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稿是進行演講的依據,是對演講內容和形式的規范和提示,它體現著演講的目的和手段。那么你知道演講稿如何寫嗎?以下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質的演講稿模板范文,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車輛安全演講稿題目集篇一
1、嚴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規定,遵守各項車輛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第一”的原則。
2、車庫通道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3、車庫通道、消防通道內禁止堆放任何雜物,確保車庫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4、車庫內必須配備各種安全設施和標志、配備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帶入地下車庫。
6、禁止任何外來車輛、閑雜人員進入地下車庫。
7、嚴禁任何貨車、卡車、大型車輛進入地下車庫。
8、車輛出入地下車庫時,必須按規定的指示標識行使。
9、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后,必須停放到自我的.車庫(位)內,嚴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車庫(位),嚴禁壓線停放。
10、車庫內禁止鳴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車庫停車標識,禁止涂改或覆蓋車庫內原有停車的標識和號碼。
11、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停放后,必須關好車輛和車庫門窗。
12、嚴禁在車庫內清掃、清洗車輛及進行車輛維修、保養工作。
13、定時對車庫進行清掃,定時打開車庫內風機進行通風換氣。
14、定時對車庫進行巡邏檢查,對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車輛進行糾正。
15、因過失損壞他人車輛、公共設施等行為的,職責人應照價賠償。
車輛安全演講稿題目集篇二
本標準確定了倉儲貨架和存儲工具的安全使用要求、單元荷載的放置要求、倉儲貨架的日常保養及損傷評估等方面的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倉儲行業使用的各種組裝式鋼結構貨架(不包括自動化立體倉庫貨架)。
1使用者user
對倉儲貨架進行日常管理和控制,并對其安全負責的公司或個人。
2供應商supplier
直接供應倉儲貨架的公司,該公司是指原始生產商或是銷售商。
3叉車操作人員track operator
經過專業培訓并負責叉車操作及安全使用的人員,包括人工叉車的操作人員。
設計規定的最大荷載。
5單元荷載mass of unit load withpallet
一個裝載單元在裝滿貨物時的總重量(包括托盤重量)。
6設計凈空design clearance
每個裝載單元周圍或上方的安全距離。此安全距離用以保證放入或取出貨物時,不會與其他貨物發生接觸以及不與倉儲貨架的結構發生接觸。
7倉儲貨架的變動changes of storage racks
對倉儲貨架進行改變其原有設計方案的一切調整與改造的活動。
8存儲工具storage medium
指托盤、集裝箱、箱柜、箱子、桶、滑板輸送架或其它采用叉車裝運的貨物存儲裝置。
1不應使用未經驗收的倉儲貨架。
(a)懸空地板的承載能力。
(b)每個隔間的最大安全均布荷載。
(c)每米長度貨架的最大安全荷載。
(d)最大安全力臂和擱板荷載及重心的位置。
(e)最大安全單元荷載。
3當使用叉車或其他機械操作設備時,操作要求如下:
(a)應確保存儲工具的質量和類型與倉儲貨架相適應。
(b)應在叉車操作人員及其他操作人員上崗前給予足夠的培訓和指導。
(c)應在倉儲貨架周圍張貼荷載信息標志,指導叉車操作人員及其他操作人員工作。
(d)單位貨物的重量不應大于倉儲貨架設計時規定的額定荷載。
(e)單位貨物的總體尺寸不應大于倉儲貨架布局和結構的設計尺寸。
(f)對倉儲貨架進行作業的叉車在其整個伸展高度和提升重量的情況下應具有足夠的剛度。
(g)叉車巷道直角堆垛寬度不應大于貨架布局的設計半徑。
(h)應確保叉車操作通道或區域內沒有障礙物。
(i)倉儲貨架發生任何意外或損傷時,叉車操作人員或其他操作人員應立即向其管理人員報告。
4倉儲貨架的操作
1常規貨架
(1)操作過程
(a)叉車裝載托盤駛入托盤貨架存儲位置。
(b)駕駛員開啟叉車將托盤水平放入柱片之間的隔間。
(c)駕駛員考慮托盤貨架梁的位置將托盤準確的放入貨架適當深度(降低托盤之前,不能與梁有接觸)。
(d)小心降低托盤,將其放于梁上,從叉車上卸下荷載。當托盤與梁接觸,禁止托盤在支撐構件上進行滑動或拉動。
(e)駕駛員從托盤上去除叉車并降至地面。
2倉儲貨架的變動
