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過程中要做好材料的管理,確保材料的優質和及時供應。下面的施工總結范文提供了多個不同工程類型的例子,并對每個工程進行了細致全面的總結和評價。
施工現場管理指南大全(15篇)篇一
1、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一級動火:
(1)、嚴禁區域內;
(3)、各種受壓設備;
(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
(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等場所;
(6)、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場所。
3、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安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4、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進行臨時焊、割等用火作業;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業。
5、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紅藕,方可動火。
6、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均屬三級動火作業。
7、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或安全主管人員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8、動火申請表要明確用火地點,配備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看火人和有效時間等內容,并保留存根備查。
9、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用火證的規定進行作業,不得擅自更改作業內容,如有變化應重新辦理動火證。
10、用火證當日有效,工作完成后由作業人員將用火證交回安全員處,再次作業再次辦理。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賤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作業。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準焊、割作業。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作業。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
施工現場各部門,專業防火措施
1、木料堆場嚴禁吸煙。
2、木料堆場嚴禁動用明火。
3、木料堆、制作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
4、夜間作業不得使用碘鎢燈照明。
5、下班前必須將木屑、零星木塊等清除干凈。
6、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
7、必須配備消防滅火器材。
1、嚴格執行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庫房包括門窗設備必須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須按規定設置報警器和避雷針。
2、配備相應的值班巡邏力量。認真執行值班、巡邏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單獨設置倉庫存放,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3、各種材料應分類分規格存放整齊。
4、倉庫管理人員離庫時,應隨時關窗斷電、鎖門。
5、管理員應認真執行各類物資器具的收、發、領、退、核制度,做到帳、卡、物相符。
6、提貨單、憑證、印章有專人保管,已發貨的單據應當場蓋注銷章。
7、倉庫內嚴禁用碘鎢燈取暖,不準私燒火爐、電爐。嚴禁火種進入。
8、倉庫通道嚴禁堆放障礙物,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9、按標準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大險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倉庫內嚴禁吸煙和帶有火種的人進入,倉庫附近動火須經審批。
11、下班前應作巡視檢查,關窗、斷電、鎖門,根據需要安排值班人員。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塔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塔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0、嚴禁在屋頂用明火熔化柏油
施工現場管理指南大全(15篇)篇二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每天準時出勤。指紋打卡。工程開工后,工作時間為九小時。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項目經理請示,填寫外勤任務單,獲準后方可外出。
3、項目經理外出需向分管副總匯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項目經理申請,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項目經理批準,兩天以內分管副總批準,三天以上董事長批準。獲準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項目經理填寫加班申請表。工作人員加班工資另計,項目經理不計加班工資。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堅持每天舉行一次碰頭會。
2、每日例會由相關項目經理召集,施工員、養護班長及施工班組負責人參加。工程秘書記錄歸檔。項目經理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范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報分管副總批準。例會中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4、各班組間協調問題提交日例會解決。例會中及時傳達有關作業要求、及最新工程動態。
5、每周例會由分管副總召集,由項目經理、預算員、營銷經理參加,工程秘書記錄歸檔。分管副總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人員范圍。
6、各生產部門間的協調問題、甲乙雙方的協調問題提交周例會解決。例會傳達公司最新工程動態、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1、工程秘書應嚴格城建檔案管理要求,做好資料檔案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日例會記錄、每周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登記造冊。施工班組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
5、工程中其它文件、資料、文書往來整理歸檔。
6、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電子文檔,便于查閱。
7、借閱檔案資料需辦理借閱手續。填寫工程資料借閱表,并及時歸還。
1、材料入庫必須經項目經理驗收簽字,不合格材料決不入庫,材料員必須及時辦理退貨手續。
2、保管員對任何材料必須清點后方可入庫,登記進帳。填寫材料入庫單。同時錄入電子文檔備查。
3、材料帳冊必須有日期、入庫數、出庫數、領用人、存放地點等欄目。
4、倉庫內材料應分類存入堆放整齊、有序、并做好標識管理。并留有足夠的通道,便于搬運。
5、油漆、酒精、農藥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險品倉庫。并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設備不能入庫的,要點清數量,做好遮蓋工作,防止雨淋日曬,避免造成損失。
7、倉庫存放的材料必須做好防火、防潮工作。倉庫重地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8、材料出庫必須填寫領料單,由項目經理簽字批準,領料人簽名。
9、工具設備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帳。嚴格履行借用手續,并及時催收入庫。實行誰領用誰保管的原則,如有損壞,及時通知材料員聯系維修或更換。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躁聲采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1、新工人入場,道德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5、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8、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9、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0、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1、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4、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1、工地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持證上崗)負責,其他人員禁止接駁電源。
2、施工現場每個層面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電箱。
3、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護套線或海底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5、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
6、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8、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及施工用金屬平臺必須要有可靠接地。
9、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并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護才能工作。
1、保衛人員必須必須忠于職守、堅守崗位、晝夜巡視。保護施工現場財產不受損失。
2、項目經理應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設置符合標準的檔欄,圍欄等。盡可能實行封閉施工。
3、項目經理應對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安全檢查,必要時增設安全防護設施?;蚺蓪H丝词?。
4、所有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工號牌,外來人員無項目經理許可,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5、夜間值勤的保衛人員,必須巡視整個施工區域,不得睡覺。
6、保衛人員現場巡視時,密切注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機具設備等。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公司匯報。
7、施工班組自帶的所有設備、工具等應進行登記,登記清單由工程秘書保管。以備相關人員查閱。
