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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出租合同的注意事項(優質14篇)篇一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鋪面出租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xxxxxxxx 號鋪面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二、租期:叁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鋪面租金:
1、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年租金為xxxxxx元。
2、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年租金為xxxxxx元+(xxxxx×x%)為租金。
3、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年年租金為第二年租金+第二年租金×8%為年租金。
4、鋪面租金一年一交,甲方要求乙方在每年租金到期提前一個月交清下年租金。
四、鋪面押金:合同一經簽訂,乙方需支付給甲方 元為押金,要求乙方在租期內要保證按時交納水電費。期滿乙方必須交給甲方當時乙方裝修時的原貌不得損壞(以乙方裝修好時的照片或錄象為依據)若無損壞則甲方退還鋪面押金,否則甲方不退還所收鋪面押金。
五、從合同簽訂日起,甲方給乙方一個月的裝修時間,鋪面由乙方自己出資裝修,甲方不給予任何費用補助,到期不得人為損壞否則甲方不退押金。
六、相關稅費:在租期內水電費,收視費鋪面出租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相關稅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在租期內乙方自行負責水管、電表、電路、卷簾門等各種維修費。
八、乙方在租期內若需轉租,應先征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轉租,而且,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權,并不退還租金和押金,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逾期按應收總額收取每月10%的滯納金。
九、乙方在租期內不得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一切活動。
十、承租期內,乙方應依法經營,服從相關部門管理,加強安全意識。如出現火災或非正常事故,其責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擔,甲方不予負責。
十一、其它事項:
十二、合同一經簽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租金和定金,若乙方違約則甲方不退換定金,若甲方違約,則雙倍退還定金。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電話: 電話:
商鋪出租合同的注意事項(優質14篇)篇二
確認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在承租承租商鋪之前,首先,應當到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確保房屋的性質為商業用房、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理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其次,確定房屋權利人,確保與房屋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再次,了解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將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使得新承租人的租賃關系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營業執照的辦理。最后,涉及特種經營行業(娛樂、餐飲等)的,還需要經過公安、消防、衛生、環境等部門檢查合格,取得治安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證件后,方可取得營業執照。
免租裝修期。
商鋪租賃中,承租人在交房后需對房屋進行裝修后才能實際營業,此時,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因“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故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等,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
租賃費。
租賃費即房租,要在合同中明確費用金額及支付方式,同時可以把每年租金調整幅度事先約定于合同當中,明確何種條件下可調整房租。
租賃保證金。
租賃保證金俗稱“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為商鋪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比較高,因此建議押金應當適當高一些。另外還可約定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拖付相關費用押金不足以抵扣時,補足“押金”的方案,如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關費用后,承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補足,不補足的視為出租人單方解約,并追究相應的違約責任。
稅費承擔。
實踐中,商鋪租賃稅費的繳納比較多樣,在合同中應具體約定出租方、承租方的稅費承擔金額。
鋪面裝修。
商鋪租賃中,往往需要花費大額資金用于鋪面裝修,為了確保裝修能夠順利進行,以及保障裝修利益,在合同中應當注意幾個問題:
1、明確約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對商鋪進行裝修,以及裝修圖紙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別的改建、搭建的,應當明確約定清楚。
2、出租人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不僅要考慮違約金部分,還需要承擔承租人所遭受的裝修損失。
3、明確租賃期滿時,裝修、添附的處置方式。
4、對于水、電、電話線的特殊需要,這些公共資源的供應會受到各種因素影響。建議承租商鋪前,先行考察是否滿足使用需求。若不滿足的,確定如何辦理擴容或增量,以及辦理擴容或增量所需費用,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相關內容,以及無法滿足正常進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免責解除合同的權利。
租賃備案登記。
及時赴該商鋪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租賃備案登記,大多數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均要求租賃合同經過租賃備案登記。
轉租。
市場中經常會遇見許多“二房東”情形,就是俗稱的“轉租”。按照法律規定,“轉租”是指上手租賃關系不解除,本手再次建立租賃關系,而“承租權轉讓”是指上手租賃關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與出租人建立租賃關系。在這兩種形式下,需要注意轉租必須取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同理承租權轉讓中,解除原租賃合同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優先購買權。
許多承租人擔心承租商鋪之后,出租人再將商鋪出售,法律對于承租人賦予了兩重特殊保護:
1、出租人在出售時,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之下的'優先購買權。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的,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會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將不予支持。
