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個人場地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大全篇一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通訊地址: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身份證件號: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電話:
通訊地址:
第1條定義
(1)“項目”是指位于項目(暫定名,最終名稱以甲方確定的為準)。
(2)“租用面積”是指本合同第2.2條約定的用于本合同項下計算商鋪租金的實測面積,是商鋪的“套內建筑面積”。
(3)“交付狀態及附屬設施”是指與商鋪相關的供電、供水、電訊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線等設施。有關本合同所稱配套設施的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二《交房標準》。
2.1承租商鋪位于??????????????????????????????,商鋪的具體位置及范圍見本合同附件1。
2.2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為平方米(暫測),最終確定的租用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為準。
2.3本合同所述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等各項費用的依據,最終以實測租用面積進行結算。在甲方確定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之前,乙方應當按照第2.2條所述面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在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后,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內結算此前已繳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4承租商鋪的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標準》中列明。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附件二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承租商鋪給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承租商鋪的驗收依據。
廣告位、配套設施……
3.1雙方確認,乙方承租商鋪須用于商業經營活動。
3.2租賃期間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承租商鋪的用途。
3.3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使用、允許或默許承租商鋪用作任何非法、違背公序良俗、損害項目整體商譽的用途。
3.4乙方在開業經營前應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并取得經營本合同第3.1條所述營業事項所必要的批準、營業執照及許可證,并應保證在租賃經營期間,上述證照均持續有效。
3.5甲方承諾并保證,承租商鋪符合甲方的租賃用途,不會因商鋪的經營性質等原因不能辦理經營餐飲業務所必要的批準、營業執照及許可證等情形。
承租商鋪通過消防部門的相關驗收,能夠用于乙方經營餐飲店。
其他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效的。
4.1商鋪租賃期限為15年,自交付日開始計算。雙方暫定商鋪的交付日為年月日,從交付日起至年月日為裝修免租期。租賃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屆滿。如交付日因故遲延,雙方同意租賃期及免租期自動相應順延。
4.2甲方同意給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裝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租金,但須承擔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裝修產生的相關費用。
5.1乙方應以下列標準計算租金金額,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鋪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業管理費及推廣費。
5.2乙方應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預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應于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向甲方預付。本合同約定的免租期屆滿以后,每應付款月日之前(含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下期的租金。
5.3支付方式:
乙方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戶,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戶變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戶向甲方匯款或轉賬。
開戶銀行:
開戶名:
賬號:
5.5乙方匯入每筆租金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當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5.6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稅費。
6.1物業管理費
(1)雙方約定,作為商鋪的承租人,乙方應當自交付日(年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繳納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按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計算,計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每月累計元人民幣。裝修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裝修期屆滿后按正常標準繳納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
(2)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按月預付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業管理費于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繳納,其后各期物業管理費應于上月【25】日之前(含當日)預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和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均以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日物業管理費計算。
(3)租賃期間內,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關規定,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調整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執行。
(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或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戶,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戶變更的,由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戶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匯款或轉賬。
開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5)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6.2推廣費、能源費等其他費用
(1)乙方應于免租期屆滿后按月向甲方交納承租商鋪的推廣費,用于為提高項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廣、促銷活動以及廣告費等的費用支出。推廣費按商鋪租用面積計算,繳納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該項費用包含在物業管理費中,不單獨繳納。
(2)自承租商鋪交付日起,乙方還應當承擔并支付其使用的水、電、燃氣、通訊、寬帶費、非正常營業時間空調供應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本款所述費用的支付方式、標準和時間,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書面通知或相關規定為準。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為由延付各項費用。
