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還有助于減少決策和行為的隨意性,促進內外部利益的平衡和協調。規章制度的執行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一些問題和挑戰,但只要大家共同努力,一定能夠克服。
2023年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版(模板13篇)篇一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引用標準gb18218?—2011《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國家安監總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第四條各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各職能部室要認真履行職責,分工合作,積極配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必須根據國家標準定期對本單位的危險源進行危險(安全)評價,即工程公司(項目部)所有構筑物、承建的施工現場、鍋爐、壓力容器(管道)、庫區(庫)、貯罐區(貯罐)、危險化學品使用、儲運等危險性作業的工業設施和作業以及其他具有危險性、可能發生或曾經發生過重大事故的生產場所予以危險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
第六條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和安全評價由公司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根據評價結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降低危險性,保障重大危險源安全運行。
第七條公司對有重大危險源的施工現場,必須開工前進行一次風險分析評估;劇毒品作業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根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性與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評價,并將評價報告按管理權限上報有關部門。
第八條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評價后,將根據安全評價結果和國家有關標準對危險源劃分等級,確定不同的管理權限和責任,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與控制措施。
第九條重大危險源實行分級監控。按照“集團公司-銅城建設公司-各分公司”三級分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監控管理。
第十條建立危險源登記臺帳制度,及時掌握重大危險源數量與等級變化以及運行控制、安全管理與維護、人員培訓、安全責任落實等情況,有效控制引發事故的危險因素,消除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現象。
第十一條重大危險源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必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與工具,并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檢驗應急響應的有效性和時效性,并根據演練效果及時修改補充。
第十二條重大危險源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必須制定書面的、科學清楚的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保證其適用有效。
第十三條實行重大危險源動態管理,生產工藝條件、設備、材料、生產過程等因素發生變化后必須重新進行風險分析與安全評價,重新進行危險源分級登記,修訂相關技術資料、文件與控制措施。
第十四條建立和實施重大危險源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安全培訓檔案,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第十六條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有重大危險的設施或工程項目時,必須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在投運前進行安全評價,對具有重大危險的設施或設備應制定保障安全運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規程。
第十七條要重視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控和隱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大危險源分布及其動態變化情況,公司及所屬各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和有關部門領導對所轄區域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組織和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相應的治理計劃和長遠規劃。
第十八條各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和在安排與之有關的工作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嚴禁違章指揮、冒險作業。
第十九條對重大危險源負有實施監督管理的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標準,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分管工作。
(四)保衛部門負責重大危險源部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參與安全評價工作;
第二十條重大危險源崗位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熟練掌握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發現隱患及時匯報,嚴禁違章作業。
第二十一條當重大危險源發現新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自行解決的要及時上報,確保安全運行。
第二十二條由于崗位人員不負責任、玩忽職守、忽視安全、違反本辦法造成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由于單位領導或有關部門不認真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玩忽職守或者瀆職,造成管理混亂,發生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有關責任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2023年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版(模板13篇)篇二
第一條定期開展危險源普查。采油廠、井區、班站每月開展一次危險源辨識工作,并按照危險源級別劃分,積極組織風險削減。
1、一、二級危險源,及時上報hse辦公室及相關科室。
2、三級危險源,由井區負責人為風險削減第一責任人,組織實施風險削減;四級危險源,班站長為風險削減第一責任人,組織實施風險削減。
第二條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周圍民眾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應急措施。重大以上危險源的應急預案要在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條重大危險源實行分級管理并實行領導干部承包制度。
第四條采油廠、井區建立《危險源立案銷案臺帳》,班組建立《危險源辨識臺帳》,記錄班組、井區辨識出的各類危險源及削減情況,并每月向hse辦公室上報一次。
第五條基層骨干和全體員工都有參與危險源管理、辨識、評價、削減的責任和義務。井區負責人、班站長負責組織制定糾正措施實施風險削減;基層安全管理干部負責危險源辨識、事故隱患查找及風險削減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崗位員工負責對在生產過程中出現或存在的事故隱患進行初步判斷,對能力所及的應進行削減或控制。
第六條由安全管理干部負責,應及時組織全區員工的hse知識培訓,提高全員綜合素質,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章操作等人為風險。
第七條對暫時不具備削減條件的危險源,應向hse辦公室提出臨時性防范措施意見,經hse辦公室同意后,指派專人負責監督、落實防范措施的執行情況,待條件成熟后,進行風險削減。
第八條削減措施完成后,將完成情況上報hse辦公室,由hse辦公室負責組織驗收。