買賣不破租賃。
2、承租人不想購買承租商鋪的,出租人將商鋪出售后,新的業主也應當履行租賃合同,否則將承擔租賃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商鋪出租合同的注意事項(優質14篇)篇三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于xxx街xxx號,建筑面積xx平方米。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xx天的,并賠償違約金xx元。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后作適當調整。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xx,大寫:xx萬xx仟xx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于20xx年xxx月xxx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xxx%加收滯納金。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底數為xx度,電表底數為xx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xx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xxx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xxx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xxx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xx式xx份,甲、乙雙方各執xx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商鋪出租合同的注意事項(優質14篇)篇四
在商鋪。
中,商鋪出租事宜所涉及的財產數額較大,在簽訂合同時,雙方既要考慮怎樣履行合同,又要考慮怎樣保障自己特殊情形下解約退租的權利。今天本站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簽訂商鋪租賃合同的相關注意事項。具體內容如下,歡迎參考閱讀!
第一,商鋪出租方違反約定,使承租方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
第二,由于第三方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如何解除合同。
第三,由于自己的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如業務經營不善,承租方需要終止協議的處理事宜。
1、必須訂立正式的租賃合同所謂正式的租賃合同就是經工商備案認可的租賃合同.你可以到當地工商部門購買。
2、必須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產權證書原件和身份證件。
如系共有產權的需共有人一起簽字方可生效。
3、在訂立合同時除租金外還必須明確其他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如房屋租賃稅金物業管理費修繕費用等。
4、如所租商鋪需經裝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確裝修的范圍。
5、如商鋪所有權人在租賃期間出售或抵押商鋪的須在合同中明確應保證承租人繼續租賃的權利否則出租方需賠償損失。
6、應在合同中明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他人。
7、訂立合同時所有權人和共有人需同時到場簽字并蓋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關于租金延付或拒付的時效。我國《民法通則》第136條第三項規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例如,原告應在約定的每次支付租金的截止日期屆滿后一年內向被告主張權利。如第一次交納時間為20xx年10月20日前10日內,原告則應在20xx年10月20日前向被告索要20xx年8月11日-10月10日兩個月的租金,依次類推。但原告在一年的訴訟時效期限內并沒有向被告催要過20xx年8月10日-20xx年7月10日前的租金,應視為放棄索要該期間租金權利。
另據《合同法》第227條規定:承租方逾期不交房租,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追求承租方的違約責任。原告在起訴前長達1年多的時間內,從未行使過上述權利,即使被告因種種原因未及時交納房租。
承租商鋪之前,應當赴該商鋪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系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如果承租人無法查清,可以委托律師到相關部門進行調查。
商鋪租賃中,免租裝修期經常會出現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辦公、營業,此種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按合同約定承擔。
俗稱“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為商鋪適應的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比較高,因此建議押金應當適當高一些,以免不夠抵充上述費用,另外,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過程中,不斷地拖付相關費用,押金抵扣不夠的情況下怎么辦?可以在合同應當約定補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關費用后,承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補足支付“押金”,如果經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時間內補足的話,則出租人可以單方解約,并追究承租人相應的違約責任。若合同中有此約定,則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賴”行為。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出租或轉租商鋪的,出租人或轉租人應當承擔以下稅費:
1)、出租:
營業稅及附加租金*5.55%。
房產稅租金*12%。
個人所得稅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為租金扣除維修費用,維修費用每次不超過800元)。
印花稅租金(總額)0.1%(在第一次繳稅時一次性繳納,按租期內所有總租金計算。)。
土地使用稅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體以代征機關實際征收為準。
2)、轉租:
營業稅及附加轉租收入*5.55%。
印花稅印花稅轉租租金(總額)0.1%。
在實踐中,商鋪租賃稅費德繳納比較多樣,上述標準只是法定征收標準,不同區域或許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體可在簽訂商鋪合同前咨詢實際代征網點工作人員。
雖然上述稅費德繳納主體為出租人或轉租人,但租賃合同中可以約定具體稅金數額的承擔人,此時,無論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應當清楚商鋪租賃的稅費金額比較高,應當慎重考慮長期稅費調整增加的費用后,再行約定具體承擔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網點短期內較低的稅率所迷惑。
承租商鋪的目的在于開展商業經營活動,而商業經營活動首要條件就是必須合法取得營業執照,因此,在簽訂商鋪租賃合同時,許多條款都要圍繞著營業執照的辦理來設置,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3)、房屋類型不是商業用房,從而無法進行商業經營活動,而導致無法注冊營業執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導致無法注冊營業執照。
