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一個讓學生結交朋友并建立長久友誼的地方,共同成長共同進步。下面是一些學長學姐們分享的學校經驗和總結,希望能為大家提供一些幫助。
民辦學校辦學計劃書(模板18篇)篇一
xx市教育局:
為了適應社會對各方面人才的需求,繁榮祖國教育事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本人特提出申請舉辦xx祖沖之培訓學校。舉辦者及學校信息如下:
我校本著以孩子為主,為孩子的一切努力做好工作,使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以專業英語要求學生打下扎實的語言基礎:具備聽、說、讀、寫的基礎技能:知識面較寬,適用性較強,在培養學生學習過程中,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掌握有效的學習策略,提高自主學習能力。
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諧育人,打好基礎,培養能力,發展學生個性和特長。
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英語、語文、數理化、美術音樂等科目輔導。
初中及高中學生。
初高中學生的課程輔導。
我校占地面積320平方米。設立教室7間、儲物間2間、員工宿舍2間,學習環境優雅,課程設置豐富,學習氛圍濃厚,硬件設施完善:學校配備教學中所需的各種教學設備,黑板、學生物品存放區等,進一步方便提高教學。就此特針對初中、高中開設一對一輔導,各科專業培訓,全科性輔導班以減輕學生學習壓力,把學生培養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人才。
我校堅持不懈地進行組織建設,制度建設,為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董事負責制。學校有負責人,校長及管理老師人員,還有各科輔導老師。形成校長監督,負責人跟進,管理老師協調內部教學,各科老師各自辦好教學的一體化流程,保證學生的教學質量。
自籌資金5萬。學校的辦學資金主要用于學校的校舍建設、教育教學設備購買、教職工工資、福利、教師培訓、教育教研活動、招聘宣傳、備用流動資金等。
以上申請報告妥否,請批示。
20xx年7月28日。
民辦學校辦學計劃書(模板18篇)篇二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績。
1、認真謀劃全年工作。經過精心準備,仔細謀劃,于4月8日分別召開了縣市區分管民辦教育工作的副局長和股長參加的民辦教育工作會和市民辦教育協會年會,對全年的工作進行了全面的安排。在會上,通報了民辦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的年檢情況,并將年檢結果于4月3日在《郴州日報》進行了公示。通過此會議,民辦教育工作者和民辦學校舉辦者認清了形勢,統一了思想,鼓足了干勁,增強了辦學信心,對于全市民辦教育工作開好頭起好步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2、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一是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修訂和換發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通知》的精神,對全市經教育局批準的634所各級民辦教育機構進行了辦學許可證的重新換發,確保辦學許可證上的信息真實、準確,也保證了辦學許可證的嚴肅性。二是對民辦學校的行政許可和辦事服務的項目進行規范。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等相關的法律和法規,制定了《郴州市民辦學校聘任校長、變更舉辦者核準制度》《郴州市民辦學校的設立、分立、合并和變更名稱、層次、類別的審批制度》的流程和服務指南,均在網上進行公示,可在市政務中心教育窗口集中辦理。3、狠抓校園安全工作。是學校(幼兒園)安全事故頻繁發生的一年,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的統一部署,我們對全市民辦教育機構的安全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組織全市民辦學校負責人參加安全校園的電視會議,要求所有民辦學校必須按照市教育局的統一要求,對學校的安全隱患進行了全面排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添置安全防范設備,免費為明星、菁華園等學校安裝攝像頭30個,監控學校安全情況,確保民辦學校無一例安全事故發生。4、注重學校常規管理。一是始終把德育工作作為學校工作中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積極創建民辦學校基層黨組織,在基層黨組織中積極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切實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在本職崗位、日常工作中比貢獻、爭一流、創佳績。二是進行開學工作督導。開學前夕,對部分民辦學校進行了開學工作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學校的教學設備是否到位,師、生及員工的生活是否有保障,學校的安全衛生是否達到規定的標準,了解教師和學生異動情況,通過檢查督導,促進了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展開。三是進行招生工作督察,招生期間,不定期地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專項督察,發現有違規招生現象及時指出,責令整改。5、積極開展創先評優活動。
一是根據省教育廳、省民辦教育協會、省教育基金會的部署,我們積極參加20全省民辦學校“百佳校長”的評選活動,開展了校長論文征集,推薦了菁華園學校劉紅梅校長、陽光科藝幼兒園何芬園長等8位同志參評,并對他們的典型事跡進行了采訪報道。
二是積極參加中國教師發展基金會組織的全國民辦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評選活動,永興縣春苗藝術幼兒園、永興縣銀都實驗學校、臨武縣童心雙語藝術幼兒園、汝城縣春蕾幼兒園獲全國民辦教育先進單位光榮稱號,代秀平、文藝、郭優儉獲全國民辦教育先進個人光榮稱號。三是參加市教育局、市教育基金會組織的年郴州市中小學優秀校長的評選活動,明星學校的王姝、嘉禾博雅學校的黃高軍等五位同志獲市優秀校長的光榮稱號。四是積極參加中共湖南省委組織的“我身邊的優秀共產黨員”群眾推薦活動,宣傳了大批可親、可敬、可信、可學的優秀共產黨員。五是開展2010年全市民辦學校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評選活動,30所民辦學校被評為先進單位,50名民辦教育工作者被評為先進個人,8個民辦教育股室被評為先進股室。創先評優活動的開展,激發了民辦學校的活力,增強了民辦教育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形成了學習先進、崇尚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氛圍。6、創建特色學校,迎接省廳評估。20省教育廳下文號召全省民辦學校積極開展“特色實驗學校”的創建活動。我市有6所學校進行了申報。今年六月初接受了省教育廳的評估,得到了省教育廳評估領導的高度評價。永興春苗藝術幼兒園、嘉禾珠泉中學被評為特色實驗學校,郴州的創建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7、開展各種活動,提高教師的素質。
一是組織民辦學校的老師到上海等民辦教育先進地區考察學習,開拓視野。
二是組織民辦學校優秀教師師到鳳凰開展聯誼活動,大家互相交流學習,增進友誼。
三是組織部分幼兒園園長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幼兒園園長培訓,提高管理水平。
四是協助教師培訓中心做好了民辦中小學校教師新課程全員遠程培訓工作,提高我市民辦中小學校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五是舉辦了我市首屆民辦幼兒園園長、骨干教師培訓活動,全市共有227名園長和76名骨干教師參加。這次培訓活動為全市民辦幼兒園園長及骨干教師提供了一個大型的學習和交流的平臺,進一步提高了我市民辦幼兒園園長、骨干教師的業務素質,從而全面提高和我市民辦幼兒園的辦園質量。8、布置并組織年度年檢工作。為了搞好全市民辦學校年檢工作,10月,民辦教育科分別召開了縣市區教育局負責民辦教育的股室負責人及市直民辦學校校長參加的年檢工作布置會,并以教育局文件形式下發了《關于開展20全市民辦學校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郴教通[2010]170號),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了年檢工作方案,抽調機關人員組成了年檢工作小組,年檢工作有條不齋,嚴格認真。9、樹立服務意識,當好參謀與助手。今年北湖區同心文武學校原租賃的教學樓要撤建,學校舉辦者四處尋找新的校舍,忙了幾個月都沒有著落,1500多學生的安置成了一個棘手問題。學校不得不將難處反映到市委市政府。市政府副市長雷曉達知道此事后,立即召集北湖去分管教育的副區長和區教育局的領導,以及市教育局領導和民辦教育科負責人到該校進行現場辦公,責令市區教育局必須在年前妥善解決。我們根據局領導的指示,認真抓落實,積極為學校排憂解難,通過不斷地做工作,將該校所有的學生安置到湘南學院蘇仙校區就讀。
二、存在的問題。
1、非法辦學現象存在。主要是幼兒園和培訓機構,未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許可,擅自開辦,農村更為突出,安全隱患大。2、辦學校條件有待改善。大部分民辦教育機構沒有自己獨立的校園,辦學設施和生活設施還需完善和配套。3、辦學水平有待提高。無辦學特色,品牌學校少,低層次的辦學比較普遍,師資隊伍整體素質偏低。4、辦學行為欠規范。主要表現為財務管理混亂,管理機構不健全,學校檔案管理不科學、規范,收退費不按規定,招生中不守承諾。5、政府的個別部門,在制定一些政策時,對民辦教育存在著歧視,沒有落實好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一視同仁的政策。
一、合理安排收支預算,嚴格預算管理。
單位預算是事業單位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實現事業計劃的重要保證,也是單位財務工作的基本依據。因此,認真做好我鄉的收支預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搞好這項工作,根據學校的發展實際,既要總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找出影響本期預算的各種因素,又要客觀分析本年度國家有關政策對預算的影響,還要廣泛征求各部門的意見,并多次向領導匯報,在現有條件下,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挖掘潛力,多渠道積極籌措資金,本著“以收定支,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使預算更加切合實際,利于操作,發揮其在財務管理中的積極作用。
二、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管理。
固定資產是學校開展教學業務及其它活動的重要物質條件,其種類繁多,規格不一。在這一管理上,很多人長期不重視,存在著重錢輕物,重采購輕管理的思想。為加強這方面管理,在平時的報銷工作中,對那些該記入固定資產而沒辦理固定資產入庫手續的,督促經辦人及時進行固定資產登記,并定期與校產科進行核對,確保帳實相符。通過清查盤點能夠及時發現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妥善處理和解決管理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制定出相應的改進措施,確保了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三、重視日常財務收支管理。
