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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情況 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總結篇一
第一條 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推動經濟和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v^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科技成果轉化及其管理活動。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科技成果轉化,是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對科技成果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轉讓、引進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產業等活動。
第四條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當遵循市場主導與政府扶持相結合、自主創新與引進創新相結合、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與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 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科技成果轉化活動中形成的知識產權及其利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他人科技成果,侵犯他人商業秘密。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領導,將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時協調解決科技成果轉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科技成果轉化指導、管理和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財政、稅務、教育、人事、工商行政管理、知識產權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與科技成果轉化有關的工作。
第七條 縣級以上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部門,根據國家產業政策以及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科技成果轉化計劃,適時發布科技成果目錄和重點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供求信息。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科技成果轉化的扶持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主要用作科技成果轉化的引導資金、貸款貼息、補助資金和風險投資以及其他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資金。
科技成果情況 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總結篇二
為了貫徹執行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六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第19號令發布的《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辦法》(以下簡稱《鑒定辦法》),正確理解《鑒定辦法》的有關內容,規范科技成果鑒定的操作程序,特制訂本規程。
一、科技成果鑒定的一般原則
(一)科技成果鑒定是指有關科技行政管理機關聘請同行專家,按照規定的形式和程序,對科技成果進行審查和評價,并作出相應的結論。科技成果鑒定工作是主管科技工作的政府機關的行政行為。
(二)科技成果鑒定工作的目的是正確判別科技成果的質量和水平,促進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
(三)科技成果鑒定工作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科學民主、客觀公正、注重質量、講求實效的原則,確保科技成果鑒定工作的嚴肅性和科學性。
(四)科技成果鑒定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評價科技成果的方法之一。國家鼓勵科學成果通過市場競爭、社會實踐和生產實踐,以及學術上的百家爭鳴等方法得到評價和認可。
(五)科技成果鑒定嚴格實行歸口管理,杜絕政出多門、多頭管理帶來的不良后果,以保證《鑒定辦法》的有效貫徹。
國家科委歸口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國的科技成果鑒定工作,具體由國家科委科技成果司負責執行。盛自治區、直轄市科委歸口管理、監督本地區的科技成果鑒定工作,具體由盛自治區、直轄市科委的科技成果管理機構負責執行。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負責管理、監督本部門的科技成果鑒定工作,具體由各有關部門的科技成果管理機構負責執行。
二、鑒定范圍
(一)根據《鑒定辦法》第六條的規定,科技成果鑒定的范圍是指列入國家和盛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計劃內的應用技術成果,以及少數科技計劃外的重大應用技術成果。
(3)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科技計劃是指國務院各部門科技司(局)管理和認定的科技計劃。