對于上述第1、2、3、5條情形,可在合同中設定為出租人義務,并給予出租人合理寬限期,超過一定期限還無法解除妨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上述第4條情形,可設定為無責任解約情形,以保障承租人萬一無法辦出營業執照時可以無責任解除合同。
商鋪租賃中,往往需要花費大額資金用于鋪面裝修,為了確保裝修能夠順利進行,以及保障裝修利益,在合同中應當注意幾個問題:
1)、明確約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對商鋪進行裝修,以及裝修圖紙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別的改建、搭建的,應當明確約定清楚,對于廣告、店招位置也可約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不僅僅考慮違約金部分,因為違約金常常會約定等同于押金,數額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裝修損失,因此,應當約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要承擔承租人所遭受的裝修損失費用。
3)、明確租賃期滿時,裝修、添附的處置方式。
因商鋪經營的特殊性,對于水、電、電話線均可能特殊需要,這些公共資源的供應又會受到各種因素影響,建議承租商鋪前,應當先行考察是否滿足使用需求,若不滿足的,確定如何辦理擴容或增量,以及辦理擴容或增量所需費用,并在合在同明確約定相關內容,以及無法滿足正常進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責解除合同的權利。
簽定合同之后的疑慮。
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屬于合同備案登記性質,此登記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2)、經登記的案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兩個承租人的,其中一個合同辦理了租賃登記,另一個沒有辦理租賃登記,則房屋應當租賃給辦理租賃登記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沒有租賃登記的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因此,建議及時赴該商鋪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租賃備案登記。另外,大多數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均要求租賃合同經過租賃備案登記。
商鋪市場中經常會遇見許多“二房東”“三房東”情形,這其中就存在轉租的問題。俗稱的“轉租”其實涵蓋了法律規定的兩種變更方式“轉租”和“承租權轉讓”,依法律規定,“轉租”是指上手租賃關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賃關系,而“承租權轉讓”是指上手租賃關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與出租人(業主)建立租賃關系。在這兩種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轉租必須取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同樣承租權轉讓中,解除原租賃合同和重潛心租賃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張一筆補償費,主要補償裝修損失等,此筆費用不屬于法定承租人應承擔費用,但法律亦沒有明確禁止,因此,只要雙方當時協商同意的,亦會受到法律保護。建議承租人在支付此筆費用時,應當考慮分批次與轉租或承租權轉讓錯作環節結合起來支付,以此降低資金風險,并可考慮將營業執照辦理成功作為該筆費用退還或解除情形。
鑒于商鋪租賃合同牽涉問題較多,涉及合同金額較大,建議對此類合同應謹慎簽訂,必要時,聘請專業人士把關,以免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糾紛引起訴訟,更是得不償失。
許多承租人經常擔心承租商鋪之后,業主將商鋪出售了怎么辦,其實,承租人完全無須擔心此種風險,因為法律對于承租人賦予了兩重特殊保護:
1)、出租人在出售時,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之下的優先購買權,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購買人的條件下主張購買該商鋪的,則業主必須將該商鋪出售給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購買承租商鋪的,業主出售后,新的業主也應當履行租賃合同,否則,新業主應當承當租賃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在承租商鋪之前,需要了解該商鋪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態不符合相關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比如承租一個不可經營餐飲行業的房屋準備開設酒店,必將導致人力、財力的損失。在無法確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為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商鋪出租合同的注意事項(優質14篇)篇五
出租方:xxx市xxx路門面房xxx號房東(簡稱甲方)
承租方:xxx身份證號:xxx(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租賃房屋座落地點:xxx市xxx路門面房xxx號
二、租賃期限:從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三、租金標準:無論市場房費高低,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只在市場的房費之上每月加收(xx)元整;其他稅收,水電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收乙方押金x萬x千圓整(xx)
四、乙方無權將房子轉讓;乙方應在每季度初將市場房費和加收房租一次付給甲方x年或月,逾期十天內不交,甲方有權將房子收回,不退押金。乙方不能半途終止合同,若乙方租賃期間半途解除合同,乙方負責甲方全部損失,不退押金。
五、甲方不能半途終止合同,此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自然災害,國家及村整改、拆遷土地需要收回房子,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押金,不負乙方其他損失,裝修不予賠償。若甲方因個人原因半途解除合同,甲方負責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違背商城規定及一切常例,不得和商城發生沖突,否則后果自負。
七、租賃期滿,甲方如繼續出租,乙方優先,若乙方不繼續租賃,應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將稅收清單及水電費等費用清單交給甲方,(購電卡一張,房屋鑰匙x把)手續辦完,甲方退還押金。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商鋪出租合同的注意事項(優質14篇)篇六
一、調查商鋪的產權。
承租商鋪之前,應當赴該商鋪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系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如果承租人無法查清,可以委托律師到相關部門進行調查。
二、免租裝修期。
商鋪租賃中,免租裝修期經常會出現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辦公、營業,此種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
但“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按合同約定承擔。
三、租賃保證金。
可以在合同應當約定補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關費用后,承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補足支付“押金”,如果經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時間內補足的話,則出租人可以單方解約,并追究承租人相應的違約責任。若合同中有此約定,則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賴”行為。
