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學習者,我們應該多讀一些范文范本,以提高自己的寫作能力。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優秀總結范文,僅供大家參考借鑒。
法律從業者的工作職責(模板19篇)篇一
1.在首席法律顧問領導下,按專項分工及時完成聘請方交辦的各項法律事務。
2.積極配合其他法律顧問完成法律事務。
3.及時完成首席法律顧問交辦的法律事項。
4.對自己承辦的一切法律事務的完成情況,及時向首席法律顧問報告,并反饋給聘請方。
法律從業者的工作職責(模板19篇)篇二
一、參與決策,為企業的經營、管理決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風險分析。
二、預防糾紛。
1、協助集團企業總經理及各下屬企業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對企業及各下屬企業中容易出現漏洞和滋生腐敗現象的部門加強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監督約束機制。
2、參與企業重大經濟活動的談判工作,提出減少或避免法律風險的措施和法律意見。
3、審查、修改、會簽經濟合同、協議,協助和督促企業對重大經濟合同、協議的履行。
三、解決已發生的法律問題。
1、處理或委托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處理集團企業及各下屬企業處理訴訟案件、經濟仲裁案件、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等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
2、查處集團企業及各下屬企業員工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對有涉嫌貪污、受賄、瀆職、失職等嚴重違法行為的員工,經企業總經理批準,負責協助有關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3、負責處理企業重大或復雜債權債務的清理和追收工作。
法律從業者的工作職責(模板19篇)篇三
1.負責公司內各項合同審核(主要是軟件研發)、管理、歸檔、借用等,以及合同相關流程的制定。
2.負責公司與律師事務所之間的顧問咨詢協調,專業法律意見的建議。
3.負責相關政府事務的處理,如公安、軟件協會、科信局、工商局等。
法律從業者的工作職責(模板19篇)篇四
1、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2、我們像鷹一樣,生來就是自由的,但是為了生存,我們不得不為自己編織一個籠子,然后把自己關在里面。
3、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為好人不會去做法律不允許的事情。
4、規外求圓,無圓矣;法外求平,無平矣。
5、法律一旦成為人們的需要,人們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
6、法律的基本原則是:為人誠實,不損害他人,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部分。
7、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舉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舉止才能維護法律。
8、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
9、法律因罪惡而發展,并且懲辦罪惡。
10、只要不違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
11、法律和制度必須跟上人類思想進步。
12、自然界中沒有獎賞和懲罰,只有因果報應。
13、帶來安定的是兩種力量:法律和禮貌。
14、極端的法規,就是極端的不公。
15、風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廢除法律。
16、憲法是一個無窮盡的、一個國家的世代人都參與對話的流動的話語。
17、恪守法規,畫出圓滿人生。
18、法院是法律帝國的`首都,法官是帝國的王侯。
19、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公眾知曉,在于實施。
20、在一個秩序良好的國家中,司法部門應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從這個意義出發,公信力的喪失就意味著司法權的喪失。
21、上帝把法律和公平湊合在一起,可是人類卻把它拆開。
22、法律所傳達的是一種超越暴力,超越權利的聲音,它所劃定的權利邊界雖然無形,卻深深地刻畫在人們的心靈之中。
23、您拋棄了法律,生活就會拋棄您。
24、真想解除一國的內憂應該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機會。
25、一項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惡行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26、人們嘴上掛著的法律,其真實含義是財富。
27、你所說的話不一定正確,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28、假如沒有法律他們會更快樂的話,那么法律作為一件無用之物自己就會消滅。
29、有二種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禮節。
30、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內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
法律從業者的工作職責(模板19篇)篇五
