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約定勞動關系的書面協議,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維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產品銷售合同做分錄 產品購銷合同篇一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安樵儐巍钡膬热輵▏O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附件:(略)
產品銷售合同做分錄 產品購銷合同篇二
在 2008 年 2 月 價銷售總金額為 3、 乙方銷售獎勵 乙方銷售總金額完成 乙方銷售總金額完成 萬可享有獎勵 3% 的部分可享有獎勵 5% 1 日至 2009 年 1 月 30 日之間對****xxxxxxxxxx 產品銷售, 甲方結算 整 以上。
全權代理經營 ****xxxxxxxxxx 等系列產品(以下簡稱“授權產品”。
) 1、 甲方承諾給乙方的價格每套按出廠總價的 35%進行結算,報價見附件。
總代理,雙方就“****xxxxxxxxxx” 4、 特殊醫院在市場與價格的雙重壓力下可向公司申請特殊處理或申請公司直銷,由甲方直接投標,由甲方 開票,醫院回款需直接打到甲方賬戶,貨款不計欠款,此款如期不到位,轉入乙方欠款。收到合同全款 后直接以現金形式返還合同成交額的 10%。算乙方的銷售任務,但不計入獎勵。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代理資格:
(1) 經甲方確認,乙方無能力拓展甲方產品在該地區的市場占有量; (2) 乙方在授權地區以外銷售授權產品; (3) 乙方冒用授權產品的商標; (4) 乙方進行有損授權產品及商標信譽的活動; (5) 乙方對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損失部分甲方有權在乙方的貨款或獎勵中扣除及至其它方式。
(6) 乙方連續 6 個月內沒有完成任務。
6、 甲方要取消乙方總代理資格(上述第 5 條中所含情況除外) ,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7、 乙方須擁有具備初級維修能力及技術人員至少一名,能直接面對客戶熟練開展售后服務工作,同時甲方 須為乙方提供維修零件、維修技術支持。
三、甲方的義務 1、 不得直接供貨于授權地區內的非授權客戶。
2、 協商代理商處間的市場沖突。
3、 甲方依據乙方出貨情況及市場變化情況,確定調整價格時給予價格保護的范圍。
4、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產品宣傳資料及技術人員培訓和相關技術培訓。
四、乙方的義務 1. 乙方不得進行任何有損所授品牌信譽的活動。 第 1 頁 共 3 頁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至其它區域。
3. 乙方需在公司或門市顯著位置標示所授品牌的正確標志。
4.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定期提供所在地區產品的每月《市場行情調查表》 。
5. 乙方應以甲方產品為主導,開拓該地方市場、增加市場占有率,聘用銷售該產品所需要的、經過培訓和經 驗豐富的銷售人員。
6.乙方于本合約之有效期間內,應尊重甲方建議之各項產品市場價格定位。
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只能唯一代理銷售甲方“**內鏡洗消中心”系列產品,不得另行代理銷售或以任 何其他的形式經營他方與甲方相同或相類似或有競爭性的產品。
8、乙方如因歇業、停業、組織變更或其它原因欲提前終止合約,應于提前二個月前以書面通知甲方,并完 全履行合約。
9.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利益和保守其商業秘密。
1. 規定乙方須收回其所銷售到其它區域之產品,或與當地總代理協商,給當地總代理一定的經濟賠償。
2. 甲方有權停止供貨并取消乙方總代理資格。
1. 甲方調價前 15 日書面通知乙方。
2. 雙方已簽訂購銷合同但尚未執行的,改按原價格執行,甲方書面通知調價日之后的協議按新價格執行。
七、售后服務 1. 甲方提供產品因本身質量問題發生故障,實行三包(參照國家有關標準) ,一年保修。
2. 乙方有義務負責所銷售產品之維修, 醫院設備需進行維修前, 將醫院及使用科室的名稱及故障申報情況、 院方有效的聯系人及電話等填寫好傳真回公司,經公司確認后進行維修。維修完成后,將《維修記錄登 記表》用簽字筆詳細清楚的填寫整潔,經醫院使用科室負責人簽字并蓋章后傳回公司總部備案,若有配 件更換的,方可減掉維修配件庫存數量。更換的配件按公司相應的管理制度執行。
根據各辦事處市場已安裝產品的具體配置情況, 公司配備相應的常用維修配件以便在第一時間處理設 備故障(具體情況詳見《配件備用制度》。甲方為乙方提供維修所需之零配件,乙方負責將所更換下來的 ) 零配件寄甲方,以利分析原因。維修配件嚴禁挪用到超過保修期后的設備或私自轉賣給客戶!嚴格按照實 際更換并填好維修記錄,若維修配件發回公司發現與相應醫院不相符,公司將按此配件結算價的 10 倍進 行罰款。超過保修期的甲方按維修配件之價格收費。
4、 乙方可指派至少一名以上的有經驗的技術人員負責維修站的工作, 甲方負責該維修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
培訓課程及內容由甲方提供。公司免費提供維修人員來廠進修的往返車票以及在公司進修期間的生活、 住宿費用,進修完后經公司考核并頒發維修工程師證書和專用維修服裝每人兩套。送回甲方工廠維修的 產品及配件,甲方只負責返回之運費。
3. 乙方應提供廣告報樣一份或展示會照片若干份,以及開立抬頭為甲方的發票原件,核準后,甲方將其補 助從乙方貨款金額中抵扣。
九、產品銷售之支援 1. 為促進乙方推廣銷售甲方產品,甲方免費提供產品宣傳彩頁。
2. 于本合約有效期間內,甲方應依乙方之請示,回答或支援乙方有關產品技術或經銷問題。
3. 甲方得視實際需要,提供各項產品之型號目錄予乙方,以促進其銷售。
4. 供貨與結算:簽訂合同后發貨。
十、交貨與支付貨款 下訂單前須付訂單總額的 30%,剩余 70%之貨款到帳后發貨。
十一、知識產權 1. 甲方保證其產品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并未侵犯第三人之產標、專利或著作權等知識產權。
2. 于本協議之有效期間內,甲方同意以乙方之于甲方產品銷售、促銷、廣告或宣傳等與產品銷售有關之合 理活動范圍內,使用甲方之商標。
3. 乙方應依甲方之指示使用其商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刪除、涂改、變更或仿冒產品上之商標,或 以其它方式直接侵害甲方產品知識產權。
十二、保密責任 1. 雙方對于雙方之交易價格及其它營業上應視為機密之活動,負保密之責任;雙方保證不給第三方透露在 進行合作的過程中可獲得的任何具體信息(如:圖紙規格、技術參數、價格等)或其他有保密性的內容,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交付第三人。這一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后依然有效。如果有此而給甲方造 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的損失費及相關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2. 雙方應要求其員工遵守本條之規定,若一人違反本條約者,視為該方違反本條之規定。
十三、有效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從 2008 十四、其它 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進一步協商并隨時補充。
