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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篇一
施工電梯是近些年隨建筑施工發展而逐漸完善的施工機械,因目前種類較多尚沒定型,給管理工作帶來一定困難,常常發生事故。
項目部針對以上潛在的事故和緊急情況,編制應急準備及響應預案,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應保證能夠迅速做出響應,最大限度的減少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
組長: 孫以新
副組長: 蔡林、楊玉明、吳志方
成員: 楊發全、郭強、林國雄、陳文陽、謝謙、唐天慶、張曉青、袁華玖
組長:楊發全
成員:唐天慶、謝謙
主要任務:發生事故第一時間通知項目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召集小組成員,對外聯絡,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等。
組長:陳文陽
成員: 保安成員
主要任務:負責保護事故現場,避免閑雜人員圍觀、監視事故發展情況等。
組長: 林國雄
成員: 保安成員
主要任務:組織人員撤離、安排疏散路徑、方向,引導救護車、消防車等進入現場等。
組長:張曉青
成員:陳建成
主要任務:負責應急器材的發放、管理及維護工作。
組長:袁華玖
成員: 張顯健、張曉青
主要任務;指揮人員搶救傷員或物資等,急救員對傷員進行必要處理,電工負責現場照明、安全用電管理。
1.全體成員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員工服務的思想.
2.認真學習和熟練執行應急程序.
3.服從上級指揮調動.
4.改造和檢查應急設備和設施的安全性能及質量.
5.組織隊員搞好模擬演練.
6.參加本范圍的各種搶險救護.
3.應急行動程序通則
3.1應急小組成員應牢記分工,按小組行動.
3.2應急小組成員在接到報警后,10分鐘內各就各位.
3.3通信組負責接聽事故匯報,并負責通知所有應急小組成員.
3.4根據事故情況報相應主管部門.
聯系電話如下:
負責人: 楊發全
聯系電話:13662292843
重大事故:
負責人:蔡林
聯系電話:13802707370
緊急醫療電話
(1)、加強協調配合。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嚴格督促各作業層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小組成員之間要互相配合,加強協調。
領導小組匯報檢查結果。
(3)、搞好安全防護工作。在高空吊裝作業范圍內,設置吊裝禁區,禁區內加設兩層防護網,禁區內的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穿軟底鞋,車輛駕駛員禁止違章開車。
(4)、發生緊急情況后,由值班領導緊急通知應急小組組長,小組組長緊急召集本小組成員帶上必要的搶救工具、設備趕到出事地點。
(5)、若出現觸帶電事故,現場值班人員應立即切斷電源,現場醫療人員對傷者進行緊急救治。
(6)、若出現高空墜物傷人、機械傷人或高空墜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視傷者的受傷程度,對其進行簡單的現場包扎止血后,立即派車將傷者送附近醫院救治,同時與120急救中心聯系。
(7)、若設備剎車失靈,領導小組應立即疏散線路范圍內的施工人員,并用現場存放的材料對線路進行適當的封堵。
(8)、施工電梯傾倒,領導小組應立即疏通道路,對傷者進行現場緊急包扎后,立即將傷者送至附近醫院進行搶救,同時撥打120急救,然后與深圳市技術監督局聯系,對設備進行搶修后并進行技術鑒定,達標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9)、本預案也執行《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小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篇二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維護社會安定,促進本轄區內的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轄區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將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3.3平戰結合、資源整合。堅持全面規劃,資源整合,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強溝通,通力合作。有關社區和單位應通力合作,加強信息的溝通。
1.3.5廣泛宣傳,加強防范。加強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持、參與事故處置的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擇情啟動預案,實施應急措施并嚴格遵守《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處置轄區生產安全事故。
2.1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2.1.1設立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現場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辦事處相關科室、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組成。
2.1.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辦事處安監科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轄區應急體系建設和指揮部交辦事宜。
2.2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主要職責
2.2.1指揮部及其成員的主要職責
a.核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b.協調與上級應急機構、部門、轄區單位之間的關系;
c.決定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組織、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e.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應急領導機構和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的決定;
f.承擔營市街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g.協助區政府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執行;
h.及時匯報并請求區政府啟動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2.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d.組織指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培訓、演練和交流工作;
e.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1幾類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3.1.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并疏散人員;
b.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c.協助公安部門查明爆炸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3.1.2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a.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撤離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c.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3.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2.1事故報告
規模以上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將事故概況同時分別報歸口管理部門、110指揮中心、區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x)、區安監局(值班電話:x)。
規模以上單位和規模以下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隊、社區居委會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時間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3.2.2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分別響應。指揮部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后,在1小時內報告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安監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及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置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區級以上有關應急機構給予支持。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程序
