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原煤采購合同 煤炭供貨合同(10篇)篇一
乙方:
一、合作范圍
甲方將向乙方協議采購原煤,具體的原煤指標等以本項目簽訂的《原煤采購合同》為準。
二、合作條件與承諾
甲方承諾在本采購意向書合作范圍內所屬原煤品種、規格等見本合同附件表(詳見原煤種類的附表)所列內容。所列原煤由乙方負責供貨,并在甲方簽訂該項目工程施工合同后簽訂原煤合同。
1、原煤采購合同按照以下原則確定: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原煤規格,按實際招標價格執行。
2、甲方按照以上原則要求與乙方簽訂原煤采購合同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原煤單價或拒簽合同。
3、雙方合作期間,如甲方發現乙方供給其他采購商的價格低于本協議價格時、或提供貨物不能滿足本工程品種和規格要求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另行選擇原煤供應商,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4、乙方承諾提供的原煤皆為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產品,并保證供貨及時性和不間斷性,保證滿足甲方的`需要。
5、在雙方合作良好的基礎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作為后續合作單位。
三、原煤采購款支付
3、甲方在本意向書的義務僅為按照《原煤采購合同》的規定支付給乙方應得的貨款。
本意向書作為簽訂原煤采購合同的依據,具體采購合同乙方須與甲方協商另行簽訂《原煤采購合同》。本意向書未涉及的內容,以原煤采購合同為準。
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滿后,原煤采購合同尚未履行完成的,不影響已簽訂原煤采購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原煤采購合同 煤炭供貨合同(10篇)篇二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規定,供需雙方就煤炭供需的具體事宜,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本合同。
1、煤炭產地及品種:混煤
2、數量及交貨期限:
2.1 交貨期限:
2.2 交貨日期:煤船抵達裝運港錨地之日
2.3 數量
3、質量標準:
4、裝運港及到達港:
4.1 裝運港:_________
4.2 到達港:_________
5、交貨地點、收貨人
5.2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發展有限公司
6、需方應在船舶到港3天前通知船舶動態,供方應在船舶到港前辦妥裝船
手續,并確保船舶到港96小時內完成裝船。若船舶到港至裝船完畢超過96小時,供方應向需方支付裝港滯期費1.5元/噸.天,不足1日部分按比例計算,裝船時間以船舶航海日志為準,但如因氣象等不可抗力因素不作業時間除外。
若因煤源不齊,導致船舶到港至裝船完畢超過96小時,超出時間根據煤源組織影響裝船情況,由供方支付裝港滯期費2元/噸.天,不足1日部分按比例計算。
7、數量、質量的交接驗收
7.1 數量驗收:以裝運港和船方測定的水尺計量報告單為準。在煤船到達需方__________________發展有限公司_________電廠煤碼頭時,根據裝運港交接的水尺計量報告單,由需方會同供方、船公司對煤炭重量進行交接、驗收。若驗收水尺數量大于裝運港水尺數量或小于裝運港水尺數量1%以內,則按裝運港水尺數量結算;若驗收水尺數量小于裝運港水尺數量且相差大于1%,則按裝運港水尺數量扣減超出1%部分結算。
7.2 煤質驗收:
7.2.1 以__________________發展有限公司_________電廠化驗結果作為質量驗收基準。雙方同意煤船到達_________國際電力發展有限公司_________電廠煤碼頭時,供、需雙方派代表現場距督,以機械采制樣為基準,在卸煤過程中若發生入廠煤自動采樣裝置故障人工采樣。供、需雙方各取一個煤樣,另留存一個目的港仲裁煤樣。供方應在開卸前傳真回函是否到現場距督,或憑委托單委托他人監督。若供方在開卸前未傳真回函,視作同意電廠自行采制樣及電廠操作辦法。供方若要到現場距督,電廠應在執行監督事項提前1小時通知供方,供方接到通知超出1.5小時無法抵電廠現場,電廠停卸滯期損失由供方承擔,電廠也有權選擇自行采制樣。
9、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1 煤炭卸貨驗收完畢后,需方自收到全額增值稅發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煤款。
9.2 若在裝運港發生虧載或移泊,虧載費、移泊所增加的引水、錨泊及拖輪費等相關費用均由供方承擔。若此類費用已由需方支付給船公司,在需方支付供方煤款時予以扣除。
10、違約責任及索賠
10.2 因供方質量標準違約,按本合同有關減價和拒收條款執行。
10.3 需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期限付款,其延期部分按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10.4 由于供方所供煤炭中含有大煤塊、石塊、鐵塊、木塊等雜物及煤質粘堵,造成需方卸煤延誤,則供方應賠償需方延誤損失費(包括:船舶延滯、材料、人工費用等),延誤時間以電廠卸煤現場廄錄為準:如因上述雜物造成卸煤機械損壞,甚至影響正常發電,則供方應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1、不可抗力
11.1 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及區域發生戰爭、封鎖、騷亂、暴動、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的執行,供需雙方毋須對對方負責任。
11.2 發生不可抗力后,受影響一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對方詳情,盡力減少影響,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機關證明。
11.3 不可抗力解除后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2、爭議解決
供需雙方對執行合同的一切爭執,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由需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13、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本合同約定之供貨期限。
14、其他
