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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出口委托代理協議精選篇一
法律術語,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據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效力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兩種,即書面和口頭形式,當事人在實際運用中,可以用口頭形式,也可以用書面形式,但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按法律規定,采用書面形式,如訴訟代理,代簽經濟合同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xx年出口代理合同范本,歡迎借鑒參考。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作形式
3.合作期間,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出口業務必須遵循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5.甲方負責報關、報驗、制單結匯等工作;
二、出口指標和相關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諾完成年出口任務_______萬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額每美元收取代理費_______元人民幣;或按等值的代理費進行買斷,買斷比例為1美元:______人民幣,采取買斷式,乙方必須提供足額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
三、基本規定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標準合同格式負責對外出口合同的簽訂;
2.按照甲方標準合同格式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代理出口合同;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供貨單位結算貨款;
5.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乙方分配其應得的利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外的磋商;
3.及時向甲方提供與出口業務有關的文件或單據;
5.乙方應負責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退稅文件的按時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應負責逾期賬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擔國外客戶的理賠工作。
7.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從甲方得到應分配的利潤。
(三)業務操作的具體規定
1.由乙方具體負責出口業務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對外簽訂出口合同須以甲方名義并使用甲方的標準出口合同格式。
注:在t/t匯款的情況下,應要求客戶在匯款單上注明出口合同號碼。
a.貨物必須已經出運;
c.有關票據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包括票據表面完整);
d.結算的的數量、金額必須與出運的貨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條件下,貨款必須已經收匯;
8.每筆出口貿易如有客戶傭金部分,應在收到全部貨款后及時支付給客戶。
9.乙方應承擔有關業務項下產生的費用如:結匯費用、國外運費、保險費、內陸費用、核銷費、郵電費用、集港費用、銀行利息等。
(四)利益結算與分配:乙方的利潤和甲方代理費每筆結清并在該筆業務完全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結匯/費用清楚/單證票據齊全/退稅核銷文件按期退回等)_____天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時如乙方以前的業務中存在逾期帳款、庫存或存在其他損失,應按實計入費用并在利潤分配時從其利潤中扣減;利潤分配時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甲方: (委托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乙方: (受托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一、總則
本協議為建立甲、乙雙方間法律關系的總協議,甲、乙雙方將就每一批實際出口的貨物簽訂具體的《收購合同》;雙方所簽訂的每一份《收購合同》均自動受本協議約束,如有沖突,以本協議規定的為準。
二、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產品, 有關產品的具體數量、質量、規格、價格、付款方式、交貨期、目的港和保險等條件,由甲方與外商自行協定并且直接對外商負責。因出口貨物的質量、數量、包裝、交貨期等問題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負責根據其與外商商定的交貨期安排生產,并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三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的出口產品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裝箱情況等資料,并提供《商檢換證憑單》,以便乙方按此資料向海關申報及履行相關手續。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與實際出口貨物情況不符,而造成海關扣柜或處罰時,由此造成的延誤船期和延期交貨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關處罰及其帶來相應損失。如有其他特殊情況,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承擔各自責任及費用。
3、甲方負責安排遠洋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船訂倉事宜,并及時將船公司提柜紙傳真給乙方,并告知該船的截關日期;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提柜紙安排提柜和由甲方工廠至深圳碼頭的拖車,并承擔此段的拖車費用;乙方負責向海關申報貨物出口,并辦理有關出口報關的一切手續,并承擔相應的報關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負責在出口貨物裝柜后按照實際裝柜情況填制《收購合同》,并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蓋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裝箱資料后,應及時對甲方的出口業務免費制作全套單證。并安排報關出口。若非客觀原因造成出口耽誤而引起客戶索賠,乙方應負責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衍生之費用。
三、退稅
1、退稅由乙方辦理。
2、甲方應在貨物出口報關后三日內向乙方交付涵蓋相關《收購合同》項下全部貨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發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在此之前,乙方無義務向甲方支付相關《收購合同》中規定的稅款。如甲方在貨物出口報關后三十日內未能將上述票據交付給乙方,或甲方所交付的票據未能通過退稅主管機關的審查,則甲方無權依據《收購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購合同》規定的稅款;乙方已經向甲方支付稅款的,甲方應予退回。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2)乙方在收到外商開出的、以乙方為收益人并為乙方所接受的
信用證后三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到信用證金額的%按照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一、委托
乙方委托甲方于中國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運輸服務。
二、責任與范圍
