根據預警和應急響應級別,協調電信運營企業配合相關部門組織面向公眾的手機信息發布。
縣應急局:接收處理城市供水突發事件信息;協助處理供水突發事件;指導縣住建局預警信息的發布等工作;協助指揮部完成各成員單位的有關聯絡工作;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會同縣住建局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專家庫;按照縣政府的指示,組織有關專家進行事故調查與處理。
縣公安局:負責快速實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散危險區域人員及滅火等救援工作。
縣衛健委:負責做好應急搶險救援中的醫療保障工作,組織相關衛生防疫部門開展工作。
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對環境污染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協助做好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縣氣象局:通過氣象監測,為制定應急搶險方案提供技術數據支持。
縣財政局:負責籌集、下撥應急搶險資金并監督使用。
縣交通運輸局:保障公路、水路等優先運送應急搶險人員和物資,及時征調、組織應急工作所需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
縣發展改革委:指導事故發生地城市供水系統恢復重建項目建設工作。
2.3縣指揮部辦公室組成及主要職責
2.3.1縣指揮部辦公室組成。縣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住建局局長兼任。必要時從成員單位抽調人員集中辦公。
2.3.2縣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本縣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專家組會商事故發展趨勢,分析研判事故影響程度和范圍,及時向縣指揮部匯報;負責建議啟動、變更或終止應急響應。
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縣指揮部正副總指揮、成員單位聯絡;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縣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示,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縣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4專家組
縣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專家組,作為指揮部的咨詢機構。專家組由城市供水設施的設計、施工、運營和環境保護、衛生防疫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由縣住建局、縣應急局負責建立和聯絡,縣直有關單位配合。
主要職責:按照縣指揮部的要求對事故處理進行研究分析,提供咨詢或建議,對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調查提出咨詢意見。
2.5供水單位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根據縣政府的搶險應急預案及應急體系,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企業主要領導任搶險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制定科學的、切合實際的搶險應急預案,健全搶險組織機構,成立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設備,定期組織演練,開展城市供水設施搶險排險、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工作。
3.1日常預防預警機制
3.1.1監控機構。縣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主要職責是:建立城市供水水質監管體系和檢測網絡;對檢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對城市供水系統運行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
3.1.2檢測網絡。省、市、縣相關監督部門的水質監測,供水單位定期對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水質檢測。
3.1.3預警級別與發布。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
有關跡象表明有可能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縣指揮部對突發事件進行研判認定,對可以預警的事件進行預警。較大的預警信息,由縣政府發布、調整和解除;特別重大、重大事件的有關情況,由縣政府立即向市政府報告,提請市政府決定發布、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包括事件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預警區域、可能影響的范圍、預警事項、應對措施、發布機關等。
3.2信息報告
3.2.1基本原則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單位或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2)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3)直報:一般事故發生后,要在2小時內直報縣住建局。其中較大及以上事故,要第一時間直報縣政府,同時報縣指揮部。
3.2.2報告程序
(1)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立即撥打:xx(住建局應急電話)、xx(供水服務熱線)或110或119。縣住建局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人員前往現場指揮處置,同時進行確認事故的危害程度。
(2)發生重特大事故后,縣住建局應在事故發生后盡快寫出事故快報,在事件發生1小時內報送縣政府。若水源、傳染性疾病引起突發公共事件,應同時報水利、環保、衛生等部門。快報包括以下內容:
a.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b.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源地(地表、地下)處數;
c.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d.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e.事故的簡要經過;
f.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g.事故發生后采用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h.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i.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j.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1分級響應
對于一般突發事件,由供水部門全面負責城區規劃區內的應急處置工作;較大事件發生后,由縣住建局報告縣政府啟動本預案;重大、特別重大事件發生后,縣政府及時報告市政府,由市政府決定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4.2響應措施
4.2.1i級(特別重大)響應措施
(1)在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下,縣指揮部總指揮主持會商,指揮部全體成員參加,通報事故情況,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并及時將情況上報縣政府和市政府。縣指揮部提出啟動i級(特別重大)響應的建議,并報縣長決定。縣政府領導按分工,率工作組、專家組第一時間赴一線指導開展先期處置工作。縣指揮部密切監視事故發展變化,做好預測預報和重點工作的調度。可每天在縣新聞媒體發布應急搶險情況通報,做好輿情引導工作。
(2)縣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縣指揮部負責涉及城市區域i級(特別重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并將工作情況上報市政府。事發地區的主要負責人第一時間趕往現場、組織救援,指揮部負責人、成員單位按照職責開展相關工作。縣指揮部應將工作情況上報縣政府和市政府。
(4)縣指揮部派出專家組赴現場指導搶險工作。
(5)申請省、市政府支持。
4.2.2ⅱ級(重大)響應措施