第九條1、對上級有關部門辨識出的各類事故隱患,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時的,納入井區月度hse考核,與獎金掛勾。
2、整改完畢而不及時上報的,可認為未及時整改,也將納入井區的月度hse考核。
2023年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版(模板13篇)篇三
一、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存儲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二、 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按照分級負責和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三、 重大危險源所在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主體,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 成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責任制度,明確所屬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對重大危險源日常安全管理與監控職責,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
(2) 主要負責人的資金投入要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資金的投入。
(3) 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4) 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避險方法書面告知相關單位和人員。
(5) 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對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6) 對重大危險源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定期檢測,對重要的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并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7) 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況和防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8) 對存在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必須立即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并及時報告公司總經理及有關部門。
(9) 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并報鄉鎮和安監局。
(10) 根據應急預案制定演練方案和演練計劃,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實戰演練或模擬演習,并于演練10日前通知所屬鄉鎮和有關部門。
隱患定期抽查制度
一、 公司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實行定期抽查的.方式。
二、 抽查頻次:總經理每月抽查一次,安全部對其每月抽查兩次,車間主任對其每周抽查一次。
三、 對抽查中發現的隱患登記建檔,一般隱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隱患要立即全部或局部停產停業,限期整改,期間、現管部門和人員要加強監管,防止事故發生。
四、 抽查要與公司相關制度相結合,加大相關制度的力度,確保監管到位,處罰到位,以進一步增強企業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意識。
五、 對抽查情況要及時進行總結,要掌握公司在隱患排查過程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并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
1、根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要求,對重大危險源應及時向當地有關部門進行登記,填報重大危險源申報表。
2、公司大壩、前池、升壓站、主變、高壓室、油庫等為重大危險源。并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實行重點監控。
3、根據管理制度,進一步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和監控責任制。
4、加強人員培訓,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告知相關人員,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
5、重大危險源的運行過程、工藝設備、環境、防護措施等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進行評估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6、根據要求,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設置檢測報警系統和緊急切斷系統等。
7、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要求編制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將預案在相關部門備案。
8、應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重大危險源的實際情況制定演練計劃和方案,定期組織培訓和演練,并認真總結,適時組織對應急預案的修訂。
9、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專職或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設施、器材。應急救援設施、器材的配備應符合要求。
10、對重大危險源要有專門的檢查制度,對查處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整改,制定整改方案。
11、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所必須的安全投入,對重要設備要加強檢測,對安全狀況和防護設施要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12、對重大危險源實施分級評估,并按評估結果,進一步完善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管措施。
2023年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版(模板13篇)篇四
第一條 為加強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重大危險源是指依據有關國家標準辨識確定的危險設備、設施或場所。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經營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有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是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 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應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工作實施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重大危險源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其職責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實施日常監督管理。
第二章 辨識與評估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依據有關國家標準對本單位的危險設備、設施或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報請主管部門組織行業專家組或委托具有相應安全評價資質的中介機構對辨識出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形成安全評估報告。
第八條 依據國家相關標準,重大危險源的等級按照其危險程度由高到低依次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
