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低保申請書中,需要詳細說明自己的家庭成員人數和生活狀況,以證明自己的困難情況。這里給大家提供了一些優秀的勞動仲裁申請書范文,供大家學習和參考。
熱門境外投資申請書大全篇一
為規范境外投資項目申請報告的編制,做好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頒布了《境外投資項目申請報告示范大綱》。《境外投資項目申請報告示范大綱》以國家發展改革委第21號令為依據,分為項目名稱、投資方情況、必要性分析、項目背景及投資環境情況、項目內容、項目合作及資金情況、項目風險分析、其他事項、附件目錄等九個部分,就境外投資項目申請報告的主要內容提出了具體要求,為項目單位編制項目申請報告提供了有效的指導和幫助。該《示范大綱》主要適用于限額以上境外投資項目,限額以下境外投資項目可根據項目情況參照執行。
一、項目名稱。
二、投資方情況。
3、主要投資方相關實力和優勢分析,在國內外投資類似項目簡要情況;。
4、其他投資方簡要情況:包括注冊地、注冊資本、企業性質、主要業務規模和經營狀況、資產、負債、收入、利潤等方面情況。
三、必要性分析。
2、社會意義:包括與我國相關產業發展的關系,與我國境外投資戰略和境外投資產業政策的關系等。
四、項目背景及投資環境情況。
會、經濟發展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五、項目內容。
(一)、建設類項目。
等;涉及資源開發的,還應說明可開發資源量、品位、中方可獲權益資源量及開發方案等;。
2、主要產品及目標市場:包括項目主要產品及規模,產品目標市場及銷售方案;。
4、財務效益指標:包括項目總銷售收入、利潤、投資回收期、內部收益率等財務預測指標,以及中方投資回收期及回報率等預測指標。
(二)、并購類項目。
(注:并購類項目同時包括投資建設方面內容的,還應說明建設類項目所要求的各項內容,并說明項目綜合財務效益指標。)。
六、項目合作及資金情況。
3、項目資金籌措:包括項目資本金及各方出資,銀行貸款及其他社會融資的構成與來源,項目用匯金額及來源等。
七、項目風險分析。
分析項目可能存在的風險及不確定性,并提出防范風險的相關措施:國別風險,法律及政策風險,市場風險,建設風險,外匯風險,環保風險,礦權及資源量風險,勞工風險,項目可能面臨的其他風險;股權收購類項目還應分析企業運營風險。
八、其他事項。
1、項目是否存在需要解決的問題;。
2、實施項目的下一步工作計劃。
九、附件目錄。
2、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熱門境外投資申請書大全篇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乙方_____________投資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______
“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規范性文件。
1、雙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慣例與默契是合作戰略伙伴關系的基礎,提_____率與共同發展是雙方合作的目標和根本利益。
2、本協議的基本原則是自愿、雙贏、互惠互利、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保守秘密、保護協作市場。
3、充分發揮雙方優勢,優勢互補,提高競爭力,共同進行市場開拓。
4、本協議為框架協議,應是雙方今后長期合作的指導性文件,也是雙方簽訂相關合同的基礎。
1、甲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乙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2、雙方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資完畢以保證合作投資項目的正常運作與經營。
3、雙方共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共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_____________的利潤分配,按會計年度結算。
1、甲方的義務
(a)甲方應盡一切努力,_____和經濟地按國際專業咨詢機構公認的標準和慣例履行咨詢服務和義務。
(b)甲方履行咨詢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接受傭金,回扣或類似的款項。
(d)甲方應對咨詢服務工作量,完整性負責。
(e)沒有乙方的授權,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基于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2、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a)依據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用。
(b)對于甲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c)乙方及其雇員或代理人的行為后果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保證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后,均不承擔乙方及其雇員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乙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損害或傷亡的責任。
1、雙方應對其通過工作接觸和通過其他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商業秘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協議規定工作所需外,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復制對方的技術資料、商業信息及其他資料。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確認,甲方僅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種類向乙方提供投資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不代理乙方從事證券投資行為。乙方基于甲方提供的投資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進行的相關投資的盈虧,甲方不享有任何收益,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______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b)本協議期限屆滿。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并向甲方支付服務費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費用。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4、各投資人一致同意如發生糾紛,適用中國法律由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處理。