倉儲貨架的變動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安裝地點。
(b)橫梁層高。
(c)橫梁層數。
(d)最大單元荷載。
(e)荷載放置方式及加載方式。
(f)構件連接形式。
當倉儲貨架發生變動時應做到以下幾點:
(a)倉儲貨架的變動會引起安全承載能力,應請原供應商進行評估及操作。
(b)倉儲貨架變動期間,應卸載。
(c)貨架結構的所有變動完成后,應更換發生變動的安全荷載標志。
(d)對于裝有背部支撐的倉儲貨架,當梁的位置改變時,支撐節點位置應改變,梁之間的水平支撐應重新定位。
(e)除非倉儲貨架設計者的批準,不應通過焊接或栓接對倉儲貨架進行添加或變動。
3存儲工具
應根據供應商規定的加載方式進行裝載,不應超過供應商規定的最大荷載。
應保證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況下并具有足夠的強度。
尺寸、類型和公差應與倉儲貨架結構匹配。
4單元荷載的放置
(1)不應放置超過供應商規定的最大單元荷載。
(2)貨物的堆放或托盤存放應保證不會掉落。
(3)倉儲貨架應設立警示標識顯示其最大額定荷載及加載方式等重要信息。當一個倉儲區域內有多個不同的承載能力倉儲貨架時,倉儲貨架應清晰明了地分區域顯示其相關的最大額定荷載及加載方式。
(4)除非在倉儲貨架設計時已經考慮,單元荷載的實際尺寸不應超過保證倉儲貨架安全操作所需凈空。
(5)荷載布置應根據貨物的實際情況來確定。應保證荷載布置與設計承載能力時的荷載布置一致。宜參考供應商提供的加載方式。
(6)放置荷載時不應站在貨架上。
(7)叉車在任何時候都應小心行駛,避免對貨架產生碰撞造成損傷。
(8)規定的單元荷載托盤應按照規定的正確的方向放置在倉儲貨架支撐構件上。托盤支撐與梁軌道的正確方向。
(9)托盤在支撐上的定位托盤應與前后方向一對托盤式貨架橫梁或左右方向的駛入式貨架梁導軌對稱布置。
(10)當貨架最低的托盤支撐在地板上時,宜在通道兩側分別設置一條托盤放置導向線來進行定位。
1總則
倉儲貨架應進行日常檢查,尤其是對于已經發生的損傷。必要時,應在考慮現有防護措施的基礎上及時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所有的檢查數據、發現和采取的補救措施應做好日志。倉儲貨架應定期請專業供應商或具有一定經驗、經過培訓的人員來負責檢查。
2檢查內容
(1)主體結構應檢查的問題有:
(a)結構任何部分的碰撞損傷。
(b)柱的傾斜度。
(c)墊片、錨栓、鎖定裝置、柱及柱的保護裝置的工作狀況和有效性。
(d)焊接或母材可能存在的裂縫。
(e)建筑地板的狀況。
(f)托盤上貨物的位置。
(g)托盤在貨架上的位置。
(h)所有承載部件的狀況和位置。
(2)安全防護措施應檢查的問題有:
(a)荷載和信息標志的設置和更新。
(b)無任何存儲位置超載。
(c)單元荷載的穩定性。
(d)單元荷載的尺寸。
3檢查周期
倉儲貨架的檢查應在常規的基礎上系統地進行,宜按下列方法執行:
(a)每日檢查。由叉車司機或其他工作人員對倉儲貨架進行每日檢查,發現的所有安全問題和損傷應向管理人員進行報告。
(b)每周或每月檢查。由倉儲貨架安全管理人員倉儲貨架進行每周或每月檢查,并提交正式的書面報告。
(c)定期的專家檢查。應定期請專業倉儲貨架供應商或有資格的技術人員進行專業檢查,并向管理人員提交檢查結果和必要措施的書面報告。
1總則
(a)叉車的誤操作。
(b)倉儲貨架的變動。
(c)司機的技能不足,需進行培訓或再培訓。
(d)存儲工具的類型和質量不滿足使用要求。
(e)單元荷載布置不均或懸出。
(f)托盤損傷。
(g)設計凈空太小。
(h)通道寬度太小。
(i)倉儲貨架處于不良工作狀況。
(j)貨物外溢導致托盤通道阻塞等倉庫管理不到位。
車輛安全演講稿題目集篇三
為加強學校車輛有序管理,防止發生各種意外事件,確保全體教職工車輛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經學校研究,對人員及車輛實行出入管理。
1、車輛出入學校,應主動理解門崗檢查,嚴格遵守門崗管理制度。
2、對車輛出入學校進行分類管理,嚴格控制外來車輛出入學校。
(1)學校教職工自用車輛
學校教職工自用車輛一律憑學校統一頒發的“車輛通行證”出入學校。上述車輛應將“車輛通行證”擺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右下角,以備出入校門時查驗。
(2)外來公務車輛
外來公務車輛,憑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履行學校出入學校制度)。
(3)特種車輛
特種車輛(公檢法、郵政、電信、消防、救護、水電氣搶險車輛、生活垃圾車等),憑有效證件進出學校。
(4)貨車
餐廳及其他科室長期租用車輛,辦理“車輛出入證”,憑“車輛出入證”出入學校。
(5)無牌、無證車輛,牌號不全、污損嚴重車輛,禁止進入學校。
學校內發生的交通事故,雙方依據不一樣方式,自行解決。學校不承擔任何職責。
1、嚴格按照交通標志行駛。
2、嚴禁超速行駛。
3、禁止鳴號。
4、學生上、下課時間,學生優先通行。
5、嚴禁在學校內練習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輛。
