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是寫給人看的,條理不清,人們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這樣就達不到總結的目的。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總結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總結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考勤管理工作年終總結 考勤管理制度篇一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7.5.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5.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8.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考勤管理工作年終總結 考勤管理制度篇二
一、員工考勤采用考勤機考勤為主,各部門人工統計考勤例外情況為輔的方式并行。
申請員工
簽字審批流程
主管及主管級以下員工
本部門部長----分管副總
主管級以上員工
本部門部長----分管副總—總經理
員工因加班不能正常進行考勤機考勤的,由所在部門記錄并由部門分管副總簽字確認后,單獨報人力資源部核實。
三、各部門對本部門員工的《員工請(休)假申請單》、《員工外出申請單》、《員工出差申請單》及各類特殊情況說明每周整理一次,于周六下午轉人力資源部。
四、全廠考勤機的考勤數據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人力資源部以考勤機的考勤記錄為基礎,結合各部門上報的的《員工請(休)假申請單》、《員工外出申請單》、《員工出差申請單》及各類特殊情況說明,每周進行核對統計,統計結果將作為個人當周實際出勤依據。
五、考勤機考勤定義
1、遲到:晚于規定的上班時間20分鐘之內出現的考勤記錄,時間考勤記錄正常。
2、早退: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20分鐘之內出現的考勤記錄,時間考勤記錄正常。
3、曠工:
(1)全天無考勤記錄或只有一次考勤記錄均視為全日曠工;
(2)半天內僅有一次考勤記錄的,視為半日曠工。
(3)考勤后私自外出,全天外出一次的視為半日曠工,全天外出兩次 的視為全日曠工。
六、罰則
2、曠工半天每次罰款100元,曠工一天每次罰款200元,連續曠工3天(含3天)以上或累計曠工7天(含7天)以上的,公司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七、人力資源部根據每周的考勤統計結果,對遲到、早退、曠工人員在公司范圍內公示,同時按規定予以罰款,罰款從其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八、各分廠由公司根據需要統一配置考勤機,考勤機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維護由分廠負責,公司規定考勤機的使用壽命為3年,在規定的使用壽命內出現的認為損壞,由分廠負責照價賠償,行管考勤機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日常使用、管理和維護。
九、本制度由公司組織培訓宣貫到每一位員工,員工在完全了解本制度的各項規定并同意遵照執行的需簽字確認,員工簽字確認后本制度將視為公司與員工雙方自愿達成的有效管理約定,共同遵照執行。
十、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試行。
考勤管理工作年終總結 考勤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加強校風建設,根據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淄博外國語實驗學校和淄博師專附屬中學的所有學生。
第三條學生請假一般分病假、事假兩種。
第四條請假審批權限: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兩天以內由級部主任審批;三天以上由學生處審批。
第五條請假事由:
(二)學生一般不得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事假時間一般不能超過三天,同時必須應由學校有關部門按批假權限為學生辦理請假手續。
第六條請假程序:學生請假須先到班主任處填寫學校統一印刷的請假條,由本人按批假權限辦理審批手續,將有審批簽字的請假條交給相應部門。住校生請假必須把相應假條交給當天值班的生活管理教師,然后才能離校。
第七條請假時間包括:上課、自習、集體活動。學生因故不能參加上述活動的均屬請假范圍。
第八條學生請假超過兩個月必須辦理休學手續。休學必須寫出休學申請,并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經學校校長審批。休學期滿仍不能回校上學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九條學生請假期滿因故不能按時返校者,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必須先由家長通過電話向班主任續假,等學生返校后再按請假程序辦理續假手續。
第十條請假學生假滿回校后,應及時到班主任處報到并辦理銷假手續。
第十一條未經請假或請假(包括續假)未獲批準,擅自不上課或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活動者,以曠課論處,離開學校一天以10課時計算。
第十二條考勤分為五項:遲到、早退、曠課、病假、事假。
