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對于團員推優團支部推薦意見范文一
一、主題團日活動
(一)“暑假歸來話收獲”主題團日活動20xx年9月初,院團委號召各基層開展以“暑假歸來話收獲”為主題的團日活動,并做好資料的匯總工作。首先,各基層團支部分別開展“暑假歸來話收獲”主題的團日活動,推選社會實踐優秀個人,并上報院團委;然后,學院召集09、10級部分團學干部,召開“暑假歸來話收獲”總結表彰大會,并選派具有代表性的五名社會實踐優秀個人在大會上進行交流發言。
通過交流實踐經驗感受和心得體會,同學們開闊了眼界,豐富了假期社會實踐經驗,在交流與學習中增強了班級凝聚力。
(二)“迎十一,慶國慶”主題團日活動
20xx年9月底,為響應學校組織實施“團支部活力工程”的號召,我院各基層團支部開展“迎十一,慶國慶”主題團日活動。在09、10、11級中廣泛開展了“迎十一、慶國慶”征文活動和各支部相關主題團日活動,在基層團支部引起巨大反響,活動形式豐富多樣,效果明顯。
此項工作,極大的有利于培養同學們的愛國情感,并調動了11級新生團支部的積極性,使得大家進一步融入大學生活,了解基層團支部的職責和工作。
(三)“學習河南省第九次黨代會精神”主題團日活動20xx年10月26日,中國共產黨河南省第九次代表大會在省人民大會堂隆重召開并取得了圓滿成效。為深入了解和學習第九次黨代會,為響應校團委和我院團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不斷增強基層團支部的活力和凝聚力的號召,各班組織了關于學習黨代會精神的團日活動。此次團日活動各班都積極開展,氣氛活躍,收獲頗多。各班大多采用交流會、茶話會、座談會、主題演講等形式學習。
此次團日活動與同學們的個人成長息息相關,關系到集體和個人的發展,也展現了當代大學生的青春風采。通過對黨代會精神的學習,讓同學們了解中原經濟區的發展規劃,對中原崛起充滿信心,并在正確的價值觀指引下,樹立“人才意識、精英意識”,明確個人現階段的發展目標,使同學們更好地向多方面發展。同時,此次團日活動有利于積極推進學習型、服務性、創新型團支部的建設,豐富組織文化內涵,增強團的活力。
(四)“學習xx屆六中全會精神”主題團日活動中國共產黨第xx屆六中全會,于20xx年10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舉行。為響應校團委和我院團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不斷增強基層團支部的活力和凝聚力的號召,我院開展了“認真學習貫徹黨的xx屆六全會精神的主題團日活動”。此次團日活動各班都積極開展,氣氛活躍,收獲頗多。此次活動,引發了同學們的熱烈討論,使廣大青年團員更加充分地體會到文化特別是中華文化的魅力,對文化、文化建設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增強了對我國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信心,堅定了為我國文化建設做貢獻的決心。
二、團內工作
(一)團員信息錄入及黨團關系轉接工作
20xx年9月上旬對我院對09、10和11級新生進行團員信息統計及錄入工作,并進行黨、團組織關系轉接工作,同時對09、10和11級團員的團員證進行補辦。這幾項工作需要進行大量的統計工作,特別是今年的團員信息錄入改為網上錄入,這一新情況給我們的工作又增加了不少難度。可是,雖然在工作的過程中遇到許多困難和問題,各基層團學干部仍然堅持不斷學習,不斷摸索,耐心細致、一絲不茍地工作,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最終圓滿完成任務。
(二)團員推優工作
20xx年10月上旬,團員推優工作開始。根據院團委要求,09、10、11級各基層團支部分別召開團員推優大會,根據“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的原則,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的發展對象。推優過程中,各基層團支部遵循了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順利、圓滿地完成了推優工作,獲得了同學們的好評,推薦了更多的優秀團員積極向黨組織靠攏。