8、施工班組離場時,攜帶的工具、設備出場,必須有項目經理部的批條方可帶出。
施工現場管理指南大全(15篇)篇三
1: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防火責任制度,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3: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了火顯隱患和一些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顯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
4:建立施工現場防火檔案,確立施工現場的防火重點部位。
5:施工現場內要粘貼各種防火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警報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6: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施工現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9: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0:部門配制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紀錄上報。
11: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12:施工人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門匯報(書面材料)。
13:施工現場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險品。
14: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并定期檢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16:發現安全問題或消防隱患及時處理并報相關部門。
17:施工現場內具體落實地巡查制度,根據人口密度調查巡查頻率,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備案。
18: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象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施工現場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1、各房建單位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對本單位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立即進行整改。
2、專(兼)職防火人員對防火重點部位要堅持每天檢查兩次(班前、班后),對一般部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并及時報告領導。
3、施工班組每周要組織班長、工段長,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進行一次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整改并報防火負責人或質安部,管理制度《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4、班組、部位要落實責任,堅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火安全情況要列入交接班內容。
5、各級防火安全檢查情況,要留有記錄,以便備查。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并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并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設備。
5、倉庫一般應采用天然采光,如確需照明,應采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獨安裝電源刀閘箱,并設在庫外,且應采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并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并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設備,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曬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余退回。
施工現場管理指南大全(15篇)篇四
本制度主要內容為:。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編制與管理;。
4、施工作業指導書的編制與管理;。
5、技術交底制度;。
6、技術核定制度;。
8、技術復核制度;。
11、施工技術總結;。
2.1圖紙自審由項目經理部主任工程師負責組織。
2.2接到圖紙后,項目經理部主任工程師應及時安排或組織技術部門有關人員及有經驗的老工人進行自審,并提出各專業自審記錄。
2.3及時召集有關人員,組織內部會審,針對各專業自審發現的問題及建議進行討論,弄清設計意圖和工程的特點及要求。
2.4圖紙自審的主要內容:。
2.4.1各專業施工圖的張數、編號、與圖紙目錄是否相符。
2.4.2施工圖紙、施工圖說明、設計總說明是否齊全,規定是否明確,三者有無矛盾。
2.4.3平面圖所標注坐標、絕對標高與總圖是否相符。
2.4.4圖面上的尺寸、標高、預留孔及預埋件的位置以及構件平、立面配筋與剖面有無錯誤。
2.4.5建筑施工圖與結構施工圖,結構施工圖與設備基礎、水、電、暖、衛、通等專業施工圖的軸線、位置(坐標)、標高及交叉點是否矛盾。平面圖、大樣圖之間有無矛盾。
2.4.6圖紙上構配件的編號、規格型號及數量與構配件一覽表是否相符。
2.5圖紙經自審后,應將發現的問題以及有關建議,做好記錄,待圖紙會審時提交討論解決。
3.1圖紙會審目的。
了解設計意圖,明確質量要求,將圖紙上存在的問題和錯誤,專業之間的矛盾等,盡最大可能解決在工程開工之前。
3.2會審參加人員。
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內業技術人員、質檢員及其它相關人員。
3.3會審時間。
一般應在工程項目開工前進行,特殊情況也可邊開工邊組織會審(如圖紙不能及時供應時)。
3.4會審組織。
一般由建設單位組織,項目部應根據施工進度要求,督促業主盡快組織會審。
3.5會審內容。
3.5.1審查施工圖設計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技術、經濟政策和有關規定。
3.5.2審查施工圖的基礎工程設計與地基處理有無問題,是否符合現場實際地質情況。
3.5.3審查建設項目坐標、標高與總平面圖中標注是否一致,與相關建設項目之間的幾何尺寸關系以及軸線關系和方向等有無矛盾和差錯。
3.5.4審查圖紙及說明是否齊全和清楚明確,核對建筑、結構、上下水、暖衛、通風、電氣、設備安裝等圖紙是否相符,相互間的關系尺寸、標高是否一致。
3.5.5審查建筑平、立、剖面圖之間關系是否矛盾或標注是否遺漏,建筑圖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錯,各種標高是否符合要求,與結構圖的平面尺寸及標高是否一致。
3.5.6審查建設項目與地下構筑物、管線等之間有無矛盾。
3.5.7審查結構圖本身是否有差錯及矛盾,結構圖中是否有鋼筋明細表,若無鋼筋明細表,鋼筋砼關于鋼筋構造方面的要求在圖中是否說明清楚,如鋼筋錨固長度與抗震要求長度等。
3.5.8審查施工圖中有哪些施工特別困難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構件與配件,貨源如何組織。
3.5.9對設計采用的新技術、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和新設備的可能性和應采用的必要措施進行商討。
3.5.10設計中的新技術、新結構限于施工條件和施工機械設備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設計單位予以改變部分設計的,審查時必須提出,共同研討,求得圓滿的解決方案。
3.6會審程序。
3.6.1會審由建設單位召集進行。并由建設單位分別通知設計、監理、分包協作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分包的由施工單位通知)參加。
及施工配合問題。無論“專業”或“綜合”會審,在會審之前,應先由設計單位交底,交待設計意圖、重要及關鍵部位,采用的新技術、新結構、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的作法、要求、達到的質量標準,而后再由各單位提出問題。
3.6.3會審時,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提出自審時的統一意見]并作記錄。會審后整理好圖紙會審記錄,由各參加會審單位蓋章后生效。
3.6.4根據實際情況,圖紙也可分階段會審,如地下室工程、主體工程、裝修工程、水電暖等:當圖紙問題較多較大時,施工中間可重新會審,以解決施工中發現的設計問題。
3.7會審記錄內容。
3.7.1工程項目名稱(分階段會審時要標明分項工程階段)。
3.7.2參加會審的單位(要全稱)及其人員名字(禁止用職稱代替)。
3.7.3會審地點(地點要具體),會審時間(年、月、日)。
3.7.4會審記錄內容:。
1)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設計圖紙提出的存在矛盾、問題、由設計予以答復修改的。(要注明圖別、圖號,必要時要附圖說明)。
2)施工單位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問題要求設計單位修改部分設計的會商結果與解決方法。(要注明圖別、圖號,必要時附圖說明)。
3)會審中尚未得到解決或需要進一步商討的問題。
4)列出參加會審單位名稱,并蓋章后生效。
3.8會審記錄的發送。
3.8.1蓋章生效的圖紙會審記錄由業內技術人員移交給項目資料員,由資料員發送。
3.8.2會審記錄發送單位。
1)建設單位(業主)。
2)設計單位。
3)監理單位。
4)項目部:技術、質安、經營預算、工程等部門。專業技術人員、有關隊(班組)、預算員,資料員自存三份作交工資料用。
本施工組織設計是單位工程具體指導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編制月、周作業計劃的基礎,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作業設計的依據。
4.2編制原則。
4.2.1嚴格遵守國家現行和合同規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4.2.2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技術政策、技術標準、施工及驗收規范、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操作規程,采用施工技術的先進性、針對性、適用性和經濟合理性相結合,體現技術先進、組織嚴密、管理科學和經濟合理,同時內容簡要、層次分明、結構嚴謹、圖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4.2.3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做好技術、物資資源、勞動力、施工機械設備和施工現場的施工準備工作。
4.2.4必須采用網絡計劃技術、計劃協調技術和系統分析方法安排施工進度。積極開發計算機的推廣和應用。合理安排季節性施工的工程項目,保證施工活動的連續性和均衡性。
4.2.5結合現場及項目部實際情況,開展方案對比,選擇擬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確定施工順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勞動組織,技術組織措施等。
