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接下來是一些國內外常見的合同協議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勞務派遣合同補充協議(專業14篇)篇一
乙方(勞動者):
簽訂日期:年月日
注意事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三、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四、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確需涂改的,雙方應在涂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應簽字或蓋章;被派遣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交由勞動者的,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不得代為保管。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
經營地: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注冊地,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派遣期限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崗位工作,屬于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為。
第四條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實行以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于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并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采用以下第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于每月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4.約定的其他方式。
第九條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或元。
第十條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并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并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并采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并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系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務派遣合同補充協議(專業14篇)篇二
乙方(勞務派遣員工):???????,身份證編號:??。
一、此補充協議的簽訂不存在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情形。
二、乙方接受甲方勞務派遣的期限不能少于兩年。
三、乙方的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因自身原因完不成派遣勞務,甲方可無條件辭退乙方,且乙方不享受任何待遇。試用期滿后,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與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具體以用工單位的業務、工作性質而定)。
四、乙方享有與用工單位員工同工同酬,或與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相近崗位勞動者相同勞動報酬的權利等。
五、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勞務派遣安排,不能自行選擇用工單位、挑選工作崗位、要求工作條件等。如有需要,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或用工單位對其進行職業培訓,且乙方應與甲方或用工單位簽訂培訓服務協議(違約責任)。
六、申明:甲方每次派遣的勞務時間一般不超過六個月;工作崗位一般都是輔助性、可替代性的崗位。
七、乙方如由《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四十條的情形,甲方可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
八、此補充協議為勞動合同的內容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此協議自甲方、乙方簽章時即生效。
勞務派遣合同補充協議(專業14篇)篇三
用工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誠信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勞務派遣期限為年,自起至日止。
甲方根據乙方生產工作需要向乙方派遣勞務人員,乙方安排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從事本合同附件中約定的工作崗位,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可調整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和薪金。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用工數量與用工條件組織派遣勞務人員到乙方工作,到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必需符合乙方工作崗位要求,乙方的工作崗位、用工數量發生變化,甲方應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增減勞務派遣人員。
(二)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必須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書》,甲方履行《勞動合同書》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并負責辦理合同的續簽、終止和解除手續。
(三)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五險一金。
(四)勞務派遣人員在被乙方使用期間,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亡),甲方應承擔工傷(亡)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員工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國家和云南省的相關政策處理。
(五)勞務派遣人員因執行乙方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甲方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償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工作需求,向甲方提供被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用工數量、用工條件。
(二)負責制定被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職責,按照工作崗位的要求對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業務、職業技能、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勞動紀律、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培訓與教育,并為被派遣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工具,以及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
(三)甲方委托乙方將工資、加班費和績效獎金等直接向被派遣人員支付。由企業和個人承擔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部分,乙方按甲方的授權委托進行代扣,并按甲方通知的金額和時間支付給甲方。
(四)勞務派遣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五)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生產、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合理安排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休息、休假、婚喪假時間,女職工“三期”按政府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由乙方按國家和省的相關政策辦理。
五、派遣人員的聘用與清退。
(一)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將其退回甲方,不支付甲方經濟補償:
1、聘用前提供虛假簡歷、學歷、身份證、健康狀況等。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違反乙方保密規定,有意泄露乙方商業秘密,因失職、失誤給乙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將其退回甲方,乙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情形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1、派遣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的。
(三)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將其退回甲方: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勞務派遣管理費于每月的日前支付給甲方。
(二)勞務派遣管理費每人每月元。其人數核定以本月初實際派遣人數為準。
(三)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派遣管理及相關費用,由甲方為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七、派遣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
2、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務管理費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
2、未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
(四)本合同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八、違約責任和賠償。