(三)團校系列活動
20xx年10月27日~20xx年11月,院團委開展團校的系列工作,通過開展一系列培訓講座,引導團員青年積極學習團的章程等相關知識。
我院各基層團支部積極行動,廣泛動員,團員青年在培訓中不僅提高自我的業務素質、身體素質、心理素質,更重要的是培養一種團隊精神及同學之間的相互協作和相互信任,充分發揮團學組織在開展各項工作中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活動優勢、信息優勢和群體優勢。
三、學校各項大型比賽和主題活動的參與和開展情況
(一)“校園之星”的評比上報工作
20xx年9月29日~20xx年11月7日鄭州大學開展“校園之星”評選活動。校園之星共分為十項不同的類型:大學生學習之星,學術之星,自強之星,創業之星,發明之星,文藝之星,體育之星,公益之星,服務之星,社團之星。我院各基層團支部積極響應,發掘身邊的榜樣和典型,并在院系內部先評選,然后每個星推出一個人代表院系參加校級評選。最終,徐雷等兩位同學在20xx—20xx學年“鄭州大學校園之星”評選中榮獲學習之星和體育之星提名獎。
此次“校園之星”的評選活動,讓我院團員青年發現身邊的榜樣、重新認識同齡人的價值追求,展現一批可親、可敬、可信、可學的榜樣,讓團員青年自己教育自己、啟發自己、鼓舞自己并取得成就,進一步服務團員青年的成長成才。
(二)“我的支部我的團”紅色文化pk大賽20xx年10月28日晚,鄭州大學紅色文化pk大賽校決賽在大學生活動中心三樓正式舉辦,我院20xx級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團支部經過歷時近1年的層層選拔在校決賽中榮獲三等獎。
這次比賽,充分發揮了基層團支部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挖掘和提煉了基層團支部文化特色,并起到了思想引領作用同時激發了我院各團支部開展活動的積極性。
(三)大學生思想引導典型案例的上報工作
20xx年10月26日~20xx年11月9日校團委開展大學生思想引導典型案例的上報工作。各基層團支部針對我院青年學生群體,圍繞具體引導目標,運用適當引導路徑,開展的青年思想引導案例。
這次活動,有利于認真貫徹落實團中央關于大學生《思想引導大綱》的轉化和運用工作,進一步扎實推進了青年團員的分類引導工作,把我校、我院大學生思想引導工作逐步引向深入,不斷增強新形勢下引導青年工作的針對性、適用性和普遍性。
各基層團支部除了按照校團委、院團委要求開展的重大活動和常規活動外,也積極主動地開展自己的特色活動和日常活動如:團員思想交流活動,時事評論活動,學習經驗分享活動,閱讀和學習中國青年報等等。
這些成績的取得離不開領導老師特別是桂老師的親切關懷和悉心指導,離不開我院基層團學干部的辛勤工作和努力付出,更離不開我院廣大團員青年的熱情參與!廣大團員青年對我院團學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積極參與,正彰顯出我院團組織強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當然,我們不能只被成績沖昏了頭腦,我們還要看到自身的缺點和不足。在日常的工作中,我們也走過不少彎路,吃過不少教訓,出過不少疏漏,這些恰恰暴露出我們工作存在許多的缺陷和弱點,如:對11級基層團學干部的培訓和指導不夠,導致11級一些團學干部組織協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工作能力比較欠缺,工作上出現了一些失誤;部分基層團學干部缺乏匯報意識,對團學活動的文字、圖片、視頻等相關材料的匯總、存檔工作不夠重視,導致其在后續的工作中出現不便和麻煩等等。我們以后要在這些方面多下功夫,盡力彌補自己的缺點和不足,使基層團學工作更加高效,更加圓滿,更加豐富多彩!
新學期,新氣象。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院各基層團支部要戒驕戒躁,再接再厲,繼續發揮團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銳意進取,奮發有為,以飽滿的熱情、昂揚的斗志,迎接更加艱巨的挑戰,創造更加輝煌的成績,引領青年健康成長成才!愿我院基層團學工作越來越好!