2.1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乙方訂艙時,應提供相關出口報關文件,依據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文件,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出口報關單副本,協議書及國家規定之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2.3訂艙時,乙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甲方正確之海運托單,托運單應明確標明乙方開發票客戶名稱。托運單內容應注明所托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如果托運單內容未注明事宜,由此引起后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2.4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托之出口包括:出口訂艙,報關,報驗,裝箱,發單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裝期出運,并及時告知乙方中轉港信息及目的港情況。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天內甲方得按時將有關文件單證歸還乙方,甲方對已簽收的乙方單證文件負有責任,不得遺失。另外,甲方有權暫扣乙方單證直至乙方按時結清各項應付費用。
2.5乙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尸體,骨灰和活動物之運輸。如果乙方違反本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各項損失。
2.6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操作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之要求。
2.7船期更改,體積,重量,件數不符,甲方有責任于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乙方,并與乙方書面確認通知,乙方亦得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更改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所委托的貨物正常出運。
(1)乙方的貨物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進甲方倉庫(進倉通知書上乙方有義務填寫相應內容),甲方倉庫有責任根據托運單,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庫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主動出具倉庫收貨回執。乙方有義務讓相關人員送貨到甲方倉庫,如果乙方送貨是司機,應視司機是全權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工作。爭議比較大的情況如布匹,捆扎,草包,和不規則外包裝甲乙雙方應在送貨時及時丈量,雙方就地確認。
(2)乙方送貨如是多筆貨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倉庫,乙方提供進倉通知書,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資料,規格等要求甲方分貨,如果一切分貨資料正確,人為錯誤,后果甲方承擔。
2.9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責任代乙方索問超收差額。
2.10甲方于每月初將上個月乙方欠費清單傳交乙方。乙方需于三個工作日予以確認,如有疑義即應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如無疑義最遲應于收到甲方運費清單后的五個工作日之內付清運費。運價生效日期以開航日期為準。
三、結算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費用,并簽發提單。
3.1海洋運費以美元結算。如以人民幣結算,匯率暫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幣。
3.2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發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負有支付的義務。
3.3乙方對于應付給甲方的費用,應在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以協議的約定方式支付,不能隨意扣減或拒付。
3.4如遇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準時付費,乙方除承擔所欠費用每天萬分之五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有權在海外暫扣貨物及國內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包括提單,外匯核銷單,退稅報關單等),直至乙方結清費用止。扣貨,證期間,所造成目的港及裝貨港之額外經濟損失,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費用和法律責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協議終止
4.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確認通知對方財務部,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后本協議才能自動終止。
4.2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五、協議更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補充內容雙方未經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六、法律與仲裁
6.1本協議不適用于個人,只使適用于公司。
6.2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關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6.3本協議所有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6.4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時,應先行協商解決,如無效以法定程序照章辦理。
七、協議生效
7.1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應結清所有甲方簽約前已發生之費用,本協議方可執行。
7.2本協議之有效期自簽訂日期起,以_________年為限,協議期滿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一年。
7.3本協議一式正本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并遵守執行。
7.4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有效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并且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八、特別聲明
8.1甲方原則上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的訂艙,如乙方有危險品或半危險品貨物要委托出運,須提前和事先書面和電話通知甲方。如若違約,則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8.2乙方的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航期后再行安排訂艙裝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之責任。
8.3貨物出運后,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轉港更改運輸方式的,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及有關費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預結算費用前,甲方有權暫停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之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8.4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如逾期未提貨,目的港產生之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自行承擔。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九、本協議于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乙方作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為其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
