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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承包經營權轉讓法律規定 經營權承包合同(10篇)篇一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條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_____鎮___村___組___畝土地_(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為________股或折合金額______元。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______公斤(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為股權紅利。(填稻谷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為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時間___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后,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______%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_____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九、解決爭議途徑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2、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商,決定______(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鑒證單位:___(簽章)
鑒證人: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荒山承包經營權轉讓法律規定 經營權承包合同(10篇)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期限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年荒山的租賃費為____________整,租賃費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經營期間的費用、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擔過重任何債務。
四、乙方必須加強安全防火管理,如出現火災等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目前荒山上的殘次林全部歸乙方所有。
六、荒山的經營權歸乙方所有,經營項目僅為造林,經營方式甲方不得干預,如乙方經營的項目可享受政府優惠、補貼等均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并應提供幫助。
七、乙方在沒有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轉讓或轉租給第三方。
八、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九、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存底壹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山承包經營權轉讓法律規定 經營權承包合同(10篇)篇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荒山承包經營權轉讓法律規定 經營權承包合同(10篇)篇四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本人在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本合同為主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定權利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擔保合同由甲方向 支行貸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質押權利擔保的范圍
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第四條 出質權利
本合同項下用于出質的權利為出質人在_____ ____的
(1.門面房出租經營權 2.倉庫庫存貨物 3.品牌代理權4.經營環境的所有動產及不動產),權利期限為:__個月,即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主債務履行期間,若甲方不能正常履行還款義務,導致貸款發生逾期情況。甲方將放棄其質押的經營場地經營權、租賃權以及經營場所原有設施設備及庫存貨物,并由乙方行使質押權接手經營。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在質權受到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原質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甲方償清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后,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并從處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在其貸款行主要結算賬戶每月現金流量低于其每月歸還貸款金額的2倍。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 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經營權轉讓法律規定 經營權承包合同(10篇)篇五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于_____市 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重慶市大學城王子酒吧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愿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重慶市王子酒吧《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范圍的全部業
____日止。
三、承包金支付方式及保障金:
1.承包金為每月人民幣四萬元,由乙方指派的財務人員在日常營收中代扣。
2.保障金為五千元整。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交納應當由其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稅費、行政罰款、水、電、通信等費用)時。甲方可不經過乙方同意,將相應款項直接從其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因此導致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不足部分,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交納。
2.甲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前將__________________場內現有設備、設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并積極配合協調有助于乙方進場之相關工作。
3.甲方保證場所無任何遺留問題,包括房租,水電,稅務,消防,物業管理,員工工資等所有費用。自合同簽訂之日前甲方的所有債權債務均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負責提供保證乙方正常經營需要的各種相關手續和有效證照,并交于乙方保管使用。同時定期做好各種相關手續和有效證照年審等工作(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并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2.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3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納承包金和承包保證金。以及各項稅務,物業管理,房租等費用。如因拖欠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經營等嚴重后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且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4.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并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5.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建筑結構及用途,如需小范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動工。
6.乙方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范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范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7.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9. 政府有關部門因乙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交納。
10.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不得做有損于甲方及___________________聲譽和形象的事。
11.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2.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通信費、稅費、各類管理費等與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后3日內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協議已一經簽訂,各方不得中途違約解除合同,但允許各方本著公平公正,誠信為本的原則相互協商解決。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做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協議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效。承包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建筑結構及用途。
3. 乙方損壞設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乙方經營超出__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范圍之外的業務,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行政處罰或在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停止。
5. 逾期 十 天以上未繳納按本合同約定應當由乙方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稅費、行政罰款、水、電、通信等費用)。
6. 乙方未遵守本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 承包期內,乙方經營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嚴重影響甲方及__________________聲譽和形象的行為。
承包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未經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滿之前,擅自轉租或者轉讓該經營場所,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違約責任及違約賠償的權力。
六、印章的保管、使用 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刻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___________________有關的印章,如因乙方使用不當或超范圍使用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以及因此產生的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免責條款:
1.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2.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諸如天災、戰爭等等)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3乙方因經營不擅導致嚴重虧損無法繼續本合同內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需至少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3.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如逾期超過15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場所及其它財物,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乙方未提前告知甲方未經雙方共同協商書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被認為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經營權轉讓法律規定 經營權承包合同(10篇)篇六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轉讓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合伙人)
一、轉讓范圍
東: 西:
南: 北:
二、轉讓時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轉讓期內,受讓方有荒山的經營使用權,所造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所有的造林費用由受讓方承擔,造林爭取的國家項目資金由受讓方所有。若因國家項目占地土地補償由轉讓方所有,林木補償按轉讓方15%受讓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20xx年期滿后,受讓方若無效益,轉讓方可終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執行。
權共同辦理。轉讓方有協助受讓方管理林木和護林防火的義務。
