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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論文文獻綜述(優秀16篇)篇一
我通過登陸中國期刊網全文數據庫和查找有關文獻,共搜集有關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文獻資料二十幾篇,其中大部分都集中在04、05年。現將有關的資料歸納如下:
2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養。
2.1不同類型社會體育指導的培養。
劉平江、趙立《淺談社會體育專業人才的培養》(2002年)一文中提出:“要培養一專多能的社會體育專業的學生。”在鄧星華《論我國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養》(2001年)一文中提出:“我國社會體育的特點和鍛煉群眾的需要,可以將社會指導員分為健身健美類、醫療保健類、競技運動類、休息娛樂類等四類。”從上述文獻資料可以看出,培養各個層次類別的體育指導員,可以全方位地為社會體育指導服務。
2.2加大高校培養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力度。
廖軍在《充分發揮高校優勢培養社會體育指導員》(2003年)一文中表明:“高校體育專業擔負著為國家培養高層次體育專業人才的任務,根據社會對個類體育人員的客觀要求,其培養目標應主要是適應面廣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因此高校應該把培養和培訓社會體育指導員列入其職責范圍。
3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管理。
3.1管理社會體育指導員應更加細化。
倪同云、白云、陳琳等在《完善我國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管理體制的研究》(2002年)一文中明確指出:“對我國社會體育指導員進行具有國情特色的較細分類,如在大類上可分為管理型、經濟型、技術型等,再在每個大類上分細,如技術型可分為:青少年指導員、老年指導員、婦女指導員等。”
3.2建立健全的我國社會體育組織管理體制。
早在1987年,日本由文部省公布了《關于社會體育指導員知識,技能審核事業來認定規程》。在《鄧星華我國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養》(2001年)一文中指出:“完善社會體育指導員管理法規,從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申報、培訓、考核、授予稱號、上崗經營、年審注冊、晉級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確規定。”從上可以看出,建立完善的社會體育組織管理體制的重要性。
4我國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現狀。
4.1社會體育指導員總體數量情況及分布。
如付明、李飛杰在《武漢社會體育指導員現狀調查與研究》(2005年)一文中歸納出:“武漢三鎮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表現出第一總體數量偏少,第二等級結構失調,國家級一級所占比例太少,而三級比例過大。”何敏學、都曉鵑在我《國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特點研究》(2005年)一文中指出:“我國人均社會體育指導員約為1:3994,京津滬遼江浙等市處于領先地位。”
4.2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性別構成。
李小燕在《宜昌市城區社會體育指導員現狀調查與分析》(2002年)一文中指出:“女性社會體育指導員大多為職業女性和離退休人員,這一分布是與女性工作生活生理結構以及對體育的價值觀念相應的。”在武笑玲、馬美榮等《城市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現狀調查及對策研究》(2004年)一文中指出:“目前洛陽市城區社會體育指導員性別結構與國家1998年的.統計基本吻合,性別結構基本合理,男性高于女性,調查還發現女性社會體育指導員多為職業女性如文藝工作和離退休人員。”
4.3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年齡結構。
孫培初年《齡結構偏大文化層次偏低---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現象調查》(2005年)一文中明確指出:“以上海為例:70%以上的社會體育指導員由街道社區聘請專業教師授課培訓各區省自己發證,除少量街道社區文教干部外,絕大部分是離退休人員和下崗職工,其中年齡最大的78,歲最小的34歲,平均57歲。”
4.4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文化素質狀況。
莊永達在《我國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問題研究》(2004年)一文中提到:“我國已經擁有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約20萬人,這樣的發展速度和規律應該來說是來之不易的,說明我國的各級體育部門對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發展給予了高度的重視,但我們也應該清楚地認識到如此高速度大規律地發展背后的質量保證問題。”
4.5社會體育指導員的職業分布狀況。
付明李、飛杰在《武漢市社會體育指導員現狀調查和研究》(2005年)一文中表明:“武漢市社會體育指導員的職業分布中專業社會體育指導員占5.9%,兼職的人員最多達到62.2%,其次是離退休人員占26%,體育教師所占的比例最少為0.5%,其他的為3.4%。我們可以看出體育教師所占的比例過少,說明體育教師的積極性還沒充分的調動起來。專職的社會體育指導員所占的比例不大,說明社會體育指導員在先階段還不能作為一種主要的謀生手段。”
5總結。
通過以上的文獻資料可以了解到,我國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養管理等方面的理論以及它的一些現狀。荊州地處我國中南部,社會環境經濟實力體育發展水平和體育人口與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相比還處于落后狀態。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雖然要順應我國這個大環境,但也必須體現指導員鮮明的地方特色,因時、因地制宜建立適合本地區的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
水污染論文文獻綜述(優秀16篇)篇二
黃愛教在《構建和諧社會環境下的中國社區矯正問題研究》一文中認為:社區矯正是刑法觀念變化所產生的結果。她認為我國刑法觀念一直沒有太大的變化,雖然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有一些新的變化,但是中國傳統觀念一直以來認為刑罰的目的就是懲罰罪犯,受刑越痛苦似乎越能接近行刑的目的,在此理念的影響下,我國當前刑法當中規定的管制、監外執行制度,司法人員在適用過程中慎之又慎,實際操作的很少。并且,在本篇文章中還提到我國司法官員還存在“行刑就是關押”,“只有嚴刑才能穩定”等觀念,似乎只有在監獄里執行監禁才能達到社會穩定、改造罪犯的目的。由于這樣的理念的普遍存在,利用社區對罪犯進行改造和教育在司法人員的頭腦中還存在一定的抵觸,以致于社區矯正的實踐操作無法有效推進。
楊方泉在《社區矯正本土化若干問題的思考》中認為,我國不存在法律層面的社區矯正立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及《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工作暫行辦法》難以滿足矯正工作的需要,并與原有的法律制度存在矛盾,試點地區的矯正工作缺少有力的法律保障。他還認為我國社區矯正不存在專設性的矯正機構,試點地區的聯合執法模式導致了權責的不明和矯正質量的不佳,抽調組成的矯正小組缺乏合法的身份和權威,工作人員臨時性、欠缺專業性。
王順安在《社區矯正法律問題》一文中指出,我國社區矯正法律層面上主要存在下面三個問題:第一是社區矯正機構主題的合法性地位沒有確立,按照我國的法律,還沒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社區矯正機構的地位、性質和作用,社區矯正機構由于不是公安機關,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社區矯正工作沒有法律依據。并且,他還認為我國社區矯正工作者的主體地位也沒有明確的規定,沒有明確社區矯正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第二是社區矯正內容沒有具體化,操作性不強,屬于我國社區矯正范疇的刑種和行刑方式只有管制、緩刑、假釋和監外執行,但在這些社區矯正的適用刑種中,具體規定的內容不明確,沒有具體的標準,操作性不強。第三是我國于1994年頒布實施的《監獄法》由于受到歷史條件和環境的影響,存在很多缺陷,如適用范圍比較狹窄,隨著我國社會的發展,以及國際行刑新理念的出現,《監獄法》已經不適合我國的行刑的發展趨勢。
三、有學者關于社區矯正在我國執行方式的問題。
陳鵬所寫的《中外社區執行方式的比較研究》認為我國的管制和剝奪政治權利由公安機關執行,緩刑由公安機關交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考察;假釋由公安機關監督;對于暫予監外執行的,其執行機關是居住地公安機關,基層組織或原單位協助配合。總而言之,這些工作基本上都是由公安機關負責的。但是由于我國的公安機關有著眾多的職能、刑事偵查與治安保衛等任務繁重,且警力分布嚴重不足,既容易使刑罰執行以及考察、監督流于形式,也不可能像專門矯正機構那樣去從事專業性的矯正工作。同時,由犯罪偵查部門去執行刑罰也不利于刑罰執行公正性的獲得。
劉茜在《我國社區矯正問題研究》一文中認為我國社區矯正的執行方式過于簡單,他在文章中寫道屬于我國社區矯治范疇的刑種和行刑方式有管制、緩刑、假釋、監外執行以及剝奪政治權利這五種,但是我國卻沒有明確規定對這些符合條件可以采取社區矯正方式執行刑罰的罪犯應該采用什么樣的社區矯正方式,實踐中對這些人采用的監管方式也基本相同,一些基層管理部門甚至沿用監獄的登記表格進行管理。劉茜認為要取得良好的矯正效果,需要因人而異地設計矯正方案,需考慮罪犯的犯罪類型、犯罪特點、前科紀錄等,對社區矯正人員的素質、工作量及矯正工作人員的數量都有較高要求,但是由于各地條件制約,個性化的矯正方案在目前我國的社區矯正試點中尚不多見。另一方面,社區矯正從執行環境、執行方式上都與監獄矯正不同,社區矯正的方案也應當與監獄的矯正方案區別開來,因此,為便于實踐操作,應當創新設計具有個性化社區矯正方案的制度。但是,我國,目前還缺乏相關的好的方案來執行社區矯正。并且,在結束矯正之后,目前通常采用的方式是按社區服刑人員的重犯率來評判,但由于重犯率受到多種因素的響,僅通過這個指標來評價矯正效果恐怕有些牽強。
四、關于矯正隊伍的問題。
薛靜麗在《社區矯正制度研究》中提到我國社區矯正存在社區矯正工作者隊伍的專業化程度較低這個問題。她在文章中寫道,首先,我國目前專業的社區矯正工作人員較少,另外,社區矯正工作要求社區矯正工作者具有專業的法律知識、較高的專業水平和較強的工作能力,但是目前社區矯正工作者的情況與此要求尚有較大的差距,大部分社區矯正工作者隊伍人員構成單一,缺乏各種相關專業人才,試點工作的發展后勁會因此而受到影響。其次,由于社區矯正工作具有特殊性,為社區服刑人員安排志愿者時要尊重其意愿,要根據服刑人員的特點為其安排專門的志愿者,但合格的社區矯正志愿者非常緊缺。再次,從服刑人員的心理來說,存在因害怕被歧視而產生的心理負擔,急需熟練、過硬的心理專家進行心理輔導,幫助他們重新樹立生活的勇氣和信心。但目前的社區矯正工作中缺乏此類心理專家,使社區矯正工作中非常重要的“心理矯正”開展艱難。
水污染論文文獻綜述(優秀16篇)篇三
本課題國內外研究現狀述評:......1998年國際心理衛生協會強調“健康的定義......”
心理健康運動的發起人是美國的c.比爾斯。......馬斯洛的人本主義強調“自我實現”;費勒姆提出了“新人型理論”;奧爾特提出了“成熟者的理論”......
美國是最早開設心理輔導的國家,......將“心理輔導”定為學校教育的一部分......,前蘇聯教育部1984年頒布“蘇聯普通學校心理輔導條例”;日本也積極從美國引進心理輔導......
我國心理健康教育起步較晚,20世紀80年代在個別地區、個別學校起步了......,中小學真正起步是在9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在全國進行大規模的調查,并于1997年6月7日公布了結果,引起了國人特別是教育界的震動......