第一條委托出口貨物(以下簡稱“貨物”)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義務調整)
1.與貨物出口合同的買方(以下簡稱“外商”)簽訂出口合同。
2.在簽訂出口合同后,負責向外商催開出口合同項下的信用證。
3.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物的船舶動態后,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乙方。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委托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商檢,并提供商檢報告。
3.在出口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并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許可證。
5.負責賠償甲方履行本合同時因不可歸責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費用及支付
1.委托手續費: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稅均由乙方承擔。此等費稅包括但不限于關稅、增值稅、報關費、保險費、碼頭雜費、倉儲費、開證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內陸運輸費等。若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憑證進行結算。
3.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規定的委托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與出口合同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履行其相應義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披露該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對外商的權利并對其提出索賠,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協助;如乙方委托甲方索賠的,應當在有效索賠期限內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如乙方委托并提供相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甲方應依出口合同之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如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未能對外商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對外商或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受到其他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后,根據情況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時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2.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雙方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出口商品業務事宜,簽定本合同。
一、出口商品描述
1、商品名稱: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價格條款:_________
5、總值:_________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出口合同條款(編號_________)規定商品品質、數量、包裝及時組織貨物。
2、承擔出口裝船前的一切費用,并按乙方指令時間、數量將貨物運至乙方指定的倉庫或集裝箱場地。
3、凡屬商品質量、規格、數量、包裝及交貨期原因產生的客戶索賠,并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必須保證所提供商品的商標、品牌、所涉及的專利及專有技術符合有關知識產權之規定。
5、如該商品享受國家的出口退稅待遇,由乙方辦理退稅時,甲方需提供完整合法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與甲方共同制定對外成交合同條款,并負責對外簽約。
2、隨時掌握備貨情況,負責接受國外客戶開出的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以t/t方式匯來的貨款。
3、辦理出口貨物報關、報檢及制單結匯手續。
4、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
5、如退稅由甲方辦理時,乙方需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退稅聯)、出口發票和出口收匯核銷單(退稅聯)。
6、乙方根據稅務局認定的退稅證明,可為甲方辦理出口退稅貸款。委托出口退稅貸款協議另行簽訂。
四、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乙方按出口商業發票的_________%收取委托手續費。
2、出口收匯后,乙方扣除委托手續費、報關、報檢費和其它應收費用后與甲方結算。
3、經雙方確認后,根據對方所提供的書面匯款指示以支票或匯票形式及時辦理結算。
五、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編號_________的出口合同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雙方結算完畢后終止。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2023年出口委托代理協議精選篇二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于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
二、責任與范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應提供給甲方有關出口報關資料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單證,包括: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托書、手冊、貿易合同、商檢證明書、許可證等正確無誤、完整、合法的文件。
2.3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須及時將貨物出口托運單傳真或送交甲方,托運單上須加蓋乙方訂艙公章,并標明乙方公司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貨物出口托運單內容應包含所托貨物正確的:中英文品名、體積、重量、件數、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運費價格及其它要求(如:對發票開具的付款人名稱或出口貨物及單證處理的特別要求)及協議編號(否則,喪失本協議內容所規定的權利)。如上述內容乙方托運單中未確切詳細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后果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若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在訂艙托運單中應明確注明運價及與船公司的合同編號,否則甲方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2.5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托貨物出口的范圍可包括:訂艙、報關、報檢、報驗、裝箱、簽發提單及核銷退稅單證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貨物在中轉港或目的港的情況。正常情況下,乙方可于開航日約30天后向甲方領取核銷、退稅單證。單證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遲于一年內向甲方領取。