收支管理是一個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收支管理,既是緩解資金供需矛盾,發展事業的需要,也是貫徹執行勤儉辦一切事業方針的體現。為了加強這一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項財務制度,這樣財務日常工作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實現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對一切開支嚴格按財務制度辦理,使得學校能夠集中財力辦事業。通過認真落實執行,收效非常明顯,極大地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四、認真做好年終決算工作。
年終決算是一項比較負責和繁重的工作任務,主要是進行清舊賬,年終轉賬和記入新帳,編制會計報表。財務報表是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和收支情況的書面文件,是財政部門和單位領導了解情況,掌握政策,指導學校預算執行工作的重要資料,也是編制下年度學校財務收支計劃的基礎。所以中心校非常重視這項工作,放棄周末和元旦假期的休息時間,加班加點,認真細致地搞好年終決算和編制各種會計報表。同時針對報表又撰寫出了詳盡的財務分析報告,對一年來的收支活動進行分析和研究,做出正確的評價,通過分析,總出管理中的經驗,揭示出存在的問題,以便改進財務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也為領導的決策提供了依據。
**年即將過去,一年來,自己在科領導和全體同事的關心、支持和幫助下,堅持自我嚴格要求、加強學習、踏實工作,在政治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取得了不小的進步,下面把自己各方面的表現向領導和同事們作一下總結。
一、在政治思想方面。
我主動要求進步,能夠嚴格遵守局里各項規章制度,在思想和行動上嚴格要求自己。一方面,注重加強自己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修養,思想覺悟和政治理論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另一方面,通過積極參加“爭先創優”、“熱愛偉大祖國,建設美好家園”、“機關文化建設年”、“爭做一名合格的公職人員”等一系列活動,對提高政治素質重要性的認識更加深刻,對投身社保事業、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信念更也更加堅定。
二、在學習及文體活動方面。
一是加強政治理論、業務知識學習。從講政治的高度來認識加強理論學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堅持把學習和積累作為提升自身素質,提高工作能力的基本途徑,堅持把參加各種學習活動與自學結合起來,并認真做好重點學習筆記,撰寫相關心得體會,做到個人與組織相一致,理論與業務相結合。同時,通過積極參與每期的科務會、財務例會、業務經辦知識競賽等,加強了對基金財務知識、社保業務政策知識的了解、認識和學習,提高了理論聯系實際的工作能力。二是積極參加局里組織的各項文體活動。
其中,代表局機關三支部參加局里組織的羽毛球賽,獲得團體第一名好成績。另外,積極參加全市機關干部才藝大賽,也贏得了榮譽。
三、工作完成情況。
一是在做好和會計賬的對賬工作的基礎上,認真完成了定期與銀行、財政專戶、自治區社保局的各項社保基金收支對賬工作。一方面,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清理未達賬項,保證了基金財務數據的準確性。另一方面,加強與財政的溝通,完成了社保基金投資國債、定期存款進行保值增值的核對統計工作。另外,完成了新系統上線以來,有關基金出納業務的優化及問題的反饋、協調處理工作。同時,從今年1月起全局出納正式開始使用自治區社會保險基金業務與會計一體化信息系統出納管理進行記賬工作,我按照領導安排,完成了該系統的前期測試、組織培訓、問題協調反饋工作,并對各分局出納的實際使用情況進行了必要的交流和指導。為了更好的運用出納管理系統,后期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統一明確了出納系統的操作流程和標準以及使用過程中的重點注意事項,大大方便了出納人員的實際操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做好了全年區屬退休教師差額工資待遇的發放工作。其一,做了大量年初的數據核對以及新增人員的待遇核定工作,為全年工資待遇發放打好了基礎。其二,及時完成了按月足額正常發放及補發差額工資工作,并建立了工資發放匯總臺賬。其三,重點做好了退休教師個人及管理單位的來電來訪來信的接待工作,避免了出現退休教師多跑腿、跑空趟的現象。其四,加強與財政廳企業處的溝通反饋,確保了區屬教師個別特殊人員的待遇發放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三是完成了城鎮居民大額醫療保險的征繳、退費工作。其一,完成了全年大額醫療保險批量報盤提交銀行的扣繳工作。其二,完成了各分局收繳報送的審核整理工作。其三,統一規范了業務流程,并分別建立了征繳、退費情況的電子臺賬,定期與各分局核對。
四是完成了各項基金支付的往來業務。其一,及時完成了基金網銀支付第一步審核、上傳文件操作。其二,做好了醫療保險預留保證金的劃轉支付工作。其三,負責完成了撥付各分局離退休醫療補助金、各險種周轉金等的審核支付操作,以及后續核對整理分局紅聯收據的返還情況的工作。其四,完成了基金支付退票的回單登記、退費險種查詢以及與結算崗的交接工作。其五,及時完成了月底錄入并核對各分局收支情況,以及對各分局收入戶、支出戶的網銀劃款工作。同時,負責完成了每月匯總上繳財政專戶社保基金,并向財政局報送社保基金下月用款申請額度。
五是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及時完成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和任務,并積極發揮自己的長處協助同事處理力所能及的日常事務。
四、在生活作風方面。
生活中繼續發揚勤儉節約、團結互助的優良作風,并有意識約束自己的言行,努力做到:能自己解決的絕不找領導解決,能暫時湊合的絕不跟領導反映,絕不提過分和無理的要求。同時,正確處理好工作與生活的關系,以積極健康的生活狀態為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五、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是與領導同事的信任和幫助是分不開的,同時也意識到自身還存在著許多不足之處,與大家的期望還有差距。一是雖然在思想上始終與黨組織保持一致,但在行動上積極向向黨組織靠攏方面做得還不夠好;二是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誤,雖然都及時補救。
一、財務管理課的性質與特點。
(一)財務管理課的性質財務管理課的性質屬于管理學范疇,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在于企業價值最大化。既然財務管理課屬于管理學,教學的過程中就應該注重培養學生的管理組織能力,比如如何做資金的預算、如何進行業績評價,這些都要求動手能力的培養。當然,財務管理課的教學不能脫離其自身特點。
(二)財務管理課的特點財務管理課的內容涉及了經濟管理、金融、證券、會計、稅法、經濟法規、數學、統計等相關學科的知識,其發展變化速度較快,學科體系龐大,內容繁多難度大,是一門具有綜合性、交叉性、邊緣性、可操作性、系統性、跨學科性等特點的課程。二、轉變觀念,調整教學目標隨著社會的進步,我國高等教育事業尤其是民辦高等教育事業得到大力發展,使教育格局發生了深刻變化,而如何培養出具有應用意識與創新能力、能快速投身到實際生產中去的人才是民辦高校當前急需解決的問題。加強學習,轉變觀念,深入了解和研究高等教育的培養目標,調整課程設置和修正教學計劃已成當務之急。結合社會需求和高等教育的特點,財務管理課教學目標的定位應該是為社會培養理論知識豐富,動手能力強,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并富有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能夠勝任企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技能型人才。三、以教學目標為基準,改革教學內容財務管理是組織企業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及wto的加入,經濟環境不斷變化,企業財務活動不斷出現新的內容,因此財務管理的教學內容也應該與時俱進,不斷更新教學內容。
(一)目前《財物管理》課教學內容上的不足之處1、課程銜接不合理。財務管理學涉及的內容很廣,學生一般要在學了經濟數學、統計學、成本會計學、管理會計學等課程之后,再來學習財務管理學,但是目前學校在課程的安排上仍存在一些問題,這使得財務管理學的教學遇到許多困難。比如,財務管理學中大量地運用了概率統計和線性規劃中的理論和方法,但大部分學校并未開設這兩門課程。2、課程內容的重復。財務管理課程內容中經常涉及經濟學、會計學、管理學和統計學等相關學科知識,同一部分內容在其他課程中也會涉及,造成課程內容的交叉重疊。通常不同課程是由不同教師授課,這就造成有些內容重復講授,導致學生重復學習,浪費不少時間。3、教材內容滯后,不能適應市場的需要。高等教育市場化就是要求高等院校培養出適合市場需要的人才。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環節就是教學內容必須能夠反映和指導社會實踐。近年來,資本經營、知識產權的管理以及有關企業發展戰略的財務問題等已成為企業理財活動不可缺少的內容,但目前財務管理學教材中幾乎未涉及到上述問題,教材內容與社會發展相比已顯滯后。
(二)財務管理課教學內容的革新1、加強教材建設。財務管理的教學必須順應形勢的發展,培養適應新時期經濟管理和理財工作的、具有開拓性的應用型人才。為此,把握新形勢下的課程建設,選擇合適的內容新穎、結構合理的高質量教材,是保證教學質量提高的首要環節。2、協調相關課程的交叉內容。由于課程體系的緣故,財務管理與管理會計、成本會計、統計學等課程內容存在不同程度重復,其中與管理會計交叉重復內容最多。從學科發展角度看,不同學科之間的橫向交融與溝通日趨增多,有時需要將多學科知識結合起來,從多方面、多層次去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但從教育目標角度來看,也沒有必要做到分類務荊財務管理教學的目標是培養有知識、有能力的財務管理人才,尤其是具備各方面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因此結合教學目標,財務管理應以資金的規劃與控制為主線來設置內容,避免與其他課程在內容上有太多的重疊,同時這些課程最好由一個教師講授,這樣便于根據學生學習情況靈活安排教學內容。3、要注意教學內容的時效性,適時更新教學內容。財務管理課程的理論和方法受會計環境、會計制度、會計法規影響較大。近幾年,隨著我國會計制度、會計準則和世界的接軌,每年都有許多新的準則出臺,引起會計理論和方法的改變,財務管理內容在不斷擴大,新的研究領域也在不斷地涌現,但這些內容并不能及時地出現在教材中。因此要將這些新知識及時有效地補充到教學內容中去,適時更新教學內容。四、不斷革新教學方法與教學手段目前,無論國內還是國外,課堂教學仍然是教學的基本組織形式,其質量直接影響到教學效果。
(一)財務管理課教學方法與手段上的不足1、教學方法單一,教學與實踐脫節。目前的財務管理教學雖然注重了內容上的完整性和系統性,但在教學方法上仍然比較單一,基本上仍是采用“填鴨式”教學方法,這種方法不但不利于學生掌握基本理論、基本方法、基本技能,還難以全面啟發學生的思維,激發學生的創新精神。此外,教學與實踐脫節也是值得重視的。學校的實習工作一般是安排在全部課程學完之后,這使學生在學習課程的同時不能及時獲得感性認識,造成其理性認識也必然是膚淺的。2、教學手段落后,信息量少。隨著信息時代的到來,信息的獲得手段越來越多,信息的傳遞速度也越來越快。高等院校作為傳播信息的重要窗口,必須擁有最先進的教學和學習設施。但目前我國高校的教學手段仍處于比較落后的狀態,現代多媒體教學手段還未被普遍運用,這不僅限制了教師和學生獲得信息的數量,同時也影響了所獲取信息的質量。3、重視吸收知識,忽視應用知識,難以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傳統的教學方法下,總是強調教師的主導作用,忽視了學生在學習上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學生只能被動地接受知識,成了理論知識的接受器、儲存器,難以在課堂上消化知識,對基本理論的理解不透徹,因此很難培養出真正符合社會要求的財務管理人才。
(二)教學方法與教學手段的革新針對傳統教學方法的弊端,根據財務管理重在能力培養的教學理念,在教學過程中教師一定要努力更新教學觀念,以提高教學效果為中心,積極創新教學方法,開展多樣化教學,尤其是強化實踐教學環節。根據已有的教學研究成果,以下幾種教學方法對于改進財務管理教學效果比較好.