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法人代表簽字:
電 話:
傳 真: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簽字:
產品銷售合同做分錄 產品購銷合同篇三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 產品名稱、數量、金額
二、交貨地點、方式:交貨地點為常德,收到貨款后5日內交貨。
三、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負擔。
四、結算方式:付現金或銀行匯款。
賬戶名: 帳號: 開戶銀行:
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每天按貨款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
六、若因其他因素造成的特殊情況,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產品銷售合同做分錄 產品購銷合同篇四
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欲購甲方生產的服裝。
1、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付款方式:甲方應該將檢驗合格的產品及時、準確地提前給乙方,并遵守對用戶的售后服務承諾,到乙方驗收合格后,乙方在90天內以轉帳方式支付給甲方指定的帳號上。
3、運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由甲方負責,乙方承諾不將該產品用于非法的盜版活動。
4、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順利實施,如出現問題應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工商管理部門或法院提起訴訟,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5、本合同需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國家相關法律為準。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產品銷售合同做分錄 產品購銷合同篇五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所在國: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所在國: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詳細記錄(如果具體合同要求)
[允許在金額及數塾上有______%的損溢,由[]賣方或[]買方選擇。
6.總額: 實交數量按照第4款規定,比原定數量損溢______%,則應對價格作出相應的調整。
9.裝運
9.1裝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裝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卸貨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允許,或[]不允許“甲板上”裝運。
9.5[]允許,或[]不允許轉運。
9.6[]允許,或[]不允許分批裝運。
9.7[]集裝箱運輸。
9.8最終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支付條款
10.1支付方式
(1)信用證
[]10.1.1 (這一段將作[]保留或[]刪除)
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____。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
[]裝運回后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裝運后______天。
[]最后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
[]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月。
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10.1.2即期付款
買方應于
[]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日
[]合同簽訂后______日內
[]即期付款信用證
[]議討信用證。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10.1.3延期付款
買方應于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2)托收
[]10.1.4憑單付款(d/p)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并附上所需單據。買方應于(委托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時立即付款。
[]10.1.5承兌變單(d/a)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______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以便承兌。買方應于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時立即承兌,并于匯票到期日付款。
(3)匯付
[]10.1.6
買方應于 []收到所需單據后______天內, []提單日后______天內,以 []電匯, []信匯,[]票匯 方式將貨物發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帳戶。
10.2有關單據
賣方應準備并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
1.匯票
向[] ____________(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買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選擇如下之一)
[]1)標明通知收貨人或____________(銀行)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或[]運費待付。
[]2)簽發給____________(銀行)不可轉讓的海洋運單,標明運費 []預付,[]已付或 []待付, 通知____________(銀行)
[]3)多式聯運單據
[]4)航空運輸單據(空運單據/空運貨單)
[]5)鐵路運輸單據
[]6)信使及郵遞收據
3.其它單據
1)商業發票
2)[]保險單 []保險憑證
4)原產地證明 []form a(普惠制原產地證)
5)裝箱單
6)重量單
7)[]發貨通知書 []裝船需知
1到7項單據需要原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
10.3銀行費用
依照根據上述 10.1款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生在
[]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