1、協助企業職能部門辦理企業開業注冊、合并、分立、兼并、解散、清算、注銷等工商事務及公證、抵押等法律事務并審查相關法律文件。
2、協助企業職能部門辦理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管理事務并審查相關法律文件。
3、協助企業相關職能部門辦理合作單位(客戶)的資信調查事宜,發表申明、啟事等事務。
4、協助企業證券、融資部門及外聘的專業證券律師辦理企業上市的相關法律事務及上市后的企業依法規范經營、管理事宜。
二、收集、整理、保管與企業經營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資料,負責企業的法律事務檔案管理。
三、與司法機關及有關政府部門保持溝通,為企業創造良好司法環境。
四、協助集團企業及各下屬企業進行相關法律宣傳、教育、培訓。
五、處理集團企業總經理交辦的其它事務。
法律從業者的工作職責(模板19篇)篇六
參與涉外項目談判、招投標、合同管理、授權書管理、訴訟、仲裁等業務,搜集、建立、完善涉外法律法規文庫;有步驟地推動國別法律風險防范制度的建立。
負責為公司的重大投資合作項目、重大經營決策提供法律服務,做好項目合作投資、決策的法律論證;負責對公司生產經營等各個環節的各類重大法律風險的研究分析、防控和解決,做好法律風險防范和化解工作;負責處理本單位在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涉及的其他非訴法律事務8、法律監督職能工作,負責參與本單位招投標等工作,發揮法律檢查監督職能:負責對公司各業務部門在運營過程中的合規性、合法性進行監督。
法律從業者的工作職責(模板19篇)篇七
3、石以砥焉,化鈍為利;法以砥焉,化愚為智。――劉禹錫《砥石賦》。
4、夫立法令者,以廢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廢。――《韓非子,詭練》。
5、言行而不軌于法令者必禁。――《韓非子?飾邪》。
6、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尚書?大禹謨》。
7、公私不可不明,法制不可不審。――韓非《韓非子》。
8、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惟行而不返。――王勃《上劉右相書》。
9、吏不良,則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則有財而莫理。――王安石。
10、天下有定理而無定法。――王夫之(明末清初)。
11、喜不可從有罪,怒不可殺無辜。――諸葛亮《便宜十六策?喜怒》。
12、立法普法執法司法依法治國,公正公開公平公道秉公為民。――盧志勤。
13、罰不諱強大,賞不私親近。――《戰國策秦策》。
14、人能勝乎天者,法也。法大行:則是為公是,非為公非。――劉禹錫《天論》。
15、一民之軌,莫如法。――《韓非子?有度》。
16、知為吏者奉法利民,不知為吏者枉法以害民。――漢?劉安《說苑?政理》。
17、圣人之立法,本以公天下。――陳亮。
18、法無古今,惟其時之所宜與民之所安耳。――張居正。
19、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商君書》。
20、立憲利于國,利于君,利于民。――清?鄭觀應。
21、家有常業,雖饑不餓;國有常法,雖危不亂。――韓非《韓非子》。
22、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韓非子?有度》。
23、歷法禁,自大更始,則小臣不犯矣。――蘇軾《策別第六》。
24、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孝經?卿大夫章》。
25、政令必行,憲禁必從。曲木惡直繩,重罰惡明證。――王符《潛夫論?考績》。
26、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管子?明法解》。
27、故治國無其法則亂,守法而不變則衰。――歐陽詢《藝文類聚》。
28、法令明具,而用之至密,舉天下惟法之知。蘇軾《策別第八》。
29、天下從事者,不可以無法儀,無法儀而其事能成者無有也。《墨子?法儀》。
30、欲著其罪于后世,在乎不沒其實。――歐陽修《魏梁解》。
31、可行必守,有弊必除。――劉禹錫。
32、為人上者釋法而行私,則人臣者援私以為公。――《管子?君臣上》。
33、守一而制萬物者,法也。――《羲冠子?度一》。
34、法者,天下之公器也。變者,天下之公理也。――梁啟超。
35、其知而犯之謂之故,意以為然謂之失。――張斐。
36、國不可無法,有法而不善與無法等。――沈家本(清)。
37、以道為常,以法為本。――《韓非子?飾邪》。
38、有事不避難,有罪不避刑。――《國語?晉語七》。
39、明慎所職,毋以身試法。――《漢書?王尊傳》。
40、盡忠益時者雖仇必賞,犯法怠慢者雖親必罰。――《三國志?諸葛亮傳》。
41、先王以明罰敕法。――《易傳?象傳?噬嗑》。
42、執法如山,守身如玉。――金纓《格言聯壁?從政》。
43、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孟子。
44、法令既行,紀律自正,則無不治之國,無不化之民。――包拯《致君》。
45、法者,見功而與賞,因能而受官。――《韓非子?外儲說左上》。
46、治國者,必以奉法為重。――《三國演義》。
47、法者,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管子?心術上》。
48、法立于上,教弘于下。《三國志?魏書?鐘會傳》。
49、設若上無道栓,則下無守法。――葛洪《抱樸子?判子》。
50、如平直必以準繩。――《呂氏春秋?分職》。
51、法不阿貴,繩不繞曲。――韓非《韓非子有度》。
52、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
53、寧正以逆眾意執法而違私志。――桓范《政要論?為君難》。
54、禁勝于身,則令行于民;上不行法則民不從彼。――《管子?法法》。
55、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夏敬渠《野叟曝言》。
【拓展延伸】。
