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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一
一、集體宿舍衛生是精神文明的窗口。保持宿舍整潔,創建“文明寢室”是寢室每個同學的責任。每個同學必須積極參加寢室衛生勞動,自覺遵守有關規章制度,養成講文明、講衛生的好習慣。
二、寢室內務管理實行寢室長責任制,寢室長由每個寢室民主選出,寢室人員在寢室長的統一管理下,處理好寢室內一切事務。
三、寢室衛生要求:
1.“八凈”:地板、墻壁、衣柜、門窗、玻璃、床、衛生間、洗手槽等每天擦洗干凈。
2.“六無”:無灰塵、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無異味。
3.“三齊”:每天被褥疊放整齊,床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
4.保持墻壁清潔,做到“四無”,嚴禁“四亂”。即做到無蜘蛛網,無污跡,無手、腳印。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
5.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嚴格按《交通運輸學院衛生檢查標準》統一要求排放整齊。不在寢室內拉繩晾衣服。
6.注意室內通風,每天根據天氣情況啟閉門。
7.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樓道口垃圾桶內。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內堆放。
8.在寢室、走廊、樓梯等場合不能亂丟雜物,亂吐泡泡糖,亂畫墻壁。
9.便后要放水沖洗,養成良好清潔衛生習慣。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現象要及時處理。
四、寢室風氣要求:
1.每位同學要定時作息,不賴床,保持良好精神風貌。
2.寢室內不吸煙、不酗酒、不打架。
3.不聚眾賭博、不觀看不良音像制品。
4.午休或學習時間,不在寢室內使用電腦上網、玩游戲。
5.在寢室內不使用違禁電器或明火。
五、各寢室建立由寢室長負責的衛生值日制度,做到每日清掃整理,每周一次大掃除,生活委員、宣傳委員每周不定期檢查三次,班長、團支書考評。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二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合理用電及空調管理,確保員工宿舍用電及員工人身安全,同時更好的為員工提供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現將員工宿舍用電及空調使用作以下規定:
1.公司每月每個宿舍提供底電300度(本公司在職住宿員工),超過部分按公司用電價進行平攤(由宿舍所住人員共同承擔),當月用電不超標不補不扣,以每月電表讀數為準。
2.每個宿舍各安裝一塊電表,每月25日由辦公室、生產部、各宿舍員工聯合進行讀表、登記,各宿舍用電量報財務部,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3.宿舍不得私自亂拉電源,否則罰款200元。
4.空調使用實行“宿舍負責制”,本宿舍人員人人有責任愛護空調設備,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電源開關,避免人為損壞;每發現一次將對個人進行罰款50元。
5.在使用空調期間,要將宿舍的門窗關閉,以確保空調的使用效果,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人員離開房間應及時關閉空調和電源,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6.空調開放使用期間,宿舍空調搖控器由各宿舍自行保管,自行負責空調的開啟和關閉,在空調停用季節,搖控器交給辦公室統一保管。
7.公司將不定期檢查空調的使用情況,若發現有違規使用或損壞現象,造成空調及搖控器損壞的,產生經濟損失的將有損壞人進行賠償,找不到損壞人時,將有本宿舍人員共同承擔。
8.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望自覺遵守。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三
第5條宿舍內衛生由住宿人員負責清潔打掃,走廊、公共衛生間衛生由清潔員負責。
第6條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第7條每間宿舍設立舍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并制定宿舍衛生值日表。
第8條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宿舍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宿舍衛生,包括倒垃圾。
第9條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舍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人事行政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第10條宿舍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凡住宿人員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第11條人事行政部負責組織人員不定期對員工宿舍衛生進行抽查,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宿舍,應責令值日人員立即清掃,直至達到標準。
第3章宿舍樓衛生要求。
第12條宿舍內衛生應做到地面干凈,無雜物紙屑,被褥整齊干凈,窗戶清潔明亮,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第13條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上亂刻、亂畫、亂釘。
第14條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第15條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第16條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四
1、各種生活用品、衛生工具要擺放整齊,堅持地面、門窗、墻面、衛生間和走廊的清潔。
2、養成愛整潔、講衛生、勤儉節儉的良好習慣。不在寢室就餐、不亂丟雜物、不亂購零食、不浪費水電。
3、使用衛生間后,必須及時沖洗干凈;蹲坑內不留廢水、雜物。堅持寢室干燥、通風。
4、嚴格執行衛生值日制度,值日生必須每一天早晚打掃衛生,早晨必須清理紙簍、垃圾桶等。寢室長每一天督促、檢查值日工作和生活用品的擺放情景并協助教師做好點名和檢查工作。
1、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晚上點名以后不許外出,平時無急事不進出寢室。除節、假日及學校組織活動外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門,如確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應書面請假,并經班主任(或學校值班領導)以及生活指導教師簽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2、嚴格按照安排的寢室、鋪位住宿,未經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調換床鋪、寢室。
3、不把非住校人員帶入宿舍。非住校生及住校生的親屬不準在學生宿舍內留宿,在學生休息時嚴禁異性學生家長進入其子女寢室。
4、不追逐打鬧起哄、高聲喧嘩以及打架斗毆。
5、不私自外出去游泳或買東西等。
6、不吸煙、喝酒;不在宿舍里打牌、賭博及變相賭博。
7、未經生活指導教師和班主任許可,不換鋪、合鋪睡覺,不竄寢室,不在校外或其他寢室留宿。
8、不穿奇裝異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發進入學生宿舍。
9、不將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學習的書籍、圖片、影碟或其他有危害性的器械帶入學生宿舍。
10、不在墻上隨意張貼宣傳畫,釘釘子,不在樓內外墻上亂涂、亂刻、亂畫。
11、不在床鋪上蹦跳、嬉戲,以免發生意外,不撥弄電風扇,電燈等設備。
12、不翻越欄桿、窗臺;不在就寢期間離開寢室,更不離開寢室樓。
13、不在宿舍里燒煮食物,不亂接電源。注意用火安全,不點蠟燭,正確使用蚊香。
14、不在寢室內亂丟雜物及向窗外拋、丟雜物和倒水。
15、未經許可不得翻、拿他人的物品;嚴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為發生,對有偷竊行為的將嚴肅處理。
16、不在就餐時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購物。
17、加強自身安全意識,善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發現違紀現象、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有關教師。
18、愛護公共財物,損壞公物時應照價賠償,有故意損壞的除照價賠償外,同時也按違紀處理。
1、團結友愛、互相幫忙,共創良好的生活環境。
2、尊重生活指導教師、值周教師、寢室長和他人。
3、爭創“禮貌寢室”,爭做“禮貌住校生”。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五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養學生講禮貌、講禮貌、守紀律,樹立起熱愛團體,熱愛勞動,團結同學,勤儉節儉,愛護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生在宿舍內的日常行為,應嚴格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遵守學校制定的有關宿舍管理規章制度,提倡團結友愛和團體主義,反對自私自利和個人主義,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管理,配合工作,創造整治、優美、安靜、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第三條:學生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指導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由校領導、學生處、后勤辦、團委、各二級學院(系)、公寓管理部門及自管會組成,理解學校黨委和行政的統一領導,指導自管會開展工作。
第五條:每層設層長一名,由樓長聘任,負責本樓層的衛生、治安、學風、文化建設等事宜,受樓長的直接領導。
第七條:每棟宿舍樓設保潔員若干名,負責督促學生衛生清潔及公共部位的保潔工作和垃圾的清運。
第八條:學生宿舍樓內的所有人員應當參加創立禮貌樓、層、室的活動。
第九條:學生宿舍衛生要求。
第一款共同堅持公用部位的衛生整潔。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亂扔瓜皮果殼、紙屑、煙頭、酒瓶等雜物。
2、不得在墻上涂寫、刻畫和胡亂張貼。
第四款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整體要求(評分細則詳見附件一:評分標準):
1、門、窗地面整潔。
(1)、門上不得有腳印、球印和積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凈,窗框上沒有積灰。
(3)地面拖掃干凈,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煙蒂、痰跡。
(4)房門口、樓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積水。
2、物品擺放整齊。
(1)桌子按規定擺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頭。
(2)桌面、書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擺放整齊。
(3)洗漱用具放在統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擺放、室內衣物的掛放要整齊。
(5)被褥疊放整齊。
(6)床上不亂扔雜物。
(7)蚊帳統一掛放。
3、無蛛網積灰。
(1)天花板、四周墻壁無蛛網積灰。
(2)日光燈、風扇上無蛛網積灰。
(3)各類家具上無蛛網積灰。
(4)床板下無蛛網積灰。
4、陽臺、衛生間。
(1)陽臺整潔,無雜物。
(2)衛生間整潔,無異味,垃圾入袋。
5、不違章用電和電器。
(1)不私拉電線,電線不繞床。
(2)床上無臺燈。
(3)不使用電爐、電飯鍋、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4)不使用蠟燭。
6、維持家具和其它設施完好,創立禮貌環境。
(1)不在門、家具和墻上涂寫刻畫。