四、稅費承擔。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出租或轉租商鋪的,出租人或轉租人應當承擔以下稅費:
(1)出租:
營業稅及附加租金*5.55%。
房產稅租金*12%。
個人所得稅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為租金扣除維修費用,維修費用每次不超過800元)。
印花稅租金(總額)0.1%(在第一次繳稅時一次性繳納,按租期內所有總租金計算。
土地使用稅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體以代征機關實際征收為準。
(2)轉租:
營業稅及附加轉租收入*5.55%。
印花稅印花稅轉租租金(總額)0.1%。
在實踐中,商鋪租賃稅費德繳納比較多樣,上述標準只是法定征收標準,不同區域或許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體可在簽訂商鋪合同前咨詢實際代征網點工作人員。
雖然上述稅費德繳納主體為出租人或轉租人,但租賃合同中可以約定具體稅金數額的承擔人,此時,無論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應當清楚商鋪租賃的稅費金額比較高。
應當慎重考慮長期稅費調整增加的費用后,再行約定具體承擔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網點短期內較低的稅率所迷惑。
五、營業執照。
因此,在簽訂商鋪租賃合同時,許多條款都要圍繞著營業執照的辦理來設置,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3)、房屋類型不是商業用房,從而無法進行商業經營活動,而導致無法注冊營業執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導致無法注冊營業執照。
上述第4條情形,可設定為無責任解約情形,以保障承租人萬一無法辦出營業執照時可以無責任解除合同。
商鋪出租合同的注意事項(優質14篇)篇七
在租賃房屋的時候一定會涉及簽署房屋租賃合同,而且一份的規范的合同和能偶避免很多糾紛的發生,那么在簽署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些什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租商鋪簽合同注意事項,歡迎大家參考。
1、調查商鋪的產權。
承租商鋪之前,應當赴該商鋪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系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如果承租人無法查清,可以委托律師到相關部門進行調查。
2、免租裝修期。
商鋪租賃中,免租裝修期經常會出現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辦公、營業,此種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按合同約定承擔。
3、租賃保證金。
俗稱“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為商鋪適應的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比較高,因此建議押金應當適當高一些,以免不夠抵充上述費用,另外,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過程中,不斷地拖付相關費用,押金抵扣不夠的情況下怎么辦?可以在合同應當約定補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關費用后,承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補足支付“押金”,如果經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時間內補足的話,則出租人可以單方解約,并追究承租人相應的違約責任。若合同中有此約定,則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賴”行為。
4、稅費承擔。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出租或轉租商鋪的,出租人或轉租人應當承擔以下稅費:
1)、出租:
營業稅及附加租金x5.55%。
房產稅租金x12%。
個人所得稅所得部分x20%(所得部分為租金扣除維修費用,維修費用每次不超過800元)。
印花稅租金(總額)0.1%(在第一次繳稅時一次性繳納,按租期內所有總租金計算。)。
土地使用稅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體以代征機關實際征收為準。
2)、轉租:
營業稅及附加轉租收入x5.55%。
印花稅印花稅轉租租金(總額)0.1%。
在實踐中,商鋪租賃稅費德繳納比較多樣,上述標準只是法定征收標準,不同區域或許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體可在簽訂商鋪合同前咨詢實際代征網點工作人員。
雖然上述稅費德繳納主體為出租人或轉租人,但租賃合同中可以約定具體稅金數額的承擔人,此時,無論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應當清楚商鋪租賃的稅費金額比較高,應當慎重考慮長期稅費調整增加的費用后,再行約定具體承擔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網點短期內較低的稅率所迷惑。
5、營業執照。
承租商鋪的目的在于開展商業經意活動,而商業經營活動首要條件就是必須合法取得營業執照,因此,在簽訂商鋪租賃合同時,許多條款都要圍繞著營業執照的辦理來設置,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3)、房屋類型不是商業用房,從而無法進行商業經營活動,而導致無法注冊營業執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導致無法注冊營業執照。
對于上述第1、2、3、5條情形,可在合同中設定為出租人義務,并給予出租人合理寬限期,超過一定期限還無法解除妨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上述第4條情形,可設定為無責任解約情形,以保障承租人萬一無法辦出營業執照時可以無責任解除合同。
6、裝修的處置。
商鋪租賃中,往往需要花費大額資金用于鋪面裝修,為了確保裝修能夠順利進行,以及保障裝修利益,在合同中應當注意幾個問題:
1)、明確約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對商鋪進行裝修,以及裝修圖紙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別的改建、搭建的,應當明確約定清楚,對于廣告、店招位置也可約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不僅僅考慮違約金部分,因為違約金常常會約定等同于押金,數額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裝修損失,因此,應當約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要承擔承租人所遭受的裝修損失費用。
3)、明確租賃期滿時,裝修、添附的處置方式。
7、水、電、電話線等。
因商鋪經營的特殊性,對于水、電、電話線均可能特殊需要,這些公共資源的供應又會受到各種因素影響,建議承租商鋪前,應當先行考察是否滿足使用需求,若不滿足的,確定如何辦理擴容或增量,以及辦理擴容或增量所需費用,并在合在同明確約定相關內容,以及無法滿足正常進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責解除合同的權利。
簽定合同之后的疑慮。
8、租賃登記。
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屬于合同備案登記性質,此登記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2)、經登記的案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兩個承租人的,其中一個合同辦理了租賃登記,另一個沒有辦理租賃登記,則房屋應當租賃給辦理租賃登記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沒有租賃登記的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因此,建議及時赴該商鋪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租賃備案登記。另外,大多數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均要求租賃合同經過租賃備案登記。
