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簽署合同協議,雙方可以明確合作關系以及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同協議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委托合同書(匯總16篇)篇一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
一、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的《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鑒于:_______________(原因)。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二、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委托合同書(匯總16篇)篇二
甲方自愿將房屋委托乙方代為租賃及相關服務。具體內容如下:
一、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委托房屋及相關的資信嚴格保密。
二、房屋信息房屋名稱坐落地址。
靠近什么路或主要建筑:附近有何交通:
1.房齡:年;房間數量:衛生間數量:總建筑面積:平米;房屋朝向:_____。
總層數:_____;電梯裝修情況:高檔一般簡單地面:
2.電器:新一般包括:
家具:新一般包括:
對講門鈴保安有線電視--兒童游樂場停車場會所:
3.天然氣暖氣采暖費:元/年;物業費:元/月;。
4.騰清情況:空房有人居住.
5.月租金;月租金。
三、甲乙雙方商定的委托期以房屋租出為準。簽訂委托時,甲方需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合法有效產權憑證、房主本人的身份證等正本。由代理人簽訂本委托書,應出示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房屋產權人的書面授權書。該授權書是本委托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甲方責任:甲方承諾”房屋信息”中登記情況和如下條件屬實,如有不實造成一切糾紛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1、該房屋已經騰空。
2、該房屋本身及各項附屬設施無欠費、損壞,符合環保要求。
3、該房屋沒有產權及使用糾紛。該房屋如系共有財產,共有人需全部簽字。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有義務對該房屋進行策劃宣傳,積極尋找承租意向人、介紹房屋并將信息及時反饋給甲方。
2.安排客戶看房,為外籍客戶提供外文翻譯。
3.提供《租房合同》范本、代表房東與客戶協商合同條款并安排簽約。
4.安排客戶入住。
5.協助房東催促客戶按期支付房租及各項費用。
6.在租賃期內,乙方有義務溝通雙方的意向并協調相關事宜。
六、服務費及支付。
1、在委托期內,如乙方將甲方房屋租出時,甲方一次性支付租房合同總金額的1/12給甲方作為服務費。
2、甲方與乙方介紹的租房人私自成交,也將視為中介成功,甲方也應按六款規定支付乙方服務費。
3、支付費用日期:甲方應在收到房客首期房租后即將上述服務費支付給乙方。
4、房客提前解除合同,服務費不予退回。但如系房客原因,乙方可協助甲方向房客追究違約責任。
七、簽訂此委托書,不影響房主本人的出租權。
委托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
產權人姓名:
地址:
電話:
委托書編號:日期:
房屋委托合同書(匯總16篇)篇三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中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該房屋用途為,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注面積為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字第號,所有權人為。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
第二條房屋交易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交易價格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元,總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第三條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由甲、乙方承擔,由丙方代收代繳。經甲、乙雙方確認,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一。
若乙方需要向貸款,則乙方還應支付保險費、評估費和律師費,該費用在評估報告完成并確定后仍應由丙方代收代繳,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二。
第四條委托事項和服務費。
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為其提供促成房屋買賣、代辦房屋產權過戶等服務。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甲、乙雙方確認,具體支付的服務費用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一。
若需要從貸款,則乙方委托丙方為其提供代辦貸款服務。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乙方確認,具體支付的服務費用見附件二。
第五條定金支付。
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該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時起視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時,甲方應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以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元(大寫元整)。
(二)貸款。
2、在放貸手續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關證件、材料辦理70%的房款;。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條房屋交付。
(一)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二)該房屋交付當日,甲、乙雙方均需到場。待該房屋交付完畢后,甲、乙雙方應簽訂《物業交割單》。
(三)該房屋交付前,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并簽訂《物業交割單》后,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單據。
(三)如該房屋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并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四)甲方交付該房屋的裝修、設備狀況應符合國家標準。
第八條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無抵押、無查封、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承諾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全責。
2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時符合國家規定。
3甲方應及時提供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二)乙方義務。
1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交付定金。
2提供該房屋過戶交易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3若乙方申請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三)丙方義務。
1見證并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條中約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商;協商無效時,應采取中立態度,并證明事實。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約,不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額賠償乙方,甲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于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丙方將乙方已付定金如數退還;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于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三方對此條款均無異議。
(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約條款處理。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約條款處理。
(四)在辦理立契過戶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雖能履行已無實際意義時,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所有證件及相關資料退還。
第十一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對于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房屋委托合同書(匯總16篇)篇四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區園樓房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大寫;即人民幣小寫元。
三、乙方于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即小寫元。
四、乙方于日第二次付款大寫,即小寫元。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甲方保證在該樓過戶時積極提供協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產權不能過戶的,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八、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____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經雙方確認,日前,乙方把剩余購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時,甲方屆時將該樓房及全部樓房鑰匙和此樓購樓的售樓合同及購樓收據全部一并交給乙方。