2.6 乙方所委托出運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貴重物品、尸體、骨灰和活動物的運輸。如乙方違反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項損失。
2.7 乙方訂艙內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訂艙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操作人員書面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要求。
2.8 如發現乙方報關單證的品名、體積、重量、件數有誤或與實際不符,甲方有責任于貨物進港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須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內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貨物按原計劃出運。
2.9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乙方付費是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原運費以目的港丈量標準重新計算,多退少補。若貨物沿未裝箱、進港,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量。為盡量減少和避免貨物在進入甲方倉庫后產生不必要的問題,甲乙雙方遵守如下規定:乙方安排專人或司機全權代表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將貨物送至甲方倉庫,甲方倉庫負責及時安排卸貨,根據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貨物體積、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并出具倉庫受貨回執。如發覺貨物體積、重量與進倉通知書有明顯差異,或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應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對于較可能發生爭議的貨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規則外包裝的貨物。雙方應在當場確認。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筆貨物進倉,乙方應提供進倉通知書、貨物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規格等資料要求甲方分貨。如一切分貨資料正確,由甲方人為失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費用。如有超收,甲方應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額。
2.11 乙方必須在協議規定付費時間的前一周內與甲方將應付運費金額及發票確認完畢,且需依開航日期,循續依時付清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暫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單證及貨物,至乙方依時、依序結清應付費用。如乙方要求更改發票內容,須在船開后一周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后,須將更改發票交還甲方。如更改內容涉及運費條款或其它內容,可能給甲方及其國外代理造成運費困難或爭議的,甲方有權拒絕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運費條款,而造成甲方國內外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于本協議所定費用付款內結清。
三、運價
3.1 拼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拼箱報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2 整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整箱報價及生效日期或乙方與船公司的協議運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3 運價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為依據。
3.4 空運、海運聯運運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商定。
四、付款條件
4.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費用。
(1)見款放單
(2)同城托收
(3)備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3 美金運費,甲方不接受美金現金形式付款。
4.4 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匯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擔。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報關,當票貨物核銷單作為抵押,乙方向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后還于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內,若乙方累計運費美金或人民幣或二者共計超過人民幣_________(美金匯率8.3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協議終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內容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及國內、外貨物直至乙運費結清。
5.2 乙方30日內未向甲方訂艙,則本協議即自動終止。乙方訂艙即采用付款后領取提單的方式。
5.3 乙方欲終止本協議,應電話確認及書面通知甲方財務部,七日后協議即自動終止。
5.4 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然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 尚未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六、協議修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內容未經雙方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七、法律與仲裁
7.1 本協議不適用于個人、個體經營單位。
7.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據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應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7.3 本協議所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7.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無效以法律程序照章辦理。
7.5 本協議甲方接受《siffa代理業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作為其質量體系中手控的外來文件和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八、帳號
九、協議生效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應結清所有與甲方簽約前已發生的費用后,本協議方可執行。
9.2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日起,以1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9.3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并且違約放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特別聲明
10.1 甲方絕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訂艙,乙方保證所托貨物絕不屬于危險品。如果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其托運單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國內外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 乙方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期后再行安排訂艙出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的責任。