傳統法律文化的當代意義。
在當下的法學研究以及法學教育中,傳統法律的價值何在?也許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眾所周知,“中國法制史”是我國法學本科專業核心課程之一,但是在“應用型人才培養”的大趨勢下,法史課程往往因其注重理論缺乏實用性而受到質疑。中國法制近代化以來,律令為主的法律體系被廢止,西方的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被大規模移植。“學習中國法制史有何用處?”在此背景下,面對這樣的提問究竟當如何回答?誠然,有關法律史的知識是法律人必備的素養之一,然而制度畢竟是業已死亡的,不能在法庭上直接使用,也就是說,不是一種現實的“應用技術”。作為法史學生,應當思考如何在“歷史知識”與“應用技術”之間架構起一座橋梁,毫無疑問,在這之中,“法律文化”是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
通常“傳統法律”與“古代法”有類似的含義,而傳統法律文化也就意味著古代社會的法律文化,它與現代有非常明顯的區別。但是,與僵化的制度相比,文化有著更加強大的生命力,傳統法律文化與現代法律文化之間并不是那么容易斬斷的。從歷史上看,一項法律可以在三個層面發揮它的影響:首先是制度,即人們行為的規范,它可以表現為一系列的法律文件;其次是價值,即判斷人們行為合法性的價值標準;然后是傳統,即人們行為依循的固定模式,是代代相守的法律意識。而只有到了第三個層次,一種制度體系才能被稱為是一個民族所特有的法,它也成為內在于這個民族的一種文化。當然,法律傳統的形成需要漫長的歲月,在不斷的變革中,制度會消亡,價值會改變,唯有傳統,飽經挫折卻不絕如縷。也正如歷史法學派所主張的,法律是與民族精神相關的,雖然人們可以通過理性的方式改變所有的法律體系,但是到了使用的時候,又會不自覺地向自己的傳統看齊,它就像空氣一樣彌漫在人們周圍,影響著人們的思維。那么,在我們審視“傳統法律文化”這個概念的時候,就不應當再把它看做是一個靜止的事物,一個伴隨消逝的制度,已經歸于沉寂了的東西。我們現在依然生活在傳統法律文化包圍的環境中,它依然活著,依然在有意無意間被人們重復和認可。
傳統法律文化有著頑強的生命力。上古時代,每一種制度體系開始形成的時候,都是因應著當時的社會歷史環境,所以同樣的社會關系,古希臘古羅馬和東方國家采取了各自不同的調整方式。由此產生的法律傳統包含了一個民族對于社會、國家和法律的認知,是政治文明的結晶,是先民智慧的果實。而伴隨時間的累積,雖然法律的實體會死亡,但法律傳統會深深嵌入一個民族的文化dna之中,并代代相承。法治必須順應這種文化的遺存,而試圖改造一個民族其實也就是在摧毀一個民族。
那么,傳統法律文化的精髓何在?《情理法與中國人》所著力闡釋的正是這個問題。
全書分為法理篇、刑事篇和民事篇三個部分,這固然是現代法學體系的一種借鑒。然而拋開原有的體例,從另外一個角度,這三個部分恰恰從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面分析了傳統法律文化的特質。宏觀上解決了“何謂法”的問題,即,古人如何看待法這種社會現象,凸顯的是“天理、國法、人情”三位一體的法治觀。中觀上解決了“何為法”的問題,就是古人如何來構建法律秩序的問題,它的核心就是忠孝一體家為本的懲戒觀。微觀上,是借助基層的“厭訟”“息訟”來解決一個法律運行的問題,在這個層面上,我們固然看不到近代西方法律中所包含的個人權利,但是我們也能發現古人在協調集體與個人利益矛盾中所體現出的智慧。在這之中不難看出,用作書名的“情理法”是全部問題的關鍵。
晉人張斐《上注律表》中說:“王政布于上,諸侯奉于下,禮樂撫于中,故有三才之意焉,其相須而成,若一體焉。”借用其類比方式,“天理國法人情”也恰恰應對了“天地人”三才之意,其相須而成即是三位一體的法制觀。
“天理”,乃是自然化成之道,是萬事萬物當依循的法則,與西方自然法相比,屬于形似而神非。自然法理論發端于古希臘,與當時的宗教、哲學密切聯系。古希臘信奉高居奧林匹斯山巔的諸位神,以及由他們所宣示的命運。命運是不可違逆的,甚至作為歷代神王也要受到自己命運的主宰,像烏拉諾斯和克洛諾斯都要被自己的孩子推翻,神也是命運的執行者,凡人崇敬神但并不祈求改變自己的命運。而古希臘的哲學進一步把這種命運觀引伸為世間普遍的真理,是邏各斯、理性,或者,自然法。在古希臘人看來,命運是絕對的,自然法也是絕對的,后世法律在這樣的觀念下也就具有了很強的獨立性。
而“天理”不然,這種觀念本身就意味著變數,它不是一個絕對的存在。通常認為,中國古代文明是一種早熟的文明,因而沒有形成嚴謹的宗教,只是把原始的血親崇拜過渡到了祖先崇拜,而“上天”雖然在圖騰崇拜中居于主宰的地位,但是缺乏具體的形象,人們有敬畏之心而無確信之途。而后世,國家權力壟斷了人與天的聯系,它也只能墮為統治的工具。當儒家禮教確立統治地位之后,被其視作基石的家庭倫理便具有了“天理”的地位,所以朱子有云:“禮者,天理之節文,人事之儀則”,“天理只是仁義禮智之總名,仁義禮智便是天理之件數”。
國法,古人所謂“國法”多是指國家頒布的律令格式等,也就是現在狹義的法概念,是由權力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法律文件,亦即國家法。而古人對于法的觀念,概括起來也就是“型”與“刑”,兩者在上古時代是互為通假的字,大體上前者是典型、模型的意義,后者是殺戮、制裁。法即是包含了規范與制裁,尤其是利用刑事手段制裁的概念。中國古代法從產生之初就被認為是以強勢權力為依托來實施集權統治的工具。春秋戰國時期,原有的禮治體系崩潰,諸侯紛紛通過變法來實現富國強兵的目的,而作為一系列變法運動的成果就是產生了早期的成文法典。運用法律來實施統治,明確規范臣民的行為,并對違反者加以嚴厲制裁。這種方式比過去的禮制更有效率,但它所憑借的主要是人們對于刑罰的畏懼,相比于禮制依靠宗教與道德自覺,它又包含了更多的暴力成分。秦統一六國后,法律的暴力特性發揮到了極致,其負面影響也是顯而易見的。有鑒于此,后世王朝在利用法律高效率的同時都在努力減少其中的戾氣,漢之后的禮法結合便成為法律發展的主要方向。所以,古人論述與法有關的問題,在肯定其重要性的同時,也都表達了慎重,乃至警惕的態度。