交付該房產時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十一、雙方違約責任如下: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雙倍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款項。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款項。則甲方不予退還購樓訂金。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簽章):____乙方代理人(簽章):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簽于___________簽于___________。
房屋委托合同書(匯總16篇)篇五
甲、乙方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信用"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委托賣房協議如下:。
一、乙方應如實填寫出售房屋登記表,并出示產權證及身份證,提供產權證復印件。
二、乙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無爭議,無糾紛,并已征得共有人(或產權人)同意,否則造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三、該方最終成交價,由買賣雙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參考意見。乙方與甲方所介紹的賣房達成買賣協議時,須交甲方按成交價的____%的中介費,成交價低于____萬元按____元收費。
四、乙方也可同時委托他人或自行聯系賣房,但不得與甲方介紹的買方以各種借口私下交易,否則,應承擔雙倍的中介服務費(乙方賣房一旦可以成交,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方須按規定給付中介費)。
五、甲方應通過媒體發布賣房信息。物色,篩選,推薦適合買方。帶客戶到乙方現場看房。如實傳遞買賣雙方的要求,積極周旋,直至買賣成交。
六、甲方還可以為乙方提供下列服務:起草房屋買賣協議、代辦產權轉移過戶手續;為定金、房款的收付提供信用賬戶,鈍化矛盾、調解糾紛,提供有關法律服務。
七、本協議壹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雙方今后另行簽訂協議或委托書,本協議終止,權利義務關系以后簽協議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委托合同書(匯總16篇)篇六
第3部分戶型空間。
第4部分房屋面積。
第5部分建筑設備。
第6部分電氣部分。
第7部分供暖與燃氣。
第8部分裝修標準。
第9部分室內環境。
第10部分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11部分社區及設施。
第12部分價格付款。
第13部分房屋交付。
第14部分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5部分所有權證。
第16部分前期物業管理。
第17部分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18部分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9部分抵押擔保。
第20部分合同變更。
第21部分合同終止與解除。
第22部分退房條款。
第23部分違約責任。
第24部分買受人損失。
第25部分爭議與其他。
第26部分合同附件。
第27部分法律法規及標準。
第1條 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系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于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 合同標的。
本房屋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 合同目的。
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注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
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路_____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路________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銷售廣告。
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____報第________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 土地權利。
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________________;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__________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___________,原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___,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碼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_____________(商業或住宅)。
第8條 權利擔保。
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________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 規劃許可。
用地規劃批準部門為: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_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_____________。
第10條 銷售許可。
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銷售許可證: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條 施工許可。
施工許可部門:_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________________開工證:________________。建筑企業:總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建筑師姓名:________________,注冊建筑師號碼:________________,總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總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
第12條 商品房標準。
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________________負責驗收;由________________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13條 質量原則。
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4條 防震減災。
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墻體平直。
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 防水情況。
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 表面裂縫。
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 質量文件。
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19條 文件交付。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質量標準。
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質量證明。
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 質量評價。
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戶型空間。
第23條 商品房戶型:________室________廳________衛________浴________廁________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34條 房屋層高:________毫米;室內凈高:________毫米。
第35條 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凈高度。
第4部分房屋面積。
第36條 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筑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另室內墻體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第37條 建筑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于,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筑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于與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范圍大、操作過程復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39條 套內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后,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 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________平方米、書房面積________平方米,客廳面積:________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為:________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1條 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2條 露臺面積。
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 面積測量。
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注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 測量機構。
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托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 面積核實。
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 面積自測。
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 測量爭議。