第九條 一級重大危險源每一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評估,二級重大危險源每二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評估,三級、四級重大危險源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評估。
重大危險源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重新進行安全評估。
(一)實施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
(二)生產工藝、材料以及生產過程、設備、設施等發生變更的;
(三)外部環境因素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
(五)國家有關標準發生變化的。
第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和承擔安全評估的中介機構對其出具的安全評估報告的真實性及所作結論負責。安全評估報告應當數據準確,內容完整,結論明確并客觀公正,建議措施具體可行。
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二)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
(三)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與分析;
(四)可能發生的事故情景、可能性及嚴重程度;
(五)可能受影響的周邊單位和人員;
(六)重大危險源的風險水平;
(七)重大危險源等級;
(八)安全管理和技術措施;
(九)評估結論與建議。
第十一條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與分級標準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
第三章 登記建檔、備案與核銷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確認的重大危險源及時登記建檔。
登記建檔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單位名稱、法人代表、單位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
(二)重大危險源種類及基本特征;
(三)重大危險源相關圖紙和圖片;
(四)檢測及監控措施;
(五)事故應急預案;
(六)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七)其他重大危險源相關情況等。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在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后15個工作日內,將重大危險源檔案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當重大危險源相關信息發生改變時,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更新檔案并上報備案。
第十四條 對已不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核銷申請;核銷工作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現場核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注銷。
第十五條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四級重大危險源備案和核銷工作,并將一級、二級、三級重大危險源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三級重大危險源備案和核銷工作,并將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上報至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備案和核銷工作,并將一級重大危險源上報至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技術措施。
第十七條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以及礦山、建筑施工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生產經營規模較小的,可以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但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制定并及時完善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針對重大危險源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現場處置應急演練。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從業人員進行應急管理培訓,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第二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后果及應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重大危險源的等級,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監控系統或安全監控設施,保證安全監控系統或監控設施有效運行,并落實監控責任。安全監控系統或安全監控設施應作為安全設施“三同時”驗收的內容。
第二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期的檢測,并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第二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對重大危險源、有重大危險源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周邊環境開展隱患排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所需資金的投入。所需資金在安全投入專項資金中單列。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重大危險源或受重大危險源威脅的周邊生產經營單位和社區、鄉鎮等,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并責令有關單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核銷、安全管理等工作實行綜合監管。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本行業(領域)內的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核銷、安全管理等工作實施日常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建立重大危險源信息管理系統,對重大危險源備案等實施動態監管,并制定重大危險源監督檢查計劃,對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檢查中發現重大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堅持整改措施、資金、期限、責任單位、應急預案“五落實”;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隱患排除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 未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的;
(二)未對從業人員進行應急管理培訓的;
(三)未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五)未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與監控方案的;
(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所需資金投入的。
第三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的;
(二)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
(三)未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進行經常維護、保養的.;
(四)未按照規定定期進行應急演練的;
(五)未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測的;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期安全評估的;?
(二)未按照規定對重大危險源及時進行備案和核銷的;
(三)未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監控系統或安全監控設施的;