在合同期內,因國家政策發生重大改變、發生其他不可抗拒力、甲方或乙方與派遣人員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妥善處理,無法達成一致的均可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年月授權代理人:
勞務派遣合同補充協議(專業14篇)篇四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址:
電話: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同意遵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20__〕27號)文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派遣人員的數量、崗位、派遣期限。
1、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后,根據甲方需求向甲方派遣員工,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派遣員工工作。派遣員工與甲方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
2、根據甲方需求,乙方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條件的。
名員工到甲方從事。
等工作,派遣期限。
年。
3、在本協議簽定之前,派遣員工曾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關系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按規定辦理。乙方只承擔與派遣員工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法律責任。
二、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和支付辦法。
1、甲方按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制定派遣員工薪酬制度,并經職代會通過或征求工會意見后,在派遣員工上崗前將薪酬制度告知派遣員工。
2、甲方可根據派遣員工崗位變動變更派遣員工的報酬。
3、甲方可根據經營效益和派遣員工的技能增長情況增加派遣員工的報酬。
4、甲方可按月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或通過乙方轉付。
5、甲方支付于乙方的派遣員工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6、甲方于每月。
日前按時將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款轉賬給乙方,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乙方在收到甲方為乙方派遣員工支付的勞務報酬款項時,需在五日內(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將扣除《稅法》規定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的款額完整打入由乙方辦理的每個派遣員工的銀行工資卡帳戶中。
三、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和福利待遇。
1、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1)甲方應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按派遣員工的基本工資。
元/月人×派遣員工數×甲方承擔的各種社會保險比例[按基數。
元×(養老保險18%、失業保險2%、),按基數。
元×(生育保險0.7%、工傷保險1.5%)]轉交乙方各項保險辦理參保手續。
(2)乙方按上述基數從派遣員工每月報酬中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代扣個人應繳納部分(養老保險8%,失業保險1%)。
(3)上述兩項合并后由乙方按月負責辦理繳納手續。各項保險的基數如遇政府政策性調整甲方應按相關規定做相應的調整。如需補交的按規定標準補交。
即支付當月的工傷生育保險費。
元/人,并提供派遣員工的花名冊清單(含身份證號碼),由乙方在收到保險費用的次月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投保,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如果甲方未支付保險費用,自甲方接收派遣員工之日起至乙方辦妥保險之日前發生工傷事故,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乙方收到保險費未按規定時間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投保,期間發生了工傷事故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約定基數足額繳納保險費用,若乙方未能足額繳納保險費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醫療保險。
按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1)醫療保險費用由甲方和派遣員工共同承擔,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比例,由乙方辦理參保手續,派遣員工醫療待遇按醫保機構規定執行。
(2)甲方承擔為派遣員工購買商業保險的意外傷害和因疾病住院險種的費用,派遣員工發生醫療后的費用,由乙方向商業保險公司辦理申報理賠。超出商業保險理賠金額部分,由甲方參照當地政府醫療規定待遇標準執行。
3、福利待遇。
(1)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享有與工作崗位內容相關的福利待遇。
(2)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及其待遇,按甲方制定的規章執行。
4、工傷事故處理。
與派遣員工不存在勞動關系,工傷人員的統計不進甲方的報表,由乙方單位統計上報。
四、派遣員工的管理。
1、培訓。
(1)派遣員工上崗前由甲方組織培訓學習或委托乙方培訓,合格后派遣員工正式上崗。培訓內容包括與崗位相關的應知應會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2)甲方為提高派遣員工技能而出資選送培訓的,由甲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與服務協議,同時將協議復印一份給乙方備案。
2、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以及與崗位相關勞動防護用品。
3、違反規章制度的責任。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以及用工單位的商業秘密,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因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履行職責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派遣員工的民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甲方可將此情況書面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共同追究派遣員工的經濟賠償。
4、退工。
(1)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派遣員工協商一致后,變更派遣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2)甲方依據《民法典》第39條規定辭退派遣員工,無需提前通知;因甲方原因需裁減辭退派遣員工的,甲方需在確保乙方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派遣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下,將退工單書面通知乙方,其退工單一式三份,說明理由和退工日期,并提供相應證據。其中,一份存根,一份交派遣員工,一份交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開具的退工通知單后,應予以接收并負責辦理解聘手續。
(3)如甲方需派遣員工保守商業秘密,由甲方與派遣員工直接訂立商業保密協議供派遣員工遵守履行。
(4)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可將其退回乙方。
(5)因甲方單位規章不合法或單位規章中規定的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的理由不成立(由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認定),造成乙方向派遣員工承擔的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五、費用的結算。
1、甲方按時(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當月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分解表及增減員表(電子郵件或傳真),并將各項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在收到各項費用和勞務報酬分解表后五個工作日內須向甲方出具各項費用的正式票據。費用未到乙方賬戶,本協議約定的相關條款,如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險無法繳交,發票無法開具,工資無法及時發放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
六、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派遣員工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規定執行。
(2)遵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并根據甲方實際情況,依法制定對派遣員工的管理規定與辦法,書面告知派遣員工,同時提供乙方一份備案。
(3)定期組織對派遣員工進行思想、生產技術、安全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以適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
(4)在符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條款的范圍內,對派遣員工有退工權,并按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規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補償金或賠償金。
(5)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服務期間,發生的職務行為過失,造成第三人損害的,該過失行為是維護甲方企業利益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6)為保障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乙方委托甲方組建工會組織并同意派遣員工參加甲方的工會組織。
2、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建立、解除與派遣員工的勞動關系。
(2)根據有關規定,辦理派遣員工的合法聘用手續。