(1)在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下,縣指揮部總指揮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及時將情況上報縣政府、市政府并立即通報縣指揮部成員單位。由縣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重大)響應。縣政府領導按分工,率工作組、專家組立即赴一線指導開展先期處置工作。縣指揮部督促相關單位密切監視事故發展變化,做好預測預報和重點工作的調度。可定期在縣新聞媒體發布應急搶險情況通報,做好輿情引導工作。
(2)縣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縣指揮部負責涉及城市區域ⅱ級(重大)供水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并將工作情況上報市政府。事發地區主要負責人第一時間趕往現場、組織救援,指揮部負責人、成員單位按照職責開展相關工作。縣指揮部應將工作情況上報縣政府主要領導和市政府。
(4)申請省、市政府支持。
4.2.3ⅲ級(較大)響應措施
(1)縣指揮部總指揮或委托副總指揮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密切監視事故發展變化,加強應急搶險工作的指導,迅速將情況上報縣政府、市政府并通報縣指揮部成員單位。縣指揮部總指揮或委托副總指揮決定啟動ⅲ級(較大)響應。可不定期在縣新聞媒體發布應急搶險情況通報,做好輿情引導工作。
(2)縣指揮部根據預案組織應急搶險,并將工作情況上報縣政府和市政府。
(3)縣指揮部派出專家組赴現場指導搶險工作。
4.2.4ⅳ級(一般)響應措施
(1)縣指揮部副總指揮或委托有關負責人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密切監視事故發展變化,加強應急搶險工作的指導,并將情況上報縣政府并通報縣指揮部成員單位。縣指揮部副總指揮決定啟動ⅳ級(一般)響應。
(2)縣指揮部根據預案組織應急搶險,并將工作情況上報縣政府。
4.2.5關于不同性質城市供水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要求
我縣城市供水安全事故一般分為電氣設備事故、水質事故、管網爆漏事故,針對以上三類事故特點,應急救援時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處置措施。
(1)電氣設備事故
①電源斷電應急處置。應盡快查找斷電原因,盡快恢復正常供電。如恢復供電所需時間較長,應及時向上級報告水廠停產情況。供水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進行供水調度,確保城區正常供水。
②電氣設備故障應急處置。若供水泵房機電設備發生故障,應立即切斷故障機電設備的供電線路,開啟備用水泵供水。若配電線路發生故障,工作人員應開啟備用機泵進行供水生產。
如果由于電源和電氣設備故障造成較長時間水廠停產,供水企業應立即上報縣指揮部,有關單位和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搶修,盡快恢復生產。在停產期間要加強供水調度,為停水區域解決臨時供水問題。
③電氣事故引起火災或爆炸的應急處置。現場人員立即上報,供水企業應立即組織人員疏散,將傷亡人員移至安全區域,進行事故初期的救援處置。
供水企業根據事故危害程度上報縣指揮部,縣指揮部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建議啟動縣級應急預案,指派工程搶險、醫療衛生、治安保障等隊伍,進行事故搶險救援。供水企業要立即啟動生產事故調度預案,盡量保證正常供水生產。
(2)水質事故。要立即停止供水,排放、沖洗相鄰管網,啟動其它水源井,確保安全供水。縣住建局要確認受污染的時間及受污染范圍,對污染的危害進行檢測和評估,及時向指揮部反饋水質情況。對各個水質監測點進行全天候監測,確保市民飲用水的安全。盡快查明原因,做好污染物的檢測工作,合格后方可聯網供水。
(3)管網爆漏事故。搶修人員30分鐘內趕到現場進行搶修。做好為停水用戶的送水準備和對停水用戶的宣傳解釋工作。
(4)對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停水事故,要及時提出應急供水方案,迅速組織實施,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影響。
4.3應急支援
城市供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通知受災地區的群眾和單位,全力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物證,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和收集證據。
4.4新聞發布
縣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起草并審查新聞通稿,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指導并做好輿情監管工作。
4.5應急終止
4.5.1終止程序。一般、較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因素消除后,經縣指揮部確認,報縣政府批準后,由縣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必要時由縣政府宣布結束。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應急結束報經市政府或市政府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決定并宣布。
4.5.2后期工作
(1)指揮部工作。收集、整理所有應急處置資料,對事故進行總結和評估,并上報縣指揮部。
(2)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工作。供水系統應急終止后15日內,供水企業向縣住建局提交書面總結報告,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城市供水系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5.1應急準備。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完善預警發布機制。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建立健全各自應急隊伍,配備必要裝備,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5.2裝備保障。供水企業要制定緊急情況下供水設施搶險設備、物資的儲備和調配方案,報縣住建局備案。做好常規搶險機械、設備、物資的儲備,滿足搶險需要。
5.3資金保障。縣財政要根據應急搶險需要,足額安排用于供水等行業突發事件的應急搶險資金。
5.4培訓演練。有關部門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參與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人員的培訓和演練工作。
5.5宣傳教育。對公眾加強城市供水安全飲用及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6.1調查評估
6.1.1縣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造成的損失及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等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應對處置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6.1.2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城市供水系統事故原因,從城市供水系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6.2善后處置和恢復重建
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后,縣政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后救助、保險理賠、供水系統恢復重建等工作。
7.1名詞術語
7.1.1供水設施。指用于取水、凈化、送水、輸配水、二次供水等設施的總稱,包括公共供水設施和自建供水設施。
7.1.2公共供水設施。指公共供水企業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和其它各項建設提供用水的設施。
7.1.3自建供水設施。指用水單位以其自行建設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主要向本單位生產、生活和其它各項建設提供用水的設施。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縣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修改完善工作,根據縣指揮部要求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專家對預案進行評估,并視情況需要及時修訂。
7.3獎勵與責任
縣指揮部對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預案的起草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縣住建局根據需要及時組織評估,向縣人民政府提出修訂建議。
7.5預案的生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縣政府辦公室會同縣住建局承擔具體解釋工作。