簡單地說,國法就是一個工具,它本身并沒有好壞之分,完全取決于使用者,也就是帝王們的善惡。所以,在古代,每當改朝換代之際,作為舊王朝必須滅亡的罪狀之一就是刑法“密如凝脂”,而新王朝之所以建立的善政之一就是“寬省刑法”。法律會隨著朝代變化而變化,在此情況下,人們更加愿意信賴能夠主導法律的權力而非法律本身。
人情,無非是熟人社會的秩序安排,它所強調的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所奉行的常理常情,是當然存在的秩序體系。若從現代視角來分析,則人情是具有習慣法意味的法律原則,它不是具體的行為規范,是有關是非的判斷標準,在一定程度上表達了人們的欲求和理想。相對于國法的嚴峻而言,人情是溫和的,它能彌補法律的不足。農耕時代的法律對社會生活無法實現面面俱到的規范,所以只能優先考慮“王政之所急”,法律沒有規定的,在司法過程中就必須借助風俗習慣,而這些民間規則的基礎便是人情。可以說,人情在司法上的適用表明國家法對于私人領域,也就是民間社會存在的規則、原則采取了容忍的態度。同時,人情又是臣民熟知,或能夠親身感受的事物,從某種意義上說,也代表了臣民對于法制的認可。古典自然法學派把法視作社會契約的產物,既然法律是得到契約參與者認可的,那么每個公民就應當履行自己的承諾,遵守法律。雖然現實中無法實現每個人對于立法的直接參與,但這是民主代議制的基礎。古代法自然不能達到這種程度的認可,但通過人情能夠把被統治者可以接受的規則融入法制之中。從技術的角度分析,它從某種程度上使得法成為了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共識,有利于緩和國家法作為一種命令所表現的單向性,即僅僅是統治者對臣民課加的義務而無法體現臣民的需求。
以上即是情理法三位一體的法制觀。可以看出,天理是原則,國法是規范,而人情是補充。這是一套世俗的體系,是君主維系其統治的工具,它所建立的基礎就是家國一體的儒家倫理。維系家的倫理是孝,維系國的即是忠,個人隱匿在從家到國的組織體中。這也注定了中國人習慣于向上至君主下至家長的各級統治者乞求更多的利益,卻從來沒有意識到,他們所得到的施舍本是作為一個人成其為人的自然權利。
法律從業者的工作職責(模板19篇)篇八
1.協調全體法律顧問與聘請方的業務關系及顧問律師之間的業務關系。
2.組織和領導全體顧問律師開展顧問業務。
3.對顧問律師工作情況進行審查和監督。
4.對聘請方重大的法律事務親自辦理或親自組織顧問律師辦理。
法律從業者的工作職責(模板19篇)篇九
1.負責與公司法律顧問的日常溝通。
2.負責深人了解公司經營管理中的法律風險,及時進行梳理并提交公司領導進行參考。
3.負責對公司涉法事件與相關機構及人員的聯系、溝通以及材料的準備工作。
4.負責組織指導公司普法宣傳。
5.負責公司各類合同審核中與法律顧問的意見溝通。
法律從業者的工作職責(模板19篇)篇十
職責:
1、負責公司所涉業務的合規評審,健全合規體系,推動流程化、標準化建設;。
2、定期開展法律評估與合規審查,向公司管理層輸送風控合規意見;。
4、負責處理接口業務的法律爭議解決;。
5、交辦的其他業務相關法律事務。
任職要求:
1、全日制法律本科畢業及以上,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2、五年以上大中型企業或互聯網企業法律合規工作經驗;。
3、法律專業基礎扎實,思維嚴謹,具有較強的團隊合作意識,執行力強;。
4、英文能力優秀者優先考慮。
法律從業者的工作職責(模板19篇)篇十一
1.負責調查研究國家公布的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2.承辦有關檢察工作法律案的起草工作。
3.對全市檢察工作適用法律問題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釋建議。
4.對全市各級人民檢察院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
5.負責檢察工作法制建設的調研、規劃。
6.承辦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日常工作。
7.負責對檢察理論研究工作的指導和組織實施。
8.指導全市檢察機關執法大檢查。
9.編輯檢察工作應用法律、法規文件和檢察工作年鑒。
10.對下級檢察院的相關業務進行指導。
法律從業者的工作職責(模板19篇)篇十二
職責:
1、負責建立公司法律管理體系與持續完善,健全法律風險內部管控;
3、負責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維權事務;
4、負責對政府方面各類相關信息進行綜合評估和資源整合,了解最新政策和行業動向;
5、為公司各部門提供法律咨詢、解答,根據實際處理相關事務;
6、全權處理公司各平臺侵權官司;
7、負責公司各店鋪投訴,對接外部法務機構和人員等;
8、公司交辦的其它工作。
任職要求:
1、國家統招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有1-2年企業法務或律師事務所工作經驗;
2、對知識產權法、合同法、公司法、勞動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熟悉,有豐富的實操經驗;
3、具有較好的文字組織能力,較強的協調、溝通、變通能力,邏輯思維縝密;
4、性格踏實穩重,具有較強的責任心,良好的職業素養;
5、具有互聯網或移動互聯網行業經驗優先。
法律從業者的工作職責(模板19篇)篇十三
職責:
1、負責公司法律產品的銷售及推廣。
2、通過網絡、電話、面談等方式開發客戶并促成訂單。
3、跟進公司現有客戶資源,挖掘客戶潛在需求。
4、及時跟進客戶情況,幫助客戶解決法律問題。
5、負責新客戶的資源拓展,收集新客戶的資料,積累客戶營銷資源。
6、定期與合作客戶進行有效的溝通,建立良好的長期合作關系。
職位要求:
1、男女不限,性格開朗大方,喜歡與人交流,對銷售工作有濃厚興趣。
2、具備一定的抗壓能力,渴望挑戰自我,挑戰高薪。
3、會簡單操作常用的辦公軟件,如excel/word基礎功能。
4、具備較強的學習能力和優秀的溝通能力。
5、有良好的溝通能力,較強的學習能力,出色的處理問題能力,較強的執行力。
6、口齒清晰,普通話流利,語音富有感染力。
7、具備較強的學習能力和優秀的溝通能力。有網絡銷售、電話銷售、電話客服者優先考慮。