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并且根據最有益于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 通知到場。
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后應當到場;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 違約條件。
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并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 違約責任。
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建筑設備。
第51條 用水供應。
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________;價格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 排水設施。
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________個,分布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 管道密封。
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________倍裝修家具款額或者每人每日________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 管線安裝。
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并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 電梯使用。
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于兩部,型號為,額定載重量不得低于________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________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________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安全。
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 消防設施。
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電氣部分。
第58條 電力供應。
負荷________kva,計費設備為________,插座位置________,數量________,供電平面圖____________,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 通訊設施。
線路數量________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其他線路。
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________________,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供暖與燃氣。
第61條 供暖設備。
第62條 設備安全。
安全使用時間20xx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
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________濕度________:暖氣片數量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
暖氣價格不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及價格____________每月________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
第66條 燃氣品質。
燃氣設備:________________計量設備:________________計費方式及價格:___________;燃氣安全裝置為________。
第67條 使用時間。
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裝修標準。
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 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室內環境。
第72條 日照時間。
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 自然通風。
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 室內保溫。
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 房屋隔熱。
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 噪聲隔音。
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78條 周邊建筑。
本商品房周圍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 采光保障。
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不得少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采光。
第80條 環境綠化。
本商品房________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綠地定義。
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20xx年。
第82條 綠地面積。
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 氣味條款。
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84條 環保噪聲。
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 電磁輻射。
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社區及設施。
第86條 社區名稱。
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______________,本小區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____________;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 自用車位。
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______________,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________元,且在買受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 用地面積。
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米,重要指標:______________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
第89條 建筑總量。
社區共有樓房________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90條 設施使用。
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筑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 參考標準。
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 公共設施。
幼兒園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學校________個,其中小學________個,中學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醫院(________級________等)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停車場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郵局________個,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娛樂設施: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電話接通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93條 道路交通。
交通公路等級為:________________ 公路寬度:________________ 道路質量:_____________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 居住安全。
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第95條 商品房標識。
社區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 建設標準。
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范,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范,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 違約確定。
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 違約責任。
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________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價格付款。
第99條 公平價格: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第100條 分期付款。
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2)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主體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條 工期證明。
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 銀行貸款。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 買受人原因。
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房屋交付。
第104條 交付含義。
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 交付時間。
商品房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06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 入住費用。
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 強行入住。