供水系統應急預案 供水應急方案免費下載篇六
為了保障全園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我校飲用水應急預案。
1、學校飲用水事故處理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一)飲用水中毒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幼兒園領導,教育局、保健醫生,衛生防疫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幼兒園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后報告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后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幼兒園主要領導匯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保健醫生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飲用水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倉庫存水處。通知供水單位到校接受調查。
(4)立即組織骨干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幼兒園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幼兒園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二)飲用水供應中斷
如幼兒園飲用水短期(臨時)中斷供應:
(1)幼兒園可安排食堂人員及時在幼兒園的主要通道處設置溫開水供應點,保證幼兒飲水的正常供應。
供水系統應急預案 供水應急方案免費下載篇七
為保障極端嚴寒期間供水管網及設施運行安全,做到應急響應反應快、決策快、處置快,全員參與限時安全供水,確保供水管網安全,以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內部及公司供水區域范圍內極端嚴寒期間限時供水應急工作。
2.1組織機構及職責
2.1.1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
組員:各部門負責人
2.1.2工作小組:
安全辦、總經理辦公室、信息辦、供水營業部、供水分公司、石臼漾水廠、貫涇港水廠。
2.1.3領導小組職責:
2.1.3.1領導小組根據安全辦提出的啟動限時供水預案建議,決定啟動預案;
2.1.3.2發出預案啟動指令,指揮各部門協調行動;
2.1.3.3聽取現場指揮的匯報和建議,調整和控制預案的實施;
2.1.3.4提供調配搶修需要的人力、物力和技術支援;
2.1.3.5決定向集團公司上報突發事件信息和向社會發布的內容;
2.1.3.6下達應急處置終止命令。
2.1.4工作小組職責
2.1.4.1安全辦
根據天氣預報,當氣候條件達到預案啟動條件-6℃和風力5級時,及時向領導小組建議啟動預案。根據氣候變化和實際供水情況,制訂實施限時供水時間段。
2.1.4.2總經理辦公室:執行和傳達領導小組交辦的事項,根據領導小組指令向集團公司上報和向社會發布突發事件處置信息,負責領導小組各項指令通知下達到各部門,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調配車輛配合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善后工作。
2.1.4.3供水營業部
協調各供水分公司,并參與預案演練和總結工作。
2.1.4.4供水分公司
所管轄區域合理劃分若干組,每組若干人,指定組長,包干負責,完成閥門的啟閉工作。熟悉負責線路內所有閥門、排污閥、消火栓的具體位置。負責搶修設備器材的維護保養和準備,參與預案演練和總結工作。負責對社區、物業進行電話通知及上門張貼發放告示,短信通知到用戶,對于醫院、學校、賓館、工業等用水大戶進行通知提醒做好自我防護,并對沖洗水量進行計算。負責恢復供水前管網水質檢測。
2.1.4.5信息辦
向各供水分公司提供管網信息的查詢、統計、閥門啟閉分析等相關服務,負責對限時供水時間段的管網水壓力、流量調配工作,加強熱線的群眾溝通、解釋和幫助工作。
2.1.4.6兩水廠:
根據信息辦指令,進行壓力調整。
2.2處置流程
2.2.1預案啟動
2.2.1.1啟動條件:嘉興市氣象局發布天氣預報,氣溫-6℃和風力5級。
2.2.1.2啟動程序:安全辦建議領導小組啟動限時供水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應急預案,指定總經理辦公室通知到相關各部門(包括消防)。
2.2.1.3限時供水時間:21:30-6:00
2.2.2限時供水方案
2.2.2.1極端嚴寒天氣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見2.5。
2.2.3現場指揮
2.2.3.1供水各分公司;
2.2.4閥門啟閉
2.2.4.1執行單位:供水各分公司。
2.2.4.2現場指揮:根據預先劃分的組,通知到組長,組長根據預先制訂的方案,立即展開應急處置。
2.2.5告知社區
供水應急預案啟動后,總經理辦公室立即將消息披露相關媒體和網站,并通知公司熱線做好相應溝通工作。供水各分公司用短信、布告和電話形式通知到相關社區和用戶。
2.2.6終止條件
氣象不符合應急預案啟動的條件或安全辦根據實際情況,判定可以解除應急響應,上報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決定退出預案。
2.2.7終止程序
退出預案命令下達到現場指揮,各組成員退出包干區域,總經理辦公室處理善后工作,供水各分公司配合,預案結束。
2.3預案演練
安全辦組織,供水各分公司根據防凍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制訂演練內容進行演練,并對演練進行評估和修訂。
2.4通信保障
2.4.1 24小時嘉源服務熱線:
2.4.2 24小時公司門衛值班電話:
2.5極端嚴寒天氣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
2.5.1為確保供水安全,解決因低溫冰凍災害造成的供水問題,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損失,保證正常供水,想方設法最大程度地降低低溫冰凍天氣帶來的不利影響,保障基本生產生活的正常秩序,特制訂如下防凍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
2.5.2由供水各分公司組建現場閥門啟閉組。
2.5.3設置現場啟閉閥隊伍,每組2-3名成員,每支隊伍根據線路安排負責本隊伍的線路內的閥門啟閉工作。
2.5.4線路設置
根據20xx年初寒潮期間小區凍表率排名,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制定《防凍應急啟閉閥門線路安排表》,原則上不影響醫院、學校、工廠用水,保障公共消防用水(提前通知消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5.5車輛安排
由供水各分公司負責安排。
2.5.6預案啟動氣候條件
氣溫達到﹣6℃以下,風力5級以上。
2.5.7限時供水時間:21:30—6:00
2.5.8方案啟動
供水各分公司接防凍應急領導小組宣布啟動極端嚴寒期間限時供水應急預案后,立即啟動本方案。指揮各相關人員執行預案,即時啟動方案并通知相關社區協助,通過社區、手機短信、農民信箱、微信等媒介以及電子顯示屏幕等多種形式,及時、準確發布供水信息。
2.5.9現場指揮
供水分公司負責所管轄區域的現場指揮。
2.5.10方案啟動完成時限
本方案啟動后,各組在1小時內迅速完成線路內所有閥門的啟閉工作,嚴遵限時供水時間段。
2.5.11操作要求
2.5.11.1晚上在規定時間前到達現場,緩慢關閉閥門后,開啟排污閥或消防栓排空管道內積水,完成關閥工作;
2.5.11.2早上在規定時間前到達現場,緩慢開啟閥門,通過排污閥或消防栓沖洗半小時后,關閉排污閥或消防栓,以保證供水水質,完成開閥工作。
2.5.12注意事項
2.5.12.1保證早上6:00已經開啟所有前一天晚上關閉的閥門,確保供水;
2.5.12.2閥門關閉后首選排污閥進行管道水放空,沒有排污閥的開啟消防栓放水,特別注意將排放的水放入下水道、綠化帶、河道內,不得直接排放在馬路上,以避免低溫結冰造成的安全隱患。
2.5.13方案的終止
供水分公司接防凍應急領導小組通知終止極端嚴寒期間限時供水應急預案后,立即終止本方案。
2.5.14新建小區
2.5.14.1針對新建小區管道、水表防凍方案,供水各分公司應組織進行現場檢查。如防凍措施不到位的,一并列入限時供水計劃中,新建小區的高層用戶限時供水,以書面形式通知到小區物業,由物業負責操作啟閉增壓水泵。
供水系統應急預案 供水應急方案免費下載篇八
為保障歷城區廣大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在極端嚴寒天氣下,切實做好安全供水工作,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落實防寒保溫措施。一是平原水廠提前組織對供水設備和管線進行隱患排查,對可能受低溫影響的設備和管道及時采取防凍措施,確保設備和管道在寒潮來臨時能夠正常運行。二是山區地質特殊,凍土層較厚,土體的凍脹可能會造成管道損壞,加強對供水設施的巡查維護,室外自來水立桿進行保溫處理,確保供水設施正常運轉。
2、做好山區自來水儲備。由于冬季降水量減少,機井內水位可能會下降,針對部分山區村莊短時間水源不足情況,村民家中都備有水窖、蓄水池等儲水設施,提前將蓄水池儲滿水,保障日常用水。