4.2.6盡量減少臨時設施,采用動態管理等方法,合理儲存物資,減少物資運輸量,科學地不止施工平面圖,減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4.2.7執行《計量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加強計量器具、數據管理,使用法定的計量符號、單位。
4.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部門和責任。
4.3.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組織項目部內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公司的技術部門參加編制,生產、設備、材料、預算等部門需要提供有關資料時,必須密切配合。
審定后,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參加編制人員進行分工,規定完成時間。
4.3.3各編制人員完成各自的編寫任務后,由內業技術人員匯總初稿,交項目技術負責人。
4.3.4項目技術負責人接到初稿后,組織編制人員、項目經理及有關人員對初稿進行討論,提出修改建議和需要增加的內容等。
4.3.5公司技術部門對初稿進行修改后定稿。
4.4.1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應以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大綱》(試行)中規定格式、順序、內容及要求來組織編寫。
4.4.2一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核,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并報局科技處備案。
4.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應由公司總工程師進行審核,報局總工程師批準。
4.4.4特大或群體項目施工組織總設計由局科技處審核,報局總工程師批準。
4.5施工組織設計的修改變更。
由于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變更,實施單位要及時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并經原審批單位批準后執行。
4.6.1經過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在開工前應進行交底。由項目經理主持,項目技術負責人向項目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介紹工程特點、施工部署、任務劃分、施工方法、施工進度、各項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
4.6.2交底手續應表明時間、地點、交底人簽字,保存記錄并歸檔。
4.7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發放范圍及管理。
4.7.1經批準后的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技術部門發放給項目三份及有關專業人員、專業施工隊。
4.7.2項目資料員收到技術部門發來的施工組織設計后,列表登記發放,發放范圍為項目技術負責人、內業技術人員、資料員等。
5.1施工作業指導書以施工難度較大、技術復雜的分部分項工程或新技術項目為對象編制的,是具體指導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的技術文件。
5.2施工作業指導書以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確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為編制依據,按不同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技術先進、管理科學和經濟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是對施工組織設計的進一步細化。
5.3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指導書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編制,項目內業技術人員以及有關人員參加編制。
5.4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指導書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并督促實施。
5.5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指導書的編制內容。
5.5.1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5.5.2施工進度計劃。
5.5.3勞動力計劃及勞動組織。
5.5.4機具設備計劃,特別是主要施工機具。
5.5.5主要材料需用量計劃。
5.5.6技術組織措施,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雨期、冬期、施工技術措施、降低成本技術措施。
5.6經批準后的施工作業指導書,由內業技術員交資料員登記發放。
5.7施工作業指導書的發放范圍:技術、質檢、生產、安全、項目技術負責人、內業技術人員、有關施工隊及工長、資料員自留存檔等。
6.1在工程正式施工前,通過技術交底使參與施工的技術人員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擔工程任務的特點、技術要求、施工工藝、工程難點及施工操作要點以及工程質量標準,做到心中有數。
6.2項目技術交底分三級:項目技術負責人向項目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必要時擴大到班組長)并做好記錄;隊技術員向班組進行分部分項工程交底;班組長向工人交底。
6.3技術交底范圍劃分。
6.3.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經批準后,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向項目全體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交底參加人員也可擴大到班(組)長,視具體情況確定。
6.3.2專業隊技術員對班(組)技術交底,是各級技術交底的關鍵,必須向班(組)長(必要時全體人員)和有關人員反復細致地進行。
6.3.3班(組)長向工人技術交底;班(組)長應結合承擔的具體任務向班(組)成員交待清楚施工任務、關鍵部位、質量要求、操作要點、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項。
6.4技術交底的要求。
6.4.1除領會設計意圖外,必須滿足設計圖紙和變更的要求,執行和滿足施工規范、規程、工藝標準、質量評定標準和建設單位的合理要求。
6.4.2整個施工過程包括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均須作技術交底,對一些特殊的關鍵部位、技術難度大的隱蔽工程,更應認真作技術交底。
6.4.3對易發生質量事故和工傷事故的工種和工程部位,在技術交底時,應著重強調各種事故的預防措施。
6.4.4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交底內容字跡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簽字。
6.4.5技術交底必須在工程施工前進行,作為整個工程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準備工作的一部分。
6.5技術交底的內容。
6.5.1項目部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
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重點單位工程和特殊分部項工程的設計圖紙;根據工程特點和關鍵部位,指出施工中應注意的問題;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必須采取的技術措施。
3)重點單位工程總記與交叉作業過程中如何協作配合,雙方在技術上措施上如何協調一致。
4)本單位初次采用的新結構、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及新的操作方法以及特殊材料使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5)土建與設備安裝工藝的銜接,施工中如何穿插與配合。
6)交待圖紙審查中所提出的有關問題及解決方法。
7)設計變更和技術核定中的關鍵問題。
8)冬、雨季特殊條件下施工采取哪些技術措施。
9)技術組織措施計劃中,技術性較強,經濟效果較顯著的重要項目。
6.5.2施工對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
2)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3)重要的分部(項)工程的具體部位,標高和尺寸,予埋件、預留孔洞的位置及規格。
4)土建與水、電、暖、設備安裝之間,各工種之間,隊與隊之間在施工中交叉作業的部位和施工方法。
5)流水和立體交叉作業施工階段劃分。
6)重要部位,冬、雨季施工特殊條件下施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
7)保證質量、安全的措施。
8)單位工程測量定位,建筑物主要軸線、尺寸和標高。
9)現澆砼、承重構件支模方法、拆模時間等。
10)預制、現澆構件配筋規格、品種、數量和制作、綁扎、安裝等要求。
11)管線平面位置、規格、品種、數量及走向、坡度、埋設標高等。
12)單位工程平面布置圖。
13)砼、砂漿、瑪蹄脂、防水、絕緣、防腐材料和耐火膠泥等配合比及試件、試快的取樣、養護方法等。
14)焊接程序和工藝。
15)打樁、構件校正、試水記錄、砼冬季施工和瀝青瑪蹄脂的測溫記錄,設備開箱、設備試運轉記錄、測試打壓記錄等填寫方法。
6.6技術交底記錄的歸檔,實行誰負責交底,誰就負責填寫交底記錄并負責將記錄移交給項目資料員存檔。
7.1凡在圖紙會審時遺留或遺漏的問題以及新出現的問題,屬于設計產生的,由設計單位以變更設計通知單的形式通知有關單位(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業主)、監理單位);屬建設單位原因產生的,由建設單位通知設計單位出具工程變更通知單,并通知有關單位。
7.2在施工過程中,因施工條件、材料規格、品種和質量不能滿足設計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議等原因,需要進行施工圖修改時,由施工單位提出技術核定單。
7.3技術核定單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填寫,并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重大問題須報公司總工審核,核定單應正確、填寫清楚、繪圖清晰,變更內容要寫明變更部位、圖別、圖號、軸線位置、原設計和變更后的內容和要求等。
7.4技術核定單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送設計單位、建設單位辦理簽證,經認可后方生效。
7.5經過簽證認可后的技術核定單交項目資料員登記發放施工班組、預算員、質檢員;技術、經營預算、質檢等部門。
8.1單位工程施工記錄是在建工程整個施工階段,有關施工技術方面的記錄;在工程竣工若干年后,其耐久性、可靠性、安全性發生問題而影響其功能時,是查找原因,制定維修、加固方案的依據之一。
8.2單位工程施工記錄,由項目部各專業責任工程師負責逐日記載,直至工程竣工,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以保證其完整性。
8.3單位工程施工記錄的主要內容。
8.3.1工程的開、竣工日期以及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起止日期,技術資料供應情況。
8.3.2因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符,由設計(或建設)單位在現場解決的設計問題及施工圖修改的記錄。
8.3.3重要工程的特殊質量要求和施工方法。
8.3.4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特殊措施的。