3.3.1先期處置
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辦公室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b.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c.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e.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應急決策
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報區有關部門。
3.3.3預案啟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隊立即到位,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
3.3.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a.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b.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c.迅速消除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險區域,維護秩序;
d.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e.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辦事處和區安監局(電話:87589832)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3.3.5措施要求
e.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出現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等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對一般事故,現場指揮部在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后,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辦事處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對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級及以上政府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
5.1善后處置
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區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5.3獎懲與責任追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關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營市街街道辦事處制定,報區安監局備案。為適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改進完善應急處置措施,本預案每年修訂一次。
小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篇三
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為了保障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給廣大師生創造一個安定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地控制安全事故帶來的危害,使學校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學校成立校園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機構,領導機構下設辦公室,統一指揮和組織我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淳高高級中學校園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總指揮:xx
副總指揮:xx
成員:xxxx各班班主任
(一)重大突發事件
1、報警程序:
(1)向學校校長陳輝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
(3)根據事件需要,報告淳高縣公安局(110)。
2、處置措施:
(1)接報后,校長、副校長、安全辦、教導處及各部門有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組織人員按照程序打電話向領導報告。
(3)組織領導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到場領導匯報。
(4)如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當地衛生所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5)如是斗毆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離現場,并組織疏散其余人員。
(6)如是意外事故,應盡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7)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且較為嚴重的,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0。
3、注意事項。
(1)到場的各級領導和人員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采取措施。
(2)處理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3)加強常規管理和巡查,落實各部位工作人員責任,嚴格控制社會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4、疏散人員。
(1)發生事故后,事發現場應在統一安排下有組織地把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設定警戒線,避免更大的人員傷亡。
(2)堅決、果斷地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
(二)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學校領導、搶險救災人員、消防安全員、各班班主任。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120請求援助。報告內容為:“省淳中發生火災,請迅速救援。”待對方放下電話后再掛機。
(3)在向學校、學區領導、公安部門匯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相關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迅速到達現場。
2、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學校消防、安全人員和教師為主,其余教職工均有義務參加撲救,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
(2)消防車到來之后,學校人員要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學校各級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鐘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揮學生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全地段。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學校內的固定消防栓位置,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3、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4、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三)盜竊案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負責人、學校教導處、安全辦、公安干警。
2、報警程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所在學校負責人報告。
(2)向學校領導、教體局有關部門匯報。
(3)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向公安部門報案。
3、處置措施:
(1)接報后,學校領導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后向公安部門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干警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4、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各級領導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四)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上報相關部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及時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五)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柜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情況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搶救,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六)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d級危房一律不允許使用,封閉的d級危房要樹立警示牌離欄。
小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篇四
冬季來臨,由于雨、霧、雪天氣的'頻頻出現,導致路面能見度降低,部分路段存在積水和結冰現象,嚴重影響道路暢通和行車安全,為了切實加強冬季學生接送車輛運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秩序,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特制訂本預案。
學校建立學生校車冬季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組員由總務處、政教處、醫務室及照管人員組成。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訂、發布和實施,參與處理安全事故,對事故發生經過作好詳細調查和記錄,并在第一時間內設法報告相關部門,并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交警等部門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1、學校要對上學、放學乘坐校車的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規教育,特別是對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復向學生進行講解、分析,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制定學校冬季乘坐校車的紀律和安全制度,針對學生的年齡特點對乘坐校車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強駕駛員和照管教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文明駕車,禮讓先行”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減少事故隱患,并落實安全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要求跟車教師加強管理,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并加以教育。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一旦發生大雪天氣及路面結冰狀況,校車不能正常運行,學校會通知學生家長接送學生,直至雪停和路面冰雪消除。
接到發生事故報告后,有關職能部門要立即趕赴現場,以最快的速度積極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組織救援、保護事故現場、開展事故調查取證,盡快設法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如屬重大安全事故,則視事故情況,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系,妥善處理。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照管教師第一時間報警。
2、領導小組及時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
3、處置乘車人員。由校醫及各位班主任負責。
(1)發生受傷者,要盡快及時送縣級或以上醫院救治。
(2)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學生,換乘車輛時,跟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4、及時通知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并參與調解。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小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篇五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盡快控制事態,盡量減少損失,盡早恢復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定義、編制依據及原則
1、定義: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指公司為減少事故后果而預先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是進行事故救援活動的行動指南。
2、編制依據:公司施工生產過程中潛在危險源和事故后果分析。
3、編制原則:
1)、預案是針對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受到嚴重破壞而又具有突發性的事故、災害,如觸電、機械傷害、坍塌、火災及自然災害等。
2)、預案以努力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財產安全和環境防護,盡量減少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
3)、預案是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4)、預案要結合實際,措施明確、具體、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5)、預案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機構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人員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及公司相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常設辦公機構。
2、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組成:由各分公司經理、主管安全的副經理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3、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機構組成:由項目部經理、副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作業隊長、棟號長等相關人員組成,項目部經理任組長、并明確各應急專業組長。
1)、事故現場搶險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安全負責人任組長,作業隊負責人、專業工長等相關人員組成。
2)、事故現場救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領導任組長,相關人員組成。
3)、事故現場保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骨干任組長,現場保安人員組成。
4)、事故現場通訊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行政負責人任組長、現場其他應急小組負責人組成。
三、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負責事故救援的整體指揮;
3)、負責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
2、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揮;
2)、負責所需救援物資的落實;
3)、負責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聯系及情況匯報。
4)、負責與相鄰可依托力量的聯絡求救;
3、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處理緊急情況,保證突發事件按應急救援預案順利實施;
2)、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保護、救護及通訊工作;
3)、負責所需材料、人員的落實;
4)、負責與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聯系及情況匯報;
5)、負責與相鄰可依托力量的聯絡求救;
6)、負責工程項目生產的恢復工作。
4、項目部應急專業組職責:
1)、事故現場搶險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包括受困人員、現場貴重物資及設備的搶救、危險品的轉移等。
2)、事故現場救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護送重病傷員到醫療中心救治。
3)、事故現場保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清點及疏散工作。