3、做好水質跟蹤檢測。增加水質檢測頻率,科學投加藥劑,調整水處理工藝,確保水質達標。對群眾反映的水質變化問題及時采樣檢測,對采樣不合格水源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對合格水樣第一時間公布檢測結果,消除群眾顧慮,全力做好供水保障各項工作。
4、提升應急保障能力。
加大了對所轄供水設備和管線的檢查力度,加密巡查頻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避免出現管線冰凍現象;對于48小時內無法正常供水時利用車輛進行供水。各街道加強巡查維護、應急送水等措施,保障冬季安全供。
5、保障信息暢通。通過12345熱線、各街道水務干部及時了解、處理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有關供水問題,做到及時處理,件件有落實。
供水系統應急預案 供水應急方案免費下載篇九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造成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和《平潭綜合實驗區2021年冬季農村應急供水保障預案》,結合我片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指導蘇平片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安全應急機制,加強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各類供水事故,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區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確保我片區農村供水安全。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遵循“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他危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
本預案適用于本片區范圍內各行政村因發生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或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平潭綜合實驗區蘇平片區管理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簡稱區指揮部,下同),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區各村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蘇平片區管理局分管領導為指揮長,農業農村處處長為副指揮長,蘇平片區管理局區農業農村處、政法綜治處、財務室、各鄉鎮派出所、社會事業處、資源生態處、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發展服務中心蘇平片區服務站為成員單位,各處室(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下設辦公室(簡稱蘇平片區管理局應急辦,下同),辦公室主任由俞育龍兼任,副主任林忠富,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處。各行政村設農村供水信息員一名,負責報送農村供水日常信息。
(二)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本地區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鄉(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鄉(鎮)、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區管委會有關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鄉(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起草全片區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各行政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區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區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區管委會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五)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發展服務中心蘇平片區服務站(以下簡稱蘇平服務站)職責
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三級: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
(一)ⅲ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集鎮3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二)ⅱ級(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縝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i級(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1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四)供水突發事件分類
鄉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6類: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旱情的供水問題。
3.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鄉鎮農村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4.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5.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6.傳染病疫情。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蘇平服務站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對應全區各村鎮供水安全突發事件預防預警等級,應急相應劃分為級。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區重大供水時間的指揮調度:片區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行政村在片區指揮部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集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片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辦報區應急辦備案。
(三)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應急辦備案。
(四)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特別重大供水安全事件(i級)時,啟動1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應急辦備案。
(五)應急處理
首先要在各區域建立應急備用水源,平原、白青區域的為山膠壟水庫、君厝底水庫、白沙壟水庫,蘇澳、大練、嶼頭區域的為三橋水庫、大富田水庫。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蘇平片區指揮部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在蘇平片區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事故發生地的行政村要配合蘇平片區指揮部加強對因水致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擴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后,蘇平片區指揮部應當協調各成員單位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對于農村供水主管網突然性發生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對應片區(供水單位)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長時間無法供水。
1.啟用備用水源或就近應急打井供水。