施工方法。
8.3.5質量、安全、機械事故的情況,發生原因及處理方法的記錄。
8.3.6有關領導或部門對工程所作的生產、技術方面的決定或建議。
8.3.7氣候、氣溫、地質以及其它特殊情況(如停電、停水、停工待料)的記錄等。
8.4施工記錄的記載方法。
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在各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將逐日記錄的施工、技術處理等情況加以整理,擇其關鍵記述,填寫在單位工程施工記錄表上,并經主任工程師或技術科有關負責人審核是否確實,并簽名后,納入施工技術資料存檔。
9.1在施工過程中,對重要的和影響全面的技術工作,必須在分部分項工程工程正式施工前進行復核,以免發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程質量和使用。當復核發現差錯應及時糾正,方可施工。
9.2技術復核的主要內容。
9.2.1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軸線(網)樁的坐標位置,測量定位的標準軸線(網)樁位置及其間距,水準點、軸線、標高等。
9.2.2地基與基礎工程設備基礎:基坑(槽)底的土質;基礎中心線的位置;基礎底標高、基礎各部尺寸。
9.2.3砼及鋼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標高及各分部尺寸、預埋件、預留孔的位置、標高、型號和牢固程度;現澆砼的配合比、組成材料的質量狀況、鋼筋搭接長度;預埋構件安裝位置及標高、接頭情況、構件強度等。
9.2.4磚石工程:墻身中心線、皮數桿、砂漿配合比等。
9.2.5屋面工程:防水材料的配合比,材料的質量等。
9.2.6鋼筋砼柱、屋架、吊車梁以及特殊屋面的形狀、尺寸等。
9.2.7管道工程:各種管道的標高及其坡度;化糞池、檢查井底標高及各部尺寸。
9.2.8電氣工程:變、配電位置;高低壓進出口方向;電纜溝的位置和方向;送電方向。
9.2.9工業設備、儀器儀表的完好程度、數量及規格,以及根據工程需要指定的復核項目。
9.3技術復核記錄由所辦復核工程內容的技術員負責填寫,技術復核記錄應有所辦技術員的自復記錄,并經質檢人員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署復查意見和簽字。
9.4技術復核記錄必須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辦理。
9.5技術復核記錄由所辦技術員負責交項目資料員,資料員收到后應進行造冊登記后歸檔。
10.1凡隱蔽工程都必須組織隱蔽驗收。
一般分部(項)隱蔽工程由施工隊長(技術員)組織驗收,邀請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派人參加;重要的請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和技術科、治安科參加。
10.2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是工程檔案的重要內容之一,隱蔽工程經三方共同驗收后,應及時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隱蔽檢查記錄由技術隊長(技術員)或該項工程施工負責人填寫,工程處質檢員和建設單位代表共同回簽。
10.3不同項目的隱蔽工程,應分別填寫檢查記錄表應復寫一式五份,建設單位、計劃、經營部門各一份,自存二份歸檔。
10.4隱蔽工程項目及檢查內容。
10.4.1地基與基礎工程:地質、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墳、井、坑、塘的處理?;A斷面尺寸,樁的位置、數量、記樁打樁記錄、人工地基的試驗記錄、坐標記錄。
10.4.2鋼筋砼工程: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除銹情況,預埋件的數量及位置,預應力鋼筋的對焊、冷拉、控制應力、砼、砂漿標號及強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況。
10.4.3磚砌體:抗震、拉結、磚過梁配筋部位品種、規格及數量。
10.4.4木結構工程:屋架、檁條、墻體、天棚、地下等隱蔽部位的防腐、防蛀、防菌等處理。
10.4.5屏蔽工程:構造及做法。
10.4.6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物的防水找平層的質量情況、干燥程度、防水層數、馬蹄脂的軟化點、延伸度、使用溫度,屋面保溫層做法,防水處理措施的質量。
10.4.7水暖衛暗管道工程:位置、標高、坡度、試壓、通水試驗、焊接、防銹、防腐、保溫及預埋件等。
10.4.8鍋爐工程:保溫前脹管情況,焊接、接口位置,螺栓固定及打泵試驗等。
10.4.9電氣線路工程:導管、位置、規格、標高、彎度、防腐、接頭等,電纜耐壓絕緣試驗、地線、地板、避雷針的接地電阻。
10.4.10完工后無法進行檢查、重要結構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隱蔽工程。
10.5隱蔽工程檢查記錄表的填寫內容。
10.5.1單位工程名稱,隱蔽工程名稱、部位,標高、尺寸和工程量。
10.5.2材料產地、品種、規格、質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10.5.3合格證及試驗報告編號。
10.5.4地基土類別及鑒定結論。
10.5.5砼、砂漿等試塊(件)強度、報告單編號,外加劑的名稱及摻量。
10.6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文字要簡練、扼要,能說明問題,必要時應附三面圖(平、立、剖面圖)。
11.1項目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四新”成果,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并負責組織編制推廣應用計劃,落實推廣應用項目的責任人及要求完成時間等,并組織實施。
11.2項目經理參與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計劃的編制,并負責解決科技開發和科技推廣項目所需的經費和人員。
11.3項目內業技術人員協調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計劃,并參與實施工作,協助項目技術負責人、隊技術員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技術、質量問題,負責對實施中有關技術資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并進行總結。
11.4對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項目在工程上實施后,取得的經濟效益,應按規定每季向公司(區域公司)上報,本項工作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填報。
12.1施工技術總結的編寫范圍。
采用“四新”(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項目;本企業首次施工的特殊結構工程,新穎的高級裝飾工程,引進新施工技術的工程以及有必要進行總結的項目。
12.2編寫內容和要求。
12.2.1總結要簡明扼要地介紹工程概況,以圖、表形式為主,文字敘述為輔。
12.2.2涉及采用的施工方法,包括方案的優化選擇,主要的技術措施和實施效果;采用的先進技術、工藝的經濟比較結果,技術性能、關鍵技術與國內外先進技術相比達到的先進程度;質量要求和實際達到的情況,勞動力組織、施工準備、操作要點和注意事項,經驗教訓和體會,易出現的質量問題和防治對策,需要有待進一步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經濟效益對比等,要詳細敘述。
12.2.3施工中采用的標準、規范、規程、規定。
12.2.4施工中采用的質量和安全保證體系和實施措施,文明施工和成品保護措施。
12.2.5提供必要的插圖、照片,條件許可時應提供施工錄像帶。
12.3項目各類技術人員的職責。
12.3.1內業技術人員編制施工技術總結計劃,并與科技開發和推廣計劃一并下達。
12.3.2施工技術總結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寫,從工程開工之日起,技術負責人應組織人員,分工負責搜集工程項目及“四新”項目的有關技術資料、數據。
12.3.3項目工程及“四新”項目完成后,應立即編寫技術總結,并上報技術管理部門。
1)內業部門提供計劃工期與實際工期的對比狀況;。
2)材料部門提供三材節約情況,核實材料節約率;。
3)動力部門提供機械設備性能、配備情況及使用率對比情況;。
4)質檢部門提供達到質量標準的實際水平;。
5)實驗室提供試驗、檢測資料;。
6)經營部門經濟效益的分析對比工作;。
7)財務部門經濟效益的成本核算工作;。
8)安全部門安全防護技術措施資料。
12.4施工技術總結編稿完成經審批后,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向公司技術部門上報。
13.1施工過程中,要配備齊全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種規范、標準、規程、規定,以供施工中嚴格執行。
13.2施工過程中,要建立項目的技術標準體系,編制技術標準目錄,本項工作由項目資料員在項目技術負責人指導下完成。
13.3標準管理工作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項目資料員具體負責。
13.4項目工程所需的各類規范、標準,根據項目編制的技術標準目錄配齊,保證滿足工程需要。
13.5配給專業隊、質檢、鋼筋翻樣、安全等有關技術人員使用的技術標準、規范、規定、規程,須按登記發放。當有關人員調離本項目部時,應上交資料員。
13.6當某標準作廢時,標準化管理人員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交舊發新防止作廢標準繼續使用。
14.1工程技術資料是為建筑施工提供指導和施工質量、管理情況進行記載的技術文件。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建設單位作為技術檔案的原始憑證。
14.2單位工程必須從工程準備開始,就建立工程技術檔案,匯集整理有關資料,并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直到交工驗收后結束。
14.3凡列入工程技術檔案的技術文件、資料,都必須經各級技術負責人正式審定。所有資料、文件都必須如實反映情況,要求記載真實、準確、及時、內容齊全、完整、整理系統化、表格化、字跡工整,并分類裝訂成冊。嚴禁擅自修改、偽造和事后補作。
14.4工程技術檔案內容分類。
14.4.1是為了構建筑物的合理使用、維修、改建、擴建的參考文件;在工程教工時隨從其它交工資料一并提交建設單位保存(稱為交工技術資料)。
14.4.2是為了系統地積累施工經驗的經濟技術資料,并由施工單位保存(稱為施工技術資料)。
14.5工程技術檔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須嚴格管理,不得遺失、損壞,人員調動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由施工單位保存的工程檔案資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后統一交項目部資料員保管,重要工程及新工藝、新技術等由技術科資料室保存;并根據工程的性質確定保存期限。
14.6各種技術資料檢查評分標準按現行全優工程檢查記錄執行。資料檢查直營公司每季度各項目部檢查一次。
施工現場管理指南大全(15篇)篇五
安全生產直接關系到每位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關系著企業的興旺和發達。為了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形成網絡管理。
2、認真搞好新工人入場教育和操作、換崗及特殊工種培訓和教育,凡未經入場教育考核登記注冊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嚴禁穿拖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現場明火作業必須持有用火證。
