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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危險品運輸合作協議(6篇)篇一
乙方:_________車號:_________
一、收購品種:20________年生產的一類優質稻谷、二類優質稻谷(豐兩優系列、華安501、黃華占、6326、楊良優)。
二、收購質量:嚴格執行國家質量標準(按公司當天公布的收購質量標準執行)。優質稻谷必須達到國標優質稻谷二類以上標準(含二類)。
三、合同數量:__________________
四、收購價格:隨行就市(按龍池米業當天的掛牌收購價格執行)。
五、收購方法及時間:
1、乙方將符合收購質量標準的20________年生產的優質稻谷送到甲方院內,經甲方驗質員檢驗合格后入庫,數量以地磅稱重數量為準。
2、檢驗、計量后的稻谷一律經輸送機輸入倉,水雜超標的按龍池米業當天公布的扣價扣量辦法執行;其它指標按國標執行,超標拒收。
3、包裝隨車退回。
4、售糧時間截止20________年12月31號止。
六、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組織資金和倉容、電子磅、輸送機、收購器材、勞力等方面的準備、待乙方貨到驗收入倉后現金支付貨款。
2、乙方負責組織車輛和收購人員,收購符合甲方質量要求的20________年產一類優質稻谷和二級類質稻,并單送到甲方院內經檢驗、計量、復檢、清雜后輸送入倉。
3、乙方所送20________年生產的優質稻谷必須均勻一致,不得異品種互混、不得摻雜使假、不得裝頭蓋面。入倉過程中必須執行龍池米業的`業務流程和手續制度,維護好龍池米業正常的收購秩序。
4、乙方不得在甲方院區內和大門口攔截客戶或與農民及其它售糧客戶串通完成合同數量,一經發現即取消合同。
七、獎勵辦法: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單車單號(指定車號)送往甲方優質稻合同數量達500噸以上的(含500噸),甲方按每噸10元付給乙方運輸費用(憑售糧發票數量為準);2、乙方組合車隊完成1000噸優質稻的,甲方按每噸5元付給乙方運輸費用(憑售糧發票數量為準);3、乙方組合車隊完成3000噸優質稻的,甲方按每噸10元付給乙方運輸費用(憑售糧發票數量為準);4、售糧發票作為返獎依據,不得改動,涂改后的售糧發票為無效發票。
八、未盡事宜:
收購期間糧食價格隨行就市,由甲方根據市場周邊縣市的行情及國家的有關政策制定,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以上事項如與國家政策相違背,以國家政策為準。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20________年八月_________日
最新危險品運輸合作協議(6篇)篇二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原則下,簽訂以下協議:
1、乙方自收到甲方貨物后至交付甲方的收貨客戶止,負責貨物的安全保管。
2、 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貨物破損、缺失等意外情況,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等待甲方指令。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不合理運輸業務。
1、甲方必須提前以傳真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相關運輸信息,方便乙方進行服務安排。
2、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正確的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如因收件人姓名、地址錯誤而造成的時間延誤或經濟損失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負責。
3、甲方委托乙方托運的貨物必須填寫正確品名、保證不夾帶危險物品、國家禁運物品、貨物外包裝符合運輸要求,甲方承擔未執行以上規定給乙方造成的經濟責任并負責賠償,涉及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4、如遇到破損、遺失、短缺,甲方必須提供貨損貨物的發票、貨損鑒定報告,并按保險公司的要求提供其他相應的單證,否則由此造成保險公司或承運公司拒賠,乙方將不承擔責任。
1、是否投保以甲方的托運單上委托為準。物品如需投保,保險費按投保金額的0.3% 收取(其中絕對免賠額為500)。甲方承認乙方已經告知不保險的風險及了解不保險情況下如遇到貨物破損、缺失的賠償標準:最高賠償額為記載有破損或缺失貨物的分單上的運輸費的5倍,即發生事故當次運費的5倍。
1、甲方在貨物運輸前投保,如發生遺失或損壞,乙方將按保險公司條款及程序代理甲方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甲方必須提供保險公司所需相關文件。
2、甲方在貨物運輸前未投保,如發生遺失或損壞,乙方應向甲方作出賠償,最高賠償額為記載有破損或缺失貨物的分單上的運輸費的5倍,即發生事故當次運費的5倍。
3、索賠期限:甲方在貨物發生損壞或缺失后的15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索賠;如超過期限乙方將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對以下原因造成甲方貨物損失的或延誤的,不負責任:
a、不可抗力因素,例:地震、水災、罷工、民變、動亂、戰爭等;
b、甲方提供的信息數據錯誤、不準確造成的損壞、延誤、錯交;
d、包裝方法不良;
e、交付時外表狀況良好,封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或損壞及貨物合理損耗。
f、甲方未對貨物進行防潮處理、對因受潮而導致的貨物損壞或損失。
1、甲方必須把加蓋公章或業務人員簽名的托運單交于乙方確定委托關系,乙方開具貨運分單為結算憑證。如甲方對乙方運單金額有異議請在乙方開具分單后24小時內提出,否則視為確認。
4、所有欠款逾期支付,甲方必須向乙方每日支付欠款金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運費。雙方如有爭執,應按協商原則處理,協商不成,可交由乙方所在地市法院裁決。
a、 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兩份 b、簽字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兩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 代表: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最新危險品運輸合作協議(6篇)篇三
甲方:(經理部名稱)
乙方:(運輸單位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貨物運輸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貨物名稱、數量、重量:
二、乙方承運的貨物應在 年 月 日從 起運,途經于安全運抵甲方卸貨。
三、貨物運輸包干運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包括:運費、裝卸費、吊車費、過路費、保險費等全部費用。
四、甲方貨物總價值險,保險率為 %,貨物保險費為 元,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的承運車輛及駕駛員資質,必須符合國家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地方公安、交通部門有關規定。乙方駕駛員要十分愛惜甲方貨物,謹慎駕駛,文明行車,保證貨物運輸安全。
六、乙方負責甲方貨物的捆綁、緊固、防護。貨物裝卸和運輸途中的保護和安全措施由乙方負責,保證將甲方貨物(設備)完好無損地運抵甲方施工現場。如發生貨物破損、缺少、丟失和人員傷亡等,概由乙方全額賠償。