[]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
[]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
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11.交貨條款
11.1包裝
所有貨物均須包裝,以防止因受潮、生銹、水份、腐蝕及震動致損,且包裝應適合[]海運,甲板上/非甲板上運輸,[]多式聯運,[]集裝箱運輸。
賣方應承擔貨物因不充分或不適當包裝造成的貨物損害或滅失的責任。
如果待運的貨物中包含有易燃危險品,賣方應在每一包裝表面注明運輸及搬運中特別注意的事項以及識別號碼或國際慣例及/國際規則中對此類物品要求的其它標記。
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11.2裝運條款
11.2.1如果是在cfr或cif條件下裝運,賣方應在裝運前不遲于______日,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買方裝運船名、船籍、船齡和其它有關該船的詳細情況,以及每次裝運貨物的合同號。經買方對船只公司確認接受后,賣方才可裝運。但買方不能無理延遲上述確認,買方應在接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最遲5個工作日內做出確認,否則即視為已被確認。
11.2.2如果是在fob條件下發運貨物,買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期訂艙。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前至少______天,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量、總體積以及貨物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買方應于裝運船只預計抵達裝運港的日期至少______日前,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適合裝運的日期、買方應至少在船只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前______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抵港日期及合同號,以便賣方辦理裝運。如果需對運輸船只或到達日期做出變動,買方或其貨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但不能遲于預計抵達日前______日,以便賣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后______日內抵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自______日后開始計算的一切實際費用,包括倉儲費及利息。但這不影響賣方根據合同及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的規定所要求的索賠。
如果運輸船只按賣方通知到達裝運港而賣方未能按規定及時貨物備妥待運,那么賣方應對空艙費及滯期費負責。
11.2.3如果是在fob/cfr/fca條件下發運貨物,賣方應于貨物裝運完畢后立即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發出發貨通知書。該通知書應包括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毛重、尺寸、發票金額、提單號、啟航日及預計抵達卸貨港的日期。
如果在fob或cfr條件下裝運貨物時,賣方未及時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發出發貨通知以致買方不能及時投保,那么賣方應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的損害和/或損失負責。
11.2.4此條款應作保留或刪除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隨船將下列單據的副本一式兩份發送給買方:
(1)海運提單(或根據10.2條第2款要求的其它運輸單據)
(2)商業發票(分批裝運時須注明裝腔作勢船批號)
(3)裝箱單
(4)重量/數量
(5)原產地證書
11.2.5賣方應在實際裝船日后______工作日內向買方或其指定的收貨人航寄上款所列單據副本各一份。
11.2.6裝運期以第10條規定的信用證的及時簽發為準。
發貨日指提單日,航空運單日期,鐵路發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日期。
12.保險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擔保(分別選擇13.1或13.2)
[]若為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后______月;
[]貨物到達目的的港日后______月,但無論如何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月。
[]雙方接受簽署的驗收證書之日后______月,但不能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月。
[]交貨日后,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后______月。
[]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后______月,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月。
[]雙方簽署驗收證書之日后______月,但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月。
13.3如果買方發現貨物違反上述擔保,并根據第17.1條在擔保期內通過賣方,而且違反擔保的原因在于賣方,那么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應根據第17條來解決買方擔保權利和賣方擔保義務。
在工廠的書面說明有誤,或者對產品非正確使用,或者根據產品的正常損耗性質而對產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損耗的情況下,應排除賣方的擔保義務。
14.檢驗
[]本合同中的規定,或
[]____________標準,進行檢驗。
上述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書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必須出具的單據之一。
檢驗機構;
在中國:a)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b)__________________(如果中國的法律、法規允許其它的檢驗機構則加入)
在德國:____________(如果強制要求檢驗則加入)
[]14.1.2工廠檢驗
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買方出具工廠根據
[]合同的規定,或
[]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安全、衛生或健康要求簽發的檢驗報告。
上述檢驗報告應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出具的單據之一。
14.2到貨檢驗
為了實現擔保存權或其它請求權,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