合同未盡事宜,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文件一式肆份,需方貳份,供方貳份。
咀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原煤采購合同 煤炭供貨合同(10篇)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
一、產品采購:
乙方同意向甲方采購產品____________。
二、產品質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甲方的質量說明書,并經乙方驗收合格。乙方在收到產品的____日內向甲方出具產品驗收證明,逾期不出具合格證明或不合格說明,則視產品合格。
三、數量: ____________臺。
四、產品價格:
乙方向甲方采購的__________價格為每臺_______元。乙方不得將_________作為對外零售之用。上述價格中含產品的.售后服務費用及運費。
五、貨款支付:
六、交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七、交貨地點:____________
八、包裝: 甲方必須提供適合產品運輸和存儲要求的有效包裝。 甲方必須在所有外包裝上標識產品必需的有關標記。
九、售后服務:
1、甲方承諾售后服務期限________年。
2、甲方在出售掃描儀時應向用戶明示自己為售后服務承擔者并提供相關咨詢電話等信息。
3、甲方在服務期內為用戶提供____________服務。(保修范圍:非人為損壞)
十、保密: 雙方應對本合同內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情況予以保密,未經透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及透露方的情況。
十一、違約解決:
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解決。仲裁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用中文書就,并受中國法律約束。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煤采購合同 煤炭供貨合同(10篇)篇四
乙方:____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承運乙方末煤一事訂立該合同以便雙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時限:2 0__年9月20日一2 0__年1 0月20日。
二、貨物名稱:末煤。
三、貨物數量1萬噸,(具體運輸數量,按每月計劃確定)。
四、貨物起止點:起運點:____x煤焦有限責任公司。
到達地點:______有限公司指定煤場。
五、運價:暫定290元/噸。(根據運輸市場價格波動,隨時調整運價,雙方簽訂補充合同)。
六、運輸費用:從貨物裝車到達目的地途中的運輸費用,包括過路過橋費及各類收費,由甲方承擔;貨物起運及到達目的地的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運輸費用結算按照實收計量為準,憑乙方開具的過磅單,每1000噸結算一次,隨到隨結,不得拖延,履行完運輸合同后全部結清如逾期結算,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總運輸費的1‰承擔違約金,運輸發票甲方月底根據運輸數量給乙方提供。
八、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對所承運的貨物加蓋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拋灑。
2、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保質保量安全運達目的地,按時向收貨人告知到達通知,保證貨物非人為變質,如有以上問題,現場扣留運輸該批煤的車輛,搜集證據,作為處罰依據,甲方核實清楚確屬人為因素的將具實按照煤價的5倍予以賠償。若事后發現質量問題與甲方無關屬于路耗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運輸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
甲方負責處理,由此造成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4、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要求及時結算,如因乙方資金原因未能及時結算,導致甲方無法組織車輛按時運輸,甲方不承擔責任。
5、貨物到達過磅時,甲方司機應將運輸票據(礦方過磅單、計量票、入境票)如數交予乙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對到達貨物進行驗收,驗收無誤加蓋驗收章并出具驗收過磅單。
2、貨物到達后,甲方車輛必須服從乙方煤庫人員指揮,不得插隊、無理取鬧等,否則,乙方對甲方車輛進行相應處罰;同時乙方人員必須及時接受甲方貨物,不得刁難、克扣及索要錢財,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十、其他事項:
雙方在運行中發生的具體和未盡事宜,應及時了解、溝通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原煤采購合同 煤炭供貨合同(10篇)篇五
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為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礎上就煤炭購銷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煤炭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二、煤質調價
2.1 以表1品種的“發熱量”為基準,實際交貨熱值每增減1 kcal/kg,價格增減(品種合同價格/基準發熱量)元/噸,同比例獎罰。若實際交貨值低于基準值200 kcal/kg以上,則超過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雙扣或拒收(小數點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 以表2品種的“硫分”范圍為基準,實際交貨硫分符合規定范圍,價格不作調整,實際交貨“硫分”大于0.8%時,每超過0.1每噸扣2元,實際交貨“硫分”大于1.0%時乙方有權拒收或雙方價格另議。
2.3 除2.1和2.2條款明確的煤質調價指標,其它指標均不作為調價的依據。如發生超出2.1和2.2條款所述煤質范圍的偏差,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合同價格:
3.1 一票含稅平倉價495元/噸(全額一票增值稅),做為本合同煤炭結算基準價。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所有權的轉移
4.1 交貨地點:京唐港或塘沽港。
4.2 交貨方式:裝船港離岸平倉交貨。
4.3 貨物所有權自甲方收到乙方貨款時發生轉移,收貨單位以需方提供為準。
五、數量、質量的確認
5.1 數量確認:以裝貨港港口過磅單數量為準。
5.2 質量驗收:
5.2.1 由甲、乙雙方認可的裝船港具有資質的第三方(sgs)或華夏力鴻檢驗機構進行船采檢驗為準,并以船采 檢驗報告為準、并以此作為結算依據。
5.2.2 甲、乙雙方有現場監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第三方(sgs)檢驗機構單位采、制、化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獨立進行。
5.2.3 甲方應在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質量檢驗結果傳至乙方。甲、乙雙方如對數量、質量檢驗結果存有異議。可在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共同委托雙方認可的權威檢驗機構(sgs)進行復檢,并以此作為最終結算依據,逾期視為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復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檢驗機構收費標準承擔。若偏差相同,則復檢費用由提議方承擔。偏差70大卡以內還遵守原檢驗結果。
六、運輸調度
6.1 海運承運單位由乙方指定。乙方應在裝船前7日內向甲方提供船期計劃,并在受載煤船到達裝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動態預報。
七、結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傳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務合同并加蓋公章確認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簽訂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辦理下水單,乙方見下水單付80%貨款,待第三方化驗報告和水尺單出來后,甲乙雙方核算無誤后結清余款甲方開出全額增值稅發票給乙方,一船一結算,以此類推。
7.3 結算數量以噸為單位,保留至個位數。以質計價時,發熱量以kcal/kg計價,保留至個位數。結算單價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7.4 港口建設費由甲方承擔,裝船前港口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8.1因乙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數量及船舶適航性抵港裝船,造成合同不能執行,或者甲方辦理下水單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超過付款期限兩個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規定付款的,均視為乙方違約賠償給甲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務合同后的兩個工作日內,甲方不能辦理好下水手續,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沒有按時裝船,均視為甲方違約賠償給乙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沉船、 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災、水災、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毋須 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9.2 發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應第一時間將詳情通知對方,并有義務盡量將 損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雙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雙方應本著 相互諒解、互惠互利原則協商確定。
十、爭議解決
10.1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若30 天內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簽約地所轄法院提起訴訟。 同的其他條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11.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10日止。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2.1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對此雙方應本著相互解決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制作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有效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視為成立。
12.2 一旦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應以補充協議形式經雙方加蓋合同章確認,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原煤采購合同 煤炭供貨合同(10篇)篇六
4.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保證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供煤,如乙方所運煤未達到甲方質量要求,乙方無條件拉回,否則視為煤炭放棄,甲方可以在三天后無條件處理,不付任何費用。