法律從業者的工作職責(模板19篇)篇十四
1.負責調査研究國家公布的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2.承辦有關檢察工作法律案的起草工作。
3.承辦涉及檢察工作的司法協助協定、引渡條約等法律文本草案的起草、談判工作。
4.負責檢察應用理論研究工作。
5.對征求高檢院意見的國家立法草案、行政法規草案研究提出意見。
6.對檢察工作適用法律問題提出司法解釋意見。
7.對各級人民檢察院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巾的情況進行調査研究,提出意見。
8.負責檢察工作法制建設的調研、規劃。
9.承辦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日常工作。
10.負責對檢察基礎理論研究工作的指導。
11.指導檢察機關執法大檢查。
12.收集管理圖書資料,編輯檢察工作應用法律、法規文件和檢察工作年鑒。
13.負責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日常工作。
14.負責最高人民檢察院對臺事務工作。
法律從業者的工作職責(模板19篇)篇十五
1.公司常見法律顧問問題的咨詢和建議。
2.參與合同談判,制定談判策略與方案,起草和審定商務合同。
3.參與起草、修訂公司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勞動用工、合同管理等規章制度、條例或法律性文書。
4.對公司員工、管理層進行法律培訓,提高員工的法制意識,增強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
5.對新注冊公司工商登記資料、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進行起草、審核。
6.對公司的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等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文件進行審核,為相關法律事務提供律師建議。
7.對涉及公司工商管理和稅收法規等法律事務提供指導。
8.對公司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重大項目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9.列席公司董事會,對董事會議議題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分析論證。
10.對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包括董事會結構、股東會結構、監事會結構)的合法性提供律師建議。
法律顧問重大經營活動法律事務。
1.參與公司的合并與分立活動,對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進行論證,具體的法律文件的起草、審定,參與整個活動的談判和監督執行。
2.參與公司招標投標活動,參加項目談判,對招標投標活動出具法律意見書以及制作項目標書。
3.參與公司的股份制改造或資產重組,出具法律意見書和起草,審核相關法律文件。
4.參與公口]收購與反收購,配合公司進行法律論證分析,起草審核相關法律文件并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5.參與投資項目的選擇、談判,設計投資方案,協助尋找投資機會和投資伙伴。
6.參與融資租賃、資產轉讓等其他重要經濟活動,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法律顧問其他法律事務。
1.業務公司的資信調查。
2.作為公司的代理人參與訴訟和仲裁。
3.其他代理法律事務。
法律從業者的工作職責(模板19篇)篇十六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政務大廳以與時俱進的精神狀態,、以把我區政務大廳建成全市“管理一流、環境一流、素質一流、服務一流”的最佳投資環境為宗旨,積極對大廳各窗口進行資源整合,對入駐大廳的審批項目進行了全面、細致的調查摸底,現將大廳的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大廳成立以來的業務辦理情況。
大廳自201月13日正式啟動運營,至206月底,大廳共收件2010件,辦結2010件,所辦事項為即辦件,辦結率達100%,接待咨詢群眾867人次,其中區計生局、區文體局、區市容環衛局、區統計局能在大廳進行業務辦理,其它部門窗口多處于“歇業狀態”。
二、近期中心所做的工作。
1、搞好《行政許可法》的宣傳工作。
為了貫徹落實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在xxx副區長、政府辦xxx主任、政務大廳負責人xxx主任的指導下,政務中心率先制作了大廳《行政許可法》知識問答宣傳品,并在大廳的電子顯示屏上輸入相關內容,利用大廳的一切先進設備對《行政許可法》進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宣傳,不僅讓大廳窗口工作人員對《行政許可法》有更深的了解,更讓前來辦事的老百姓對該法有一個初步的認識,真正能在辦事的同時,監督機關行政人員,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2、對入駐大廳審批項目的調查摸底。
近期,在韓建平副區長、政府辦李秀生主任、政務大廳負責人楊勝歧主任的安排下,政務中心以發放調查表的.形式對現駐大廳的24個部門(工商分局、國稅分局、地稅分局根據上級精神已撤離大廳;公安局、水務局長期請假)的入駐大廳審批項目的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可入駐政務大廳的有8個部門32項審批事項,其中:民政局3項、統計局5項、建管局2項、規劃分局6項、交通局2項、計生局3項、市容環衛局6項、文體局5項,其余部門聲稱無業務可在大廳辦理。
3、為大廳各窗口提供良好服務。