2?本條所稱的應用技術成果包括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計和生物、礦產新品種等。
(1)技術成熟并有明顯的創造性;
(2)性能指標在國內同領域中處于領先水平;
(3)經實踐證明能應用;
(4)對本行業或本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科技進步具有重大的促進作用。凡科技計劃外重大應用技術成果申請鑒定的.,須經盛自治區、直轄市科委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科技成果管理機構批準,否則不能組織鑒定。
4?科技計劃內的基礎性研究、軟科學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評價方法,由國家科委另行制定。
5?執行科技計劃所完成的應用技術成果,也可以通過其他形式進行評價和認可,盛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科技成果管理機構可以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有必要進行鑒定。
(二)根據《鑒定辦法》第六條的規定,下列科技成果不組織鑒定。
1?基礎理論研究成果是指自然科學中純理論性研究的結果,主要表現形式為學術論文。其評價方法,應根據國際慣例,通過國內外同領域的學術刊物或學術會議公開發表,引起國內外同行專家的關注、評論和引用來獲得認可,并由所在單位學術機構出具綜合評價意見。 對于可以直接指導應用技術研究和開發的理論成果,它的作用不僅表現為論文的學術價值,還表現在被該理論指導的應用技術成果上,這種應用性理論成果可以視同應用技術成果,并依照《鑒定辦法》第六條的規定申請鑒定。
2?軟科學研究成果是指對推動決策科學化和管理現代化,促進科技、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起重大作用的研究結果,主要表現形式為研究報告。
3?已申請專利的應用技術成果以該項目向中國專利局提交專利申請的日期為限,申請日后不組織鑒定,局部技術已申請專利但整體未申請專利且符合《鑒定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應用技術成果可以申請鑒定。
4?已轉讓實施的應用技術成果是指由研究開發方按照《技術合同法》的規定將研究開發的結果轉讓給其他企業,并投入工業生產的應用技術成果,應該由生產實施單位作出評價。
5?企業、事業單位自行開發的一般應用技術成果,除《鑒定辦法》第六條規定的重大應用技術成果外,應通過市場機制得到社會認可。
6?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過法定的專門機構審查確認的科技成果是指有專門的法律規定,或主管行業部門規章明確規定,必須按照法律、規章的規定由專門的機構進行審定的科技成果,如《藥品管理法》和《衛生部新藥審批辦法》規定,新藥必須由“衛生部藥品審評委員會”審查,經批準后方可應用;農業新品種必須經農業部確認的專門審查機構審查批準后才能正式推廣應用。這些都是評價和審查科技成果的方式,因此,無需再組織鑒定。 凡不組織鑒定的科技成果,各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都不得受理鑒定的申請。通過其它方法評價的科技成果,任何單位不得使用《科技成果鑒定證書》、(以下簡稱《鑒定證書》)格式。
(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社會公共利益、國家資源有破壞作用,對生態環境造成污染危害的科技成果(包括三廢未達到國家排放標準的科技成果),各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不得受理鑒定的申請。已經受理正在進行鑒定的,應立即停止鑒定;已經通過鑒定的,應當撤銷。
三、鑒定組織 (一)根據《鑒定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國家科委和盛自治區、直轄市科委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科技成果管理機構是科技成果鑒定的具體組織單位。
1?根據鑒定工作的需要,各盛自治區、直轄市科委可以視具體情況授權省政府有關業務廳、局和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科委組織鑒定。
2?國務院有關部門,有特殊情況的,經商國家科委同意后,可授權其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職能的單位(或派出機構)組織鑒定。
3?組織鑒定單位同意組織鑒定后,可以直接主持該項科技成果的鑒定,也可以根據科技成果的具體情況和工作的需要,委托有關單位對該項科技成果主持鑒定。受委托主持鑒定的單位為主持鑒定單位。主持鑒定單位可以是科技成果完成單位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如:國家教委可委托清華大學主持由該校某系完成項目的鑒定;農業部可委托中國農業科學院主持其所屬研究所完成項目的鑒定;冶金部可委托武漢鋼鐵公司主持其下屬企業完成項目的鑒定等)或其他有關單位;但不得委托科技成果完成單位對自己的科技成果主持鑒定。主持鑒定單位要對組織鑒定單位負責。 (二)根據《鑒定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鑒定分為檢測鑒定、會議鑒定和函審鑒定三種形式,三種鑒定形式具有同等效力。
1?檢測鑒定:凡通過國家、盛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認
科技成果情況 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總結篇三