1、進入學校的各類車輛必須服從門衛指揮,一律停入規定的停車場地停車線內。嚴禁在非停車線內停車,嚴禁阻塞消防應急、搶險和救援通道。
2、車輛停放必須規范有序,不得堵塞出入口,不得阻擋他人車輛通行。
3、嚴禁在學校教學辦公區,學生宿舍的交通道路主干道以及人行道等非停車場所亂停亂放。
4、遇學校大型活動或執行特殊任務,車輛停放應服從統一指揮。
5、學校停車場因他人的車輛或行為造成損失的,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處理,學校不承擔任何職責。
1、教職工自用車輛:學校教職工憑車輛行駛證、駕駛證到辦公室登記,由核實后辦理統一“車輛通行證”。
2、餐廳及其他科室長期租用車:憑學校業務部門出具的證明,以及車輛行駛證、駕駛證到辦公室登記,辦理“車輛出入證”。
3、車輛出入證按照學校要求進行審驗。
4、一車一證,車證相符,不得涂改、轉借。
1、對初次違規者予以教育。
2、對教育不改、拒不服從管理者注銷出入證。
3、對造成人員傷害的,依法追究職責。
車輛安全演講稿題目集篇四
第一條 為了私人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職工的利益,樹立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家庭的思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作業大隊的所有單位。
第三條 職工購置的私人機動車輛,辦理落戶、買賣、轉籍、保險、養路費、檢審等事宜,應憑個人身份證,以個人名義辦理,不得以單位名義辦理。
第四條 職工私人機動車輛,應依據法律法規要求進行登記注冊、領取機動車輛號牌、辦理相關行車證件、駕駛證和手續、購買保險后,方可上路行駛。
第五條 私人機動車輛的車主和駕駛人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主動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本大隊的交通安全教育,服從監督管理,保證行車證件合法有效和車輛安全技術狀況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 件》的要求。
第六條 私人機動車輛的車主和駕駛人,應對自己的交通安全行為向大隊做出書面鄭重承諾,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大隊安全管理規定。
第七條 職工私人機動車輛及駕駛人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建立登記臺帳,私人機動車輛車主和駕駛人履行安全教育義務。
第八條 做好私人機動車輛管理,監督私人機動車車主和駕駛人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嚴禁酒后、無證駕駛機動車和私人機動車進入易燃、易爆、作業現場等重要工作場所。
第九條 私人機動車輛不準單位生產和公務活動,(上井和私車公干行為),嚴禁進入生產場所,必須按規定停放。單位通勤車輛的,職工上、下班原則上應坐通勤車輛。
第十條 駕駛私人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由私人機動車車主及駕駛人承擔,事故自行處理。因事故造成駕駛人和搭乘車輛的職工傷亡的,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鼓勵成立私家車協會,大隊只能對私人機動車輛車主及駕駛人進行教育和管理,提供車管業務、事故處理和保險業務等方面的指導和咨詢服務。
第十二條 附則
(一)職工是指油田在崗的`正式、集體、內聘、勞動合同、企業員工、非全日制職工、臨時工等。
(二)私人機動車輛是指職工個人購置使用的各類機動車輛(汽車、摩托車)。
(三)通勤值班車輛指單位用于接送職工上、下班的車輛。
(四)在大隊院內不按規定位置亂、停放的,否則罰款300元/次;
(五)私自駕駛私家車上井的罰款500元/次;
(六)對私自安排私家車上井或私車公干的按照“誰安排、誰負責”的原則處理。
第十三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e采油廠安全生產委員會。
車輛安全演講稿題目集篇五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單位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確保車輛行駛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一、全體駕駛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和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有關規定,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維護交通秩序,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