四、違約責任
此合同雙方簽字之后生效,若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 份,轉讓方、受讓方、見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荒山承包經營權轉讓法律規定 經營權承包合同(10篇)篇七
乙方[接租方]
一甲方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畝田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田地轉包[出租]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自甲方交付之日起計算,期滿后若乙方仍有承租意愿則雙方另行協商有關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四甲方轉包[出租]的田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得田地流轉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田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出租]田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田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流轉田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田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田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合理利用田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田地肥沃,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田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4流轉期間田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七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八合同訂立,簽字后生效。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簽證單位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簽證單位;
簽證人;
年月日
荒山承包經營權轉讓法律規定 經營權承包合同(10篇)篇八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本人在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治理權方面的爭議。
本合同為主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定權利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質押權利擔保的范圍
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第四條 出質權利
本合同項下用于出質的權利為出質人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權利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時未受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依法行使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收益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乙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在質權受到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原質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甲方償清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后,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并從處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的家庭財產總額已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荒山承包經營權轉讓法律規定 經營權承包合同(10篇)篇九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標的描述
1.同心商務賓館位于南站建材城,總建筑面積約770平方米。共八層,其中一樓為大廳,隔層暫時為娛樂場所,二至六樓為賓館房間,七樓為其它用房。房屋承租期限為15年。
2.同心商務賓館為唐亮、李玉勇、劉衛華三人平等出資并各占三分之一股份,法人代表登記名為李玉勇。
3.甲方將同心商務賓館承包給乙方合法經營。
二、承包期限和金額
1.承包期限為三年:自20xx年9月xx日至20xx年9月xx日。
2.承包金額按年計算,第一年為24萬元,第二年為24萬元,第三年為18萬元。
三、房屋租金及水電等費用
1.甲方已預交部分房租轉給乙方抵扣房租,其余如房租,水電稅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
2.第三年承包期中,乙方代交20xx年5月1日至9月日房租,并從第三年應交承包金中扣除。
四、承包金支付
1.乙方將承包金按月支付給甲方。乙方在承包期中每年的前十個月支付年承包金,即按每月月底前支付年承包金的十分之一給甲方。
2.第三年承包期應扣除代交房租后,分十個月支付承包金。扣除后應交承包金為159480元。
五、賓館設施維護及添置
1.賓館設施和物品由乙方保管和維護,并承擔費用,在承包期滿后交回甲方。
2.賓館物品由三人共同清點并造冊登記。賓館固定用品如門,鎖,電梯,電表,消防設施,空氣能等不登記,如有損壞或減少,乙方應在承包期滿前添置或維修好,連同賓館其它設施一并交給甲方,否則按市價賠償。
六、其它事項
1.隔樓不包括在承包范圍內,其租金由甲方支配。
2.賓館承包前所欠裝修費用等一切未付開支,由乙方負責并支付,其間所有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3.如乙方要求擴大規模,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施工,所需費用由乙方墊付。在承包期滿時,完好交給甲方,再由甲方支付乙方所墊付費用。乙方添置其它設施,由其自行決定并承擔所有費用,與甲方無關并在承包期滿時,由乙方自行處置。其它未包括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支付10萬元違約金給對方。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同時收回承包權。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荒山承包經營權轉讓法律規定 經營權承包合同(10篇)篇十
乙方(承包方):_____
1、位置:
2、面積:_____
_____年,自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1、承包費為每年按20900斤小麥折算支付。20___—20___年每年按25000元,以后按當年11月30日當地面粉廠小麥收購價格折算承包費;簽訂合同時先支付20___—20___年兩年承包費50000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費,先交款后使用。
2、乙方向甲方交納承包費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1、甲方交付具體林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林地方位、坐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坐標文件,并應于具體林地上實地樹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承包期限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3、甲方未按協議附件確定的時間交付山林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4、任何一方對具體林地的坐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協商解決。規劃公益林地,不能轉讓。
1、甲方保證所發包的土地使用權四至及土地使用權屬等無糾紛,如有他人以四至及權屬不清為由阻止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的,甲方幫助協調處理。
2、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權利。
3、乙方不得在林地內建設永久性建筑,不得采礦。
4、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1、乙方在承包林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
2、乙方有權在其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其他經營成果上設有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但不得以承包范圍內土地所有權設定上述抵押、質押。
一、甲方的權益義務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4)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承包期內如甲方須采伐該片林場內林木、進行采石、取土、修墳等活動,應當提前十日通知乙方,并且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若甲方從事上述活動與乙方的正常經營存在沖突時,甲方應當先行與乙方進行協商,且應當在經過乙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上述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若進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活動,應當視為甲方違約,此時乙方享有解除權且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上述活動所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6)甲方擁有該地塊承包土地及交接清單中列明的地上附著物的所有權,乙方不得破壞。
(7)乙方負責打深水井一眼,優先供給村民用水,整理規劃建設村到山頂道路,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協調關系,確保道路暢通。
(8)在合同期內,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在打井、用水、用電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乙方因打井、架電、鋪設水電線路需占用甲方土地時,甲方應予以配合,費用由乙方承擔。
(9)林地防火由乙方為主,甲方配合,雙方管控,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1)乙方在該處土地上只許從事農業種植、養殖項目。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林地承包費,逾期30日不繳納承包費用視為乙方違約。
(6)合同期內乙方自主經營,有權對荒山進行利用、管理、使用、受益。同時乙方應當按照政策法律要求,搞好封山育林、防盜等措施。
(7)乙方對其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經乙方許可后方可進入。
(8)本承包協議簽署后,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并或組織機構發生變更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9)國家因環境保護、公共事業等目的征用本協議承包林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雙方友好協商善后事宜。
1、在承包期內如遇有特殊情況(如政策變動、國家征地等),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對該處地塊上投資的項目(承包前地上附著物的補償除外)的賠償歸乙方所有。
2、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未繼續承包,乙方在承包范圍內的地上附著物(含房屋、水利設施、電路、樹、圍墻等)由乙方在合同期滿前之日起30日自行處理,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權利,合同期滿之日30日內未自行清理,乙方所有權益及乙方所投資產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對承包范圍內的所有資產和權益進行處置。超出合同期限乙方未自行處理,承包范圍內的地上附著物及資產,除上述約定外,乙方需每日支付甲方本合同約定12年總承包費用的2倍作為違約金同時支付同期超占期間的承包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除按相關條款執行外,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該處違約金為懲罰性違約金),并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該處經濟損失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期間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1、本協議簽署后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附件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沖突或抵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沖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優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2、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沖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3、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4、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到提交訴訟解決。
5、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后成立,甲方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戶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_____批準后,發生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