盛夏來臨,為了給大廳窗口人員一個舒適的辦公環境,更好的為辦事群眾服務,政府辦xxx主任、大廳負責人xxx主任在區財政吃緊的情況下為大廳配購了6臺風扇,3臺飲水機,大大改善了大廳的辦公條件,解決了大廳人員的“后顧之憂”,極大地調動了大廳工作人員的工作熱情,提高了辦事效率。
4、大廳近期的工作安排。
目前,政務大廳一樓的窗口只有7個(剛入駐時有14個窗口,工商分局、地稅分局、國稅分局已撤;公安局長期空崗;計經局、殘聯、人防辦長期請假),閑置的窗口比較多,給我區政務大廳帶來一定負面影響。為了維護我區政務大廳,根據領導安排,大廳準備近期內將二樓辦理業務較多的部門移至一樓辦公,這樣在充實一樓窗口的同時,也給辦事群眾提供了方便,在此基礎上,逐步對大廳其它窗口進行資源整合,該刪的刪,該擴的擴,該設流動窗口的設流動窗口,使大廳的工作規范有序的進行,實實在在的體現“便民、利民、親民”原則,不流于形式,不要成為一個“花架子”。
建議一:事權下放,簡化辦事程序,加強二級審批力度。
各部門事權下的到位與否是大廳能否正常運行的關鍵所在。在下一步對政務大廳完善的工作中,建議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強制市、縣各部門將適合在大廳辦理的事項完全下放,并派有相關業務知識的人員入駐大廳(至少兩名),禁止出現在大廳辦理的項目在各局的原辦事點仍能接件、辦件的情況出現。切實改變各單位一把手政務大廳是擺設的意識,統一制作行政審批專用章,交辦窗口使用和管理,作到“一般事項在窗口辦結”。
建議二:設立總服務臺,實施酒店式管理,對外服務群眾,對內服務窗口。
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經常會有這樣的情況:辦事群眾在手握一摞材料,不知道辦事流程,而咨詢臺形同虛設,或者一些群眾需要復印、傳真,政務大廳無此對外服務職能,導致辦事群眾滿大街找復印店,怎樣克服這樣的困難呢?細細想來,星級酒店每天接待眾多的顧客,卻井井有條,追根究底是總服務臺起到控制全局的作用。設想如在政務大廳內設立總服務臺,歸辦公室管理,服務臺下設商務中心、結算中心、咨詢臺,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對外直接服務于群眾,對內為一線窗口工作人員提供完善的后勤保障。撤除各窗口重復的設備,既節省不必要的開支,又能夠擁有整齊舒適的大廳環境。
建議三:窗口“刪、擴、設”,精選辦事項目,切實做到為百姓著想。
針對我區的實際情況,我們建議將大廳的窗口進行資源整合,做到:“少而精”,杜絕“多而濫”。“刪”就是要在現有26個窗口的基礎上刪除一些窗口(如辦事程序復雜的,需實地勘驗或技術論證的事項)。“擴”就是把與百姓貼近的、程序較簡單的文體、計生、民政(婚姻)、市容、勞動、衛生(防疫站)、交通等部門的窗口擴至兩到三個。通過擴充這些部門,大廳在增進人氣的同時步入良好的運行軌道。在運行的過程中逐步填充其它部門,充實大廳辦事功能。“設”就是要在大廳設置一至兩個流動窗口。此窗口專為季節性、定時性辦事部門設置。平時,窗口可作部門聯審、聯辦的簡易平臺。
建議四、勤交流、多研討、找差距、同發展。
要不定期組織、安排各兄弟縣區政務大廳的管理人員及優秀窗口代表坐到一起互通有無。全方位、多層次的交流政務大廳的管理經驗,對管理的難點(如考勤紀律)、重點(業務問題)、關鍵點(事權下放)互相研討,找出大廳管理的最佳方案,解決管理中遇到的共性問題,在交流中尋找差距,共同發展。
建議五、聯網。
目前,在我區政務大廳未建立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未與市局、區局聯網,這就給某些需要和市局、區局部門聯合辦理審批的窗口單位帶來不便。使其只能將應該在大廳辦結的事項拿回局里辦。給群眾帶來了極大的不便。下一步將建立完善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統一開發電子政務平臺,把全部審批事項納入計算機管理,加快項目信息在內部的傳遞。實現審批工作電子化、規范化、透明化。加快與市屬各部門、區屬各部門聯網,使審批工作上下聯動,更好地發揮集中審批的綜合效能,在此基礎上,辦好政務大廳網站、開展網上咨詢、查詢服務、接收群眾反饋,通過互聯網傳遞審批信息,提高審批效率,為最終實現網上審批打下基礎。
法律從業者的工作職責(模板19篇)篇十七
4月19日至28日,我們參加了司法廳在安徽司法警官學院組織的《20_年寧夏律師公證司考業務培訓班》。期間,我們聆聽了《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設》《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律師行業改革發展的幾個著力點》《公證工作改革與發展》等8堂專題講座,觀摩學習了安徽徽元公證處、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宣城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先進經驗。特別是通過觀摩學習與座談交流,使我們切身體會到大省的大作為。既讓我們親身體驗了安徽省律師公證等業務工作的發展速度,也讓我們直面感受了發達城市的工作節奏。
幾天的集中學習,給予了我們一些體會和啟發。
一、對安徽省律師公證工作的感受。
一是信息化建設通盤推動。安徽省全方位、整體設計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建設,實現司法行政系統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做到了每個律師所、公證處、基層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人民調解、社矯安幫等工作數據都可以通過信息網絡及時掌握和監控。同時,推動了與公檢法等部門間的大數據交流和資源共享,使信息化建設走在了全國前列,在助推全省經濟發展中拿到了一定話語權。
二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完善。依托信息化建設,健全了法律服務網絡,整合了法律服務資源。同時,推行電子法律服務,提升法律服務質量。