1988年中共中央發布了“關于改革和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的通知”。1989年12月2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兒童權益公約》,......1993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明確提出“通過多種方式對不同年齡層次的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指導......”1997年10月國家教委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實施素質教育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中再一次強調了對中小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應該說自20世紀90年代初期到中期,上海中小學的心理健康教育走在了全國前列,1994年上海教委出臺了關于在中小學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有關文件,并出版了有關教材。但他們把絕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城市學生身上。與此同時北京市西城區成了“心育中心”丁榕老師一馬當先做了許多工作,但仍是把精力放在了城市學生身上。農村學生與城市學生在生活、學習等條件上都存在著較大差異,在心理健康水平上也存在著較大不同,但至今沒有人提出農村中小學心理教育的途徑與方法的成型經驗。因此農村中小學心理教育的途徑與方法是值得研究的問題。
從文獻綜述范文3中可以看出,課題組成員翻閱了大量資料。但是,就“心理健康教育途徑和方法”的綜述不多;農村學生與城市學生心理健康差異的分析也不多。“農村”的特點不清,“方法途徑”不知道新不新。這樣會給后面的研究方向和設計帶來麻煩。
四、文獻綜述的綜述要全面、準確、客觀,用于評論的觀點、論據最好來自一次文獻,盡量避免使用別人對原始文獻的解釋或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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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論文文獻綜述(優秀16篇)篇四
1、對象不同。報復陷害罪的對象必須是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4種人;而誣告陷害罪的對象可以是任何人,包括犯人。
2、客觀行為不同。報復陷害罪表現為濫用職權、假公濟私進行報復陷害,即是以利用職權或國家權力為前提條件,而誣告陷害罪是捏造他人犯罪事實,進行告發,且行為的實施不要求必須利用職權進行。而且,國家工作人員如果利用職權誣陷他人的,則要從重處罰。
3、手段方法不同。報復陷害的手段,既可以用捏造事實(不能是犯罪事實)的方式進行報復,也可以利用客觀存在的某種對被害人不利的事實進行報復,而誣告陷害罪必須是以捏造犯罪事實的方式進行。
4、犯罪主體不同。報復陷害罪的主體只能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而誣告陷害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二、袁廣林的觀點。袁廣林在《誣告陷害罪若干問題探析》中認為兩罪的差異在于:“。
1、犯罪主體不同。誣告陷害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是年滿16周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為該罪主體,可以使國家工作人員,也可以是一般公民,比報復陷害罪廣。報復陷害罪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靠職務實施的犯罪,具有職務性,其主體只能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2、犯罪客體不同。誣告陷害罪的客體包括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而報復陷害罪的客體僅僅是公民的民主權利。
3、犯罪行為內容不同。誣告陷害罪和報復陷害罪雖然都是憑借國家權力進行的犯罪,但誣告陷害罪是通過捏造犯罪事實,虛假告發的方式借助司法機關的權利達到侵害被害人的目的,行為人本人沒有司法權,不能直接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責任。報復陷害罪則是行為人本人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能夠利用自身職權、假公濟私直接對被害人進行政治、經濟、行政等方面的整治。
4、犯罪行為侵害對象不同。誣告陷害罪侵害的對象是任何人,對身份、地位等沒有任何要求,而報復陷害罪的對象則是特定的,必須是對行為人提出張國斌、宋志偉的人。
1、不同:報復陷害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權利;誣告陷害罪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權利。
2、對象不同:報復陷害罪的對象是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和舉報人;誣告陷害罪的對象是一切公民。
3、主體不同。報復陷害罪只能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誣告陷害罪是一般主體。
4、行為表現不同。報復陷害罪表現為濫用職權、假公濟私,進行報復陷害;誣告陷害罪表現為捏造犯罪事實,作虛假告發。
1、主體不同。誣告陷害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也可是一般公民。而報復陷害罪是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犯罪的主體只能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國家工作人員不能成為報復陷害的主體。
2、犯罪行為侵害的對象不同。誣告陷害罪侵害的對象是任何人。可以是國家干部,也可以是一般公民。而報復陷害罪侵害的對象是特定的,依刑法規定,必須是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檢舉人以及舉報人、執法人、證人。
3、告陷害的最終目的能否實現,不取決于誣告陷害行為人的主觀意愿和行為,而報復陷害罪的目的可以直接通過行為人自己的行為來實現。
4、犯罪行為的具體內容不同。誣告陷害罪和報復陷害最雖然都是憑借國家權力的犯罪行為,但是其犯罪手段是不同的,主要體現在運用國家權力的方式不同。誣告陷害罪的行為人本人沒有司法權,不能直接對誣告人進行刑事追究,只能假借司法機關的權力來實現自己的犯罪目的。因此,誣告陷害罪的行為人是以捏造犯罪事實,作虛假告發的辦法企圖借助于司法機關的權力,達到使被害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報復陷害罪則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假公濟私,在自己職權范圍內或者利用職權之便指使要挾他人利用職權直接對被害人進行政治上、經濟上的、行政上的整治。
五、王敏的觀點。王敏在《報復陷害罪若干問題探析》中認為兩罪的區別在于:“。
1、犯罪手段不同。報復陷害罪必須是基于職務,濫用職權或者假公濟私;誣告陷害罪則不需要利用職權。
2、目的不同。報復陷害罪的目的是打擊報復陷害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和舉報人;誣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使他人枉受刑事追究。
3、報復陷害罪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靠職務實施的犯罪,具有職務性,其主體只能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誣告陷害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為該罪主體,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也可以是一般公民,比報復陷害罪廣。
關于報復陷害罪與誣告陷害罪的區別的討論.,可謂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各專家對兩罪的區別都有自己獨到的見解。但是兩罪都同時具有陷害的淵源,容易產生混淆,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方面加以區分:
一、兩罪客體的界限。
依據刑法的規定,兩罪侵犯的都是復雜客體,其中都侵犯了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但是報復陷害罪侵害的客體是我國公民的民主權利,即公民依法享有的控告權、申訴權、批評權和舉報權;誣告陷害罪侵犯的是包括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從侵犯的對象看:報復陷害罪侵害的對象則是特定的,必須是對行為人提出控告、申訴、批評、舉報的人;誣告陷害罪侵害的對象是任何人,對身份、地位等沒有任何要求。
二、兩罪客觀方面的界限。
兩罪在客觀方面都表現為行為人對被害人實施了陷害行為,但報復陷害罪的客觀方面要求行為人是利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批評人、舉報人和申訴人等侵害對象進行打擊報復,其中行為人濫用自己的職權是必不少的要件;誣告陷害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故意捏造犯罪事實,向國家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單位告發。
三、兩罪主體的界限。
報復陷害罪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靠職務實施的犯罪,具有職務性,其主體只能是國家工作人員;誣告陷害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是年滿16周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為該罪的主體,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也可以是一般公民,比報復陷害罪廣。
四、主觀方面的界限。
兩罪都是故意犯罪,且是直接故意,行為人在主觀上都有陷害他人的目的,但是行為人產生陷害目的的內心起因不同。報復陷害罪的行為人是因為被害人依法行使控告、申訴、批評、舉報等民主權利,直接或者間接的涉及行為人的利益而產生報復意圖;誣告陷害罪的起因則多種多樣,有的是為了實現某種經濟的、生活的目的,有的是出于政治斗爭之目的等。
五、兩罪構成要件的界限。
犯罪的構成對行為結果的要求不同。誣告陷害罪只要行為人捏造的犯罪事實為司法機關知曉就構成即遂,而不論被害人是否受到刑事處罰。也就是說,報復陷害罪并不是情節犯;報復陷害罪則要求行為人的報復陷害行為必須造成了一定后果,才能成立,如果沒造成危害后果或后果不嚴重不構成犯罪。
六、行為表現不同:報復陷害罪表現為濫用職權、假公濟私,進行報復陷害;誣告陷害罪表現為捏造犯罪事實,作虛假告發。
七、犯罪行為內容不同。誣告陷害罪和報復陷害罪雖然都是憑借國家權力進行的犯罪,但報復陷害罪是行為人本人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能夠利用自身職權、假公濟私直接對被害人進行政治、經濟、行政等方面的整治;誣告陷害罪則是通過捏造犯罪事實,虛假告發的方式借助司法機關的權利達到侵害被害人的目的,行為人本人沒有司法權,不能直接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責任。
八、目的不同。報復陷害罪的目的是打擊報復陷害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和舉報人;誣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使他人枉受刑事追究。
九、犯罪手段不同。報復陷害罪必須是基于職務,濫用職權或者假公濟私;誣告陷害罪則不需要利用職權。
綜上,國內學者對報復陷害罪與誣告陷害罪的區別尚未達成共識。在建設社會主義法制社會的今天,正確區分罪與非罪、明確此罪與彼罪對于法學理論研究和具體的司法實踐具有重要意義。
水污染論文文獻綜述(優秀16篇)篇五
地球表面約有70%以上被水覆蓋,其余約占地球表面30%的陸地也有水存在,地球上總水量為13.8億立方千米,其中比較容易開發利用的與人類生活生產關系最密切的湖泊,河流和淺層地下淡水資源,只占淡水總量的0.34%,為104.6萬億立方米,還不到全球總儲量的萬分之一。在這種全球水資源明顯不足的情況下,我國已脫不了厄運。由于中國人口眾多使得本來水資源豐富的大國人均擁有水量明顯不足,人均值約為世界人均水量的四分之一。面對中國嚴峻的水資源短缺的情況,中國更加令人棘手的是水污染,這更加劇了水資源不足的問題。
水體污染是指天然水體因某種物質的介入而導致其物理、化學、生物或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發生改變,從而影響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體健康或破壞生態環境造成水質惡化的現象。水污染一般是指水中污染物數量超過了水體自凈能力;污染物數量達到了破壞水的原有用途的程度;污染物含量已超過水中該物質的本底值,從而影響水的用途。
按照水的存在形式劃分,可由地表水污染和地下水污染;按污染物屬性劃分可有物理水污染、化學水污染;按水域分類則有河流污染、湖泊污染、水庫污染和海洋污染等;按污染物分可有金屬污染、酸堿污染、有機污染、熱污染等。在這里只舉幾類作討論。
2.1金屬污染。
金屬污染是指污染水體的重金屬,主要是汞、鎘、鉛及類金屬砷等生物毒性顯著元素,也包括具有一定毒性的一般重金屬。這里簡單介紹以下幾種重要毒性重金屬的危害。
2.1.1汞污染及其危害。
汞污染主要來自化工廠、氯堿廠、農藥廠、冶煉廠和汞儀表等工廠排出的廢水。金屬汞形式的汞毒性不是很大,大多數汞能通過消化道而不被吸收。汞及其化合物對植物的葉、芽和花瓣均造成傷害,可是鳥類的繁殖功能下降嚴重的可導致鳥類死亡,可損害人體內酶的功能和中樞神經系統功能,造成致畸和遺傳性危害,可以使人患水俁病、肝炎和血尿等。汞及其化合物也能通過胎盤使胎兒發生先天性汞中毒,亦通過母乳使嬰兒中毒,使他們發育不良,智力低下,畸形甚至腦癱瘓。
2.1.2鉛及其化合物的危害。
鉛能影響植物光合作用和蒸騰作用地進行,使農作物產量下降。鉛又能損害人和動物肝臟和心臟,使發育變得遲緩,使頭部肌肉、關節、脾、骨髓和神經系統患病,嚴重時可導致動物和人死亡。
2.1.3砷及其化合物的危害。
砷能使植物改變顏色,使葉片枯萎,造成農作物產量下降。他又能破壞動物和人體酶功能,引起神經系統和毛細血管發生器性質病變,使動物和人患癌癥。
2.2酸堿污染。
酸堿污染是指水體中酸堿濃度異常的一種水污染現象。天然水的ph為6.5~8.5,當ph值小于6.5或大于8.5時表示水體受到了酸堿類污染。水中酸性物質主要來自制酸廠,化工廠,粘膠纖維廠,酸洗車間等含酸污水以及礦山排水和酸雨等。水中堿性物質主要來自制漿廠,造紙廠,制堿廠,印刷廠,制革廠和煉油廠等堿性物質的廢水。當水體ph小于6.5或大于8.5時,水中微生物的生長就會受到抵制。酸堿污染會使水的含鹽量增加,對工業,農業,漁業和生活用水都會產生不良影響。嚴重的酸堿污染還會腐蝕船只,橋梁及其他水上建筑。
2.3有機污染。
水中所含有機物種類繁多。
2.3.1耗氧有機物。
耗氧有機物可引起水體融氧含量大幅度下降。水中有機物大多數能夠被微生物分解和利用,這類有機物在分解過程中需要消耗水中溶解氧,故稱為耗氧污染物。溶解氧大幅下降是水體遭受有機物污染后的顯著特征。大量需氧有機物進入水體,被好氧微生物分解,使水體溶解氧大幅下降,甚至造成缺氧狀態,危害水體生物有時使魚類大批死亡。溶解氧耗盡時,有機物即轉入厭氧分解過程,其中產生甲烷、硫化氫、氨等還原性物質和惡臭使水質變壞。
2.3.2難降解有機物。
難降解有機物是指在自然環境條件下難以被降解的有機物,其大多數為人工合成化學品,其特點是在水中能長期穩定存留在食物鏈之中進行生化積累,其中一部分化合物即使在十分低含量下仍然具有致癌致畸致突變作用,對人類健康威脅極大。
3.1提高水資源利用率,不僅可以增加水資源,而且可以減少污染水排放量,減輕水污染。可以從以下幾方面提高水的利用率。
3.1.1提高農業灌溉用水利用率。
農業灌溉用水利用效率從整體上決定著全國水資源的使用。效率近年來我國農業節水工作有相當大的發展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入增加,二是研究推廣新的節水灌溉設備和技術的力度大大增加。
據估算,如果科學發展節水農業,到2030年我國改革水的利用系數可達0.6~0.7,水分生產率可達到1.5千克每立方米,農業灌溉用水利用率提高0.3,按現狀4000億立方米計算,則可節水1200億立方米,可增產1.2億噸糧食。
3.1.2提高工業用水利用率。
我國工業用水利用率不高,用水嚴重浪費的現象也普遍存在。我國沿海城市利用海水冷卻已有60多年歷史,但目前利用量并不大,相對浪費了大量水資源一般來講,工業用水利用率愈高,節水投資就愈大,幾乎呈指數遞增。提高工業利用率最重要經濟和財力的制約而無潛力可挖。我國已經把到2010年城市工業(不含電力)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75%作為我國工業用水利用率遠期控制目標之一。
3.2因地制宜發展污水處理技術。
鑒于我國水資源緊缺,水資源在時空分布上極不平衡,加之各地在經濟發展上的差異,在污水處理技術的選擇上應采取不同的對策。
在南方地區,根據水環境容量相對充沛的特點,應科學的利用大江大海的自然凈化能力通過論證,在初級處理基礎上發展城市污水排海排江工程。可以利用南方小河,小湖縱橫交錯的優勢合理規劃科學布局,適當發展一些氧化塘、氧化溝、氧化湖和脫氮除磷技術。
在北方和中部地區,水資源短缺是突出的矛盾,應以污水資源化為重點,發展污水資源的二次利用,多次利用,重復利用。以污水回用為目標,城市排水管網和污水處理廠的設置應作相應調整并發展以二級生物處理為主的處理工藝。
在西部高原,干旱、半干旱地區,主要是發展改善生態的措施發展一些污水資源化技術和土地處理技術。
鑒于世界水資源短缺加上水污染嚴重的狀況,讓我們一起努力吧,讓這個地球變得更加美麗!