9、轉租問題。
商鋪市場中經常會遇見許多“二房東”“三房東”情形,這其中就存在轉租的問題。俗稱的“轉租”其實涵蓋了法律規定的兩種變更方式“轉租”和“承租權轉讓”,依法律規定,“轉租”是指上手租賃關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賃關系,而“承租權轉讓”是指上手租賃關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與出租人(業主)建立租賃關系。在這兩種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轉租必須取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同樣承租權轉讓中,解除原租賃合同和重潛心租賃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張一筆補償費,主要補償裝修損失等,此筆費用不屬于法定承租人應承擔費用,但法律亦沒有明確禁止,因此,只要雙方當時協商同意的,亦會受到法律保護。建議承租人在支付此筆費用時,應當考慮分批次與轉租或承租權轉讓錯作環節結合起來支付,以此降低資金風險,并可考慮將營業執照辦理成功作為該筆費用退還或解除情形。
鑒于商鋪租賃合同牽涉問題較多,涉及合同金額較大,建議對此類合同應謹慎簽訂,必要時,聘請專業人士把關,以免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糾紛引起訴訟,更是得不償失。
10、買賣與租賃。
許多承租人經常擔心承租商鋪之后,業主將商鋪出售了怎么辦,其實,承租人完全無須擔心此種風險,因為法律對于承租人賦予了兩重特殊保護:
1)、出租人在出售時,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之下的優先購買權,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購買人的條件下主張購買該商鋪的,則業主必須將該商鋪出售給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購買承租商鋪的,業主出售后,新的業主也應當履行租賃合同,否則,新業主應當承當租賃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在承租商鋪之前,需要了解該商鋪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態不符合相關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比如承租一個不可經營餐飲行業的房屋準備開設酒店,必將導致人力、財力的損失。在無法確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為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商鋪出租合同的注意事項(優質14篇)篇八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于xxx街xxx號,建筑面積xx平方米。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xx年,自x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xx天的,并賠償違約金xx元。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后作適當調整。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xx,大寫:xx萬xx仟xx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于xxx年xxx月xxx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xxx%加收滯納金。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底數為xx度,電表底數為xx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xx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xxx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xxx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xxx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日期:日期:
商鋪出租合同的注意事項(優質14篇)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為在開發區設立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供給乙方經營用房_____平方米,用于該公司經營之用,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房屋租金經雙方商定為每月元。該房屋總租金為________元。
3、租金于交付,每延遲天按總租金的計罰。若天內仍未交納,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并按實際遲付天數依上述計罰比例向乙方收取罰金。
4、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5、房屋租賃期為,從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6、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7、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9、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以雙方共同認可并經公證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商鋪出租合同的注意事項(優質14篇)篇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層/廳)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乙方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庫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庫房位置為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個______月;其中免租期為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______年/半______年/季/______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_____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第四條保證金條款:_____。
第五條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_____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為: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并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_____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系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_________。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_____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_________。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并保證每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于市場當______年租金總額的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依法亮證照經營。