[]最終目的地
[]卸貨港后
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
檢驗機關;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德國:____________(根據買方的選擇或德國法則加入)
買方應在檢驗前向賣方發出檢驗通知,以便賣方有充足時間參加檢驗,賣方可以自行決定并承擔費用參加檢驗。如果買方及時通知而賣方不參加。則檢驗可在賣方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買方應根據本合同第17.1(a)和(b)的規定進行檢驗。
15.不可抗力
合同當事人因洪水、火災、地震、雪災、旱災、冰雹、風或其他該方當事人無法控制,并在簽訂本合同時不能合理預見、不可避免或無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該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免責。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響其履約的合同一方應盡快通知另一方條件的發生,并應在事件發生后不遲于______天向另一方發送由有關機構或某一中立且獨立的第三方出具的關于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______天,合同雙方可協商合同的履行或終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月內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終止,則任一方應自行承擔各自的費用,且不能對解除合同有關的損失要求賠償。
16.延遲賠償
16.1如果買方在到期時未支付價款,則其有義務向賣方支付未付價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按從到期日至實際支付日以息______%計算,該逾期利息應按賣方要求支付。
16.2未及時開具信用證
如果買方因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開具信用證,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期,則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開信用證每_____日收取信用證金額_____%的比率計算,但罰金不能超過買方應開而未開信用證總金額的______%。在計算罰金時,少于_____日應視為______日。
16.3未及時交貨
如果賣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交付所有或部分貨物(包括達成一致的文件),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期,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交貨物每______天收取遲交貨物總金額的______%計算,但是,罰金不能超過遲交貨物總金額的______%。在計算罰金時,少于______日應視為______日。
16.4在不影響合同雙方根據第18.1條享有的權力下,第16.1條且/或16.2條且/或16.3條規定的賠償應是對于由于此種延遲而造成的損失的唯一賠償。
17.期間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買方不得對所受損失索賠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賣方顯然未能修理或替換。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并且如果買方因賣方而遭受損失的話,則根據第17.4條向買方賠償。
[]根據貨物瑕疵程度,如果買方遭受損害、損失,則根據其受損害的程度和損失的數量,通過雙方協議對貨物降價。
如果在雙方協商的時間期限內,修理、替換或降價顯然沒有達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種不符達到了根本性違反合同,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7.2如果買方未在第17.1(a)和(b)規定的時間內要求索賠,則買方應放棄對數量不足或明顯的質量缺陷要求索賠的權利。
17.3賣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后不遲于______日對買方的索賠要求作出答復。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復,剛買方的索賠要求則被視為接受。
17.4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應限于直接損失和直接損害。這一限制不適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況,上述選擇之一不適用:
違約一方應對因其違約而給未違約方造成的損失負責,如果違約方在簽訂合同時根據其已知的事實和情況預見到或理應預見到其違約可能導致未違約方造成損失。
18.終止合同
18.1除非另有規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況下終止:
(1)通過雙方共同書面協議;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責任在合同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履行其義務,程度嚴重,并且在收到未違約方的書面協議后______日內未能消除違約影響或采取補救措施,在此種情況下,非違約方應給另一方書面通知來終止合同。
18.2合同終止不影響終止合同方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據17.4條要求對應合同終止而遭受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19.稅收
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生效的稅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買方[]賣方,即本合同的中方來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買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稅收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為準。
2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合同的條款應依照國際商會提供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9)國際商會第460號出版物》予以解釋。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包括有關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終止的問題應最終通過仲裁來裁決,排除通常的法院對爭議作出判決。
為了以仲裁來裁決爭議,案件應提交給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進行。
[]德國仲裁機構。仲裁程序應在德國___進行。