水污染論文文獻綜述(優秀16篇)篇六
【案情】:2010年5月,濱海市工商局副局長李強與其妻張曉麗(濱海市工商局工作人員)為在濱海市工商局團購住房中能多得一套住房,辦理了協議離婚手續,但既未分割財產也未分居。7月,張曉麗高中同學王寧找到張曉麗,請求幫助其子進市工商局工作,并表示事成后一定給予感謝,張曉麗答應。后張曉麗未告訴李強,直接找到市工商局人事處處長趙鵬,要求其錄用王寧之子。趙鵬向李強匯報了張曉麗打招呼的情況,并提出可用點錄的方式解決,李強表示同意。9月,王寧之子在市工商局正式上班。為表示感謝,王寧到李強的辦公室送5萬元,李強以自己馬上要退休了,不能受影響為由拒絕,王寧說那就等退休以后再說,李強未置可否。3個月后李強正式退休。王寧以6萬元從移動公司拍得尾號為666666的手機號碼送給張曉麗,說:“這是個吉利的手機號,要值6萬元,感謝你和李局長解決了我兒子的工作。”張曉麗將此事告訴李強,李強說:“就一個手機號,哪值那么多錢?”后該號一直由張曉麗使用。
【分析】:本案中,主要有以下幾個行為需要運用刑法的思維加以分析和認定,一是李強和張曉麗嫁接離婚多騙取團購房行為的性質;二是張曉麗幫助其同學王寧的兒子進入工商局行為的性質;三是李強在張曉麗幫助其同學兒子進入工商局工作的過程中其行為的性質如何認定;四是王寧的行為如何認定,下面我們來一一分析。
首先,對于王寧行為的性質比較容易認定,其行為完全符合行賄罪的構成要件,由于此行為不存在任何爭議,此處不再贅述。
其次,針對李強和張曉麗假接離婚多騙取團購房行為是否可以定為詐騙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詐騙罪是指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李強和張曉麗主觀上是不是具有非法占有公有財產的目的,客觀上是不是實施了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共財產的行為,是判斷其是否構成詐騙罪的兩個關鍵要素。在此種情況下,我們必須對二人離婚的客觀效力和法律效力進行評判。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姻自由,既包括結婚自由,也包括離婚自由。但離婚畢竟關系到婚姻家庭關系的鞏固和社會關系的穩定,所以離婚自由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盡管我國婚姻法對協議離婚當事人沒有用“感情確已破裂”加以限制,允許雙方自愿合意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但無論是從客觀事實上講還是從法律的立法目的上講,協議離婚的實質要件依然應當為夫妻感情破裂。如果不牽涉到公共財產的所有權,那么根本不需要對二人的協議離婚是否真實進行評價,這是他們二人之間的問題,如果二人的離婚行為已經直接影響公共財產的所有權,影響到國家房改政策的落實,就必須對二人離婚的真實用意進行了解,對其客觀效力進行評判。筆者認為,如果二人的離婚雖經過了婚姻登記機關的認可,但二人并未分家,依舊以夫妻名義生活,夫妻關系并未發生實質改變,則二人的行為屬于以合法手段掩蓋非法目的。從主觀上講,二人離婚的真實目的并不是源于“感情確已破裂”,而是為了多分一套團購房,即李強和張曉麗是為達到多分得一套團購房的目的,偽造離婚手續,最終騙取了一套團購房,因此對他們離婚這一“合法行為”背后所掩蓋的非法目的應當給予適當的處罰。所以,通過對客觀事實的判斷,可以認定二人的協議離婚只不過是非法侵吞公共財產的一種手段,是詐騙罪中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具體表觀。因此根據二人的主觀意圖和客觀行為方式,二人的行為完全符合詐騙罪的主客觀要件,應當按詐騙罪定罪處罰。
再次,針對張曉麗和其丈夫在幫助其同學兒子進入工商局工作的行為應當如何認定的問題,主要涉及到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與受賄罪共犯的辨析。根據《刑法》第25條的規定:成立共同犯罪,行為人應當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為。基于此,國家工作人員與特定關系人構成受賄罪共同犯罪需要同時滿足共同的受賄故意和共同的受賄犯罪行為兩個條件。
《全國法院審理經濟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以下稱《紀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稱《意見》)分別對受賄罪共同犯罪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其中,《紀要》規定:非國家工作人員與國家工作人員勾結,伙同受賄的,應當以受賄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責任。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向國家工作人員代為轉達請托事項,收受請托人財物并告知該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國家工作人員明知其近親屬收受了他人財物,仍按照近親屬的要求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的,對該國家工作人員應認定為受賄罪,其近親屬以受賄罪共犯論處。近親屬以外的其他人與國家工作人員通謀,由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收受請托人財物后雙方共同占有的,構成受賄罪共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指定他人將財物送給其他人,構成犯罪的,應以受賄罪定罪處罰。
《意見》指出:特定關系人與國家工作人員通謀,由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同時授意請托人將有關財物給予特定關系人的,構成受賄罪共犯。特定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與國家工作人員通謀,由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收受請托人財物后雙方共同占有的,以受賄罪的共犯論處。
綜合以上法律文件,筆者認為以下四種情形構成受賄罪共同犯罪:(1)特定關系人向國家工作人員代為轉達請托事項,收受請托人財物并告知該國家工作人員;(2)國家工作人員明知特定關系人收受了他人財物,仍按照其要求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3)特定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與國家工作人員通謀,由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收受請托人財物后雙方共同占有;(4)國家工作人員與特定關系人通謀,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并授意請托人將財物給予特定關系人。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是《刑法修正案。
(七)》規定的新罪名,是指與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行為。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立法旨在于彌補法律漏洞,懲處那些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權和地位收受賄賂的與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這些人主要指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血緣、親屬、情人、同學、同事、朋友、戰友等關系或者其他特殊利益關系的人。正因為這種密切的關系,行為人可以輕而易舉地對國家工作人員施以影響,令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不必直接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的職權便利,而只要利用其身份和地位便足可以影響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直接利用他們的職權便利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中,與行為人關系密切的國家工作人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其身份、地位及職權成為了行為人獲取非法利益的工具。
綜合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與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員收受請托人財物,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權和地位,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既可能構成受賄罪的共犯,也可能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區分的關鍵在于國家工作人員與特定關系人之間是否存在共同的受賄故意和共同的受賄行為,即通謀。如果存在通謀,那么屬于受賄罪的共同犯罪;如果沒有通謀,只是特定關系人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地位和職權實施行為,那么該國家工作人員因為沒有犯罪故意和犯罪行為而不構成犯罪,特定關系人不構成受賄罪的共犯,而應當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論處。本案中,張曉麗利用其丈夫李強工商局副局長的身份和地位,為了幫助其同學的兒子進入工商局工作,令市工商局人事處處長趙鵬幫助辦妥此事,張曉麗行為的定性取決于其與李強之間是否存在通謀,如果存在,那么二人構成受賄罪的共同犯罪;如果不存在,則邵某因為缺乏犯罪故意和犯罪行為而不構成犯罪。李某單獨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根據案情可知,張曉麗與李強之間并沒有通謀,雖然人事處處長將張曉麗打招呼的事情告知了工商局副局長李強,但是這并非是張曉麗主觀上的要求,因此此處不構成張曉麗與其丈夫李強的通謀,故在本案中張曉麗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而非受賄罪的共犯,其丈夫應當認定為受賄罪,同時,工商局人事處主任應當認定為受賄罪的共犯。
綜上所述,本案中張曉麗應當以詐騙罪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二罪并罰定罪處罰;李強應以詐騙罪和受賄罪二罪并罰定罪處罰;王寧應當以行賄罪定罪處罰;工商局人事處主任應當以受賄罪共犯定罪處罰。
水污染論文文獻綜述(優秀16篇)篇七
3本論題的現實指導意義。
4本論題的主要論點或預期得出的結論、主要論據及研究(論證)的基本思路。
5本論文主要內容的基本結構安排。
6進度安排。
1資本運營運作模式國內外研究現狀、結論。
1.1資本運營的涵義。
1.2資本運營相關理論綜合。
1.2.1資本集中理論與企業資本運營。
1.2.2交易費用理論與企業資本運營。
1.2.3產權理論與企業資本運營。
1.2.4規模經濟理論與企業資本運營。
1.3資本運營的核心——并購。
1.3.1概念。
1.3.2西方并購理論的發展。
1.3.4并購方式。
1.4研究課題的意義。
2目前研究階段的不足。
參考文獻。
資本運營及某某企業資本運營的案例分析。
2所選論題的背景情況,包括該研究領域的發展概況企業資本運營是實現資本增值的重要手段,是企業發展壯大的重要途徑。
縱觀當今世界各大企業的發展歷程,資本運營都起到過相當關鍵的作用,并且往往成為它們實現重大跨越的跳板和發展歷史上的里程碑。
在我國,近年來不少企業也將資本運營納入企業發展戰略,并獲得了成功。
越來越多的企業走出了重視生產經營、忽視資本運營的瓶頸,認識到資本運營同生產經營一起,構成了企業發展的兩個輪子。
可以預見,資本運營在我國企業發展進程中所起的作用特會越來越大。
本文以經濟全球化和我國加入wto為背景,比較全面描述了國內外資本運營的現狀,深入地剖析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一些思路和對策,以及對于國外資本運營經驗的借鑒和教訓的吸取。
在研究領域發展方面,國外對資本運營的研究和運用都多于我國。
在中國,資本運營是一個經濟學新概念,它是在中國資本市場不斷發展和完善的背景下產生的,也是投資管理學科基礎的理論學科。
資本運營是多學科交叉、綜合的一門課程。
它是將公司財務管理、公司戰略管理、技術經濟等相關學科的理論基礎綜合起來,依托資本市場相關工具,以并購和重組為核心,以企業資本最大限度增值為目標,通過資本的有效運作,來促使企業快速發展的一種經營管理方式。
資本運營概念雖然產生時間短,但隨著中國資本市場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正廣泛地進行資本運營。
事實證明,如何有效依托資本市場進行資本運營已成為企業管理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
正因為如此,資本運營課程在我國研究也比較熱門。
3本論題的現實指導意義。
近年來,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建立和發展,資本運營觀念在不斷影響著企業管理者們。
在資本運營的大潮面前,許多企業也在躍躍欲試。