4、進入施工現場要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5、施工現場嚴禁酒后上崗,高空作業需系好安全帶,嚴禁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和運料的吊籠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
6、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分部分項工程,有安全防護措施,施工現場臨邊的交通路段必須有安全可靠的防護措施。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證上崗率達到100%,嚴禁觸摸非本人操作的設備、電閘、閘門、開關等,拒絕違章作業。
8、現場使用機械、臨電要有設計方案,技術交底要詳細,驗收手續要齊全,重要設備設專人管理,維修設備必須拉閘、斷電。
9、大型機械、塔吊、電梯安裝要有設計和詳細交底,司機、信號工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服從信號工的統一指揮。
10、施工現場的一切設備、安全設施、嚴禁他人隨意拆除和移動,拆除和移動安全設施、設備造成事故,視情節給予罰款處理,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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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管理指南大全(15篇)篇六
1.1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并應遵循安全、美觀的基本原則,在設計與施工中必須貫徹國家、行業和地方的有關安全、防火、環保、建筑、電氣、給排水等現行標準和技術規程。
1.2設計施工必須確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體性,不得任意改變建筑物的承重結構,不得破壞建筑物外立面,如需改動,應由業主到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若需開安裝孔洞,在設備安裝后應按原有外墻裝飾效果修整。
1.3采購的裝飾材料質量應符合該產品有關標準的質量要求和設計要求,供貨單位應提供產品質保證書或檢驗報告。施工前,必須由業主、項目經理、施工隊長對材料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施工。
1.4裝飾不得隨意改變排水立管、給水管道、地漏等設施。
1.5對安裝、使用有特殊規定的材料制品和調和施工應按其產品說明書的規定進行。
1.6供需雙方在裝飾前應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中應包括設計要求、材料選型和等級、施工質量、期限、保修等內容。
2.1管道排列應符合設計要求,管道安裝應固定牢固,無松動,龍頭、閥門安裝平整,開啟靈活,出水暢通,水表運轉正常。采用目測和手感的方法驗收。
2.2管道與器具,管道與管道連接處均應無滲漏。采用通水的方法,目測和手感的方法檢查有無滲漏。
2.3水管裝不得靠近電源,水管與燃氣管的間距應小于50mm,用鋼卷尺檢查。
施工現場管理指南大全(15篇)篇七
1、項目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質量負責人進行每一道工序的技術質量交底。
2、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必須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藝流程及施工技術質量要求。
3、認真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針對不同。
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并組織進行技術革新,從而保證施工技術的可行性及先進性。
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對圖紙中的問題進行匯總,結合本公司的施工特點,提出具體的修正方案,報甲方及設計單位共同探討,以達成一致,使得問題能夠在進場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決。
5、對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堅決不用。
6、施工工藝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關鍵,有好的工藝,能使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保證工藝的先進性及合理性,公司對于不太成熟的工藝安排專人進行試驗,將成熟的工藝編制成作業,并下發工程項目部,施工班長在現場指導生產時則依此為依據對工人進行書面交底,并由技術負責人簽字接收。工藝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準備、施工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及檢查方法、常見問題及預防措施。在施工時先交底后施工,嚴格執行工藝要求。
8、加強專項檢查、及時解決問題。
8.1開展自檢、互檢活動,培養操做人員的質量意識。各工序完成后由技術負責人組織技術人員,對本工序進行自檢、互檢,自檢依據及方法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在自檢中發現的問題由項目部自行處理并填寫自檢記錄,項目部自檢記錄填寫完善,自檢出的問題已確實修正后方可由項目經理進行驗收。
8.2認真開展工序交接活動。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技術負責人組織上、下工序施工班組長進行交接檢驗,由下道工序班組長檢查上道工序質量,對影響本道工序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并填寫交接檢驗記錄,施工班長督促上道工序人員進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員方可進行施工。從根本上杜絕不合格品的存在。
8.3專職檢查、分清責任。質量負責人要對各道工序進行檢查,從嚴要求,對不合格的要立即處理,在檢查時必須分清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還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對于反復發生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對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視情況嚴重程度對工人采取處罰措施,并及時向操作人員講明處罰的理由。重大質量問題的,質量負責人必須向工程管理部匯報,由工程管理部依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8.4定期抽查,總結提高。定期到各項目的工程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
的問題定期集中分類,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對各類問題分析總結,針對特別項目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貫徹實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員在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高水平。
1.1工地宿舍每天實行值日制度,每周進行大掃除。
1.2嚴禁私自帶領與施工無關的人員進入本工地施工宿舍。
1.3工地宿舍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包括電爐、電飯煲、取暖器等,嚴禁用液化器等在宿舍內進行任何形式燒飯。
1.4工地宿舍人員要節約用電、水,用完后養成隨手關滅的`習慣。
1.5對于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的個人給予200元的處罰。
2.1工地需要吊運物品時,應當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管理。
2.2嚴禁私自操作吊運機械。
2.3施工現場用電時,應提出申請,領導同意后,配用符合用電要求的電箱、嚴禁私自亂接、亂插電源。
3.1在交叉施工過程當中,應注意保護好其它施工單位產品以及本單位的產品。
3.2對于因交叉施工不注意所造成的產品損壞,按損壞產品價值的3倍給予處罰。
3.3對于故意損壞產品的個人給予500元/人的處罰并承擔相關損失費用。
4、增強服務意識的規定:
4.1對于現場甲方、總包提出的現場問題,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到場解決。
4.2對于不能夠按照甲方、總包要及時解決問題的給予責任人500元/次的處罰。
為構建和諧工地,樹立企業形象,本規定既日起執行。
施工現場管理指南大全(15篇)篇八
1、各單位包括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供給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系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進入施工補充協議,方可安排進場。各單位更換管理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實際本事和水平,決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單位進場時必須在現場辦公室安裝電話或報送手機號,并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監理公司人員必須保證每日8小時以上現場工作時間,保證每一天24小時通訊暢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階段或緊急施工問題,應保證及時到工地解決。
4、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一天必須提交開工報告。
5、各施工單位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協調安排,服從監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情景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必須在12小時內完善正規手續。
7、現場所有往來文件均以標準打印文本為準,并妥善保存。如非標準打印文本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職責由發出方承擔。所有發出的文件均應有簽收回執。
8、現場內各種往來書面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甲方認可的管理人員簽收。簽收后如有異議必須在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同,并應嚴格按照文件內規定時限內執行完成。
9、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如有管理或技術問題需協調解決,須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經三方協商并得到甲方書面答復后方可按書面決議執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條例均不得與甲方制定的作為施工補充協議附件的各項管理制度有抵觸或沖突,并應在進場前隨施工組織設計報交甲方審核完善后方可執行。
施工現場管理指南大全(15篇)篇九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躁聲采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1、新工人入場,道德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5、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8、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9、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0、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1、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4、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1)、材料驗收:。
