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同意見反饋函篇一
消防、電氣檢測合作協議由:檢測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十堰檢測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身份證號:乙方:身份證號: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消防、電氣檢測合作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十堰地區消防、電氣檢測項目,辦事處負責人由同志擔任;
(2)十堰辦事處一切檢測業務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技術監管;
(3)本合作經營期限為一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三個月辦理先關手續;
(4)雙方合作期間交甲方費用元,分兩次交清,每半年一次;
(5)所有檢測報告,由甲方審核、蓋章,快遞送至十堰辦事處;
(6)乙方負責檢測報告書內容的真實性,不得出具虛假報告;
(7)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8)本協議一式份,合作人各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對于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14)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15)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或作出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意見反饋函篇二
xx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xx律師事務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行政機關依法批準、合法設立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從事法律服務資格的律師執業機構。現本所應貴司要求,指派本所律師就貴司與江蘇a科技公司和江蘇a電訊公司買賣合同貨款糾紛案的相關問題,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一、本所律師出具本法律意見書的主要事實依據:
1、江蘇a科技公司起訴貴司的《民事起訴狀》;
2、江蘇a電訊公司起訴貴司的《民事起訴狀》;
3、貴司出具的《關于我司與江蘇a公司貨款糾紛案的后續處理意見報告》;
4、貴司出具的《a財務情況》;
5、貴司向x通訊設備有限公司出具的質保金《收據》;
6、貴司向江蘇a科技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務費《收據》;
7、江蘇a科技公司出具的增值稅發票。
8、雙方xxx年7月的對賬單。
二、本所律師出具本法律意見書的主要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5、《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三、事由
江蘇a科技公司、江蘇a電訊公司訴貴司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業經南京市x區人民法院受理,目前仍在訴訟一審階段。
江蘇a科技公司訴稱:江蘇a科技公司一直向貴司供應手機及配套產品,貴司尚欠自200x年x月至200x年x月22日期間的貨款99580元,且其已于200x年x月10日后停止供貨,貴司應予歸還質保金20000元。綜上,貴司應合計返還其119580元。
為證明以上事實,江蘇a科技公司提交了部分增值稅發票和一張售后服務費《收據》作為證據。
江蘇a電訊公司訴稱:江蘇a電訊公司在與貴司的長期業務往來中于2004年6月18日扣留其10000元作為質保金。現雙方已于xxx年終止了業務關系,貴司應返還其質保金10000元。
為證明以上事實,江蘇a電訊公司提交了貴司于2004年6月18日向其出具的質保金《收據》一張作為證據。
據貴司的《關于我司與江蘇a公司貨款糾紛案的后續處理意見報告》反映,法院目前初步合議認為,貴司至今仍然無法將主合同提交法庭,不能證明雙方簽訂的為代銷合同還是購銷合同,由于貴司已認同來往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且已合法抵扣。若雙方繼續無法提供主合同,可能會對貴司扣留的貨物進行鑒定以明案情。