(四)未對重大危險源及其周邊環境開展隱患排查,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的。
有前款違法行為,導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四條 從事檢測檢驗、安全評估的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單處或者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有前款違法行為的中介機構,撤消其相應資格。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決定。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局面的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重大危險源分為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
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按照《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標準,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文件規定,屬于申報登記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除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以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國家、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范圍見附表1、2。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項目部及外來分包隊伍、勞務組織。
第四條 集團公司各單位、項目部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分工合作、積極配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消除隱患,確保重大危險源有效監控。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集團公司成立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集團公司主管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公司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經營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質量管理部、技術開發部、設備物資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部、企業策劃部、財務部、工會、組織宣傳部、紀委、團委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質量管理部。
第六條 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三)綜合協調和指導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體系,實現重大危險源的可控在控。
第七條 集團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對各專業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實施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
(一)安全質量管理部
5、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及時掌握、分析、評估集團公司系統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提出強化危險源管理措施,組織安全生產檢查。
6、參與重要安全設施和設備驗收工作。
(二)技術開發部
1、跟蹤國內外安全技術標準動態,管理企業安全技術標準的制訂與監督實施;
3、協調各設計項目中重大安全技術措施的制訂和優化工作。協調內部設計與施工單位之間的安全技術關系。
(三)工程管理部
1、對重點施工生產中有關技術方案問題負安全責任。
3、負責各在建項目工程防汛、防坍塌、滑坡等專業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和監督管理,掌握其分布狀況和變化情況,督促、檢查和指導控制措施的落實。
(四)物資設備部
4、組織協調應急管理物資設備管理工作。
(五)經營事業部
4、按照《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規定》規定,在集團公司投資經營項目論證、可行性研究以及項目運行中搞好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計劃、編制《勞動安全衛生專篇》及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工作。
(六)財務部
2、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資金,負責組織對有關部門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或整改事故隱患所需經費進行審定與撥付,并提出合理開支經費建議。
(七)人力資源部
2、負責安全管理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評審工作。
(八)社會保險事業部
1、負責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對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提出處理意見;
2、監測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毒塵濃度,做好職業病預防工作;
3、按國家規定確保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和其它有關責任險種保險。
(九)企業策劃部
1、制定企業安全規劃目標,并監督實施;
3、負責外部勞務管理中有關安全工作宏觀管理。
(十)組織部
2、督促所屬單位黨委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十一)宣傳部
2、負責對突發安全事件的對外統一報道和協調;
3、負責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貫徹。
(十二)工會
3、參與事故調查處理,配合制訂整改措施,并監督落實;協同做好善后工作。
4、監督本單位安全生產的投入,檢查督促單位參加職工工傷保險。
(十三)團委
1、協助行政領導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
2、配合黨委、工會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3、組織團員青年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及安全技術訓練,提高其操作技能。
第八條 各子(分)公司、區域性工程指揮部都要成立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小組,健全和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部門職責,落實監管責任。其主要職責:
(一)組織所屬單位、項目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和集團公司的規章制度。
(二)督促所屬單位、項目部做好重大危險源預測、預警、預案工作,組織落實重大危險源的普查辨識、建檔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工作,對存在的問題落實技術方案和資金,組織整改,做到可控在控。
(三)組織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實施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
(四)協助組織
2023年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版(模板13篇)篇五
為加強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根據我單位實際情況規定,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類型有:
(一)油庫;
(二)排土場;
(三)爆破;
第二條 重大危險源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