玉林市科技成果轉化大行動實施方案 科技成果轉化大行動實施方案 科技成果轉化是提高現實生產力水平、促進科技與經濟融合、推動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途徑。為建立和完善我市科技成果轉化長效機制,加速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提升科技創新對我市經濟發展的貢獻率,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科技成果轉化大行動實施方案(20**—2020年)的通知》(桂政辦發〔20**〕91 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出成果、促轉化、強產業”的思路,以科技與經濟發展深度融合為主線,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資介”充分參與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和技術轉移長效機制,引導科研資源投入重點產業,加速科技成果在市內轉化應用,強化科技對經濟發展的支撐和引領作用,為加快實現玉林市“兩個建成”目標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基本原則(一)市場配置和政府引導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完善科技成果交易機制和平臺,促進科技成果通過市場進行轉化;加強政府支持引導,推動科研資源聚焦產業發展需求,建立面向市場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倒逼機制,將市內外高校和科研機構歷年積累的科研成果,加快向市內企業轉移轉化或由科研人員創新創業。
量的作用,與企業聯合開展應用開發研究,強化協同創新,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三)自主轉化和成果引進相結合。在著力促進市內科研成果自主轉化應用的同時,強化交流合作,引進國內外高新技術成果、高層次人才來玉創業,拓展科技成果轉化來源渠道。
三、主要目標 通過 5 年的實施,探索形成上下聯動、橫向協同、運行順暢、協調有效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制,形成自治區、市、縣三級全覆蓋的統一網上技術交易平臺體系。到 2020 年,組織 132 項以上科技成果在市內企業和產業轉化應用,實現市、縣全覆蓋。
四、重點措施(一)開展支撐產業發展科技成果轉化行動。
圍繞市重點產業相應組織實施一批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加強對本地區重點產業的科技支撐。〔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工信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排第一位的單位為牽頭單位,下同〕(二)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平臺建設行動。
市科技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加大技術轉移中介服務機構培育力度。按照社會化、市場化、專業化方向,加快培育壯大 3-5 個技術轉移中介服務機構,充分發揮中介服務機構在技術轉移引進、成果轉化、項目組織、成果評價等環節的重要作用。〔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加快技術中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步伐。依托技術中介服務機構,通過組織創新創業、企業管理、專業技術培訓以及開展技術經紀人認定等,面向高校、科研機構和科技型企業,培養一批懂專業、懂管理、懂市場的復合型技術轉移服務人才,加快培育技術經紀人市場,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技術中介服務人才隊伍。〔責任單位:市科技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長效機制(一)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運行機制。
優先支持市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企業承擔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引導企業從戰略層面加強技術創新規劃,使企業成為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的需求主體。鼓勵引導企業充分利用市內外科技資源,各縣(市、區)要積極組建中小微企業科技創新孵化中心和眾創空間,加強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再創新,全面提升企業的科技能力,加速企業的發展。鼓勵企業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和應用,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使企業成為科技成果轉化的受益主體。〔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委、知識產權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二)創新產學研資介合作機制。
積極促進“產學研資介”結合,加快建設科技創新基地。鼓勵創新型企業牽頭,聯合高校、科研機構和科技服務機構,以企業的發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為基礎,以提升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為目標,采取股份制、委托開發、成果轉讓、知識產權許可轉讓等方式,建立“產學研資介”戰略聯盟,優先支持聯盟承擔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建立知識產權權屬和利益分享機制,完善科技成果合作共享機制,按照合同約定依法享受利益和承擔風險。〔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委、知識產權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三)完善經費保障機制。