但從我國資本運營的實際來看,進行資本運營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同時,國內企業也要面對跨國企業的挑戰。
要搞好資本運營,必須先去了解和認識資本運營。
本文就是針對上述現實,充分考慮到國內企業的實際情況,對資本運營的內涵、形式、核心、企業并購的相關內容進行了研究。
對企業開展資本運營提供依據和參考,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4本論題的主要論點或預期得出的結論、主要論據及研究(論證)的基本思路。
本文主要介紹資本運營國內外發展、趨勢,以及資本運營的相關理論內容綜述。
重點分析和探討資本運營核心——并購的模式、動因、效應分析,并通過國內外資本運營歷程分析我國資本運營發展趨勢。
最后通過企業并購案例說明資本運營的過程及總結資本運營重點把握的要點和技巧。
預期通過本文對整個資本運營在企業管理運營中的重要性、特點、操作、評價過程有一個深刻的認識,同時對資本運營中的發展提出自己的觀點。
本文理論部分主要參考金融投資類、經濟類報刊雜志;以及圖書館中大量有關資本運營與企業并購方面的書籍;投資學教材與參考書和教學中老師對資本運營模式的總結與案例分析;另外,指導老師在研究過程中會提供較大量的參考資料。
5本論文主要內容的基本結構安排。
本文主要內容分為三塊:第一部分為理論部分,主要介紹資本運營及其相關的概念、資本運營的特點、形式、國內外發展狀況及重組、并購的相關理論。
第二部分重點介紹資本運營的核心——m&a,并通過一個案例分析說明資本運營的全過程、特點和技巧。
最后一部分主要總結全文,對資本運營的發展趨勢、特點做一分析和總結。
文章在闡述理論問題緊扣what—how—why,并加以背景的介紹,使文章具有較嚴密的邏輯性。
6進度安排。
本文從去年11月份確定研究題目后,12月到今年3月份主要進行相關理論、文獻和案例的收集、整理。
從3月到4月初完成開題報告(含文獻綜述)和前期正文的編寫。
計劃到4月底完成初稿,并交給指導老師審核、修改。
爭取5月中旬完稿,并進行論文答辯的.準備。
摘要:從理論上講,企業都在進行兩種經營:一種是所謂產品經營;而另一種為資本經營。
一般說來,企業、特別是大企業都不可能沒有資本運營,只是程度大小的問題。
所謂產品經營,就是企業圍繞產品與服務等主要業務,進行生產(含服務)管理、產品改進、質量提高、市場開發等一系列活動。
而企業的資本運營,是指企業通過對資本大街夠、融資和投資的運籌,以謀求實現在風險與贏利之間的特定平衡,爭取企業資本增值最大化。
關鍵詞:資本運營;并購。
1資本運營運作模式國內外研究現狀、結論。
1.1資本運營的涵義。
在論述資本運營前,有必要把產品運營說一下。
從理論上講,企業都在進行兩種經營:一種是所謂產品經營;而另一種為資本經營。
資本運營與產品經營就有聯系也有區別。
一般學術界定義產品經營(生產經營)是以物化為基礎,通過不斷強化物化資本,提高市場資源配置效率,獲取最大利潤的商品生產與經營活動。
(張鐵男,企業投資決策與資本運營,2002.4,哈爾濱工程大學出版社)。
有關資本運營的概念表述各有不同,綜合起來可以大體上劃分為廣義資本運營和狹義資本運營。
廣義資本運營是指企業通過對可以支配的資源和生產要素進行組織、管理、運籌、謀劃和優化配置,以實現資本增值和利潤最大化。
廣義資本運營的最終目標是要通過資本的運行,在資本安全的前提下,實現資本增值和獲取最大收益。
廣義資本運營內涵廣泛.從資本的運動過程來看,資本運營涵蓋整個生產、流通過程,既包括金融資本運營(證券、貨幣)、產權資本運營與無形資本運營,又包括產品的生產與經營。
從資本的運動狀態來看,既包括存量資本運營,又包括增量資本運營。
存量資本運營是指企業通過兼并、收購、聯合、股份制改造等產權轉移方式促進資本存量的合理流動與優化配置。
增量資本運營是指企業的投資。
狹義資本運營是指以資本急劇增值和市場控制力最大化為目標,以產權買賣和“以少控多”為策略,對企業和企業外部資本進行兼并、收購、重組、增值等一系列資本營運活動的總稱。
資本運營的總體目標是實現資本增值和市場控制力最大化。
具體目標是加快資本增值,擴大資本規模,獲取投資回報。
提高企業的市場控制力和影響力,優化經營方向。
狹義資本運營主要研究的是存量資本的配置,具體運營方式包括股票上市、企業、企業聯合、資本互換、產權轉讓等。
1.2資本運營相關理論綜合。
在資本運營理論研究過程中,有許多學者將它與其他經濟學理論結合起來進行分析和研究。
運營的技巧。
1.2.1資本集中理論與企業資本運營。
在19世紀上半葉,資本主義世界還沒有出現過大規模的企業并購浪潮:但是,通過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和發展規模的深入分析,馬克思非常敏銳地抓住了資本集中這一重大問題,并且建立了資本集中型論。
在《資本淪》中.馬克思首先論述了生產集中,并指出生產集中包括了資本積聚和資本集中。
在文中,他還提到了“規模經濟”、“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等。
馬克思關于資本集中的機制的理論論述,是完整的、有力的。
即使在今天,這個由商品市場和經理市場所形成的競爭制度、股份公司制度、金融信用制度和股票市場等幾個方面所形成的整體,也的確是資本得以流動、重組乃至集中的最重要的機制。
馬克思的資本循環與周轉理論強調資本的流動性,指出資本的生命在于運動,這正是資本運營的核心所在,資本運營是建立在資本充分流動的基礎之上的,企業資本只有流動才能增值,資產閑置是資本最大的流失。
因此,一方面,企業要通過兼并、收購等形式的產權重組.盤活沉淀、閑置、利用效率低下的資本存量,使資本不斷流動到報酬率高的產品和產業上,通過流動獲得增值的契機。
另一方面,企業要縮短資本流動過程,加快資本由貨幣資本到生產資本,由生產資本到商品資本,再由商品資本到貨幣資本的形態轉換過程,以實現資本的快速增值。
同時在資本運動總公式中,也相應地反映了生產經營和資本運營的關系。
1.2.2交易費用理論與企業資本運營。
1937年,著名經濟學家科斯在《企業的性質》一文中首次提出交易費用理論。
該理論認為,企業和市場是兩種可以相互替代的資源配置機制,由于存在有限理性。
機會主義、不確定性與小數目條件使得市場交易費用高昂,為節約交易費用.企業作為代替市場的新型交易形式應運而生。
交易費用決定了企業的存在,企業采取不問的組織方式最終目的也是為了節約交易費用。
所謂交易費用是指企業用于尋找交易對象、訂立合同、執行交易、洽談交易、監督交易等方面的費用與支出,主要由搜索成本、談判成本、答約成本,監督成本構成。
企業運用收購、兼并、重組等資本運營方式,可以將市場內部化,消除由于市場的不確定性所帶來的風險,從而降低交易費用。
交易費用理論與垂直兼并、混合兼并有著密切的關系。
它很好地解釋了企業垂直兼并、混合兼并的內在原因,并對原有理論作了補充和調整。
1.2.3產權理論與企業資本運營。
產權理論認為,資產的權利界定是市場交易的先決條件,明晰的產權界限是企業資本運營的客觀基礎。
企業資本運營是建立在規范化的公司產權基礎上,沒有界定清晰的產權、規范的股權結構和合理有效的股權流動機制,真正的公司并購、重組等資本運營行為是難以產生和發展的。
在清晰的產權界定基礎上,企業資本運營行為有助于推動產權的合理流動,盤活存量資產,實現資產的價值型管理和優化重組,進而促進資源的科學配置與有效流動,實現資源配置的優化。
同時,企業運用兼并、收購、重組等資本運營方式,推動公司產權的聚合與裂變,可以進一步促使公司產權明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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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論文文獻綜述(優秀16篇)篇八
自20世紀初開始,比較成本理論對于現實國際貿易模式的解釋能力遭到越來越多的懷疑。傳統的國際貿易理論已無法解釋工業國家之間的大量貿易,也不能解釋異質產品雙邊貿易的盛行。如何構建新的框架,用以分析貿易模式已成為眾多經濟學者關注的焦點。瑞典經濟學家林德(linder)于1961年提出了偏好相似理論,該理論不同于以往的基于供給的國際貿易理論(比如要素稟賦論),而是一種基于需求的貿易理論。該理論認為擁有相似需求的兩個國家會發展相似的產業,從而進行產業內異質產品貿易。波特教授提出了產業集群的概念,并用來分析國家競爭優勢,說明國家在國際貿易中的優勢來源。華人經濟學家楊小凱從專業化分工的角度,提出了國際貿易源自國內貿易的觀點,他認為在本質上,勞動分工是經濟發展和增長的原動力(楊小凱、黃有光,1999)。克魯格曼(krugman,1980)首次將空間因素納入到一般均衡的分析框架中,提出了“本地市場效應”這一概念,認為假設存在規模經濟和運輸成本,那么國家將傾向于出口其擁有較大國內市場的商品。
二、理論闡述。
n的“本地市場效應”。克魯格曼認為在規模報酬遞增和有運輸成本的情況下,總有激勵因素使商品的生產向其最大的消費市場聚集,從而在該地區實現規模經濟,并最小化運輸成本,因此一國傾向于出口其有更大國內市場的產品。此即為“本地市場效應”。克魯格曼(1991)從理論上證明了工業活動傾向于空間集聚的一般性趨勢,并闡明由于外在環境的限制,如貿易保護、地理分割等原因,產業內集聚的空間格局可以是多樣的,特殊的歷史事件將會在產業區形成的過程中產生巨大的影響力。helpman和krugman(1985)認為企業是否集聚,取決于向心力(“本地市場效應”、價格指數效應)和離心力(市場競爭效應)誰占主導地位。
2.偏好相似理論。新古典模型中的要素稟賦論曾經統治了國際貿易學界,直至里昂惕夫的實證研究推翻了h-o理論。1961年林德在《論貿易和轉變》一書中提出了偏好相似理論,第一次從需求方面尋找貿易的原因,并做為對里昂惕夫之迷的解釋。他認為要素稟賦學說只適用于解釋初級產品貿易,工業品雙向貿易的發生是由相互重疊的需求決定的。林德指出,國際貿易是國內貿易的延伸,產品的出口結構、流向及貿易量的大小決定于本國的需求偏好,而一國的需求偏好又決定于該國的平均收入水平。平均收入水平越高,對消費的需求的質和量都會提高。因此兩國人均收入相同,需求偏好相似,兩國間貿易范圍可能最大。林德還認為,一國將出口那些國內需求規模大的產品,因為廠商往往對國內生意的機會更敏感,發明、創新也往往由國內市場沒能解決的問題所激發,而對新產品的不斷改進也只有在為國內消費者接受的情況下才會帶來顯著的成本效應。
3.競爭優勢理論。邁克爾?波特認為國家競爭優勢主要不是體現在比較優勢上,而是體現在產業集群上,產業集群是國家競爭優勢的主要來源。集群可以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費用,從而促進分工的演進。這點與楊小凱的觀點有相似之處。波特(2002)提出了提升國家競爭力的四個因素:生產要素、需求條件、支撐產業、企業的戰略與結構,即“鉆石模型”。他的競爭優勢理論引發了不少管理學家對產業集群以及合作競爭戰略的關注,,特別是該理論強調競爭是動態和不斷變化的,國家競爭優勢的產生依賴于國內的競爭環境等問題。但他的研究忽視了跨國的貿易活動對各個要素的影響,且缺乏對集群內部結構、集群內各個企業間的產業聯系的研究。簡言之,波特的理論強調了創新的重要性,解釋了國際貿易產生的原因,以及各國在國際貿易中所處的地位。
4.新興古典貿易理論。楊小凱等人創立的新興古典經濟學,放棄了新古典經濟學中生產者和消費者兩分的假設,引入了專業化經濟和交易費用作為核心概念,運用超邊際分析法,對經濟現象做出解釋。該學派認為各種經濟現象都是勞動分工的內生演進引起的,貿易作為勞動分工的一個側面,也可以從分工角度進行解釋。楊小凱等人認為貿易都是折衷專業化經濟與節省交易費用之間兩難沖突的'結果,即使所有人都沒有外生比較優勢,只要存在專業化經濟,每個人選擇不同專業后都會產生內生比較優勢。而只有貿易能夠解決生產專業化與消費多樣化之間存在矛盾。但是貿易又產生交易費用,當交易費用大于每個人的專業化經濟時,貿易不能產生,在多樣化需求的強制下,每個人只能回到自給自足狀態。當交易費用小于專業化經濟時,每個人可以選擇不同的專業,并通過貿易來滿足多樣化的需求,于是貿易便發生了。
隨著交易效率的不斷提高,貿易程度不斷深化。交易效率的改進又會導致商品種類的增加。一個社會的專業化程度、結構多樣性、貿易依存度、商品化程度、經濟一體化程度等組織結構問題都可以由此說明。
三、簡要的述評。
林德、波特、楊小凱以及克魯格曼的“本地市場效應”理論都解釋了國際貿易產生的原因,并強調了國內市場在國際貿易中的重要作用。
林德的偏好相似理論從要素需求入手,認為要素價差最終源于國與國之間消費嗜好不同、收入水平和收入分配也不同。因此兩個收入水平相近,需求結構相似的國家之間更有可能發生貿易,或者貿易量會更大。而“本地市場效應”指出國家傾向于出口其有較大國內市場的產品,是因為國內市場需求較大的產業最可能在該國聚集,從而實現規模經濟并最小化運輸成本,進而使該國成為凈出口國。“本地市場效應”的出發點并不是要素需求。
楊小凱等人指出交易效率決定經濟和貿易發展,而基于分工和專業化建立的新貿易模型可以避開不完全競爭市場。而克魯格曼的“本地市場效應”隱含的兩個思想是:1.經濟規模的充分利用要與更大規模的市場相適應,所以人口的增加會帶來生產率的上升;2.根本不存在一個經濟學界普遍認同的不完全競爭模型。同時克魯格曼把消費者和生產者分開進行討論,而楊小凱建立的是每個人既是生產者又是消費者的分析框架,從交易效率的提高角度解釋了國際貿易如何從國內貿易而來,從而將國內貿易和國際貿易原理統一起來。楊小凱的專業化分工理論也解決了遞增規模報酬與競爭市場的相容性問題,認為存在競爭均衡和帕累托最優的一致性。“本地市場效應”與波特的競爭優勢理論最大的區別在于,克魯格曼固守了那些能被數學模型所處理的外部性,因而拒絕討論技術和知識外部性等的空間影響。
這些經濟學理論都有現實的政策意義。如我國應加大公共基礎建設,并建立合理的關稅制度,進而減少交易費用,提高交易效率,從而提高國民的福利水平。我國在進出品模式上,不應出口我國儲藏量豐富或產量較大的初級產品,也不能盲目依賴勞動力資源的比較優勢,而應提高專業化水平和市場適銷能力,出口專業化程度高和國外消費者偏好較大的產品。
參考文獻:。
[1]krugman,p.,“scaleeconomies,productdifferentiation,andthepatternoftrade”,americaeconomicreview,1980,70(5),pp.950-959.
