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咨詢服務合同印花稅咨詢服務合同免費篇一
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按照購和銷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現在一般要求按月繳納。
對于沒有簽訂購銷合同卻發生購銷行為的,也要繳納購銷的印花稅。各地規定可能有所不同,我們這兒是這么規定的:外資企業在國外發生購銷行為的,購和銷按照全額做為計稅金額,在境內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70%做為計稅金額。內資企業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 70%做為計稅金額。
租賃合同按照租金做為計稅金額,稅率為千分之一。
對于繳納方式,其他稅種你怎么申報繳納,印花稅也怎么申報繳納。
如果通過網上申報,印花稅如果無法申報,就說明稅務機關沒開通此稅目,可通知稅務機關開通就可以申報了。當然了,如果不嫌麻煩,也可到稅務機關大廳繳納。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xx]162號)第一條規定,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
根據上述規定,對于問題所述電子銷售訂單也同樣需要按銷售合同貼花。
而企業地處北京,具體征收管理還應依據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即:《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印花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地[xx]531 號)第一條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規定,對于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印花稅應稅憑證,納稅人應自行編制明細匯總表,明細匯總表的內容應包括:合同編號、合同名稱、簽訂日期、適用稅目、合同所載計稅金額、應納稅額等。納稅人依據匯總明細表的匯總應納稅額,按月以稅收繳款書的方式繳納印花稅,不再貼花完稅。繳納期限為次月的10日內,稅收繳款書的復印件應與明細匯總表一同保存,以備稅務機關檢查。
2、印花稅核定征收:
(二)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地方稅務機關核定征收印花稅,應向納稅人發放核定征收印花稅通知書,注明核定征收的計稅依據和規定的稅款繳納期限。
對于核定征收印花稅,現在各地均有相關規定,企業地處北京,應按北京市相關規定,即:《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地[xx]256號)附件《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第三條中明確規定,凡不能完整地提供應稅憑證及計稅依據或不能按規定設置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的納稅人,可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按照核定征收辦法繳納印花稅。
第四條規定,納稅人申請采用核定辦法繳納印花稅的,須填寫《印花稅核定繳納申請審核表》,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經主管地方稅務機審核批準后,制作《印花稅核定征收通知書》送達納稅人。
第八條規定,按照核定征收辦法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應按月繳納稅款,并于次月10日前以繳款書形式辦理入庫手續。
第九條規定,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對于《印花稅核定征收范圍及比例表》規定以外的其他應稅憑證,仍按現行規定據實完稅貼花。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可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核定征收印花稅,對于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后的核定征收項目應以繳款書辦理入庫手續,無需購花貼花。但對于核定征收范圍外的其他應稅憑證,仍按現行規定據實貼花。
咨詢服務合同印花稅咨詢服務合同免費篇二
為進一步加強印花稅的征收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印花稅征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購銷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核定比例調整等問題作如下規定,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工業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的5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銷售金額的7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其中:對大型工業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的9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銷售金額的10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大型工業企業的具體標準是:從業人員20xx人(含)以上,銷售額3億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億元(含)以上。
(二)商業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的8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銷售金額的3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三)其他類型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的5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銷售金額的3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一)對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及商品房銷售合同,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及商品房銷售收入的100%和產權轉移書據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其中:商品房銷售收入含預售款收入。
(二)對從事汽車營銷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的10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銷售金額的10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第三條規定情形的,可以實行核定征收。
1.對于建設單位(簡稱“甲方”),賬目核算健全,能夠準確進行成本核算的,按照甲方自行采購材 料金額,適用“購銷合同”稅目,查實征收。
2.對于施工單位(簡稱“乙方”),賬目核算健全,能夠準確進行成本核算的,按照乙方的工程成本中原材料金額的50%,適用“購銷合同”稅目,查實征收。
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原材料金額×50%×適用稅率
3.對于施工單位(簡稱“乙方”),賬目核算不健全,未能準確核算材料成本的,乙方則按照工程成本的30%折算材料成本,作為原材料采購金額,適用“購銷合同”稅目,實行核定征收。
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工程成本金額×30%×50%×適用稅率
咨詢服務合同印花稅咨詢服務合同免費篇三