2.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4.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5.加強宣傳,節約用水,采用定量、定時供水辦法,促進節約用水。
6.開源節流,挖掘潛力,對已有的水井進行清洗、消毒,重新起用水井,供群眾挑水飲用。
7.區水務公司科學調度飲水工程,本著優先考慮群眾飲水的原則綜合考慮工業生產用水。
8.開辟路上運輸專線
用消防車、專用運水車到城關指定地方(自來水廠)或街上指定的消防栓取水。
9.原水工程量能夠滿足正常供水需求,水質無變化,經監測合格后,經上級主管部門宣布解除供水應急狀況,盡快恢復生產,加強供水水質的監測,恢復正常供水。
(二)水源污染情況
1.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片區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并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他水源。
2.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的供水安全,區疾控中心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
為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一)組織保障。
各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要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設立值班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通信設備:配備必要的無線通線器材,確保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維護應急隊伍建設,培養業務精能吃苦耐勞的專業技術人員,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強隊伍培訓,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等級的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應急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積極參加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四)財力保障。
財務室負責及時核撥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確保農村供水突發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并監督資金的使用。
(五)搶險物資保障。
片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供水事故應急需要,配備交通工具,主要供水設備、專業檢修設備、管道維護搶修設備等。
(六)醫療和衛生防疫等保障。
社會事業處負責制定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保障預案,負責水源突發事件搶險過程中傷病人員的醫療救護和突發事件后的防疫工作,并對可能發生的疫情,及時采取監控措施。
資源生態處制定水源污染應急預案,做好化學危險品泄漏等突發事件的現場監測工作,組織有關單位對污染物進行處置,并及時通報環境危害范圍。
(七)治安保障。
各派出所制定道路交通及治安保障預案。組織、協調重、特大水源突發事件涉及刑事犯罪的偵察、鑒定工作,清理和維護交通秩序,維護社會治安,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指揮部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助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一)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片區、村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片區指揮部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行政村負責。需要片區援助的,由事發地行政村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片區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負責水務的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片區指揮部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系統應急預案 供水應急方案免費下載篇十
1.1編制目的
提高城鎮供水突發事故應對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理突發事故,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本預案所指城鎮為城關鎮及以上城鎮。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條例》《貴州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州省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管理辦法》《貴州省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1.3編制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加強監測、預測、預警和應對準備工作,堅持常抓不懈,最大限度地遏制重、特大事件的發生。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的應急管理體制,按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市、縣人民政府、城鎮供水企業依法確定的應急工作職責及工作程序,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
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專業人員和專業設備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指揮能力、處置能力和科技水平,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隊伍建設,強化企業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形成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加強宣傳,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1.4事件分級
供水突發事故由高到低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ⅰ級為最高級別,具體分級標準見本預案“附錄1”。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或發生的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污染;②因自然災害導致水源枯竭,水源輸送中斷,供水設施受災、受損;③供水輸配水管網系統干管斷裂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④供水設備發生火災、爆炸和供水構建筑物倒塌等事故;⑤恐怖活動導致供水設施損壞,供水供應中斷。
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依據應對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需要,成立修文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內較大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2.1指揮部的組成
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縣水務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水務局,由縣水務局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縣水務局分管副局長、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總經理、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總經理、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城鎮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務局、縣衛健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生態環境局修文分局、縣氣象局、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修文普泉供水有限公司、縣城投集團、縣消防救援大隊、縣供電局等單位有關負責人及修文經開區、各鄉(鎮、街道)有關負責人。