科技成果轉化大行動相關任務,需要財政支持的,納入全市各級財政科技計劃統籌支持。財政資金采用后補助等方式,引導企業引進轉化重大科技成果,積極推動國內外產學研合作項目市內就地轉化,對符合條件的技術轉移中介服務機構給予績效獎勵性后補助。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科技成果產業化。相關補助政策和補助辦法由市財政局、科技局另行制定。〔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科技局、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委等〕(四)構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項目考核機制。
方職責。
興業縣科技成果轉化大行動實施方案
港口區科技成果轉化大行動實施方案
鎮賚縣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實施方案
吉林省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實施方案
重慶市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實施方案
科技成果情況 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總結篇四
1.技術合同、計劃任務書、專題論證報告及計劃完成情況。
2.研究報告、實驗報告、臨床報告(使用報告)、學術論文、有關設計技術圖表。
3.技術指標測試報告、質量標準。
4.國內外研究情況對照資料,專利狀況調研資料。
5.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分析或證明,理論研究成果應提供論文發表后被引用情況。
6.其他。
(二)鑒定的申請:
填寫鑒定申請書,附有關鑒定資料,至少在鑒定前2個月,按鑒定分級管理向組織鑒定單位提出申請。
(三)鑒定的審查批準:
組織鑒定單位在收到鑒定申請后,對所報資料進行認真審查,并于1個月內就是否同意鑒定,鑒定形式,鑒定委員會名單(或咨詢、評議專家名單)及其他有關事項,答復申請鑒定單位。
(四)咨詢、評議專家和鑒定委員會:
1.檢測鑒定、驗收鑒定可聘請少量專家進行咨詢評議。
2.會議鑒定可組織5—13人的鑒定委員會,被鑒定成果的科研人員不得參加鑒定委員會,成果完成單位參加鑒定委員會的人員不得超過四分之一,與鑒定內容無關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議。
3.咨詢、評議專家和鑒定委員會委員應具備的條件:應具有本行業或領域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具有較高的學術技術水*和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咨詢、評議專家和鑒定委員會委員的權利、義務:應堅持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精簡節約的原則對科技成果進行鑒定;專家和委員有充分發表個人意見的權利;有要求成果完成者答辯的權利;有要求重復試驗的權利。經充分討論后按少數服從多數通過鑒定評價結論,并在鑒定書上簽名,有異議時有權在鑒定書中注明。專家和委員應對鑒定成果承擔保密義務。
(五)鑒定內容:
1.成果的科學價值:包括對成果的目的和意義的評價;成果的論點、論據是否明確;數據是否準確等。.成果的學術水*和技術水*:包括與國內外專利和非專利文獻對照對本成果創新性評價;本成果的學術意義及達到的技術水*等。
3.技術成熟性:包括技術資料是否齊全;是否按原計劃完成任務;本成果的優越性以及存在的缺點和改進意見等。
4.經濟合理性:包括本成果推廣方案是否可行,社會效益、經濟效益是否可靠;是否有實施單位的財務證明;是否污染環境,三廢處理方案是否切實可行等。
5.成果的密級:根據“國家醫藥管理局科技保密管理辦法”由申請單位自報密級,由鑒定委員會討論后報組織鑒定部門。
(六)鑒定證書的頒發:
填寫國家科委統一頒發的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或視同鑒定證書),由組織鑒定部門發給統一編寫,并根據保密的有關規定核定成果的密級。
組織鑒定單位對鑒定報告及有關資料進行認真審核,對合格者予以批準發給鑒定證書;對有重大缺陷者可責成鑒定委員會或咨詢評議專家補充,對不合格者有權駁回。
(七)技術咨詢報酬:申請鑒定單位可根據本部門本單位的具體情況發給咨詢評議專家或鑒定委員會委員技術咨詢費。
科技成果情況 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總結篇五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科研開發和技術創新能力,促進科技進步,充分激發廣大科技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創造性,根據有關政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獎勵范圍
第二條? 圍繞與公司經營發展有關的科技成果或技術獲得科技進步獎的。
第三條? 圍繞與公司經營發展有關的科技成果或技術獲得技術創新獎的。
第四條? 利用圍繞與公司經營發展有關的科技成果或技術獲得有關基金的。
第五條? 對圍繞與公司經營發展有關的科技成果或技術進行改良革新并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
第六條? 對公司經營發展有影響并給公司帶來實際經濟效益的發明、創造或者獲得發明獎的。
第七條? 通過國家或省、市級產品技術鑒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條? 科技成果獲得國家、省、市重點新產品認證的。
第十條? 圍繞科技成果,給公司帶來經營性或管理性資質的。
第三章? 獎勵標準
第十一條? 獲得國家級科技進步獎,給予30000元獎勵;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獎,給予20000元獎勵。
第十二條? 獲得國家級科技創新獎,給予30000元獎勵;獲得省部級科技創新獎,給予20000元獎勵。