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后,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 交付驗收。
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 延遲交付。
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 交付效力。
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 文件內容。
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 初步驗收。
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 保修內容。
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 責任承擔。
如果入住后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 保修期間]。
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 故障排除。
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部分權屬證明。
第118條 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志: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志。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后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后,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產權證后,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退房,如果買受人同意延長,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后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借出賣人提供的文件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稅款費用。
第119條 所有權證的辦理。
(1)出賣人有義務為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證書,在買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買受人支付辦理產權證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買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內出賣人將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包括出賣人的全部資料)交付給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機構,并且出賣人承諾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如買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買受人自己辦理所有權證的,則自入住后60天內,最遲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賣人將全部相關手續交付北京市________區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備案,并將備案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憑此備案可以獨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如果北京市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認為出賣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盡管買受人可能無法就此取得證據,但仍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只有通過取得權屬機構出具的證明出賣人手續完備的證明后才能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賣人應當根據北京市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買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如果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6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0條 轉移效力。
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后,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第121條 土地使用權。
考慮到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使用權制度,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保證上面載有買受人的姓名與權利,此項證明應當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部分前期物業管理。
第122條 物管公司。
(2)如果出賣人希望買受人選擇物業公司,則應當將物業管理公司的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正確選擇,在買受人眾多的情況下,可以在某個約定的時間內,根據多數人的選擇進行決定。
第123條 服務期限。
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不超過1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限屆滿后,由小區或者本樓業主管理委員會另行決定。
第124條 物管費用。
物業公司的收費范圍與標準不得超過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其中保潔費: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費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費:________元/每噸;電費:________元/每度;燃氣費: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費用:________元。
第125條 管理責任。
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如果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出賣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
第126條 社區安靜。
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持續噪聲不高于60分貝,每小時持續時間不超過5分鐘,每月僅能有1天可產生噪聲,以保證買受人生活舒適不受影響。
第127條 服務時間。
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128條 新公司選擇。
當買受人成立業主委員會后,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此等選擇過程不應當受到出賣人及其所選擇的初期物業公司的阻撓。
第129條 交接責任。
出賣人應當保證初期物業公司將如下物品交付給新物業公司:
(2)大修基金:屬于買受人所有的用于維護房屋的大修基金;。
(3)保險單據:原始物業公司向保險公司支付的各項財產、人身保險單據。
(4)預收費用:初期物業公司已經收取的但沒有使用的各項物業管理費用。
(6)保修單據:與初期物業公司購買的設備相關的全部保修單據,以使業主選擇物業公司能夠有效地對上述設備進行維護。
第130條 交接驗收。
(2)故障記錄:初期物業公司應當對設備或者其他部分存有的各項故障進行提示,沒有提示的,則在業主選擇物業公司進入后,三個月內發現的故障,均視為初期物業公司有維護義務,不能及時維護的,則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第131條 交接責任。
新物業公司及買受人組織有權對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的物品進行追償,因為出賣人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不僅需要交付外,還應當承擔沒有及時交付給設備維護造成的損失,并承擔將設備復原所支付的費用。
第132條 證明責任。
物業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服務。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部分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133條 姓名知情。
為方便買受人組織小區委員會或其他業主維權組織,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買受人,以利于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但考慮到不影響其他業主的權利,他們書面拒絕的除外。
第134條 知情權利。
出賣人提供的各項證據和資料,如有相反證據足以說明與事實不符,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5條 組織權利。
買受人有權組織業主管理委員會,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為組織業主委員會提供有利證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時在相關管理機構處獲得批評或登記。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6條 通知權利。
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發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質量或者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出賣人對于買受人在業主管理委員會籌建或運行中的言行,不應向買受人提出任何侵權責任要求。
第137條 財物交付。
出賣人應當將相關財產,在業主管理委員會成立后3日內開始辦理交接手續,每天工作時間不低于8小時,并且在30日將全部財產交付完畢,對于其中有損壞的財產應當修復或者以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8部分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38條 身份權利。
買受人作為商品房的消費者,其知情權利及其他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買受人有權就組織業主維權機構在所居住區內或者新聞媒介發布維權信息,出賣人及聘請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不應阻礙買受人行使上述權利。
第139條 知情內容。