一、嚴于律已,加強學習黨的先進理論,進一步提高政治思想覺悟。
我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改革開放。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為加快社會主義建設事業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工作積極主動,勤奮努力,不畏艱難,盡職盡責,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貢獻。
二、努力學習法律及各項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在工作中,堅持一邊工作一邊學習。
(一)、堅持科學發展觀,深刻領會科學發展觀的實質,增強自己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和堅定性;認真學習黨的十八大報告及全會精神,為建成全面小康社會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二)、努力學習工作業務知識,重點學習公文寫作及公文處理和電腦操作,不斷提高辦公室業務工作能力。
(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結合自己工作實際特點,利用閑余時間,選擇性地開展學習,通過學習,進一步增強法制意識和法制觀念。
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業務知識和各項綜合素質,較好地完成了領導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我在思想、學習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步。
民辦學校辦學計劃書(模板18篇)篇三
北市區文體教育局:
根據北市區文體教育局對民辦培訓機構的審批規定,為實施科教興國偉大戰略,提高我市學生綜合素質,結合我國《教育法》關于民辦學校有關規定。本著能夠為社會主義教育事業貢獻一份力量,我們經過深入調查、反復論證,也進行了充分的準備,現特申請開辦易達英語培訓學校,具體情況如下:
王穎。
保定市易達英語培訓學校。
我校本著以孩子為主,為孩子的一切努力做好工作,使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以專業英語要求學生打下扎實的語言基礎:具備聽、說、讀、寫的基礎技能:知識面較寬,適用性較強,在培養學生學習過程中,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掌握有效的學習策略,提高自主學習能力。
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諧育人,打好基礎,培養能力,發展學生個性和特長。
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劍橋國際少兒英語教材培訓課程和ket,pet考級培訓。
專業英語培訓及輔導。
我校占地面積160平方米。設立教室3間,學習環境優雅,課程設置豐富,學習氛圍濃厚,硬件設施完善:學校配備教學中所需的各種教學設備,液晶電視、電子白板、電腦等,進一步方便提高教學。就此特針對初中、小學開設英語專業培訓,以減輕學生學習壓力,把學生培養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人才。
主要包括師資力量和各項管理制度。
管理人員2名,均具有本科文憑,有5年以上教育培訓機構管理工作經驗;
制定有辦學章程,涵蓋總則、辦學內容、組織機構與管理職責、教職工管理、學生管理、教學管理、校園管理、安全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項管理制度。
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設置校委會管理機構。校長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獨立行使下列職權:執行理事會的決定;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負責學校日常管理等工作。
辦學經費主要來源于個人出資和學費,實行獨立財務會計制度,開設專用銀行帳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民間非營利性組織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分別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和出納,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自籌資金20萬。
學校的辦學資金主要用于學校的校園校舍建設、教育教學設備購買、教職工工資、福利、教師培訓、教育教研活動、招聘宣傳、備用流動資金等。
本人是一個對民辦教育具有濃厚感情且有十年民辦教育經驗的待業青年,為了自己創業和解決更多人的就業創業問題,愿意投身于民辦教育,秉承“圍繞學生辦學校,圍繞課標開課程,圍繞課程抓教學,培養德才兼備的創新型人才”的辦學理念,以創造社會效益為突破口,從提高學生的文化素養和社會需要出發,勤勤懇懇,求真務實,誠信辦學,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民辦教育,為國家的民辦教育做出貢獻。懇請貴局批準為盼。
20xx年10月。
民辦學校辦學計劃書(模板18篇)篇四
學校地址:
申請人:王穎。
聯系方式:
申請日期:20xx年10月
北市區文體教育局:
根據北市區文體教育局對民辦培訓機構的審批規定,為實施科教興國偉大戰略,提高我市學生綜合素質,結合我國《教育法》關于民辦學校有關規定。本著能夠為社會主義教育事業貢獻一份力量,我們經過深入調查、反復論證,也進行了充分的準備,現特申請開辦易達英語培訓學校,具體情況如下:
一、舉辦者:王穎。
二、機構名稱:保定市易達英語培訓學校。
三、辦學思想:
我校本著以孩子為主,為孩子的一切努力做好工作,使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以專業英語要求學生打下扎實的語言基礎:具備聽、說、讀、寫的基礎技能:知識面較寬,適用性較強,在培養學生學習過程中,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掌握有效的學習策略,提高自主學習能力。
四、辦學宗旨: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諧育人,打好基礎,培養能力,發展學生個性和特長。
五、辦學類型: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六、辦學內容:劍橋國際少兒英語教材培訓課程和ket,pet考級培訓。
七、辦學層次:小學及初中學生。
八、辦學形式:專業英語培訓及輔導。
九、場地設施:
針對初中、小學開設英語專業培訓,以減輕學生學習壓力,把學生培養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人才。
十、內部管理體制:主要包括師資力量和各項管理制度。
管理人員2名,均具有本科文憑,有5年以上教育培訓機構管理工作經驗;
制定有辦學章程,涵蓋總則、辦學內容、組織機構與管理職責、教職工管理、學生管理、教學管理、校園管理、安全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項管理制度。
十一、內部管理體制: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設置校委會管理機構。校長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獨立行使下列職權:執行理事會的決定;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負責學校日常管理等工作。
十二、辦學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辦學經費主要來源于個人出資和學費,實行獨立財務會計制度,開設專用銀行帳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民間非營利性組織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分別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和出納,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自籌資金20萬。
學校的辦學資金主要用于學校的校園校舍建設、教育教學設備購買、教職工工資、福利、教師培訓、教育教研活動、招聘宣傳、備用流動資金等。
本人是一個對民辦教育具有濃厚感情且有十年民辦教育經驗的待業青年,為了自己創業和解決更多人的就業創業問題,愿意投身于民辦教育,秉承“圍繞學生辦學校,圍繞課標開課程,圍繞課程抓教學,培養德才兼備的創新型人才”的辦學理念,以創造社會效益為突破口,從提高學生的文化素養和社會需要出發,勤勤懇懇,求真務實,誠信辦學,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民辦教育,為國家的民辦教育做出貢獻。懇請貴局批準為盼。
20xx年10月。
民辦學校辦學計劃書(模板18篇)篇五
優秀作文推薦!**地區教育局:
為了實施科教興銅戰略,切實進步公民素質,響應國家大力發展民辦教育的號召,為社會主義教育事業貢獻一分氣力,我在深進調查、反復論證的基礎上,進行了充分的預備,特申請開辦幼兒園。我開辦幼兒園的基本情況如下:
堅持依法辦園,以德治園,以黨的教育方針和學前教育綱要為指導,以先進的幼兒教育理念為理論依據,以促進兒童發展為根本,全面實施啟蒙教育,為培養健康活潑,好奇探究,文明樂群,親近自然,愛護環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責任感的新一代兒童做出貢獻。
未來要靠我們往創造,而創造的最好方式是教育,幼兒是最具塑造潛能的群體,幼兒是初生的太陽,國家的棟梁,未來的希看。所以我要用最好的環境,教學,來培養幼兒。讓孩子在玩的過程中學,在學的過程中玩。反對傳統教學,追求新的教學方針。我園采用符合兒童身心健康發展規律的活動教學法,利用高質量、科學化的.教學手段而設計合乎時代要求的課程。通過《蒙特梭利幼兒教育》、《普林斯頓英語》、《幼兒珠心算》等特色教學,努力開發幼兒智力潛能,有效拓展幼兒智商,為幼兒的教育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專家治園,根據幼兒的心理、生理特點和現代社會人才的發展需求,來探索成功幼兒教育的新路。飛兒幼兒園本著“讓孩子健康快樂每一天”的原則,運用當今兒童教育領域最新研究成果與方法進行教育。
培養“健康+快樂+求知+發展”的新世紀兒童。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教育、教學質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素質教育為基礎,智能培養為目的,家長滿足為標準,“保一流幼教,育一代英才”。人本發展:以人本治理為抓手,形成教工自我治理機制。保教工作以幼兒發展為本,關注幼兒平常時刻。
注重人文精神和科技精神的同一,構建我園特色課程。隊伍建設:建立一支有個性、有特色,具有反思能力和研究能力的教師隊伍。
構建團結協作、自主發展、敢干創新、求真務實的校園文化氛圍。
根據2-6歲學齡前兒童的身心發展特點,通過愉快輕松的學習,培養孩子的學習能力,為孩子奠定終身教育的基礎,使孩子在未來世界嚴酷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塑造孩子卓爾不群的超凡個性。一是加大投進優化園所資源配置。二是規范幼兒園治理進步教育教學水平。三是落實教師待遇實施人心工程。幼兒園教師的從教經驗、資歷、水平以及取得的榮譽:我們高薪聘請多年從事幼兒教育經驗足,資歷高,水平好的專業幼兒教師,聘師工作正在進行中。
選址和環境,均在籌備當中,但園內一定要建有室外大型玩具,保健室,圖書室,各種室內玩具等。園內開設的幼兒食堂,在保健醫生的科學公道調配下,為幼兒提供營養豐富,清潔衛生,色鮮味佳,易消化,易吸收的就餐飲食,園內現在空調,裝有木質地板的教室和大型多功能活動室,為不同年齡層次的兒童提供了優質的可靠的教學場所和兒童游樂,休息的空間教學設備:動物蹺蹺板,電子鋼琴,電視vcd,風扇,以及相應的戶外兒童活動實施。
幼兒園辦園資金來源正當且充足,辦園啟動資金10萬元。
今后三年辦學的目標:立足原有的教育上風,努力在今后的三年內,把飛兒雙語幼兒園建成一所注重人本發展,注重環境教育,注重隊伍建設,注重校園文化,逐步走向國際化的優秀幼兒園。
請給予批準開辦為謝!