二、自覺維護和保持好自己使用的車輛,按時參加年檢,使自己的車輛始終保持在良好的運行狀態。保證客貨車的運輸安全。
三、在施工現場服從施工負責人的領導和指揮,不得擅離工作崗位,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
四、發生交通事故時,及時報告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并應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對受傷者緊急救護,不得肇事逃逸。
五、車輛按照公司要求,定點存放。未經允許不準隨意停放他處。
六、現場所有機動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并持證上崗。
七、所有施工車輛必須保持完好的車況,嚴禁施工機械帶病運行。
八、施工機械必須做好每天的施工機械記錄(含施工機械保養記錄)。
九、施工機械要保持良好的車容車貌,必須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沖洗。
十、節假日期間,除值班車輛以外,其他車輛鑰匙一律上交分公司領導統一管理。
十一、對外運土方車輛必須按照指定的行車路線行駛,未按照規定路線行駛的車輛(臺/次),將進行2000元的經濟處罰。
十二、駕駛人員除認真執行上述規定外,還應嚴格執行十不準,五不開。
十不準:
1、不準將車交給非司機人員駕駛。
2、不準酒后駕車。
3、駕駛車輛時不準接打手機。
4、駕車時不準飲食、吸煙、閑談或嬉戲打鬧。
5、不準開英雄車、斗氣車。
6、下坡時不準脫檔滑行。
7、不準冒險搶道超車。
8、不準私自拉運貨物。
9、不準私自訪親探友。
10、不準將車私自交給外人使用。
五不開:
1、裝載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品,無防護措施不開。
2、貨物捆扎不牢,人坐不穩不開。
3、超高、超長、超寬,沒辦理通行手續,無安全標志不開。
4、車廂掛勾不牢,車門關閉不好不開。
5、道路、橋梁、隧道存在隱患,情況不明不開。
以上規定如違反其中一條者,視情節輕重,由公司領導研究決定給予批評教育或一定處罰,情節嚴重造成后果者按交通法規有關規定處理。
1、確保安全和暢通的原則
確保安全和暢通是道路交通的基礎,安全是通行的第一要求,一切車輛的通行都必須以安全為前提條件,遇有不安全因素出現時停止通行。《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這是貫穿《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的基本原則。一方面從交通安全出發,考慮到我國地域廣闊、人口眾多,交通情況千變萬化,一部法規不可能囊括一切情況,所以對《條例》沒有規定但又可能出現的情況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以便人們在遇到《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沒明確規定的情況時想方設法完全通行;另一方面也為在《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沒有規定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提供分清責任的法律依據。
2、靠右側通行的原則
《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駕駛車輛,趕、騎、牲畜必須遵守靠右通行的原則。靠右通行是指車輛在雙向道路上行駛時,從道路的右側通行,這是交通管理制度中的又一項重要內容。 現在世界上對車輛的行駛主張分為兩派,一派以英國為首的少數國家稱為海島派,車輛方向盤在車右邊,實行左側通行;另一派以美國為首的大多數國家稱為大陸派,車輛方向盤在車左邊,實行右側通行。靠右行駛還是靠左行駛,這是由人們的習慣決定的。我國在1946年1月1日前曾左側通行,后來根據大多數汽車的'方向盤在左面的實際情況,為便于駕駛員與對向會車時目測安全間距,于1946年1月1日起實行右側通行。
3、各行其道的原則
各行其道是指交通參與者(行人、車輛等)只能在交通法規規定的道路上或專用道上行進,不得隨意侵入對方行經的道路。各行其道的基本內容是人車各行其道,各種類型的車輛各行其道。
各行其道是解決交通參與者之間速度懸殊,人、車混行,車種混行和平面混行重要手段。目的是保障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使交通秩序井然有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4、服從指揮的原則
服從指揮是指交通參與者應服從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和標線的指揮,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在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標線與交通警察的指揮不一致時,應首先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在任何情況下均應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如無交通標志、道路堵塞時)