(2)不張貼有損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圖片。
第五款學生寢室衛生每周檢查一次,成績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成績突出者或違反以上規定者,依據《獎懲條例》獎優懲劣。
第十條:獎懲條例。
第一款宿舍衛生檢查周匯總成績評定連續五次為優的寢室獲“衛生先進”流動紅旗一面。
第二款衛生先進寢室和免檢寢室在“禮貌寢室”評比中給予加分。
第三款以學年為階段,凡宿舍衛生檢查周匯總成績評定為不合格達三次者,取消其評定各類獎學金、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資格。
第四款對于衛生成績一月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發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張榜警告,張榜警告時把寢室長、班干部、黨員的名單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資格。
第十一條:住宿學生應節儉用水,安全用電。
第十二條:每個宿舍用水用電按每間宿舍的水表、電表實用數抄算,每月每人免費用水3立方米,每間房免費用電30度,超支部分的水電費由室長按時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條:嚴禁私自拆動水電表,違者處以100—200元罰款,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十四條:嚴禁燈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勸告不聽,除沒收燈具外,另外給予校紀處分,造成災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五條:學生宿舍使用電器除收放機、充電器、電腦、電視機外,其它電熱器具如電爐、電飯鍋、電吹風、電熱毯、電熱棒(杯)等不得使用,違者依本規定有關條例處理。
第三節鑰匙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學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發放門鎖鑰匙一把(或壁柜鑰匙一把),各樓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為嚴格管理,特制定以下辦法:
第十六條:新生進校時,交付押金,登記注冊,方可領取鑰匙,同時每把鉑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記冊,學生離校交還鑰匙后退還押金。
第十七條:學生不準私自換門鎖和私自配鑰匙,由于管理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宿舍管理室,鑰匙由管理室另配,并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第十八條:學生畢業時要交還全部鑰匙,如交的鑰匙和所用鎖不配套者每把鑰匙賠償工本費五元。
第十九條:無特殊情景,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備用鑰匙,必須借用管理室鑰匙時,要憑本人證件登記,還鑰匙時,歸還證件。
第二十條:鑰匙只借給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學一律不借。
第二十一條:學生宿舍樓設立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第二十二條:為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和堅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學習,學生宿舍樓6:30開門,24:00關門,學生24:00以后進入宿舍樓應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說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證件而強行進入者上報學校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十三條:為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嚴禁留宿外來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住宿資格等處罰。
第二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妥善管理好自我的學習生活用品、貴重物品、現金及銀行卡,不準將房門鑰匙私借他人,不準私調門鎖。
第二十五條: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學生宿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條:堅持走廊及樓梯通暢,不準停放自行車和堆放雜亂物品。
第二十七條: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禁止亂扔玻璃瓶等雜物。
第二十八條:不準私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磁爐、電熱壺、電熱杯、酒精爐、煤油爐、取暖器、卡式爐,禁止使用蠟燭,焚燒廢紙,亂丟煙蒂。
第二十九條:宿舍樓內禁止買賣經商,嚴禁酗酒、斗毆、搓麻將。
第三十條:嚴禁復制、傳播、觀看色情、淫穢出版物。
第三十一條:宿舍內住宿學生應配合工作人員進行的安全衛生檢查。
第三十二條:禁止高聲播放收錄機、吹奏樂器和高聲喧嘩、起哄,擾亂周圍環境。
第三十三條:不得隨便動用設在宿舍樓里的消防設施,損壞應照價賠償。
第三十四條:攜帶大件貴重物品離樓,攜帶者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經值班人員查驗后方可帶出。
第三十五條:校外人員來訪,須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由被訪者帶入會客。
第三十六條: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和賠償。
第五節假期學生留校住宿規定。
第三十七條:寒暑假期間原則上不留學生住宿,確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學,須經各二級學院、學生處批準,開出證明,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本宿舍樓的管理室登記,辦理出入證,并交納管理費。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學寒暑假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八條:留校住宿的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證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條:為安全起見,留校學生采取相對集中原則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部門封門,此后,不得隨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景,由本人書面申請,經學生宿舍管理部門核實簽字后由本宿舍樓的管理人員陪同入內。
第四十條:學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一條:住宿登記日期和其它事項詳見本宿舍樓通知。
第六節校“禮貌寢室”評比條例。
第四十二條:“禮貌寢室”評比制度。
1、校“禮貌寢室”的評比每學年進行一次,時間為11月份,畢業班學生不參加評選;。
2、評比小組:各樓樓長和物業管理學生會宿舍負責人;。
3、評比小組評選出“禮貌寢室”,學年末把名單遞交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審核批準。
第四十三條:“禮貌寢室”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向上;。
2、寢室成員一學年每門課程均需及格(包括補考及格);。
3、寢室成員年度內無違反校紀校規而受警告者;。
4、寢室成員無嚴重違反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
5、寢室無火災和重大傷亡事故;。
第四十四條:評比項目。
1、評比標準。
(2)床鋪,被褥4分:被褥疊放整齊,朝向一致,床單、枕巾干凈平整,無亂放雜物;。
(3)物品擺放4分:桌凳按標準擺放,洗漱用具、書籍、箱子等物品擺放整齊;。
(4)門窗玻璃、燈具3分:
(5)陽臺、衛生間4分:陽臺整潔,無亂堆放雜物,衛生間無異昧積垢;。
(6)文化氛圍,整體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一月全優寢室加1分,“衛生先進”寢室加2分;。
(3)工作出色的樓長、層長所在的寢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2)寢室成員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歸者,有一個扣o.5分;。
(3)平時有使用違章電器、私拉電線者扣1——2分。
第四十五條:獎勵方式。
1、給予“禮貌寢室”物質獎勵,并貼上“禮貌寢室”標志;。
2、“禮貌寢室”成員在評獎學金時加分。
第七節學生辦理離校手續。
第四十六條:各宿舍凡有損壞的公共財產,要及時報告修理,須交維修費的要一次交清,否則不予修理或修理后從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條:畢業班的學生要在學校規定離校日的前三天內全部辦理完手續并離校。
第四十八條:學生畢業或中途因故離校,有關部門應事先通知公寓服務中心,由管理員驗收宿舍及家具,學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離校手續。
第四十九條:學生離校前要清點好各自的物品,待有關人員按宿舍設備清單檢查驗收,清查無誤,完好無損后,方可發還押金。如有丟失損壞,按物品管理辦法,照價賠償。收還鑰匙后,退還押金。如家具用品的登記號與卡片不符,按丟失處理。
第五十條:辦完離校手續后,在三天內離校,如仍滯留在原宿舍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十一條:室內人員有先后走的,查驗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二條:宿舍內的公共財產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第五十三條:在校期間,如有應繳款項而未繳清的,離校時必需全部交清,如拒不繳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第五十四條:家具及物品驗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員在離校通知書上蓋章后,方可發給學生報到證或畢業證等。
第五十五條:提前辦理離校手續,按照學生公寓服務中心的通知進行。
第五十六條:學生公寓服務中心最終辦理離校手續,學生離校前經宿舍管理人員驗收蓋章后,在三天內持離校通知書到有關部門領取派遣證。
第五十七條:本規定由學生公寓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六
為確保員工宿舍衛生區整潔美觀,給全體員工創造一個潔凈、優美、舒心的休息環境,結合當前員工宿舍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 人員職責劃分
1.每日由保潔公司人員對宿舍樓所有區域進行全面清掃,保潔。
2.每層的管理部室和居住員工對保潔公司人員保潔過程及保潔程度進行監督。
3.居住員工對所屬區域內的`衛生要做到:保持干凈整潔。管理好各自家屬和小孩,共同維護公共衛生。
4.宿舍樓居住員工對自己所屬區域內設施要做到愛護和及時維護,每天及時關閉走廊和衛生間照明燈。
三、 衛生保持要求?
1、 保持墻壁清潔,做到“四無”,嚴禁“四亂”。即做到無蜘蛛網,無污跡,無手、腳印。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不亂涂亂畫、亂張貼啟事。
2、 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垃圾桶里。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內,任意堆放。
3、 保持宿舍、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不可亂丟雜物,亂吐泡泡糖,亂畫墻壁。
4、 保持衛生間、浴室和洗手間的衛生。大小便入池,便后要放水沖洗干凈;洗發精等包裝袋要放在垃圾箱內;不向水池內倒雜物,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現象要及時清除。
5、 不可在樓道潑水、吐痰、堆放雜物和垃圾。
6、 不可向窗外倒水、扔東西。?
四、 公共設施?
1、 宿舍公共設施正常使用損壞應由管理部室提出,綜合部負責聯系人員進行維修。?