對于團員推優團支部推薦意見范文二
篇一:團員入黨推優程序 建筑工程系黨支部團員入黨推優 工
作
程
序
中共鄭州華信學院委員會 建筑工程系支部委員會 2009年3月
建筑工程系黨支部團員入黨推優 工作程序
為了深入貫徹黨建帶動團建的思想,更加“公正 公開 公平”的開展我系入黨推優工作,積極認真為黨組織輸送更多更好的優秀團員,結合我系具體實際,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共青團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是黨的助手和后備軍。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以下簡稱“推優”),是黨賦予共青團組織的一項光榮任務,是“黨建帶團建”的具體體現,也是團組織一項經常性的重要工作。“推優”工作是培養和造就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充實黨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不僅有利于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增強黨組織的生機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強團的思想和組織建設。
第二條 為進一步做好我系“推優”工作,做到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和中共中央組織部、共青團中央《關于進一步做好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工作的意見》等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系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程序。第三條 “推優”工作要在系黨支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堅持標準,規范程序,注重培養,堅持公開、公正的原則。各級團組織要主動協助黨組織做好對“推優”對象的培養和考察工作,經常向同級黨組織匯報培養和考察情況,提出“推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系黨支部和系團總支將定期討論推優情況,總結經驗、研究“推優”工作,使我系的“推優”工作不斷規范化、制度化。 第四條 “推優”工作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按照推優條件來推薦,力爭成熟一個推薦一個。對條件不成熟的應該繼續培養。堅決防止片面追求推薦數量、降格以求的傾向。
第五條 黨組織發展28周歲以下團員入黨一般應經過團組織推薦,從而使“推優”工作逐步成為黨組織發展青年黨員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團員成為黨組織發展青年黨員的主要來源。 第二章 “推優”對象的范圍條件
第六條 凡團的關系在我校的共青團員,年齡在28周歲以下,積極參加團內組織活動,完成團組織分配任務,并已遞交入黨申請書的團員,經過培養教育,基本具備或接近黨員條件的優秀團員,均可作為“推優”對象。
第七條 團組織在“推優”工作中,必須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要把政治立場堅定,在工作、學習、生活中起先鋒模范作用的優秀團員作為對象向黨組織推薦。推薦對象的條件具體為:
一、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積極向黨組織匯報思想狀況。
二、熱愛黨,熱愛祖國和人民,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具有無私奉獻、勇于犧牲的精神,能正確處理個人與集體的關系。
三、自覺遵守國家法令和黨的紀律,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堅持保衛黨和國家的利益。
四、對黨忠誠,言行一致,不隱瞞自己的觀點,不歪曲事實真相,切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支持好人好事,反對壞人壞事,對不良傾向敢于斗爭,敢于碰硬。
五、積極參加社會活動和公益活動,關心集體,具有團隊精神,熱心為同學服務,在群眾中有一定的威信。
六、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活動,在學校的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在學習和日常的社會生活中,起模范帶頭作用,無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行為。
七、態度端正,目的明確,同時要經過業余黨校培訓,成績合格并順利結業。
八、學習態度端正,各科成績優良,注重綜合素質的培養和提高,無違法違紀現象。
九、各級團支部定期向黨支部推薦一次,被推薦者要由團支部填寫《團員入黨推優表》,并報系團總支和院團委審核。第八條 獲得市級、校級以上表彰的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在特殊時期表現突出的先進個人、模范,提出過入黨申請,團組織應優先向黨組織推薦。 第九條 在院、系兩級擔任職務的學生干部,視其工作表現,可由學院團委、系團總支在征求院、系學生干部所在團支部、團總支意見的基礎上,直接向其所在單位黨組織推薦。 第十條 凡屬以下情況之一者原則上不作為“推優”對象:
一、在上一學期考試考查課程中有多門不及格者;
二、在校學習工作期間受過處分,尚未撤銷的。 第三章 “推優”工作的基本程序
第十一條 團組織對經考察已基本具備發展條件的優秀團員,以團支部為單位,按照“推優”工作程序,有計劃的向黨組織推薦發展對象,一般一年進行二次,同時嚴格控制推薦比例。 第十二條 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必須嚴格按照推薦程序辦理。工作程序是:
一、團支部對本申請入黨的團員青年,在廣泛聽取團內外有關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提名,團支部召開團員大會,團支部委員會介紹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團員本人具體介紹自己的思想、學習、生活及工作情況。團支部全體成員進行民主評議,大會以舉手表決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獲得超過到會人數半數以上同意,即成為推薦對象。篇二:共青團團員推優入黨制度
團員推優入黨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共青團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是黨的助手和后備軍。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以下簡稱“推優”),是黨賦予共青團組織的一項光榮任務,是“黨建帶團建”的具體體現,也是團組織一項經常性的重要工作。“推優”工作是培養和造就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充實黨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不僅有利于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增強黨組織的生機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強團的思想和組織建設。
第二條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推優”工作,做到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和中共中央組織部、共青團中央《關于進一步做好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工作的意見》等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三條 “推優”工作要在校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堅持標準,規范程序,注重培養,堅持公開、公正的原則。各級黨組織要積極支持、幫助和指導團組織開展“推優”工作,各級團組織要主動協助黨組織做好對“推優”對象的培養和考察工作,經常向同級黨組織匯報培養和考察情況,提出“推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推優”工作的成效將作為評選先進集體的重要標準。校黨委和校團委定期召開聯席會議,交流情況、總結經驗、研究“推優”工作,使我校的“推優”工作不斷規范化、制度化。 第四條 “推優”工作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按照推優條件來推薦,力爭成熟一個推薦一個。對條件不成熟的應該繼續培養。堅決防止片面追求推薦數量、降格以求的傾向。第五條 黨組織發展28周歲以下團員入黨一般應經過團組織推薦,從而使“推優”工作逐步成為黨組織發展青年黨員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團員成為黨組織發展青年黨員的主要來源。 第二章 “推優”對象的范圍條件
第六條 凡團的關系在我校的共青團員,年齡在28周歲以下,積極參加團內組織活動,完成團組織分配任務,并已遞交入黨申請書的團員,經過培養教育,基本具備或接近黨員條件的優秀團員,均可作為“推優”對象。
第七條 團組織在“推優”工作中,必須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要把政治立場堅定,在工作、學習、生活中起先鋒模范作用的優秀團員作為對象向黨組織推薦。推薦對象的條件具體為:
一、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積極向黨組織匯報思想狀況。
二、熱愛黨,熱愛祖國和人民,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具有無私奉獻、勇于犧牲的精神,能正確處理個人與集體的關系。
三、自覺遵守國家法令和黨的紀律,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堅持保衛黨和國家的利益。
四、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不隱瞞自己的觀點,不歪曲事實真相,切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支持好人好事,反對壞人壞事,對不良傾向敢于斗爭,敢于碰硬。
五、積極參加社會活動和公益活動,關心集體,具有團隊精神,熱心為同學服務,在群眾中有一定的威信。
六、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活動,在學校的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在學習和日常的社會生活中,起模范帶頭作用,無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行為。
七、要求入黨的團員,必須態度端正,目的明確,同時要經過業余黨校,業余團校的培訓,成績合格并結業。
八、學習態度端正,各科成績優良,注重綜合素質的培養和提高。
九、組建一年以上的團支部,可不定期推薦(每學期至少推薦一次),被推薦者要由團支部填寫推薦優秀團員入黨登記表報到團委。
第八條 獲得市級、校級以上表彰的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在特殊時期表現突出的先進個人、模范,提出過入黨申請,團組織可優先向黨組織推薦。
第九條 在校、系兩級擔任職務的學生干部,視其工作表現,可由學校團委、系團總支在征求校系學生干部所在團支部、團總支意見的基礎上,直接向其所在單位黨組織推薦。 第十條 凡屬以下情況之一者原則上不作為“推優”對象:
一、在上一學期考試考查課程中有不及格者;
二、在校學習工作期間受過處分,尚未撤銷的。
第三章 “推優”工作的基本程序第十一條 團組織對經考察已基本具備發展條件的優秀團員,以團支部為單位,按照“推優”工作程序,有計劃的向黨組織推薦發展對象,一般一年進行二次,安排在每年4月及10月進行,推薦比例為團員總數的20%。
第十二條 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必須嚴格按照推薦程序辦理。工作程序是:
一、團支部對本申請入黨的團員青年,在廣泛聽取團內外有關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提名,團支部召開團員大會,團支部委員會介紹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團員本人具體介紹自己的思想、學習、生活及工作情況。團支部全體成員進行民主評議,大會以舉手表決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獲得超過到會人數半數以上同意,即成為推薦對象。
二、團支部委員會根據投票結果,初步確定推薦對象,并寫出書面推薦意見連同個人總結,民主評議意見,上報給團總支。
三、團總支在團支部推薦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指定專人進行單獨談話,了解其思想、學習、工作表現。
(二)團委建立入黨積極分子名冊,各團總支,支部建立分冊。
(三)各總支,支部依據推薦優秀團員入黨條件,定期推薦。
(四)團委不定期對推薦的入黨積極分子進行考核,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五)深入基層進一步核實情況。
(六)要認真征求輔導員對被推薦對象的意見。
四、團總支召開總支委員會,根據各方面意見,全面衡量、討論確定向黨組織推薦發展對象,在校、系內進行公示7天。
五、被推薦人詳細填寫《河北國防科技工業職業技術學校團員推優入黨登記表》,團支部、團總支分別簽署意見,由團總支送報系黨組織,校團委。
六、校團委定期匯總“推優”名單,并報黨委備案。
第十三條 團支部和團總支在形成推薦意見和做出推薦決定時,必須經過委員會集體討論和公示。如果暫時對推薦對象不能形成統一意見,不宜草率做出決定,應對推薦對象有針對性的繼續開展培養工作,待確有明顯進步后,再行討論決定。
第十四條 推薦有效期限為兩年,在有效期限內若出現違紀等不良行為,經校團委研究,可予以取消。
第十五條 推薦對象因專業變更、就業、升學、工作調動等原因離開原單位的,其《推薦表》應隨同檔案一起轉到新單位的黨、團組織。 第四章 對“推優”對象的培養教育
第十六條 加強對團員的培養、教育,提高團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是“推優”工作的前提和基礎,也是“推優”工作的主要目的。黨、團組織擔負著共同任務,必須共同負責,各司其職,做好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通過教育,激發廣大團員青年的政治熱情,不斷在團員中壯大入黨申請人隊伍。
第十七條 對于申請入黨的團員,要以黨校、業余團校、學馬列、學黨章小組為陣地,組織他們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知識,使廣大團員增強黨的觀念,篇三:推優入黨程序 推優入黨程序
一、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的發展對象(簡稱“推優”),是我系團總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共青團發揮黨的助手和后備軍作用的具體體現,同時也是加強共青團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增強共青團組織戰斗力的有效途徑。做好優秀團員入黨“推優”工作,是保持黨的隊伍青春、活力、鞏固黨的執政之基。保證黨的事業后繼有人,興旺發達的戰略決策。
二、團支部向黨支部推薦發展對象要堅持黨章程規定的黨員基本條件和標準,推薦對象一般應具備五個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
2、已遞交了書面入黨申請書;
3、參加過學校黨校學習并取得合格證書;
4、在班級團支部中品學兼優,德智體全面發展;
5、在學習工作中表率作用好,在同學中享有較高威信,基本具備黨員條件。
6、上一學年的綜合測評學習成績在班級1/2前。
7、上學年無考試不及格現象。
一、推優工作的具體步驟:
1、開團支部委員會,對遞交入黨申請的團員的主要情況和表現做出總結、鑒定;
2、召開團員大會,先由團支部介紹申請入黨團員的基本情況,然后分團小組進行民主評議,最后擬提出推薦對象;
3、團支部委員會在對推薦對象進行認真考察的基礎上,討論確定推薦名單,填寫推薦優秀團員入黨意見表,報團總支審查;
4、團總支進一步考察、審核后并報團委審批;
5、經黨支部廣泛討論研究后,對條件成熟者可列為入黨積極分子進一步進行培養、考察;
二、推優工作的組織領導
1、推優工作是發展青年黨員的基礎環節,是加強黨的建設與團的建設的一個有力結合點,推優工作必須在系黨總支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團總支、支部要充分認識推優工作與黨的建設的密切關系,認真貫徹落實黨組織的要求,根據青年特點和團的工作實際,切實把團員推優工作扎扎實實的做好。工作中力戒形式主義和簡單化,不能把推優工作變成投票選舉。
2、在推優工作中,黨支部的黨員教師要深入到學生班級中,指導推優工作的進行,各班班主任老師要全面掌握推優工作的進程,具體指導團支部搞好推優工作。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并向系黨總支匯報情況。
系團總支具體領導各團支部的推優工作,各團支部要認真按推優的步驟進行,及時向團總支匯報工作開展情況,嚴肅認真的對待推優工作。對推優工作出現的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不正常現象,系將視情況給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