(3)雙方確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繳納或延遲繳納前款所述費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費用導致政府或相關供應單位中斷或停止對項目的相關能源供應,則因此而導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7.1租賃保證金
在本合同簽署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相當于乙方承租商鋪【叁】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角整。其中個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角整;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賃保證金時,必須將個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給“出租人”名下賬戶(具體帳戶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將個月的物業管理費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名下賬戶(具體帳戶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6.1(4)款)。
(1)在租賃期內,如因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基本租金和或物業管理費調整導致實際基本租金和物業管理費數額變化的,則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補足或甲方應支退相應數額,以保證該保證金在租賃期內任何時段都相當于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如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向甲方支付了租賃意向金/預付款的,則該意向金/預付款等額在本合同簽署后自動轉為租賃保證金的一部分。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后,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
(4)雙方同意,甲方有權不以租賃保證金抵作租賃期間內任何時間乙方所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應繳費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用、違約金、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及其他費用的,則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追償有關欠款及延遲履行違約金。
(5)如甲方選擇使用租賃保證金以沖抵乙方前述應付款的,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后【7】日內將租賃保證金補足,使其達到本條約定的金額。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沖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后除補足租賃保證金外,還應支付租賃保證金不足沖抵部分的欠款。
(6)本合同項下租賃期間屆滿后雙方未能就續租達成協議或雙方在租賃期間內協商解除本合同的,則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還承租商鋪、繳清所有應付費用、違約金或其他應付款項及履行完畢其他合同義務之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剩余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8.1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的預定交付日為年月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權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賃期和免租期相應順延。
8.2承租商鋪交付日前日內甲方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入駐手續,進行承租商鋪的交接,交付日乙方應當派員參加。
8.3甲乙雙方按以上8.2條約定當場交接的,應于交接當日在甲方物業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鋪交接單》上簽字,以示承租商鋪交接完畢。
8.4乙方在辦理商鋪的交接手續時須按照約定足額交清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導致免租期的順延。
8.5雙方確認:該商鋪交付時為毛坯房。乙方對此已充分知悉,在驗收交接時不持任何異議。如在交接時或進場后發現商鋪設施根據實際經營使用的需要而須調整的,不影響商鋪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書面的申請,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術規范并具備可行性的情況下將配合乙方進行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8.6雙方確認:若在該商鋪交付時,該商鋪交付條件基本具備,而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結束而導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響商鋪的交付。甲方應在交付后立即進行必要的修復。
9.1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及其他有關裝修的規章制度進行裝修。
9.2乙方應在免租期內進行商鋪的裝修。
9.3乙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裝修設計文件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如按照法律規定裝修設計文件須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則經批準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工程。
9.6乙方在承租商鋪裝飾裝修期間如有與甲方的承包商進行的與承租商鋪相關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雙方均應當給予配合和協助。
10.1商鋪初步確定的開業時間為年月日,乙方應按照確定的前述開業日對外營業。
10.2乙方應在取得全部必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和批準文件),完成承租商鋪的裝修和必要的準備工作后,經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準后,正式對外營業(包括試營業)。未經甲方或管理公司許可,乙方不得擅自開業。如乙方已經完成了開業準備,具備開業條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認為乙方的開業符合項目的整體運營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開業。
11.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北京市的相關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運營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自覺接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消費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11.3乙方所租商鋪應當全年營業,節假日不停業。每天的營業時間和空調供應時間為上午點分至晚上點分。同時,甲方有權按季節變化或項目運營實際需要更改或延長營業時間及空調供應時間。乙方因自身經營需要,其營業時間與上述統一規定的營業時間不一致的,須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擔因此增加的空調費等各項費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條約定的營業時間內暫停營業或變更營業時間。
11.4乙方所陳列或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應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權或獲得充分授權之商品名稱、商標、肖像、著作權、圖案或專利權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權利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11.5租賃期間內,乙方須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組織的統一或相關的推廣活動,以保證項目的對外統一的風格和良好聲譽。乙方同意將其經營的商品或服務的品牌(包括商標及其圖形、文字)合理用作項目或甲方舉辦之其他推廣活動之用。
11.6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在承租商鋪及項目公共區域內大聲喧嘩叫賣、兜售、招徠、播放過大音量的宣傳口號、音樂及做出其他影響其他商戶之利益或項目運營秩序之行為。