甲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
熱門境外投資申請書大全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乙方_____________投資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規范性文件。
第二條合作宗旨。
1、雙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慣例與默契是合作戰略伙伴關系的基礎,提高效率與共同發展是雙方合作的目標和根本利益。
2、本協議的基本原則是自愿、雙贏、互惠互利、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保守秘密、保護協作市場。
3、充分發揮雙方優勢,優勢互補,提高競爭力,共同進行市場開拓。
4、本協議為框架協議,應是雙方今后長期合作的指導性文件,也是雙方簽訂相關合同的基礎。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乙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2、雙方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資完畢以保證合作投資項目的正常運作與經營。
3、雙方共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共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四條盈余分配。
_____________的利潤分配,按會計年度結算。
第五條責任及義務。
1、甲方的義務。
(a)甲方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國際專業咨詢機構公認的標準和慣例履行咨詢服務和義務。
(b)甲方履行咨詢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接受傭金,回扣或類似的款項。
(d)甲方應對咨詢服務工作量,完整性負責。
(e)沒有乙方的授權,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基于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2、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a)依據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用。
(b)對于甲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c)乙方及其雇員或代理人的行為后果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保證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后,均不承擔乙方及其雇員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乙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損害或傷亡的責任。
第六條保密約定。
1、雙方應對其通過工作接觸和通過其他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商業秘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協議規定工作所需外,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復制對方的技術資料、商業信息及其他資料。
第七條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確認,甲方僅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種類向乙方提供投資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不代理乙方從事證券投資行為。乙方基于甲方提供的投資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進行的相關投資的盈虧,甲方不享有任何收益,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b)本協議期限屆滿。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并向甲方支付服務費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4、各投資人一致同意如發生糾紛,適用中國法律由中國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處理。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
熱門境外投資申請書大全篇四
第一條為加強境外投資的宏觀監管,掌握境外投資變動情況,促進境外投資的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對境外投資實行聯合年檢制度。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以下簡稱“外經貿部”)和國家外匯管理局(以下簡稱“外匯局”)負責制定年檢辦法并對年檢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
第三條境外企業通過其投資主體按本辦法參加年檢。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的境外企業是指我國企業法人(以下簡稱“投資主體”)在境外投資設立的企業(金融類除外)。
第二章年檢的時間、內容和程序。
第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外經貿廳(委、局)和外匯分局負責地方企業境外投資的年檢工作;中央企業負責本企業境外投資的年檢工作,其中有關外匯內容,由其所在地外匯局(外匯管理部)負責。(以下簡稱“年檢部門”)。
第六條每年的'4月1日至6月15日為年檢的工作時間。
第七條年檢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二)我駐外經商機構對境外企業的評價。
(三)投資主體及其所辦境外企業遵守我國有關境外投資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年檢程序。
(一)外經貿部和外匯局負責編制年檢報告書并在外經貿部和外匯局網頁上發放(年檢報告書樣本見附件一),供境內投資主體下載。
(二)投資主體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下載年檢報告書,按要求認真填寫境外企業的有關內容,填寫的內容必須真實、有效。