按照稅法相關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應該按租賃合同記載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印花稅。
1、購買印花稅票自行貼花、并劃線注銷。
2、租賃合同如果只規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標準而無租賃期限的,可在簽訂合同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3、如果稅金在五百塊以上,或者要反復貼花的,去填納稅申報表。
4、兩個立合同的人都要計算繳納并粘帖印花稅。
1)貼花法: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印花稅票貼在應稅憑證上,并在每枚稅票與憑證交接在騎縫處蓋戳注銷或畫銷。納稅人需要通過貼花形式完稅的,可到各區(市)地稅局辦稅服務廳購買印花稅票。(納稅人需要通過貼花形式完稅的,可到各區(市)地稅局辦稅服務廳購買印花稅票。)
(2)采用繳款書代替貼花法:一份應稅憑證應納稅額超過五百元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用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完稅,并將其中一聯粘貼在憑證上或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蓋完稅戳記代替貼花。對已辦理網上報稅的納稅人,印花稅可在省網報稅系統的“納稅申報-其他-非核定稅種申報(適用于偶然發生且稅務機關未核定稅種進行的納稅申報)”中進行申報。
(3)按期匯總繳納法。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采用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匯總繳納的期限為一個月。采用按期匯總繳納方式的納稅人應事先告知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方式一經選定,一年內不得改變。
(4)代扣代繳法。
依據印花稅方面的規定,繳納印花稅采用繳款書代替貼花法:一份應稅憑證應納稅額超過五百元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用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完稅,并將其中一聯粘貼在憑證上或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蓋完稅戳記代替貼花。采用該種方法的,可在省網報稅系統的“納稅申報-其他-非核定稅種申報”選擇印花稅進行申報。
房屋租賃要交納下列稅:
(1)要向國家交房產稅,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納房產稅。
(2)印花稅,租賃雙方在辦理租賃登記時應按租賃合同所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
(3)營業稅,單位和個人出租房屋應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納營業稅,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納營業稅。
(4)所得稅,如出租方為企業,應交納企業所得稅;如出租方為個人,應交納個人所得稅。
所繳納稅費比率:
1、營業稅,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稅,按營業稅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營業稅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營業稅的1%收取。
5、房產稅,按租金的4%收取。
6、個人所得稅,按計算公式[租金-(1+2+3+4+5)]-n×10%收取。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時,n為800元;月租金4000元以上時,n為租金的20%。
7、土地使用稅,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稅,按租賃合同金額的1%收取。
咨詢服務合同印花稅咨詢服務合同免費篇四
在稅收法規上,訂立合同的雙方都是印花稅納稅義務人,即使是合同約定稅負由物業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法規文號:國務院令1988第11號
定繳納印花稅。
第八條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并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需要租賃雙方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租賃合同原件、房產證原件一起到所在地地稅局去繳納。
1、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的稅率是0、1%;印花稅在“簽合同時”按合同金額繳納。
2、印花稅是這樣規定的: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未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
對財產租賃的印花稅有特殊規定:最低一元應納稅額起點,即稅額超過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計。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稅率是0、1%,一次性交納。
咨詢服務合同印花稅咨詢服務合同免費篇五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征收的一種稅。因納稅人主要是通過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來完成納稅義務,故名印花稅。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列舉正式的憑證分為五類,即經濟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門確認的正式的其他憑證。
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一)經濟合同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2)未按期兌現合同亦應貼花。
(二)產權轉移書據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專利實施許可共6項產權的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凡在我國境內書立、領受屬于征稅范圍內所列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包括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
書立各類經濟合同的',當事人在兩方或兩方以上的各方均為納稅人。
各類經濟合同,以合同上所記載的金額、收入或費用為計稅依據。產權轉移書據以書據中所載的金額為計稅依據。記載資金的的營業賬簿,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兩項合計金額為計稅依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印花稅的比例稅率有五檔,即:1‰、0.5‰、0.3‰、0.05‰和4‰。
(一)按比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的方法應納稅額=計稅金額×適用稅率(二)按定額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的方法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印花稅采用貼花的方法完稅,在合同簽訂時、賬簿啟用時和證照領受時貼花。
按《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準的免征稅的其他憑證;
4.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
?