第三條 對重大危險源存在的事故隱患及安全生產方面的違法行為,任何人均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舉報。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者舉報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查并依法處理。
第四條 重大危險源實行分級監控、動態管理,定期公布監控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條 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二)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四)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方案;
(五)重大危險源報表;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每年3月份,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按照分級管理原則上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大危險源管理程序軟件系統》中備案登記,同時報送有關部門。
第七條 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每兩年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國家對評估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 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安全評估主要依據;
(二)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三)危險、危害因素辨識與分析;
(四)可能發生事故的種類及損害程度;
(五)重大危險源等級;
(六)應急救援力量及資源評估;
(七)監控措施方案;
(八)評估結論與對策建議。
第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要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時的危害后果、應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單位工作人員。
第十條 設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責任制度,明確所屬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對重大危險源日常安全管理與監控職責,制訂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
第十一條 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第十二條 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對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 重大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必須立即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組織論證,制訂治理方案,限期治理,并及時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立即從危險區域撤出作業人員,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監控措施,同時上報有關部門或當地政府。
第十四條 制訂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 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按應急救援預案每年進行至少一次演練。
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責任的主體,必須成立相應機構,每周至少對本單位危險源排查一次,建立排查臺帳,每半月報安 環部備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預防能力,實現中國建材集團安全生產工作從被動防范向源頭管理轉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第三條 企業根據工作需要建立相應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機構,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責任制度,明確所屬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對重大危險源日常安全管理與監控職責,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
第四條 單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
第二章 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
一)和申報登記范圍(見附件二)的要求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并填寫《重大危險源申報表》(見附件三),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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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版(模板13篇)篇六
為了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預防能力,實現____大酒店安全生產工作從被動防范向源頭管理轉變,特制定本制度。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____大酒店(下稱“酒店”)根據工作需要建立相應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機構,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和風險評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重重大危險源和風險評價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所屬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對重大危險源日常安全管理與監控職責,制定重大危險源和風險評價實施方案。
酒店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風險評價工作。
酒店必須按照《安全生產法》、《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__)和申報登記范圍的要求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并填寫《重大危險源申報表》,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酒店應根據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管理數據庫、檔案庫和定期報告制度,實現自身重大危險源的簡易辨識與危險源的危險等級初次評估。
酒店應對重要的設備、設施以及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定期檢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評估監控的日常管理體系。
酒店應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重大危險源檔案應包括: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重大危險源監控檢查表;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方案;重大危險源報表。
每年至少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風險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安全評估工作應由注冊安全主任或注冊安全評價人員或注冊安全工程師主持進行,或者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格的評價機構進行。
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可能發生的事故種類及嚴重程度;重大危險源等級;防范事故的對策措施;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價;評估結論與建議等。