[]____________(合同雙方同意的其它國際仲裁機構例如巴黎國際商會的仲裁機構、蘇黎世商會的仲裁機構或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仲裁過程應以英語根據雙方選擇的上述各仲裁機構的程序規則進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并應有專人送交,傳真、電傳發送或航空快件寄送,當在合同抬頭指定的地點由合同方派專人送交時,或若合同方以傳真或電報的方式發送,則發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則另一方收到信函時,通知應被視為送達。
23.其他
23.1附件應構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本合同用英文書就,文件用____________(語言)
23.3生效日期
本合同應生效于(生效日期)
[]從雙方授權的代表正式簽訂日起。
[]經____________簽署并批準后,如果法律要求批準。批準應在買方簽署并通知賣方后30天內取得。
[]其它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條款由買方和賣方協商同意,買方、賣方簽字如下。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銷售合同做分錄 產品購銷合同篇六
1、寄售人將不斷地把_________(貨物)運交給代售人代售。貨物價格為市場cif市價,約隔90天運交一次。
2、代售人在征得寄售人對價格、條款等到同意之后,必須盡力以最好價格出售寄售商品。
3、開始階段,每次船運貨物的價格不得超過_________美元,代售人未償付的貨款不能超過_________美元。
4、寄售人對賒銷造成的壞賬不負任何責任,代售人在任何時候均負有支付寄售人貨款的義務。
5、代售人將接受寄售人開立的以代售人為付款人的90天遠期匯票,年利_________%。
6、代售人以簽字信托收據從寄售人銀行換取包括提單在內的裝運單據。
7、寄售人負擔貨物售出之前的保險費和倉儲費。
8、寄售人必須遵守_________政府的規章。
9、本協議英文正本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雙方確認上述內容,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字立約,以資證明。
寄售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售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銷售合同做分錄 產品購銷合同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的價格、數量、金額
二、鑒于甲方具有經營保健食品的業務資格和銷售保健食品的經驗和能力,并且自愿申請接受乙方委托授權,成為“__________”在________的總經銷。
三、本合同期限________個月,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優先續簽權。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優先享有合同規定的“________”產品區域經銷專營權利。
2.甲方有義務在本經銷區域內利用自身優勢積極開發新網絡,開展產品經銷活動。
3.甲方有義務如實客觀地作好產品宣傳、推廣,并配合乙方進行打假工作。
4.乙方依款到發貨為原則,且有義務按時供貨,并為乙方產品上市提供合法的必備文件。
5.乙方承擔普通鐵路運輸、汽車運輸費用,若有其它運輸方式,由甲方自行承擔。
6.乙方對甲方的產品經營有監督、咨詢權。
7.乙方發現甲方有跨地區銷售情況,則取消甲方的獨家代理權。
8.甲方收貨時必須檢查封條是否完整,若封條不完整時,請拒收或請貨運處出示收貨詳情單,寄回乙方確認核查(注:簽字蓋章有效)
五、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應(本合同傳真件視同正本均屬有效)。
2.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修訂。
六、備注
2.乙方保證甲方為甲方市場的獨家代理,如甲方在市場發現有非甲方市場產品銷售,則由乙方負責將此產品收回。
產品銷售合同做分錄 產品購銷合同篇八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采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自愿簽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選擇訂單、電話、傳真訂購等方式,乙方應向甲方免費提供產品的送貨及售后退換等服務。
1、乙方應根據報價單價格提供產品給甲方。
2、每個季度底前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采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價格調整浮動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預期通知將計為下一個月(個別產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4、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稅費。
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驗收,每個月月底前五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產品對帳清單及等額有效發票,經甲方核實后,按實際貨款付清。
2、甲方可選擇用現金、支票或轉帳的方式來支付乙方的貨款。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貨時間為兩個工作日或以訂單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采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以最短時間針對甲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特殊商品除外)。
2、貨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貨單內容收貨,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對于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注明,對于增加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產品為報價單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要符合報價單中規定的標準,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且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暫定為4年,到期后若雙方未書面提出終止則合同順延,繼續生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甲、乙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應由雙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員會給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