11.7乙方舉辦大型開業活動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廣、促銷、慶祝、聯誼、慈善等各類型活動,活動方案及活動時間經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審批。
11.8乙方自行保管該承租商鋪內以及其他被許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庫房、倉庫、儲物間內的所有財物。無論是否設置保安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甲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保安和保管責任。
11.9乙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保證該商鋪營業標志、櫥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狀態。為項目整體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控制相應電路。
11.10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項目內適當的公共地方張貼管理規則及其他規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構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對乙方的有效通知。
12.1甲方應保證在租期內該商鋪及交付時的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12.2在商鋪使用過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設施設備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甲方對擴大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12.3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或損壞承租商鋪的房屋結構、外墻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設施設備,并應保持該店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的可使用狀態(自然損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對前述各項設備、設施等造成損毀,則乙方負責承擔有關的維修和更新費用。
12.4乙方自行負責維修、保養承租商鋪內自行裝修、改動、裝飾、添置部分以及商鋪窗戶、玻璃門、店面櫥窗或玻璃幕墻,自行負責損毀發生的更換費用。
12.5乙方不得對承租商鋪包括陽臺、露臺(如有)及其設施設備進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設;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導致不合理的縮短承租商鋪建筑物及設施設備使用期限的行為。
12.6因第三方原因導致乙方的貨物或其他財產發生損害或導致乙方蒙受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賠,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12.7如在租賃期間內,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該商鋪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則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和執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擔。
13.1乙方在承租商鋪內以及項目內的公共部位和與承租商鋪相連接的區域、部位或設施設備設置招牌、廣告等任何文字、標記、標示或告示,應當事先將招牌、廣告的設置方案報甲方審批,并在獲得甲方的審批同意后方能設置。如需報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乙方應自行辦理相關手續。
13.2上述乙方自行設置的廣告、招牌的報批、安裝、更換、清潔、維護、保養、拆除以及照明電費均應當由乙方自行承擔,并且乙方還應當承擔因該廣告的設置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或第三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13.3對于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設置的招牌、廣告,或乙方拒絕對出現毀損或滲漏現象的招牌、廣告予以維修或更換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換或拆除的,則甲方有權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關的墻面等的復原工作,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4.1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賃保證金及相關費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超過【7】日,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暫停承租商鋪的水、電、電話等公共設施的供應和物業管理服務,直至拖欠款項及其違約金全部清償為止。
14.2甲方保證享有本合同項下商鋪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甲方完全有權向乙方出租該商鋪。
14.3甲方應當對商鋪的主體結構部分、空調設備及其他公共服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護維修,使其處于良好的適租狀態。
14.6甲方應積極配合提供乙方辦理經營、裝修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工商注冊、環保、水、電、通訊、消防、衛生及其他成都市地方政府規定的申請報批手續所需證明文件,但是,相關手續及因辦理報批手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5.1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租金、租賃保證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5.2租賃期間內,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對于項目運營管理的所有相關制度。
15.3乙方應當保持承租商鋪的外觀整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商鋪所在的樓宇結構及商鋪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墻、櫥窗及玻璃等)的外觀。
15.4租賃期限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將業務承包給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賃期期限內使用或占用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條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雙方未就續租達成一致,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前6個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90天(若雙方在此之前未就續租達成一致)的期間內,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商鋪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進行重新招租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預先約定的時間向客戶展示該商鋪以及對該商鋪進行合理和必要的檢查等工作,乙方應予以配合。
1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將商鋪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但甲方需書面通知乙方,并將該商鋪已出租給乙方的事實披露給受讓人,并保證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權利。
16.2乙方承諾放棄其在租賃期間對承租商鋪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乙方的該項承諾自本合同簽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銷。
16.3在本合同簽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銀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鋪及其相關權益,但該抵押不應影響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根據本合同的條件和條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鋪的權利。