20xx年xx月。
民辦學校辦學計劃書(模板18篇)篇六
為了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切實提高公民素質,為社會主義教育事業貢獻一份力量,我們在深入調查、反復論證的基礎上,進行了充分的準備,特申請開辦藝森培訓學校,具體情況如下:
一、學校名稱:
岫巖滿族自治縣藝森培訓學校。
二、學校地址:
岫巖縣岫光小學南側。
三、舉辦專業:口才、舞蹈、美術、聲樂、書法、科學課等。
四、辦學性質:
自愿舉辦,從事教育事業的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
五、辦學宗旨: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教育,教學質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六、辦學目標:本學校以幼兒、小學生、初中生為對象,提升學生獨立能力和文化藝術素養,為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保衛者,培養社會主義新人做出積極貢獻。
七、學校主辦人情況:韓睿韜,男,27歲,吉林藝術學院畢業。
校園總面積是一二層樓房和一層樓房共308平,教室6間,桌椅50套,辦公桌3套,電腦2臺,投影儀1臺,dvd一臺,監控探頭,配有學生展示舞臺,圖書100本。學校富有現代氣息,優雅的課桌,傳統的講臺。學校教師5名,有良好的師德品質。學校前期開辦資金8萬元,屬自籌資金。
申請人:
20xx年4月25日。
民辦學校辦學計劃書(模板18篇)篇七
1、普通本、專科學生均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學校獎助學金等,平均獲得比例為30%左右。
2、學校實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儉學崗位等,以保證特困生的.正常學習。
3、為了保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在校的正常學習,我校允許特困學生在校就讀期間休學打工,休學時間最長兩年,學校予以保留學籍。
4、家庭經濟貧困學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民辦學校辦學計劃書(模板18篇)篇八
年底教育法律一攬子修改案中,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暫不交付表決的建議引起社會各界關注。
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連寧在全國民辦本科高校轉型發展研討會、江蘇省民辦教育20會等有關會議上表示:“我是來回應大家對修法的關注的。”
“要促進民辦教育發展,而不是‘促退’甚至‘促死’。”參加會議的有關全國人大常委和代表發表意見說。
“中國民辦教育大而不強。”全國人大代表、鄭州宇華教育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光宇引用統計數據說,全國民辦學校目前有4300多萬名在校生,300多萬從業人員,15萬名董事長。中國民辦教育國際競爭力指數不及美國、加拿大以及歐盟民辦教育競爭力的一半,與中國綜合國力在世界上的排名嚴重不符。
我國出國留學人員有45.98萬人,且保持兩位數以上增長速度,按每名學生平均留學4年,年教育花費10萬美元計算,全國每年出國留學群體所產生的教育逆差約億美元。
據李連寧介紹,對民辦學校進行分類管理改革是《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提出來的任務,已經納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已經聽取專題匯報,原則同意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意見,分類改革勢在必行。
改革中出現了不少與現行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特別是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定不一致的地方。為保障民辦學校分類管理改革的順利推進,就必須通過修法來落實國家對非營利性辦學的各項優惠政策,適當放開營利性辦學的口子,吸引民間資本進一步提供多樣化的教育服務。
李連寧在此前談及民辦學校分類管理改革與民辦教育促進法修法的出發點時表示,改革和修法要有利于民辦教育順利平穩的推進,落實國家對民辦學校優惠扶持的政策,保護民辦學校及其舉辦者合法權益,調動民間辦學的積極性等。
怎么劃分非營利性學校和營利性學校。
在修法調研階段,不少民辦學校人士提出,“修法要明確分類標準”。
李連寧說,根據各方面的意見,草案二審稿就規定非營利性學校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不得分配辦學結余財產,學校的辦學結余全部用于辦學;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收益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分配。
在這次教育法律一攬子修法中,刪除了教育法第25條第三款和高等教育法中有關不以營利為目的條款。
按有關劃分標準,非營利學校的設立者向非營利性組織投資時,就要放棄對投入資產的所有權,不再擁有財產性權力、取得辦學收益、分配學校的剩余財產等。學校可以獲得各級政府購買服務,助學貸款,獎、助學金和出租、轉讓、閑置國有資產的扶持措施;可以獲得政府的補貼、基金獎勵、捐資獎勵等;享受公辦學校同等的稅收、土地劃撥等公益事業用地及其建設的優惠政策等。
有觀點認為,舉辦者選擇辦非營利學校后,從此與學校沒有任何關系與權益。李連寧回應說,這種觀點是錯誤的,類似的顧慮應該破除。舉辦者在設立非營利性組織的時候,仍然將擁有一系列非財產性權益。
舉辦者選擇非營利性學校并不是簡單的捐贈財產,而是依法設立一個獨立的公益法人,學校的重大決策和財產的管理由出資人、主要創辦人通過制定學校的章程來加以規范,保障與實現舉辦者的基本權益。列席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的李光宇代表提出,修法過程中要高度重視民辦學校舉辦者的非財產性權益。
該不該支持營利性學校。
舉辦者選擇營利性學校可以依法名正言順和理直氣壯地辦學,對學校財產擁有終極所有權,可以取得辦學收益,依法分配剩余財產,還可以享受《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給予民辦學校共同的優惠政策等。
李連寧認為,選擇營利性辦學有兩個問題要充分評估,首先是社會上是不是有著強烈的本科、專科教育需求,其次是辦學成本能不能適應營利性辦學的需要。
浙江省溫州市是國內民辦學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市,該市共有614所民辦學校,其中只有40所選擇營利性學校。其中,37所是培訓機構,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只有3所。據有關人士介紹,溫州一所民辦學校原按教科用地8萬元/畝的價格購買100畝左右土地使用權,選擇營利性辦學以后,有關方面經過評估按照商業用地80萬元/畝的價格,需要補繳7200萬元。該校就在考慮有沒有必要去選擇營利性辦學。一位從省長領導崗位退下來的全國人大代表對這種現象提出了尖銳的批評。
據有關專家評估,一些民辦學校的獲利幅度在15%~30%之間,選擇營利性辦學將增加成本30%以上,如果對營利性辦學沒有優惠與扶持政策,那么有的學校在財務上只能基本做到收支持平,有的學校就會撐不下去。
據中國民辦教育協會會長王佐書介紹,修訂民辦教育促進法涉及到民辦學校分類管理改革的一些重大問題,現在正請國務院有關方面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意見,深入論證,抓緊制定相關方案,以便對修正案(草案)作進一步的修改,并將以一定的方式征求各方面意見,特別是民辦教育界的意見,再適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記者李劍平。
民辦學校辦學計劃書(模板18篇)篇九
一、學校管理工作:
積極貫徹落實新《義務教育法》和《都勻市中小學規范化管理》等教育法律法規,以科學的發展觀統領學校發展,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發展觀,以清晰的辦學理念和思路扎實推進學校的品牌教育工程,開拓創新,奮發進取,不斷提升富溪教育質量,辦一方人民滿意的農村教育。
1、宗旨:以人為本、依法治校、素質育人、激勵發展。
2、思路:師生為本、全員參與、集思廣益、眾志成城。
3、以國家實施的績效工資為龍頭,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使教師優勞優得。
4、改革學校的考核考評方案,在教師民主參與談論的基礎上來不斷激發教師的工作熱情,要讓優秀教師香起來,不求上進者慌起來,激發全體教職工的使命感、責任感、危機感,。
5、學校領導班子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學校管理達標工作,深入貫徹《**市中小學規范化管理》的基本要求,以精細化、制度化為切入點,不斷加強日常管理,使各種管理行為規范。
6、雖然我拾兩基”工作已順利通過國家驗收,但提高“兩基”水平,鞏固“兩基”成果仍是我們工作的重心和主抓手,我們要通過“兩基”工作,進一步夯實基礎教育發展的基礎,堅定不移地按照“雙高普九”要求,促進全學區教育和經濟全面持續協調發展。
二、工作目標:
1、注重學校隊伍建設。一方面學校管理人員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精細化管理意識,增強主動性、提升執行力,從事務性工作中擺脫出來,多深入課堂、深入教學教研一線、深入工作實際,集中精力抓課堂,圍繞質量抓服務;一方面學校教師以樹師表形象為重點,強化師德教育,做到依法執教、廉潔從教、文明施教,積極打造師德高尚、業務過硬、銳意進取的學校教師群體形象。
2、強化學校常規管理。用先進的理念,創新的方法,科學的精神,實干的態度推進學校各項工作的開展,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把學校的每項工作做精致、做到位,所遇到的問題和困難主動地尋求對策,去克服困難更好地解決問題,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對待每項工作。充分發揮教師參與學校管理的積極性,形成人人都是管理者的理念,做好學校教師每月的常規考核,使學校規范深入人心。
3、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以教學質量為中心,狠抓課堂教學,向課堂要質量。認真做好每月一次的教育質量調研與指導工作,并不定期分學科、分年級進行學生各項能力水平測試,不斷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使學生全面發展、素質優良,促進學校整體教育教學質量發展。
4、彰顯學校科研特色。以學校教育科研為特色,不斷促進教師專業成長和學校的后續發展。在學校科研工作中,積極做好學校有關課題研究和校本培訓工作,努力促進教師群體的專業成長,為他們的專業發展創造機遇、搭建舞臺,積極塑造一批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教師群體。
5、注重德育工作實效。注重學校德育教師隊伍建設,以學生行為規范教育為抓手,不斷拓展德育活動載體,創新德育工作方式,進一步完善德育環境網絡和德育管理網絡,以家長學校建設為陣地,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體系,形成以學生為本的立體德育結構。切實加強和改進學校德育工作,讓少先隊活動成為學校一個亮點,不斷放大學校少先隊工作與德育工作品牌。
6、加強校園文化建設。不斷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和基礎設施,營造和諧、民主、向上的良好學校發展氛圍,努力做好各項教育宣傳工作,展示學校發展動態和教師個人風采,把我們的富溪小學營造成充滿文化,充滿智慧,充滿人文情感的精神家園。
7、要抓住國家實施義務教育教師績效工資制度的機遇,深化教師人事制度改革。
民辦學校辦學計劃書(模板18篇)篇十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自主辦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由四個部分組成,即學校所在地的行政區劃或地名、字號、專業范圍、非學歷教育修飾詞——專修、培訓或進修,一般稱為某學校或學院,如青島海貝藝術培訓學校、青島育才中學)。
第三條學校地址:(要求寫明詳細地址,如青島市××區××路××號)。
第四條學校性質:(要求寫明:自愿舉辦,是從事教育事業、非盈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
第五條辦學宗旨:(要求寫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教育、教學質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學校設立的目的等)。
第六條學校經審批機關批準后,到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第二章辦學范圍。
第七條學校業務范圍:
(一)專業范圍;。
(二)辦學層次:初(中、高)等學歷(非學歷)教育;。
(三)學制;。
(四)辦學形式(全日制或業余);。
(六)招生區域;。
(七)其他。
第三章管理體制。
第八條學校實行校董(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校董(理)事會是本校的決策機構,校董(理)事會成員為×人(應由五人以上組成,須為單數,由出資(舉辦)單位代表、舉辦者或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和熱心教育事業、品行端正的社會人士組成,董(理)事會三分之一以上的(董)理事應當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
第九條學校首屆董(理)事由舉辦者推選(或其他辦法產生)。每屆任期×年,屆滿可連選連任。董(理)事長、董(理)事名單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條董(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或者解聘校董(理)事、校長及內部機構負責人;。
(二)制定學校的發展規劃、業務活動計劃;。
(三)制定經費籌措及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減少開辦資金的.方案;。
(五)決定學校的合并、分立、變更、終止;。
(六)制定和修改內部管理制度;。
(七)決定學校內部機構設置;。
(九)決定教職工的編制額和工資標準;。
(十)決定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董(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次會議,董(理)事長認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理)事聯名提議時應當召開董(理)事會議。
第十二條董(理)事會設董(理)事長1名(學校根據辦學規模可設副董(理)事長,副董(理)事長×名)。
第十三條副董(理)事長協助董(理)事長工作,董(理)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由董(理)事長指定的副董(理)事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十四條董(理)事會議實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會議董(理)事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當贊成票和反對票數相等時,董(理)事長有權最后決定。
第十五條召開董(理)事會議,董(理)事長應于會議召開×日前將會議時間、地點、內容等通知全體董(理)事。董(理)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書面委托其他董(理)事代為出席,委托書須載明委托權限。
第十六條召開董(理)事會,應有董(理)事全體人員的二分之一以上人員出席。董(理)事會決議必須超過參加會議人數二分之一時方可有效。
當在職董(理)事人數少于全體人數二分之一時,本屆董(理)事會宣布解散,重新組建新一屆董(理)事會。
第十七條學校董(理)事會討論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參加會議董(理)事三分之二以上人員同意方可通過:
(一)聘任、解聘校長;。
(三)制定學校發展規劃;。
(四)審核學校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六)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出席會議的董(理)事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字,并對董(理)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會議記錄由專人存檔保管。
第十九條規模較小,并經審批機關批準不設董(理)事會的學校,須設立校務委員會,履行學校董(理)事會的職能。
第二十條學校校長由董(理)事會、校務委員會或舉辦者提出,報審批機關核準后聘任。校長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學校董(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決定;。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四)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五)負責學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學校董(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其他事項。
第四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一條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等諸方面全面和諧發展,且學有所長,使學生在道德情操,品行意志,體魄心理,興趣特長等方面都達到一個較高的水平。
第二十二條堅持以教學為中心,不斷更新教育觀念,大力開展教學研究,積極改進教學方法,探索考試改革辦法,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一)鼓勵和支持教師加強教育理論、教學業務和現代教育技術的學習,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
(二)加強教改研究工作,積極引進教改成果,大力推廣本校教改經驗。加強學生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培養和訓練,注意發現和培養學生特長,著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第二十三條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組織教育教學活動,進行教育教學管理,在執行國家課程方案的前提下,學校有教材選用、課程設置自主權。
第二十四條加強教學管理,認真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活動,認真抓好備課、上課、課外輔導和考試等各個環節的管理。
第五章資產與財務管理。
第二十五條學校注冊資金為××萬元,其中開辦費不少于××萬元。
學校經費來源:
(一)舉辦單位或個人出資;(須具體寫明投資者或投資人及投資數額);。
(二)政府資助;(寫明具體資助項目及金額);。
(三)學費(或其他合法收入);。
(四)利息;。
(五)捐贈;。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條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第二十七條學校在確定出資人取得回報比例前,向社會公布與其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有關的材料和財務狀況(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
第二十八條學校董(理)事會應于依法作出出資人取得回報比例的決定之日起15日內,將該決定和向社會公布的與其辦學水平和教學質量有關的材料、財務狀況報審批機關備案(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
第二十九條學校存續期間,資產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業務范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條學校存續期間,出資人不得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辦學的積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資或擔保,不得轉讓或分紅。
第三十一條學校接收的資助或捐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與資助人或捐贈人的約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學校董(理)事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四條學校的資產管理,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和自身監督。
第三十五條學校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對民辦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規章制度。
第三十六條學校基本制度有:
(一)學校人事管理制度(含保險保障規定);。
(二)學校教學管理制度(含招生規定);。
(三)教師管理制度(含聘任、考核規定);。
(四)學生管理制度(含畢、結業,學籍制度);。
(五)財務管理制度(含收退費制度);。
(六)其他規章制度。
第七章終止。
第三十七條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一)籌建期超過三年;。
(二)連續兩年未招生;。
(三)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
(四)根據章程規定停止辦學;。
(五)其他事由。