應納稅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咨詢服務合同印花稅咨詢服務合同免費篇六
按照規定,借款合同應當繳納印花稅。有網友咨詢了以下幾個問題:
1、銀行給予企業以信用額度的合同,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2、銀行與企業之間簽訂的商業貼現協議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4、銀行與企業之間簽署的銀行匯票承兌協議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5、信貸額度協議展期,及借款展期,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答:
(1)根據《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稅地[1988]30號)的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此,在簽訂流動資金周轉借款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計稅貼花。以后,只要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再簽訂新合同的,就不另貼印花。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征稅。”銀行與企業之間簽訂的商業匯票貼現協議、商業匯票背書轉讓協議、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協議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不必繳納印花稅。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的規定,“對辦理借款展期業務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或其它憑證,按信貸制度規定,僅載明延期還款事項的,可暫不貼。
答:關鍵是合同怎么簽訂的,如果是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是企業與銀行,企業與企業之間較少),國家稅務局《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稅地[1988]30號)的規定,借款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此,在簽訂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計稅貼花。以后,只要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再簽訂新合同的,就不另貼花。
如果不是周轉性合同,那么按合同上面記載的借款金額貼花。
印花稅同其他稅種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⑴征收面廣,稅源廣泛。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人們之間的經濟交往頻繁,書立、領受和使用憑證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因而對書立、領受的憑證征稅,其稅源廣泛。
⑵征收簡便,費用低廉。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自行計稅、自行納花、貼花、銷花的辦法,稅務機關只負責檢查等工作。因此,征收比較簡便而且征收費用少。
⑶不退稅、不抵用。對企業溢貼或多繳的稅款,不予退稅,而且也不許抵用。
⑷輕稅重罰。印花稅稅負輕,最高稅率為1‰,最低稅率為0.5‰,但對于未貼、少貼或揭下重用印花稅票者,可處以重罰。
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根據不同納稅對象,分別稱為立合同人,立帳簿人,立據人,領受人。
(一)各類合同的納稅義務人是立合同人。
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當事人。所謂當事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保人、證人、鑒定人。當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納稅義務。如果一份合同由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共同簽訂的,簽訂的合同的各方都是納稅義務人。
(二)營業帳簿的納稅義務人是立帳簿人。立帳簿人是指開立并使用營業帳簿的單位和個人。
(三)產權轉移書據的納稅義務人是立據人。所謂立據人,是指書立產權轉移書據的單位和個人。如果該項憑證是由兩方或兩方以上單位或個人共同書立的,各方都是納稅義務人。
(四)權利許可證照的納稅義務人是領受人。領受人是指領取并持有該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
購銷合同印花稅算法
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稅
借款合同印花稅計算
企業間借款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咨詢服務合同印花稅咨詢服務合同免費篇七
應計征印花稅的借款合同的范圍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也應按合同貼花,借款合同的計稅金額為借款金額。
企業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在企業所得稅方面,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
在印花稅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11號)中所規定的借款合同,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作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中所規定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包括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由于《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銀發號)第六十一條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因此,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而作為征收印花稅的借款合同雖然概念適用上也遵從《民法典》的規定,但是根據國務院令198811號文的規定,其征稅范圍為,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這里的銀行是指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55號)的規定,我國的其他金融組織是指除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以外,由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領取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書的單位。需要注意的是,金融企業與銀行企業的區別,金融企業包括銀行金融企業和非銀行金融企業,銀行金融企業是指國家專業銀行、區域性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中xx銀行,以及其他綜合性銀行。
可以說,印花稅征收范圍內的借款合同基本上遵從于《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銀發號)中的界定,也就是說對貸款方作出了限制性規定,即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