3、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約定的用途,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_____。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_________等費用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_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并按照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并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其他違約責任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_____。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1、在租賃期限內場地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
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商鋪出租合同的注意事項(優質14篇)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乙雙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協議:
一、被租商鋪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間。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滿后,甲方如果繼續對外租賃本商鋪,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前10日內,與甲方商議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甲方有權另行發包。
三、租金每年為________元,乙方必須于每年的八月一日前一次性將租金交齊,交不齊則視為違約,每超過一天,乙方應按每年房租的10%的罰款賠償給甲方。
四、租賃期商鋪的修繕。商鋪屬人為的損壞由乙方及時修繕,由于不可抗拒的損壞,由甲方及時修繕。
五、店名使用及注冊。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單位名稱作為店名進行注冊,若需使用須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經濟糾紛及其它任何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無權將商鋪轉租給第三者或相互對換商鋪,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2、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將商鋪使用權交付給第三者,本合同對原乙方與商鋪使用權者繼續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與第三者發生的一切經濟、民事等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八、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保持所租房內外所有設施完好無損,如果確需改造或增設其他固定設施,應征得甲方同意后再進行,所需經費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滿時,乙方如需拆除,需將商鋪恢復原樣,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補償。
九、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政策變化,市里統一規劃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商鋪,其租賃費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本合同即終止。乙方要積極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間,要遵紀守法,講文明道德,自覺維護好室內外衛生。水、電費及社會公共收費(治安、衛生、工商、稅務等)由乙方自行繳納。
十一、甲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商鋪交給乙方使用,否則每超出一天應賠償乙方年租金的`10%的經濟損失。
2、不按合同內的條款規定修繕商鋪的應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3、不得無故終止合同(第九條除外),否則應賠償乙方年租金的10%的經濟損失。
十二、乙方責任。
1、不得利用租賃的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擾和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
3、要按時到___繳納水費、電費,時間為每月1—5號,超期者給予1—2倍的處罰,并停止供水、供電。
4、不按合同內的條款規定修繕商鋪的其它設施,根據造成的后果,賠償其經濟損失。
5、合同終止后要及時搬出,否則按租賃商鋪繳納租金,并處以租金的10%罰款。
十三、免責條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使雙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條款,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室內設施登記表略)。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商鋪出租合同的注意事項(優質14篇)篇十二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租賃房屋座落地點:xxx市xxx路門面房xxx號。
二、租賃期限:從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三、租金標準:無論市場房費高低,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只在市場的房費之上每月加收(xx)元整;其他稅收,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無權將房子轉讓;乙方應在每季度初將市場房費和加收房租一次付給甲方x年或月,逾期十天內不交,甲方有權將房子收回,不退押金。乙方不能半途終止合同,若乙方租賃期間半途解除合同,乙方負責甲方全部損失,不退押金。
五、甲方不能半途終止合同,此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自然災害,國家及村整改、拆遷土地需要收回房子,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押金,不負乙方其他損失,裝修不予賠償。若甲方因個人原因半途解除合同,甲方負責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違背商城規定及一切常例,不得和商城發生沖突,否則后果自負。
七、租賃期滿,甲方如繼續出租,乙方優先,若乙方不繼續租賃,應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將稅收清單及水電費等費用清單交給甲方,(購電卡一張,房屋鑰匙x把)手續辦完,甲方退還押金。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商鋪出租合同的注意事項(優質14篇)篇十三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深圳市政府對商鋪租賃的規定,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鋪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商鋪的概況。
1、甲方將位于深圳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商鋪,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2、該商鋪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商鋪租賃期限、免租期及續租事宜。
