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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情況匯報材料范文簡短一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部署要求,以建立村級增收長效機制為抓手,以提高村級集體經濟收入為核心,以改革創新為動力,用足力氣提升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實力,以基層黨建全面進步、全面過硬為重點,因地制宜探索資源整合有效利用、提供服務、物業管理、混合經營等多種集體經濟實現形式,拓寬集體經濟發展路子,壓實責任加快集體經濟發展步伐,增強村級集體自我發展、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實現農村集體經濟總量增長、效益提高、實力增強,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農民共同富裕、鞏固農村基層政權注入新活力。
(二)目標任務
力爭通過試點項目建設,結合黨建引領、鄉村振興戰略,初步建立試點村村級集體經濟收入穩定增長機制,不斷滿足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服務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保障基層組織高效運轉,實現村“兩委”引領發展、帶動致富、服務群眾能力顯著增強。到2022年底,力爭試點村集體經濟收入達30萬元以上,其中經營性收入不少于15萬元,村集體經濟年收益增長不低于10萬元。
(三)基本原則
1.堅持黨建引領。強化村黨組織在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中的政治引領作用,自覺堅持把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作為基層黨組織的一項重大任務,真正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戰斗堡壘。
2.堅持集體所有。堅守不改變村集體產權性質、不損害村集體利益、不損害農民利益“三條底線”,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確保村集體經濟發展成果惠及村級集體所有成員。
3.堅持市場導向。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用市場的辦法解決發展遇到的問題,同時更好地發揮政策引導、規劃引領、資金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4.堅持改革創新。鼓勵試點村大膽實踐,勇于創新,積極探索農村集體經濟實現形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5.堅持因地制宜。結合我區實際,加強分類指導,因村因勢施策,宜農則農、宜工則工、宜商則商,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協調發展。同時,堅守生態環保底線,避免資源過度開發和環境污染。
6.堅持村為主導。充分發揮村集體的主導作用和農民的主體作用,落實好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調動農民廣泛參與的積極性,實現集體增實力、農民增收益和產業增效益的有機統一。
二、工作內容
(一)試點項目思路與措施
1.探索資源整合有效利用的發展形式。支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創辦或領辦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鼓勵和引導村及集體成員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折股入社。按照民主決策的原則選擇適合當地實際的經營方式,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土地產出率,實現土地經營收益最大化。明確合作社管理和運行機制,完善農民合作社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理事會、監事會等機構,提高生產經營管理綜合能力。鼓勵村集體通過流轉或利用集體機動地、荒地以及其他土地和資源,發展現代特色農林業、品牌農業和生態循環農業。
2.探索以提供服務為主要內容的發展形式。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創辦或領辦農業經營服務合作社、勞動服務合作社等實體,為各類市場主體尤其是糧食生產經營主體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促進農業產業鏈延伸,在更高層次、更大范圍內實現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開展代耕代種代收、統防統治、烘干儲藏、集中運輸等綜合性服務。圍繞特色主導產業,開展優質農產品品牌創建,建設農業生產、加工、經營、服務設施,開展農產品產地加工。完善農產品營銷體系,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建立農產品網上交易平臺。利用本地生態資源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促進農業與旅游、文化產業的深度融合,進一步拓展農業新功能。
3.探索以物業管理為主要內容的發展形式。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的要求,開發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等資源,量力而行建設物業項目,發展物業經濟。盤活村集體閑置辦公用房、學校、倉庫、禮堂等不動產,開展租賃經營。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區位優勢明顯地區或城鎮規劃區,按照統一規劃、統籌建設的原則,通過異地興建、聯村共建等多種形式,增加村集體資產和物業經營收入,拓展村集體經濟發展空間。
4.探索以混合經營為主要內容的發展形式。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以集體資產資源參股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經營穩健的工商企業。可以探索設立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基金,積極探索基金使用運作方式,實現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探索強村帶弱村、村企聯手共建、定點幫扶、扶貧開發等多種形式,實現多元化經營。鼓勵有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其他經濟主體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項目,利用資源優勢,引進資本、引進項目,實現農業產業化發展。不斷探索和豐富村集體經濟發展形式。