買受人有權獲知與房屋相關的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等信息,有權取得與本商品房相關的設計文件、與本商品房所有權相關的法律文件復印件,并有權獲得與房屋相關的訴訟信息。
第140條 施工進度。
出賣人將根據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41條 工程監督。
鑒于建筑工程完工后,房屋質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發現,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當出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由完成建筑工程時,或者承建人沒有按照政府的強制性規定進行施工時,或者監理人不能履行質量監督義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后交房日期;買受人暫時不退房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42條 參與爭議。
如出賣人可能與房屋相關的權利與其他第三方進入訴訟或者仲裁,例如設計施工監理擔保抵押等爭議,應當及時就法律文件、開庭等事項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對于此事情對未來權利的影響做出正確的判斷,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
第143條 房屋驗收。
買受人有權就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境質量、環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進行單項或者綜合驗收。
第144條 驗收方式。
買受人有權查閱相關文件原件,并有權復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鑒定;買受人進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安排人員協助鑒定,如出賣人或現場管理人員拒絕買受人進行鑒定,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145條 驗收文件。
出賣人應在商品房項目竣工后90天內,提交市建筑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6條 欺詐責任。
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文件復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第147條 撤銷權。
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及房屋質量瑕疵顯示的長期性,及買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過程中,可能將遭受來自各方的脅迫,因此雙方均認為構成買受人行使撤銷權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簽字或房屋所有權證取得3年后出現,買受人有權在取得相關機構提供的評估、評價或監測報告后1年內(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就合同條款依法行使撤銷請求權,買受人承諾不以時效作為責任免除的理由。
第148條 消費者組織。
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后,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者管理進行監督,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各項權利,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此項權利。
第149條 權利行使。
買受人有權查看原件,并有權保留復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部分抵押擔保。
第150條 抵押登記。
鑒于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后即將支付大部分款項,而房屋在短期內尚不能交付,此等情況可能使買受人在未來面臨巨大風險;為此出賣人承諾將與買受人所購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及在建工程抵押給買受人,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到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手續,并且應當在30天內將此程序辦理完畢,以使買受人在出賣人面臨破產風險時能夠優先得到受償,從而減小買受人可能產生的損失;如不能按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1條 定金情況。
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出賣人支付定金________元,如出賣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買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如無法同時取得定金與違約金,則買受人有權從中選擇。
第152條 土地抵押。
出賣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3條 抵押知情。
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出賣人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賣人在買受人發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為出賣人違約。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4條 禁止抵押。
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過任何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時保證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經過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5條 權利擔保。
出賣人保證在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買受人所購的房屋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留置權等)要求,不會要求買受人支付任何價款以達到取得所有權的目的。如發生此等情況,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6條 無效擔保。
出賣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則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由出賣人賠償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之各項損失。
第20部分合同變更。
第157條 基礎變更。
當出現買受人婚姻變化、買受人生理變化、買受人行為能力變化、買受人支付能力變化、買受人經營情況變化時,雙方應對合同進行變更。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8條 買受人變更。
如果買受人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家庭成員發生變化,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對本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當離婚時,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或者調解書,將合同的買受人變更為買受人指定的人。
第159條 設計變更。
考慮到本合同簽訂后,商品房尚未竣工,期間出賣人可能會對房屋的戶型(包括門窗的位置與大小尺寸)、面積、質量、社區設施等進行變動性修改,為此出賣人承諾此等修改在設計完畢后首先應當征得買受人的書面同意及簽字,未經過此等認可程序,即使變更設計經過行政管理機構的許可,仍然視為違約;此時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0條 義務轉讓。
未經買受人書面認可,出賣人不得隨意轉讓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未經買受人許可而轉讓的,買受人有權繼續向出賣人主張合同約定的權利。
房屋委托合同書(匯總16篇)篇七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及其他,委托人和受托人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托權限甲方選擇以下種委托權限。
甲方全權委托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托事項,代為行使甲方的權利、義務,在委托權限、期限內乙方以人的身份直接與第三人洽談委托事項,開展相關工作,并簽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委托事項,其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一般委托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托事項,乙方為甲方提供咨詢、勞務方面的服務,協助甲方達成交易并簽定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委托事項:
交易意向: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項代理服務。
(1)出售(2)出租(3)置換(4)求購(5)求租。
第三條限制交易的情況:
如該房地產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況,甲方不得委托乙方為其代理交易,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概由甲方承擔。
同時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務或在履行中發現下列情況后隨時終止合同。
1、被司法機關查封、罰沒、等;。
2、屬公告范圍,即將實施拆遷;。
3、已作為抵押擔保物,未經抵押權同意或告知受讓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員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
5、其他法律、法規限制交易的情況。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房地產交易事項后,不得再委托他人重復代理,若發生多頭委托的情況,視為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經過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應將簽定交易合同的準確時間及地點告知乙方,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產權證應真實、合法、無糾紛、并且房地產交易手續完備。
5、及時向乙方支付傭金。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