三是律師行業向新領域轉型較快。由傳統的訴訟業務為主,逐步向證券業務、法律顧問等非訴訟業務轉型。特別是一些規模較大的律師所,培養律師經濟先行思維,注重律所文化建設和黨組織建設,凝聚力不斷增強。訴訟業務所占比重下降,但律師業務收入卻明顯提升。
四是公證行業健康發展。對公證機構進行了合理整合,針對公證行業發展每年都確定一個主題活動,從公證質量、標準化建設、服務窗口建設、公證便民惠民服務等方面,有力提升了公證服務水平。
二、與發達省市之間的工作差距。
一是信息化建設滯后。與安徽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設相比,銀川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設處于初始階段,也僅依靠上級部門做到可利用網絡傳輸文件、發布動態、召開視頻會議等方面。內網建設僅推行到縣(市)區司法局一級,基層司法所、律師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等機構沒有建設內網。
二是公共法律服務較弱。銀川市組織實施了司法行政惠民工程,目的是把法律服務工作最基層、最前沿陣地建設好。通過整合司法行政工作職能,更好發揮服務效力。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信息化缺失,導致各縣(市)區形式不一,職責不清、功能不全。
三是律師執業領域不寬。經濟社會發展速度決定著各行業的發展取向,受寧夏落后區情制約,銀川市律師大體停留在傳統行業執業。當然,“一帶一路”建設實施以來,銀川市基于前瞻考慮,成立了全區首家涉外法律服務中心,尚處于摸索階段,涉外法律服務業務開展非常少。同時,由于政府購在買法律服務方面力度不夠,律師擔任各級法律顧問的積極性也不高,向非訴訟方面發展仍是短板。
四是公證發展不均衡。全市5家公證處,性質各不相同。行政和事業單位體制的,有財政保障,公證工作發展保守。自收自支和自主經營的,業務拓展較快,問題也隨之而來。
三、學習后的體會和啟發。
培訓學習使我們深刻認識到,做好銀川市律師公證工作,需要進一步找準差距、總結經驗,集中力量放大優勢工作效力,使其為推動發展產生集聚效應。
一要主動迎合信息化建設。推動銀川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設需要頂層設計。要加強與司法廳和市委政法的溝通協調,通過上級部門做好信息化統一布局。同時,要結合智慧銀川建設,在原有的基礎上,抓緊建立健全律師、公證員電子信用檔案和信用記錄,健全完善律師、公證、法律援助等各項業務數據信息和隊伍建設信息庫。為實現與全市的信息化平臺有序對接打牢基礎。
二要努力做好涉外法律服務工作。“一帶一路”建設實施以來,銀川市依托中阿博覽會、綜合保稅區等重要國際平臺,成為我國中西亞經濟走廊重要節點城市和向西開放的“橋頭堡”。隨著對外開放步伐加快,銀川經貿交流活動日益繁榮,涉外法律服務需求也將越來越多。我們要抓住這個前所未有的歷史機遇,主動引導律師行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服務中阿博覽會和“兩區”建設,在推動涉外法律服務工作中拓寬業務。所以,我們要借助北京大成的涉外法律服務資源,著手從搭建網絡平臺、召開主題研討、加強專業培訓、抓好人才培育、發展中心會員、舉辦涉外論壇、服務中阿貿易等方面開展工作。要協調銀川市律協與北京大成總部、北方民族大學法學院簽訂合作框架協議,邀請涉外法律服務專家、高校教授、企業代表、本地律師和相關部門共同研討涉外法律服務工作大計,建立銀川市涉外法律服務人才庫。同時,要組織涉外法律服務中心律師深入各個園區企業,開展送法上門活動。采取多項措施,加大宣傳力度,拓展服務范圍,、提升知名度、塑造團隊形象。
三要著手建立公證案例會議分析制度。銀川市公證行業的發展大體是穩步的。下一步,主要是按照司法廳司法行政改革要求,做好相關工作。目前,提升公證質量的關鍵還是在于推動交流學習。由于我市5家公證處性質各不相同,公證員參加外出學習培訓的機會相對較少。所以,我們要求5家公證處結合各自工作實際,每個處準備1—2個自辦公證事項的典型案例。我們組織5家公證處主任和業務骨干共同開展分析研討和交流學習。針對公證業務工作中面臨的問題,采取會議分析形式去化解矛盾,解決問題。
四要大力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建設。這方面,主要是繼續實施好司法行政惠民工程。主要是依托全市鄉鎮(街道)司法所、村居和社區調委會、法律援助組織建設60個集法治宣傳、糾紛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和法律服務等功能為一體的司法行政惠民服務站。可以說,司法行政惠民工程實施好,我們就能把服務群眾的最基層、最前沿陣地建設好,也就會有力推動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法律從業者的工作職責(模板19篇)篇十八
職責:
1、仲裁、訴訟代理;。
2、接受公司各部門的法律咨詢;。
3、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審查及起草;。
4、經濟糾紛、勞動糾紛處理;。
5、知識產權維權;。
6、投資并購;。
7、其他日常法律事務。
任職資格:
1、本科學歷,法律相關專業,具備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2、具三年以上企業內同等崗位職務;優秀的應屆研究生也可以考慮。
3、能熟練處理公司各類法律事務,在訴訟、仲裁代理、合同審查起草、勞動糾紛處理、經濟糾紛處理、知識產權維護、投資并購等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
4、做事嚴謹細致、文筆及口才均較好、思維嚴密。
法律從業者的工作職責(模板19篇)篇十九
法律事務部工作職責負責公司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建設;加強部門任職資格建設,通過任職資格、培訓等方式,提升部門人員的專業化、職業化建立健全部門各項基礎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廣告業務員工作職責,一起來看看吧!