(二)村集體經濟項目建設
根據我區鄉村資源資產狀況和位置條件,結合港口發展與村級產業發展現狀,我區扶持村級集體經濟項目范圍涉及電城鎮海后村、山兜村、博賀鎮新溝村3個行政村。
1.茂名濱海新區電城鎮海后村茂宏沙石場基地;
2.茂名濱海新區電城鎮山兜村肉豬養殖及母豬培殖基地;
3.茂名濱海新區博賀鎮新溝村建設壩田村商鋪一條街項目;
(三)基層黨建項目建設
1.加強組織建設
堅持黨建引領村級集體經濟壯大發展,指導農村充分運用土地、地域、資源、人才等優勢,探索興辦產業、發展旅游、“黨建+合作社”、土地流轉、物業經營等路徑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加強黨組織對村民自治組織、經濟組織、社會服務組織的領導,在組織群眾、動員群眾、教育群眾、引導群眾上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督促指導村級其他組織每年至少向黨組織報告一次工作開展情況。規范基層黨組織設置,結合各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實際,在有利于黨組織作用發揮、有利于黨員教育管理的前提下,抓好農村基層黨組織的規范設置。
2.加強隊伍建設
常態化分析研判村級黨組織書記履職情況,堅決撤換調整“四不”書記。抓好村級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考核工作,壓實黨建工作責任。實施村級黨組織書記區級黨委備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村級黨組織書記檔案管理、推選考察、年度輪訓、出國(境)管理、任期審計辦法。繼續實施“村官大學生”培訓工程,提高農村干部隊伍文化素質,全面提高黨員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培養一批高素質的村級基層組織管理者,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人才保證。深化候任村(社區)干部制度,加強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加強村級干部學習培訓,全員輪訓“兩委”干部、候任村(社區)干部,全面提升村級干部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加強黨組織“第一書記”教育管理,充分發揮第一書記幫扶單位的資源優勢,助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
3.加強制度建設
繼續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廣東省黨支部規范化建設指導意見》,推動基層黨建全面進步、全面過硬。抓好“三個第一”學習制度落實,深化黨員領導干部領學帶學督學活動。嚴格落實“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黨內政治制度,繼續抓好“三會一課”一季度一計劃、一季度一通報制度實施,堅持和完善村級黨組織“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四議兩公開”制度。建立健全黨務村務公開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加大村級財務人員業務知識培訓力度,財務管理嚴格按制度和規章辦事,對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定期張榜公布。
4.加強活動建設
深化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效,進一步加強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的教育,加強黨員干部黨性修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結合基層黨組織書記年度考核和民主評議黨員,開展基層黨組織和黨員星級創評工作。積極探索黨員分類教育管理,深化“黨員聯系戶”活動,推行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加強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大力開展黨員志愿者服務活動,充分發揮黨員志愿者在鄉村振興、集體經濟發展中的帶頭作用。
5.加強保障建設
壓實鎮黨委書記、村黨組織書記在項目推進工作中的主體責任和實施責任,加強對項目的督促指導,明確試點項目的目標任務,按照制定的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實施方案穩步推進。按照省、市、區6:3:1比例,嚴格落實村“兩委”干部補貼、辦公經費、黨組織書記績效獎勵、村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補貼,確保經費保障落實到位。細化落實《茂名市黨內關愛扶助金管理使用制度》政治上激勵、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關懷的要求,關心關愛困難黨員群眾。
(四)統籌安排資金使用
對每個納入試點村的項目,可申請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補助資金50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30萬元,省財政資金15萬元,市級財政資金2萬,區級財政資金3萬元,補助資金主要用于鼓勵土地流轉、零散土地整治、發展為農服務、物業經營等方面。其余資金通過村民入股、吸引社會資金等方式自籌補足。
三、實施步驟
實施步驟分前期準備、動員部署、組織實施、評估考核四個階段。
(一)前期準備階段(2020.2-2020.4)
按照上級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召開區鎮兩級聯席會議,啟動試點前期工作。區、鎮兩級成立扶持村級集體經濟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通過實地考察、查閱資料等方式對各村進行走訪調研,深入分析研究,確定具體試點村及擬建設項目類型。
(二)動員部署階段(2020.5-2020.7)
鎮黨委政府結合試點村經濟基礎、區位優勢、資源條件等實際情況出發,因村制宜,結合政策,選準產業、項目和載體,以達到集體經濟最大化為目標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并報區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備案。