2.2指揮部職責
(1)貫徹國家應急工作的法規和方針,依據我縣應急工作的原則和方案,擬定、完善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部署;指導和協調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組織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對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地提供支援。
(3)及時了解掌握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提出應急措施建議。
(4)組織城鎮供水應急技術研究和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演練,指導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城鎮供水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對的重要事項。
2.3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與縣政府應急機構、有關市(州、地)、縣(市、區)供水主管部門聯系,掌握、傳遞最新信息。
(2)通知指揮部成員參加指揮部會議,收集、整理事件發展和應對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
(3)根據指揮部的指令,協調相關部門參與應急工作,
組織對事件發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
(4)起草、審核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稿件和應對情況簡報、快報,負責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布工作
(5)傳達指揮部指令,指導事件發生地的城鎮供水主管部門和城鎮供水企業進行應急搶險和恢復重建工作。
(6)完成指揮部安排的工作。
2.4成員單位職責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中的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和保障工作。
(1)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事故的新聞報道,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2)縣發改局:負責城市供水設施、管網工程的項目立項,加強供水保障;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做好市場桶裝水的價格監管。
(3)縣工信局:負責醫藥、食鹽的儲備管理等工作。
(4)縣公安局:指導并參與事故前期搶救傷員、疏散群眾等應急處置工作,做好事故現場秩序維護、道路交通管制和重點目標安全保衛等工作,確保社會治安大局穩定、道路通行暢通;配合開展網絡輿情監測處置工作,及時研判事故引發的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情報線索,及時通報公安機關接報的突發事故信息。
(5)縣民政局:協同做好事故影響人員疏散安置和相關善后處理工作。
(6)縣財政局:負責為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財政資金保障,并監督應急資金的使用。
(7)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為應急救援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
(8)縣住建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城市的物業管理企業做好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清洗和善后工作,保障自來水能夠正常入戶;必要時,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協同做好供水中斷縣域緊急運水供水工作。
(9)縣交通運輸局: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做好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的運輸和道路保暢工作。
(10)縣水務局:加強城市供水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單位制定、完善和實施城市供水事故防控技術方案;加強水情和水文資料分析,保障水庫供水;做好管轄水庫、水源的應急管理工作,督促供水企業做好水質監控;負責事故發生時水源水供給保障和調度工作。
(11)縣衛健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心理康復工作;做好入戶自來水和臨時生活用水的水源、水質監測工作。
(12)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專家對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指導、協調現場救援工作,組織較大事故調查評估和處理等。
(13)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事故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
(14)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支持應急搶修時市政道路、園林綠化的開挖與占用。
(15)市生態環境修文分局:負責水源地的環境保護和水質安全工作,做好預防、預警工作;組織指導事發地環境應急監測,分析研判事故現場污染狀況及趨勢變化,提出因事故引發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和污染區域防護措施,并負責協調和監督落實。
(16)縣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及時提供災害性天氣有關信息,提出防御對策與建議。
(17)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修文普泉供水有限公司、縣城投集團:成立應急指揮機構,作為突發事故第一響應機構,切實做好各項應對工作。負責自來水生產和供應,加強出廠水水質監測,保障水質安全;根據供水管網布局,合理調配供水管網壓力;制定自來水供應應急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落實自來水安全監測和事故預防預警工作,及時通報相關信息;組織自來水事故應急技術研究等工作。
(18)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中的搶險救援和火災撲救工作;必要時,協同做好供水中斷地區的運水保障工作。
(19)縣供電局:負責事發區域電力供應和損壞的電力設施搶修,保障應急用電。
(20)修文經開區、各鄉(鎮、街道):落實屬地管理原則,配合做好轄區內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置;在自來水長時間無法正常供應的情況下,及時查看、保護和利用轄區內的其他水源,保障群眾生活用水需求,維護當地社會秩序穩定。
(21)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應急搶修及救援工作。
2.5應急咨詢機構
建立修文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作為指揮部的決策咨詢機構。專家組由水務、住建、氣象、衛健、民政、生態、工信、應急、消防、公安、交通、電力等方面的專家(原則為各單位高級工程師或者業務熟悉人員)組成。其職責為:對應急準備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分析會商,開展專題研究;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必要時參與事故調查。
3.1監測
有關責任部門要做好自然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各供水企業和供水管理單位按職責負責城鎮供水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對城鎮供水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評估;負責加強各類突發事件風險隱患的調查、登記、風險評估、日常管理,定期進行檢查,責令有關責任單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向縣政府和縣水務局報告。
3.2預警
按照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4個等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具體分級標準見本預案“附錄2”。
3.3預警發布
指揮部負責預警信息發布工作,依托現有預警信息發布平臺,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政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智能終端、電子顯示屏等,在一定范圍內及時滾動發布預警信息,預警級別可根據需要作出調整。重要的預警信息發布后,及時報上級政府備案,同時通報有關單位。