開工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嚴禁劣質材料進入施工現場,進場材料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2)、隱蔽工程:。
隱蔽工程須嚴格按照施工工藝,嚴禁偷、漏、減項。驗收合格后,方準覆蓋。
(3)、成品保護:。
1、嚴禁將工具亂放在已經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磚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噴漆混油工程,均應在其上覆蓋塑料薄膜或其他紙、本質介質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預留口、地漏在進場前用防潮棉封口保護。
3、玻璃、大理石等,要設警示標志加以保護。
(4)、環境保護:。
1、剩余油漆、膠類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膠桶必須分類放置和處理;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包括外來人員),工作期間禁止喝酒、賭博、打架斗毆等,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5)、施工用具:。
1、施工機械應整齊擺放在操作區,工具應有工具箱;。
2、經常檢查機械設備運行情況,電路和電器設備安全情況;。
3、電鋸、電刨轉動部分要設防護罩,無人操作要切斷電源;。
(6)、材料擺放:。
1、所有材料必須分類擺放;。
2、每一種材料必須擺放在適當地點,整齊、干凈;嚴禁亂堆亂放;。
4、重大材料,不可集中一點存放。
(7)、安全標志牌:。
2、安全警示標志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以便與作業人員和其他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易于看到。
3、各種安全標志設置后,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4、施工現場應設置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并定期對標牌、警示燈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殘缺或毀壞的標志牌等要及時更新、更換。
5、施工人員要遵守安全警示標志牌要求,愛護安全標志牌,對破壞安全警示牌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并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8)、違章處罰:。
2、損失由代班負責人承擔,并責成代班負責人對施工要求進行整頓,追究其施工人員責任。
3、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者,每次罰款100元,并責成當事人員清理現場。
4、施工場地吸煙者,每次罰款50元。如吸煙到指定吸煙區。
5、材料未按規范進行分類、整齊、合理堆放,而是隨意擺放,造成施工場地混亂者,每次罰50~100元。
6、施工過程中,嚴禁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未按施工要求穿戴者,每次罰款50元。
7、在施工過程中,對管理人員的合理要求、指導、安排,不聽從者,每次罰款50~100元。
8、在施工過程中,對成品隨意踐踏,刮損,或在下道工序前應進行成品保護,而未進行保護等不愛護成品行為者,每次罰款50~100元。
9、未按有關要求與規定隨意在施工場地內生火做飯行為,每次罰款100元。
10、電工安裝的臨時插座及臨時燈等未經批準不得亂拆亂移,違者罰款50--100元。
11、施工現場任何東西未經相關人員同意不得帶出。如因施工代班負責人管理不嚴,其屬下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有偷盜行為者,每次罰款500~1000元,并責成當事人賠償損失,嚴重者將偷盜者送往有關部門處理。
施工現場管理指南大全(15篇)篇十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是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最為重要的一環。施工現場的安全不僅關系到工程的質量、施工進度,還關系到所有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我國的經濟處于高速發展的狀態,建筑施工的需求蒸蒸日上。建筑施工是一個具有危險性的行業,安全事故屢見不鮮。安全事故一旦發生,必將給群眾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甚至威脅生命安全。為了杜絕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事故,就需要從源頭上消除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唯有做好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科學合理的措施,才能真正讓施工現場安全事故不在發生。
1.1建筑施工的現場的安全責任劃分不明確。建筑施工的主體并不是單一的,存在在多個主體,其中主要包括總、分包單位、監理單位、設備租賃單位。如此多的主體就會產生一個很棘手的問題,那就是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責任劃分問題。施工現場的安全責任劃分不明確,各主體自然不會重視施工現場安全的問題,一旦安全事故發生,就會推脫責任。一部分企業在轉包與分包工程中,把安全責任一同轉移,簽生死合同;這種做法直接使國家的財產與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沒有保障。
1.2安全生產方面投入過低。部分建造方故意把造價壓的很低,存在不當招標的情況;施工方為使市場利益最大化,降低整個工程的成本,往往一味的縮減安全生產的經費投入,使得建筑安全生產的經費嚴重不足。由于安全生產的經費短缺,采購人員不得不購買—些不達安全標準的用材;為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埋下了隱患。
1.3建筑施工主體沒有認識到現場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施工單位要考慮: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現場安全三大要素,這幾個要素常常會發生矛盾,比如說施工速度加快,可以縮短施工期限,但工程質量可能會打折扣;施工單位過于考慮施工的成本、效益,往往忽略了施工現場的安全,安全事故一旦發生,追悔莫及。建筑施工主體缺乏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意識,安全生產的技術的專項資金往往得不到保證;部分私營企業甚至連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品都沒有,企業主只看到了經濟效益,眼中全無“安全生產”四字。
1.4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我國早有明文規定,用工方對新招錄的工人應該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教育主要兩個方面,分別是安全知識與勞動技能。在對工人傳授完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后,還要進行考核,只有考核通過了才能上崗。但從我國目前的用工來,大多數企業并沒有這樣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成為空談。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缺失,是導致施工人員的操作不符合安全規范,缺乏自我防護能力的一個重要原因。
1.5監督監管的機制缺失。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不到位,是因為相關的監督監管不到位,而監督監督不到位的根本原因是缺乏監督監管機制。建筑施工現場沒有日常監管機制,只是為了應付突擊性檢測,沒有真正實行,安全生產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導致安全生產責任不明,安全生產禁令難止。
2.1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制。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制,要知道何為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目標即實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它是安全控制的方向。明確安全生產的目標,是做好建筑工程的監督管理的前提條件,也是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基礎。安全生產目標應該根據建筑工程的情況來設定,要做到科學、合理。安全生產目標不能照搬其他工程項目的目標,是要有針對性的,這樣才能保證其合理性與可操作性。安全生產目標的設定是為了明確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目標落實到個人。還需要有一套考核機制,來督促工作人嚴格按照安全生產目標來進行工作。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制要把立全體工作人員納入其中,要體現責任意識,即每個工作人員都要樹立安全意識,安全生產。通過一套完整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整個建筑工程安全責任得到明確,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得到強化,施工現場安全有序的進行。
2.2加強危險源的控制管理。危險源即引發事故的根源2]。建筑工程施工之前要足準備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充分論證建筑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以及可能對施工人員造成危險的安全隱患。對危險源進行分類處理,主要有工序危險源、施工作業危險源、設備危險源等等;再將全部的危險源制成清單,逐一進行分析,將危險源清單中發生的概率較高的危險源列為重大危險源,特點標明,特別注意。對待重大危險,要特殊情況特殊對待,專門制定施工方案;如檢查方法,人員組織,安全技術措施,機械設備以及救援預案3]。在重大危險源的施工過程中要加強監督監控,不能有絲毫的放松,要保障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2.3加強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監督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監督檢查,是要及早發現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及早的消除施工現場的潛在的危險因素。要對施工現場的各環節仔細檢查,以掌握安全生產情況4]。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是為了落實安全生產目標,促進施工人員按安全施工規范進行作業。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務必要按規章執行,對違章行為務必要及時給與糾正與指導。加強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要變以前的突擊檢查為日常檢查,督促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到位。
