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寫好演講稿,首先必須要了解聽眾對象,了解他們的心理、愿望和要求是什么,使演講有針對性,能解決實際問題。演講稿對于我們是非常有幫助的,可是應該怎么寫演講稿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演講稿,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法律法治演講稿篇一
大家好!
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法律與道德的兩難”。
我認為范跑跑不能跑。
從法律上講,教師要保護學生安全的同時,自己作為公民也享有人身安全的權利。也就是說當遇到威脅到自身安全的問題時,教師是完全可以只顧自己的。但是,從道德上講,我們無論是什么崗位、什么年齡、什么階層,都是要團結生活在一起,互幫互助,我們是生活在人情味十足的地球村。弱勢人群是需要幫助的。相對于一名教師,學生就應該是弱勢人群,他們需要人去指導去幫助,若是置他們于不顧,我們人性的美好面就沒在這時消失了。
作為一名教師就有教師的責任和義務,要關心愛護學生,同時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在地震后放下學生的安危而只顧自己逃跑,這是拋棄了教師的責任和義務。在地震現場時,在樓房有震動時,在班級里有那么多學生時,他自己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安危,這當然是本能,但是他不光是人,也是為那么多學生負責的老師,在想到自己的同時還要考慮到學生。難道說一句“大家快跑”也會浪費他逃跑的時間?!老師不但要傳道授業解惑,更是要以身作則。我不知道這么一位零道德的老師是如何講授關于“道德、責任”等話題的。若是老師都像范跑跑,還有多少父母愿意把孩子交給老師?老師是一個神圣的職業,肩上所負的是一代人的希望,是把這一代人向高思維高素質發展的導師,是人類靈魂的鑄造師。老師的言行在一定程度上都會影響到學生,不管這個老師離自己近還是遠。
我認為,法律應該要朝著道德方面制定,要講究人性。
謝謝大家!
法律法治演講稿篇二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們演講的題目是《安全伴我行》。
當我們背起書包上學時,當我放學回家時,但我們都自己一人外出游玩時,我們是否想起安全?安全是把雙刃劍,它既像一只可愛的天使,也想一只可怕的幽靈,只要你小心謹慎,時時刻刻注意安全,就什么危險也不會發生。
一個個鮮活的事例在我們身邊發生,我們要時刻警惕上下樓梯靠右行,下課和同學們文明玩耍,不追逐打鬧,不吃三無食品,放學不乘坐三無車輛。我們要深刻認識到,安全工作并不是校長和老師的事,更不是辦一次手抄報,開一次班會和搞一次活動就可以完成的事,我們必須知道,當自己遇到危險的時候,如何避免和遠離傷害。
同學們,讓我們行動起來,從今天開始,從現在開始,從我開始,做安全教育的示范者,傳播者,先行者,同時也是受益者,讓我們攜手杜絕安全隱患,讓自己的'生命奏響華美的樂章。
我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法律法治演講稿篇三
大家好!
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道德與法治”。
當我還在小時候剛懂事時,爸爸媽媽就經常教我不要做壞事;當我和爸爸媽媽碰到警察時,他們就會嚇唬我:“不要做壞事,否則會被警察抓起來。”那時,我不知道做壞事是什么概念,也不知道做壞事為什么會被警察抓。直到我上學時,我才明白父母對我說的話。這時,除了父母,我的老師也在不停地教育我:“不要做壞事,做壞事是犯法的。”那時,我明白了做壞事的嚴重性,卻不知道什么叫“法”。
法律在我心中,法律在你心中,法律在我們大家心中。我漸漸長大,明白法就是法律,犯法便是觸犯法律。隨著年齡的增長,知識增加,閱歷的豐富,我對做壞事和法律這兩個概念理解得越來越透徹。我漸漸明白,做壞事并不是只給警察抓這么簡單,做壞事還會給別人和自己帶來嚴重的后果,害人害己,給別人做壞事,自己也將受到懲罰。
法律,這個熟悉的字眼,勾起了我的回憶。我記得,在我小學一本思想品德課本上就有過一幅關于法律的圖畫:其中一個人說道:“小孩子可以犯法,犯了法也不會被抓。”另一個人就反駁道:“小孩不能犯法,雖然不會被抓,但會進行其他教育。”這幅圖畫令我思緒萬千,我不由得想起我的一個同學說的話:“小孩子可以做壞事,做了壞事也不會干什么。”現在回想起來,那個同學竟然說出那種話,這真是讓我后怕無窮。所以,我們要做到法律在我們心中。要時時心中有法,知法不犯法,這樣才不會走上犯罪道路,為我們的人生提供保障。
無規矩不成方圓。法律便是我們成為方圓的規矩,希望大家都遵守法律,不要知法犯法,鑄就美麗人生。
我的演講結束了,謝謝大家!