第十三條學生考勤使用學校統一印制的考勤表,由指定的班干部負責登記。班主任負責檢查、督促。每周一課間操時間班級考勤員必須把上周考勤表交到學生處,同時領取新的考勤表。
第十四條學生處將對各班級考勤情況一月一匯總一月一公布。
第十五條班級和個人出勤情況,將作為班級考核、學生綜合測評和評優的重要依據。
第十六條遲到、早退三次按曠課一節處理。
第十七條一學期曠課一節給予全校通報批評,同時否決本學期一切評優資格。
第十八條一學期曠課兩節以上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嚴重者報學校辦公會研究處理。
第十九條學生不能讓其他同學代替請假,任課教師教師沒有請假審批權限,學生請假必須按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學校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20xx年2月起施行。
考勤管理工作年終總結 考勤管理制度篇四
成立考勤辦公室,由張紅刊與解文建負責,實行日點名制度。每天九點前把出勤報告單報書記、鄉長簽字后存檔,并于月底公布本月出勤情況。
上午8:00上班,下午6:00下班。全體工作人員要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1、請假程序: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事前要由本人寫出申請,報書記或鄉長審批,事后要及時銷假,沒有經過書記或鄉長審批的按曠工對待。
2、事假規定:普通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三天;本人婚假不得超過三天,晚婚的不得超過七天;直系親屬喪假不得超過五天;產假不得超過三個月,晚育的獎勵十五天;修房蓋屋不得超過十五天。以上事假每超一天按曠工對待。
3、病假規定:病假視情況而定,一般不得超過三天,否則按事假處理。確有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超過三天的,要有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病假15天以上的,治病期間發放工資的70%。
4、特殊情況:患重大疾病需長期治療、因公致傷和其他特殊情況確實需要長期請假的,由班子會專題研究決定。
曠工一天罰款50元,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全年事假超過15天的,扣發年終獎金,每月曠工超過5天,扣發當月工資;全勤人員每月獎30元,月底兌現。本規定自200x年5 月28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工作年終總結 考勤管理制度篇五
為維持校區良好的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使員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全體教職工。
午休12:00—13:00。周日下午13:00—18:00。
早9:00-晚21:00,各校區根據具體情況給員工做班次安排。要求每周必須安排員工工作滿46小時,并保證有一天的休息時間。
各分校區每月月底(每月25日后至下月1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次月的排班時間表,按照各自校區的排班表安排好工作和休息時間。
1、每日上、下班時間打考勤卡,午休時間不打卡,打卡前確認考勤機調制正確位置打卡。
2、每月上半月打考勤卡1日-15日面,下半月打16日-31日面。
3、員工需親自打卡,不得代打卡。各校區校長助理負責監督打卡情況,經發現代打卡現象,扣除委托代打卡者當日工資,扣除代打卡者雙倍當日工資。
4、員工超過三次代打卡現象,委托代打卡者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校區開據處罰證明并與校區辦理交接手續后,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代打卡者通報批評。
5、有漏打、誤打、導致無法辨認時間的必須在第二日下班前找領導簽批。無簽批者,按曠工1日處理。每月領導簽批不得超過3次(含),超過3次簽批,每多簽一次,簽批者和被簽批者雙方均扣50元。
6、考勤卡上不得有考勤重疊、私自涂改現象,出現以上現象每次均按事假半天處理。
7、員工到總部或其他校區參加相關事務時,需攜帶考勤卡,到總部或其他校區打卡。考勤時間應與個人正常排班時間一致。
9、不得惡意損壞打卡機,否則照價賠償。并按照相關規定處罰,記入員工檔案。
1、員工應按時上班,不得遲到。上班時間不能及時到崗且未與領導請示者,按遲到處理。遲到在10分鐘以內扣款10元,遲到10分鐘—30分鐘扣款30元,遲到30分鐘—60分鐘扣款50元,遲到60分鐘-120分鐘按曠工1日處理,遲到120分鐘以上按曠工2日處理。
2、考慮到不確定性因素,公司允許員工每月有2次不計入考勤的遲到機會,兩次遲到時間每次均不得超過1小時(不得累計)。若第一次遲到即超過1小時按曠工1日處理,不再扣除遲到罰款。
3、每月遲到累計超過5次(含),不論遲到時間長短,都按曠工3日處理,不再扣除遲到罰款。超過10次遲到以上,除扣除相應薪金外,視為員工自動解除勞動關系。
1、員工需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下班,不到下班時間,不得離崗,擅自離崗者按早退處理。早退1次,扣50元。早退累計2次以上(含2次),按曠工1日處理,不再扣除早退罰款。
2、每月累計早退5次以上,不論早退時間長短,都按曠工3日處理,不再扣除早退罰款。早退10次以上,除扣除相應薪金外,視為員工自動解除勞動關系。
1、未經過直接領導批準、或經調崗后無故未出勤被視為曠工。
2、以短信、郵件等請假的被視為無效,按曠工計算。
3、曠工1日扣除當日工資的300%.