建筑施工現場工序繁多,如果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極易發生安全事故,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受到極大威脅。因此,要加強施工現場的監督監管,明確建筑施工各主體的安全責任,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制,加大對危險源的管控力度,加強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監督檢查,以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水平。唯有如此,才能排除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從根本上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有序進行。
施工現場管理指南大全(15篇)篇十一
1、動火必須由建筑工地防火第一責任人審批,必要時報當地消防部門備案。并說明用明火時間、部位、動火原因和動火前的防范準備工作,經批準人檢查防火措施和安全交底落實后,簽發動火證方可動用明火。
2、動用明火作業時間審批期限三天內,一張動火證只能使用一個動火部位,如超出審批期限或更換明火作業部位須重新審批。
3、明火作業的班組要有專人負責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現場動用明火作業批準人,要做好防火安全交底,并在安全臺帳中作好記錄。
4、動用明火表一式三份,一份施工現場項目存檔,一份作業班留存備查,一份交單位保衛部門存檔。
1、明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操作(上崗)證件。操作時嚴格遵守本工種的安全防火操作規范,并落實好明火作業現場的防火措施(如放置滅火器材、黃沙、濕草包、鐵皮等),清除動用明火部位四周可燃物。
2、監火人員在明火作業時不得擅自離開動火部位,并時刻保持警惕,有特殊情況要離開需指定代替人員,并交代清楚,注意事項。
3、明火作業操作人員,監火人員要會使用消防滅火器和補救初起火災的經驗,會報火警“119”和向消防部門講清楚起火地點及燃燒情況。
4、在進行電氣焊時,為避免火災,一定要清除周圍可燃物,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應該保持5m以上距離,乙炔瓶應距火源10m,夏季防日光爆曬。
施工現場管理指南大全(15篇)篇十二
1、各種材料進場必須進行檢驗、確認,杜絕不合格材料進場。
2、各種材料分門別類,按規格、型號定位存放,做好防盜、防水、防潮、防擠壓、防火等工作,及時辦理材料入庫手續。
3、施工現場材料發放由專人負責,限額領料,嚴禁各隊無手續和私自領料,對施工隊超出額定量用料,由施工隊自行解決或從其工程款扣除。
4、對易燃易爆材料另辟庫房,與常規材分開堆放。
5、堅持每天做好材料入、出庫手續,做到帳目清晰,數量正確,規格齊全。
6、材料保管員應堅守崗位,努力學習業務知識,善于材料管理,始終貫徹節約為榮、浪費可恥、勤儉持家光榮傳統。
施工現場管理指南大全(15篇)篇十三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已于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日經第十九次部常務會議通過,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關于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建設工程施工順利進行,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是指進行工業和民用項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施工活動,經批準占用的施工場地。
第三條一切與建設工程施工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負責全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負責其直屬施工單位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五條建設工程開工實行施工許可證制度。建設單位應當按計劃批準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計圖紙供應已落實;。
(二)征地拆遷手續已完成;。
(四)資金、物資和為施工服務的市政公用設施等已落實;。
(五)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已落實。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單位不得擅自組織開工。
第六條建設單位經批準取得施工許可證后,應當自批準之日起兩個月內組織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期滿前向發證部門說明理由,申請延期。不按期開工又不按期申請延期的,已批準的施工許可證失效。
第七條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發包單位應當指定施工現場總代表人,施工單位應當指定項目經理,并分別將總代表人和項目經理的姓名及授權事項書面通知對方,同時報第五條規定的發證部門備案。
在施工過程中,總代表人或各項目經理發生變更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重新通知對方和備案。
第八條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過程中的現場管理,并根據工程規模、技術復雜程度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并組織實施。
第九條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統一管理,監督檢查分包單位的施工現場活動。分包單位應當在總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并組織實施。
總包單位可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負責協調該施工現場內由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的其他單位的施工現場活動。
第十條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分階段施工組織設計。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按照施工單位隸屬關系及工程的性質、規模、技術繁簡程度實行分級審批。具體審批權限由國條院各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一條施工組織設計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工程任務情況;。
(三)施工組織技術措施,包括工程質量、安全防護以及環境污染防護等各種措施;。
(四)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五)總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圍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必須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在施工過程中確需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重大修改的,必須報經批準部門同意。
第十三條建設工程施工應當在批準的施工場地內組織進行。需要臨時征用施工場地或者臨時占用道路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
第十四條由于特殊原因,建設工程需要停止施工兩個月以上的,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應當將停工原因及停工時間向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建設工程施工中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持說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點、品名、數量、用途、四鄰距離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規程,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審請《爆破物品使用許可證》,方可使用。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遵守爆破安全規程。
第十六條建設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設臨時電網、移動電纜等,施工單位應當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在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施工中需要停水、停電、封路而影響到施工現場周圍地區的單位和居民時,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并事先通告受影響的單位和居民。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進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礎工程施工時,發現文物、古化石、爆炸物、電纜等應當暫停施工,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在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后,方可繼續施工。
第十八條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共同編制工程竣工圖,進行工程質量評議,整理各種技術資料,及時完成工程初驗,并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交竣工驗收報告。
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施工單位可以將該單項工程移交建設單位管理。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方可解除施工現場的全部管理責任。
第三章。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貫徹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設備,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
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分包單位確需進行改變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活動的,應當先向總包單位提出申請,經總包單位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一條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施工現場總代表人的姓名、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批準文號等。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標牌的保護工作。
施工現場的主要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應當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