由此可知,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繳納印花稅。
此外,需要說明的是,納稅人在從事經濟活動的過程中,對經濟活動的實質課稅與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問題應正確予以理解與運用,國家對貸款業務是作出了限制及禁入性規定,但對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款業務,就營業稅而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a;的通知》(國稅函號)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征收營業稅。而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又作出了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的規定。
咨詢服務合同印花稅咨詢服務合同免費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一、確定銷售關系
1.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確立銷售關系,不經甲方特別書面授權,乙方只有銷售甲方產品的權利,乙方無權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諾或立下任何債務,地稅印花稅購銷合同范本。
2.乙方與甲方的合作性質為________ 經銷商。
二、銷售區域、期限
1.乙方銷售甲方產品,僅限于在________ (以行政區域劃分)內進行銷售,不得擅自超出該區域進行銷售。
2.乙方若需開辟其它區域市場,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和授權。
3.銷售期限:從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銷售產品
1.銷售產品為甲方現有________ 等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產品),質量及包裝標準以產品生產企業標準為準。
2.甲方開發其他新產品,將另行通知乙方具體銷售政策,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可另行簽約或以本合同為準。
3.乙方同意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體系銷售產品(價格體系見附表)
四、銷售目標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完成銷售目標(指乙方累計購貨金額)(見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內進貨金額不得低于_____萬元/年。分月銷售目標分解(見下表)(以當月_________日前貨款到甲方賬上為準)
(單位:萬元)
產品
(第一年) 年(分月比例)
合計金額(萬元)
合計
2.乙方須完成銷售目標,如乙方連續三月購貨低于銷售目標金額的_______%,或至該月累計未完成目標的_______%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乙方向甲方訂購產品需將訂貨總金額的全額貨款以現金或匯票先行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六、交貨和運費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在確認貨款到賬后十天內發出貨物,若乙方訂貨超過___________件,甲方以不影響乙方銷售為原則分批分期發運。
2.運輸工具:經甲乙雙方同意以經濟安全的運輸工具為主,運輸手段和工具的選擇由甲方決定,但一天以上的.長途運輸工具以火車運輸為主。
3.費用承擔:本合同所列雙方結算價格已包含貨物運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鐵路到站運費以及貨運保險,到站后費用,如中轉費、掏箱費、裝卸費、短途運輸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提貨驗貨:乙方提貨時,貨物破損低于3‰為正常運輸破損,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如貨物破損超出3‰,應憑鐵路部門和保險公司有效證明文件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協助乙方進行索賠,超過五日視為乙方無異議。
5.乙方在領貨憑證上簽收后,產品所有權即從甲方轉到乙方。
若無甲方書面簽章公文許可,甲方任何人員不得隨意調貨或借貨。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鋪貨及貨款回收風險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后必須出具加蓋乙方公章的收貨確認書(傳真或郵寄)給甲方,并詳細列明所收貨物品項、數量及金額;收貨后三日內未通知甲方,視為甲方交貨正確。
七、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權利
(1)對乙方的經營狀況,價格執行情況、貨物流向有權實施監督管理。
(2)對乙方的經營管理進行指導,如發現乙方在市場運作中有不規范或配合不力的情況,有權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議,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4)甲方可根據市場情況和成本調整產品價格。甲方調整產品價格無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對乙方對于調整產品價格提出的任何主張不承擔責任。
2.責任
(1)甲方提供之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白酒行業產品質量生產標準,并保證長期、穩定的產品質量。
(2)協助乙方做好市場營銷工作。
(3)兌現以書面形式所承諾的各種支持、包括給乙方的補償、獎勵、促銷品、廣告及營銷推廣支持。口頭承諾無效。
(4)按照乙方的訂貨要求(貨款到甲方賬戶后),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發運。
(5)如產品滯銷是由于甲方供貨延遲或根據合同約定甲方提前終止合同時,乙方剩余產品由甲方按原到岸價(根據甲方供貨時出具的單據,貨號和批次確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實現零風險經營,但包裝必須完好無損(以件為單位)
(6)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正式書面通知乙方,書面通知應作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權利、責任
1.權利:
(1)如因甲方產品質量原因,乙方可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貨,經國家質檢部門確認后,可以退貨。
(2)有權提出對推廣市場有益的經營建議。
(3)甲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____________日內據具體事宜進行書面答復,若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不做出書面答復,乙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責任:
(1)乙方必須指派專人負責甲方產品的銷售,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組建15人以上的營銷隊伍,配送工具應即時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務終端能力。