(三)投資主體須在5月15日以前將填寫完畢的年檢報告書各一份,送達外經貿廳(委、局)和外匯局(外匯管理部)。
第三章年檢的審核。
第九條年檢部門依據本辦法確定的評分標準進行年檢,對年檢結果按壹、貳、叁等次進行分級。(有關評分標準見附件二)。
第十條確定等級后,年檢部門在國家統一印制的年檢證書上加蓋年檢專用章,并交由投資主體持有。(年檢證書樣本見附件三)。
第十一條年檢部門須于6月15日前將年檢報告書(復印件)、年檢結果報外經貿部。年檢工作報告須于6月30日前報外經貿部和外匯局。
第十二條外經貿部負責向財政、外匯、海關、稅收、外事、銀行和保險等部門(以下簡稱“有關部門”)通報年檢結果。
第十三條年檢每年定期進行,除此不得再對境外投資進行其他形式的集中檢查活動。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不得借年檢名義向投資主體收取費用。
第四章年檢結果。
第十五條年檢結果自加蓋年檢專用章之日起1年內有效。
第十六條境外企業參加年檢并獲得年檢證書后,投資主體在辦理其境外投資有關手續時,應向外經貿部及有關部門出具年檢證書。
第十七條年檢結果為壹級的,可優先享受國家關于境外投資有關優惠扶持政策,有關部門在其外匯、海關、稅收、人員出入境等方面優先辦理手續。
第十八條年檢結果為貳級的,不享受有關優惠扶持政策。
第十九條年檢結果為叁級的,不享受有關優惠扶持政策,并給予投資主體1年的整改期,如下一年的年檢結果仍為叁級的,則投資主體1年內不得從事新的境外投資活動。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條對不申報年檢的,外經貿部和有關部門采取以下措施:
(一)暫不受理該投資主體境外投資購、付匯及對外擔保等申請。
(二)不受理投資主體新設境外企業的申請。
(三)不受理駐外人員派出的申請。
第二十一條每年年檢結束后,外經貿部將聯合有關部門對年檢結果進行抽樣復核。如發現年檢結果與事實不符,外經貿部將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對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照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在香港、澳門、臺灣設立的內地投資企業年檢比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境外帶料加工裝配企業憑年檢證書辦理《境外帶料加工裝配企業批準證書》的年審手續。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外經貿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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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境外投資申請書大全篇五
定義:項目建議書又稱立項報告,是由項目投資方向其主管部門上報的文件,從宏觀上論述項目設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建議書內容包括項目的戰略、市場和銷售、規模、選址、物料供應、工藝、組織和定員、投資、效益、風險等,把項目投資的設想變為概略的投資建議。
熱門境外投資申請書大全篇六
項目信息來源,項目未來取得方式(合作,轉讓,公開出讓等),項目目前進展情況,項目其它背景資料。
第二部分 項目概況
一、宗地現狀
1.宗地區位
宗地所處城市、行政區域、非行政區域經濟開發區、商貿金融區等的地理位置。
(附圖:項目在該城市的區位圖,標記出宗地區域位置,與標志性市政設施、建筑物的相對位置和距離、地段的定性描述)。
附圖:項目在該城市的區位圖,標記出宗地區域位置
二、宗地現狀
1. 四至范圍;
2.宗地規整度,地勢平坦狀況,自然標高,與周邊地勢比較;地面現狀,包括宗地內是否有水渠、較深的溝壑、池塘及高壓線等對開發有較大影響的因素。
附圖:平面地形圖,標記四至范圍及相關數據;
地形地貌圖,主要反映宗地地面建筑、河流、溝壑、高壓線等內容;
三、宗地周邊環境分析
1.區域環境。
宗地在城市規劃中所處的位置,所屬地域在該城市的歷史、經濟、文化、戰略發展等方面的地位。
標志性市政設施、旅游景點、商圈、建筑物的相對位置和距離、地段的定性描述。
周邊居民主要構成,知名企業或單位的情況(行業,規模,數量)
1)自然環境
2)周邊現狀
3)生活環境
4)居民情況
5)企業情況
2.生活配套。
周邊3000米范圍內的交通狀況、教育、醫院等級和醫療水平、大型購物中心、主要商業和菜市場、文化、體育、娛樂設施、公園、銀行、郵局等設施狀況。
宗地周邊3000米外但可輻射范圍內主要社區配套現狀。
1)商娛配套
2)生活配套
3)交通配套
4)醫療配套
5)教育配套
四、區域的未來規劃
城市的總體規劃對區域的影響,區域未來規劃前景(人口、交通、經濟、教育、文化等、),未來五年內區域內的重點建設工程情況。
五、規劃控制要點
六、宗地素質綜合評估。
從地理位置、土地供應、周邊環境及配套、市場發展狀況、政府規劃、城市未來發展戰略等角度對土地升值潛力做出初步評估。
第三部分 前期手續及合作方式(非公開出讓)
一、項目用地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手續現狀描述
1、項目立項情況
2、項目用地權屬
3、其它前期進展
二、合作方式
1、合作方基本情況:
2、合作方式:
3、 主要合作條件
三、總體評價
對各項法律手續和程序的可操作性、合法性進行評價。
第四部分 市場分析 一、區域市場成長狀況
二、區域內供應產品特征
附圖:項目周邊樓盤個案分布圖,其中一些具代表性的未來主要競爭樓盤還要配置現場圖片。
三、區域市場目標客戶研究和市場定位
四、項目周邊物業市場調查:產品特征、重點個案、成長狀況、市場容量、消費者特征等。
三、項目價格定位:住宅、商業、公建市場均價,預測項目住宅、商業、公建銷售均價等。
第六部分 初步開發計劃
一、工程建設計劃(四證取得時間,預售許可證辦理時間,結構封頂時間,竣工驗收時間)
二、營銷推廣計劃
三、資金計劃
第七部分:投資收益分析
一、測算依據和結果(項目成本及盈利能力預測表,現金流量表)
二、經濟效益分析。
項目銷售利潤率、內部收益率,凈現值等主要經濟指標。
第八部分:綜合分析與建議
一、項目優勢:
二、項目劣勢:
三、項目機會:
四、項目威脅:
五、結論和建議
1、定義及作用
熱門境外投資申請書大全篇七
第一節投資方基本情況。
第二節投資方基本經營情況。
第三節投資方相關實力和優勢分析。
一、人才實力。
二、團隊特點。
三、在國內外投資類似項目簡要情況。
第三章必要性分析。
第一節本項目投資目的。
一、項目相關行業國內外情況。
二、項目對投資方的必要性和意義。
第二節本項目社會意義。
第四章項目背景及投資環境情況。
第一節項目背景。
第二節投資環境情況。
一、項目所在地基本情況。
二、市場分析與預測。
第三節項目的外部意見及影響。
第五章項目內容。
第一節項目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實施內容與地址選擇。
二、投資規模與業務范圍。
三、組織架構和人員配置。
四、進度安排。
1、項目進度時間。
2、項目實施內容。
五、項目總的實施計劃。
第二節財務效益指標。
一、總營業收入預測。
二、成本費用預測。
三、利潤預測。
四、財務評價指標。
第六章項目資金情況。
第一節項目出資形式。
第二節項目資金運用。
第三節項目資金籌措。
第七章項目風險分析。
第一節項目敏感性分析。
第二節經濟周期及目標市場所在地經濟發展狀況引致的風險。
第三節匯率風險。