法律法治演講稿篇四
大家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律伴我行,人生天地寬”。同學們,法律是一雙手,推開封鎖在心里的窗;法律是一扇窗,窗外事美好的天空,法律史一片天空,他孕育這無數純潔的心靈。可法律對于我們青少年而言,更是一片妖嬈的迷霧,有時違反法律的我們卻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為什么犯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這就是法律意識太淺的后果。二十一世紀是一個法治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同學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縱很有可能釀成一次大的失足。我們作為青少年,我們首先要知法、懂法、守法,當然還要護法。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體后,才會成為一名遵規守紀的公民,為自己的人生道路撐上一把健康的雨傘。
法律在我們的人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范自己行為的社會準則,在我們日常生活中處處離不開法律。對于我們青少年來說,不需要向執法人員做一些大事,我們要從一點一滴做起。在放學回家時,不在游戲機房逗留;在紅燈面前我們停一停腳步,在道路兩旁我彎腰撿起廢紙;在小區里,我們不大吼大叫影響他人休息等等。其實,在很多時候,法律和道德都是息息相關的,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做到的話,那么我們的社會就會變得更美一些。同學們,當你頭腦發熱準備行動時,想一想自己的哦行為是否觸犯了法律,當你受到不良行為侵犯時,能否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中國有句古話叫做“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也就是說無論做什么事都要有規矩,否則什么事也做不成,國家、社會來說規矩就是法律。
鄧小平爺爺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萬事開頭難,任何事情都要遭平常做起,從小養成好習慣。是的,現在的青少年由于家長的溺愛,在學校無視校規校紀,比如說打架、罵人,還有的同學吸煙、喝酒甚至是拿管制工具打群架,但終究還是逃不過校規校紀的五指山,得到了自己應有的懲罰。其實,學校的嚴格制度也是一種法,在我們的身邊有一小部分人根本沒有這種意識,所以我們經常會看到與人會隨手拿走同學的筆,亂扔同學的橡皮,給同學亂起侮辱性綽號,為一點點小事動手動腳,正所謂“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如果我們不從根本抓起,就等于為我們鋪上課一條走向犯罪道路的地毯,這樣我們的光明就會毀于一旦了。所以,我們一定要要從現在養成良好的習慣,高尚的品質,為我們的父母、學校、國家爭口氣,添一道光彩,不要白白辜負他們的期望和付出啊!作為一名青少年,我們不僅有責任和義務提升自己的道德觀念,養成遵紀守法的意識和好習慣,更應懂得依法規范自己的思想,用規矩來約束自己的行為,關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學習法律常識,增強安全意識,使自己安心學習,快樂生活,我們在學校里學習、生活和工作,和諧的校園能使我們精神振奮,人際之間具有極強的親和力,心情舒暢,提高學習工作的效率。讓我們攜起手用和諧凝聚人心,用和諧團結力量,用和諧孕育希望,在和諧中體驗共同成長,同學們,我們不能,也不允許那些不良行為傷害我們美麗校園,傷害我們幼小心靈,讓我們團結起來幫助那些已經有不良習慣的同學,希望你們今后能以身作則,刻苦努力,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畫上一道絢麗的彩虹,人人樹立“遵紀守法為榮,違法亂紀為恥”的觀念,讓我們在法律寬闊的胸懷下茁壯成長,讓有限的生命發揮無限的價值,讓我們的人生更加精彩!