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過程以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酒店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將有關情況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酒店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對新產生的重大危險源,應當及時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銷。
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和能量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重大危險源分為以下四級: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事故的;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酒店的決策機構或主要負責人應當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資金的投入。酒店各部門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酒店應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避險方法書面告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酒店在重大危險源現場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對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第五章重大危險源缺陷和隱患治理整頓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缺陷和隱患的立項、監控、整改、審核、銷項工作制度。
對構成重大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必須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其暫停經營、限期整改,經評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酒店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及周邊環境概況;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危險辯識與評價;應急設備與設施;應急能力評價與資源;應急響應、報警、通訊聯絡方式;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培訓與演練。
酒店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方案和演練計劃,每年進行一次實戰演練或模擬演練。
附則。
本制度由酒店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2023年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版(模板13篇)篇七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防止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xxx風電場項目部在生產施工過程中人身、財產的安全,確保各項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水電x局機電安裝分局工程施工生產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暫行規定》,結合xxx風電場工程項目的施工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險源”是指在施工生產場所、設備、設施及危險物品的使用、存儲、運輸過程中,存在潛在的、可能發生較大人身傷害和機械設備事故的因素。
二、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是根據危險源可能演變成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及設備、設施損失的程度進行分級監控管理。一般情況下,分為1―4級,1級最重,4級較輕。
三、實行“重大危險源”監控,是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是防范重大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項目部對重大危險源要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訂應急預案,告知施工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措施。
四、根據xxx風電場工程項目的施工特點,重大危險源主要有:
(1)、50t、130t、800t汽車吊等起重設備及起重作業;
(2)、中小型載人載貨車輛;
(3)、2mc以上高空施工作業;
(4)、施工現場施工用電;
(5)、其它有危險性的施工。
(1)未發生險情情況下的應急防范;
(2)發生險情預兆情況的應急防范;
(3)險情擴大發展情況的應急防范;
(4)險情釋放和預警信號臨時解除后的應急防范等方面。
六、未發生險情情況下的防范:是積極主動地檢查、觀測,做好相關記錄,并通過有效措施下達實施監控。
七、發生險情預兆情況下的預警應急防范措施有:
(1)及時分析評估險情性質、可能發生的事故所造成的影響范圍和傷害損失程度,及時進行預警信息的發布,發布到與危險源作業部位相關的所有人員,并及時進行安全警示標識,根據事先制定的“應急預案”結合預警現場實際情況,制訂應急排查及險情發展控制措施,確定防止危險源演變成事故的撤離方案,并在預警發出后的48小時內上報到xxx風電場、及安裝分局主管部門。
(2)及時排查險情,控制險情發展。
(3)按確定的應急方案嚴格實施,加強監控、加密監視觀測、專人防守。
(4)必要時及時撤離人員和設備。
九、險情釋放和險情解除情況的應急防范:險情釋放和險情臨時解除后,要注意防止可能發生的險情,再釋放而釀成事故,應進行險情穩定性的觀測,確認穩定后,再進行相關作業和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
十、“重大危險源”發出險情預警后,是事故發生的邊緣狀態,要及時、準確的分析險情性質和確定防范措施,所采取的一切措施應嚴格執行,做到認真組織實施。
十一、重大危險源辨識、預知。通過科學客觀的分析,找出施工生產場所、運輸存儲、設備設施在發生事故時,可能會造成人身傷亡、經濟損失的危險因素,通過辨識,確定為“重大危險源”,進行立項監控,并告知項目部生產管理人員和施工作業人員。
十二、重大危險源評估:對已確定的“重大危險源”,根據其發生事故后的性質和可能造成的人身傷害和損失程度進行危險程度評估?!爸卮笪kU源”一般分為4級:
(4)四級重大危險源為:可能造成2人以上群傷或經濟損失在1―5萬元之間的事故。
“重大危險源”的評估,是通過工程技術部門、安全部門和綜合部等,先提出初步方案,再由項目部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安全副職組織集中分析討論確認。
十三、“重大危險源”的狀態監控:是指被監控的“重大危險源”客觀地反映出:
(1)危險源處于正常監控狀態;
(2)是否發生過險情預兆以及險情預兆的性質和程度,是否繼續發展及頻次;
(3)危險源是否已解除,何時解除,是何種原因而解除;
(5)危險源演變發生事故,事故性質及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程度。
(1)通過人員監視、檢查、設備儀器觀測監視、安全防護設施防護等;
(2)定期評估分析危險源的狀態變化情況和演變情況,應建立完整的監控臺帳;
(4)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劃定警戒區域,安排人員值班警戒;
(5)組織施工人員、設備設施撤離,應及時果斷,有組織、有步驟、有計劃地實施。
十五、重大危險源預警:“重大危險源”監控是突發事故前的控制,對潛在的危險因素,演變到事故發生過程的初始狀態,應通過檢查、觀測及時發現險情。對于發生的險情預兆,應認真分析、評價,及時進行預警報告,并進行防范。建立完善的預警機制,嚴格進行預警報告,及時發布預警情報,并做到及時逐級上報。
十六、預警報告:對所預知監控的重大危險源或臨時發現的重大險情,應進行密切監控,當發生險情預兆時,應進行重大危險源預警,迅速下達書面預警報告,發出預警報告的同時,在現場設置警示標識。應在發布險情預警的當天,告知險情預警部位的所有相關施工人員,并在48小時內上報分局安全管理部門。重大危險源的預警報告,由生產技術部門編制,經安全管理部門、綜合部會簽,項目經理審批后,下達實施,由安全部管理部門上報到分局主管部門。
十七、現場監控記錄:由項目部安全部門指定責任人對危險源部位,每班根據現場監控情況,如實記錄(必要時定時記錄),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應加強現場監控記錄的管理,所記錄的事實描述,應做到及時、客觀、準確、詳細、清晰,并妥善保存備案?,F場監控記錄應定期專人負責進行檢查、分析。
十八、應急預案:根據“重大危險源”的客觀存在,對已確認并立項的危險源,通過客觀、科學、全面的分析,對其存在的潛在的危險因素可能發生事故的危害性質和危害程度有足夠的認識,在辨識、評估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