第四節管理風險。
第五節人力資源不足風險。
第八章項目申請報告結論。
第九章附件。
1、投資估算表。
2、營業收入估算表。
3、固定資產折舊表。
4、總成本費用估算表。
5、損益表。
6、現金流量表。
7、敏感性分析表(全部投資)。
熱門境外投資申請書大全篇八
第一條為了促進和規范境外投資,提高境外投資便利化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境外投資,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通過新設、并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
第三條企業開展境外投資,依法自主決策、自負盈虧。
第四條企業境外投資不得有以下情形:
(二)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有關國家(地區)關系;。
(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
(四)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出口的產品和技術。
第五條商務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以下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對境外投資實施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備案和核準。
第六條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按照企業境外投資的不同情形,分別實行備案和核準管理。
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實行核準管理。
企業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資,實行備案管理。
第七條實行核準管理的國家是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未建交的國家、受聯合國制裁的國家。必要時,商務部可另行公布其他實行核準管理的國家和地區的名單。
實行核準管理的行業是指涉及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出口的產品和技術的行業、影響一國(地區)以上利益的行業。
第八條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辦理備案和核準,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通過“境外投資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對企業境外投資進行管理,并向獲得備案或核準的企業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以下簡稱《證書》,樣式見附件1)。《證書》由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分別印制并蓋章,實行統一編碼管理。
《證書》是企業境外投資獲得備案或核準的憑證,按照境外投資最終目的地頒發。
第九條對屬于備案情形的境外投資,中央企業報商務部備案;地方企業報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中央企業和地方企業通過“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并打印《境外投資備案表》(以下簡稱《備案表》,樣式見附件2),加蓋印章后,連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分別報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表》填寫如實、完整、符合法定形式,且企業在《備案表》中聲明其境外投資無本辦法第四條所列情形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備案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并頒發《證書》。企業不如實、完整填報《備案表》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不予備案。
第十條對屬于核準情形的境外投資,中央企業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地方企業通過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
(五)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第十一條核準境外投資應當征求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意見。涉及中央企業的,由商務部征求意見;涉及地方企業的,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提供投資事項基本情況等相關信息。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應當自接到征求意見要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回復。
第十二條商務部應當在受理中央企業核準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包含征求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意見的時間)作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商務部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企業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中央企業按照商務部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商務部應當受理該申請。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受理地方企業核準申請后對申請是否涉及本辦法第四條所列情形進行初步審查,并在15個工作日內(包含征求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意見的時間)將初步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商務部。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企業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地方企業按照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受理該申請。商務部收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初步審查意見后,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