(3)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并足額繳納派遣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4)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嚴守甲方商業秘密,努力工作。
(5)做好派遣員工有關勞動檔案管理。
(6)配合甲方做好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終止工作,并辦理勞保用品的收繳工作。
(7)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國家、省市勞動保障方面新的政策規定,協助做好相應的調整工作。
(8)每月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員工勞務報酬后,應按協議約定時間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當月勞務報酬。
七、本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經甲、乙雙方簽章即生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如遇特殊情況,一方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應征得對方同意。本協議適用、解除和終止以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的適用、終止或解除為前提。
2、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違約責任和本協議爭議處理。
1、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信守。
2、由于一方原因引起的法律或經濟糾紛問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應根據對方經濟損失情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經濟賠償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種方式解決:
(1)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2)依法向協議簽約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面晤協商一致后擬就補充協議條款,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產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規定訂立,“事實清楚,條款明確,于法無悖,依約履行”,對雙方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
十一、本協議共四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本協議于*年*月*日在福州市(乙方住所地)簽訂,并履行。
其他附約:
1、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全文都具有保密責任和義務。
2、甲方轉入乙方的工資等各種費用轉入如下賬戶:
35。
建行福州市城北支行。
甲方:
乙方:福建省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
承辦人:
承辦人:
電話:
電話:
財務聯系人:
財務聯系人:
電話:電話:
e-mail:。
勞務派遣合同補充協議(專業14篇)篇五
雇用方(甲方):
勞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用工工程項目,
2、用工方式為全日制。
3、工期為一年。
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生產計劃執行。
4、勞務費用。
4.1本工程項目的勞務費用詳見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其單價已綜合包括了完成該作業項目所需全部勞務用工費用,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4.2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為準。
5、施工作業標準。
5.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5.2乙方的施工作業,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本項目執行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見附表。
5.3施工作業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質量驗收標準合格后。
6、甲方責任。
6.1及時為乙方提供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乙方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下達該工程的安全、質量措施和工程技術標準。
6.3及時組織測量和交樁。
6.4及時按建設單位要求進行隱蔽工程檢查及辦理簽證手續。
6.5對本工程的施工作業質量、安全、技術、物資采購、作業進度進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負責需要安裝設備和所有材料的采購供應。
6.7負責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機具。
6.8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勞務計價手續,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勞務費。
6.9監督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持證上崗、培訓、考核、待遇等的實施。
7、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7.2乙方必須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工期要求,及時組織滿足勞務作業所需的勞動力,按甲方同意的開工時間施工作業。
7.3乙方必須確保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相應的業務素質,滿足相關工作的要求。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穩定,調動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7.5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手續。進場時向甲方人事部門報送名單及相關上崗證明。
7.6乙方的施工作業人員按當地政府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7.7乙方負責為施工作業人員交納國家規定的應交的各種稅金,并及時支付勞務人員費用。
8、施工作業的檢查。
8.1為有效控制工程質量,乙方在施工作業時應隨時接受甲方檢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乙方根據甲方通知書,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隱蔽工程的作業未經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檢查簽認,不得自行隱蔽而轉入下道工序作業。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發生安全及質量事故,甲方將根據企業管理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9、安全責任。
的疏忽,發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責任和承擔相應經濟損失的責任。
9.3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安全教育,作業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組織調查,乙方自理并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額消耗量,根據施工組織和進度情況,供給乙方材料,材料經雙方驗收簽單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專人對材料的使用進行旁站監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實際消耗量超出定額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場價在乙方勞務工費中扣除。(其中鋼材按定額量節余5%以上,水泥按定額節余7%以上,未達到者視同超耗。
11、勞務費的結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設計要求組織現場質檢人員、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員簽認完成的合格作業量。
11.2按項目預算人員核準的作業量及附表單價結算勞務費。
12、勞務費的結算和撥付。
勞務費按月結算,根據本工程資金情況及時撥付。甲方根據施工任務書(代結方單)進行勞務費結算,結方單應由項目有關人員核定簽認,項目經理簽批后,于當月28日報送財務處審核,作為甲方撥款的依據。現場臨設完成后可結算付款,基礎施工期間不付款,基礎工程完成,驗收后結帳,付款80%。主體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證金外,二個月不付款,從第三個月開始,結帳后付當月款項的70%~80%。工資中的優質價在工程質量評定后再付給。
13、環境和文物保護。
13.1乙方應在施工作業中保護施工作業現場環境,避免和減少由于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環境污染和破壞。如有違反甲方及上級下發的有關環保條例的行為,甲方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罰。
13.2在施工作業中發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應及時與建設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協商處理意見。
14、違約責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應及時撥付勞務費。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要求進行組織施工作業,并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施工作業任務,乙方不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的在24小時內讓出工作面與臨設,否則視為違約。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雙方應對已完工作量進行盤點,并據此進行末次結算。
15、爭議解決。
15.1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裁定或約定通過訴訟解決。
16、合同生效與終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后自動失效。
17、補充協議。
17.1在合同執行中情況變化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9、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項目部一份,乙方二份;報送公司人力資源處、財務處、工程管理處三份備案。