3.收到基全水份不得超過13%全水分超出15%部分按百分比扣噸。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低于3600kcal/kg ,甲方拒收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方、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章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經驗收合格后,每5000噸結算一次,乙方按要求出具發票,按貨款的70%結算,供暖結束后壹個月內結算尾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補充條款。
十一、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交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甲方相關管理制度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煤炭外購等有關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煤質標準: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不低于5300千卡/.千克,收到基全硫不高于1%,干燥無灰基揮發份不低于26%。
二、運輸方式:汽車運輸。
三、數量及交貨地點:
數量:不低于5000噸,以甲方到廠實收數量為準。
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四、合同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07月31日,為期一個月。
五、計價與結算方式
計價方式:按受到基低位發熱量計價,當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在5300千卡/千克,每噸元,上下浮動為每100大卡/千克13元,收到基低發熱量在5000千卡/千克以下時,原則上不予結算。本合同約定價格包含煤炭采購、運輸、保險、管理、安全、利潤、風險等一切費用。
結算方式:本月合同費用當日結算。合同費用結算與支付,實行“兩票制”,按煤炭價款和煤炭運輸費用(按上述發熱量等級為310元/噸)額度,分別開具煤炭購銷發票和煤炭運輸發票。煤炭購銷發票由乙方開具正規增值稅發票;費用由甲方承擔。當乙方未完成合同約定供煤量時,扣除雙方協定違約金。
六、雙方約定
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日調運計劃,積極組織協調煤炭調運,確保甲方生產用煤需求。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入廠煤驗收管理規定》(附后)和相關管理制度,甲方負責煤炭檢查、驗收、計量與化驗。
3、甲、乙雙方共同對采制樣過程進行監督,采制樣方式由甲方負責照顧相應的國家或行業標準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執行,備查煤樣雙方共同封存,由甲方和乙方分別留存。
4、乙方對采購煤炭質量負責,到廠煤質熱值以甲方化驗為準,乙方自主向物資采購部門詢問煤質化驗結果,自煤炭運輸到甲方驗收后三日之內沒有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甲方化驗結果。
5、當對甲方化驗結果有異議時,在上述約定時間內書面向甲方提出復驗申請,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復驗時間,共同將備查樣送往中平能化集團質檢中心化驗,當化驗結果與甲方化驗結果誤差超過150大卡/千克時,以中平能化集團質檢中心化驗化驗結果為準,化驗費用由甲方承擔;當化驗結果與甲方化驗結果誤差未超過150大卡/千克時,以甲方驗化驗結果為準,化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負責與運輸單位的協調,做好運輸車輛的組織、調運、路途監管、運輸安全和管理工作,確保煤炭按合同約定足量調運。
7、運煤車輛進廠后,甲方按規定組織驗收,不得無故扣押乙方運煤車輛,不得故意刁難運輸車輛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驗收。
8、運輸途中因交通肇事、超限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一切糾紛、責任和費用一律由乙方負責、承擔。
七、違約責任
1、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廠區后,未遵守和執行甲方有關各項管理制度、辦法和規定,甲方有權按相關規定處理、處罰。
3、乙方應確保合同約定煤炭指標,當收到基全硫當月加權平均超過1%時,原則上不予結算;當干燥無灰基揮發份當月加權平均低于26%時,每低l%扣3元/噸,低于18%時,原則上不予結算。
八、安全管理
1、乙方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安全管理上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確保安全運輸。
2、乙方應按照相關法律、規則和要求,切實全面抓好車輛運輸安全管理工作,不得發生車輛、人身等各類各種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損失和糾紛,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運輸工程中,因違反法律、法規、制度等規定受到的處理、處罰,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九、合同終止
1、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非常情況下,應經雙方協商同意。
2、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
十、爭議
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正式生效,至雙方履行完合同項目下所有責任、權利和義務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原煤采購合同 煤炭供貨合同(10篇)篇七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收貨人名稱、發到站、煤種品種、基質基價、數量:
第二條交(提)貨方式:
出賣人礦場車板交貨。交貨以前的風險和費用由出賣人承擔,交貨以后的風險和費用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委托出賣人的鐵路運雜費由買受人承擔。
第三條質量和數量的驗收標準及方法:
1、商品煤的質量、數量以出賣人的化驗和計量結果或鐵路貨物運單(鐵路貨票)為計價和結算依據。
2、買受人對收到的商品煤進行復驗時,依照《煤炭送貨辦法》、《煤炭送貨辦法實施細則》及國家標準gb/t18666—20______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的基準質量和基準價格由買賣雙方再行商定。