3.4響應預警
進入預警期后,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直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降低突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加強城鎮供水管道實時監測,及時發布最新動態,加強輿情監測,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及時組織對城鎮供水管道情況的分析評估,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強度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級別。
4.調集、籌措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和設備,組織有關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5.根據需要,對城鎮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采取臨時性工程措施。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4.1處置程序
(1)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屬地鄉鎮(街道)、供水企業等有關部門報告。有關應急組織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突發事故,如屬于突發事故的,應直接報縣水務局。
(2)縣水務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核實并報告指揮部和上級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或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各部門除根據管轄權限逐級上報外,可直接上報縣政府、指揮部辦公室和縣應急局,各應急組織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4.2情況報告的基本原則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2)準確:報告的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3)直報:發生特、重大供水突發事故,要直報縣應急局,同時報縣人民政府、上一級供水行業主管部門。
4.3報告內容
報告應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處數。
(3)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報備的有關事項。
4.4預警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后,根據研判不可能發生突發事故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及時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預警期。
5.1接到突發事故報告后,縣政府立即成立指揮部,按照事故等級,立即上報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部。
(1)指揮部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視情況成立各工作組,迅速開展處置工作。
(2)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成員趕赴現場,統一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研究決定現場指揮部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4)協調全縣專業應急隊伍及物資裝備參與搶險救援。
(5)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協調新聞媒體開展突發事故報道,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6)組織開展損害評估。
(7)根據需要,請求支援。
5.2突發事故發生后,縣水務局、縣應急管理局、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貴陽修文瀑泉供水有限公司、縣城投集團等單位和消防救援機構應當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在判定突發事故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基礎上,立即報告縣指揮部,同時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及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處置要求,快速、高效開展聯動處置。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街道),居委會或村委會要服從現場指揮部調度,第一時間實施人員疏散、現場事故救援等工作。
5.3應急處置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指揮部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置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狀況及趨勢。
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記,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5.3.1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10分鐘內報告局長、分管副局長,并向縣政府、縣應急局電話報告,并做好續報工作。1小時內,通知辦公室成員召開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宣布啟動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到位并開展應急工作。1小時內,啟動與事件發生地政府部門通訊系統,接受和傳達指揮部指令,隨時了解并核實有關事故動態和應急情況;明確專家組組成人員并取得聯系;督促上報事件快報,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范圍,必要時向縣應急局和縣政府匯報。3小時內,指導小組召開專家組工作會議,根據事故發展和應對情況,研究提出初步的應對城鎮供水重大突發事件的搶險、搶修、應急供應等處置措施和建議方案。
(3)指導小組接報后,24小時內,召開指導小組全體成
員和專家組成員會議,研究組織現場工作組赴現場協助、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4)成員單位或有關單位接到指導小組通知后,立即做好
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處理自然災害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通過挖潛增強城市供水量,啟用備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備水源井,并對水質進行檢測,確保達到水質標準。
(2)對自然災害事件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設施與機電設備等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包括水廠清水池貯存水、局域管網水補壓井、自備井和社會庫存桶(瓶)裝水)和臨時供水設施。
(3)根據城鎮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實施多水源(引江水、地表水、地下水)聯合應急調度,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4)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5)調整城鎮供水優先次序:首先滿足居民生活、醫院、學校、機關、食品加工、賓館和餐飲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務用水;再次是重點工業用水等。
(6)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7)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8)采取跨行政區域、跨流域上下游水量應急調度,保證城鎮應急供水。
5.3.2處理工程事故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對工程事故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設施、機電設備和計算機系統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設施和備用系統,實施水量應急調度。