10.3 貨物出運后,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中轉港、運輸方式,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其相關費用乙方未預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權暫不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的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時未提貨者,目的港產生的運費及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及運費。
電話:_________ 電話:$$$
附件
附乙方訂艙專用章式樣;
附乙方領單印簽章或是指定人員:_________
2023年出口委托代理協議精選篇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乙方作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為其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
第一條 委托出口貨物(以下簡稱“貨物”)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義務調整)
1.與貨物出口合同的買方(以下簡稱“外商”)簽訂出口合同。
2.在簽訂出口合同后,負責向外商催開出口合同項下的信用證。
3.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物的船舶動態后,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委托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商檢,并提供商檢報告。
3.在出口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并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許可證。
5.負責賠償甲方履行本合同時因不可歸責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
1.委托手續費: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稅均由乙方承擔。此等費稅包括但不限于關稅、增值稅、報關費、保險費、碼頭雜費、倉儲費、開證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內陸運輸費等。若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憑證進行結算。
3.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規定的委托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 與出口合同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履行其相應義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披露該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對外商的權利并對其提出索賠,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協助;如乙方委托甲方索賠的,應當在有效索賠期限內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如乙方委托并提供相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甲方應依出口合同之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如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未能對外商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對外商或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受到其他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后,根據情況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時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2.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023年出口委托代理協議精選篇四
甲方: (委托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乙方: (受托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一、總則
本協議為建立甲、乙雙方間法律關系的總協議,甲、乙雙方將就每一批實際出口的貨物簽訂具體的《收購合同》;雙方所簽訂的每一份《收購合同》均自動受本協議約束,如有沖突,以本協議規定的為準。
二、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產品, 有關產品的具體數量、質量、規格、價格、付款方式、交貨期、目的港和保險等條件,由甲方與外商自行協定并且直接對外商負責。因出口貨物的質量、數量、包裝、交貨期等問題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負責根據其與外商商定的交貨期安排生產,并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三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的出口產品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裝箱情況等資料,并提供《商檢換證憑單》,以便乙方按此資料向海關申報及履行相關手續。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與實際出口貨物情況不符,而造成海關扣柜或處罰時,由此造成的延誤船期和延期交貨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關處罰及其帶來相應損失。如有其他特殊情況,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承擔各自責任及費用。
3、甲方負責安排遠洋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船訂倉事宜,并及時將船公司提柜紙傳真給乙方,并告知該船的截關日期;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提柜紙安排提柜和由甲方工廠至深圳碼頭的拖車,并承擔此段的拖車費用;乙方負責向海關申報貨物出口,并辦理有關出口報關的一切手續,并承擔相應的報關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負責在出口貨物裝柜后按照實際裝柜情況填制《收購合同》,并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蓋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裝箱資料后,應及時對甲方的出口業務免費制作全套單證。并安排報關出口。若非客觀原因造成出口耽誤而引起客戶索賠,乙方應負責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衍生之費用。
三、退稅
1、退稅由乙方辦理。
2、甲方應在貨物出口報關后三日內向乙方交付涵蓋相關《收購合同》項下全部貨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發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在此之前,乙方無義務向甲方支付相關《收購合同》中規定的稅款。如甲方在貨物出口報關后三十日內未能將上述票據交付給乙方,或甲方所交付的票據未能通過退稅主管機關的審查,則甲方無權依據《收購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購合同》規定的稅款;乙方已經向甲方支付稅款的,甲方應予退回。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收到外商支付的定金后三個工作日內,將相應外匯款項按照 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2)乙方在收到外商開出的、以乙方為收益人并為乙方所接受的