16.4在甲方將承租商鋪向第三方轉讓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該第三方的要求辦理相應租約關系轉移手續。
17.1在乙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未按8.2條約定辦理商鋪交接手續超過【90】日的;
(6)未按9.1條約定進行裝修的;
(7)未按10.1條約定期限進行開業的;
(8)乙方未取得政府相關批準進行經營活動或違反11.3條約定,擅自中斷、停止經營超過【5】日的。
(9)未按13.1條約定設置招牌、廣告的;
(10)違反15.4條約定擅自轉租、分租的;
(12)乙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原因開始清算時。
17.2在甲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甲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理由開始清算時。
17.3本合同的終止
(2)雙方就本合同終止協商一致。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無實際履行的可能的,則在不可抗力發生后,由雙方協商終止本合同。
17.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的處理方法
(1)雙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合同單方解除權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解除后,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的,則乙方應無條件地按第17.5條規定將承租商鋪返還給甲方,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結清各項相關費用。
17.5承租商鋪的返還
(1)租賃期限屆滿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后【3】日內,乙方應當將承租商鋪交還甲方。
(2)乙方在交還承租商鋪前,應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造成損壞的乙方應當負責給予修復,并承擔費用,未能修復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交還日前的本合同項下所有欠付款項均應予結清。
(3)乙方對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而添加設施、設備的,除甲方書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還承租商鋪時應自擔費用將其拆除并恢復到承租商鋪交付時的原狀,拆除時應確保不損壞承租商鋪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結構。在拆除時對承租商鋪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甲方書面同意保留的,該添加設施、設備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
(4)無論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將恢復至交付時原狀的承租商鋪交還甲方的,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約定基本租金【2】倍的違約金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同時,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采取換鎖、對承租商鋪停止水、電等能源供應、控制人員從承租商鋪進出、阻止乙方繼續開業經營或自行將商鋪恢復原狀等強制措施。甲方亦有權選擇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將商鋪恢復至交付原狀,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在乙方向甲方交還承租商鋪的同時,或乙方已經實際撤離承租商鋪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鋪內遺留的任何裝飾裝修、設施設備、物品等均視為乙方放棄了所有權及一切權利,甲方有權自行予以處置(包括作為垃圾予以處理等等),而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于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于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2)遲延辦理商鋪交接手續的;
(3)遲延開業經營的。
18.5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諾、保證、確認的,則甲方有權通知其改正,乙方應當改正。否則,甲方有權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
(6)因政府及公共事業機構施工造成的影響;
(7)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規、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規則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損壞或傷亡。
在任何上述情況下,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應支付之租金或物業管理費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減除或停止支付。
19.2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項目所在地發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臺風等自然災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發生的火災、爆炸以及戰爭、社會動亂或動蕩和法律、行政法規的變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如發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義務因這種事件的發生而無法履行,此種合同義務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時間自動延長,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在一方延遲履行義務之后發生不可抗力的,則該方的違約責任不能免除。
19.4如遇不可抗力,各方應立即與對方協商,尋求公平的解決辦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將不可抗力所帶來的后果減至最低限度。
20.1乙方應當于其開業(含試營業)后的1個月內自費就該商鋪內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財產、人身傷亡按照甲方認可的保險種類和保險金額自費向有關保險公司投保,并應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單之復印件。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保單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條規定購買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險之前,甲方對該商鋪在此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財產損壞、滅失和對第三方的責任,一概不負責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于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發生時,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向承租商鋪的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2.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本合同所述各項文件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電傳、專人手遞等方式。
22.2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以傳真方式發出的,發出日期視為收悉日,以傳真的發送報告單為發送憑證;以專人手遞方式發出的,發至指定地址之日視為收悉日,以對方的簽收文據為發送憑證。以郵寄方式發出的,以發出后第7日為收悉日,以郵局的郵件發送記錄為發送憑證。
22.4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聯系方式或聯系方式變更的,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一方向另一方發送之涉及本合同項下權利或義務的主張、放棄或變更等重要事宜時,必須采用書面通知。該等書面通知文件須有發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親筆簽字或加蓋公章(授權簽字人簽字時應向對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23.1甲方有權讓任何人或任何組織根據甲方認為合適的條款和條件,在該項目的公共區域及其任何部分舉行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