勞務派遣合同補充協議(專業14篇)篇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_________________。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_________________按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并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合同補充協議(專業14篇)篇七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決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聘用合同。
(一)合同限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合同期內,其中試用期為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一、工作崗位及內容。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物業管理?崗位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生產________(工作)任務,具體要求按崗位責任書執行。
二、_____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_____、勞動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_____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_____條件。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工資為________元。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_月;甲方在合同聘用期內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規定的工資。個調稅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甲方發給乙方在崗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鑒于乙方的人事關系,仍保留在原單位(部門),聘用期間,除乙方的工資由甲方支付外,社會_____、醫療_____、房貼等其他各類福利待遇仍由原單位(部門)按原渠道處理解決,與甲方無涉。
五、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二)甲、乙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協議,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解除本協議。
(三)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四)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的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五)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雙方需要延長合作期限的,應在本協議滿前一個月內辦理聘用的續訂手續。
六、其它。
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補充協議(專業14篇)篇八
用人單位:(簡稱甲方)。
職工姓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法》和鄉鎮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既從__年月日起至單項工程完工之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工作。因生產經營變化和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乙方認為不適應甲方的工作可以申請另行調整或提出解除合同。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生產,工作條件: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甲方根據本企業規定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已在勞動報酬總額內。
四、勞動報酬及福利:
甲方按乙方工作內容(單項工程完工)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勞務費,總計人民幣小寫:大寫:。
五、勞動紀律:
在合同期間乙方由甲方負責管理,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政策法規,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如乙方不遵紀守法,甲方有權根據企業規定和國家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進行處理。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新的情況發生或出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內容。合同期內,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須提前2天通知對方,經同意后方可以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合同期滿終止執行,如因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同意,可續訂合同。
七、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可在自解決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分,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補充協議(專業14篇)篇九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派遣其合同制員工(以下簡稱勞務人員)至乙方工作之有關事宜,在平等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1、乙方向甲方提出勞務派遣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確定后簽訂本合同。乙方可自行招聘勞務人員,也可委托甲方招聘。
2、經乙方與求職人員雙向選擇后,乙方將決定錄用人員的名單、工作期限、擬安置的工種、工作崗位及地點、崗位要求、勞務人員在法定時間提供正常工作之情況下的月工資及福利待遇、各項保險、住房公積金額以及勞務人員崗位調整情況等具體列明,以書面的形式提交甲方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有關記載著被乙方決定錄用人員的具體名單、工作期限、工資福利待遇等書面材料,分別與錄用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務人員檔案,辦理繳交社會保險、退工、工傷等手續。
第三條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
1、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自勞務人員應向乙方工作報到之日起至工作期限屆滿且勞務人員與乙方辦妥交接手續止。
2、勞務人員的試用期包括在工作期限內。工作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工作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工作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乙方對同一勞務人員只能試用一次。
第四條勞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等。
1、勞務人員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試用期月工資與試用期滿后的月工資由甲方與勞務人員具體協商確定并書面載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工資標準的確定應符合規定要求。乙方需要勞務人員延長工作時間的,應采用面洽或預先告知等適當方式與勞務人員進行協商,并依法給付加班工資。
2、甲方依照廈門市有關社會保險規定的標準,為勞務人員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特種行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逐月支付應付給勞務人員的工資和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當月日前報到的勞務人員的工資按全月標準支付;當月_______日后報到的工資按半月標準支付,但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需按全月標準支付。因勞務人員報到日期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時給付勞務人員第一個月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的,乙方應于次月_______日前一并補足支付給甲方。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務人員當月的工資清單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額,在次月_______日前支付給勞務人員,并負責辦理勞務人員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繳交手續。根據崗位考核,個人工資有出人的,在本人下月工資中進行清算。
4、勞務人員在工作期限內發生工傷或其他事故,乙方負責搶救,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負責辦理工傷保險待遇的申請手續。除由社會保險機構承擔勞務人員和第三人的部分保險待遇外,其余應由甲方向勞務人員和第三人承擔的各種相關費用由提供崗位的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勞務人員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保障勞務人員的工作安全。
6、乙方可根據需要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和技能方面的培訓,其培訓費用由乙方和勞務人員直接商定。
7、勞務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享有法定的節假日、婚假、產假等待遇。
第五條甲方的管理費收取。
1、乙方依據甲方實際派遣的勞務人員人數,按月向甲方給付勞務人員管理費。乙方使用派遣人員在_______人以下的,管理費標準為每人每月元;人以上人以下的,管理費標準為每人每月_______元;_______人以上的,管理費標準為每人每月_______元。當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報到的勞務人員當月管理費按全月的標準計算;當月_______日后向乙方報到的勞務人員,當月管理費按半價支付。