[2]楊小凱、黃有光,《專業化與經濟組織:一種新興古典微觀經濟學框架》,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9年。
水污染論文文獻綜述(優秀16篇)篇九
姓名:劉雅婷。
班級:2013級會計學系專科三班。
學號:130322339。
上課時間:周一910節。
序號:107。
安樂死,亦稱尊嚴死,源于希臘文“euthanasia”一詞,原意是指“快樂地死亡”、“尊嚴地死亡”,它是在西方文明中殺死那些身患不治之癥、年老或者身體嚴重畸形者的社會政策下產生的一個專門術語。安樂死以特定的方式剝奪了特定對象的生命權利,無論在主觀罪過上,還是在客觀表現形式上,乃至在侵害的客體對象上都與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完全一致。任何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都構成犯罪,安樂死也不能例外。
一:安樂死的起源與發展。
早在古斯巴達,就有可予處死不健康嬰兒的安樂死記錄.在古羅馬和古希臘,殺死嬰兒、自殺和各種安樂死行為更是廣為人們接受。縱觀各國安樂死立法的進程,最早出現的是1906年美國俄亥俄州的安樂死法案。30年后,英國于1936年成立了自愿安樂死協會,且于同年向英國國會提出了安樂死法案.該年美國也發起成立了“自愿安樂死協會”,但由于有披著“合法殺人”外衣的嫌疑,遭到了民眾的紛紛反對。1938年,希特勒借口實施安樂死,建立了安樂死中心,殺死20多萬人,這使安樂死籠罩上恐怖的陰影,阻礙了安樂死的蓬勃發展。到1976年9月30日,加利福尼亞州州長簽署了第一個《自然死亡法》[3](加利福尼亞州健康安全法),規定“任何成年人可執行一個指令,旨在臨終條件下中止維持生命的措施”。是年,在日本東京舉行了“國際安樂死的討論會”,會議宣稱要尊重人的“尊嚴的死”的權利.1993年2月4日,英國最高法院裁定英國第一例安樂死的案件,同意了年僅21歲患者的父母和醫生的申請,停止給他輸入營養液。1993年2月9日荷蘭參議院通過了關于“沒有希望治愈的病人有權要求結束自己的生命”的法案,成為世界上第一個通過安樂死立法的國家。受此影響,澳大利亞北部地區議會于1995年也通過了“安樂死法”(但實施不到兩年即廢止)。2000年10月26日,瑞士蘇黎世市政府通過決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允許為養老院中選擇以“安樂死”方式自行結束生命的老人提供協助。2001年4月10日,荷蘭議會上議院以46票贊成,28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安樂死法案。為了避免濫用安樂死,造成非正常的死亡,法案本身規定了非常嚴格的條件:患者的病情必須是不可治愈的、患者遭受的是難以忍受的無限折磨、患者必須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經過深思熟慮后,完全自愿地接受安樂死。荷蘭醫生并沒有決定安樂死的權利,他們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事,否則將受到起訴;同時,實施安樂死的醫生必須咨詢另一名負責醫生的意見。[4]于是荷蘭成為了當今世界上第一個將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安樂死運動在一國已徹底取得了勝利。比利時眾議院于2002年5月16日通過了“安樂死法案”,允許醫生在特殊情況下對病人實行安樂死,從而成為繼荷蘭之后第二個使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西班牙也正在醞釀就此問題立法.從以上國外對安樂死立法可以看出:無論是哪一個國家的安樂死法案其安樂死的對象都主要是那些患了絕癥,目前無法救治,或是一直處于人為條件下維持心跳、呼吸或意識已處于昏迷狀態,雖生猶死的病人,且均規定了必須是處于自愿的還要經過嚴格的審查及一定的程序后才予以實施.這實際也是對生命權予以保障的一種方式。
其實在我國,學者也曾多次提出了安樂死的立法需要,并于1998年,由山東省中醫藥大學課題組經過20年的研究,提出了《安樂死暫行條例(草案)》,[5]但目前,我國法律還沒有關于安樂死的成文法,也就是說,法律沒有授權個任何機構和個人實施安樂死的權利。但是從1992年起我國全國人大提案組每年都會收到要求使安樂死合法化的提案.而在1986年陜西省一名叫王明成的男子為身患絕癥的母親實施了安樂死的首例案件到現在無數身患絕癥的人請求政府給予安樂死來看,安樂死在我國被國人在意識和心理上所接受,并且默許這種行為。雖然各界人士及群眾均普遍認同了安樂死,但由于安樂死是涉及醫學、哲學、倫理學和法學的綜合命題,對于安樂死的各種爭論仍在繼續進行著。
二:安樂死是否合理。
客觀地說,在我國刑法學界,長期占據著學術權威地位的學者們主觀觀點一直傾向于安樂死行為是犯罪行為,而司法實務部門在處理這類案件時也同樣持肯定的態度。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安樂死這種特殊的行為尤其是其中的消極安樂死幾乎從人類社會發軔之初就已經存在,并且社會越發達,人類文明水平越高,社會對安樂死行為就越寬容、越支持。同時,反對安樂死合法化的意見在當今世界也不絕于耳。支持者與反對者的觀點相互對立。
儒家思想中認為死亡是一種自然規律,不可抗拒,《論語》中也有“生死有命”的說法。儒家對于死亡應該秉持一種順其自然的態度。但是在生與死的問題上,儒家特別重視生命的生的質量。《老子·二十五章》中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家認為,天地人皆在道法之中,道即是自然規律,人由生到死的過程是自然界中的客觀規律。從這一點上說,道家與儒家的生死觀是相同,都尊重死亡的是自然規律的結果。安樂死是違反生老病死自然規律的反自然行為,削弱了人類戰勝災難的力量和勇氣。同時,確定患者是否真正愿意安樂死很困難,安樂死有被濫用的危險。雖經病人的同意,也不能阻卻其殺人的違法性。他們覺得生命是神圣的和至高無上的,醫學倫理要求醫生必須盡一切可能救助病人的生命。醫療行為的目的是盡其所能,力求使病人的病情好轉,而安樂死則要提前結束人的生命,不能認為是醫療行為。不可逆的診斷未必準確,不僅醫學的發展可以使絕癥可治,現實中更有許多病例是醫學無法解釋的奇跡(如植物人數年后蘇醒),應該給病人以這樣的機會。法律允許安樂死可能會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來犯罪,歷史上更有過納粹借安樂死來進行屠殺的教訓。
但我認為安樂死是處于絕癥無望的病人自覺自愿的選擇生死的一種行為,沒有遭受到任何外力的強迫,是病人內心真實的意思表示,這種行為是有道德責任和價值的。人們(包括病人本身)選擇安樂死均是由于病痛的折磨已是無法言語,并且死亡也是不可避免,為了減輕病人及其家屬的各種來自肉體和精神上的折磨才產生安樂死的想法.這時的安樂死已不再是“死亡”這個冷漠的詞匯所能反映的,就像戰場上有的人為了讓無法救治的受重傷的心愛的戰友免受痛苦或敵人的折磨,會在此戰友的懇求下揮淚結束他的生命一樣。當我們用心去體會的時候,我們會發現安樂死帶給戰友或病人的是找到歸家的路途,這時在人們的內心深處總會有同情之心產生,對于死者是惋惜,對于生者是憐憫,而絕不會去責備生存下來的人。追求生命質量是實現生命價值的重要目標,當一個人的生命只具有純粹生物學意義上的存在或是只能在巨大痛苦中等待死亡時(生命質量已大大降低),醫生卻硬要拖延以使他承受痛苦,實際上是對病人的虐待,恰恰是一種不人道。病人身患不治之癥,瀕臨死亡,痛苦難當,希望早日擺脫痛苦,對其實施安樂死,符合人道主義精神。社會資源是有限的,對一個無望挽救的絕癥患者投入大量的醫療力量實際上是浪費,應當將這些寶貴而有限的醫療資源節省下來用于救助那些可能治好的病人。死亡并非永遠是人類的敵人,應正確看待死亡。生和死都是宇宙萬物的基本問題,死亡不過是事物的自然序列中的一環。
三:安樂死在中國合法化的可行性安樂死的行為不構成故意殺人罪安樂死非罪化是安樂死合法化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只有先解決它,才能幫助司法機關正確斷案,不被形式上的假象所蒙蔽,以避免公民(主要是醫生)因對病人實施人道的安樂死而被錯誤追究刑事責任,從而有利于實現對公民人權的保護。
根據我國刑法理論對犯罪本質的規定,任何一種犯罪都必須具備三個特征: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及應受刑罰性。這三個特征具有刑法意義上的因果關系。而社會危害性是三個特征中最基本的特征,也是犯罪最本質的特征,故一個不具備社會危害性的行為當然不具備犯罪的其余兩個特征。我認為以安樂死是“排除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因為如果說安樂死行為是犯罪的話,則根據在于說它侵犯了人的生命權。安樂死不是對生命的處置,而是對生命終結的處置,是行為人依病人承諾對病人死亡方式采取的人工調控。它不是對生命權的侵犯,相反,它是在尊重病人生命權的基礎上的對病人死亡方式采取的優化處置。采取這種優化處置,不但可以解除絕癥患者的痛苦,保持其人格尊嚴,而且可以減輕社會與其家屬的物質、精神負擔。從這個意義上說,實行安樂死不但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反而對社會有益。基于此,實行安樂死的行為因不具備社會危害性,也就當然不具備刑事違法性和應受刑罰性。因此,實施安樂死的行為不是犯罪。最后,根據故意殺人罪的具體犯罪構成要件來看,安樂死-特別是采用作為方式實施的安樂死-雖然與故意殺人罪的客觀方面有某些相似,但在本質上二者是兩個不同性質的行為,不能混為一談。第一,二者客體不同。故意殺人罪侵犯的客體是人的生命權。即使是出于同情等動機而實施的幫助自殺行為也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因為被害人非必然死亡之人(不是指終極意義上的死亡),行為人可以采取規勸或其它措施去避免死亡的發生,但行為人不但沒有采取措施去避免,反而主動促使其發生,故其行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安樂死則沒有侵犯病人的生命權。因為安樂死的適用對象都是特定的患有不治之癥的垂危病人。他們的生命在短期內已確定將終結。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故實施安樂死只是遵守這一法則而對病人的生命終結方式進行人工優化。因此,安樂死不侵犯人的生命權;第二,二者主觀方面不同。故意殺人的行為不論其殺人的動機是為情為仇或其他,其直接目的都是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行為人都具備主上的罪過,而實施安樂死的行為人往往是在病人主動請求下,出于同情、憐憫等心理,按嚴格條件和程序對其實施安樂死,其直接目的僅是解除絕癥病人不堪忍受之痛苦,因而主觀上無罪過,因此,從犯罪構成的角度講,實施安樂死的行為不構成故意殺人罪。
綜上所述,我認為實施安樂死不構成故意殺人罪,也不應當將其作為其他任何名義下的犯罪來處理。因此,除刑法理論上應對其正名以外,司法機關在實踐中應該停止將其作為犯罪來處理,以避免錯誤地使有關當事人承擔刑事責任。
水污染論文文獻綜述(優秀16篇)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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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寫文獻綜述的時候,要系統的查閱和自己畢業設計選題,直接相關的國內外文獻,搜集文獻盡量的全,盡量選擇自己學術期刊或者是學術會議,掌握全面,大量的文獻資料,是寫好綜述的前提。文獻綜述的`題目不宜過大,范圍不宜過寬,在引用文獻的時候,要注意選用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學性較好的文獻。在文獻綜述的時候,要說明畢業設計選題方向的發展,歷史,他人的主要研究成果,存在的問題以及發展趨勢等等。文獻綜述在邏輯上要合理,要做到由遠及近,先用引用關系較遠的文獻,最后才是關聯最密切的文獻。要圍繞主題對文獻的各種觀點作比較分析,不要教科書式的向有關的理論和學派觀點簡要地進行匯總陳述一遍。