2、 宿舍公共設施屬人為損壞的,維護費用由公共設施所屬區域住宿員工均攤,情節嚴重的予以處罰。
3、 宿舍管理部室發現公共設施損壞后及時通知綜合部。
4、綜合部確認設施損壞后,核實是否為人為損壞。若為正常使用損壞,由綜合部通知機電車間予以維修;機電車間不能維修的,由綜合部提出,經領導批準后,通知外協單位進行維修。
5、機電車間每周進行一次巡檢,一旦發現有損壞的公共設施,應及時修理,對突發故障要在第一時間搶修,嚴禁有長流水和長明燈現象。
6、員工宿舍內設施有員工本人負責維護,公司不負責維修。
五、 處罰原則
1、樓層管理部室對宿舍衛生要進行定期檢查、限期整改。公司每月定期組織進行評比和考核,對考核末位的樓層和管理部室進行每人次20元的處罰。
2、綜合部宿舍管理人員要不定期對宿舍衛生進行檢查,發現衛生區域內和洗手間不干凈,有積水、垃圾的,對此區域內所有人員進行每人次20元的處罰。
3、綜合部宿舍管理人員不定期對宿舍樓進行檢查,發現有長明燈或長流水現象,對此區域內所有人員進行每人次2元的處罰。
4、綜合部宿舍管理不到位,應根據情況進行處罰。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宿舍要制定輪流值日表,宿舍內保持衛生、整潔、通風、被褥、床鋪整齊,有紗門紗窗,并有衛生人員負責宿舍的衛生清理與監督,夏季有防蠅措施,冬季有防寒措施。
2、宿舍內應抹水泥地面或鋪貼瓷磚,配置單人床或上下雙人床,禁止職工睡通鋪,在施工?的建筑?物內嚴禁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內不得超員,人均住宿面積不得低于2.5平方米,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齊有序。
3、宿舍內墻面應刷白,并保持室內整潔,不得在墻面亂涂亂畫,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使用未經許可的電器,不得破壞公用設施,嚴禁隨地涂痰,大小便。
4、宿舍內必須配備保溫瓶、碗筷柜,被褥要疊放整齊,衣物、鞋襪、臉盆、餐具、茶杯及工具等個人物品要放置整齊有序。
5、應創造條件,設置工人文化娛樂室、淋浴間及更-衣室等公共設施。
6、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男女混住,按時息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七
為加強員工住房管理,使員工團體宿舍堅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和安全和諧的秩序,并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對入住辦理、住宿期間、退宿等方面進行規范,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為員工供給的各類居所。
一、人力行政中心行政部(下述行政部)。
2、負責員工宿舍入住、分配、調整、退宿與統籌安排與辦理。
3、負責對宿舍衛生、安全、住宿紀律等情景進行監督檢查與管理。
4、負責安排宿舍物品的配備,做好宿舍公共設施維修、保養工作。
5、負責對宿舍水、電的管制。
6、負責宿舍長的確認指定。
7、負責房屋租賃合同的談判和簽定。
二、各部門。
1、負責部門內需入住人員(含臨時性暫住人員)信息收集統計和入住申請工作。
2、配合后勤管理部門做好本單位員工宿舍管理工作。
1、負責宿舍的具體管理工作,抓好各項宿舍管理要求的落實。
2、負責督促入住員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的檢查。
3、負責督促入住員工做好衛生環境工作和檢查工作,每周至少進行一次清潔工作。
4、負責維護就寢紀律,督促入住員工按規定時間作息。
5、負責宿舍衛生值日表的制定并組織實施、嚴格執行。
6、負責宿舍異常情景的處理及匯報工作。
四、宿舍員(入住員工)。
1、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服從后勤部及宿舍長的安排和管理。
2、負責做好個人安全、財產的防護工作,堅持個人的清潔衛生狀態。
3、負責做好當值日的清潔衛生和安全檢查工作。
五、財務中心職責。
1、負責對違規員工處罰的扣款處理。
2、負責房屋租賃合同費用的支付。
一、入住條件。
1、在職員工且需長期居住(至少3個月)。
2、臨時入住人員(業務實習者、駐外業務人員等)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3、入住人員必須提交體檢合格證明,并且保證未患有任何不適宜共同居住的傳染性疾病或賭博、酗酒等不良嗜好。
二、入住辦理。
1、入住人員憑經批準的《住宿申請單》,交由行政部人員對床位進行統籌安排,并簽訂《宿舍入住協議書》。
2、簽訂入住協議后,行政部根據員工工作崗位情景進行宿舍、床位安排;
3、進住員工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宿。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與轉讓,確有特殊情景需調換者,應經部門負責人書面同意后,經管理人員安排調換。
一、員工進住宿舍后,要節儉用水、用電和保證本人財產的安全,各位員工要養成“人走燈滅、關門、關水”的良好習慣,愛護供電和供排水設施,住在租住房的與房東堅持良好的溝通和關系。
二、宿舍晚間歸宿時間,原則上不晚于23:30。
三、按照值日表排程進行衛生值日。
四、不得大聲喧嘩,使用電視機,手機等的時候,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五、宿舍區域所有器具設備(如電視機、玻璃鏡、門窗、床鋪等),住宿員工有職責維護其完好。
六、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子疊放整齊,堅持室內通風。
七、不得在公共走廊、樓道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在宿舍內飼養動物。
八、養成和堅持良好的禮貌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殼(皮)。
九、堅持室內清潔衛生,做到地面整潔,無污物、室內無異味,桌面、門窗、燈具等表面無積塵,屋頂、墻角、床架無蜘蛛網、掛絮。
十、堅持墻面干凈整潔,不得在地面、墻壁、陽臺上亂涂亂寫,不得在墻壁或食物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掛鉤、打鐵釘、拉繩子或打洞等。
十一、講究個人衛生,勤洗澡、勤換洗衣物,堅持被子、床單、枕頭等臥具的干凈,并適時進行晾曬;不串用個人生活用品。
十二、所有垃圾裝入垃圾袋并將口扎實后放在指定的垃圾回收桶內,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禁止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
十三、個人財物妥善保管,現金要隨身攜帶,貴重物品不得放在宿舍,違反規定發生遺失情景,職責自負。
十四、嚴禁攜帶管制刀具、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違禁物品進入宿舍。
十五、嚴禁在宿舍內進行打架斗毆、賭博、吸毒,或從事其它不健康活動。
十六、禁止臥床吸煙和在宿舍內使用明火。
十七、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十八、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違禁物品。
一、宿舍的管理部門為行政部,員工所屬部門負責人協助進行管理。
二、行政部至少每月一次,對宿舍進行衛生與行為規范的檢查,并將檢查結果通報相關部門。
三、異常匯報。異常情景,宿舍長和宿舍員有職責和義務及時向行政部及部門負責人匯報。異常情景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盜竊、不法行為、影響周邊群眾的事件。
一、存在打架斗毆、賭博、吸毒,或從事其它不健康活動,取消其住宿資格。
二、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者,除照常賠償外,按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三、連續三十天未入住宿舍,取消其入住資格。
四、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他人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五、經常破壞宿舍安寧,給予書面通報批評,屢教不改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六、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七、有偷竊行為者,參照《員工獎勵與處罰條例》處理,若涉案金額較大,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八、不聽從宿舍管理人員(宿舍長、管理負責人)的安排,視情節嚴重情景決定是否取消入住資格。
一、退宿原因。
1、因辭職、辭退、開除等原因退宿。
3、其他原因需要退宿。
二、退宿流程。
1、員工退宿一旦決定,應在七日內遷離宿舍。
2、退宿人員退宿時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凈,退還借用的公用物品。
3、退宿人員退宿前一天,應提前通知管理人員,退宿時由宿舍長和行政部人員核查公用物品狀況,進行物品清點移交,簽名確認。
第八章:本制度由人力行政中心制定并解釋、補充,經董事長審批后生效!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八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宿舍衛生狀況的良好與否,直接關系到學生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搞好學生宿舍的清潔衛生,建設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特制定以下規定:
1、寢室布置要整齊、美觀、大方、符合物品擺放規范要求;。
不準在寢室和樓道內涂寫刻畫、亂釘釘子等。
2、不準向窗外、樓道潑水;嚴禁燃燒物品,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垃圾需倒入垃圾桶內。門口及樓道內禁止堆放垃圾。不準將剩飯、剩菜倒入水池、便池內。
3、學生負責寢室及寢室門口的衛生清掃。各寢室每天要安排值日,保證寢室的清潔衛生,每周要至少進行一次集體的寢室衛生大清掃。
1、室內空氣:要求清新、無異味;。
5、墻壁:公共部分墻壁潔凈無灰塵,無雜亂粘貼物;。
7、衣柜:要保持干凈整潔,衣柜正面和側面無粘貼物。就寢和休息時間外不懸掛毛巾、衣物和其他飾物,衣柜四周無灰塵、污跡。
8、床鋪:床鋪平整、褥子不外露,墻壁無粘貼物,床梯潔凈無雜物;床單潔凈、平整,床鋪上除被褥、枕頭外無其他物品;同寢室床單顏色、圖案相對一致;需要掛蚊帳、床幃時,在非就寢時間,要收放一致。
9、被褥:被褥整齊、棱角分明,按統一標準疊放,同寢室按統一標準覆蓋被蒙。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九
為加強宿舍的安全管理,強化自我約束意識,使宿舍管理逐步到達標準化、常規化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住宿人員申請宿舍之前先到行政部登記備案,由行政部統一安排房間、床位后方可入住。
1、宿舍床位統一由行政部安排,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
2、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出借給其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追究其相關職責。
3、公司宿舍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
4、自覺愛護公物,宿舍內由公司供給的所有物品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發現惡意破壞者,維修費用由個人全部承擔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確定是否取消其住宿資格。
5、住宿員工離職必須在離職2天內搬離宿舍,到行政部交回鑰匙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1、宿舍房屋問題在宿舍管理群內上報,由寶來宿舍管理員統一維修。