(三)組織實施階段(2020.8-2021.5)
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農林水局,兩鎮黨委、3個試點村要嚴格按照遵照執行貫徹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落實各項試點工作任務,建立工作臺賬,實行“月進度通報”制度,重點督查試點項目每月進展情況,協調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區級領導小組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深入試點村,對試點項目內容、經營模式及發展預期目標實行考察評估論證,便于復制推廣。鎮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要建立包村聯系制度,明確包村領導和分工職責,具體負責試點項目的推進工作。各試點村須在方案通過后全面啟動扶持項目實施工作,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召開相關會議,做好資料收集和公示公開工作,確定經營內容和模式,確保實現精準投資經營村,明確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股經營、創辦或領辦合作社、投資經營管理、收益分配等章程制度,規范操作管理,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相關進度及情況。
(四)評估考核階段(2021.6-2021.12)
項目建設完成后,各試點村先自行安排自查,抓好檔案收集整理,做好經驗總結,成果展示等工作,全面總結扶持村級集體經濟試點工作,由區級檢查組對試點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在自我考核的基礎上,迎接省、市的全面考核,并依據考評結果,總結經驗,鞏固提升政策措施,完善并推廣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長效運行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鎮兩級黨委政府一把手要親自抓,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掛帥,壓實責任。推進試點項目工作領導機構要強化組織領導,層層分解任務,落實工作措施,提出具體要求,創造保障條件,確保試點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分工,形成合力
建立區、鎮、村分級負責機制。
1.區級職責
(1)區黨工委、管委會作為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工作的責任主體,整合落實配套資金,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按期按質完成項目建設。
(2)區、鎮一把手親自抓,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明確區、鎮、村各級責任和掛點領導責任,層層落實責任制,建立專門工作臺賬,確保責任到人、落實到位。
(3)區級扶持集體經濟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各鎮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的實施方案,明確區、鎮、村三級責任和掛點領導責任,建立專門工作臺賬,健全考核、督查、通報等工作機制,指導扶持試點村開展項目工程建設,及時推廣項目經驗。
(4)區農林水局牽頭,負責試點村集體經濟組織建立健全集體經濟管理制度,為項目組織實施提供規劃指導、技術推廣、產銷對接等服務支撐,加強對項目建設中財政投入部分形成資產的確權確利工作,明確其所有權、收益權歸村集體組織所有,所有權如需變動須經區財政局、區農林水局批準,按“四議兩公開”及時督促對項目有關情況進行公示公開。
(5)區人社局負責把扶持村集體經濟情況納入鎮黨委抓基層黨建考核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村黨組織對發展村集體經濟工作的領導,加強村兩委班子建設,選好配強村兩委班子,鼓勵和支持黨員領辦致富項目。
(6)區財政局要負責統籌安排財政資金,及時下撥資金,監督指導項目資金的規范使用,加強財政監督和績效管理。
2.鎮級責任
(1)鎮級黨委、政府作為扶持壯大集體經濟村的項目建設的實施主體,負責協助編制扶持壯大集體經濟村項目規劃,負責組織實施項目建設各項具體工作,負責開展試點項目和資金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
(2)鎮級黨委書記要親自抓,明確班子責任分工,建立專項工作臺賬,確保責任到人、落實到位。
3.村級責任
(1)各試點村要充分尊重群眾意愿,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議定村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
(2)村“兩委”對項目建設負直接責任,負責組織本村扶持壯大集體經濟村建設項目;提出項目規劃建設發展思路和需求;組織力量群策群力研究項目建設;引導群眾通過投工投勞等形式參與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
(3)幫扶單位及駐村工作隊要協助做好調查摸底、宣傳發動、規劃編制和項目實施工作,將扶持壯大集體經濟村建設項目納入幫扶計劃,進一步加大人力財力投入。
(三)加強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區、鎮兩級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試點工作項目落實,加強監督管理和工作考核,圍繞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農民收入增加、適度規模經營、財政資金保障、體制機制創新、可復制推廣性等內容建立考核評價體系。要不定期組織試點村項目推進、資金到位和支出情況專項督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整改問題,對項目資金使用管理過程中出現違規、違紀、違法問題,以及項目運營過程中出現的非正常虧損、非正常經營性失誤、弄虛作假等行為,虛報項目套取扶持資金和侵害村集體利益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要重視發展的可持續性,注重培植村級集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能力,防止因財政扶持資金的結束而失去造血能力。領導小組每半年對各鎮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情況進行督查,把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情況納入對鎮黨委、政府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納入黨建述職重要內容,對工作突出、成效明顯的給予表彰獎勵。