評述,要引用原作者的原文,防止對原作者論點的誤解。文獻綜述要條理清晰,文字通順簡練,采用的文獻中的觀點和內容要注明來源,模型,圖標,數據要注明出處。文獻綜述中要有自己的觀點和見解,要鼓勵學生多發現問題,多提出問題,并且指出分析解決問題的可能途徑。畢業論文的文獻綜述主要是為自己進行設計的,提供文獻方面的幫助和指導。所以只要自己所做題目的相關文獻找準找全,然后對這些文獻中的觀點,方法,原理,材料進行歸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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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讀后感。
經典文獻讀后感。
文獻調研報告。
光輝文獻心得體會。
水污染論文文獻綜述(優秀16篇)篇十一
文獻綜述是文獻綜合評述的簡稱,指在全面搜集、閱讀大量的有關研究文獻的基礎上,經過歸納整理、分析鑒別,對所研究的問題(學科、專題)在一定時期內已經取得的研究成果、存在問題以及新的發展趨勢等進行系統、全面的敘述和評論。“綜”即收集“百家”之言,綜合分析整理;“述”即結合作者的觀點和實踐經驗對文獻的觀點、結論進行敘述和評論。其目的并不是將可能找到的文章列出,而是要在辨別相關資料的基礎上,根據自己的論文來綜合與評估這些資料。一個成功的文獻綜述,能夠以其系統的分析評價和有根據的趨勢預測,為新課題的確立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和論證。
文獻綜述要針對某個研究主題,就目前學術界的成果加以探究。文獻綜述旨在整合此研究主題的特定領域中已經被思考過與研究過的信息,并將此議題上的權威學者所作的努力進行系統地展現、歸納和評述。在決定論文研究題目之前,通常必須關注的幾個問題是:研究所屬的領域或者其他領域,對這個間題已經知道多少;已完成的研究有哪些;以往的建議與對策是否成功;有沒有建議新的研究方向和議題。簡而言之,文獻綜述是一切合理研究的基礎。
大多數研究生并不考慮這些問題,就直接進行文獻探討,將在短時間內找到的現有文獻做簡略引述或歸類,也不作批判。甚至與論文研究的可行性、必要性也無關。
其實回顧的目的就是想看看什么是探索性研究,所以必須主動積極地擴大研究文獻的來源。也只有這樣,才可能增加研究的假設與變量,以改進研究的設計。
文獻綜述至少可達到的基本目的有:讓讀者熟悉現有研究主題領域中有關研究的進展與困境;提供后續研究者的思考:未來研究是否可以找出更有意義與更顯著的結果;對各種理論的立場說明,可以提出不同的概念架構;作為新假設提出與研究理念的基礎,對某現象和行為進行可能的解釋;識別概念間的前提假設,理解并學習他人如何界定與衡量關鍵概念;改進與批判現有研究的不足,推出另類研究,發掘新的研究方法與途徑,驗證其他相關研究。
總之,研究文獻不僅可幫助確認研究主題,也可找出對研究的問題的不同見解。發表過的研究報告和學術論文就是重要的問題來源,對論文的回顧會提供寶貴的資料以及研究可行性的范例。
文獻綜述可以幫助新研究者在現有知識的基礎上不斷創新,所以撰寫此章節時,要向讀者交代論文不同于先前研究之所在。它是一個新的有關此類研究主題方面的重要的學術研究。但是研究生在撰寫文獻綜述過程中易犯以下四種錯誤:
誤認為文獻綜述的目的是顯示對其他相關研究的了解程度,結果導致很多文獻綜述不是以所研究的問題為中心來展開,而變成了讀書心得清單。
我國高等院校多以本校學生考本校研究生者居多,因而往往出現大量引用自己導師的研究成果而不注意其他同行的研究成果的現象,學生擔心學位論文答辯通不過,所以難得見到學生批判導師已有研究的不足;遇到名校名師,學生更易放棄自己批判的權利。由于大量引用他人的著作,每段話均以誰說為起始,結果使自己的論文成為他人研究有效與否的驗證報告,無法說服讀者相信自己的論文有重要貢獻。
對有較多學術爭議的研究主題,或發現現有的研究結論互相矛盾時,有些研究生的論文就回避矛盾,進行一個自認為是創新的研究。其實將這些沖突全部放棄,就意味著放棄一大堆有價值的資料,并且這個所謂的創新,因為不跟任何現有的研究相關與比較,沒有引用價值,會被后人所放棄。遇到不協調或者互相矛盾的研究發現,盡管要花費更多的時間來處理,但是不要避重就輕,甚至主動放棄。其實這些不協調或者沖突是很有價值的,應多加利用。將現有文獻的沖突與矛盾加以整合是必要的,新研究比舊研究具有更好、更強的解釋力,原因之一是新的研究會將過去的所得做一番整合與改善。
有些研究生不是系統化地回顧現有的研究文獻,找出適合研究的問題或可預測的假設,卻宣稱某種研究缺乏文獻,從而自認他們的研究是探索性研究。如果有選擇性地探討現有文獻,則文獻綜述就變成了研究生主觀愿望的反映,成了一種機會性的回顧。
因此一定要進行系統的、全面的文獻綜述,以嚴謹的科學設計來尋找、評估以及整合科學研究的證據,確保文獻綜述完整不偏。要端正學風,勇于探索和不回避沖突。分析沖突的原因、方法與結論,可以為未來的研究及論文奠定成功的。
水污染論文文獻綜述(優秀16篇)篇十二
學前教育是指對尚未進入小學學習的兒童以科學的方法開發其智力的一種系統的教育。包括有計劃的、系統的、科學的對幼兒的大腦進行各種刺激,使他們的大腦各部位功能逐漸發育完善,使幼兒變得更聰明。學前教育為兒童順利進入小學學習作了積極地準備,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在與義務教育的銜接過程中,學前教育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在我國,由于城鄉二元結構等原因,城市和農村的發展差距相對較大,農村學前教育方面的存在的問題較多。近年來,農村教育作為農村發展的重要基礎部分受到高度重視。但是,學前教育并不屬于農村義務教育的范疇,處在一種邊緣化和被忽視的尷尬境地,農村學前教育問題亟待解決。本文將主要介紹目前關于我國農村學前教育問題的相關研究,綜述相關的文獻。
一、我國農村學前教育面臨的問題綜述。
1.農村學前教育機構的數量少,覆蓋面不夠;
在我國,學前教育不屬于義務教育的范疇,農村學前教育機構的設立一般缺乏資金、師資等各方面的支持,因此,農村學前教育機構存在數量少、覆蓋面窄等問題。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2001―2003年出生人口分別為1702,1647,1599萬,2001―2003年農村人口占全國人口比例分別為62.3%,60.9%,59.47%.由此可以計算2001―2003年農村出生人口大約分別為1060,1003,95l萬,而作為三者之和,即2006年應該接受學前三年教育的農村幼兒合計大約為3014萬。教育部統計數據顯示,2006年我國農村幼兒園為64719所。班數(含學前班)為395172個,在園(班)幼兒為10478419人(但柳松,2010)。有數據明顯看出,農村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的數量不足,不能滿足當前農村學前教育的發展要求。遼寧省教育研究院的一項調查也說明了類似的問題,調查顯示,該地區農村幼兒園覆蓋率僅為29%,仍有23.1%的鄉鎮沒有設立中心幼兒園。村幼兒園(班)的布局和數量遠不能滿足幼兒就近入園的需要(羅英智,李卓,2010)。
2.農村學前教育舉辦主體的困境;
目前,我國農村地區學前教育的舉辦一般是校辦、民辦為主,公立幼兒園較少。校辦的方式即在當地的小學附設學前班,對即將進入小學學習的兒童進行啟蒙教育。(教學論文)這種方式一般存在沒有專門、專業師資、經費的支持,教育的質量沒有保證的問題。根據遼寧省教育研究院的調查,在調查地區公立幼兒園僅占6.9%,校辦30.2%,民辦48.3%(羅英智,李卓,2010)。大量校辦、民辦學前教育存在,但卻而不能提供高質量的學前教育服務,而公立的學前教育又未能及時的興辦。我國農村學前教育實行村鎮兩級共同負責,村級負責興辦,鎮進行管理。但是因為財力不足,這兩級難以承擔農村學前教育的責任。并且,學前教育雖是基礎教育,但不屬義務教育范疇,村鎮兩級并不負有學前教育上的法定責任(周芬芬,2006)。
3.農村學前教育經費缺乏;
農村學前教育的經費一半來自村鎮兩級,但是稅費改革后,農村不再收取“三提五統”,農村學前教育沒有了有限的經費來源。并且,在我國學前教育經費一直未列入各級教育經費財政預算(羅英智,李卓,2010)。1994年我國實行分分稅制改革后,中央財政將稅收大頭拿去,卻并未收回學前教育的責任(周芬芬,2006)。農村地區地方財政本來就緊張,保障地方義務教育尚且吃力,更沒有財力去興辦學前教育了。
4.農村幼師的師資、待遇、素質等問題;
農村學前教育一般是民辦或校辦的方式,這樣學前教育的師資就沒法得到保障。在校班的學前班當中,學前教育的老師一般由小學老師代理,并沒有專門幼師負責學前教育。民辦學前教育則是為了追求利益,不去請具有專業資質、高水平的幼師(竇穎,2010)。同時在師資方面還存在專業師資缺乏,師資水平參差不齊等問題(李曉菲,2009)。學前教育不在義務教育的范圍以內,缺乏經費支持,幼師的待遇缺乏保障。民辦的幼兒園更是沒有能力給幼師提供較好的待遇甚至是不愿提供較好的待遇。沒有好的待遇、穩定的編制,自然也就不能吸引好的幼師資源服務于農村的學前教育(李英智,李卓,2009;竇穎,2009;唐婷婷,2010;李曉菲,2009;但柳松,2010)。
5.農村學前教育的觀念意識方面的問題;
目前,農村地區對學前教育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教育觀念比較落后。多由不具備幼教資質的人員從事學前教育,家長對孩子學前教育成果的檢驗也僅僅局限于數數、識字等。幼教的理念方式落后,不符合科學的幼教方法,不能有效幫助兒童智力的開發。家長也沒有較好的幼教意識,不注重對孩子的家庭教育,忽視了家庭教育作為孩子學前教育重要一部分的存在(竇穎,2009;唐婷婷,2010)。
6.農村學前教育管理中的問題;
農村學前教育存在諸多的問題,其中一部分就是管理上的問題。作為農村學前教育機構,很多都不具備科學管理的條件。沒有專業的幼教管理人才,也沒有建立起適合的管理制度。隨著越來越多的家長開始重視學前教育,農村學前教育的管理水平、辦園條件、服務水準已不能滿足需要。同時,對幼兒教師的管理也不夠規范。農村幼師數量較少,被重視程度較低,也沒有形成一套管理體系。這樣對幼師的管理就缺乏針對性、實效性。既不能有效的約束、監督幼師的工作,也不能充分的激勵他們愛崗敬業,調動其積極性(羅英智,李卓,2010;李曉菲,2009)。
7.農村基礎教育改革對學前教育的沖擊。
從2001年起,國家提出在農村進行優化教育資源配置,進行農村學校的布局調整。隨后,農村地區就開始了“撤點并校”,這使得很大一部分依附小學存在的學前教育被迫中止(周芬芬,2006)。同時,農村學前教育的民辦形式又未有較好的發展,來填補這一空缺,就對農村學前教育造成了很大的困擾。
二、解決農村學前教育問題的'對策綜述。
1.加大政府財政投入,大力發展公立學前教育;
解決農村學前教育中存在的問題,投入是關鍵。國家要加大農村學前教育的支持,擴大資金投入,建立起公立的農村學前教育機構,以解決目前農村學前教育的問題。學前教育屬于公共產品的范疇,政府應該逐步推行免費的學前教育,減輕農村居民的教育支出負擔(唐婷婷,2010;羅英智,李卓,2010)。
2.建立健全農村學前教育管理監督機制;
在管理體制方面,可以推行“省統籌,縣為主,縣鄉共管”的機制。要充分重視學前教育的農村基礎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省一級要為全身農村學前教育制定發展規劃,縣一級要設立專項資金支持農村的學前教育,縣鄉兩級要共同承擔管理監督的職能(羅英智,李卓,2010;竇穎,2010;唐婷婷,2010)。
3.合理規劃,擴增農村學前教育機構;
對于農村學前教育機構的建設、開辦,要進行科學的、合理的設計和規劃。要充分結合兒童的特點,建立專業的農村學前教育機構。要逐步擴增農村學前教育機構的數量,擴大覆蓋范圍,以滿足農村學前教育發展的需求(羅英智,李卓,2010;但柳松,2010)。
4.建立起一支高素質的幼兒教師隊伍;
解決農村學前教育問題,師資問題十分的重要,建立其一支高素質的幼師隊伍,并提供良好的工資福利待遇,吸引鼓勵幼師到農村服務。加強對幼師的培訓,提高其工作水平,完善幼師管理機制,有效的監督、激勵幼師的工作(羅英智,李卓,2010;竇穎,2010;李曉菲,2009;但柳松,2010)。