4)、事故現場通訊組職責:負責收集相關單位部門的通信方式,保證各級通訊聯系暢通,做好聯絡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關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整體配合、協同作戰、有條不紊、忙而不亂。
2必須確保應急救援器材及設備數量充足、狀態良好,保證遇到突發事件時各項救援工作正常運轉。
3、各應急小組成員必須落實到人,各司其職,熟練掌握防護技能。
4、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必備的資料與設施:
1)、數量足夠的內線和外線電話、或其它通訊設備;
2)、危險品數據庫:危險品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及物理化學特性;
4)、現場人員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5)、結合工程特點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方案。
6)、各專業小組人員聯絡方式、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
7)、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急服務機構的聯系方式。
五、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應急專業組人員應立即開展工作,及時發出報警信號,互相幫助,積極組織自救;在事故現場及存在危險物資的重大危險源內外,采取緊急救援措施,特別是突發事件發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種緊急措施,如緊急斷電、組織撤離、救助傷員、現場保護等;及時向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必要時向相鄰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現場內外人員應積極參加援救。
2、事故現場由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任現場指揮,全面負責事故的控制、處理工作。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不能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的,必須委派一名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或事故現場管理人員,及時啟動應急系統,控制事態發展。
3、各應急專業組人員,要接受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照各自崗位職責采取措施,開展工作。
1)、事故現場搶險組,應根據事故特點,采用相應的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搶險過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員的救援、事故現場內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封存及轉移等,其次是貴重物資設備的搶救;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保護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2)、事故現場救護組,應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救治及護送受傷人員到醫療急救中心醫治;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3)、事故現場保護組,應開展保護事故現場,人員的疏散及清點工作。現場保護組人員應指引無關人員撤到安全區,指定專人記錄所有到達安全區的人員,并根據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經事發現場人員的證實,確定事發現場人員名單,并與到達安全區人員進行核對,判斷是否有被困人員;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4)、事故現場通訊組,應保證現場內與其相關單位及應急救援機構的通訊暢通;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4、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對發生的工傷、損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機械設備事故,必須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者人數、姓名、性別、年齡、受傷程度、事故簡要過程和發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隱瞞不報、謊報、拖報,隨時接受上級安全領導機構的指令。
5、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應根據事故程度確定,工程施工的停運,對危險源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應事故造成的傷害;根據事故現場的報告,立即判斷是否需要應急服務機構幫助,確需應急服務機構的幫助時,應立即與應急服務機構和相鄰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時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前,作好救援準備工作:如:道路疏通、現場無關人員撤離、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后,積極作好配合工作。
6、事后,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要及時組織恢復受事故影響區域的正常秩序,根據有關規定及上級指令,確定是否恢復生產,同時要積極配合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及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小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篇六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1、保持鎮靜、沉著應對
2、學生優先原則
3、就地搶救原則
4、報警、求援原則
5、維持秩序、迅速疏散原則。
1、精心選擇掃墓地點和行走線路,提前一周預先組織教師(校領導、大隊輔導員等)對掃墓行走的相關地點和路線進行實地踏勘。對有可能造成學生傷害的地點進行修補或者指派老師進行站崗。
2、精心組織領導開展掃墓活動,班主任和相關教師負責各自相關的學生。做到全校老師人人參與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每個人。
3、事先開展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組織、紀律教育。避免出現學生獨自出走和到山上放火等事件的發生。
4、活動中領導和教師必須全程陪同學生參與,避免有學生脫離教師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
5、準備好外出時必備的一些藥品和器材(如消毒水、腹瀉藥、消暑藥、繃帶等)。
6、遵守外出審批制度,事先向上級領導匯報活動的`預設經過和所采取的相應措施,并按照領導意見修正完善。
1、單獨配備應急反應車一輛,一名校級領導、一名校醫隨車。
2、所有教師、工作人員手機必須處于開機狀態,前一天必須檢查手機充值狀況,確保資費充裕。
1、活動前一天了解天氣情況,通知學生做好相應準備。
2、發車時遇天氣變化,要認真分析趨勢和可能,作出延時、變更處理。
3、針對學生可能出現的情緒波動,做好引導、說服教育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項。
1、師生在途中突發疾病、意外傷害,帶隊教師立即聯系應急車,視輕重由校醫作處理、或就近送醫院。
2、師生在園內突發疾病、意外傷害,帶隊教師立即聯系總指揮,視輕重由校醫作處理、或送園內醫務站診療,病情嚴重的送當地醫院急救。
1、允許學生帶手機,師生互留電話號碼,以便電話聯系。
2、如發現學生走失,切不可大意、拖延,應立即組織就地尋找。
3、從學生最后接觸的同學入手,了解最后行蹤。
4、電話通知其它帶隊教師關注尋找。
5、通知廣播站等播送尋人啟示。
1、有嚴重受傷即刻撥打120、110,并立即組織搶救。
2、迅速報告校領導,調動應急車趕到事發現場,視傷情確定立即送醫院,還是緊急處理后送醫。
3、保護好現場,指揮師生撤離至安全地點。
4、向上級領導報告事故情況。
5、安定學生情緒,詢問、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受輕傷學生送醫院檢查、診治。
6、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分別負責家長、公安、醫療、保險各方接洽,妥善處理善后事誼。寫出書面報告,總結經驗教訓。
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作出應急處理。
小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篇七
為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糧食系統安全生產無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糧食部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糧食系統內部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處置。
二、工作原則