第五條貨款、運雜費的結算方式和結算期限:
3、對市場交易量,買受人在每月提報計劃前應當全額預付運雜費和貨款。
4、出賣人從定貨之日起____日內結清貨款。
第六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買賣雙方應及時溝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出賣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第八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畢自動終止。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第九條其它事項:
在合同生效后,遇到特殊情況,買賣雙方如需對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調整或變更時,必須在30天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后辦理有關手續,出賣人在組織貨源困難時,征得買受人同意可進行品種、質級間調整,調整后按實發品種、質級價格進行結算,出賣人在申報批準鐵路計劃時遇有國家、部、委或鐵路局政策性停辦時,買受人充分理解,雙方協商另定順延期限,雙方未盡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原煤采購合同 煤炭供貨合同(10篇)篇八
根據《xxx經濟合同法》和有關政策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產品名稱、單位數量、價格。
二、驗收方法,交(提)貨地點:雙方現場取樣,以需方化驗為準,如雙方有異議雙方進行復檢,以需方計量為準。
三、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以雙方協商為準。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現金或銀行匯票。 五、違約責任:違約方負責后果。 六、其他:雙方協商解決。
附則:
1、本合同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因故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依法另立協議。
2、本合同二份,副本一份,送貨一份
簽訂日期:
原煤采購合同 煤炭供貨合同(10篇)篇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作為本協議指定行政區域內的'代理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特許代理產品名稱
二、特許代理區域:省市縣(區)
三、甲方向乙方供貨價格(附產品價格表)
四、甲方對乙方的銷量要求:乙方首批進貨量為萬元,年銷售目標約定萬元。乙方每季度至少從甲方購進產品萬元,否則甲方不承擔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并有權終止本協議。
五、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
(3)有收集乙方市場調查、廣告宣傳材料、銷售工作總結的權力;
(4)指導促銷活動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會議的權利;
(5)有對乙方銷售業績和相關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考核、處罰的權利。
2、甲方義務
(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及包裝,并按時發貨;
(3)負責提供乙方正常銷售所需的相關文件;
(5)協助乙方對其銷售網絡進行終端包裝和維護。
3、乙方權利
(2)享有甲方貨源緊俏時優先供貨的權利;
(3)享有所代理產品改進意見反饋和新產品開發進度的知情權。
4、乙方義務
(1)全權維護甲方及甲方產品知識產權的合法權益;
(5)在甲方指導下,做好代理區域內的促銷活動和市場推廣工作;
(7)乙方聯系電話、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如二個月內甲方無法按原聯系方式聯系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聯系方式,本協議自行作廢。
六、定貨及運輸約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單后,應及時向乙方發出確認訂貨通知,并在收到乙方相應貨款后按乙方指定地點發貨,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交納首批產品的定金元,待乙方提貨時轉為貨款。
七、退換貨規定乙方從甲方購貨后原則上不得要求退換貨,但若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或因型號與訂貨單不符,乙方可自收貨日起15日內向甲方提出調換產品要求。但必須保證原產品完好、附件齊備、標簽和包裝不得損壞,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售后服務
1、售后服務原則上由乙方負責。
2、乙方所需售后服務的材料應以月訂單形式向甲方提出。
九、協議有效期本協議自乙方執行第六條第(2)款之規定即自動生效,有效期壹年,至年月日終止。若協議一方未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根據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由__仲裁委員會仲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
原煤采購合同 煤炭供貨合同(10篇)篇十
二、煤炭運輸起地:
為______煤場到達地點北京平谷區大華山供銷社煤場;
三、煤炭承運期間:
為20____年10月1日至20____年1月1日;
四、運輸費用結算方式:為十車結算一次;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____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七、甲方違約責任:
八、乙方責任:
3、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人員傷亡由乙方承擔責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雙方簽字、按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乙方: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