2、寢室內物品擺放統一按照公司標準,不得隨意移動和更換,對室內設施惡意損壞者按原價賠償,寢室門鎖不得隨意更換。
3、寢室內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違反規定對其相應處罰并將物品沒收。
4、住宿寢室人員嚴禁私藏管制刀具、利器等物品或危險化學品,如違反規定,對其相應處罰并將物品沒收。
5、寢室內只允許在洗漱間吸煙,如在洗漱間外發現煙頭、煙灰等,對吸煙者進行處罰。
6、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窺、偷竊行為的;
3、在宿舍賭博、打架、酗酒的;
4、經常妨礙他人休息,屢教不改的;
5、蓄意破壞公物的。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十
目的:規范公司集體宿舍的管理,為員工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適用范圍:分公司屬下各辦事處員工。
執行時間:20xx年3月1日。
1、公司集體宿舍的管理權在公司綜合部。
2、各辦事處宿舍日常管理權歸當地辦事處主任。
3、辦事處主任對宿舍的具體管理責任如下:
1)根據公司安排接受入住者或者督促搬出者;
2)宿舍公用設施的檢查、保養和維修,落實防火安全措施;
3)監督入住者嚴格遵守公司對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
4)對宿舍進行日常清潔衛生的管理;
5)負責入住者與公司的聯系與溝通。
1、入住者必須是公司員工,非本公司員工一律不得入住本公司宿舍,包括員工家屬亦不得入住公司宿舍。
2、公司綜合部決定是否批準入住與各房間入住人員定編數。
3、被批準入住者,須在15日內入住,否則視為無意入住,取消其入住資格。
4、采取弄虛作假入住或已經入住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入住資格。
1、入住員工必須入住者必須嚴格地遵守本規定,自覺地維持單身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共道德。
2、公司的集體宿舍是為本公司員工提供生活便利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入住,包括員工親屬。否則給予違規員工與辦事處主任嚴厲處罰。
3、員工在宿舍內舉行活動時,須事先將有關安排報告給辦事處主任。
4、入住員工在發生下列情況時,應當向辦事處主任通報。如果主任不在,應當直接向公司綜合部通報。
1)建筑或附屬設施損壞時;
2)火災、水災或失盜時;
3)宿舍內出現傳染病患者時;
4)出現其他需通報事項時。
5、入住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下列事項:
1)小心使用各種設施;
2)保持居室的清潔衛生;
3)注意節約水電、煤氣;
4)注意用火及煤氣安全;
5)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維持秩序。
6、入住員工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轉借宿舍給其他人住宿;
2)改變居室或附設設施的原有形態;
3)在宿舍內進行商業活動或類似的活動;
4)在宿舍內存放或使用危險物品;
5)將公用物品隨便帶出宿舍;
6)在宿舍內散發或張貼廣告;
7)在宿舍內飼養各類小動物;
8)其它違法、違紀活動。
入住員工離職時,需辦理相關退房手續,將居室清掃干凈,返還所有借用品,經辦事處主任清點檢查后,才可以退房。
1、入住員工應注意公共衛生,努力保持廚房、廁所的清潔衛生。
2、入住員工應積極參加或配合定期大掃除,努力保持居室內部清潔。
3、入住員工應養成良好的個人生活習慣,注意個人健康,定期接受公司舉行的健康檢查,積極配合公司統一的防疫消毒活動。
4、入住員工患病時,應及時向辦事處主任報告。
5、入住員工患傳染病時,應迅速與辦事處主任聯系,并聽從后者的具體安排。
6、入住員工應特別注意防火安全,在使用電器和煤氣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定。
7、熟練掌握消防器材和安全裝置的使用方法。一且出現火災等,員工應迅速與辦事處主任聯系,同時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8.入住員工不得在走廊、樓梯、出入口和緊急出口處堆放雜物。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十一
為了給油礦公寓入住職工一個安全、文明、舒適、優美的學習、生活、休息環境,根據國家、廠、礦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總則11、入住人員必須是油礦職工,非本單位人員謝絕入住;22、入住前需交齊押金,辦理入住登記手續;33、嚴禁私自留宿非登記人員和私自調換房間;44、遵紀守法,嚴禁酗酒、鬧事、賭博等行為;55、遵守公共道德,不得有大聲喧嘩、電視音量過大等影響他人正常休息行為;66、遵守本管理制度,服從管理服務人員按制度正常管理;有需要公寓協助解決的事情時,及時和管理人員聯系。
11、不得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公寓;22、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不得私拉亂接電線和使用非公寓配備的大功率電器;33、出門關燈、關電視、關空調,且關閉電源;關好窗、鎖好門,,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44、不得在樓道、樓梯、門前堆放雜物,保證公共通道暢通和安全。
三、
衛生管理制度:
11、保持室內衛生和公共環境衛生,配備的家具、被褥、床鋪要及時整理清潔,擺放整齊;22、不得在公共區域內亂寫亂畫、隨意張貼、懸掛物品;33、不隨地吐痰,亂丟廢棄物,室內垃圾應投放到樓道設置的垃圾桶內,不得掃入公共過道;不得從窗戶向外拋撒物品;44、不得將垃圾、剩飯、茶葉、布屑等雜物投入廁所和下水道內;不得私自占用或妨礙他人使用公共設施。
四、物品管理制度:
11、愛護公寓提供的設施,如桌、椅、床、被褥、電器都公物,精心使用,悉心保管,不丟失,不故意損壞;22、正常損壞的及時報告值班人員進行修復;人為造成的損壞,除按價賠償外,并在油礦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丟失物品,照價賠償。
五、退房制度:
11、退房時須將室內衛生打掃干凈,室內物品齊全,經值班人員驗收合格后,辦理退房手續;22、需要調整的住宿人員必須服從管理,按期搬遷,不得無辜拖延;33、宿舍一經分定,住宿人員必須按指定房間住宿,不得轉讓,不得私自相互調整。
六、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十二
本著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約能耗的原則,根據季節氣溫的變化,特對空調的管理和開啟做如下規定:
考慮盆地內氣候特點,春秋兩季氣候適宜,夏冬兩季氣候主要受溫度、濕度、氣壓的影響。空調開啟符合下述情形即可使用:夏冬兩季,環境溫度高于攝氏30°c時和低于8°c時。
盛夏使用空調時,空調溫度不可調得過低。室內外溫差不超過8℃為宜,開冷風時不要直吹人體,滿頭大汗進入空調室前,應把汗擦干,換掉濕衣。
1、每間宿舍指定由寢室長負責宿舍空調裝置的管理,負責人必須對空調裝置的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每天進行安全檢查。
2、宿舍員工必須愛護酒店財物,不得在空調機裝置上鉆孔、挖洞、釘釘子或切割、雕刻等,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損壞,按原價的2倍賠償。
3、宿舍員工必須自覺增強安全意識,特別是防觸電、防雷擊,嚴禁挪動、更改空調裝置位置,嚴禁在雷雨天氣開啟空調。
4、空調遙控器由宿舍管理員處統一保存管理。各寢室需使用空調時,由寢室長作為責任人到宿舍管理員處領取并簽字,并簽定《空調使用管理責任書》;如果寢室長本人離職或退宿,須將遙控器退還到宿舍管理員處。
5、各寢室室長負責把控各寢室空調的開啟和溫度設定,杜絕夏季將溫度設定在26攝氏度以下。
6、宿舍員工要節約用電,安全用電。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空調開關,也不得隨意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如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承擔,并進行嚴肅處理。
7、每間寢室安裝獨立電表,每月空調運行所發生的費用按住宿人員平均分攤的方式進行收取。
8、要注意對空調的合理使用和維護,宿舍空調一旦出現故障,各寢室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宿舍管理員按酒店程序及時給予報修處理。
9、因人為因素造成空調器、遙控器損壞或丟失,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責任人承擔和賠償。
10、禁止空房間開空調。一經發現,按《質量管理獎、罰條例》進行雙倍處理。
1、適當設置溫度,以得到舒適的環境,應避免過熱或過冷。
2、在制冷或制熱運行中,應關閉門窗,如果門窗打開,室內空氣形成對流,使制冷或制熱的效果降低。
3、請勿在靠近進口或出口處放置主擋氣流的物體,否則將低空調器的效率,甚至使系統停止運行。
4、雷雨天氣時應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損壞。
5、清潔本機或進行保養時之前,請斷開主電源開關,否則可能會發生意外。
6、切勿使室內機和遙控器受潮,否則可能會發生短路、甚至火災。
7、酒店負責聯系供應商定期對空調濾網進行清洗。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十三
一、全體住宿生應自覺遵守《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本制度,服從值周教師、夜值班人員及值周學生的管理。
二、學生管理中心排定寢室后,個人不準擅自調動,床鋪、桌柜等必須按指定編號使用。
三、愛護公共財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維護公共衛生,節儉水電;室內一切設備不得擅自拆裝或隨意搬動;離開宿舍時必須關好門窗。
四、保證安全,嚴禁在寢室內外私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毯、電蚊香等電熱器具,嚴禁使用蠟燭、蚊香、焚燒廢紙。
五、不準在寢室和走廊內進行球類和棋牌類活動;嚴禁在宿舍樓內抽煙、喝酒。
六、上課期間(包括晚自習和課間休息)不準私自回寢室,特殊情景需經學生管理中心或值班領導同意。
七、男女生之間不能進入對方寢室,寢室不得留宿外來人員(包括家長)和非住宿生。
八、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燈后不喧嘩,不做其他有礙他人休息的事情。
九、宿舍內外必須堅持整潔,要求做到:
(一)各寢室建立值日生制度,每一天至少清掃一次,每周大掃除一次。
(二)學生起床后必須整理好自我的床鋪,疊好被子,統一放置,床單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齊;被褥要經常洗滌,堅持清潔。
(三)各種物品要堅持清潔,擺放整齊美觀,肥皂盒、熱水瓶、毛巾、牙刷、杯子、書、鞋子等,按線狀排列。
(四)不準向窗外倒水或亂拋果殼、紙屑。
(五)人人重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走廊、樓梯等做到不堆積垃圾、無紙屑、無果殼、無痰跡;廁所、盥洗室堅持整潔,水槽里不倒雜物。
(六)不準在宿舍里就餐。(病員除外)。
十、在校期間出外或回家,需書寫請假條,經班主任及值周領導簽署同意方可離校。
十一、到指定地點晾曬衣物,樓道及寢室內嚴禁曬曬衣物。
十二、學生貴重物品要交班主任保管,不得存放在寢室內。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十四
1、本室所有設備僅供教師制作教學軟件使用,不得挪作他用,謝絕學生使用。
2、凡使用軟件制作室者有責任有義務精心愛護設備,使用完畢必須填寫《軟件制作室使用情況登記表》,使用中出現的設備和軟件問題,應如實記錄,并及時報告由管理人員處理。
3、應自覺愛護軟件制作室內設備,如有遺失、非正常性損壞,需照價賠償。
4、制作軟件應嚴格按程序來,注意安全,如有事故發生,應首先切斷電源。
5、室內的軟、硬件資料要登記造冊并妥善保管,軟件制作室的任何設備,均不得外借。確因需要,需經學校領導審批。
6、嚴禁玩游戲、上網聊天、登陸不良網站。嚴禁夾帶非規范性軟件、磁盤、光盤等進入本室使用。如使用移動設備必須征得負責人的同意,否則如出現機器非正常運行由當事人負責。