七、因乙方人為原因,致貨物不能按時運到甲方施工現場,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驗收:乙方將貨物(設備)運到甲方施工現場卸貨后,經甲方設備專業人員驗收核對所運貨物無破損、缺少、滅失后,在收貨單上簽字蓋章確認。此收貨單是雙方結算支付運費的唯一依據,涂改無效。
九、結算支付方式:乙方裝好貨物(設備)起運前,甲方可預付貨款 元;貨物(設備)運到甲方施工現場,并經甲方驗收接貨后 日內付清運費余款。
十、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危、禁物品的運輸管理規定。否則,誰違反,誰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時將貨物(設備)運抵甲方施工現場,甲方不能按時驗收接貨和結算支付運費,均不屬違約。
十二、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另一方經濟損失。
十三、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雙流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兩份。
最新危險品運輸合作協議(6篇)篇四
乙方(承運人):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2.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年月日
裝運時間:年月日
簽發地點:省市區路號
裝運地點:省市區路號
發貨人:
承運人:托運人簽章承運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要求運達的時間:年月日時前
要求運達的地點:
收貨人:
貨物名稱:
規格
型號:
重量:體積(長×寬×高):
包裝形式:
件數:
出廠價格:
承運車輛車牌號:
運費:
最新危險品運輸合作協議(6篇)篇五
甲方:(經理部名稱)
乙方:(運輸單位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貨物運輸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貨物名稱、數量、重量:
二、乙方承運的貨物應在 年 月 日從 起運,途經于安全運抵甲方卸貨。
三、貨物運輸包干運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包括:運費、裝卸費、吊車費、過路費、保險費等全部費用。
四、甲方貨物總價值險,保險率為 %,貨物保險費為 元,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的承運車輛及駕駛員資質,必須符合國家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地方公安、交通部門有關規定。乙方駕駛員要十分愛惜甲方貨物,謹慎駕駛,文明行車,保證貨物運輸安全。
六、乙方負責甲方貨物的捆綁、緊固、防護。貨物裝卸和運輸途中的保護和安全措施由乙方負責,保證將甲方貨物(設備)完好無損地運抵甲方施工現場。如發生貨物破損、缺少、丟失和人員傷亡等,概由乙方全額賠償。
七、因乙方人為原因,致貨物不能按時運到甲方施工現場,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驗收:乙方將貨物(設備)運到甲方施工現場卸貨后,經甲方設備專業人員驗收核對所運貨物無破損、缺少、滅失后,在收貨單上簽字蓋章確認。此收貨單是雙方結算支付運費的唯一依據,涂改無效。
九、結算支付方式:乙方裝好貨物(設備)起運前,甲方可預付貨款 元;貨物(設備)運到甲方施工現場,并經甲方驗收接貨后 日內付清運費余款。
十、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危、禁物品的運輸管理規定。否則,誰違反,誰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時將貨物(設備)運抵甲方施工現場,甲方不能按時驗收接貨和結算支付運費,均不屬違約。
十二、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另一方經濟損失。
十三、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雙流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危險品運輸合作協議(6篇)篇六
1.托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托運貨物及裝卸條件。托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托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并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托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托運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委托承運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托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托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并隨貨同行。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注明文件名稱和份數。
二、包裝
1.托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托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托運人支付。
2.由于托運人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并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或按托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托運人,并按最后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托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托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托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托其他公司運輸的,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地點后,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托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生后,承、托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托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托運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協助托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于履行通知義務和協助義務,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條規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于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