(四)做好試點總結。區、鎮兩級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開展試點項目總結并建立報告制度,及時總結工作,每半年向上級部門匯報試點項目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及成效、下一步工作計劃和重點、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等內容。區、鎮兩級黨委要組織力量加大對扶持村集體經濟的宣傳培訓力度,為試點建設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撐與宣傳導向,要認真總結實踐經驗,營造有利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的良好氛圍。
2023年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情況匯報材料范文簡短二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縣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推進會議精神,進一步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提升村級組織運轉保障水平,從根本上解決村級集體經濟發展不平衡、基層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不足、基層組織“無錢辦事”等問題,結合我鎮農村實際,就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1、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強村富民為目標,把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與發展現代農業、推進農村改革、建設美麗鄉村、促進農民增收有機結合起來,因地制宜,分類施策,不斷創新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思路和模式,積極探索集體經濟多種實現形式,選準產業、項目和載體,加大投入力度,強化政策扶持,推動集體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切實增強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內在動力、造血功能和綜合實力。
2、工作原則。一是堅持村級主體。充分發揮村黨組織主體作用,增強發展集體經濟的內生動力,調動群眾廣泛參與的積極性。二是堅持因地制宜。把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與群眾實際需求相結合,堅持一村一策,探索多種發展模式和實現形式。三是堅持統籌推進。把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與發展鎮域經濟、抓好脫貧攻堅、推進農業產業化和建設美麗鄉村結合起來,統籌部署,協同推進。四是堅持市場主導。遵循市場規律,把發展村集體經濟項目和市場需求緊密結合,有效對接。五是堅持實事求是。既要高效發展,又要量力而行,避免一哄而上、急于求成或盲目投資。
3、實施步驟及具體目標。大力實施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三步走”計劃:一是整合資源,規范管理。督導各村扎實開展集體資產、資源摸底,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積極進行資源整合和規范利用,增加村集體收益。同時指導資產管理規范、工作基礎較好的村進行先行試點,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力爭2017年年底前全30%以上的村實現集體收入零突破。二是拓展途徑,發展項目。組織各村借鑒典型經驗,全面整合規范資產資源增加集體收入,同時指導有條件的村積極發展經營項目,力爭2018年6月底前全鎮80%以上的村實現集體收入零突破,50%以上的村年集體收入5萬以上;三是深化提高,實現突破。指導各村進一步深化資源整合,拓展增收途徑,力爭2018年年底前全鎮所有村均有穩定的集體收入,爭取50%以上的村年集體收入達到10萬,并發展壯大出年集體收入50萬以上的先進村。
1、規范集體土地承包。利用發包集體預留機動地,增加集體收入。以村為單位,組織專門力量,10月底前對農村集體預留機動地進行一次摸底核查,徹底摸清預留地的等級畝數、發包情況、承包年限等情況,建立統一登記臺賬。與土地、司法、農業等職能站所人員合作,成立審查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條款,11月底前對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進行一次集中審查。對私自轉包、擅自改變用途等明顯違反法律規定的合同約定,一律予以終止;對低價承包、一包多年等顯失公平的,按有關政策重新評估審核;對新收回的集體土地,按照市場價格重新進行發包,明確租金增長方式,依法確定發包年限,確保村集體收益最大化。集體土地審核發包工作于2017年底前完成。
2、大力發展“四旁”種植。利用路旁、渠旁、溝旁、宅旁大力發展植樹造林或其他經濟作物,增加集體收入。結合不動產登記確權,明確“四旁”的產權歸屬,10月底前完成對分屬于鎮、村集體、農戶的權屬范圍的界定,明確各方利益分成。在充分爭取群眾意見基礎上,經村黨支部、村委會決議,對“四旁”種植進行統一規劃,多方籌資,按計劃、分步驟進行種植。制定和落實嚴格的管護措施,做好管護工作,保證成活率、成材率,嚴厲打擊盜伐濫伐、蓄意破壞等行為。
3、有序進行土地整理。村集體組織力量對廢棄窯廠、坑塘、溝渠進行連片開發整理,形成新的復耕地,經土地確權、明確權屬后,村集體可以通過承包、轉包、出租、入股托管等方式向農業公司、農民合作社、農業種植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流轉,流轉費用歸村集體所有。用足用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支持符合規劃、有條件的村莊,通過整村新建或聯村合建等形式,有序進行土地整理和村莊整治,在優先保障農民安置和生產發展用地的前提下,依靠置換出的公共用地等增加集體收入。