2、乙方應在每月_______日前將甲方上月應得的勞務管理費和勞務人員上個月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特種行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匯人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因雙方與勞務人員均可諒解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時向甲方給付的各項費用,乙方應于次月日前一并補足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勞務人員的教育管理。
1、乙方負責教育、管理在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甲方予以配合。
2、乙方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育和管理勞務人員的規章制度并書面告知勞務人員,該規章制度應提供給甲方備案。
3、乙方應加強商業秘密保密措施。勞務人員和甲方有義務保密,不得泄露。甲方違反保密義務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勞務人員違反保密義務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直接追究勞務人員責任并承擔崗位管理不善責任。
第七條勞務人員工作期限的解除。
(一)協商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并征得勞務人員同意,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可以提前解除。乙方提出并經各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的,甲方因此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并向勞務人員給付應給付的經濟補償金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勞務人員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決定不在乙方工作的,或勞務人員不同意乙方調換工作崗位、工種或加大工作強度而決定不在乙方工作的,乙方同意與甲方解除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但乙方可要求甲方在_______日內補充新的勞務人員至乙方工作。
(二)乙方解除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
1、勞務人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經甲方核實后,乙方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勞務人員與甲方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向甲方退回勞務人員,并可就勞務人員的過錯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向勞務人員主張賠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商業秘密,對乙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5)有侵占財產、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等行為之一的。
2、勞務人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經甲方核實后,乙方可以提前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勞務人員解除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并向甲方退回勞務人員甲方因此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并向勞務人員給付應給付的經濟補償金等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勞務人員不能勝任乙方安排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決定錄用勞務人員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需再錄用勞務人員,經甲、乙雙方及勞務人員協商不能達成新合意的。
(三)乙方不得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
勞務人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并向甲方退回勞務人員,否則,甲方因此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并向勞務人員給付應給付的經濟補償金及賠償金等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甲方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
1、勞務人員在試用期內決定不在乙方工作的,甲方可隨時提出與乙方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乙方應按勞務人員實際工作天數向甲方給付勞務人員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及甲方應得的管理費等。
2、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勞務人員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務人員勞動,或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勞動條件的情形而使勞務人員決定不在乙方工作的,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甲方因此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并向勞務人員給付應給付的經濟補償金等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給付勞務人員工資、社會保險費、管理費及檔案管理費等各種費用時,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甲方因此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并向勞務人員給付應給付的經濟補償金等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未經協商一致乙方不得變更,勞務人員與甲方發生勞動爭議,經相關機構處理應支付給勞務人員的一切費用,如果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全部由乙方支付。
第八條離職手續。
在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督促勞務人員與乙方辦妥離職交接手續,交還從乙方領取的物品等。因乙方原因拖延辦理解除或終止手續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征繳部門、住房公積金征繳部門征收的罰款、滯納金等費用。
3、乙方違約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的,除應承擔甲方因此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并向勞務人員給付應給付的賠償金等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外,還應向甲方給付就該被解除勞務人員在剩余工作期限甲方應可收取的管理費及檔案管理費之總額。
第十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司法解決。
第十一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勞務派遣合同補充協議(專業14篇)篇十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退休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
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認為,根據已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秘密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一張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意外傷害保險卡,用于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間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第十二條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三條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家屬意見(要求乙方之配偶或成年子女填寫)。
簽字:_____。
與乙方關系: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補充協議(專業14篇)篇十一
借用工作期間,如借出員工在被借出至甲方工作期間發生患職業病、工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情況的,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規定,共同承擔用人單位應支付的費用,如因借出員工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而發生勞動爭議或法律訴訟,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名法院等機構調節、或裁決、或判決應給予借出員工賠償或補償的,則乙方應根據判決或裁決的結果承擔該賠償或補償費用及其他爭議或訴訟而產生的相關費用。此等賠償或補償以及相關費用不受本協議期限限制。
勞務派遣合同補充協議(專業14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二條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保安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在上海的服務的。
第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等,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等。
第六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因駐點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駐點領導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九條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駐點領導安排或者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一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為____元,試用期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三條甲方于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