車輛安全演講稿題目集篇六
為了強化交通安全管理委員會職責,落實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本文是車輛安全管理的保證書,僅供參考。
一、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高度重視私家車輛安全運行,以對、對家庭、對自己高度負責的態度開好安全車。
二、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理交通安全法》及機關車輛安全法規,嚴格按照安全規范操作,堅決杜絕各類違章行為。絕對不發生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疲勞駕駛、不開英雄車、霸道車、冒險車,始終做好遵章、守信、文明、禮讓。
三、認真學習掌握交通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能,經常掌握新道路交通法規,不斷提高駕駛技術,努力增強自身心理素質修養,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以最佳精神狀態駕駛安全車。
四、自覺遵守機關管理制度。按時審驗有關證件,及時向管委會提供車輛相關證件復印件和資料。定期做好身體檢查,上路行駛時,一定攜帶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做到牌證齊全,車況良好。
五、在工作時間不駕駛私家車辦理私事、從事出租營運。
六、保證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一定不用本人私家車辦理一切公務事務,我私家車和管委會無任何關系。
七、本人私家車發生的一切事故和違章行為,均由我本人自負全部安全法律責任。保證不承擔任何調查、舉證以及賠付責任。
鄭重保證如下:
一、嚴禁駕駛私家車上崗;
二、嚴禁私車公用;
三、嚴禁無牌無證駕駛摩托車;
四、嚴禁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
五、嚴禁不配戴頭盔駕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
六、嚴禁上井駕駛私家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
八、嚴禁上下班途中、在崗期間(值班、加班、夜班)飲酒;
九、嚴禁在基層單位的食堂、宿舍飲酒;;
責任明確如下:
六、若造成第三者傷亡受害的,保證受害人及其家屬不到單位鬧事;
七、若發生交通事故,在事發后24小時內,主動將事故情況向單位領導或相關部門及時、如實、毫不隱瞞的報告。
說明事項如下:
一、此保證書一年一簽,自本人登記私家車之日起必須同本人所在單位簽定。
二、本保證書自本人簽字之日起至車輛所有權發生轉移之日止有效。
三、現有車輛轉讓或新購車輛,本保證書自動延續有效。
四、本人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后,該保證書自動失效。
五、保證辦理完相關法定登記手續后2天內到勝興作業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或注銷手續。
六、本保證書壹式肆份,本人、所在基層單位安全、勝興作業車輛管理部門、勝興作業安全生產辦公室等各保存壹份,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作單位:
保證人(簽字、手印):
簽定地點: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1.嚴格落實國家兩部一局《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集團公司《客運車輛gps監控系統v9版本使用管理(試 行)制度》,24小時不間斷對超長車輛運行進行監管。
2.認真執行客運車輛技術性能維護保養、超長客運車輛趟次維護保養、車輛例檢及安檢點安檢制度。保證良好的車輛技術性能及齊全有效的車載安全設施設備。
3.嚴格落實超長客運車輛“三駕”配備、凌晨2時至5時強制停止休息、夜間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日間限速的80%、嚴禁夜間通行三級以下山區公路的制度。認真執行客運駕駛人24小時累計駕駛不超過8小時,日間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于20分鐘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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