4、積極盤活集體資產。督導各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經營管理,增加集體收入。在村監會的監督下,10月底前對村級資產、資源及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進行全面清理核查,做到家底清楚、產權明晰,逐村進行登記造冊,并予以公開公示,報鎮政府備案,參與對外經營需經鎮政府審核把關。將閑置的片場、廠房、資金等集體資產,通過入股或有償轉讓等形式,與發展狀況良好的企事業單位合作經營,收取合作效益,實現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鎮政府所在地的村莊,探索集體資產股份制改造,市場化運作的路子,通過創建實體經濟組織、發展商貿物流業、現代服務業,多方增加集體收入。
5、興辦合作服務組織。鼓勵支持村集體創辦產業協會、專業合作社等經濟合作服務組織,建立“支部+合作社+農戶”的合作經營模式,為農戶提供技術指導、信息傳遞、物資供應、產品加工、市場營銷等生產經營性服務,發展壯大村級集體收入。鼓勵村集體發展土地股份合作,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組織農戶流轉承包地進行股份合作,實行統一經營,大力發展種植業、養殖業等農業規模經營,流轉新增土地歸村集體所有。鼓勵村集體購置大型農機,發展土地托管經營,在不改變承包土地經營權的情況下,對土地經營由村集體全程托管或部分托管,村集體按照協商價格收取托管服務費。
6、積極開展生產性服務。引導村集體領辦創辦各類服務實體,在規范簽訂合同、約定服務內容的前提下,收取相關服務費作為集體經濟收入。支持村集體利用自然環境、文化和生態資源,發展民俗景點、文化客棧、“農家樂”、戶外運動等鄉村旅游、生態休閑觀光農業和健康養老產業。支持村集體通過創辦綜合服務社、便民服務店或勞動服務隊等,開展家政、環衛、養老、商貿、道路養護、綠化管護等社區服務和廣電、通信、保險等代理服務。
7、引導發展物業經濟。鼓勵村集體在符合土地利用規劃、用地政策和鎮村建設規劃的前提下,通過開發利用依法取得的存量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興辦商業店鋪、集貿市場、倉儲設施、車間廠房等,通過租賃經營,增加集體收入。支持村集體建設各類生產、生活資料市場和車庫泊位等物業服務業,增加集體物業和服務收入。允許村集體向村民收取一定衛生費,用于組建農村衛生保潔隊伍,維護村莊日常環境衛生。
8、鼓勵探索其它業態增收途徑。鼓勵村集體以集體資產資源參股經營穩定、效益較好的企業。鼓勵村集體利用互聯網,開展電商微商服務。鼓勵村集體利用村內、周邊空閑土地或與農戶合作利用屋面資源,建立光伏發電站。加強對集體建設用地的開發利用,對于具備條件的,鼓勵村集體利用建設用地通過招商引資或集體投資進行工業園區、商貿園區、交易市場等建設。
1、強化組織領導。鎮黨委政府將成立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領導、指導工作開展。鎮組織辦和各村黨支部要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選好村莊發展帶頭人,為發展集體經濟提供組織保證。農經站要積極推動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各項工作,切實履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指導和監督職責。鎮財政所要積極與財政局申請,加大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資金扶持力度,確保扶持資金落實到位。城建所要積極協調國土資源局,要積極為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提供用地保障。
2、加強幫扶指導。實施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包村聯系制度,包片領導、包村干部對所包村特別是集體經濟落后村要加強幫扶指導。深化部門幫扶,實行村企結對、村銀結對,從資金、項目、人才、規劃等方面給予支持。創新幫扶方式,采取部門牽頭、財政支持、企業援助、共同扶持等辦法,推動集體經濟發展。
3、加強督導考核。對鄉鎮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情況,鎮組織辦將進行每月調度、季度通報,并把此項工作開展情況納入村級年度工作績效考核和村黨支部書記年度述職評議內容,加大督查力度,嚴格落實獎懲,推動工作落實。同時,鎮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對示范帶動強、經濟效益好的發展項目和村集體,給予適當獎勵,激發農村干部發展熱情。
2023年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情況匯報材料范文簡短三
農村集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在農村的重要體現,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是加強基層基礎保障、增強基層黨組織整體功能、提升村級黨組織組織力的有效途徑,為進一步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夯實美麗鄉村建設基礎,增加村級集體經濟收入。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關于堅持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通知》(中組發18號)和《關于開展扶持村級集體經濟試點工作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通知》(粵農農1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部署要求,以建立村級增收長效機制為抓手,以提高村級集體經濟收入為核心,以改革創新為動力,用足力氣提升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實力,以基層黨建全面進步、全面過硬為重點,因地制宜探索資源整合有效利用、提供服務、物業管理、混合經營等多種集體經濟實現形式,拓寬集體經濟發展路子,壓實責任加快集體經濟發展步伐,增強村級集體自我發展、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實現農村集體經濟總量增長、效益提高、實力增強,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農民共同富裕、鞏固農村基層政權注入新活力。
(二)目標任務