第十三條對予以核準的境外投資,商務部出具書面核準決定并頒發《證書》;因存在本辦法第四條所列情形而不予核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企業并說明理由,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企業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核準的,商務部不予核準。
第十四條兩個以上企業共同開展境外投資的,應當由相對大股東在征求其他投資方書面同意后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應當協商后由一方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如投資方不屬同一行政區域,負責辦理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或核準結果告知其他投資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
第十五條企業境外投資經備案或核準后,原《證書》載明的境外投資事項發生變更的,企業應當按照本章程序向原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六條自領取《證書》之日起2年內,企業未在境外開展投資的,《證書》自動失效。如需再開展境外投資,應當按照本章程序重新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
第十七條企業終止已備案或核準的境外投資,應當在依投資目的地法律辦理注銷等手續后,向原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告。原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根據報告出具注銷確認函。
終止是指原經備案或核準的境外企業不再存續或企業不再擁有原經備案或核準的境外企業的股權等任何權益。
第十八條《證書》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轉讓。已變更、失效或注銷的'《證書》應當交回原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第三章規范和服務。
第十九條企業應當客觀評估自身條件、能力,深入研究投資目的地投資環境,積極穩妥開展境外投資,注意防范風險。境內外法律法規和規章對資格資質有要求的,企業應當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第二十條企業應當要求其投資的境外企業遵守投資目的地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履行社會責任,做好環境、勞工保護、企業文化建設等工作,促進與當地的融合。
第二十一條企業對其投資的境外企業的冠名應當符合境內外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未按國家有關規定獲得批準的企業,其境外企業名稱不得使用“中國”、“中華”等字樣。
第二十二條企業應當落實人員和財產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和應急預案。在境外發生突發事件時,企業應當在駐外使(領)館和國內有關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及時、妥善處理。
企業應當做好外派人員的選審、行前安全、紀律教育和應急培訓工作,加強對外派人員的管理,依法辦理當地合法居留和工作許可。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當要求其投資的境外企業中方負責人當面或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及時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報到登記。
第二十四條企業應當向原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告境外投資業務情況、統計資料,以及與境外投資相關的困難、問題,并確保報送情況和數據真實準確。
第二十五條企業投資的境外企業開展境外再投資,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續后,企業應當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涉及中央企業的,中央企業通過“管理系統”填報相關信息,打印《境外中資企業再投資報告表》(以下簡稱《再投資報告表》,樣式見附件4)并加蓋印章后報商務部;涉及地方企業的,地方企業通過“管理系統”填報相關信息,打印《再投資報告表》并加蓋印章后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第二十六條商務部負責對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境外投資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指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每半年向商務部報告本行政區域內境外投資的情況。
第二十七條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為企業境外投資提供權益保障、投資促進、風險預警等服務。
商務部發布《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國別產業指引等文件,幫助企業了解投資目的地投資環境;加強對企業境外投資的指導和規范,會同有關部門發布環境保護等指引,督促企業在境外合法合規經營;建立對外投資與合作信息服務系統,為企業開展境外投資提供數據統計、投資機會、投資障礙、風險預警等信息。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企業以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辦理備案并取得《證書》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撤銷該企業境外投資備案,給予警告,并依法公布處罰決定。
第二十九條企業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核準的,商務部給予警告,并依法公布處罰決定。該企業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核準。
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得境外投資核準的,商務部撤銷該企業境外投資核準,給予警告,并依法公布處罰決定。該企業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核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企業開展境外投資過程中出現本辦法第四條所列情形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企業偽造、涂改、出租、出借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轉讓《證書》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境外投資出現第二十八至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以及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企業,三年內不得享受國家有關政策支持。