1、本合同商鋪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具體以交付使用時間為準)。
2、本合同期滿,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在租賃期滿前貳個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繼續出租該商鋪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3、甲方同意給予乙方_____天的免租期(即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月___日)作為乙方裝修使用,遇以下情況租賃期限應順延,順延期間乙方無需重新交納租金:
(1)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導致乙方不能實際使用承租商鋪的;。
(2)甲方逾期交付商鋪的;。
(4)第三條租金、遞增及付款方式。
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礎上遞增_____%。即:
第三條押金(定金)條款。
1、為保障甲乙雙方順利履行合同,并保證合同期滿,乙方結清商鋪租賃期間該物業所產生的管理費、空調費、電話費、有線數字電視費、煤氣費、清潔費、水電費、室內設施的維修等費用,特規定本條款。
2、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整)作為承租該商鋪的押金。如甲方毀約,導致租賃不能進行的,則甲方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押金在合同終止后,且乙方結清相關費用后一天內,甲方應如數退還。
3、甲方收取租金、押金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憑證,否則乙方有權拒付該筆款項。
第四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負擔。
第五條承租人租賃期間的分組、轉租及其他權利。
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對承租的商鋪進行分租或轉租,轉租終止期不得超過乙方的租賃期限。
第六條商鋪的使用與修繕。
甲方權利義務。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商鋪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甲方保證出租商鋪及其配套設施的使用安全。
2、租賃期間,商鋪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商鋪外墻、商鋪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
第八條商鋪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交付時應保證租賃商鋪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能夠正常使用,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收。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租賃期滿本合同終止或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商鋪或所提供商鋪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使用。
3、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拆改商鋪基本結構,嚴重影響商鋪安全的;。
(2)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違法活動;。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商鋪的,應雙倍返還承租押金。
3、甲方因商鋪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商鋪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應雙倍返還承租押金。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承租押金:
(1)未經甲方同意,拆改商鋪基本框架結構導致商鋪嚴重損壞的;。
(2)利用該商鋪進行犯罪活動的;。
第十一條雙方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商鋪,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之“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爭議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請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出租合同的注意事項(優質14篇)篇十四
出租單位(甲方):
代表人:
承租人(乙方):
甲方___年___月___日將坐落在__路___號店鋪出租給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特訂立合同如下:
一、租賃期限。
__年___月日起至年___月___日止,租期__年。
二、租賃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幣___元,經營甲方店鋪,付款辦法:___年租金總額人民幣___元,在合同簽訂時交清。
三、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須向甲方繳交店鋪設施抵押金人民幣___元,押金不計息。
2、乙方擁有店鋪經營、管理和使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鋪的所有權和水電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處理。
3、乙方經營店鋪的一切費用(包括投資成本、水電費、店鋪裝修、稅費及一切債務等)除店鋪租賃稅外概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愛護店鋪設施,如有或損壞,乙方應按市場價賠償或負責修復。乙方如需對門店進行改裝,須經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訊息工期,基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必須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鋪門前暢通和落實門前“三包”,如有違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6、乙方不得在租賃范圍堆放帶腐蝕性或危險性物品,否則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內經營,遵紀守法,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經營,否則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如需轉包他人,應事先以書面報告甲方,甲方在接到報告后十五天內作出答復,并簽訂變更協議,轉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條款執行。未經同意甲方擅自轉包他人,按違約處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變動而變更。
10、如因乙方人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店鋪如在租賃期內遇風災地震自然災害而造成重大損失,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滿規定。
1、乙方應在期滿前兩天內搬遷完畢,近期將租賃范圍交還甲方。
2、租賃屆滿,店鋪的用水電設施無償歸甲方。
3、乙方在租賃期間裝修的固定設施無償歸甲方,可動設施乙方必須在期滿前五天內處理完畢,乙方應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