7、嚴禁任意修改系統設置、刪改系統文件和私自安裝各種軟件,如有特殊需求應取得管理員同意后方可進行。
8、使用者應掌握各種設備使用方法,使用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完好程度,各種設備應嚴格按正確步驟進行操作,保持設備安全有序,如若發現機器異常應通知管理員,嚴禁拆卸機器、插拔電源線、通訊電纜。
9、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本室。
10、做好衛生工作,保持室內清潔,嚴禁吸煙。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十五
為了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我們對宿舍安全與宿舍管理規定進行溫馨提示,具體如下:
1.注意消防安全。禁止違規使用熱得快燒水壺、電熱毯、電磁爐、小型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大功率電器;禁止吸煙,禁止使用明火;嚴禁私接亂拉電線以及搭線偷電、不得擅自改變宿舍內原有電器線路以及用電設備,不在床上放置電源接線板;嚴禁將易燃物品靠近電源,離開宿舍時需關掉電源;檢查接線板是否有損壞或者破舊,及時更換存在安全隱患的接線板;外出必須要切斷電源;接線板上的插頭不用時請及時拔掉等等。
2.注意財產安全。養成隨手關門的習慣,保管好寢室鑰匙;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窗;貴重物品妥善保管等等。
3.注意衛生安全。為預防病毒傳播,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寵物;寢室內勤通風、垃圾及時清理,堅持室內空氣新鮮暢通等等。
1.未經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批準,不得在宿舍留宿外來人員。如在宿舍留宿外來人員,給予警告處分。
2.不得擅自調換、占用學生宿舍,或者故意干擾其他同學按規定入住,不聽勸阻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將床位轉借、轉租給他人的,給予記過處分。
3.無故不得晚歸、不歸。
一學期內累計無正當理由晚歸5次者,給予警告處分;一學期內累計無正當理由晚歸10次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一學期內累計無正當理由晚歸15次者,給予記過處分;一學期內累計無正當理由晚歸20次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一學期內累計無正當理由不歸3次者,給予警告處分;一學期內累計無正當理由不歸6次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一學期內累計無正當理由不歸9次者,給予記過處分;一學期內累計無正當理由不歸12次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4.其他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的行為,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異常提醒:如因身體原因無法在校居住的同學,請按照程序辦理走讀手續。不得擅自決定不歸、晚歸。
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需要大家攜手共同去營造,期望同學們遵守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以及其他相關規定,養成宿舍安全防范意識,共同努力創立安全、健康、禮貌學校。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十六
第一條: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的公共場所,住校生及所在學院,宿舍管理人員以及相關機構和人員,都有義務維護宿舍區的秩序,創造安全、舒適、禮貌、健康的生活和學習環境。
第二條:學生宿舍的居住對象是計劃內統招的本科生、研究生,其他人員未經批準,一律不得入住。學生的住宿統一由學生宿舍管理辦公室負責分配和調整。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學生工作處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學生宿舍或在學生宿舍區范圍內從事其它活動。
第三條:xx大學學生工作處學生宿舍管理辦公室是學生宿舍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學管辦”),負責對學生宿舍實施教育、管理、服務一體化工作。學管辦負責學生宿舍的房屋、家具、水電、衛生安全檢查和管理等工作;后勤管理部門負責家具配備和水電、家具及房屋等設備、設施的維修工作。
第四條:各學院學工干部要經常檢查學生宿舍,開展檢查評比工作。學校定期檢查,開展禮貌宿舍競賽活動。在學生宿舍區設立學生助理團,學生助理團在學生工作處的領導、學管辦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反映住宿生的心聲,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約束的本事,同時協助學管辦做好宿舍區的各項工作。
第五條:學生宿舍區的各項物業管理工作由學校統一委托給物業管理公司進行。學校聯系和監督物業公司工作由學管辦承擔,物業管理公司在學管辦的指導下,按合同履行各項管理服務工作,學管辦負責對物業公司的考核工作。
第六條:入住須知。
(一)入住學生需遵守《xx大學學生手冊》及《xx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的各項規定。
(二)具有本校學籍,按規定繳納住宿費,即獲得本校學生宿舍的住宿資格。
(三)學生必須按學院指定的房間和床位就宿,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換門鎖。確需調整者,應填寫《學生調整宿舍申請表》經學院審核同意后,報學管辦備案,學管辦及時更改學生住宿名冊。
(四)學校因工作需要對宿舍進行調整,住宿生應進取配合學校的調整工作。
第七條: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種原因不能入住學生宿舍的學生請按有關規定辦理校外住宿手續。對未辦理宿舍區外住宿登記手續擅自在宿舍區外住宿的學生,學校將給予批評教育,并按《xx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退宿須知。
(一)入住學生因各種原因退宿,應在學管辦批準后辦理退宿手續。
(二)畢業生離校時請按規定辦理退宿手續。
(三)退學、休學、勒令退學的學生持學校通知辦理退宿手續。
(四)學生出現上述情景,請在三天內到學管辦辦理退宿手續,無正當理由過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退宿,學管辦將根據教務規定和相關文件,經院系核實后,對房間進行清理,學生所留物品按照有關程序進行處理。
(五)學生退宿時應保證使用的住宿設備完好,如有缺損,應照價賠償。
(六)學生休學期間,應辦理臨時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安排住宿。
第九條:假期留校須知。
(一)寒暑假期間,學生宿舍實行封樓管理,學生應離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學生,應辦理《假期留校住宿申請表》,經所在學院審核批準后,交學管辦備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學生應服從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以學院為單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單獨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學生憑學生證和假期住宿證進入宿舍,無證者一律不得進入宿舍。
第十條:住讀學生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家住本市的學生,除節假日外,未經請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學生,一律不得外宿,節假日如需外宿,亦須請假;
(三)、請假外出者,至遲必須在23:30前返校;如逾時回到,須在苑區值班室登記,申明原因備查。
第十一條:校外住宿。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本事的學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確系解決學習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難,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須按規定申請退宿并辦理有關手續。
2.能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辦理程序。
1.申請在校外住宿的學生須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學校提出申請下一學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辦理完相關手續。逾期將不再受理學生申請和辦理退宿手續。
2.學生提出申請,由各學院輔導員對學生申請進行初審。初審經過的學生填寫《xx大學校外住宿申請表》并經家長簽字同意。
3.經學生所在學院核實情景并簽署意見后,學生方可到校外辦理租房事宜。
4.辦妥租房事宜后,將《xx大學申請校外住宿審批表》原件、租房協議書復印件交學管辦留存備案。
5.申請表一式三份,學院、學管辦、學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學生校外住宿地點發生變更后應及時報學院和學管辦登記備案。
7.申請表審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應重新申請。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加強防范意識,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學生按照有關部門租房管理規定辦理相關程序。
3.學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學生應按時參加學校的教學、教育等各項活動。
5.校外住宿學生應定期向輔導員匯報溝通,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
6.對未經批準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學校將嚴格按校紀校規處理。
7.對退宿的床位,學校有權予以處理。
8.凡經批準在校外住宿者,學校原則上不再為其供給住宿場所,確因特殊情景需再回校住宿者,應在學校有條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二條:作息制度。
宿舍內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和禮貌優雅的儀表。全體住宿學生都必須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員、服務人員的勞動,愛護公物,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學生宿舍6:00開門,23:30關門。學生宿舍關門后晚歸者,應持有效證件登記并說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員許可后方可進入宿舍。嚴禁未經請假批準夜不歸宿,違反者依照《xx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安全保衛制度。
(一)學生宿舍每一天24小時有專職人員值班,為了學生的安全,學生請按規定在值班室進行各種登記,并配合值班員的詢問。宿舍樓實行查房制,管理員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要求查驗學生證件時,要進取配合。
(二)學生進出本棟宿舍時應持本人的學校卡,經門禁系統確定允許經過后方可進出,不得尾隨他人進出,不得將本人學校卡借與他人或借他人的學校卡進出。無卡闖關者送保衛處處理,卡遺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輔導員開具的住宿證明并作登記。