第三十三條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有關工作人員不依照本辦法規定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可依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的工作細則。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所稱中央企業系指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及其所屬企業、中央管理的其他單位。
第三十六條事業單位法人開展境外投資、企業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七條企業赴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投資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2014年10月6日起施行。商務部2009年發布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9年第5號)同時廢止。
熱門境外投資申請書大全篇九
第三十四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可依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的工作細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所稱中央企業系指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及其所屬企業、中央管理的其他單位。
第三十六條 事業單位法人開展境外投資、企業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七條 企業赴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投資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2014年10月6日起施行。商務部2009年發布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9年第5號)同時廢止。
熱門境外投資申請書大全篇十
第十九條核準后,原境外投資申請事項發生變更,企業應參照第二章的規定向原核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核準手續。企業之間轉讓境外企業股份,由受讓方負責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商務部或受讓方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把相關核準文件抄送其他股東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第二十條企業終止經核準的境外投資應向原核準機關備案,交回《證書》。原核準機關出具備案函,企業據此向外匯管理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企業及其所屬境外企業應當按當地法律辦理注銷手續。
終止是指原經核準的境外企業不再存續或我國企業均不再擁有原經核準的境外企業的股權等任何權益。
第四章境外投資行為規范
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當客觀評估自身條件、能力和東道國(地區)投資環境,積極穩妥開展境外投資。境內外法律法規和規章對資格資質有要求的,應當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第二十二條企業對其投資設立的境外企業冠名應當符合境內外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未按國家有關規定獲得批準的企業,其境外企業名稱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國家”等字樣。境外企業外文名稱可在申請核準前在東道國(地區)進行預先注冊。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當落實各項人員和財產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和應急預案,并接受駐外使(領)館在突發事件防范、人員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指導。
在境外發生突發事件時,企業應當及時、妥善處理,并立即向駐外使(領)館和國內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四條企業應當要求境外企業中方負責人當面或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方式及時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報到登記。
第二十五條企業應向原核準機關報告境外投資業務情況和統計資料,確保報送情況和數據真實準確。
第二十六條企業應當在其對外簽署的與境外投資相關的合同或協議生效前,取得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核準。
熱門境外投資申請書大全篇十一
第十九條 企業應當客觀評估自身條件、能力,深入研究投資目的地投資環境,積極穩妥開展境外投資,注意防范風險。境內外法律法規和規章對資格資質有要求的,企業應當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第二十條 企業應當要求其投資的境外企業遵守投資目的地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履行社會責任,做好環境、勞工保護、企業文化建設等工作,促進與當地的融合。
第二十一條 企業對其投資的境外企業的冠名應當符合境內外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未按國家有關規定獲得批準的企業,其境外企業名稱不得使用"中國"、"中華"等字樣。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當落實人員和財產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和應急預案。在境外發生突發事件時,企業應當在駐外使(領)館和國內有關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及時、妥善處理。