第三十八條學校終止前,須按章程規定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九條學校經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后方可終止,并將辦學許可證和印章交回審批機關予以銷毀,同時辦理注銷登記。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與終止程序。
第四十條學校章程的修改,須由學校董(理)事會(校務委員會)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四十一條學校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停辦的,由董(理)事會(校務委員會或舉辦單位授權)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須經學校的董(理)事會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董(理)事會。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如有與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相抵觸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自審批機關備案之日起生效。
全體董(理)事成員簽字:
申辦單位(人):(公章)或(簽字)。
民辦學校辦學計劃書(模板18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了規范本單位的辦學活動和管理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單位名稱為。
第三條本單位的辦學宗旨;。
(必須載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單位設立的目的)。
辦學范圍屬于文化教育類非學歷教育;。
辦學規模(年招生量人或年培訓量人);。
辦學層次(初、中、高級,選其中);。
辦學的形式(業余面授、全日制授課,選其中)。
第四條本單位的性質:利用非國有資產、自愿舉辦、從事非營利性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
第五條本單位的法定注冊地址,郵政編碼;設立時教學地址,(自有、租用,選一),郵政編碼。
第六條本單位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本單位的業務主管單位(即審批機關,以下稱業務主管單位)是。依照國家對民辦教育機構的管理規定,本單位在取得《辦學許可證》后,立即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并自覺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七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和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舉辦者、開辦資金和業務范圍。
第八條本單位的舉辦者是(從國家機關以外的社會組織中的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或公民個人中選一)。
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本單位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推薦理(董)事(以下稱理事)和監事;。
(三)有權查閱理(董)事會(以下稱理事會)會議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
第九條本單位開辦資金元;出資者,金額。
(開辦資金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為多個出資人,應分別載明每位出資人的出資金額)。
第十條本單位的業務范圍:
(一);。
(二);。
(三);。
…………………………。
(必須具體明確,與業務主管單位確認的業務范圍一致)。
第三章組織與職權。
第十一條本單位依法設立理事會。理事會是本單位的最高決策機構。
第十二條理事會的產生方式、人數、任期:首屆理事會由舉辦者依照規定條件推薦組成(以后理事會的人員調整由原理事會全體人員討論決定),人數名(要求:5人以上單數組成)。理事會成員名單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理事會每屆任期年,理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三條理事會的議事規則:每年至少召開次理事會會議。經1/3以上組成人員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理事會討論職權內的重大事項,應當經2/3以上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
第十四條理事會行使的職權:
(一)聘任、解聘院長(校長、主任);。
(三)制定發展規劃;。
(四)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六)罷免、增補理事;。
(七)內部機構的設置;。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的工資報酬;。
(九)單位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理事會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1-2名。理事長、副理事長由理事會以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或罷免。
第十六條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理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理事長指定的副理事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十七條召開理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通知全體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理事代為出席理事會,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范圍。
第十八條理事會會議應有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舉行。理事會實行一人一票制。理事會做出決議,必須經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全體理事的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單位的分立、合并或終止;。
………………………………。
第十九條理事會會議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制作會議紀要,并由出席會議的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本單位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理事會記錄由理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二十條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一條本單位的院長(校長、主任)由理事會依照任職條件,經2/3以上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聘任、解聘或變更,并報業務主管單位核準。
第二十二條本單位的院長(校長、主任)依法獨立行使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的權力,行使的職權:
(一)主持單位的日常工作,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各項規章制度;。
(三)提出單位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人員組成名單,報理事會批準;。
(四)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五)負責本教育機構日常管理工作;。
(六)理事會授予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權力。
本單位院長(校長、主任)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三條本單位設立監事會,其成員為人。
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3人,并推選一名召集人。人數較少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可不設監事會,但必須設1-2名監事)。
第二十四條監事在舉辦者(包括出資者)、本單位從業人員或有關單位推薦的人員中產生或更換。監事會中的從業人員代表由單位從業人員民主選舉產生。
本單位理事、院長(校長、主任)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有關單位主要指業務主管單位)。
第二十五條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本單位財務;。
(二)對本單位理事、院長(校長、主任)違反法律、法規和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本單位理事、院長(校長、主任)的行為損害本單位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監事會會議實行一人一票制。監事會決議經全體監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法定代表人由舉辦者依法在理事長或院長(校長、主任)的人選中推舉擔任。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六)非中國內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變更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九條辦學出資人屬于(在要求取得合理回報者和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者中選一項)。資產性質(要求:以自主擁有的資產確認其性質)。
第三十條資產來源:
(一)開辦資金[舉辦者單位出資、個人出資、聯合出資(須注明出資比例)];。
(二)政府資助;。
(三)在業務范圍內開展服務活動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贈(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數額、用途);。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其他出資方式(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等,選其中并說明其產權關系等)。
第三十三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三十四條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本單位換屆和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本單位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自覺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
第三十七條本單位勞動用工、社會保險制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對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準,按照有關法規到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批準或備案手續。
第三十九條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不低于年凈資產增加額或者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發展基金,用于本單位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條屬于要求取得合理回報者,由學校理事會根據國家規定作出辦學出資人取得回報比例的決定,自該決定作出之日起15日內,將其有關材料、財務狀況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屬于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者,不需要規定此條款。)。
第四十一條本單位存續期間,舉辦者不得抽逃出資,不得挪用辦學經費。本單位的資產和財務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的監督。
第四十二條本單位修改的章程,須經理事會2/3以上組成人員表決通過。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
第七章變更、終止及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四十三條本單位的有關辦學變更項目,均須理事會同意后報業務主管單位批準或核準。
第四十四條本單位在下列情況下屬于自愿終止辦學,由理事會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終止程序,提交終止清理方案,報業務主管單位批準。
(一)完成章程規定宗旨的;。
(二)無法按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活動的;。
(三)發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
第四十五條本單位終止,應當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六條本單位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和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剩余財產,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財產,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清算期間,不進行清算以外的活動。
本單位應當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四十七條本單位自登記管理機關發出注銷登記證明文件之日起,即為終止。
第四十八條本單位屬于非自愿的情形下被終止辦學,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章程于年月日經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理事會。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核后,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理事會成員簽名:。
民辦學校辦學計劃書(模板18篇)篇十二
第一章學校的名稱、地址。
第一條根據《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xx學校。
第三條學校性質:自愿舉辦,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四條學校自愿接受縣教育體育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學校地址:。
第二章辦學宗旨、規模、層次、形式。
第六條辦學宗旨: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諧育人,打好基礎,培養能力,發展學生個性和特長。
第七條辦學規模:學校占地面積m2;建筑面積m2。
第八條辦學層次:九年一貫制學校。
第九條辦學形式:招生對象為小學適齡兒童和初中學生,小學生的學習期限。
為六年,初中學生的學習期限為三年。
第三章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
第十條學校資產來源:舉辦者出資。學校出資情況如下:
以上資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十一條學校的辦學資金主要用于學校的校園校舍建設、教育教學設備購置,教職員工工資、福利、繳納社會保險費,教師培訓,教育教研活動,招生宣傳,備用流動資金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學校的資產。第十二條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各項費用,收取的費用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
第十三條學校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十四條學校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并依法執行國家稅收政策;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將財務會計報告交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學校的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財稅部門的監督,接受法定審計機構的年度審計。
第四章董事會產生方法、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
第十六條學校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每屆三年,董事會是學校的決策機構。第十七條學校董事會成員人:由人組成,其中%均從事教育年以上。
第十八條董事會成員熱心教育事業,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九條首屆董事、董事長由舉辦者推選產生;董事長的更換由董事會投票選舉,全體董事半數通過。更換董事由董事長提名,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會組成人員同意通過。
第二十條董事每屆任期為三年。董事期屆滿后可連任。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學校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制定學校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四)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結算;
(五)決定教職工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決定學校分立、合并、終止。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召開臨時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有必要時;
(二)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組成人員提議時。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xxx;副董事長2名,分別是xxx、xxx。第二十四條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副董事長代其行使權利。
第二十五條董事長行使下列權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議;
(二)落實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代表學校簽署有關文件;
(四)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規定的有關權利。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實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當贊成票和反對票相等時,由董事長作出最后決定。但討論以下重大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組成成員同意方可通過。
(一)聘任、解聘校長;
(三)制定發展規劃;
(四)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等其他重要變更事項。
第二十七條召開董事會議,董事長或者指定人員于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并將會議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董事會議。委托書必須指明授權范圍。
第二十八條出席董事會的人數須為全體董事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夠二分之一時,通過的決議無效。如經缺席的董事追認的人數超過二分之一時。其決議有效。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會議對所議事項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對董事會議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會議記錄由董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三十條學校設校長一名,校長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第三十一條校長對董事會負責,并行使以下職權:
(一)執行學校董事會的決定;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四)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五)負責學校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二條校長在行使職權時,不得變更董事會的決議和超越授權范圍。
第五章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三條xxx為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處罰。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六章辦學結余及分配。
第三十五條學校有辦學結余的情況下,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第三十六條辦學結余是指學校扣除辦學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凈收益,扣除社會捐助、國家資助的資產,并依法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預留發展資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必須費用后的余額。
第三十七條取得合理回報的時間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
第三十八條學校提取的發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
將該決定和向社會公布的與其辦學水平、教育質量有關的資料、財務狀況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四十條學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終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舉辦者提出終止提議,經辦學董事會同意并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第四十一條在終止前,須在審批機關及其他政府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學校處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審批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審批機關同意后,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四十三條學校被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資不低債無法繼續辦學的,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清算。
第四十四條學校終止后,學校的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退還學生的學費、雜費和其他費用;
(二)發放教職工的工資及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償還其他債務。
學校清償上述債務后的剩余,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章程的修改,須經董事會表決通過。修改后章程,經審批機關同意于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xx學校董事會。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審批、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學校董事會成員簽名:
xxxxxxx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園定名為:xxxxxxx。
第三條本園由xxxxxxx出資舉辦,是經旺蒼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批準注冊的非企業、開展民辦教育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第四條本校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教育、教學質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通過培訓,使參加培訓的學生在應考技能,知識儲備及思路站位等方面有突破,有提高。
第五條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第六條本園接受xxxxxxxx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七條本園地址:xxxxxxx。
第八條本園辦學層次:幼兒學前教育。
第九條本園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本園辦學范圍:xxxxxxx及其周邊地區。
第十一條本校招生對象:學齡兒童。
第三章管理體制。
第十二條本園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園長負責制。
第十三條校理事會是本單位的權利機構;理事會成員為3人,由舉辦者或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和熱心教育事業、品行端正的社會人士組成。首批理事由舉辦者推選。每屆任期2年,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四條理事會對本園下列事項具有決定權:
(一)聘任或者解聘園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制定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四)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理事長認為有必要或者經三分之一以上組成人員提議,可以召開理事會或其他形式決策機構臨時會議。
第十六條本園的理事會討論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2/3以上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
聘任、解聘園長;
制定發展規劃;
審核預算、決算;
決定本園的分立、合并、終止;
本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本園園長負責本園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決定;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四)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五)負責學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其他授權。第十八條本園法定代表人為xxxxxxx。
第十九條本校下設管理機構:辦公室、財務處等管理機構構成、各自發揮的功能及人員構成。
第二十條擔任本校的理事、園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與擔任會計職務的人員之間,實行親屬回避制度。
第四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本園辦學資金由xxxxxxx提供,啟動資金為3萬元。第二十二條本校資產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業務范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二十三條本園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各項費用,不跨年度(或跨學程)進行收費。
第二十四條本園經費只能用于本章程規定的辦學活動和事業的發展,本校積累只能用于增加辦學投入和改善辦學條件,不得用于分配,不得用于園外投資。
第二十五條本校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六條本校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本校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本校舉辦者,旺蒼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和其他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報本校舉辦者及旺蒼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審查。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八條本園在續存期間依法管理和使用本園財產,但是不得轉讓或者用于擔保。
第五章學校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并做相應處理:
(二)被審批機關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的,由審批機關組織進行清算;
(三)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而被終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進行清算。
第三十條本校終止后,本園的財產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退受教育者學費、雜費和其他費用;
(二)發教職工的工資及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償還其他債務。
本園清償上述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本園終止時,應當妥善安置在園學生。
第三十二條本園終止后,本園的辦學許可證和印章由審批機關收回銷毀,注銷登記。
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條本園可根據實際需要修改本校章程。修改后的本校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
第三十四條章程的修改必須經過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修改后的章程報審批機關備案,并向社會公告。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經本校的理(董)事會(校委會)表決通過,并于年。
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七條。
月日報業務主管單位核準。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園的理事會。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予以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第二條學校名稱:學校第三條學校性質:自愿舉辦,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第四條辦學宗旨: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諧育人,打好基礎,培養能力,發展學生個性和特長。第五條學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第六條學校地址:。第二章辦學機構第七條辦學規模:學校占地面積m2;建筑面積m2。第八條辦學層次:九年一貫制學校。第九條辦學形式:招生對象為小學適齡兒童和初中學生,小學生的學習期限為六年,初中學生的學習期限為三年。第三章管理體制第十條學校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每屆三年,董事會是學校的決策機構。第十一條學校董事會成員人:由組成,其中均從事教育xx年以上。第十二條董事會成員熱心教育事業,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第十三條首屆董事、董事長由舉辦者推選產生;董事長的更換由董事會投票選舉,全體董事半數通過。更換董事由董事長提名,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會組成人員同意通過。第十四條董事每屆任期為三年。董事期屆滿后可連任。第十五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一)聘任和解聘學校校長;(二)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三)制定學校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四)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結算;(五)決定教職工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六)決定學校分立、合并、終止。第十六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召開臨時會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自主辦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三條學校地址。
第四條辦學宗旨(要求寫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教育教學質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學校設的目的等)。
第五條學校經審批機關批準后,到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第二章辦學范圍。
第八條辦學形式(全日制或短期培訓)。
第三章資產與財務管理。
第九條學校固定資產為萬元。
第十條學校經費來源。
第十一條學校存續期間,資產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辦學范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二條學校存續期間,出資人不得抽逃資金或挪用辦學經費。辦學的積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資或擔保,不得轉讓或分紅。
第十三條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十四條學校的資產管理、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和自身監督。
第十五條學校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對民辦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管理體制。
第十六條董(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或者解騁董事、校長及內部機構負責人;
(二)制定學校的發展規劃、業務活動計劃;
(三)制定經費籌措及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減少開辦資金的方案;
(五)決定學校的合并、分立、變更、終止;
(六)制定和修改內部管理制度;
(七)決定學校內部機構設置;
(九)決定教職工的編制額和工資標準;
(十)決定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1)聘任、解聘校長;
(3)制定學校發展規劃;
(4)審核學校預算、決算;
(5)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6)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學校校長由董(理)事會、校務委員會或舉辦者提出,報審批機關核準后聘任。校長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例下列職權:
(一)執行學校董(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決定;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
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四)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五)負責學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學校董(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其他事項。第十八條學校校長應有較高政治、業務素質,一般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水平,有5年以上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經歷,經過校長崗位培訓,年齡不超過70歲。
第十九條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舉辦人擔任(應由董(理)事長或校長擔任)。
第五章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第二十條學校在確定出資人取得回報比例前,向社會公布與其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有關的材料和財務狀況。
第二十一條學校董(理)事會應于依法作出出資人取得回報比例的決定之日起15日內,將該決定和向社會公布的與其辦學水平和教學質量有關的材料、財務狀況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六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二條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等諸方面和諧發,且學有所長、使學生在道德情操、品行意志、體魄心理、興趣特長等方面都達到一個較高的水平。
第二十三條堅持以教學為中心,不斷更新教育觀念,大力開展教學研究,積極改進教學方法,探索考試改革辦法,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四條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組織教育教學活動,進行教育教學管理,在執行國家課程方案的前提下,學校有教材選用、課程設置自主權。
第二十五條加強教學管理,認真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活動,認真抓好備課、上課、課外輔導和考試等各個環節的管理。
第七章規章制度。
第二十六條學校基本制度有:
(一)學校人事管理制度(含保險保障規定);
(二)學校教學管理制度(含招生規定);
(三)教師管理制度(含聘任、考核規定);
(四)學生管理制度(含畢、結業、學籍制度);
(五)財務管理制度(含收退費制度);
(六)其他規章制度。
第八章終止。
第二十七條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一)籌建期超過三年;
(二)連續兩年未招生;
(三)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
(四)根據章程規定停止辦學;
(五)其他事由。
第二十八條學校終止前,須按章程規定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外的活動。
第二十九條學校經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后方可終止,并將辦學許可證和印章交回審批機關予以銷毀,同時辦理注銷登記。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與終止程序。
第三十條學校章程的修改,須由學校董(理)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三十一條學校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
原因需要停辦的,由董(理)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須經學校的董(理)事會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董(理)事會。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如有與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相抵觸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自審批機關備案之日起生效。
全體董事成員簽字:
申辦單位:或。
上海浦東農工進修學校章程(2014年12月20日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自主辦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上海市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實施意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規范學校的日常活動,更好地發展民辦教育事業,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上海浦東新區農工進修學校。
學校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沈家弄路700號。
第三條辦學宗旨: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確保教育教學質量,遵守誠信原則,依法辦學。