(三)學生宿舍實行會客制度,所有學生及來訪者請勿在學生正常休息時間會客。非本棟人員來訪請在會客室會客,本校教工和學生直系親屬如需進入宿舍樓內探訪學生,在被訪學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員同意的前提下,來訪者應出示并交驗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后可進入學生宿舍內探訪;來訪者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
(四)全體同學應共同做好防盜、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物品,異常是貴重物品及現金。宿舍人員全部外出或離校時應關好門窗,關掉電源和水電開關。發現形跡可疑者,應及時報告值班員;發現盜案,應保護好現場,并報告保衛處。住宿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貴重物品。攜帶大件物品出門時,應持本人有效證件并進行登記。
(五)學習消防知識,愛護消防設備,嚴禁在寢室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性危險品和有毒物品,嚴禁在宿舍使用煤氣罐,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炒菜、煲湯、做飯。嚴禁在宿舍樓內焚燒雜物,夏季使用蚊香,要做好安全措施。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鎮定疏散。
第十四條:宿舍水電。
(一)嚴禁使用電吹風、電爐、電磁爐、電飯鍋、電烤箱、電暖器、電磁鍋、熱得快、電熨斗、電熱毯、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嚴禁私拉私接電線、網線,嚴禁將臺燈、筆記本電腦放在床上;嚴禁使用一切明火、違章電器自炊;嚴禁點用蠟燭、煤油燈等;嚴禁在宿舍區焚燒信件、廢紙或其他物品;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將自購的家具及磚石、木板等雜物帶入宿舍。以上安全規定,違反者除暫扣違章器具外,并依照《xx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二)節儉用水,隨手關好水龍頭,出現漏水或設施損壞現象,及時報修。
(三)在供給公共電熱開水器的樓棟,住宿學生應節儉使用開水,請勿浪費水電資源。
第十五條:宿舍家具及公共設施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內設備、設施如需維修,學生在宿舍管理員處填寫報修單,物業維修部門每一天安排人員負責及時修復。宿舍樓內走道、門廳等公共場所的設備、設施,由物業負責專人聯系報修(凡人為損壞的設施,一律由損壞人員照價賠償或承擔維修費用)。
(二)學生在使用宿舍內供給的公用設施時應愛護公物,按章布置、裝飾。
(三)宿舍內的家具等設備按規定配給,編號使用,職責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為損壞,不得挪用別處家具。
(四)不得將宿舍鑰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調換門鎖或另加掛鎖。
(五)宿舍設備如有自然損壞,應及時報修,免費修理;如屬于人為損壞,按價收取維修費和材料費。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十七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辦法。
二、范圍:。
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員工住宿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部統一安排備案。
2、公司宿舍,原則上主管以上人員2人一間,員工6人一間。住宿房間及床位由行政部統一安排,住宿員工不得擅自更換房間及床位。特殊情況需由行政部批準后方可給予調整房間或床位。
3、住宿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物,須羅列清單,經員工個人與行政部清點確認后簽字。入住人員只限員工本人。
4、住宿員工不得將宿舍轉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員。特殊情況下,需留宿外人時須提前填寫書面申請,由經理批準后,方可留宿。
6、住宿員工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內設施,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須折算賠償。
7、公司宿舍水、電不得浪費,請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8、住宿員工退房時須辦理移接手續,清點財物。凡居住期間,財物有損壞的,須折算賠償。
9、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桌椅、衛浴設備、管道、門窗、衣柜、風扇、床鋪等)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住宿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處罰。
10、公司領導或行政部如在合適時間檢查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相關整改建議。
(二)、紀律管理。
1、住宿員工必須按時就寢,晚上23:00后不得大聲喧鬧或發出大的噪聲或在異性宿舍逗留。
2、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酗酒、打架、偷盜、賭博等不良活動。發現一次處5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送往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3、電視、音響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不妨礙他人安寧為原則。經投訴三次以上口頭警告,再有投訴處50~100元罰款。
4、住宿員工不得于宿舍區室外或室內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發現20~50元罰款。
5、住宿員工不得破壞宿舍區任何公共設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發現20~50元罰款。
6、未在公司內住宿員工在宿舍區活動時亦須遵守所有規定。
1、宿舍內不得擅自加裝使用1500w以上的電器,禁止使用電爐或明火器具,不私自接電線,不使用漏電電器。發現一次處20~50元罰款。
2、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發現一次處100~300元罰款。
3、住宿員工不得于床上抽煙,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應妥善放置。發現一次處20~50元罰款。
1、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動物,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門口、窗外潑水、亂扔雜物。發現一次處50~100元罰款。
2、住宿員工個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須擺放整齊,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須擺放整齊或收入箱柜。
3、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指定區域或宿舍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
4、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走廊垃圾桶內)傾倒。?
5、住宿員工房間內衛生自行清潔整理,由各個住宿員工輪流打掃,做好輪值表張貼在房門背面以便上級領導檢查監督。
6、住宿員工房間門口個人物品應擺在架子(自行購置)上,不得直接擺在地上。
7、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力,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8、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保安部及行政部,否則不予處理,對于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0~1000元的罰款。
1、夜間外人探訪時應在行政部門衛處登記探訪人姓名、與被探訪人關系及進出時間,由被探訪人簽字確認,否則不準探訪。
2、外人探訪需借宿須出示經理簽準的借宿單,不需借宿的須在22:00前離開。
3、探訪人活動區域僅限宿舍區,不得在其它區域擅自逗留。
4、探訪人須遵守公司所有相關規定,如有違紀行為由被探訪人承擔相應責任。
1、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床位、物品、衣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行政部人員檢查。
2、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于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四、對違反以上任何規定的住宿員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處罰,乃至取消住宿資格。
五、附則。
本辦法經理核準后頒布實施,由行政部負責解釋并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十八
15、夜晚不能開燈睡覺,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燈、風扇、空調等電器人走關掉。
18、嚴禁偷盜公司和他人財物并維護好公共財物。
1.堅持門內外的清潔,干凈,不得有灰塵和蜘蛛網;
2.窗臺、窗戶框、玻璃干凈,無灰塵,無雜物堆放的現象;
4.寫桌面上要時常堅持清潔,干凈,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7.衛生間、洗衣臺要堅持地面、臺面的清潔,無污水,無臟物,無異味。
8.鞋子必須分類擺放于鞋架上,整齊有序,鞋內不得放有襪子,除了晚上睡覺休息時可將一雙拖鞋放于床邊以外,其它時間不得將鞋子放于床邊,更不能放在過道上。
9.整個室內環境應當堅持干凈,注意室內的通風換氣,空氣新鮮,無異味,無堆放臟衣物的現象,衣物擺放整齊,及時清洗。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十九
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宿舍是學校的最基本單位,是學生學習生活的基本場所,創“潔、齊、美”的寢室是全面提高素質的需要,也是成才的需要。
學生宿舍實行規范化管理是為學生創造一個“潔、齊、美”安全、舒適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守紀律,提高學生素質,促進學生成才的重要途徑之一,也是學校“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學生寢室規范化管理共分三個規范,一個規定。
1、宿舍管理實行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室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舍務老師、班主任匯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衛生習慣養成等。
2、宿舍衛生實行值日制度,每天一位學生負責。值日生工作范圍包括:衛生打掃、清倒垃圾、物品擺放,離開宿舍檢查門窗,有權監督其他學生遵守規章制度情況。
3、要求門窗整潔明亮,物品放置整齊劃一,衣服涼曬整齊,地面干凈無雜物,過道無積水,大花板、墻角無蛛網,墻面、箱櫥、多用柜無污點。
4、養成良好衛生習慣,任何同學不得在室內外、公共場所亂扔雜物。禁止學生在宿舍內用膳、洗滌飯盆等。禁止學生隨地倒水。