23.2甲方有權在該項目商業部分的公共區域內安裝一個擴音系統及播放、轉播和廣播或允許任何其他人播音、轉播或廣播音樂及公告等。
23.3在租賃期內,甲方有權依其自主決定對該項目商業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隨時進行變更,但甲方應在相關政府部門核準新名稱后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無須就該項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變更而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24.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事項的全部協議,并取代雙方此前所有的口頭及書面陳述、協議、承諾或保證。
24.2本合同的簽訂、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24.3本合同某一條款或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24.4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影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或被視為對其的放棄,或妨礙其在其后任何時候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而且單一或部分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妨礙對該等權利或補救權的其他或進一步行使,或妨礙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權。
24.5本合同附件構成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甲方和乙方可以對本合同未作約定的事項通過協商簽訂書面的補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約定之外,兩者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約定為準。
24.7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4.8本合同用中文書寫,共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時簽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內容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則以中文文本為準。
(以下無正文,為簽字頁)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承租商鋪的平面圖
附件二:
交房標準
個人場地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大全篇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將洪梅汽車站商鋪 間租個乙方作為 合法經營場地,商鋪位于 編號為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租憑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續租,但必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否則視為放棄優先權。
三、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免租期,每月租金按建筑面積40-50元/平方米計算,每月計付租金 元。租金采用按月支付方式,并于當月5日前繳清,逾期按每日2%計付滯納金,第二年做適當調整。
四、管理費按人民幣2元/平方米/月,合計為 元。(此費用包括治安管理費、衛生綠化、公共設施等)管理費在免租期內不得減免,并于當月5日前交清。
五、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在當月內向甲方交納租憑商鋪押金 元人民幣(每個鋪面),押金用以保障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期滿后不計利息如數退還,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沒收押金作為違約金,并負責賠償甲方的損失。
六、乙方經營期內所有的費用或按有關規定應付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以上所收的一切費用都不含稅,甲方收取后應向乙方出具收據。乙方所用的水費按 元/噸,電費按 元/度。
七、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的或者合同期間終止合同關系的,乙方須在10天之內將鋪面交還甲方,交還時應當恢復原貌(如間墻、門窗、管道等),否則應當支付恢復原貌的費用,同時乙方負責自行清理所有雜物,并搞好衛生,租憑物內的裝修材料(包括水管、電線、隔樓、門窗等)無償歸甲方所有。
八、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如建、翻修、不得改變原建主體結構和面局。租憑期間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乙方必須配備防火器材,消除安全隱患。
九、乙方簽訂本合同后,因經營需要裝修店鋪的,須向甲方有關部門登記備案,執行并遵守甲方的有關部門規定(如統一制做招牌、用電安裝等),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30天內完成裝修,并于 日必須正常開門營業,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押金,收回商鋪。營業期間非特殊情況不得連續三天關門,否則視為違約。
十、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照,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應該按照約定時間繳納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的供水供電等,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甲方下達書面催繳通知后仍不履行的,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商鋪及附屬的設施設備及裝修材料,且押金不予退還,并保留追收滯納金的權利。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一年之內不得將物業轉讓,以后如確需要轉讓租憑權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由甲方收取500元的轉讓手續費后方可辦理轉讓手續,否則視為違約,則按違約處理。
十三、合同期內,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守法律法規及《x治安管理條例》等,必須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改或終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賠償。
十四、本合同如有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為準,不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個人場地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大全篇三
第七條承諾與保證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及乙方交付該物業。不可撤銷地向乙方承諾并保證:
(一)甲方開發該物業之法律手續齊備。
(二)該物業未受到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 甲方系該物業之唯一、合法的所有權人,且該物業之權屬無任何爭議。
(四) 該物業之開發、建設符合法律規定,符合安全標準,并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之有關規定,符合該物業租賃之使用要求。
(五) 乙方承諾同意與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對該物設置抵押。
第四章租緊急其它費用
第八條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一)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管理公司")交付物業管理費。
個人場地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大全篇四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縣新新單xx室,包括101號地下室。
房屋擁有設施:上水管、下水道、瓷臉盆、座便器、洗臉盆、防盜網、暖氣片、防盜門。
第二條 房屋租期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日常家庭居住使用。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的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日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第________年全年租金的同時,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 本合同的租金交付方式為現金,先付后用。乙方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 元,租金交付日為本合同簽字日和生效日。