安全生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按照“不漏一處,不存死角”的原則,把安全生產(消防)預防和強化安全管理作為中心,認真做到各項防范工作。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市糧食局成立安全生產(消防)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組長由市糧食局局長洪在龍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局長朱國成擔任,成員由管理監督科有關成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管理監督科,各所屬企業也相應成立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本系統企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定期開展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負責相關事故的報告,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事故危害分級
按照安全生產(消防)發生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凡發生職工輕傷以下事故,火災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下。
較大事故:凡發生職工重傷以下事故,火災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
重大事故:凡發生職工死亡事故,火災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
五、事故預防和保障措施
(一)各企業要把安全生產(消防)責任層層落實分解,達到橫到邊,縱到底、到人。
(二)各企業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即:安全生產(消防)值班保衛制度、電器設備和機械管理制度、化學藥劑管理制度、房屋設施維修養護安全操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制度、事故及突發性事件報告制度。
(三)加強值班保衛工作,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及時通報值班訊息,做好記錄。
(四)強化門衛工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任何人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倉庫必須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五)做好安全用電,及時更換老化的電線。電線路走向要規范,嚴禁私自亂拉亂接,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
(六)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配好配足消防器材、保證“拉得出、用得上”。
(七)嚴格執行各項倉儲管理制度,確保登高作業、機械作業、裝卸作業和藥劑使用過程中的安全。
(八)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消防)大檢查,在檢查中務必做到認真細致,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講情面,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消除。
(九)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和自我防范能力。
六、事故發生的應急處理
1、所屬企業發生一般事故應在8小時內上報市糧食局。市糧食局在接到事故報告的后6小時內趕到事發地點,指導企業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2、所屬企業發生較大事故應在6小時內上報市局,市糧食局在接到報告后的5小時內趕到事發地,指導企業抗災搶險工作。
3、所屬企業發生重大事故應在1小時內上報市局,接報后市糧食局應到1小時內上報市安委會及市安監局,并快速趕到事發地,指導企業開展工作。并與市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聯合調查組開展工作。
4、當事故發生時,企業安全管理員及單位負責人應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
(1)事故發生后首先應立即救護受傷者。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把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2)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擴大,防止二次災害。
(3)保護事故現場,建立警戒線。撤離所有無關人員并禁止入內,需要時應斷絕交通。
七、預案的啟動條件
所屬企業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預案,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到位落實各自的職責和任務。全系統所有人員都必須無條件服從領導小組的指揮。
八、事故責任追究
1、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或市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要求實施本預案的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2、對事故發生后采取瞞報、漏報、遲報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給予嚴肅行政處分。
3、由于失職、瀆職等原因致使事故發生的責任人、負有責任的領導,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九、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單位或個人,由市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給予表揚或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救援任務的。
2、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的且實施效果顯著的。
十、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要及時進行分析和總結,對實施應急救援預案中存在的問題要研究整改措施,使之進一步完善。
小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篇八
為有效防止****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燃氣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的生產、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訂****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堅持政府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確保燃氣設施正常運行,提高對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確保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適用范圍
凡屬****市區范圍內發生的燃氣生產、運行、經營、運輸過程中的突發性事故,均適用本預案。
根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和省、市關于重特大事故的有關規定,結合燃氣行業特點,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定為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
(二)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區域性管道燃氣用戶停氣、脫壓或超壓在5000戶以上的事故。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建立****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警戒、封閉事故現場、道路或區域;決定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新聞發布;決定臨時調度有關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以及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城管辦),具體負責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有關組織、協調工作,并傳達領導小組有關指令。經領導小組授權,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并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和專家意見,擬定事故處置的技術措施。負責對外協調溝通、事故分析匯總、信息上報等工作。