(2)乙方應繳納一定金額的市場管理保證金,按照甲方規定的價格、在雙方協議的銷售配送區域內銷售,不得擅自越區銷售和低價銷售。(見第九條)
(3)產品銷售應嚴格執行雙方簽訂的產品通路價格(附價格表),如需調整價格應以甲方正式書面通知為準,嚴禁低價惡性傾銷或刻意高價銷售。
(4)乙方不得銷售假冒甲方產品及成吉思汗系列產品商標、專利之任何侵權產品,如發現有假冒偽劣產品出現,應在及時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傳真或信函),并協助甲方進行打假活動。
(5)乙方應積極、主動地搞好營銷工作,努力完成雙方確定的集團購貨銷售任務。
(見附件四)
(6)做好促銷活動的協調、配合工作,包括各職能部門及終端的協調,協助對活動禮品、品嘗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嚴格執行雙方確定的任務量和各月訂貨計劃,并作好市場銷售預測,確保足夠的產品庫存,防止市場斷貨現象發生,合同范本《地稅印花稅購銷合同范本》。
(8)嚴格按照合同確定的終端數和目標進行鋪貨(鋪貨目標見附件)
(9)乙方應按月提供產品銷售報表、庫存及對乙方進行考核所需的資料。
(10)乙方與終端簽訂銷售協議時,必須明確給終端配送的白酒產品,應包括_______所有系列酒,并主動協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銷售。
(11)乙方應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員收集的當地市場動態,競品信息、資料傳給甲方。
九、市場管理保證金和保證金管理:
1.乙方承諾應在合同簽訂后_______天內向甲方繳納市場管理保證金_______萬元,未按期繳納保證金本合同自動終止。
2.保證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到批發市場,如發生,甲方第一次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_______%,第二次有權扣除_______%,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并終止銷售協議。
(2)乙方應按雙方約定價格向各級客戶銷售產品,如低于該價格,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___%,第二次有權扣除____%,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并解除銷售協議。
(3)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到約定區域以外的市場,如發生,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_______%,第二次有權扣除____%,第三次有權扣除_______%并解除雙方的銷售協議。
(4)乙方將甲方產品與仿冒、假劣產品搭配銷售,或惡意低價銷售沖擊甲方重點市場的,甲方有權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額保證金并解除雙方銷售協議。
3.對乙方市場管理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甲方對乙方違約行為和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4.市場管理保證金不計息。
5.市場管理保證金退還:如乙方在合同期內無上述違約行為,甲方應于合同終止后_______天內全額返還乙方保證金;否則,雙方在合同終止后_______日內結清余下保證金。
十、商標及其它知識產權
甲方的注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等一切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雖有本合同簽訂,但甲方并未授權乙方使用甲方注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識產權,除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則,方將依法追究乙方侵權責任。
十一、 簽名及蓋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補充協議(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對雙方權利義務所達成的新約定,均應為書面形式并有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署,并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 否則,該合同或文件無效。
2.所有甲方駐乙方區域業務人員或其他人員的行為必須以本合同為準,對超出本合同約定且無甲方特別授權的任何行為產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 任;甲、乙雙方均不得以對方業務人員或其他公司員工的口頭承諾作為改變本公司約定事項的依據,若確需增加內容,須經雙方同意,且以書面形式補充加蓋公章作 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書面蓋章公文同意時,任何甲方人員向乙方的借貸行為均屬于其個人行為,甲方不承擔任何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乙方有權向該個人追索其個人欠款。
4.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匯出首批進貨款,超過期限視為自動放棄,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確定首批進貨金額不低于_______萬元。
十二、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關于價格和區域的約定,可以根據第九條的約定處理。
2.雙方的任何一方行為構成為違約,對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3.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合同解除。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否則視為違約,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其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精神執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名并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將取代合同生效前的雙方的所有洽談協議和以前甲、乙方簽訂的各類合同和約定。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形成合同附件,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經營合作過程中發生爭議和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4.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客戶經理:_____________
電話:(手提)_________
地稅印花稅購銷合同怎么算
購銷合同的印花稅,按購銷金額的0.3‰計算貼花。
一)印花稅的應納稅項目如下:
1)購銷合同。2)加工承攬合同。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5)財產租賃合同。6)貨物運輸合同。7)倉儲保管合同。8)借款合同。9)財產保險合同。10)技術合同。11)產權轉移書據或合同。12)營業賬簿。13)權利,許可證照。
二)印花稅納稅義務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使用,領受印花稅稅法所列舉憑證并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
三)印花稅稅率。