另查,據雙方對賬單顯示,貴司確有99580元貨款未與江蘇a科技公司結算;但根據貴司出具的《a財務情況》顯示,雙方對賬單確認的未結算余額99580元中已包含質保金20000元,且貴司仍占有庫存419臺手機,合同價為315140元。
目前,通過法院調解,a同意在不要求貴司返還庫存的前提下,以10萬元一次性解決貴司與其眾多關聯公司(還包括未進入訴訟程序的百得公司)的所有貨款糾紛。
四、本律師發表的法律意見
根據上訴事實,本所律師認為,如果繼續訴訟,需要厘清以下問題:
首先,若是能夠找到主合同,且主合同中約定為代銷關系,則貴司與江蘇a科技公司對于庫存貨物的結算可以根據合同約定來解決;如果沒有約定,在代銷關系終止后,貴司作為受托人,應將尚未售完的庫存貨物返還給委托人。
目前,本所律師并不知悉江蘇a科技公司舉證期限是否屆滿,若未屆滿,則不排除其仍有補充提交相關證據材料的可能,加之法院對舉證期限的要求并不嚴格,即當前尚不能確定其最終會提交何種證據材料。
本所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作為增值稅征稅范圍內的銷售貨物,包括一般的銷售貨物、視同銷售貨物和混合銷售等幾種情況。所謂視同銷售貨物,是指x些行為雖然不同于有償轉讓貨物所有權的一般銷售,但基于保障財政收入,防止規避稅法以及保持經濟鏈條的連續性和課稅的連續性等考慮,稅法仍將其視同為銷售貨物的行為,征收增值稅。其中,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也是視同銷售貨物的行為,同樣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因此,增值稅發票也并不能排他性地證明合同性質必然是購銷合同。需要結合其他因素綜合判斷合同性質。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自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90日內到稅務機關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證通過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核算當期進項稅額并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據此,買方接收增值稅發票或將增值稅發票抵扣的行為并不能證明其已經收到貨物。即使賣方有證據證明其已經將增值稅發票交付給買方,也不能完整排他地證明賣方已經將貨物交付于買方。通常在實踐中,法院會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其它證據和情況推定x種事實的存在。開具發票的一方當事人以增值稅發票作為證據,如接受發票的一方當事人已將發票予以入賬或者補正、抵扣,且對此行為又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或舉出證據反駁的,則通常開票方所主張的合同關系的成立及履行事實可以得到確認。因此,若屆時江蘇a科技公司間補交的相關證據能夠初步印證貴司與其存在購銷合同關系,結合貴司出具的《關于我司與江蘇a公司貨款糾紛案的后續處理意見報告》中關于法院目前傾向性意見的表述,則法院認定為購銷合同的可能性較大。
再次,若雙方最終被認定為存在購銷合同關系,則根據貴司出具的《a財務情況》顯示,江蘇a科技公司有權另行主張庫存的419臺貨的貨款,金額為315140元。當然,其是否能夠完成舉證義務(包括訴訟時效的舉證義務),并不在本所律師能夠判斷和掌控的范圍。
最后,無論是被認定為代銷關系還是購銷關系,江蘇a科技公司若能向法院補充提交xxx年7月由貴司出具的《對賬單》原件,則對雙方尚未結算金額為99580元是確定的.至于貴司在《a財務情況》中陳述:雙方對賬單確認的未結算余額99580元中已包含質保金20000元,若要得到法院支持,貴司應補充提交相關證據材料.若不能補充,則貴司可根據向江蘇a科技公司出具的款項為20000元的《收據》中收款事由為“售后服務費”而非“質保金”,結合交易習慣來作合理抗辯。
至于江蘇a電訊公司訴稱的返還1萬元質保金的訴請,本所律師認為,目前尚無證據表明江蘇a電訊公司與貴司發生合同關系的`終止日期,也沒有證據表明在xxx年6月22日后向我司主張過權利,不能以貴司與其關聯公司之間存在經濟往來即認定其訴訟時效的中斷,因此,建議以“超過一般訴訟時效”作為抗辯理由。
綜上,本所律師認為,在找到主合同以前,建議以調解結案的姿態請求法院協調,若能按照貴司出具的《關于我司與江蘇a公司貨款糾紛案的后續處理意見報告》中陳述的調解方案談判(即對方同意在不要求貴司返還庫存的前提下,在10萬元以內(注:具體數額請領導批示)一次性解決貴司與其眾多關聯公司(還包括未進入訴訟程序的百德公司)的所有貨款糾紛)。可以考慮接受!