第十四條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七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十八條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條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一條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與派駐的、乙方所在的公司合作關系終止;。
3.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1.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系。如果由于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系。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其他規定。
第三十二條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三條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十五條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性別: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合同補充協議(專業14篇)篇十三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區(縣)____街道(鄉鎮)。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補充協議(專業14篇)篇十四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址:。
乙方(實際雇主)。
地址:。
甲方根據乙方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及相關服務。根據《_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本協議的期限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
2.甲方派遣給乙方的勞動者為甲方員工,甲方應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工資,辦理各種保險福利及其他相關事宜。
三.人工費用的結算和支付:。
1、人工成本的構成:。
(2)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的勞動管理費:每人每月人民幣;
(3)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人民幣;
(5)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的農業保險費:每人每月人民幣(根據社保局實際年度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發生和應付的人工費用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并提供各種人工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動者的工資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對于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向乙方出具正式的勞務費用發票..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就業需要,在本協議簽訂后的日內,派遣已達到法定就業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動者到乙方工作,甲方在日內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發生并應支付的相關人工費用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后,甲方將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并支付相關保險費用(應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稅費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安排,指派專人協助乙方進行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工作調動和勞動考核,遵守乙方制定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分配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派遣勞務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管理,并能以各種形式了解乙方對派遣勞務人員的使用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和職業道德培訓,并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體檢和崗前培訓。只有取得體檢和崗前培訓合格證的人才可以送到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用工、退費和退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爭議和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而終止勞動服務的事宜..
8.遇工傷、職業病、死亡等。勞務派遣人員在為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應及時通知并配合甲方處理。甲方應負責相應的費用和辦理手續。
9.乙方違反本協議,拖欠應支付的勞務費用,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甲方可依法與乙方協商,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根據實際損失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雙方或相關機構確認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追償。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時,必須明確告知勞務的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等。
2.乙方應為勞動者提供基本的工作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乙方應協助甲方處理因工作造成的工傷或第三方傷害(經相關部門確認)。
3.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與本協議相關的人工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進行全面的勞動考核,如考勤、獎懲等。,對勞務派遣人員按照制定的管理規章制度進行管理,乙方可以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支付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及相關保險費的繳納情況等。乙方可依法與甲方協商要求改正,甲方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對派遣員工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勞動者加班費或者給予休假。
7.根據《_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將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遣返、返還給甲方。如有涉及經濟處罰或賠償的問題,甲方有責任按照乙方的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理,并返還給乙方..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人民幣元以上損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被派遣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第七條第(一)項至第(五)項的規定,乙方將派遣的勞務人員遣返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相關書面材料或經相關部門確認的材料進行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6)(7)條的規定,如果乙方將派遣的勞務人員遣返甲方,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在本協議期間不得任意遣返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其他商定事項:。
1.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客觀原因,確需減少用工或無法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確定乙方需要減少用工或無法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本協議相關內容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以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3.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有必要修改或補充的,雙方應協商處理。
4.若甲方派遣至乙方的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錄用條件,乙方將其遣返的,甲方應賠償乙方被遣返人員支付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格證書費、勞動管理費及相關保險費用。
5.因甲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動力,甲方應支付用工手續相關費用,并在提前支付后向乙方收取。
6.如甲方需要乙方決定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的重要事項,須經乙方同意方可實施..
7.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是否因客觀情況變化或在本協議到期前繼續履行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的“崗位人才需求表”和人工成本結算明細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達成補充協議。本補充協議如與本協議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