5、自覺維護好公共場所衛生(樓道、走廊、盥洗室箏),實行樓長負責制。
1、同學之間團結互助,互敬互重,形成溫馨友愛氛圍。
2、講究文明禮貌,不說臟話、不打架斗毆。
3、不準打樸克、杜絕賭博。不堆酗酒、抽煙。
4、垃圾人箱,不準把垃圾、生活用水從窗口倒下。
5、晚上熄燈后,不準講話、敲墻壁等。禁止在寢室點蠟燭。
6、愛護公物,不準用腳踢門,開窗后用窗鉤鉤好。損壞公物按規定賠償。
7、學生應在學校規定的回家日回家,特殊情況回家,應向班主任請假,辦理好請假手續,并將請假條交給教導處及舍務老師。
8、按時起身就寢,認真參加旱鍛煉,早鍛煉不得缺席遲到、早退。
9、自行車要統一登記,辦理好停車證,并按指定地點有序停放。
1、離開寢室,關好門窗,不得將鑰匙隨意借給其他寢室同學。
2、寢室內如有失竊、丟失鑰匙等應及時向舍務老師報告。
3、每位同學應將貴重物品、錢、菜票、鑰匙等保管好,以免失竊而造成損失。
4、禁止在寢室內私拉電線、玩火(點蠟燭等)。
5、通學生不得進入宿舍,不得擅自留宿外人。男。女同學之間不得相互串宿舍。
1、個人內務不按規范要求整理擺放的,每項扣1一5分,勸導無效,可加倍扣分。
2、地面不掃。位權不倒、物品擺放不整齊的,扣當天值班人5一10分。
3、每次規定的大掃除項目,沒有做到的,全室每人扣5一10分,局部沒有做到的,扣分工負責人5一10分。
4、從窗口倒水或將水倒在室內、過道、樓梯口者,扣10一30分。勸導無效的可加倍扣分。
5、因使用明火(點蠟燭、焚燒廢紙等),扣當事人50分,造成嚴重后果者,除負責一定的賠償外,依情節輕重,由學校給予處分。
6、對寢室內用膳者扣20分,酗酒者扣50分。
7、熄燈后講話,聽收錄機影響他人休息者,扣10分,勸導無效者,加倍扣分。
8、寢室內打撲克者扣20分,賭博、抽煙者扣50分。
9、私配鑰匙者,扣20分。
10、回家不請假或私自在外住宿者扣20分,勸導無效的,加倍扣分。
11、不按時起身,早鍛煉遲到者,每次扣5分。缺席者扣10分。
12、不服從舍各老師,無理取鬧,妨礙正常工作者,每次可扣l0-50分。
13、每位同學的扣分情況每周向班主任匯報一次,每個學期內扣分累計滿50分者,作書面檢查。扣分滿200分者,移交學校教導處處理,扣滿400分者取消住宿資格。
14、每天上午或下午學校組織檢查宿舍,次日公布分數。
15、以“潔、齊、美”文明宿舍每月評選一次,并給予公開表揚。
16、學期結束,根據寢室內學生扣分及評選“潔。齊、美”文明寢室光榮稱號次數,評選出“模范宿舍”,并給予適當的獎勵。
17、各個班級宿舍得分情況。評選“潔。齊、美”文明寢室次數與評選優秀班集體等掛鉤。
18、每個學期學生扣分遞交班主任,與思想品德評語、操行等第、評選三好學生等掛鉤。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二十
一、宿舍住宿人員及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
二、寢室內或寢室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和寬帶網線。
三、宿舍內除允許使用的電腦、電視、收錄機、手機充電器、臺燈、空調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大功率電器的行為,凡宿舍存放電磁爐、熱得快、電飯煲等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并處以50—200元的'罰款。
四、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宿舍管理員,由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五、為充分并合理使用資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費,特擬訂電費收取方法如下:
1、計費方式:
計費公式:
2、收取辦法:
超支電費每月將在員工薪資中扣除。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二十一
宿舍負責人負責宿舍的全面工作,認真落實學校及教育處布置的各項工作,嚴格管理舍務人員,把工作落實到實處,做好與各部門的`聯系工作。
關心愛護住校生,嚴格按《齊齊哈爾市民族中學住宿生管理制度》之規定管理學生。
上班時間為當日24小時,每班二十四小時,每天16:30交接班,不遲到,不早退,不離崗,不做與本職無關的事。
值班期間學生出現的問題要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值班記錄》。
未經校長批準,不得擅自接收或轉出住校生,不許外來人員及家長住宿,不許以住宿名義亂收費。
安排好學生值日,每日檢查衛生、查房、查鋪,并做出記錄。
開展評優活動,寫好每月總結材料。
認真做好公物登記,每月定時盤點一次,需維修的及時上報。
每日晚上9點30分管理人員查房、查鋪。如有不歸現象,及時與學生家長或者班主任聯絡,并做好記錄,上報學校教育處處理。
如發生學生生病,物品被盜等異常情況,及時處理,要與班主任和家長聯系、溝通、了解情況。
管理人員如有違紀,視情節輕重,輕者批評教育,重者經濟處罰或解聘。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二十二
第一條: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的公共場所,住校生及所在學院,宿舍管理人員以及相關機構和人員,都有義務維護宿舍區的秩序,創造安全、舒適、禮貌、健康的生活和學習環境。
第二條:學生宿舍的居住對象是計劃內統招的本科生、研究生,其他人員未經批準,一律不得入住。學生的住宿統一由學生宿舍管理辦公室負責分配和調整。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學生工作處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學生宿舍或在學生宿舍區范圍內從事其它活動。
第三條:xx大學學生工作處學生宿舍管理辦公室是學生宿舍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學管辦”),負責對學生宿舍實施教育、管理、服務一體化工作。學管辦負責學生宿舍的房屋、家具、水電、衛生安全檢查和管理等工作;后勤管理部門負責家具配備和水電、家具及房屋等設備、設施的維修工作。
第四條:各學院學工干部要經常檢查學生宿舍,開展檢查評比工作。學校定期檢查,開展禮貌宿舍競賽活動。在學生宿舍區設立學生助理團,學生助理團在學生工作處的領導、學管辦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反映住宿生的心聲,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約束的本事,同時協助學管辦做好宿舍區的各項工作。
第五條:學生宿舍區的各項物業管理工作由學校統一委托給物業管理公司進行。學校聯系和監督物業公司工作由學管辦承擔,物業管理公司在學管辦的指導下,按合同履行各項管理服務工作,學管辦負責對物業公司的考核工作。
第六條:入住須知。
(一)入住學生需遵守《xx大學學生手冊》及《xx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的各項規定。
(二)具有本校學籍,按規定繳納住宿費,即獲得本校學生宿舍的住宿資格。
(三)學生必須按學院指定的房間和床位就宿,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換門鎖。確需調整者,應填寫《學生調整宿舍申請表》經學院審核同意后,報學管辦備案,學管辦及時更改學生住宿名冊。
(四)學校因工作需要對宿舍進行調整,住宿生應配合學校的調整工作。
第七條: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種原因不能入住學生宿舍的學生請按有關規定辦理校外住宿手續。對未辦理宿舍區外住宿登記手續擅自在宿舍區外住宿的學生,學校將給予批評教育,并按《xx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退宿須知。
(一)入住學生因各種原因退宿,應在學管辦批準后辦理退宿手續。
(二)畢業生離校時請按規定辦理退宿手續。
(三)退學、休學、勒令退學的學生持學校通知辦理退宿手續。
(四)學生出現上述情景,請在三天內到學管辦辦理退宿手續,無正當理由過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退宿,學管辦將根據教務規定和相關文件,經院系核實后,對房間進行清理,學生所留物品按照有關程序進行處理。
(五)學生退宿時應保證使用的住宿設備完好,如有缺損,應照價賠償。
(六)學生休學期間,應辦理臨時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安排住宿。
第九條:假期留校須知。
(一)寒暑假期間,學生宿舍實行封樓管理,學生應離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學生,應辦理《假期留校住宿申請表》,經所在學院審核批準后,交學管辦備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學生應服從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以學院為單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單獨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學生憑學生證和假期住宿證進入宿舍,無證者一律不得進入宿舍。
第十條:住讀學生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家住本市的學生,除節假日外,未經請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學生,一律不得外宿,節假日如需外宿,亦須請假;
(三)、請假外出者,至遲必須在23:30前返校;如逾時回到,須在苑區值班室登記,申明原因備查。
第十一條:校外住宿。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本事的學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確系解決學習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難,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須按規定申請退宿并辦理有關手續。
2.能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辦理程序。
1.申請在校外住宿的學生須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學校提出申請下一學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辦理完相關手續。逾期將不再受理學生申請和辦理退宿手續。
2.學生提出申請,由各學院輔導員對學生申請進行初審。初審經過的學生填寫《xx大學校外住宿申請表》并經家長簽字同意。
3.經學生所在學院核實情景并簽署意見后,學生方可到校外辦理租房事宜。
4.辦妥租房事宜后,將《xx大學申請校外住宿審批表》原件、租房協議書復印件交學管辦留存備案。
5.申請表一式三份,學院、學管辦、學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學生校外住宿地點發生變更后應及時報學院和學管辦登記備案。
7.申請表審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應重新申請。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加強防范意識,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學生按照有關部門租房管理規定辦理相關程序。
3.學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學生應按時參加學校的教學、教育等各項活動。
5.校外住宿學生應定期向輔導員匯報溝通,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
6.對未經批準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學校將嚴格按校紀校規處理。
7.對退宿的床位,學校有權予以處理。
8.凡經批準在校外住宿者,學校原則上不再為其供給住宿場所,確因特殊情景需再回校住宿者,應在學校有條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十二條:作息制度。