第四條 在租用期間,乙方由于各種消費行為所發生的電費、水費、物業費、取暖費、有線電視收視費以及應由自己負責的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第三款情況除外)。
(二)乙方在居住期間應維護好房屋結構、設備、物品和門窗的完整。如有所損壞,需在合同期滿日之前恢復原貌,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乙方在租住期間不得把此房屋轉借、轉租給他人使用。不得改變租賃用途或利用此房屋進行違法犯罪等性質的活動。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損壞房屋。遇有上述情況,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的執行,且不退還乙方向甲方已繳納的租金,乙方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住址: 原住址: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電話: 電話:
手機: 手機:
個人場地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大全篇五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 ;房型規格 ;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終止,甲方結算驗收無誤后,將剩余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 元人民幣;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天;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租用期間須按時交納租金及相關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如: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
出租方: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承租方: 聯系電話: 2 日
個人場地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大全篇六
乙方(轉租方):
丙方(承租方):
第一條 租賃土地范圍、面積
位于市×××路 號(附圖),面積按土管部門勘定的為準。
第二條 租賃土地用途
丙方開設汽車銷售中心。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自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的租金為3萬元/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的租金為 萬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一周內,支付當年租賃費的一半給乙方, 個月后的第一周內支付當年另一半租金。這二個付款日為以后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條 續租
合同期滿后,該土地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丙方享有承租優先權。
第六條 合同終止
國家征用該土地時,合同終止。各自損失自行承擔。
第七條 合同解除
1.乙、丙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解除;
3.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且超過半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丙方不承租該土地,賠償乙方損失 萬元;
2.乙方不將該土地出租給丙方,賠償丙方損失 萬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違約的,除賠償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該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后提供給甲、乙方的基建清單為準)外,另再賠償丙方損失 萬元。
第九條 其他
1.該租賃土地的審批手續由甲、乙方負責,丙方給予配合;
2.租賃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土地用途;
3.租賃期內丙方不得將租賃土地抵押給他人。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
甲方:乙方: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月日
個人場地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大全篇七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方雙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 人力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
(二) 人力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張
本合同雙方在向對方提供有關主管部門出之證明文件后,方可作為主張本合同免責的事由。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甲方之違約責任
(一)在本合同發行期間,若發生與甲方有關或與該物業有關的產權糾紛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規定的該物業之交付日期向乙方支付該物業,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期間自該物業應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實際交付日止,以該期間甲方應收之租金金額的日萬分之 進行計算。逾期超過 天,甲方未交付該物業,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費用,并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己方實際付款日起至甲方將全部款項實際退還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個人場地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大全篇八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甲方將位于 門面租賃給乙方。
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 年,自 年____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店面第一年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承租時一次性收清一年(12個月)租金。以后年度租金金額根據周圍實際情況酌情調整。以上租金是不含稅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稅費由乙方繳納。
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并能夠正常使用。
(二)甲方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并及時提出意見。
(三)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四)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五)乙方需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電、物業稅費及社會公共收費(治安、衛生、工商、稅務等費用。
第五條 續租
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并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六條 其它
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內如需改變經營性質須和甲方保持一致意見,不得轉讓、轉租或對房間內設施進行改造,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內如擅自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租金。
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內如有違反法律的行為,甲方可立即終止合同。
乙方營業時如需臨時占用周圍公共面積,需和相鄰業主保持一致意見。
第七條 違約
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若產生任何違約問題,賠償金額為本合同所定年租金的20%.
第八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共壹頁,捌條。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