1、將甲方的委托信息進行廣泛傳播,并運用其客戶網絡為甲方尋找房源或促銷。
2、及時向甲方通報其委托事項的真實進展情況及市場供求情況。
3、陪同甲方及客戶看房,如實介紹房地產基本情況,協助甲方洽談并簽定交易合同,在成交價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記及產權過戶等方面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
4、不得向客戶或第三人作虛假承諾或廣告宣傳,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5、為甲方保守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
6、根據市場及客戶要求需變更委托事項或轉移委托的,乙方應征得甲方得同意,并另行簽定書面補充協議。
乙方不得超越委托權限或范圍開展工作。
超越授權或擅自變更委托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傭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8、乙方同時接受交易雙方委托的,應向雙方當事人如實說明情況,在雙方同時允許的情況下,方可辦理委托事項。
第六條委托期限:
此委托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請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續約期為個月。
第七條傭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項,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傭金,其金額為成交額的%,或按月租金額。
第八條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按下列第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條甲方所付傭金以乙方加蓋印章的財務專用章為收款憑據(稅收發票)。
第十條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給受約方,違約金按交易合同金額的%計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選擇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委員會申請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種方式按期付款。
%支付。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委托合同書(匯總16篇)篇八
出租方房東:聯系電話:
承租方房客:聯系電話:
茲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團結村2棟7號戶型:門面房自愿租給乙方使用。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期暫定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內房租每月人民幣元整。由乙方按付給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轉租。如轉租必須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如不同意,乙方無權轉租。租期內。如乙方拖欠房租過期天不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負。
三、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加價。并將年月日以前水,電。等房屋費用一次結清。乙方概不承擔.租期內等一切費用有乙方自付,按時交納。如按時不交拖欠。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須出示房產證和身份證。以證明房屋的所有權。如發生房屋糾紛事件。由甲方解決。乙方概不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提供身份證的復印件。
五、甲。乙雙方如不租或續租,都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六、乙方不得損壞房屋結構。如須裝璜。需經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內,甲方應幫助乙方協調水。電等的供應問題,保證正常暢通。當面檢查,一切正常交給乙方使用。租期內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元。如甲方違約,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元。如乙方違約。賠償甲方人民幣元。乙方到期不租。費用結清。甲方應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九、租期內乙方如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應有乙方按價賠償給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
十一、租期內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十二、房租費和押金以收據為準。
水表底數:噸。電表底數:度。
甲方:身份證:
乙方:身份證:
房屋委托合同書(匯總16篇)篇九
編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擁有之位于北京市區街號第座層單位房產(下稱“該房產”),有關買賣契約或產權證明見附件,委托期限兩年。該房產的建筑面積為平米(需以產權證所載數為準)。甲方合法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且甲方愿將房產出租。
二.甲方出租房產的條件如下:
(1)租約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三.乙方應積極為甲方尋找適合租戶并最大限度地滿足甲方要求。
四.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介紹客戶完成該房產租賃后,乙方可獲得相當于該房產租約中所簽訂之全年租金總額的平均租金作為代理費。甲方授權乙方可在簽署正式房產租約前收取訂金,此訂金可作為之后乙方應得之代理費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與承租人簽署該房產正式租賃合約(包括甲方應收之租房訂金到位)之日起7日內繳付乙方。
五.當乙方向甲方介紹可能承租人時,甲方應積極配合,自行與承租方簽約,并盡快辦理簽署租約所需的有關手續。
六.甲方亦可授權乙方作為代理人代理簽署有關租約,有關事宜將在授權書中另行約定。
七.甲方除委托乙方代為出租該房產外,亦可自行尋求或委托他人尋求該房產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尋求到該房產的承租人,均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將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八.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終止后六個月內,若甲方私下與乙方所介紹的承租方簽訂租約,甲方也須將按照本協議訂明的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九.本協議書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托期滿且雙方并無續約;。
(2)甲方與經乙方介紹的承租方簽約且付清應付乙方之代理費;。
(3)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協議。
十.甲、乙雙方均須為本協議書內容予以保密,未經雙方許可不得將有關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裁解決。
十二.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
房屋委托合同書(匯總16篇)篇十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于20_年11月1日將其房委托乙方進行出租及管理。為進一步明確對甲方所屬產權房屋及相關設備的租賃范圍和日常管理的內容,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明確甲方房屋租賃授權委托的具體事項如下:
一、委托事項甲方授權乙方全權行使以下房屋出租和經營管理權力。
二、房屋基本情況。
1.房屋名稱:住宅房。
2.座落位置:南京市鼓樓區童家山2號12棟40l室。
3.建筑面積:60。
4.房屋用途:出租。
5.具體樓層:4/7。
三、委托權限。
1.房屋的出租和日常管理;。
2.房屋的物業管理;。
3.房屋的相關設施設備的維護與管理;。
4.法律法規規定由房屋產權方負責管理的其它事項。
四、委托期限委托期限為24月,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從20_年11月1日起至20_年10月31日止。
甲方(蓋章和簽字):乙方(蓋章和簽字):
房屋委托合同書(匯總16篇)篇十一
現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親自辦理相關手續,特委托____________作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如下事項:。
1、代為辦理該房產立契過戶,稅務登記及與之相關的一切手續。
2、代為領取房產證。
3、代為簽署與交易有關的合同文件等。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委托合同書(匯總16篇)篇十二
乙方:
甲、乙方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信用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委托賣房協議如下:。
一、乙方應如實填寫出售房屋登記表,并出示產權證及身份證,提供產權證復印件。
二、乙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無爭議,無糾紛,并已征得共有人同意,否則造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三、該方最終成交價,由買賣雙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參考意見。乙方與甲方所介紹的`賣房達成買賣協議時,須交甲方按成交價的1%的中介費,成交價低于伍萬元按500元收費。
四、乙方也可同時委托他人或自行聯系賣房,但不得與甲方介紹的買方以各種借口私下交易,否則,應承擔雙倍的中介服務費。
五、甲方應通過媒體發布賣房信息。物色,篩選,推薦適合買方。帶客戶到乙方現場看房。如實傳遞買賣雙方的要求,積極周旋,直至買賣成交。
六、甲方還可以為乙方提供下列服務:起草房屋買賣協議、代辦產權轉移過戶手續為定金、房款的收付提供信用賬戶,鈍化矛盾、調解糾紛,提供有關法律服務。
七、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雙方今后另行簽訂協議或委托書,本協議終止,權利義務關系以后簽協議為準。
甲方:鎮江__公司。
乙方:地址:電話: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委托合同書(匯總16篇)篇十三
經查明養殖場的所有人丁曾于年月日,把養殖場承租給甲,現經甲乙丁三方友好協商,丁允許甲將該養殖場(包括面的所有設備)轉租給乙。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丁雙方友好協商就乙轉承租丁養殖場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場所:_________________寫清楚地址,門牌號,越詳細越好。