4、試用期內連續曠工超過2天(含),累計曠工超過3天者(含),除扣除相應罰款外,視為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相應損失由個人承擔,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5、正式員工連續曠工超過3天(含),累計曠工超過5天者(含),除扣除相應罰款外,視為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相應損失由個人承擔,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事假:
1、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出勤被視為事假。
2、所有事假均需在事假前填寫《請假單》,并經上級主管領導批示后方生效。
3、試用期內請事假,試用期時間隨請假時間增加而增加相應的天數,即請1天事假,試用延長1天。
4、試用期第一個月請事假時間超過5天,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5、3天(不含)內事假必須提前1天申請,并由部門經理批示后方生效。
6、3天(含3天)以上事假必須提前1周申請(非可控因素除外),5天內經人力資源部審批后方生效,5天(含5天)以上總經理審批后方生效。
7、中心校長、部門經理級以上員工請假需總經理批示后方生效。
8、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4小時)。
9、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病假:
1、員工因生病無法出勤或繼續工作,被視為病假。
2、預約醫生的病假需提前3天請,未預約醫生的病假需以電話形式告知直接領導,短信、郵件形式請假無效。
3、病假結束后,員工應在上班后第一天提交三甲醫院(或具備開假條級別的醫院)開具的蓋‘病休專用章’的診斷證明原件至考勤員。
4、假條原件隨員工考勤一并交人力資源部審查、備案。人力資源部有權對假條的真實性進行調查。
5、經調查發現員工的假條為虛假假條時,病假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除扣罰相應薪金,并視為員工自動解除勞動關系,公司不承擔相應責任,公司保留追究醫院相關醫生責任的權利。
6、病假期間日工資享受原當日工資50%的待遇。
※年假、婚假、產假、喪假:
1、年假、婚嫁、產假為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可享受的帶薪假期。
2、工作滿一年后的年假為3天,每增加一年,年假時間增加1天。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年假時間最長不超過5天;工作滿10年不滿15年的員工,年假時間最長不超過10天;工作滿20年的員工,年假時間最長不超過15天。
3、婚假需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提前一周報人力資源部審批,相關資料復印件留人力資源部備案。
4、結婚證日期必須為到公司入職后的日期,且假期需自結婚之日起至滿一年期內休完,逾期此假期作廢。
5、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產假需持醫療機構開具的《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提前一個月報人力資源部審批,相關資料復印件留人力資源部備案。
6、婚假與產假的休假時間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執行。
7、員工親屬過世需休假為喪假,直系親屬過世喪假時間為3天,非直系親屬過世喪假時間為1天。直系親屬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8、公司會考慮員工路程情況,酌情給予路程假2天,累計假期時間不超5天。
9、喪假為帶薪假期,路程假為事假無薪。
10、所有假期均要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審批、備案,否則視為事假。
【】
1、員工請2天以內的短假(含2天)需提前一天向上級領導或各自中心校長申請,上級領導或各自中心校長同意方可休假。
2、請3天以上的長假(含3天),計為特殊假期。特殊假期要至少提前1天報電子版給人力資源部,請假單需報總部人力資源部批準,批準后方可休假。
4、中心校長、總部經理級人員請假需提前兩天向總經理申請,填寫《請假單》,總經理簽批后,提前一天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凡未按正規手續備案的,發生事故或問題,一切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5、所有請假均要以書面或電話形式申請,短信、郵件申請均無效,不經批準未出勤者按曠工處理。
6、特殊批假,指不符合公司假期規定,由上級領導或中心校長特批的假期。申請特殊批假的員工需填寫《請假單》,中心校長批準后,需上報人力資源部審批。由人力資源部經理簽批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在特殊假期違反公司規定并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視為該員工自動解除勞動關系。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價值在其薪資中作相應扣除,情節嚴重的要繼續追究其法律責任。