企業應當做好外派人員的選審、行前安全、紀律教育和應急培訓工作,加強對外派人員的管理,依法辦理當地合法居留和工作許可。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當要求其投資的境外企業中方負責人當面或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及時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報到登記。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當向原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告境外投資業務情況、統計資料,以及與境外投資相關的困難、問題,并確保報送情況和數據真實準確。
第二十五條 企業投資的境外企業開展境外再投資,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續后,企業應當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涉及中央企業的,中央企業通過"管理系統"填報相關信息,打印《境外中資企業再投資報告表》(以下簡稱《再投資報告表》,樣式見附件4)并加蓋印章后報商務部;涉及地方企業的,地方企業通過"管理系統"填報相關信息,打印《再投資報告表》并加蓋印章后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第二十六條 商務部負責對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境外投資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指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每半年向商務部報告本行政區域內境外投資的情況。
第二十七條 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為企業境外投資提供權益保障、投資促進、風險預警等服務。
商務部發布《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國別產業指引等文件,幫助企業了解投資目的地投資環境;加強對企業境外投資的指導和規范,會同有關部門發布環境保護等指引,督促企業在境外合法合規經營;建立對外投資與合作信息服務系統,為企業開展境外投資提供數據統計、投資機會、投資障礙、風險預警等信息。
熱門境外投資申請書大全篇十二
項目信息來源,項目未來取得方式(合作,轉讓,公開出讓等),項目目前進展情況,項目其它背景資料。
第二部分項目概況。
一、宗地現狀。
1.宗地區位。
宗地所處城市、行政區域、非行政區域經濟開發區、商貿金融區等的地理位置。
(附圖:項目在該城市的區位圖,標記出宗地區域位置,與標志性市政設施、建筑物的相對位置和距離、地段的定性描述)。
附圖:項目在該城市的區位圖,標記出宗地區域位置。
二、宗地現狀。
1.四至范圍;。
2.宗地規整度,地勢平坦狀況,自然標高,與周邊地勢比較;地面現狀,包括宗地內是否有水渠、較深的溝壑、池塘及高壓線等對開發有較大影響的因素。
附圖:平面地形圖,標記四至范圍及相關數據;。
地形地貌圖,主要反映宗地地面建筑、河流、溝壑、高壓線等內容;。
三、宗地周邊環境分析。
1.區域環境。
宗地在城市規劃中所處的位置,所屬地域在該城市的歷史、經濟、文化、戰略發展等方面的地位。
標志性市政設施、旅游景點、商圈、建筑物的相對位置和距離、地段的定性描述。
周邊居民主要構成,知名企業或單位的情況(行業,規模,數量)。
1)自然環境。
2)周邊現狀。
3)生活環境。
4)居民情況。
5)企業情況。
2.生活配套。
周邊3000米范圍內的交通狀況、教育、醫院等級和醫療水平、大型購物中心、主要商業和菜市場、文化、體育、娛樂設施、公園、銀行、郵局等設施狀況。
宗地周邊3000米外但可輻射范圍內主要社區配套現狀。
1)商娛配套。
2)生活配套。
3)交通配套。
4)醫療配套。
5)教育配套。
四、區域的未來規劃。
城市的總體規劃對區域的影響,區域未來規劃前景(人口、交通、經濟、教育、文化等、),未來五年內區域內的重點建設工程情況。
五、規劃控制要點。
六、宗地素質綜合評估。
從地理位置、土地供應、周邊環境及配套、市場發展狀況、政府規劃、城市未來發展戰略等角度對土地升值潛力做出初步評估。
第三部分前期手續及合作方式(非公開出讓)。
一、項目用地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手續現狀描述。
1、項目立項情況。
2、項目用地權屬。
3、其它前期進展。
二、合作方式。
1、合作方基本情況:。
2、合作方式:。
3、主要合作條件。
三、總體評價。
對各項法律手續和程序的可操作性、合法性進行評價。
第四部分市場分析一、區域市場成長狀況。
二、區域內供應產品特征。
附圖:項目周邊樓盤個案分布圖,其中一些具代表性的未來主要競爭樓盤還要配置現場圖片。
三、區域市場目標客戶研究和市場定位。
四、項目周邊物業市場調查:產品特征、重點個案、成長狀況、市場容量、消費者特征等。
五、區域市場未來發展趨勢預測第五部分項目定位一、項目產品定位二、目標客戶群定位。
三、項目價格定位:住宅、商業、公建市場均價,預測項目住宅、商業、公建銷售均價等。
第六部分初步開發計劃。
一、工程建設計劃(四證取得時間,預售許可證辦理時間,結構封頂時間,竣工驗收時間)。
二、營銷推廣計劃。
三、資金計劃。
第七部分:投資收益分析。
一、測算依據和結果(項目成本及盈利能力預測表,現金流量表)。
二、經濟效益分析。
項目銷售利潤率、內部收益率,凈現值等主要經濟指標。
第八部分:綜合分析與建議。
一、項目優勢:。
二、項目劣勢:。
三、項目機會:。
四、項目威脅:。
五、結論和建議。
熱門境外投資申請書大全篇十三
第三十六條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可依照本規定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所稱特殊目的公司系指企業為實現其實際擁有的境內公司權益在境外上市而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境外公司。
第三十八條事業單位法人開展境外投資、企業在境外設立非企業法人適用本辦法。企業赴香港、澳門及臺灣地區投資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九條企業控股的境外企業的境外再投資,在完成法律手續后一個月內,應當由企業報商務主管部門備案。企業為地方企業的,須通過“系統”填報相關信息,打印備案表(樣式見附件四)并加蓋本企業公章后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企業為中央企業的,中央企業總部通過“系統”填報相關信息,打印備案表并加蓋公章后向商務部備案。企業遞交備案表后即完成備案。
第四十條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關于境外投資開辦企業核準事項的規定》(商務部2004年16號令)和《商務部、國務院港澳辦關于印發〈關于內地企業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開辦企業核準事項的規定〉的通知》(商合發[2004]452號)同時廢止。此前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