4、乙方繳交甲方的押金,待雙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還乙方。
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必須共同遵照執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或廢止合同。
如有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對方人民幣__元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于深圳市福田區下梅林梅山苑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可將出租房屋作_______用途。
甲方保證出租房屋能夠作上述用途使用,并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乙方將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
第四條甲方保證第三條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出租房屋的單位租金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月租金總額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
第六條甲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遲于前款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七條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貳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第八條租賃期間,乙方每月應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物業管理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及其它應繳費用。
第九條雙方同意以委托建設銀行托收為結算方式,乙方保證每月五日前其托收賬戶內有足夠的金額支付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
每月五日后第一個工作日為乙方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的銀行托收日,托收不成功的租戶可于托收日后的第三個工作日到甲方業務大廳繳納現金,并承擔由托收日后的第一日起計的應繳費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并且在乙方滯納期間,甲方有權進行督促,有權停止水、電供應。
第十條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并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在結清費用后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第十一條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后拾日內進行維修;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鑒證后代為維修。
本條維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損壞的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鑒證后,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須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并及時通知乙方后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同意并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乙方不得因裝修或其它原因改變房屋結構,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四條乙方不得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于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征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七條按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達壹個月;。
(二)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
(五)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遷離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預交款項有結余的,應當將余款退還乙方。但保證金無權要求退還。
第十八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壹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及時遷離出租房屋,并有權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以及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同意續租,應重新訂立合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不同意續租,則本合同到期后自動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應于租賃期屆滿之日遷離出租房屋,并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沒收租賃保證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期間,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提供配套服務,包括水、電供應等。
第二十一條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轉租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壹佰伍拾元。同時甲方有權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項義務,不得無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退還租賃保證金,并支付一個月房租金額的補償金給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說明理由,經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當于乙方所租房屋一個月租金的補償費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補償費用,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二十四條乙方承諾遵守"梅山苑住戶公約"、"梅山苑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各項物業管理。
規章制度。
及其它與甲方達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協議,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違約,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鑒證后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以中文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壹份,有關部門執壹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登記人(簽章):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登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