信用證后三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到信用證金額的%按照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2023年出口委托代理協議精選篇五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委托人:(以下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編:電子信箱:
受托人:(以下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郵編:電子信箱: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以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品牌/商標其它
二、委托項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與(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2、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為(不含稅款及代理費)。
3、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為:
技術標準(標準制訂人、標準名稱、標準代號/編號等):
特別約定:
三、乙方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2、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3、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稅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帳戶。
2、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
3、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4、檢驗貨物并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五、付款條件:
1、甲方應于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戶;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為:。
2、甲方應于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帳戶。
3、甲方應于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
六、貨物交付:
1、貨物進口批文由方負責辦理。
2、乙方應于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并于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后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4、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5、乙方應在將貨物交給甲方,貨物自進關口岸至的運輸及保險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七、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為,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
八、違約責任: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為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處置未提取貨物。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部1991年8月29日發布)的規定執行。
委托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受托人:
代表人簽字:
2023年出口委托代理協議精選篇六
委托代理人有限公司
代理出口產品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義務:2.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2.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2.3 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到委托人。
2.4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并對外議付。
2.5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委托人3.外銷合同(1)接受代理人現采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
承認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代理人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代理人。
否則,視為委托人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4.出口貨物(1)委托人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并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5.費用(1)委托人承擔代理人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代理人支付 %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后__日內交付。
6.違約責任:(一)委托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負責。
因委托人違約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需向代理人給付總貨款___%的違約金。
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代理人的損失,委托人還需向代理人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但在委托人書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7.爭議解決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
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協議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2023年出口委托代理協議精選篇七
乙方:
代理編號:
合同號: 合同總金額:
一、甲方盡力協助乙方對外簽訂出口合同,甲方須審慎地和進口商商定合同條款。在確定具體條款內容后,要求乙方按此條款與進口商簽訂出口合同。
二、委托內容:
1、委托出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
商品名稱:
牌號:
規格:
數量:
2、委托出口商品的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
單價:
支付方式:不可撤消、可轉讓的、90天遠期信用證
3、委托出口商品交貨、運輸要求:
交貨期:
三、甲方確定的供貨商為
四、甲方同意由乙方同供貨方直接簽訂購貨合同,供貨方將按購貨合同要求把貨物交到乙方指定地點。
五、乙方須克盡職責地完成所有制單(報關單、形式發票等)、及報關工作,并負責租船、通知買方辦理保險。甲方負責貨物的國內運輸,并全程配合乙方完成報關、交貨手續,直至乙方取得貨運提單。
六、甲方要求進口商開立信用證時注明甲方為第一受益人,乙方為第二受益人。并且只有乙方有權向議付行議付。甲方應盡力要求進口商將開立信用證的受益人直接指定為乙方。
七、在收到信用證的同時甲方支付 %的履約保證金,并經乙方賬戶轉付進口商。
八、乙方收到確認無誤的信用證后必須保證在 30 個銀行工作日內按照信用證金額的 70-80% 比例完成打包貸款。貸款款項用于支付貨款,貸款利息由甲方承擔。備貨所需的余款由甲方首先以定金或者預付款的形式直接支付給供貨方,甲方在實際向供貨方付款后,應該要求供貨方出具此款系付乙方與其所簽訂的供貨合同項下貨物的部分貨款的證明文件并提交給乙方,以證明甲方完成全部貨款的付款義務。甲方應協助乙方取得供貨方全額的增值稅發票。
九、由甲方承諾由其 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對打包貸款的銀行為乙方提供銀行認可的反擔保。