力爭通過試點項目建設,結合黨建引領、鄉村振興戰略,初步建立試點村村級集體經濟收入穩定增長機制,不斷滿足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服務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保障基層組織高效運轉,實現村“兩委”引領發展、帶動致富、服務群眾能力顯著增強。到2022年底,力爭試點村集體經濟收入達30萬元以上,其中經營性收入不少于15萬元,村集體經濟年收益增長不低于10萬元。
(三)基本原則
1.堅持黨建引領。強化村黨組織在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中的政治引領作用,自覺堅持把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作為基層黨組織的一項重大任務,真正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戰斗堡壘。
2.堅持集體所有。堅守不改變村集體產權性質、不損害村集體利益、不損害農民利益“三條底線”,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確保村集體經濟發展成果惠及村級集體所有成員。
3.堅持市場導向。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用市場的辦法解決發展遇到的問題,同時更好地發揮政策引導、規劃引領、資金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4.堅持改革創新。鼓勵試點村大膽實踐,勇于創新,積極探索農村集體經濟實現形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5.堅持因地制宜。結合我區實際,加強分類指導,因村因勢施策,宜農則農、宜工則工、宜商則商,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協調發展。同時,堅守生態環保底線,避免資源過度開發和環境污染。
6.堅持村為主導。充分發揮村集體的主導作用和農民的主體作用,落實好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調動農民廣泛參與的積極性,實現集體增實力、農民增收益和產業增效益的有機統一。
二、工作內容
(一)試點項目思路與措施
1.探索資源整合有效利用的發展形式。支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創辦或領辦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鼓勵和引導村及集體成員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折股入社。按照民主決策的原則選擇適合當地實際的經營方式,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土地產出率,實現土地經營收益最大化。明確合作社管理和運行機制,完善農民合作社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理事會、監事會等機構,提高生產經營管理綜合能力。鼓勵村集體通過流轉或利用集體機動地、荒地以及其他土地和資源,發展現代特色農林業、品牌農業和生態循環農業。
2.探索以提供服務為主要內容的發展形式。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創辦或領辦農業經營服務合作社、勞動服務合作社等實體,為各類市場主體尤其是糧食生產經營主體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促進農業產業鏈延伸,在更高層次、更大范圍內實現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開展代耕代種代收、統防統治、烘干儲藏、集中運輸等綜合性服務。圍繞特色主導產業,開展優質農產品品牌創建,建設農業生產、加工、經營、服務設施,開展農產品產地加工。完善農產品營銷體系,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建立農產品網上交易平臺。利用本地生態資源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促進農業與旅游、文化產業的深度融合,進一步拓展農業新功能。
3.探索以物業管理為主要內容的發展形式。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的要求,開發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等資源,量力而行建設物業項目,發展物業經濟。盤活村集體閑置辦公用房、學校、倉庫、禮堂等不動產,開展租賃經營。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區位優勢明顯地區或城鎮規劃區,按照統一規劃、統籌建設的原則,通過異地興建、聯村共建等多種形式,增加村集體資產和物業經營收入,拓展村集體經濟發展空間。
4.探索以混合經營為主要內容的發展形式。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以集體資產資源參股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經營穩健的工商企業。可以探索設立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基金,積極探索基金使用運作方式,實現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探索強村帶弱村、村企聯手共建、定點幫扶、扶貧開發等多種形式,實現多元化經營。鼓勵有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其他經濟主體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項目,利用資源優勢,引進資本、引進項目,實現農業產業化發展。不斷探索和豐富村集體經濟發展形式。
(二)村集體經濟項目建設
根據我區鄉村資源資產狀況和位置條件,結合港口發展與村級產業發展現狀,我區扶持村級集體經濟項目范圍涉及電城鎮海后村、山兜村、博賀鎮新溝村3個行政村。
1.茂名濱海新區電城鎮海后村茂宏沙石場基地;
2.茂名濱海新區電城鎮山兜村肉豬養殖及母豬培殖基地;
3.茂名濱海新區博賀鎮新溝村建設壩田村商鋪一條街項目;
(三)基層黨建項目建設
1.加強組織建設
堅持黨建引領村級集體經濟壯大發展,指導農村充分運用土地、地域、資源、人才等優勢,探索興辦產業、發展旅游、“黨建+合作社”、土地流轉、物業經營等路徑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加強黨組織對村民自治組織、經濟組織、社會服務組織的領導,在組織群眾、動員群眾、教育群眾、引導群眾上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督促指導村級其他組織每年至少向黨組織報告一次工作開展情況。規范基層黨組織設置,結合各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實際,在有利于黨組織作用發揮、有利于黨員教育管理的前提下,抓好農村基層黨組織的規范設置。