5.實行幼小合辦的模式。
基于農村學前教育依附于小學教育存在的現實,可以實行有效合辦的模式。一方面,可以依托小學的教學資源,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學前教育與義務教育的銜接,并且這一模式在農村地區具有較多的實踐經驗(周芬芬,2006)。
三、國外學前教育的問題及對策參照。
在主要的發達國家,學前教育機構的舉辦方式也是多種多樣,并不追求規模與效益。在法國、德國及日本、韓國等發達國家一方面積極鼓勵社會各界參與辦理幼兒教育事業,另一方面,也注重增加國家對幼兒教育的投資;在辦理方法上靈活多樣,德國的“家長自辦幼兒園”、英國的“學前游戲小組”、法國的“微型托兒所”等,美國的幼兒園辦法更是多種多樣,總之,世界各發達國家在學前教育辦法方面并不尋求統一的規模,而是以各自的特色滿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國外學前教育機構也存在著地區發展的不平衡和城鄉差別,各國也在致力于改變農村學前教育發展落后的現象。最有影響的是美國的《開端教育計劃》。該計劃旨在向貧困家庭的3至5歲兒童(以3、4歲為主)與殘疾幼兒免費提供學前教育、營養與保健。韓國近年來也在農村幼兒教育方面加大投資,由政府出資在農村辦理農村幼兒園和公立幼兒園,發展農村幼兒教育事業。美國的農村學前教育水平低于全國水平,學前教育資源向城市傾斜,針對這些問題,美國發起了農村學校運動,補助弱勢兒童。我們應當借鑒國外經驗,發展我國農村學前事業(周芬芬,2006;李秀芳,曹能秀,2010)。
四、目前我國針對農村學前教育問題的政策走勢展望。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要“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組織實施“推進農村學前教育”重大項目,開展改革試點,這對全面促進我國農村學前教育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規劃綱要》提出要,努力提高農村學前教育的普及水平,建立資助政策體系,著力保證留守兒童和貧困家庭兒童入園,多種形式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支持貧困地區發展學前教育,并把農村學前教育納入了新農村建設規劃(霍力巖,余海軍,2010;劉占蘭,2010)。
關于農村學前教育問題的既有研究較多,一般都按照探究問題到提出措施的研究思路進行。這些研究一般都有不同的側重,但較少有人進行系統的全面的研究,形成權威的研究觀點。已經形成的某些觀點關于簡單化,沒有找出問題的關鍵。大部分的研究都沒能依托有效的調查而進行,缺乏數據資料的支撐。同時,由于缺乏實地調查研究,也就沒有更深入的、細微的問題的研究。缺乏調查的研究大多只找到問題產生的表面原因,無法分析到本質問題,只是對現象的感性認知,而不能進行理性的、有說服力的研究。總而言之,目前的研究已經較全面的概括了農村學前教育中存在的問題,但是其中更深入、細致的問題仍需通過實地調查進行探究。對問題的分析需要運用科學的調查研究方法,簡單的感性的觀點是缺乏說服力的。不但要提出研究觀點,還要有科學的研究方法和豐富的調查數據的支撐。
參考文獻:
[2].竇穎,關于學前教育的幾點思考,百花園地,2010.9;
[3].唐婷婷,農村學前教育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今日南國,2010年第4期;
[4].李曉菲,農村學前教育師資的問題與研究,師德師資,2009.6中旬刊;
[10].王雁,城鄉二元結構與農村學前教育,幼兒教育(教育科學版),2007年第4期。
文檔為doc格式。
水污染論文文獻綜述(優秀16篇)篇十三
文獻綜述是在確定了選題后,在對選題所涉及的研究領域的文獻進行廣泛閱讀和理解的基礎上,對該研究領域的研究現狀(包括主要學術觀點、前人研究成果和研究水平、爭論焦點、存在的問題及可能的原因等)、新水平、新動態、新技術和新發現、發展前景等內容進行綜合分析、歸納整理文獻綜述和評論,并提出自己的見解和研究思路而寫成的一種不同于畢業論文的文體。它要求作者既要對所查閱資料的主要觀點進行綜合整理、陳述,還要根據自己的理解和認識,對綜合整理后的文獻進行比較專門的、全面的、深入的、系統的論述和相應的評價,而不僅僅是相關領域學術研究的“堆砌”。
檢索和閱讀文獻是撰寫綜述的重要前提工作。一篇綜述的質量如何,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作者對本題相關的最新文獻的掌握程度。如果沒有做好文獻檢索和閱讀工作,就去撰寫綜述,是決不會寫出高水平的綜述的。好的文獻綜述,不但可以為下一步的學位論文寫作奠定一個堅實的理論基礎和提供某種延伸的契機,而且能表明寫作者對既有研究文獻的歸納分析和梳理整合的綜合能力,從而有助于提高對學位論文水平的總體評價教育教學論文寫作。
文獻綜述的格式與一般研究性論文的格式有所不同。這是因為研究性的論文注重文獻綜述研究的方法和結果,而文獻綜述介紹與主題有關的詳細資料、動態、進展、展望以及對以上方面的評述。因此文獻綜述的格式相對多樣,但總的來說,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題、總結和參考文獻。撰寫文獻綜述時可按這四部分擬寫提綱,再根據提綱進行撰寫工作學前教育論文發表。
前言要用簡明扼要的文字說明寫作的目的、必要性、有關概念的定義,綜述的范圍,闡述有關問題的現狀和動態,以及目前對主要問題爭論的焦點等。前言一般200-300字為宜,不宜超過500字。
正文是綜述的重點,寫法上沒有固定的格式,只要能較好地表達綜合的內容,作者可創造性采用諸多形式。正文主要包括論據和論證兩個部分,通過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比較不同學者對同一問題的看法及其理論依據,進一步闡明問題的來龍去脈和作者自己的見解。當然,作者也可從問題發生的歷史背景、目前現狀、發展方向等提出文獻的不同觀點。正文部分可根據內容的多少可分為若干個小標題分別論述。
參考文獻是綜述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參考文獻的多少可體現作者閱讀文獻的廣度和深度。對綜述類論文參考文獻的數量不同雜志有不同的要求,一般以30條以內為宜,以最近3-5年內的最新文獻為主。文獻綜述看似簡單。其實是一項高難度的工作。在國外,宏觀的或者是比較系統的文獻綜述通常都是由一個領域里的頂級“大牛”來做的。在現有研究方法的著作中,都有有關文獻綜述的指導,然而無論是教授文獻綜述課的教師還是學習該課程的學生,大多實際上沒有對其給予足夠的重視。而到了真正自己來做研究,便發現綜述實在是困難。
水污染論文文獻綜述(優秀16篇)篇十四
我通過登陸中國期刊網全文數據庫和查找有關文獻,共搜集有關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文獻資料二十幾篇,其中大部分都集中在04、05年。現將有關的資料歸納如下:
2.1不同類型社會體育指導的培養。
劉平江、趙立《淺談社會體育專業人才的培養》(2002年)一文中提出:“要培養一專多能的社會體育專業的學生。”在鄧星華《論我國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養》(2001年)一文中提出:“我國社會體育的特點和鍛煉群眾的需要,可以將社會指導員分為健身健美類、醫療保健類、競技運動類、休息娛樂類等四類。”從上述文獻資料可以看出,培養各個層次類別的體育指導員,可以全方位地為社會體育指導服務。
2.2加大高校培養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力度。
廖軍在《充分發揮高校優勢培養社會體育指導員》(2003年)一文中表明:“高校體育專業擔負著為國家培養高層次體育專業人才的任務,根據社會對個類體育人員的客觀要求,其培養目標應主要是適應面廣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因此高校應該把培養和培訓社會體育指導員列入其職責范圍。
3.1管理社會體育指導員應更加細化。
倪同云、白云、陳琳等在《完善我國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管理體制的研究》(2002年)一文中明確指出:“對我國社會體育指導員進行具有國情特色的較細分類,如在大類上可分為管理型、經濟型、技術型等,再在每個大類上分細,如技術型可分為:青少年指導員、老年指導員、婦女指導員等。”
3.2建立健全的我國社會體育組織管理體制。
早在1987年,日本由文部省公布了《關于社會體育指導員知識,技能審核事業來認定規程》。在《鄧星華我國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養》(2001年)一文中指出:“完善社會體育指導員管理法規,從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申報、培訓、考核、授予稱號、上崗經營、年審注冊、晉級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確規定。”從上可以看出,建立完善的社會體育組織管理體制的重要性。
4.1社會體育指導員總體數量情況及分布。
如付明、李飛杰在《武漢社會體育指導員現狀調查與研究》(2005年)一文中歸納出:“武漢三鎮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表現出第一總體數量偏少,第二等級結構失調,國家級一級所占比例太少,而三級比例過大。”何敏學、都曉鵑在我《國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特點研究》(2005年)一文中指出:“我國人均社會體育指導員約為1:3994,京津滬遼江浙等市處于領先地位。”
4.2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性別構成。
李小燕在《宜昌市城區社會體育指導員現狀調查與分析》(2002年)一文中指出:“女性社會體育指導員大多為職業女性和離退休人員,這一分布是與女性工作生活生理結構以及對體育的價值觀念相應的。”在武笑玲、馬美榮等《城市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現狀調查及對策研究》(2004年)一文中指出:“目前洛陽市城區社會體育指導員性別結構與國家1998年的統計基本吻合,性別結構基本合理,男性高于女性,調查還發現女性社會體育指導員多為職業女性如文藝工作和離退休人員。”
4.3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年齡結構。
孫培初年《齡結構偏大文化層次偏低---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現象調查》(2005年)一文中明確指出:“以上海為例:70%以上的社會體育指導員由街道社區聘請專業教師授課培訓各區省自己發證,除少量街道社區文教干部外,絕大部分是離退休人員和下崗職工,其中年齡最大的78,歲最小的34歲,平均57歲。”
4.4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文化素質狀況。
莊永達在《我國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問題研究》(2004年)一文中提到:“我國已經擁有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約20萬人,這樣的發展速度和規律應該來說是來之不易的,說明我國的各級體育部門對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發展給予了高度的重視,但我們也應該清楚地認識到如此高速度大規律地發展背后的質量保證問題。”
4.5社會體育指導員的職業分布狀況。