(2)調配和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式凈水設備、水質凈水裝置,以及家庭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3)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鎮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4)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5)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5.3.3處理公共衛生事件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關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污染的城鎮水源或供水設施,停止供水并及時處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2)啟動城鎮備用水源,實施應急供水;對受污染的城鎮水源或供水設施等實施加密監測,及時向生態環境部門、衛健部門、縣政府報告污染狀況和水質水情數據,并向相關單位通報情況。
(3)增加備用水源供水量,適時啟用封存的備用水源井或者新鑿水井,由衛健部門對其水質進行化驗,確保達到飲用水標準。
(4)調配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凈水設備、水質凈化裝置,以及家庭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5)根據城鎮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6)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鎮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7)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8)根據重點污染企業廢水排放和重點排水企業檔案,加強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監管力度,限產或停產。
(9)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5.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處置結束后,經現場檢測、評估、鑒定和專家論證,確定突發事故已經得到控制的,由指揮部報市級應急指揮機構通過后,決定終止應急響應;較大及一般突發事故的應急響應終止由縣政府負責。
5.5發布信息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由指揮部協調發布,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保及時、準確、公開向社會公布。參與突發事故處置的有關部門和個人,不得通過非正常渠道外泄相關事故信息。重大情況發布報縣政府決定。
6.1善后處理
指揮部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對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按規定給予補償。妥善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按規定給予賠償、撫恤或補助。做好后續的修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正常供水。
6.2調查、評估與總結
6.2.1調查評估
突發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特別重大突發事故由省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重大突發事故由市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較大突發事故由縣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一般突發事故由縣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
市指揮部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整改,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6.2.2總結
城市供水應急終止后的1個月內,縣水務局應向縣政府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發生事故的供水系統基本情況,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主要經驗教訓,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7.1智慧通信保障
縣指揮部辦公地點設在水務局,配備通信設備,滿足指揮決策、應急協調和對外聯絡的需要,主要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響應網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網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指揮部同縣政府、縣應急響應部門、有關單位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通信主管部門要做好應急響應期間的通信保障,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隨時接收縣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應急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應急響應期間,電力部門應保障城市中心調度室、各制水廠的電力供應,確保制、供水生產及管網運行調度正常。
7.2隊伍保障
建設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由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有限公司和修文消防救援大隊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有限公司要成立應急管理機構和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搶險設施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2)專家咨詢和技術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應急管理、安監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運行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搶險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縣政府和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城市供水企業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和信息交換。
7.3裝備保障
城市供水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指揮協調緊急情況下供水設施搶險設備、物資的儲備和調配。供水企業儲備的常規搶修機械、設備、物資應滿足搶險急需,每年更新,并報縣指揮部備案。
縣指揮部依法依紀,對在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的,予以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供水突發事故重要情況的;
(2)未按照職責規定,完成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的儲備、維護的;
(3)在事故處置中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的;
(4)在對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中不配合,或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5)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9.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水務局負責管理、更新與解釋,縣水務局定期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訂,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9.2實施預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