2.加強隊伍建設
常態化分析研判村級黨組織書記履職情況,堅決撤換調整“四不”書記。抓好村級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考核工作,壓實黨建工作責任。實施村級黨組織書記區級黨委備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村級黨組織書記檔案管理、推選考察、年度輪訓、出國(境)管理、任期審計辦法。繼續實施“村官大學生”培訓工程,提高農村干部隊伍文化素質,全面提高黨員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培養一批高素質的村級基層組織管理者,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人才保證。深化候任村(社區)干部制度,加強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加強村級干部學習培訓,全員輪訓“兩委”干部、候任村(社區)干部,全面提升村級干部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加強黨組織“第一書記”教育管理,充分發揮第一書記幫扶單位的資源優勢,助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
3.加強制度建設
繼續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廣東省黨支部規范化建設指導意見》,推動基層黨建全面進步、全面過硬。抓好“三個第一”學習制度落實,深化黨員領導干部領學帶學督學活動。嚴格落實“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黨內政治制度,繼續抓好“三會一課”一季度一計劃、一季度一通報制度實施,堅持和完善村級黨組織“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四議兩公開”制度。建立健全黨務村務公開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加大村級財務人員業務知識培訓力度,財務管理嚴格按制度和規章辦事,對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定期張榜公布。
4.加強活動建設
深化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效,進一步加強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的教育,加強黨員干部黨性修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結合基層黨組織書記年度考核和民主評議黨員,開展基層黨組織和黨員星級創評工作。積極探索黨員分類教育管理,深化“黨員聯系戶”活動,推行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加強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大力開展黨員志愿者服務活動,充分發揮黨員志愿者在鄉村振興、集體經濟發展中的帶頭作用。
5.加強保障建設
壓實鎮黨委書記、村黨組織書記在項目推進工作中的主體責任和實施責任,加強對項目的督促指導,明確試點項目的目標任務,按照制定的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實施方案穩步推進。按照省、市、區6:3:1比例,嚴格落實村“兩委”干部補貼、辦公經費、黨組織書記績效獎勵、村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補貼,確保經費保障落實到位。細化落實《茂名市黨內關愛扶助金管理使用制度》政治上激勵、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關懷的要求,關心關愛困難黨員群眾。
(四)統籌安排資金使用
對每個納入試點村的項目,可申請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補助資金50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30萬元,省財政資金15萬元,市級財政資金2萬,區級財政資金3萬元,補助資金主要用于鼓勵土地流轉、零散土地整治、發展為農服務、物業經營等方面。其余資金通過村民入股、吸引社會資金等方式自籌補足。
三、實施步驟
實施步驟分前期準備、動員部署、組織實施、評估考核四個階段。
(一)前期準備階段(2020.2-2020.4)
按照上級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召開區鎮兩級聯席會議,啟動試點前期工作。區、鎮兩級成立扶持村級集體經濟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通過實地考察、查閱資料等方式對各村進行走訪調研,深入分析研究,確定具體試點村及擬建設項目類型。
(二)動員部署階段(2020.5-2020.7)
鎮黨委政府結合試點村經濟基礎、區位優勢、資源條件等實際情況出發,因村制宜,結合政策,選準產業、項目和載體,以達到集體經濟最大化為目標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并報區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備案。
(三)組織實施階段(2020.8-2021.5)
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農林水局,兩鎮黨委、3個試點村要嚴格按照遵照執行貫徹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落實各項試點工作任務,建立工作臺賬,實行“月進度通報”制度,重點督查試點項目每月進展情況,協調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區級領導小組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深入試點村,對試點項目內容、經營模式及發展預期目標實行考察評估論證,便于復制推廣。鎮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要建立包村聯系制度,明確包村領導和分工職責,具體負責試點項目的推進工作。各試點村須在方案通過后全面啟動扶持項目實施工作,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召開相關會議,做好資料收集和公示公開工作,確定經營內容和模式,確保實現精準投資經營村,明確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股經營、創辦或領辦合作社、投資經營管理、收益分配等章程制度,規范操作管理,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相關進度及情況。