第二十二條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第二十三條施工機構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占場內道路。施工機械進場的須經過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并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應該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道,排水系統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隨時清理建筑垃圾。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溝井坎穴覆蓋物和施工標志。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范化管理,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條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各類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當符合衛生要求。
第二十七條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在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施工現場在市區的,周圍應當設置遮檔圍攔,臨街的腳手架也應當設置相應的圍護設施,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第二十八條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通過或者會同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施工單位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條施工現場發生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處理,依照《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采取下列防止環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處理泥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處理高空廢棄物;。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五)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擾民。
第三十三條建設工程施工由于受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事先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止施工整頓,吊銷施工許可證。并可處以罰款:
(一)未取得施工許可證而擅自開工的;。
(三)施工現場的生活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的;。
(四)施工現場管理混亂,不符合保衛、場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規定,構成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治安管理處罰不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國家建工總局一九八一年五月十一日發布的《關于施工管理的若干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按照本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1號。
《建設部關于廢止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等部令的決定》已于20xx年9月18日經建設部第13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施工現場管理指南大全(15篇)篇十四
1.項目組成員外出執行任務時需要向項目經理請示,施工隊長外出前需要向主管項目經理請示。
2.項目現場的所有員工每天都必須準時。由于項目進展需要加班時,所有員工必須服從。
3.施工項目經理外出時應通知項目副經理。
4.請病假需要病假證明。
5.事假應向項目經理申請并填寫請假單。
6.無故曠工三次或者連續曠工三天的,予以除名。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每天召開例會。
2.日常會議由施工項目經理召集,項目組管理人員和施工隊長參加。定期會議的數據和決定應由項目組指定專人記錄和存檔。施工項目經理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的人員范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重要事項上報公司總經理。必須堅決執行常會作出的決定。
4.施工班組之間需要協調的問題應提交日常會議解決。在例會上,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指示精神、作業要求、安全狀況和最新工程動態。
5.每周例會由公司總經理召集,施工項目經理和項目組人員參加。定期會議的數據和決定應由項目組指定專人記錄和存檔。公司總經理可根據具體情況擴大參與范圍。
6.公司各部門之間、甲、乙雙方之間的協調問題應提交周會解決。定期會議應傳達最新的工程趨勢、最新的公司文件和公司精神。
1.文件管理由項目組負責。
2.對施工現場的日常會議、每周會議和臨時現場會議進行記錄。
3.登記現場工作人員。施工隊成員身份證復印件整理歸檔。
5.整理和歸檔項目中的其他文件、數據和文件。
6.各類檔案應分類保管,備份不得丟失。同時,應建立相關的電子文件,以便于查閱。
7.項目組人員辦理檔案借閱手續。填寫項目資料借閱表,并及時歸還。
1.材料和外購件的入庫必須經過項目經理的驗收和簽字。不合格材料不得入庫,采購員必須及時辦理退貨手續。
2.倉庫管理員必須清點所有材料和外購件,然后才能入庫和記錄。填寫材料、外購件入庫單。如有可能,應將其輸入電子文件以備將來參考。
3.材料和外購件的賬簿必須有日期、入庫數量、出庫數量、接收人、存放地點等欄
4.倉庫內材料、外購件分類存放,堆放整齊有序,做好標識管理。應預留足夠的通道,以便于搬運。
5.油漆、稀釋劑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倉庫內。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如果散裝材料和外購件不能入庫,應對數量進行清理和覆蓋,以防雨淋和日曬,避免損失。
7.儲存在倉庫中的'材料和外購件必須做好防火和防潮保護。未經授權的人員不得進入倉庫的重要區域。
8.材料和外購件出庫時,必須填寫領料單,由施工項目經理簽字批準,領料員簽字。
9.借用工具和設備,建立借用物品賬戶。嚴格辦理借閱手續,及時催收入庫。實行誰收、誰留、誰賠的原則。
1.施工期間不允許吸煙。
2.施工現場必須到指定的廁所。廁所使用后應隨時進行清潔。
3.材料、外購件等物品分類堆放整齊。不要沿途濺落,及時清潔保養。
4.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必須分類堆放,及時清運。工作結束后,應清理材料。
5.現場施工人員著裝必須統一、規范、整潔。
6.工作場所必須保持干凈整潔,輪流清潔,生活垃圾和生產垃圾要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堅決杜絕酒后上崗,酒后鬧事,打架斗毆,勾結,毀謗等現象。
8.嚴格控制施工機械噪聲,盡量減少噪聲擾民。
1.新工人進入現場必須了解“三級安全生產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應佩戴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設備,如安全帶。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械設備。上崗前檢查各項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種作業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佩戴相應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首先檢查砂輪是否有裂紋或危險。切割材料時,應力均勻,切割部位應夾緊牢固。
5.高空作業時,系好安全帶。禁止在空中無扶手的攀爬物上自由行走。
6.深溝施工邊坡應穩定,并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緣和凹坑應嚴格圍擋、覆蓋,并設置必要的安全標志。
8.根據需要設置足夠的通道和安全梯。
9.裝卸和堆放材料、設備和施工車輛及坑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10.配備專職人員指揮大中型施工機械。
11.小型和電動工具應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體系”。
13.在施工現場懸掛、粘貼安全施工標志。
14.嚴禁違章指揮和操作。
1施工現場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負責(持證上崗),其他人員不得接電。
2.施工現場每層必須配備各種安全配電箱。
3.臨時用電采用三相五線制,二次漏電保護。應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管線必須使用橡膠護套管線。電線必須牢固地架設,通常是架空的,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體上。
5.嚴禁用花式線、銅芯線拉接。違者將受到嚴懲。
6.所有插頭和插座應完好無損。一個電氣開關不能用于多種用途。
7.所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在故障或過載情況下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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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管理指南大全(15篇)篇十五
為加強校園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創建和諧校園,根據南京市和xx區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1.在校園內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單位的負責人為施工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單位及施工人員發生違法違紀事件或安全問題由施工單位負責人承擔責任。
3.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安保辦或總務處備案。
4.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5.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6.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無《臨時出入證》者,門衛有權拒絕入內。
7.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
8.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9.施工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學生宿舍、教學樓和辦公區域;不得在校園內大聲喧嘩、打鬧;不得損壞公物、樹木和草地;嚴禁打架斗毆、賭博等行為;施工期間不得影響學校正常教學、辦公及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