十、乙方如果在正本信用證被銀行正式確認接受后 30 天內無法完成打包貸款,應該按照合同金額的 2.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費用的收取和分擔:乙方按照合同金額的 % 向甲方收取代理費。本合同履行所產生的所有直接費用及相關必要費用(報關費、檢驗費、運費、銀行正常手續費等)均由甲方承擔,由甲方直接支付。其它額外費用由乙方告知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負擔。甲方fob交貨后同意由乙方出面辦理押匯,押匯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二、乙方在收到全額的增值稅發票和所有退稅有關單據后 個月內辦妥出口退稅。
十三、乙方結匯后在三個銀行工作日內將扣除貸款、甲方應承擔的費用,以及乙方應收取的 % 代理費后即時付給甲方。出口退稅款到帳后即付甲方。
十四、甲方應該確保乙方與進口商簽訂合同的真實性和可履行性,如乙方確有可靠證據證明或甲方、進口商的行為足以引起乙方對合同真實性的合理懷疑,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因甲方的過錯對進口商的資信缺乏必要的了解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困難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必須承擔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五、合同糾紛:
1、如屬甲方責任造成涉外合同不能履約,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屬外方(進口商)責任,甲方應在索賠期內提交正式的書面索賠文件,索賠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無論屬外方(進口商)還是甲方責任,合同未能執行的,乙方不收取代理費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六、本合同所產生之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以補充協議書或合同附件等形式予以補正。
十八、本合同生效之前提條件:乙方法定代表人按照乙方和通知行簽訂的協議規定的程序簽字確認所收到的信用證是符合要求的,是可接受的,經銀行押密后通知甲方該信用證即為有效,本合同自此時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執三份。
甲 方: 乙 方:
簽 章: 簽 章:
日 期: 日期:
2023年出口委托代理協議精選篇八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追償下述權益:
以上關于委托權益的陳述是甲方在簽署本協議時依據其占有的權益資料并出于告知義務而對委托權益所做的簡單描述,甲方并不因此對權益效力做出實質性的判斷或保證;權益孳生利息計算如與法院認定的結果不一致,以法院的認定為準。
第二條 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足夠人數的執業律師經辦委托權益的訴訟追償事務,并指派 、 等執業律師承辦。
第三條 代理范圍及期限
代理范圍包括: (注:一審、二審、執行、清算等)。
代理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代理權限
代理權限為 。
第五條 甲方義務
(三)出現調解、和解事由的,應及時將是否同意調解的決定通知乙方;
(四)甲方決定撤訴或將勝訴權益轉讓時,應事先通知乙方;
(五)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委托權益的追償費用,支付律師代理費。
第六條 乙方義務
(五)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代理權授予任何第三人;并不得為 及它們的債權、債務人提供與本次法律糾紛有聯系的法律服務。
(六)及時將代理過程中獲得的司法文書及其它相關文件轉交甲方;
(七)經甲方同意代理回收的非現金資產,應及時交付甲方,如需要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乙方還應予以協助。
(八)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向法院辦理保全手續,并不遲于15日保全 的財產、財務資料、證據等。
第七條 費用負擔
(一)代理期間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費、訴訟保全費、申請執行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代理期間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差旅費、查詢費及公關協調費用等,甲方承擔萬元(協議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應提供正規票據),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律師代理費
(一)乙方代理回收現金的,律師代理費根據回收現金凈值(指回收現金扣除甲方預繳的案件受理費、保全申請費、實際執行費后的凈值)按下表分段計算:回收金額在萬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回收金額在超過 萬元在 萬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回收金額超過 萬元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
(二)乙方代理回收非現金資產的,該非現金資產必須執行到位、甲方必須擁有處置權且該實物不被他人追索。在此情況下,回收金額按資產變現金額,或經甲方認可金額,或該資產的評估值、法院裁定的抵債金額(評估確認值與抵債金額不一致的,以金額較低為準)后,扣除甲方預交的訴訟費和直接費用(限于非現金資產權屬或處分權轉移至甲方期間發生的土地出讓金、評估費、過戶費、運輸費、保管費及相關稅費,如抵債時已將需補交的土地出讓金從評估確認值、抵債金額中足額扣除,則不再列入接收費用)后的凈值計,依照本條第1款約定費率分段提取律師代理費。
(三)代理回收的資產既有現金,也有非現金資產的,甲方預繳的訴訟費用從回收現金中優先收回后,在將非現金資產折合成現金資產時不得再次扣除(回收現金少于訴訟費用的,不足部分仍應在非現金資產折現時扣除);律師代理費以回收現金與非現金資產凈值(按第2款方法計算)的累計額為計提基數,按照本條第1款約定的費率分段提取。
(四)代理期間發生庭前和解后撤訴、訴訟調解、執行和解的,律師代理費以撤訴、調解、和解后,甲方回現凈額(含按本條規定計算的非現階段金資產折現值)為計提基數,分別按本條第一款約定的費率的%、 %、 %計提。
(五)甲方將訴訟權益單獨轉讓的,律師代理費以轉讓回收現金扣除訴訟費用、評估費用后的凈值為計提基數,按本條第1款約定費率計提;甲方將訴訟權益與甲方其它非訴權益一起打包轉讓的,根據訴訟權益的評估值的比例,計算出委托權益所對應的回收現額,扣除訴訟費用后得出訴訟權益的回現凈額,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費率計提委托權益的律師代理費。
(六)訴訟權益同時出現本條第4款、第5款規定情形的,按本條第5款的規定計算律師代理費。
乙方開戶銀行:
戶名:
帳號:
第九條 協議終止與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自然終止:
1、委托權益在代理期限內執行終結(包括本次執行終結)的;
2、經辦律師因特殊原因喪失能力或代理資格的;
3、協議期滿的。
1、一審敗訴;
3、越權代理、濫用代理權或未經甲方同意轉委托第三方代理的;為 及它們的債權、債務人提供與本次法律糾紛有聯系的法律服務的。
6、經辦律師有其他違反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2、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提供協助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履行代理職責的。
第十條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的以外,違約方應視其情形相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二)乙方不轉交、呈送司法文書和證據材料,不履行或不及時履行報告義務的及限期內回收金額未達到 萬元的,甲方可在支付律師代理費時扣減 %—%,作為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
甲方聯絡人: 辦公電話: 傳真
乙方聯絡人: 辦公電話: 傳真
(二)任何“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均應以傳真或郵寄方式送達對方。采取傳真方式的,以發送日為送達日期;采取郵寄方式的,以對方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真誠互諒的原則妥善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的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