提示:若對方(包括但不限于江蘇a科技公司、江蘇a電訊公司、百德公司)提出的一次性打包解決所有貨款糾紛,貴司能夠接受,則建議可由其他相關公司(包括江蘇a電訊公司、百德公司等)向貴司出具《債權轉讓通知書》,待債權集中于江蘇a科技公司名下后,由貴司與江蘇a科技公司通過協商一并解決。
四、聲明與承諾
1、本法律意見書所載事實來源于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前貴司的陳述和貴司提交的相關材料.貴司應保證,已向本所律師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所必需的全部有關事實材料,并且提供的所需文件均真實、合法、有效、完整,并無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文件上所有的簽名、印鑒均為真實,所有的復印件或副本均與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若在本法律意見書出具后,貴司發現新的證據材料或者案件有新情況發生,請及時與本所律師聯系,本所律師將根據新的證據材料和新的進程重新制作《法律意見書》。
2、本法律意見書中對有關對賬單、財務報告、處理意見報告中這些內容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律師對該等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作出任何判斷或保證。
3、本法律意見書僅根據并依賴于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布并生效的相關法律、法規,并參照部門規章等本國的法律、法規、規章出具。本所不能保證在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后所公布生效的任何法律、法規、規章對本法律意見書不產生影響。
4、本所律師已經嚴格履行了法定職責,遵循了勤勉、盡職、誠信的執業原則,由于本意見書的出具涉及到對法官自由裁量權的評價,而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最終作出何種判決并非律師所能掌控。對此,特提示貴司對本意見持審慎采信態度。
5、本文件僅應貴司要求,供貴司參考,切勿外傳。
xx律師事務所
律師:xx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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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意見反饋函篇三
__律師事務所接受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委托,擔任專項法律顧問,根據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以及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或__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就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收購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有關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本所出具法律意見書的范圍如下:
1.根據__律師事務所與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簽訂的《律師聘請協議》,__律師事務所審核以下(但不限于)事項后給出相應的法律意見,并給出最終法律意見。
(1)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收購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的主體資格;
(2)__公司(或企業)出讓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的主體資格;
(3)本次收購協議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4)律師認為需要審查的其他事項。
2.__律師事務所僅就與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收購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有關事宜發表法律意見,不對有關會計、審計、資產評估等專業事項發表意見。
本所就以下事項發表聲明:
1.__律師事務所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是基于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已向__律師事務所承諾,__律師事務所審核的所有原始書面材料、副本材料均為真實可_,沒有虛假、偽造或重大遺漏。對于__律師事務所審核的文件原件的真實性,__律師事務所沒有再作進一步的核實。
2.__律師事務所經過認真審核,證實所有副本材料、復印件和原件一致。
4.本法律意見書僅作為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收購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之目的使用,不得作任何其他目的。5.__律師事務所同意將本法律意見書作為必備法律文件,隨同其他材料一同上報,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__律師事務所未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本法律意見作出任何解釋或說明。
7.__律師事務所已嚴格履行法定職責,遵循了勤勉盡責和誠實信用原則,對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收購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相關事宜進行核查驗證,保證法律意見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鑒此,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__律師事務所對相關文件和有關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1.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具有受讓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的主體資格。(理由,略)。
2.__公司(或企業)具有出讓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的主體資格。(理由,略)。
3.本次并購協議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理由,略)。
4.綜上所述,__律師事務所認為: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收購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的收購雙方都具有相應的主體資格,本次并購協議內容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不存在影響__公司(或企業或自然人)收購__公司(或企業)股權(或資產)的重大法律障礙。
合同意見反饋函篇四
要把合同管理工作抓起來,讓其進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首先要建立合同的內控制度。具了解公司還沒有一套完整的、規范的合同管理規定或是制度。
二、建立合同管理網上系統
合同管理工作要深入、要全面還要采用先進的、科學的管理軟件來輔助管理。
三、增強企業風險意識
加強對各級管理人員、員工合同法規的宣傳教育,增強法制觀念和風險意識。采用內部培訓、法律咨詢等形式,培養一支懂法律、懂合同的經營管理隊伍。促進各有關部門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四、加強對合同履行環節的監控,防范風險
加強對公司員工合同簽訂授權的管理與控制,落實執行好授權制度,把握好權利授予與權利控制的關系,強化被委托人業務技能和職責。完善監控手段,促進公司合同管理系統與財務管理系統、項目預算之間的信息共享,逐步實現合同管理系統對合同履行情況的動態監控。建立完善對合同履約情況的考核制度,加強合同簽訂后的監督和管理,促使各公司領導及簽約人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對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強化合同履行的有效控制。
五、加強對違約責任的執行管控
需要明確合同履行責任人,對所簽合同的全面履行具體負責,履行中發現問題應立即積極想辦法解決。增強責任人對非常規履行情況的處理技能,增強責任人對違約現象的識別能力,掌握違約處理操作技能,不斷提高企業合同管理水平。
合同意見反饋函篇五
合同編號: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簽訂日期1: 簽訂地點:
此處的簽訂日期應與簽署頁中的最遲簽訂日期保持一致。
同
1.2.3.4.5.使用說明
本統一合同文本適用于宇宙通訊公司各單位簽訂宣傳片制作合同。
對本統一合同文本中需當事人填寫之處,如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則應注明“無”或劃“/”。對本統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補充,當事人均應在“特別約定”條款中進行約定,除此之外不得直接對合同文本進行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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