(四)評估考核階段(2021.6-2021.12)
項目建設完成后,各試點村先自行安排自查,抓好檔案收集整理,做好經驗總結,成果展示等工作,全面總結扶持村級集體經濟試點工作,由區級檢查組對試點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在自我考核的基礎上,迎接省、市的全面考核,并依據考評結果,總結經驗,鞏固提升政策措施,完善并推廣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長效運行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鎮兩級黨委政府一把手要親自抓,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掛帥,壓實責任。推進試點項目工作領導機構要強化組織領導,層層分解任務,落實工作措施,提出具體要求,創造保障條件,確保試點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分工,形成合力
建立區、鎮、村分級負責機制。
1.區級職責
(1)區黨工委、管委會作為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工作的責任主體,整合落實配套資金,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按期按質完成項目建設。
(2)區、鎮一把手親自抓,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明確區、鎮、村各級責任和掛點領導責任,層層落實責任制,建立專門工作臺賬,確保責任到人、落實到位。
(3)區級扶持集體經濟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各鎮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的實施方案,明確區、鎮、村三級責任和掛點領導責任,建立專門工作臺賬,健全考核、督查、通報等工作機制,指導扶持試點村開展項目工程建設,及時推廣項目經驗。
(4)區農林水局牽頭,負責試點村集體經濟組織建立健全集體經濟管理制度,為項目組織實施提供規劃指導、技術推廣、產銷對接等服務支撐,加強對項目建設中財政投入部分形成資產的確權確利工作,明確其所有權、收益權歸村集體組織所有,所有權如需變動須經區財政局、區農林水局批準,按“四議兩公開”及時督促對項目有關情況進行公示公開。
(5)區人社局負責把扶持村集體經濟情況納入鎮黨委抓基層黨建考核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村黨組織對發展村集體經濟工作的領導,加強村兩委班子建設,選好配強村兩委班子,鼓勵和支持黨員領辦致富項目。
(6)區財政局要負責統籌安排財政資金,及時下撥資金,監督指導項目資金的規范使用,加強財政監督和績效管理。
2.鎮級責任
(1)鎮級黨委、政府作為扶持壯大集體經濟村的項目建設的實施主體,負責協助編制扶持壯大集體經濟村項目規劃,負責組織實施項目建設各項具體工作,負責開展試點項目和資金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
(2)鎮級黨委書記要親自抓,明確班子責任分工,建立專項工作臺賬,確保責任到人、落實到位。
3.村級責任
(1)各試點村要充分尊重群眾意愿,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議定村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
(2)村“兩委”對項目建設負直接責任,負責組織本村扶持壯大集體經濟村建設項目;提出項目規劃建設發展思路和需求;組織力量群策群力研究項目建設;引導群眾通過投工投勞等形式參與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
(3)幫扶單位及駐村工作隊要協助做好調查摸底、宣傳發動、規劃編制和項目實施工作,將扶持壯大集體經濟村建設項目納入幫扶計劃,進一步加大人力財力投入。
(三)加強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區、鎮兩級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試點工作項目落實,加強監督管理和工作考核,圍繞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農民收入增加、適度規模經營、財政資金保障、體制機制創新、可復制推廣性等內容建立考核評價體系。要不定期組織試點村項目推進、資金到位和支出情況專項督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整改問題,對項目資金使用管理過程中出現違規、違紀、違法問題,以及項目運營過程中出現的非正常虧損、非正常經營性失誤、弄虛作假等行為,虛報項目套取扶持資金和侵害村集體利益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要重視發展的可持續性,注重培植村級集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能力,防止因財政扶持資金的結束而失去造血能力。領導小組每半年對各鎮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情況進行督查,把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情況納入對鎮黨委、政府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納入黨建述職重要內容,對工作突出、成效明顯的給予表彰獎勵。
(四)做好試點總結。區、鎮兩級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開展試點項目總結并建立報告制度,及時總結工作,每半年向上級部門匯報試點項目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及成效、下一步工作計劃和重點、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等內容。區、鎮兩級黨委要組織力量加大對扶持村集體經濟的宣傳培訓力度,為試點建設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撐與宣傳導向,要認真總結實踐經驗,營造有利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