第四條學校性質:自愿舉辦,是從事教育事業、非盈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
第五條學校業務范圍:
辦學層次:中等及以下非學歷教育。
辦學范圍:英語、文化、職業技能。
辦學形式:業余、基本業余。
招生對象:社會勞動者。
第六條舉辦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第七條按核準的業務范圍開展活動,實行重大活動報告制度,重視信息化建設,做到通過互聯網向登記管理機關報告重大事項。
第八條學校由上海市醫藥學校出資,是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九條本單位的業務主管單位是浦東新區社會發展局,登記管理機關是上海市浦東新區民政局。
第十條本校接受登記管理部門、業務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管理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按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委托中介組織評估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十一條學校實行校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校董事會是學校的決策機構,校董事會成員為5人,設董事長一人,董事長、董事由出資單位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和熱心教育事業、品行端正的社會人士組成,董事會人員具有5年以上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
第十二條學校首屆董事由舉辦者推選。每屆任期4年,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長、董事名單報審批機關備案。
董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董事會表決通過可以罷免,并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1.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本章程的;
2.因工作變動或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董事職責的;
3.本人提請要求解職的;
4.教育行政部門建議罷免的。
第十三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或者解聘校董事、校長及內部機構負責人;
(二)制定學校的發展規劃、業務活動計劃;
(三)制定經費籌措及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減少開辦資金的方案;
(五)決定學校的合并、分立、變更、終止;
(六)制定和修改內部管理制度;
(七)決定學校內部機構設置;
(九)決定教職工的編制額和工資標準;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董事長認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應當召開董事會議。
第十五條董事會議實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會議董事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當贊成票和反對票數相等時,董事長有權最后決定。
第十六條召開董事會議,董事長應于會議召開7日前將會議時間、地點、內容等通知全體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托書須載明委托權限。
第十七條學校董事會討論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參加會議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人員同意方可通過:
(一)聘任、解聘校長;
(三)制定學校發展規劃;
(四)審核學校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六)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出席會議的董事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會議記錄由專人存檔保管。
第十九條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1.學校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學校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對外發生法律關系,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學校法定代表人由舉辦者提名,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報浦東新區社會發展局審核,浦東新區民政局核準。
3.學校法定代表人任期為4年。期滿離任。經董事會決定連任的,可以連任。
4.學校法定代表人的罷免,需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報審批部門備案。法定代表人離任,應依法進行離職財務審計,辦理移交手續。
第二十條學校校長。
校長由董事會提出,報審批機關核準后聘任。校長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學校董事會的決定;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四)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五)負責學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學校董事會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教學和行政管理。
第二十一條學校行使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辦學自主權;
(二)依法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四)制訂和修改學校規章制度,設置校內管理機構;
(五)根據章程規定的辦學層次、范圍、形式、招生對象,設置、調整專業或學科,自主招收教育者,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學校有教材選用、課程設置自主權。
(六)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根據學校的規章制度實施獎勵或處分;
(七)對受教育者頒發寫實性的學業證書;
(九)根據規定確定和調整課時收費標準;
(十)管理和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
(十一)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正常教育教學活動不得非法干涉;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二條學校應當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信守職業道德;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學員學習期滿,應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以頒發寫實性的學業證書;
(六)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并公開收費項目及標準,代辦費使用應發清單;
(八)加強教學管理,認真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活動,認真抓好備課、上課、課外輔導和考試等各個環節的管理。
(九)依法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三條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必須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學校應加強政治思想工作,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教育,全面貫徹素質教育。
第二十四條學校須經浦東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取得《辦學許可證》后,依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向浦東新區社會團體登記管理部門進行登記,申辦《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學校在具備《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銀行開戶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票據購印證》后依法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第二十五條接受主辦單位和業務主管單位派專人定期的檢查和指導。校長應定期向主辦單位和業務主管單位匯報學校工作。
第二十六條擔任學校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的人員之間,實行親屬回避制度。
第二十七條學校辦公、教學在同一地址。
第二十八條建立、健全和執行學校人事管理制度、學校教學管理制度、教師管理制度、學生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依法治教。
第二十九條實行全員聘任制。校長聘任專、兼職教師和其他職工,簽定聘任協議(合同)后上崗。
第三十條聘任政治素質高、師德好、有任職資格、具有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稱、有一定教育教學經驗的教師任教;聘任政治素質高、懂業務、責任性強的管理人員任職。
第三十一條建立教學檔案,每年十二月份按檔案目錄分類訂好上一年檔案歸檔。
第四章資產與財務管理。
第三十二條學校注冊資金為20萬元。
學校經費來源:
(一)舉辦單位出資;
(二)學費;
(三)利息;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條學校存續期間,資產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業務范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四條學校存續期間,出資人不得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辦學的積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資或擔保,不得轉讓或分紅。
第三十五條學校接收的資助或捐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與資助人或捐贈人的約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七條學校董事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第三十八條學校的資產管理,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和自身監督。
第三十九條學校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對民辦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終止。
第四十條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一)學校自行解散;
(二)學校分立、合并;
(三)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
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學校經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后方可終止,并將辦學許可證和印章交回審批機關予以銷毀,同時辦理注銷登記。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與終止程序。
第四十三條學校章程的修改,須由學校董事會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第四十四條學校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停辦的,由董事會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須經學校的董事會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董事會。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如有與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相抵觸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審批機關備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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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17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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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學校辦學計劃書(模板18篇)篇十三
教師是學校教學的組織者和實施者,在教學中起主導作用,教師的工作態度和教學水平很大程度上影響教學效果。為了保障學校教學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為了收到良好的教學效果,為了對教師實施統一管理。經學校研究決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1.為人師表,衣冠整潔,舉止文明,各方面為學生做出表率。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自覺堅持專業研修,不斷提高專業水平,不斷積累專業培訓經驗,完全能勝任專業培訓工作,讓學生家長和學生滿意和信任。
3.服從安排,聽從指揮,工作不講價錢,工作雷厲風行。工作成績突出。若學校布置任務未完成,一次罰款50元。
4.嚴格遵守學校考勤制度。
(1)上課不準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罰款50元,超過10分鐘罰款100元。一個月累計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3小時予以勸退。(每十天休息一天)。
(2)工作期間不得擅自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向學校請假,并對培訓工作做好調整安排,否則按曠工論處。
(3)不得無故缺課,否則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兩天工資,一月累計曠工超過兩天者予以勸退。
(4)有事請假需經學校負責人批準,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天。請假一天扣一天工資。(病假除外)。
5.教師需根據教學進度和學生實際制定出總體的教學計劃,明確教學思路和措施方法,每月每周有具體的方案。教學工作逐日做好安排,不準存在教學的隨意性,杜絕盲目性,使教學工作科學有序。
6.教師要有很強的示范能力,定期接受學校的示范課。平時按教學計劃分專題進行示范,起到很好的引領和指導作用。
7.教師要有很強的吃苦精神,在學生自我練習階段,要巡回解疑答惑,及時糾正學生在繪畫過程中的錯誤,做到一對一的手把手的教,讓學生迅速提高繪畫水平。若較長時間未對學生進行巡回輔導否則,發現一次罰款50元。(商討工作除外)。
8.教師要分專題實施教學工作,按年級示范、班級示范、學生練習(落實一對一輔導)、考試、講評五個階段完成每一專題的教學工作。
9.上課前15分鐘擺好靜物和準備上課所需要的東西。正式上課時應積極、主動、迅速組織學生上課并維持課堂紀律。上課期間不得與學生談論與學習無關的話題,一經發現扣當天工資。
10.下課后,教師要收齊學生作業,及時認真批改作業,為有針對性的點評掌握第一手資料。
11.每一專題結束后組織過關考試,統一閱卷,對學生成績進行全面評比。
12.教師實行招聘制度。既要是正規美院畢業生,又要有較高的教學水平和培訓經驗,還有重人品、工作責任心和吃苦精神。
民辦學校辦學計劃書(模板18篇)篇十四
2.總結20xx年工作,制訂20xx年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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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組織期末考試。
6.成績統計分析。
1.學習縣教研計劃,進一步修訂完善20xx年教學、教研工作計劃。
2.參與單元作業修訂。
3.參加全縣教研工作會議,傳達落實會議精神。
4.召開學科教研組長座談會。
5.小學科學實驗與操作培訓。
1.參加全市教科研工作會議。
2.組織參加小學科學、品德與生活優質課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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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參加縣語文、數學、英語參賽選手送教下鄉學習。
7.組織參加市小學語文骨干教師提高班集體研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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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市科學、音樂教師優質課評選聽課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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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參加縣鄉鎮教研室建設研討會。
6.組織小學英語、品德與生活(社會)優秀論文評選。
7.迎接縣教師理論競賽。
8.迎接縣小學生綜合能力測試。
10.參加縣小學綜合實踐活動優質課評比。
11.參與鄉鎮教研員考核、選拔、調整。
1.參加市小學英語、品德與生活(社會)優秀論文評選。
2.參加市聯辦小學語文教學論壇。
3.組織參加市鄉鎮教研室建設現場會。
5.迎接縣小學生寫字水平抽測。
6.迎接縣蓓蕾讀書比賽。
7.迎接縣英語口語抽測。
8.參加縣小學生特長展示。
9.參加縣第四次小學教師課堂達標。
10.參加全縣小學生小發明、小制作、小論文評比。
11.參加市小學音樂教師課件評比。
12.參加小學英語教師基本功比賽。
1.組織小學六年級期末考試。
2.組織小學非畢業年級常識科考試。
5.迎接縣小學教學專項評估。
6.參加市小學生學習習慣培養課題研討會。
1.參與各科單元作業修訂。
2.組織小學非畢業年級期末考試。
3、總結本學年工作。
1.組織暑期教師培訓。
2.組織參加市小學語文骨干教師提高班集體學習。
3.組織參加市小學音體美骨干教師培訓班。
2.組織小學科學實驗操作培訓。
3.參加全縣小學教學工作會議。
1.參加市小學語文、數學、英語、品德與生活優質課評比學習。
2.參加小學科學、品德與生活(社會)骨干教師培訓會。
3.參加市小學音體美教學研討會。
4.召開全市中小學體育、美術教育專業委員會第四屆年會。
1.迎接縣小學生寫字水平抽測。
2.迎接縣英語口語抽測。
3.迎接縣蓓蕾讀書工程評估。
4.迎接全市小學教學工作評估。
5.參加市小學英語聯辦小學教師研討會。
1.迎接縣小學教學專項督導。
2.組織各單位組織期末考試。
民辦學校辦學計劃書(模板18篇)篇十五
尊敬的校長:
您好!
我是三年級x班的班主任xxx,此次前來我無比遺憾,是要鄭重向您提出辭職的請求。我來學校教學差不多三年了,從一年級帶這些孩子開始,我就一直在這個崗位上發力、發亮了。我很感謝這些年來學校對我們青年教師的培養,讓我也快速的在這個過程中成長了起來。我知道,這次離開學校,也就代表著我這一個階段的工作就此結束了。我真的很不舍,但同時也是迫于現實的無奈,才忍痛辭去了這一份工作,還望校長您能夠多加諒解。
今年是我在外地教書的第三年,去年和我愛人結婚之后,我就一直在這邊工作,很少回老家去陪伴她。我們差不多也是異地吧,其實異地真的會很損耗雙方的感情,加上今年我愛人懷孕了,我也因為自己工作的原因不能回去陪伴她,她時常會對我有很大的怨言。
教師這份工作是榮耀的,但是對于現實來說,也是很殘酷的。薪資不高,加上我又是異地,這對于我的家庭來說,是一次很大的挑戰。這次我愛人也因為懷孕期間個人情緒不好,加上我媽有比較嘮叨,所以她直接回娘家了。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我整個人也開始慌張了,我愛人脾氣是有點不好,加上懷孕期間可能脾氣更加暴躁了,又沒有我在身邊,導致她整日沒有辦法去跟別人訴說。我很擔心她,所以這次我立馬做了個決定,就是辭去這份工作。
成為一名教師之后,我認識到了責任的重要性,我首先為人父,才能真正的為人師。如果連一名父親都沒有辦法去做好,我又該怎么去為人師呢?所以百般糾結之后,我還選擇了辭職,辭去這一份教育工作,先回老家安撫好我愛人,讓孩子開開心心來到這個世界,我想這是我現在首先要做的事情。所以也希望領導您能夠多加諒解一下,希望您能夠盡快找到接手的老師,安排好我們的工作對接,我在這里對您表示深深的感謝!
我很感謝學校這幾年對我各個方面上的培養,也很感謝每一位領導同事平時對我的引導和幫助,我更是愛這些可愛的孩子們。在這里我也想對我的學生說一聲抱歉,很抱歉我不能繼續陪伴他們走下去了,這是我的遺憾,但是希望孩子們可以快快樂樂、健健康康的成長,不負老師的期待!感謝校長您的理解,我再一次表達感謝,愿您事業順意,生活幸福!
此致
敬禮!