(二)建立****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城區政府,建設、公安、交警、消防、衛生、技術監督、環保、安全生產、市政、燃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負責現場滅火、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嚴防新的傷亡事故發生;負責設立現場救護所,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安排;如發生大面積停氣事故,應同時協調相關城區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三)建立****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安監局)和市有關部門(單位)、專家及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規定上報事故調查處理結果,并提出對事故責任部門、單位和個人的處理建議。
四、各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統一發布事故信息及搶險救援情況,做好新聞媒體的協調工作。
市城管辦: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項職能,協助領導小組進行現場指揮協調;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負責協調市政環衛方面的工作。
相關區政府及街道(社區):負責做好對市民群眾的宣傳、解釋、勸導、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做好現場疏散、疏導工作;服從領導小組的決定,做好各項配合工作。
市建委:參與事故現場指揮,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參與事故現場指揮、事故調查;負責協調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消防支隊及轄區公安機關等部門的配合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開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市質監局:參與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搶險方案的制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和技術、質量分析。
市安監局:負責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負責組織事故調查并參與事故處理工作;負責監督一般事故的查處情況。
市環保局:參與現場環境污染的處置。
市監察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總工會: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勞動保障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負責組織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協助領導小組指揮現場搶修,保障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負責協調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負責協調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會同轄區公安、交警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支隊:參與制定搶修方案,負責組織實施現場的滅火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或燃氣事故發生單位):負責協助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搶修;做好生產調度、搶修作業、安全監護、用戶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
市公用事業監管中心:參與事故搶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市市政設施監管中心:負責協調對事故造成的道路損壞的修復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市容環衛監管中心:負責協調事故處理后的現場清掃及其他配合工作。
五、報告制度及處置程序
(一)報告制度。
1、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或發生事故的燃氣供應單位接警后,應立即報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或上級主管部門值班室或行政負責人,涉及消防、交通、救護等工作的,應撥打“110”報警電話、“119”火警電話、“120”急救電話等,并報告相關部門。
2、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或燃氣事故發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接警后,應立即趕赴
現場,并將初步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市安監局、市建委、市質監局等相關部門。無上級主管部門的燃氣供應單位,應直接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及相關部門。
3、燃氣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1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及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人員(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身份)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由于事故現場情況變化導致傷亡人員數量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二)處置程序。
1、各相關人員在接警后應立即趕赴現場,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并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2、及時搶救生命。凡事故現場發生人員傷亡,救援保障組應首先組織力量全力搶救傷員,送入就近醫院搶救。
3、制止事故發展或及時消除隱患。如事故有進一步發展的可能,要積極組織人員、設備或物資,盡快制止事故發展并及時消除隱患;如發生燃氣大面積泄漏或爆炸,應采取果斷措施,避免再次發生人員傷亡。
4、警戒與疏散。事故現場需緊急疏散人員或物資時,應在最短時間內劃定警戒范圍,組織引導人員、車輛和設備的疏散。如發生燃氣泄漏,現場應禁止所有火種,人員應向逆風方向疏散。
5、做好現場保護。事故處置結束,應保護好現場,為事故調查、分析提供直接證據,待事故調查組有明確指令后,再決定清除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簽字,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必要時應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進行錄像或拍照。
6、聯系外界求援。因處理事故需要有關區及市、區部門支持配合的,由領導小組統一協調、調度、落實。
7、重特大安全事故處置結束后,事故調查組應及時組織開展調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議,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檢查控制事故進一步發展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后報市政府。如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處理工作機構,事故調查組應如實提供證據并配合調查。對處置事故中表現突出的個人與單位,應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做好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熟悉預案,組織演練。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本預案,明確各自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并定期組織訓練和演練。
(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做到裝備、人員落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力爭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各成員單位負責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積極參加應急處理工作;凡無故、借故不參加或拖延參加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者,將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各區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相應的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機構,明確職責,確定人員,制定相關工作預案,設立專線電話。
要建立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指揮、調度、供給等應急保障網絡體系,確保政令暢通,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