謝謝大家,我的演講完畢。
法律法治演講稿篇五
俗話說“家有家法,國有國法”可見法是多么重要。而一個國家也必須擁有自己的法律。
古代就有商鞅南門立木,來樹立法律的威信。在戰國時期,開始秦國十分弱小。商鞅就對秦王說:“一個國家要富強,必須注意農業,獎勵將士;要打算把國家治好,必須有賞有罰。有賞有罰,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進行了。”秦王十分贊同商鞅的想法就讓它執行。商鞅將舊法進行了修整,但又擔心百姓不相信不信任他。于是就在南門里了一根木頭,說:“誰能把木頭搬到北門去,就給誰十兩黃金。”人們都不信,于是商鞅就把賞金提到了五十兩,這是有一個人把木頭搬到了北門,商鞅立刻給了他五十兩黃金,這就是有名的南門立木。人們從此也相信商鞅,推崇新法,秦國也慢慢強盛起來。
而在如今的中國也有著很多的法律,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等等。其中,還有保護我們兒童的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而我們,祖國的外來。更要學會法律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有很多人就是因為不懂得法律而走上了一條不歸路。例如著名的藥家鑫慘案:于20xx年十月二十日,藥家鑫駕駛紅色雪佛蘭小轎車行駛至西北大學長安校區外西北角學府大道時,撞上前方同向騎電動車的張妙后藥家鑫下車查看,發現張妙倒地呻吟,因為害怕張妙看到車牌號,以后找麻煩,便產生殺人滅口的惡念,就立刻轉身從車內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對倒地的被害人張妙連捅數刀,致張妙當場死亡。如果藥家鑫懂得法律,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慘案。
所以,人人都要學法、懂法、用法。共同建設和諧社會。
謝謝大家。
法律法治演講稿篇六
大家好!
一切人類理性的發展都依賴于法律!
一切人類法律的發展都來源于生活!
各位老師、同學們:你們好!今天我以支教老師的身份,給大家談一談法律方面的問題,希望同學們進一步提高法制觀念,在學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幫助,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學生,同時更是拋磚引玉。結合有些年來學習法律的一些體會和認識,和大家談一談這方面的問題,同時,由于本人的學識和能力所限,加上時間有限,準備不足,有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我今天講的題目是《法律與生活》——一切人類理性的發展都依賴于法律!一切人類法律的發展都來源于生活!在我們國家的憲法中規定,1999年憲法修正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充分發揮法治的重要作用,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法制意識。因此,作為普及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先哲盧俊曾喟嘆:“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其實所謂枷鎖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隱喻。如果人間沒有了法律的規則,將出現兩種極端的局面,一者實現共產主義,社會的資源按需分配,屆時國家、監獄、軍隊、警察等一系列暴力機構將不復存在,當然法律也因為失去了保障其實行的強制力而逐漸消亡。整個社會進入一種理想化的狀態,個人的情感與道德的約束超越法律,達到完美的境界。其二種情況有可能世界將混亂一片,人們的基本權利,如生命、財產、健康、性自由等等都得不到保障,整個社會因為規則的缺失而最后崩潰,人類也將隨之走向滅亡。較之二者,也許在現階段看來,第二種狀態具有出現的蓋然性。由是觀之,吾國吾民依然無法擺脫社會規則之清朗。
法律是規則和原則統一。法律首先是規則。法律總是表現為一條一條的規則,規則是法律最基本的表現形式。但是,由于規則本身具有滯后性、有限性等弱點,因而,規則要和原則結合起來,要深入探究法律背后共同的東西,這樣才能全面充分地掌握法律。第四,法律應該是百科全書。學習法律不僅僅需要學習法律規則方面的知識,而且需要掌握和這些法律規則有關的非常豐富的廣博的知識。人的任何知識、任何經驗,對他的法律理解和法律執法都大有裨益。
法律是人的行為規則,法律要規范人的行為。我覺得就有必要首先研究這個“人”是什么?經濟學把“人”假定為“經濟人”,倫理學把“人”假定為“道德人”,法律對“人”也有一個假定。我認為,法律對人的假定是“壞人”。霍布斯說過一句很有名的話:“如果你要了解法律,一定要從壞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而不要從好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這就是霍姆斯著名的“壞人理論”。
法律作為人的行為規則,必然要涉及到對人性的基本假定,法律的“壞人理論”把人性假定為惡,具有重要的意義。
正是因為人性惡,是壞人,會做壞事,為了禁止壞人做壞事,讓壞人做不成壞事,所以才需要制定各種法律規則。如人會背信棄義,所以要規定誠實信用;會出爾反爾,所以要簽訂合同;會損人利己,所以要規定損害賠償;會殺人越貨,所以要罰當其罪,等等。從這個角度看,人性惡是法律的基礎,也是法律的淵源,有壞人才有法律,從根本上說,法律就是一套對付壞人的規則制度。另一方面,正是因為有針對人性惡,禁止壞人做壞事的各種法律規則,如背信棄義,會遭到“上帝”的懲罰;違反合同,要承擔違約責任;損人利己,要損害賠償;殺人越貨,會罰當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們就不背信棄義,不違反合同,不損人利己,不殺人越貨了,結果人們棄惡從善,壞人變好人。可見,法律是克服人性惡的工具,法律催人向善,正是因為有了法律,人們才成為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