第十三條? 獲得國家、省各項基金的,獲得基金數額扣除相關費用后按10%給予獎勵。
第十四條? 對圍繞與公司經營發展有關的科技成果或技術進行改良或革新,給公司帶來實際經濟效益的,給予1000元獎勵。
第十五條? 對公司經營發展有重大影響并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發明創造給予3000—5000元獎勵;獲國家發明獎的給予10000元獎勵;獲省、市級發明獎的給予5000元獎勵。
第十七條? 通過國家技術鑒定的給予10000元獎勵,通過省部級技術鑒定的給予5000元獎勵。
第十八條? 科技成果獲得國家立項的給予3000元獎勵;獲得省立項的給予1000元獎勵,獲得市級立項的給予500元獎勵。
第十九條? 獲得國家級經營性資質給予10000元獎勵,管理性資質給予5000元獎勵;省部級經營性資質給予5000元獎勵,管理性資質給予2000元獎勵;市級經營性資質給予1000元獎勵,管理性資質給予500元獎勵。
第四章? 獎勵申報程序
第二十條? 凡符合本辦法第二章所規定條件的集體或個人須填寫《科技成果獎勵申請表》并附相關材料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后,報公司董事會審批。
第五章? 獎勵分配辦法
第二十一條? 符合本辦法第二章所規定條件的個人,獎勵歸個人所有。
第二十二條? 符合本辦法第二章所規定條件的集體,獎勵給集體,由該項目主要負責人決定獎勵分配比例并予以實施。
第六章? 附則
科技成果情況 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總結篇六
為了切實搞好科技創新工作,市局領導高度重視,成立了科技工作小組,市局副局長為組長,市科技局、市農機局、市衛生局、市衛生局、市農機監理局、市農機監理局、市農機局農業服務中心、市農機質量保證站、市農機監理站、市科技局糧食機械有限公司等相關部門為成員的科技創新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我市科技創新工作實施細則》,市科技局、市農機監理局、市農機質量管理局、市農機局、市農機局、農機監理局、市農機監理局、市農機局農機質量管理局、市農機質量管理局等相關部門及各科室為成員單位,并制定了各自的工作實施方案。市局科技工作小組還制定和下發了《科技工作計劃》,對科技工作進行了詳細的安排部署,要求各科室在科研立項、科技攻關、科普示范的基礎上,積極爭取科技項目和科技實驗室資金來補助。
1、加強科普教育。在開展科教工作的同時,市局科技處及各農機局都派遣人多次到各農機企業和農機技術推廣站,對科技示范戶和農機技術推廣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2、積極開展科普宣傳工作。在今年的“科技宣傳周”期間,我們利用各種有效形式開展了各項科技活動,如“農機技術講座”、“科技下鄉”和科技下鄉活動、“科技培訓周”和農機質量宣傳周等,通過廣泛宣傳,使廣大農機技術人員及農機管理人員和農民群眾都了解科技、科技、科技、種田技術、農機駕駛員等相關知識,提高農民群眾科學種田的水平和能力。
3、組織各農機管理人員到農業機械廠進行科學實驗和農機安全生產知識、科學施肥方法等方面的學習,提高農機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增強農機安全生產意識。
4、加強科技工作人員的技術指導和業務培訓工作。我局的農機管理人員除了按照市局的統一安排部署和要求,組織各農機技術人員到各農機企業和農機質量管理部門參加培訓外,還參加市科技局和市農機監理局組織的業務培訓活動,提高他們的業務能力。
為了使這次科技創新工作落到實處,市農機局在今年的科技“三農”工作中,加大了科技創新力度,組織了各類科技人員到農業局、市農機局等農機企業參觀學習,學習先進經驗,加快了農機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促進農機質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我市科技工作的主要成績主要是:
一)農機質量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5、加強農機質量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水平。
6、農機質量監測體系建設逐步完善。
7、農機質量安全生產工作得到了加強,農機質量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
二)、科技示范戶、農機技術推廣人員隊伍建設得到加強
8、農業機械加工人員的技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9、大力發展科技_隊伍。
10、農業機械的技術推廣工作逐步加以規范。
11、加強科技示范戶的指導培訓,增強農機技術人員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
12、加大對農業機械化作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力度。
三)、科研工作的開展
13、科技示范戶的培訓工作進一步加強。
14、農業機械的質量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得到加強。
15、農機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逐步加強。
四)、農機管理人員工作水平得到提高。
16、農業局的科技工作水平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17、農機質檢人員工作水平有所提高。
五)、農機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18、加強農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指導,進一步規范農機安全生產行為。
19、加大對農機安全生產的檢查力度,確保農機安全生產。
20、認真組織實施“農民機具現場會”,確保農機安全生產和農機作業安全。
21、進一步抓好農機生產和農機質量檢測工作,進一步完善農機農業機械安全生產和使用管理機制,進一步強化農機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