一、參與決策,為公司的經營、管理決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風險分析。
二、預防糾紛。
1、協助集團公司總經理及各下屬公司建立、完善各項。
規章制度。
對公司及各下屬公司中容易出現漏洞和滋生腐敗現象的部門加強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監督約束機制。
2、參與公司重大經濟活動的談判工作,提出減少或避免法律風險的措施和法律意見。
3、審查、修改、會簽經濟。
合同。
協議,協助和督促公司對重大經濟合同協議的履行。
三、解決已發生的法律問題。
1、處理或委托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處理集團公司及各下屬公司處理訴訟案件、經濟仲裁案件、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等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
2、查處集團公司及各下屬公司員工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對有涉嫌貪污、受賄、瀆職、失職等嚴重違法行為的員工,經公司總經理批準,負責協助有關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3、負責處理公司重大或復雜債權債務的清理和追收工作。
四、協助公司職能部門辦理有關的法律事務并審查相關法律文件。
1、協助公司職能部門辦理企業開業注冊、合并、分立、兼并、解散、清算、注銷等工商事務及公證、抵押等法律事務并審查相關法律文件。
2、協助公司職能部門辦理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管理事務并審查相關法律文件。
3、協助公司相關職能部門辦理合作單位(客戶)的資信調查事宜,發表申明、啟事等事務。
4、協助公司證券、融資部門及外聘的專業證券律師辦理公司上市的相關法律事務及上市后的公司依法規范經營、管理事宜。
五、收集、整理、保管與公司經營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資料,負責公司的法律事務檔案管理。
六、與司法機關及有關政府部門保持溝通,為公司創造良好司法環境。
七、協助集團公司及各下屬公司進行相關法律宣傳、教育、培訓。
八、處理集團公司總經理交辦的其它事務。
一、制度建設。
建立、完善各項法律事務管理辦法和其他各項規章制度,健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
二、參與重大經營管理。
1、參與公司重大經濟活動的談判工作,組織公司重大經濟活動的法律論證,提出減少、避免法律風險的措施和法律意見。
2、協助公司職能部門辦理公司注冊、合并、分立、兼并、收購、重組、解散、注銷、撤銷、破產、公證、抵押等法律事務并審查相關法律文件。
3、協助公司職能部門辦理對外回函、發表聲明、啟事等涉法事務及公司依法經營事宜。
三、訴訟管理。
負責辦理或委托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處理和解決公司的訴訟、仲裁案件及其他訴訟、非訴訟法律事務。
四、合同管理。
負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審查、修改合同,監督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
五、清欠管理。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債權債務的清理和追收工作,負責重大或復雜債權、債務的法律清欠。
六、內部糾紛處理。
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下級內部單位間發生的經濟糾紛。
七、規制審查。
1、跟蹤國家法律法規的發展變化,并根據其有關要求提出制訂或修改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建議。
2、收集合規信息,對公司具體的合規事項或重大違規情況展開獨立或聯合調查,主動識別、評估、監測和報告公司合規風險,提出有效的風險處置方案或整改意見。
3、對公司合規風險管理的有效性進行評價,根據需要提出監控報告和合規風險報告。
八、法制宣教。
負責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
九、檔案管理。
歸集、整理公司涉及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文件資料和法律事務資料。
(二)、參與起草、審核企業重要的規章制度;。
(三)、管理企業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參加合同評審并提出法律意見;。
(五)、加強法律風險管理工作,防范控制和化解風險;。
(六)、接受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企業的訴訟和非訴訟活動;。
(八)、辦理企業工商登記以及商標、專利、商業秘密保護等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事務;。
(九)、負責企業外聘律師的選擇、聯絡及相關工作;。
(十)、負責組織企業法律顧問的年檢、注冊、評優和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與司法機關及有關政府部門保持溝通,為企業創造良好司法環境;。
(十三)、應當由法律事務部門承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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