付明李、飛杰在《武漢市社會體育指導員現狀調查和研究》(2005年)一文中表明:“武漢市社會體育指導員的職業分布中專業社會體育指導員占5.9%,兼職的人員最多達到62.2%,其次是離退休人員占26%,體育教師所占的比例最少為0.5%,其他的為3.4%。我們可以看出體育教師所占的比例過少,說明體育教師的積極性還沒充分的調動起來。專職的社會體育指導員所占的比例不大,說明社會體育指導員在先階段還不能作為一種主要的謀生手段。”
通過以上的文獻資料可以了解到,我國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養管理等方面的理論以及它的一些現狀。荊州地處我國中南部,社會環境經濟實力體育發展水平和體育人口與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相比還處于落后狀態。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雖然要順應我國這個大環境,但也必須體現指導員鮮明的地方特色,因時、因地制宜建立適合本地區的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
水污染論文文獻綜述(優秀16篇)篇十五
文獻綜述是一種重要的學術論文,它在研究生學位論文寫作、課題申報與撰寫和科研寫作能力的培養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而,掌握這門寫作技能對于提高科研能力大有裨益。
只有依照文獻綜述的基本特點,重新建構文獻綜述相關知識的理論體系,才能撰寫出思路清晰、內容翔實、語言簡練的文獻綜述,并為開展科學研究提供參考。
為此,根據文獻綜述的概念和特點,筆者提出了撰寫文獻綜述的若干要求。
但是在撰寫文獻綜述時,需要先回答以下基本問題:
第一,國內外研究者對某一主題(或內容)進行了哪些研究?回答“研究了什么”的問題。
第二,對于某一主題,國內外研究者是怎樣進行研究的?這是回答“怎么研究”的問題。
第三,對于研究結果,國內外研究者的研究之間有什么關聯性?即是回答“相關性研究的區別和聯系是什么”的問題。
第四,該研究有何突出性的貢獻或效果?后世對該研究做出了何種評價?回答“研究怎么樣”的問題。
上述的問題是構思文獻綜述中最核心的問題,如果能比較清楚地回答,那么這篇文獻綜述的主體內容就基本形成了。
但是還要注意以下的若干原則,才能寫出高質量和高水準的文獻綜述。
(一)選文獻的“三最”原則。
在撰寫文獻綜述時,收集和選用文獻是前提。
根據筆者的經驗,總結出選用文獻時的“三最”原則,即“最權威、最經典和最新的”原則。
“最權威”是指當下某個研究領域內最有影響力和最知名的國內外學者、專家和教授的著作、論文、會議論文等各類文獻資料,主要是學術論文;“最經典”是指在中外歷史文化發展過程中,那些經歷了歷史和社會的檢驗的世界名著等,主要是書籍;“最新的”是指近幾年來(一般默認為5年)發表的各種文章,而“最新的”資訊主要體現在報紙上,因為報紙信息更換速度和信息承載量都比較大,每日都在更新。
下面以撰寫“高等教育學”專業等方面的文獻綜述為例,“最經典”的文獻就是由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出版的12本漢譯世界高等教育學名著叢書,比如約翰·s·布魯貝克的《高等教育哲學》。
諸如此類的名著就是經歷過歷史和世人的考驗的學術專著,那么他們所蘊含的文化價值和知識價值就比較大。
如果你在思考和撰寫文獻綜述中,連這種非常重要的文獻你都沒有收集到,那么,你的研究就缺乏重要的理論支撐,其研究結果就可以預想而知了。
“最權威”的論文就是《高等教育研究》和《教育研究》上發表的學術論文,它們代表著這個領域研究發展的現狀和最前沿的學術動態。
“最新的”的文獻就是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社會科學在線、教育報、教師報等報紙上傳遞的教育類的知識或報道。
恪守這“三最”原則,就為后續研究提供了最珍貴和最有價值的文獻資料,有利于研究所用。
(二)讀文獻的忠實原則。
在選擇好文獻之后,就是讀文獻。
文獻既是研究的材料,也是評論的對象。
閱讀文獻時,可以采取“史-著-論”的順序展開閱讀,才能更接近于對原文的理解,才能分清誰是作者的觀點,誰是前人的觀點,哪些是描述性的文字,哪些是議論性的文字。
特別一提的是,有研究者提倡“史論著”的閱讀法,筆者在此講三者的順序略微做了一下調整,提倡采取“史-著-論”的順序展開閱讀。
理由如下:“著”和“論”的存在顯著差異。
著作類原創性更強,知識覆蓋面更廣,邏輯關聯性更強,而論文類知識涵蓋量有限,更多作品只是對著作類的解讀或釋義,算是比較二次性的作品。
它研究的基礎已經是建立在別人的文獻基礎之上,而著作類,特別是學術專著,更多地體現出作者的原創性,它更多依賴于長期的教育生活實踐,它的研究成果對實踐的指導意義和作用更有針對性和實效性。
在研究過程中,某些研究者為了多快好省地發表論文,在對文獻資料收集不全的。情況下或者對文獻資料并沒有真正理解其中的涵義的情況下就開始寫作,這就違背了對研究中的客觀性和實事求是的原則。
忠實于原文原觀點。
尤其是一些外文資料。
要做到忠實原則并不容易。
某些主題或學科專業類的文獻并不是普通研究者或人士可以獲得的最原始或一手的資料。
造成這種研究的原因有:一是研究者的身份和地位;二是文獻資料的珍貴程度;三是學科專業的特性。
由于上述原因,所以來執行和落實忠實性原則時就會大打折扣。
(三)寫作時的綜述結合原則。
撰寫文獻綜述時要“綜”“述”結合。
文獻綜述應有述有評,對所引述文獻應做提煉、分析,盡量避免對所引述文獻只做一般性簡介。
在廣泛收集閱讀文獻的基礎上,對已有研究成果作出合理性地評述,為進一步研究提供方向和依據。
有些研究者不是系統化地回顧現有的研究文獻,找適合研究的問題或可預測的假設,卻宣稱某種研究缺乏文獻,從而自認他們的研究是探索性研究。
這樣有選擇性的綜述文獻就帶有明顯的主觀偏見。
“綜”即收集“百家”之言,綜合分析整理;“述”即結合作者的觀點和實踐經驗對文獻的觀點、結論進行敘述和評論。
只有把兩者合理地融合在一起,才算是一篇合格的文獻綜述。
如你所研究的主題是關于德育方面的,通過檢索知網、萬方、維普、人大復印資料、百鏈圖書館和goolge學術收索等網站,發現關于德育方面的文獻資料就收集全面了。
殊不知還有一些重要的文獻未能進入你的視野。
如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網中關于德育研究方面的學術論文。
該網站論文主要是由南京師范大學道德教育研究所主辦的《道德教育研究》期刊發表的論文,而這一部分論文及研究成果就不能在上述我們常說常用的網站上查閱到。
(四)寫作時的讀者意識。
主要供高校、科研機構、期刊社、研發中心、企事業單位等科研人員或教學人員閱讀,簡言之主要供同行交流。
鑒于這種特殊的讀者群體,撰寫文獻綜述時就需要考慮該群體的文化需求,學會換位思考,在恪守學術規范和職業道德的前提下,用專業和平實的語言寫作,這樣才能讓讀者理解和明白作者的真實意思。
所謂讀者意識,就是寫作過程假想讀者對象,寫作過程傾訴或交流的目標人群。
作者在創作過程中始終存在著“隱在讀者”,這一“讀者”存在于作者創作的任何一個環節。
寫作中的讀者意識另一層含義就是學會換位思考。
如果我是讀者,通過讀某人寫的文獻綜述,我能從中收獲什么呢?這篇文獻綜述的新穎和獨特之處在哪里呢?有沒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呢?有時,你去讀別人寫的文獻綜述時,常常能找到似曾相識的感覺,其實,這類文章多半屬于低水平高重復的文章。
如果在讀別人的文獻綜述時,能找到眼前一亮或者拍案叫絕或讀完之后意猶未盡之感,那么這類文獻綜述就算是比較上乘之作。
換位思考,就是在理性分析和對比分析中,站在讀者的角度體驗自己寫出的文獻綜述是怎樣的感覺,試想,它將給讀者們留下怎樣的第一印象呢?如果我們善于這樣的思考,我們就為文獻綜述的修改找到了方向,從而才能不斷地提高自己的論文水平和質量。
綜上,撰寫文獻綜述較為妥帖的處理方式就是保持“中庸”———不偏不倚。
因為沒有人可以完全肯定地說自己的研究是十分完美的,也沒有人可以評價他人的研究一點價值都沒有。
當然,這種“中庸”之道也要注意適度,如果掌握了翔實可靠的文獻資料,并且對研究問題做出了理性分析,那么就要勇于打破“中庸”式的平衡。
摘要是論文的獨立單元,要求行文簡短扼要,內容準確、精煉,通常二三百字左右,英文摘要以不超過1000個字符(250個實詞)為宜。
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并且擁有與全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即閱讀摘要不閱讀全文,就能獲得必要的信息。
摘要不容贅言,故需逐字推敲。
內容必須完整、具體、使人一目了然。
英文摘要雖以中文摘要為基礎,但要考慮到不能閱讀中文的讀者需求,實質性的內容不能遺漏。
水污染論文文獻綜述(優秀16篇)篇十六
近期老師讓我們交論文綜述,那么什么是綜述呢?有包括那些內容呢?又怎么去寫呢?我找到一點關于綜述的介紹如下:
文獻綜述是針對某一研究領域或專題搜集大量文獻資料的基礎上,就國內外在該領域或專題的主要研究成果、最新進展、研究動態、前沿問題等進行綜合分析而寫成的,能比較全面地反映相關領域或專題歷史背景、前人工作、爭論焦點、研究現狀和發展前景等內容的綜述性文章,是高度濃縮的文獻產品。
“綜”是要求對文獻資料進行綜合分析、歸納整理,使材料更精練明確、更有邏輯層次;“述”就是要求對綜合整理后的文獻進行比較專門的、全面的、深入的、系統的評述。
文獻綜述根據其涉及的內容范圍不同,綜述可分為綜合性綜述和專題性綜述兩種類型。所謂綜合性綜述是以一個學科或專業為對象的,而專題性綜述則是以一個論題為對象的。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文獻綜述主要為專題性綜述。
文獻綜述主要用以介紹與主題有關的詳細資料、動態、進展、展望以及對以上方面的評述。除綜述題目外,其內容一般包含前言、主題、總結、參考文獻四個部分,撰寫文獻綜述時可按這四部分擬寫提綱,再根據提綱進行撰寫工作。
前言部分,主要說明寫作的目的,介紹有關的概念、定義以及綜述的范圍,扼要說明有關主題的現狀或爭論焦點,使讀者對全文要敘述的問題有一個初步的輪廓。
主題部分,是綜述的主體,其寫法多樣,沒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順序綜述,也可按不同的問題進行綜述,還可按不同的觀點進行比較綜述,不管用那一種格式綜述,都要將所搜集到的文獻資料進行歸納、整理和分析比較,闡明有關主題的歷史背景、現狀、發展方向以及對這些問題的評述。
主題部分應特別注意代表性強、具有科學性和創造性文獻的引用和評述。
總結部分,將全文主題進行扼要總結,提出自己的見解并對進一步的發展方向做出預測。
參考文獻,它不僅表示對被引用文獻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獻的依據,而且也為評審者審查提供查找線索。參考文獻的編排應條目清楚,查找方便,內容準確無誤。參考文獻的書寫格式與畢業設計(論文)相同。
1、在文獻綜述時,應系統地查閱與自己的研究方向直接相關的國內外文獻。搜集文獻應盡量全,盡量選自學術期刊或學術會議。掌握全面、大量的文獻資料是寫好綜述的前提。
2、文獻綜述的題目不宜過大、范圍不宜過寬,這樣撰寫時易于歸納整理。
3、在引用文獻時,應注意選用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學性較好的文獻。
4、在文獻綜述中,應說明自己研究方向的發展歷史、前人的主要研究成果、存在的問題及發展趨勢等。文獻綜述在邏輯上要合理,即做到由遠而近先引用關系較遠的文獻,最后才是關聯最密切的文獻。
要圍繞主題對文獻的各種觀點作比較分析,不要教科書式地將有關的理論和學派觀點簡要地匯總陳述一遍。評述(特別是批評前人不足時)要引用原作者的原文,防止對原作者論點的誤解。
5、文獻綜述要條理清晰,文字通順簡練。采用的文獻中的觀點和內容應注明來源,模型、圖表、數據應注明出處。
6、文獻綜述中要有自己的觀點和見解。鼓勵學生多發現問題、多提出問題,并指出分析、解決問題的可能途徑。
7、畢業設計(論文)的文獻綜述主要是為自己進行畢業設計(論文)提供文獻方面的幫助和指導,所以,只要把自己所作題目的相關文獻找準、找全,然后對這些文獻中的觀點、方法、原理、材料等進行歸納和總結,形成文字就可以了。
總之,一篇好的文獻綜述,應有較完整的文獻資料,有評論分析,并能準確地反映主題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