宿舍內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和禮貌優雅的儀表。全體住宿學生都必須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員、服務人員的勞動,愛護公物,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學生宿舍6:00開門,23:30關門。學生宿舍關門后晚歸者,應持有效證件登記并說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員許可后方可進入宿舍。嚴禁未經請假批準夜不歸宿,違反者依照《xx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安全保衛制度。
(一)學生宿舍每一天24小時有專職人員值班,為了學生的安全,學生請按規定在值班室進行各種登記,并配合值班員的詢問。宿舍樓實行查房制,管理員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要求查驗學生證件時,要配合。
(二)學生進出本棟宿舍時應持本人的學校卡,經門禁系統確定允許經過后方可進出,不得尾隨他人進出,不得將本人學校卡借與他人或借他人的學校卡進出。無卡闖關者送保衛處處理,卡遺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輔導員開具的住宿證明并作登記。
(三)學生宿舍實行會客制度,所有學生及來訪者請勿在學生正常休息時間會客。非本棟人員來訪請在會客室會客,本校教工和學生直系親屬如需進入宿舍樓內探訪學生,在被訪學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員同意的前提下,來訪者應出示并交驗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后可進入學生宿舍內探訪;來訪者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
(四)全體同學應共同做好防盜、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物品,異常是貴重物品及現金。宿舍人員全部外出或離校時應關好門窗,關掉電源和水電開關。發現形跡可疑者,應及時報告值班員;發現盜案,應保護好現場,并報告保衛處。住宿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貴重物品。攜帶大件物品出門時,應持本人有效證件并進行登記。
(五)學習消防知識,愛護消防設備,嚴禁在寢室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性危險品和有毒物品,嚴禁在宿舍使用煤氣罐,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炒菜、煲湯、做飯。嚴禁在宿舍樓內焚燒雜物,夏季使用蚊香,要做好安全措施。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鎮定疏散。
第十四條:宿舍水電。
(一)嚴禁使用電吹風、電爐、電磁爐、電飯鍋、電烤箱、電暖器、電磁鍋、熱得快、電熨斗、電熱毯、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嚴禁私拉私接電線、網線,嚴禁將臺燈、筆記本電腦放在床上;嚴禁使用一切明火、違章電器自炊;嚴禁點用蠟燭、煤油燈等;嚴禁在宿舍區焚燒信件、廢紙或其他物品;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將自購的家具及磚石、木板等雜物帶入宿舍。以上安全規定,違反者除暫扣違章器具外,并依照《xx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二)節儉用水,隨手關好水龍頭,出現漏水或設施損壞現象,及時報修。
(三)在供給公共電熱開水器的樓棟,住宿學生應節儉使用開水,請勿浪費水電資源。
第十五條:宿舍家具及公共設施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內設備、設施如需維修,學生在宿舍管理員處填寫報修單,物業維修部門每一天安排人員負責及時修復。宿舍樓內走道、門廳等公共場所的設備、設施,由物業負責專人聯系報修(凡人為損壞的設施,一律由損壞人員照價賠償或承擔維修費用)。
(二)學生在使用宿舍內供給的公用設施時應愛護公物,按章布置、裝飾。
(三)宿舍內的家具等設備按規定配給,編號使用,職責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為損壞,不得挪用別處家具。
(四)不得將宿舍鑰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調換門鎖或另加掛鎖。
(五)宿舍設備如有自然損壞,應及時報修,免費修理;如屬于人為損壞,按價收取維修費和材料費。
(一)愛護宿舍區的花草樹木,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綠化,請勿踐踏、挖掘、刻劃、攀折花草樹木或在樹枝上晾曬物品。
(二)宿舍樓內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由專職清潔員負責打掃,每一天清掃2次。學生應將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內,請勿在走廊、樓道堆放垃圾。
(三)學生按照要求,搞好寢室內衛生。堅持每日清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住宿學生必須堅持每一天做好宿舍內部個人衛生,自覺疊好被褥,堅持床鋪、桌面及書架等的整齊潔凈。值日生應當每一天清掃客廳、廁所、浴室、陽臺的地面,清潔水池門窗及墻面等公用部位,將垃圾送到指定地點。
(四)遵守宿舍公德,堅持樓道暢通、整潔。禁止隨地吐痰、亂拋雜物、亂倒污水、污損墻面、高空拋物、或在走廊、樓道堆放雜物和垃圾。禁止在家具、門窗、墻壁上亂涂寫、亂刻劃、亂張貼。一經發現,當事人必須承擔恢復原樣的費用。禁止將飯菜或外賣帶入宿舍食用。禁止將家具任意挪位或搬出室外。
(五)為避免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請堅持宿舍安靜,嚴禁在樓道內進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貝音響、大聲喧嘩或高聲唱歌等喧鬧行為。
(六)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違者將予以沒收處理。
(七)未經學校允許,嚴禁在宿舍區集會、游行、示威或從事宗教活動。
(八)為維護宿舍區內的秩序與安全,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準,不允許任何個人、單位、團體在宿舍區內從事經營性活動、收費服務活動或者中介代理活動。
(九)嚴禁在宿舍區內隨意張貼廣告。在宿舍區內信息欄張貼海報,應經學管辦批準。
(十)禁止在宿舍區停放自行車;未經批準,不得將家用電器搬入宿舍。嚴禁將自購的家具及磚石、木板等雜物帶入宿舍。未經許可,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學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吸煙危害健康,嚴禁在宿舍內吸煙或在宿舍區內亂扔煙蒂。
(十二)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麻將、賭博或觀看、傳播反動、迷信、黃、賭、毒的書刊、影帶、影碟。
第十七條:為了更好地培養學生良好的禮貌生活習慣,樹立完美的精神風貌,建立學生宿舍個人積分評估制度,作為學生宿舍表現的獎懲依據,每學年進行一次“示范宿舍”、“禮貌宿舍”、“百佳小寢”、“宿舍禮貌標兵”評審獎勵,評選出“示范宿舍”、“禮貌宿舍”的宿舍長可參評優秀學生干部。
第十八條:參照《xx大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評辦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給予通報表揚,頒發榮譽證書并酌情給予物質獎勵。有異常貢獻者將上報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獎勵。
(一)預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發生成績突出的;
(二)檢舉、揭發違法犯罪人員,保護國家、團體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有功的;
(三)疏導、調解民間糾紛,防止矛盾糾紛激化,避免重大事件發生的;
(四)對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提出提議,被采納后社會效果顯著的;
(五)其他為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
第十九條:參照《xx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在學生宿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其中受到警告處分(含警告處分)以上的學生不得參評“宿舍禮貌標兵”等個人獎項,所在宿舍不得參評“示范宿舍”、“禮貌宿舍”、“百佳小寢”。
(一)經商,違章派發或粘貼傳單、廣告;
(二)損壞公物;
(三)焚燒雜物和燃放鞭炮;
(四)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
(五)盜竊他人財物,敲詐勒索錢財等違紀違法行為;
(六)高空拋物等危險行為;
(七)酗酒;
(八)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工作,侮辱、辱罵工作人員;
(九)賭博;
(十)觀看、傳播反動、淫穢書刊、圖片、畫報、音像碟帶,傳播迷信思想及偽科學;
(十一)打架斗毆,尋釁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誹謗他人;
(十二)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和國家有關法規的行為。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宿舍衛生規定(模板23篇)篇二十三
宿舍是公司提供給在職員工居住的場所,是員工享受的福利待遇之一,為保障員工一個清潔、衛生、安全的環境及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1、現場負責人負責本宿舍相關事務并安排員工輪流值日,打掃衛生。
2、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險品進入宿舍,一經發現作開除處理,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3、嚴禁亂搭、拆改電線電路及在宿舍生火,用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給予100元處罰。
4、嚴禁在宿舍酗酒、聚眾打麻將、賭博、打架、盜竊及盜用不屬于本人的財物,一經發現,給予開除處理,并視情節嚴重程度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5、嚴禁高空拋物,亂扔垃圾和煙頭,亂倒污水,一經發現,處以100元罰款。
6、嚴禁外人留宿和在宿舍接待賓客,特殊情況須報公司總部經理批準。
7、宿舍員工必須服從房號和鋪位安排,未經允許不準私自更換鋪位,不準拆床架。
8、損壞公司財產的責任人應照價賠償。員工應相互監督,正確使用,以保障公司財產完好。如損壞人無法確定,則宿舍內的所有住宿人員均有承擔賠償公司財產損失的責任。
9、宿舍員工必須講究公共及個人衛生,不準隨地吐痰,衣物、床被須干凈、整潔。
10、宿舍輪值人員負責房間打掃及公用設施的維護,如有異常情況,向負責人報告。
11、個人物品放置應擺放整齊,不得亂扔、亂放,妨礙他人,影響宿舍公共衛生。
12、洗手間、下水道不準亂扔雜物、紙張等以防堵塞。
13、不準在宿舍內亂張貼、亂拉繩索、亂打鐵釘、亂動公用設施和他人財物。
14、宿舍應保持肅靜,嚴禁大聲喧嘩及放高音響,23:00后娛樂設施必須關閉,外出人員必須在24:00前回到宿舍,24:00后所有宿舍必須熄燈就寢。
15、不準在宿舍做有傷風化之事。
16、加強公司宿舍文明建設,保障宿舍管理秩序。員工有義務充分配合并糾正不良行為,以形成良好的習慣。
17、凡是被辭退的員工必須在接到人事通知當日起經保安班長簽字后搬離宿舍。辭職的員工必須在結算薪資之前搬離宿舍。以上規定,從頒布之日起實施,請各位員工互相監督,共同遵守。若有違反,將予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