辭職人:xxx
20xx年x月x日
民辦學校辦學計劃書(模板18篇)篇十六
長江大學(簡稱“長大”,yangtzeuniversity),于始建,位于湖北省荊州市,是湖北省屬高校中規模最大、學科門類較全的`綜合性大學,為湖北省重點建設的骨干高校,湖北省“雙一流”建設高校。其由原江漢石油學院、湖北農學院、荊州師范學院、湖北省衛生職工醫學院合并組建而成。
該校是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入選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項目試點高校,湖北省人民政府與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與國家農業部共建的高校;湖北省教育廳與荊州市共建高校。
民辦學校辦學計劃書(模板18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了規范學校管理,實施依法治校,維護舉辦者、學校、教師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促進學校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的名稱(名稱應當符合《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管理暫行條例》、民政部《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辦學性質、層次等相適應,必須有中文名稱,同時也可以有外文名稱)。
學校地址(應當載明詳細地址:如西安市××區××街××號)。
第三條學校的性質(應當載明“民辦”字樣,指明辦學層次、學校類別、學制等,如: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學校,學制×年。)。
第四條學校宗旨(應當載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及學校設立的目的等)。
d校訓:。
d校風:。
d教風:。
d學校的辦學目標:。
d學校的育人目標:。
d校歌、校徽:。
第五條學校不以營利為目的,舉辦學校的出資者可以依法取得合理回報(或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第六條學校由出資舉辦,學校設立時總資產為,其中出資,占總資產的%;出資,占總資產的%,……。
出資方式(具體載明出資方以貨幣、實物、房地產、知識產權等何種資產出資)。
第七條學校的辦學范圍、規模、形式等。
第八條學校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成立,辦學許可證簽發之日為學校成立日。學校成立后,依法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
學校的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
第九條學校設立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機構,下同),由名理事組成(理事會由舉辦者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人數不少于5人,總人數一般為奇數,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應當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
理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首批理事由舉辦者推選,以后的理事按照理事會章程推選。理事長、理事名單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條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制定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四)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決定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
(五)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變更、終止;。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開臨時董事會:。
(一)理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組成人員聯名提議時。
第十二條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其指定的人應當在會議召開5天前將會議內容、時間、地點等通知全體組成人員。理事會組織人員因故不能出席時,可以書面委托其他理事或其他的人代為出席進行表決。委托書應當載明授權的范圍。
第十三條理事會會議必須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組成人員參加才能召開。理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討論一般事項時,組成人員的簡單多數同意即可通過。討論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的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
(一)聘任、解聘校長;。
(三)制訂學校發展規劃;。
(四)審核預算、決算,決定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變更、終止。
第十四條理事會會議應當對所議事項和作出的決定形成會議記錄,不同的表決意見應當予以記錄,出席會議的理事會成員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理事對理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理事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如以校長作為法定代表人,則在第十七條中規定),理事長由理事會全體組成人員選舉產生。理事長的任期與理事的任期相同,可以連任。
第十六條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三)作為學校法定代表人時,代表學校簽署或授權校長簽署有關文件;。
(四)理事會決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七條學校設校長,校長人選由理事會確定,報審批機關核準后由理事會聘任。
學校校長的任職條件,參照國家舉辦的同級同類教育機構的校長任職條件執行,但年齡可以適當放寬。
第十八條校長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理事會決定;。
(三)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四)組織教育教學、科研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五)負責學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提出學校內部組織設置方案;。
(七)學校理事會的其他授權。
第十九條學校成立(教職工大會)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建議學校教師在30人以內的,成立教職工大會;教師在30人以上的,成立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人數為30人左右,教師人數特別多的學校,代表人數可相應增加),加強學校的民主監督和管理,教職工(代表)大會每三年一屆,每學年召開1-2次會議。
第二十條教職工(代表)大會的主要職責:。
審查通過教職工聘任制和校內結構工資實施方案,學校崗位責任制方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實施細則,教職工紀律要求、獎懲辦法以及其他重要規章制度。
學校所有直接涉及教職工利益的重要制度和決議,應當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同意。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應當經全體教職工(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方為有效。
第二十一條學校的教師和其他職工有權依照工會法建立工會組織,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二十二條學校聘用教師和其他職工,應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
第二十三條學校教師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聘用合同規定的權利,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聘用合同規定的義務。
學校其他職工的權利義務依據有關法律和聘用合同確定。
學校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制度,支持鼓勵教師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學術團體。
學校對所聘用的教師加強思想品德教育和業務培訓。
第二十五條對取得教育教學成果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教職工,根據學校的獎懲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的教職工,根據學校的獎懲規定,予以處分。
學校每年對教師的思想品德、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成績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受聘用、晉升工資、實施獎懲的依據。
學校對教職工作出處分決定前,應當告知教職工有權進行陳述申辯,教職工對所受處分不服的,可以根據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重大獎勵和處分應當聽取學校工會的意見。
第二十六條學校按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錄取新生或接受轉學生,凡按有關規定被學校錄取、或轉入學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學校的學籍。學校建立健全學生學籍管理制度,按國家有關規定管理學生學籍,建立學生檔案。
對招收的學生,根據其類別、修業年限、學業成績,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學業證書。
第二十七條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權利,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義務。
第二十八條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學校按照根據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要求制訂的獎懲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對違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學生行為規范的學生,學校按照根據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要求制訂的獎懲規定,予以處分。
學校對學生作出處分決定前,應當告知學生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學生對所受處分不服的,可以根據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第二十九條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教育教學工作,其他各項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為原則。
第三十條學校的教學內容應當符合憲法、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執行國家課程標準和教學大綱,完成教學計劃,按國家規定選用教材。
第三十一條堅持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實行科學化、規范化管理,努力提高辦學效益。
第三十二條學校積極推進和鼓勵教學研究和改革,運用先進的教育理論指導教育教學活動,積極推廣科研成果及成功經驗。
第三十三條學校加強德育工作,注重學生能力培養。
第三十四條學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教育教學的監督管理;接受人民政府對學校辦學水平、教育質量的督導評估。
第三十五條學校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第三十六條學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校歷安排工作。
第三十七條學校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
第三十八條學校的經費來源:。
(一)舉辦者出資;。
(二)在業務范圍內收取的學費等的收入;。
(三)借貸;。
(四)接受政府的資助;。
(五)接受社會的捐贈;。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九條學校對舉辦者投入的資產、受贈的財產、辦學積累以及其他合法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第四十條學校對接受學歷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準由學校制定,報有關部門批準并公示;對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準由學校制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公示。
第四十一條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學校按不低于年度凈資產增加額(不要求合理回報學校)或者凈收益(要求合理回報的學校)的25%的比例提取發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二條每個會計年度學校辦學有結余時,出資的舉辦者可以取得合理回報,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由學校理事會決定。
第四十三條學校資產的使用接受審批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學校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審計,并公布審計結果。
第四十四條學校理事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校長時,應當進行離任財務審計。
第四十五條學校分立、合并、變更名稱、辦學層次、類別在進行財務清算后,經學校理事會同意,報審批機關批準。
學校舉辦者、校長、內部出資比例的變更的變更,須由舉辦者提出,在進行財務清算后,經學校理事會同意,報審批機關核準。
學校理事長、理事或董事長、董事變更、建立學籍和教學管理制度、招生簡章和廣告、修改辦學章程的變更,應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四十六條學校的合并、分立,在進行財務清算后,由董事會報審批機關批準。
第四十七條學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終止:。
(一)辦學期限屆滿,經理事會決定不再繼續辦學的;。
(三)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
(四)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的。
第四十八條學校終止時,應當妥善安置在校學生。
第四十九條學校終止時,應當依法進行財產清算。對學校的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應退受教育者學費、雜費和其他費用;。
(二)應發教職工的工資及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償還其他債務。
清償上述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其中用于返還舉辦者的部分,按照舉辦者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十條學校終止后,應當將辦學許可證和印章交回審批機關,依法辦理注銷登記。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由學校理事會于××年×月×日表決通過后生效,學校應及時向審批機關和登記機關備案。
修改本章程,由學校理事會表決通過生效,報審批機關、登記機關備案。
本章程及修改后的章程由審批機關向社會公告。
理事簽名:。
1.作為教職工代表的理事簽名:。
2.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經驗的理事簽名:。
民辦學校辦學計劃書(模板18篇)篇十八
第一條依據《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由四個部分組成,即學校所在地的行政區劃或地名、字號、專業范圍、非學歷教育修飾詞---專修、培訓或進修,一般稱為某學校或學院,如鄭州黃河醫學專修學院、鄭州嵩陽中學)。
第三條學校地址:(要求寫明詳細地址,如鄭州市××區××路××號)。
第四條學校性質:由___出資舉辦的民辦學校(教育機構)。
第五條。
辦學宗旨:(要求寫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辦學公益性原則,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保證教育、教學質量以及學校設立的目的等)。
第六條本學校審批機關是___,登記管理機關是___,本校依法接受審批機關及登記機關的指導與監督管理。
第七條學校辦學范圍:。
(一)辦學層次:中(初、高)等學歷(非學歷)教育;。
(三)教學內容(專業);。
(四)學制;。
(六)其他。
第八條舉辦者享有如下權利和義務:。
(二)組建首屆學校決策機構,產生決策機構負責人;。
(三)提供根據學校設置標準所需達到的辦學條件,及保證學校正常運轉所需的經費;。
(四)學校終止時,依法進行財務清算;。
(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人(應由五人以上組成,須為單數)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應當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
第十條民辦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長(董事長或校長)擔任。
第十一條學校首屆決策機構由舉辦者推選。每屆任期___年,屆滿可連選連任。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二條董(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校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制定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四)籌措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變更、終止;。
(七)依法決定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決策機構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決策機構負責人或者1/3以上成員提議方召開。
第十四條決策機構必須有2/3以上的組成人員出席方能召開,其重要事項須經2/3以上組成人員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
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等諸方面全面和諧發展,且學有所長,使學生在道德情操,品行意志,體魄心理,興趣特長等方面都達到一個較高的水平。
第十六條堅持以教學為中心,不斷更新教育觀念,大力開展教學研究,積極改進教學方法,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一)鼓勵和支持教師加強教育理論、教學業務和現代教育技術的學習,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
(二)加強教改研究工作,積極引進教改成果,大力推廣本校教改經驗。加強學生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培養和訓練,注意發現和培養學生特長,著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第十七條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組織教育教學活動,進行教育教學管理。認真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活動,抓好備課、上課、課外輔導和考試等各個環節的管理。
第十八條本單位開辦資金___元,出資者___,金額___(開辦資金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為多個出資人,應分別載明每位出資人的出資金額)。
第十九條學校經費來源:。
(一)開辦資金;。
(二)物價部門核準的學費收入;。
(三)社會捐贈;。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條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相關費用,收取的費用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學校的資產。
第二十一條學校存續期間,出資人不得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辦學的積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資或擔保,不得轉讓或分紅。
第二十二條學校接收的資助或捐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與資助人或捐贈人的約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審計,并公布審計結果。
第二十四條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五條學校變更舉辦者必須進行財務清算;法人代表離任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二十六條學校的資產管理,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和自身監督。
第二十七條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第二十八條學校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從辦學結余中提取合理回報,并按照有關合理回報的規定依法納稅。
第二十九條辦學結余是指學校扣除辦學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凈收益,扣除社會捐助、國家資助的資產,并依法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預留發展基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必須費用后的余額。
第三十條學校在確定出資人取得回報比例前,向社會公布與其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有關的材料和財務狀況。
第三十一條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由董事會依法決定,經2/3以上董事會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在確定取得合理回報比例決定作出之日15日內,將該決定和向社會公布的與其辦學水平、教育質量有關的資料、財務狀況報審批機關備案。取得合理回報的時間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
第三十二條學校提取的發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三條學校聘任具備國家規定任教資格的教師任教;。
第三十五條學校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并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學校依法建立工會組織,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七條學校自行終止,或者由于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舉辦者提出終止提議,經學校決策機構同意并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第三十八條。
學校終止時,應當依法進行財務清算。學校自己要求終止的,由學校組織清算;學校被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資不低債無法繼續辦學的,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清算。
第三十九條學校終止的所有善后事宜處理后15日內,到相應機關辦理有關注銷手續。
第四十條學校終止后,學校的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退還學生的學費、雜費和其他費用;。
(二)應發教職工的工資及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償還其他債務。
民辦學校清償上述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的修改,須由學校決策機構決議通過后15日內,報審批機關同意,審批機關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須經學校的決策機構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決策機構。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如有與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相抵觸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自審批機關備案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