:_________________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及: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同時甲方應當及時給付丁租金。
四、三方責任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甲和丁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租賃場地合法、有效,并保障能順利進場養殖經營。
(2)必須保障所提供場地水、電暢通。
(3)若在養殖經營過程中遇到周邊居民或其它第三方干擾等,應主動出面進行協調處理。
(4)不得享受針對乙方所經營項目政府部門的相關補助。
2、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按時支付協議租賃場地費用。
(2)在方所提供租賃場地合理、合法進行養殖經營。
(3)做好防火、防盜相關工作,若在養殖經營過程中遇到偷盜與方無關。
五、其它: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在簽訂本協議之前所負債務和乙方概不負責。
(2)甲方對丁房屋的改造乙方概不負責。
(3)本協議到期之后,丁方應當與乙方重新簽訂,租賃費參照本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當地人民法院訴訟。
六、協議生效: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委托合同書(匯總16篇)篇十四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預訂甲方受托出售的二手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預訂房屋。
2、產權及限制狀況:
共有狀況:_____________。
抵押狀況:___________。
租賃狀況:_________。
其他限制狀況:________。
第二條預訂條件。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3、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
4、戶口遷移: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預訂期限預訂期限為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乙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到___與房屋產權人簽署《房屋買賣合同》。
第四條意向金條款。
2、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條第3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拒絕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確定的預訂條件與房屋產權人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交付的意向金;房屋產權人拒絕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確定的預訂條件與乙方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者由于甲方向乙方隱瞞該房屋已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及其他對乙方購房1/2頁決定產生影響的重要事實、導致乙方不能或不愿意購買該房屋的`,甲方愿意向乙方承擔雙倍返還意向金的賠償責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絕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承擔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意向金的責任:
本協議簽署后《房屋買賣合同》簽署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4、雙方若產生以上第四條第2或低3條款時,應支付給中介方合同補償款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五條生效及其他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____________。
房屋委托合同書(匯總16篇)篇十五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居室裝修。
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
2.居室規格:房型,總計施工面積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鑰匙工程。
5.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總天數: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工程價款(金額大寫),詳見本合同附件第三條:質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材料供應。
1.
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
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并按延誤工期處罰。
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
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當工期進度過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剩余%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后結算。
(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
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工程工期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
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盡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第七條:其他事項。
1.甲方責任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
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物等,須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2.乙方責任。
1)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為乙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
)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
萬一發生,必需盡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八條: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
%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
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九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1.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需嚴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
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
10%交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后,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業主):乙方:
簽字:簽字:
房屋委托合同書(匯總16篇)篇十六
經過友好協商,在公平、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自愿將其位于馬蹄鎮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組原____________國道旁購買的房屋地基以總額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圓整)的價款賣給馬蹄鎮____________村第____________組的乙方,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地基概況:
該地基位于馬蹄鎮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組原____________國道旁,前面抵原____________國道邊緣,后面抵____________房屋地基;左面與原____________房屋地基為界,右面與____________房屋地基相鄰。
二、買賣具體相關事項及要求:
1、乙方購買過后修建房屋,與左面原____________房屋地基共同一根基礎,且第一層與____________房屋無償共壁(共同一堵墻壁),不補償____________地基和墻壁造價;二樓及二樓以上必須與____________房屋共壁,乙方需修建房屋則按修建房屋時的市場經濟價值付給____________共壁一半的造價。
2、乙方購買過后修建房屋與右面原____________現在房屋地基共同一根基礎,且與____________現在房屋的第一層和第二層共壁,不補償____________地基和墻壁造價。
三、款項支付。
本合同正式簽訂后,乙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圓整)給甲方,以收據為憑。
四、雙方權利義務。
1.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由該土地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3.除上述約定意外,甲方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其他費用;。
五、違約責任。
六、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和各在證人簽字后生效,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各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協議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3.對于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土地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簽字)。
證人: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