印花稅稅率有兩種形式: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1)比例稅率
①借款合同,適用0.05‰稅率;
②購銷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適用0.3‰稅率;
2)定額稅率
在印花稅的13個稅目中,“權利,許可證照”和“營業賬簿”稅目中的其他賬簿,適用定額稅率,均為按件貼花,每件稅額為5元。
地稅申報印花稅購銷合同的計算方法是:
1、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0.3‰貼花。
2、印花稅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于每季度終了后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3、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征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征收。
咨詢服務合同印花稅咨詢服務合同免費篇九
乙方(受托單位):_________
為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方便納稅人,甲、乙雙方經協商于某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某_______簽訂如下委托代售印花稅票協議,并嚴肅地履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某則》有關條款之規定,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為印花稅票代售單位,乙方承擔為甲方代售印花稅票的義務。印花稅票監督代售單位負有監督納稅人依法納稅的義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代售所需的印花稅票,并對乙方代售印花稅票工作進行指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代售印花稅票情況,乙方須如實提供印花稅票領、售、存的情況,不得拒絕。
第四條甲方全權負責印花稅票代售過程中納稅人提出的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乙方按季向甲方提出返還手續費申請,甲方根據乙方實際代售印花稅入庫稅款的5%支付給乙方手續費。
第六條乙方所代售的印花稅票取得的稅款,須專戶存儲,并于某 日內將上月的稅款解繳入庫。
第七條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規定的期限辦理有關納稅申報手續。并在每季度終了后 日內向甲方報送《印花稅票監督代售報告表》。
第八條乙方不得將印花稅票轉托他人代售或者轉至其他地區銷售;不得推銷或者少于某金額銷售。
第九條乙方領存的印花稅票及所售的印花稅票的稅款如有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甲方可根據國家稅收的有關規定,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和規章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本協議書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
咨詢服務合同印花稅咨詢服務合同免費篇十
按照規定,借款合同應當繳納印花稅。有網友咨詢了以下幾個問題:
1、銀行給予企業以信用額度的合同,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2、銀行與企業之間簽訂的商業貼現協議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5、信貸額度協議展期,及借款展期,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答:
(1)根據《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稅地[1988]30號)的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此,在簽訂流動資金周轉借款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計稅貼花。以后,只要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再簽訂新合同的,就不另貼印花。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征稅。”銀行與企業之間簽訂的商業匯票貼現協議、商業匯票背書轉讓協議、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協議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不必繳納印花稅。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的規定,“對辦理借款展期業務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或其它憑證,按信貸制度規定,僅載明延期還款事項的,可暫不貼。
答:關鍵是合同怎么簽訂的,如果是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是企業與銀行,企業與企業之間較少),國家稅務局《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稅地[1988]30號)的規定,借款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此,在簽訂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計稅貼花。以后,只要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再簽訂新合同的,就不另貼花。
如果不是周轉性合同,那么按合同上面記載的借款金額貼花。
⑴征收面廣,稅源廣泛。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人們之間的經濟交往頻繁,書立、領受和使用憑證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因而對書立、領受的憑證征稅,其稅源廣泛。
⑵征收簡便,費用低廉。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自行計稅、自行納花、貼花、銷花的辦法,稅務機關只負責檢查等工作。因此,征收比較簡便而且征收費用少。
⑶不退稅、不抵用。對企業溢貼或多繳的稅款,不予退稅,而且也不許抵用。
⑷輕稅重罰。印花稅稅負輕,最高稅率為1‰,最低稅率為0.5‰,但對于未貼、少貼或揭下重用印花稅票者,可處以重罰。
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根據不同納稅對象,分別稱為立合同人,立帳簿人,立據人,領受人。
(一)各類合同的納稅義務人是立合同人。
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當事人。所謂當事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保人、證人、鑒定人。當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納稅義務。如果一份合同由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共同簽訂的,簽訂的合同的各方都是納稅義務人。
(二)營業帳簿的納稅義務人是立帳簿人。立帳簿人是指開立并使用營業帳簿的單位和個人。
(三)產權轉移書據的納稅義務人是立據人。所謂立據人,是指書立產權轉移書據的單位和個人。如果該項憑證是由兩方或 兩方以上單位或個人共同書立的,各方都是納稅義務人。
(四)權利許可證照的納稅義務人是領受人。領受人是指領取并持有該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