※加班調休
1、公司實行加班倒休制度,秉著先申請加班,后調休原則執行。加班每滿4小時,計為加班半天,少于4小時不計為加班。加班滿8小時,計為加班一天。加班滿4小時不滿8小時的,按加班半天處理。
2、加班需提前1日填寫《加班單申請》,得到上級領導簽批后可記為加班。
3、部門經理、中心校長加班需向總經理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可記作加班否則加班無效。
4、無“加班單”者,視為未完成任務個人自愿加班,公司無義務為自愿加班者調休。
5、調休需要有上級領導審批,申請者需提前1日填寫《調休單申請》,得到上級領導簽批后方可調休。
6、當月加班可用于當月和次月調休,第三個月即作廢。擅自調休者,按曠工處理。
7、各校區校長安排員工的調休時間盡量合理,不要有沖突或空缺人手的現象發生。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校長及申請調休的員工雙方扣除50元。
※調班:
1、每月排班表一經確認,任何員工不得隨意對班次進行調整。
2、調班需提前一周申請,經校長審核,人力資源部簽批后方生效。
3、每名人員最多有三次調休、調班情況,請各校區校長及校長助理監控。如出現違規調班,調班者及簽批者受同等責任懲罰。多違規調休、調班一次,雙方扣除50元,依次累計。
各校區每月1日上報考勤電子版,電子版僅需當月排班及當月考勤匯總表。每月3日上報考勤紙質版,紙質版需要考勤員及校長簽字。并要求員工對考勤確認簽字。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即生效,原制度廢止。
考勤管理工作年終總結 考勤管理制度篇六
一、實行范圍及打卡時間
1、在公司辦公區域辦公并由公司發放工資、獎金、餐補的所有公司員工適用本管理制度。
2、員工應于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各打卡一次,上班時間為上午7:30,下班時間為下午18:00。
二、打卡機位置和保管
打卡機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管。
三、實行打卡的管理工作和有關規定
1、考勤打卡的審核、統計工作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將考勤打卡的結果和缺勤員工情況填寫考勤統計匯總表,于每月____日前將匯總表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處一份。每月的統計表和各個員工考勤打卡記錄應在由員工簽字后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存備份,作為當月工資統計及發放的依據。
2、員工遲于上班時間打卡的視為遲到,早于下班時間打卡的視為早退,上下班時間均未打卡的視為曠工,上班或下班時間未打卡的視為漏卡,且員工不得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行為。
3、未經公司批準或假期屆滿未經續假申請并被公司批準,但擅自不到職缺勤的,視為曠工,曠工不滿一日的按照曠工一日計算。
4、員工曠工報視為無正當理由在曠工當日未向公司提供勞動,公司可不予支付員工曠工期間的工資。
四、考勤紀律處分規定
1、公司實行考勤分數制與紀律處分制。考勤分數制,即每位員工每月在全勤(即未有遲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曠工的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的情況)時滿分100分,若出現遲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曠工的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則按本管理制度減分。紀律處分制,即公司在結合考勤分數制的基礎上可對員工采取書面警告、記過處分以及記大過處分的紀律處分。
2、遲到或早退一次減2分;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30分鐘的減5分;當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5次或累計遲到早退時間超過2小時,從第一次遲到早退算起,每次均減5分。
3、曠工一次減20分,漏卡一次減8分,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一次減10分。
5、員工年度累計經公司書面警告三次或記過兩次或記大過一次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系,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6、員工年度經任何書面警告、記過處分或記大過處分的,不論次數,公司有權選擇對其不予年終獎勵。
五、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