(1)安排人員進行檢查、觀察,采。
用儀器設備進行檢測、觀測,設置防護設施,明確資源配置、落實責任到人;
(3)發生險情后的排查和控制措施;
(4)事先無任何征兆突發性事故情況下,所采取的施救措施、搶險、救護等方案。應急預案中基本原則是:明確組織系統、領導職責,實施觀測、檢查、措施。必要時的撤離組織方式,做到部位名稱、地點、時間、人員、設備明確,方式方法明確具體、詳盡、可行。
“應急預案”由項目部總工或主管生產的`副經理負責組織制定,生產技術部、安全部、綜合部參加,由生產技術部門負責編制,相關部門會簽,項目經理審批。
十九、“應急預案”的評審: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是針對重大危險源客觀存在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是預防重大危險源演變發生重大事故所采取的重要防范措施,項目部應對所制定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會簽?!皯鳖A案”實行動態管理,根據施工進度、客觀環境變化,設備設施狀態及變化情況進行及時修訂、補充完善。
在監控過程中的重大危險源出現險情征兆,項目部急時發出預警報告,并及時制定應急措施,其應急措施也應進行緊急評審會簽和審批。通過對急預案(應急措施)的評審,以確保其防范措施的適宜性和可靠性。
二十、“重大危險源”監控實行分工負責管理的原則,是貫徹《安全生產法》預防重特大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和措施。項目部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監控的有效性負領導責任;項目部主管安全生產的行政副職,負責組織實施效果的管理責任,總工程師負辨識、預知、評估、應急預案的制定和預警報告的實施具體工作落實效果的責任;生產技術部門(設材部門)負責開展辨識、預知、評估、制定應急預案、預警報告及發生險情后的應急措施落實工作,對所開展的具體工作落實情況和有效性負責;設材部門根據重大危險源與各部門業務相關的內容,參加和配合生產技術部門所開展的工作,對本部門歸口管理的業務實施效果和工作實效性負責;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對日常監控工作的開展、各項措施的落實,行使監督執法權,負責及時準確向xxx風電場、水電x局傳遞、報告有關監控情況和規定的書面報告材料,對監督的有效性、上報的準確性和及時性負責;負責具體監控的工作人員,對所分管工作的落實和有效性負責。項目部要明確分工,要做到監控項目明確,內容準確,效果明顯,責任到人。
二十一、監控檔案管理:監控檔案是項目部管理部門對“重大危險源”實施連續監控管理的重要基礎,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檔案管理,于每月30日前上報七局。
二十二、“重大危險源”監控所形成的記錄,應嚴格分工負責專人管理,除了所規定的監控記錄以外,相關會議和信息發布記錄應形成有效的文字記載,并妥善保管備案。
二十三、“重大危險源”辨識、預知、評估,應急預案(應急措施)、重大危險源程度等級確定排序、重大危險源預警所形成的記錄,項目部工程技術部門負責,“重大危險源”監控檔案,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實施管理。
二十四、按分工負責管理,并協調實施,做好分工與接口銜接關系的處理,所形成的記錄在分工負責的原則下,應嚴格記錄(報告)的會簽審批制度,進行行之有效的傳遞。工程技術部、綜合部、安全部,對所形成的所有記錄應及時會簽,嚴格審批,及時傳遞,并做到生產技術部門、安全管理部門各存檔一套。
二十五、監控記錄的上報和存檔。向分局相關部門報告的重大危險源監控記錄,由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歸口上報,上報的記錄為:
(1)《水電x局重大危險源評估及預案登記表》;
(3)《水電x局重大危險源監控檔案》。應按規定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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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為創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實施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加強事故的預警預防預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證經濟建設的正常程序,現就我縣加強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規定:。
(一)施工現場有下列狀況之一的,可認定為重大危險源1、違反國家行業標準,規范及強制性條文規定的;2、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定檢查,分項檢查中保證項目得分不足40分或保證項目中有一項得分為0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險的分部分項工程,主要包括:1、施工現場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m(含5m),但地質條件中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基坑,溝(槽)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水平混凝土構件橫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載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4、30m及以上高空作業;5、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6、起重吊裝工程;7、懸挑式腳手架,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吊籃腳手架;8、其他專業性強,工藝復雜,危險性大,交叉等易發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業活動。
(一)施工單位應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制定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登記、公示、控制管理體系,明確具體職責,認真組織實施。
(二)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務必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除應有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外,還應當包括監控措施,應急預案以及緊急救護措施等資料。
(三)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監理單位安全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核,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凡屬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中規定的危險性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業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論證。
(四)對存在重大危險部位的施工,施工單位應按專項施工方案,由工程技術人員嚴格進行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和簽字,確保作業人員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術要領。重大危險部位的施工應按方案實施,凡涉及驗收項目,方案編制人員應參加驗收,并及時構成驗收記錄。
(五)施工單位應對從事重大危險部位施工作業的施工隊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掌握作業隊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業活動中對作業人員進行管理,控制并及時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為。
(六)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范圍,對施工過程進行安全分析,對分部分項各道工序,各個環節可能發生的危險因素及構件的不安全狀態進行辨識,登記,匯總重大危險源明細,制定相關控制措施,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部位進行環節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項目,部位,環節及資料等,以及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對危險源采取的防護設施狀況及防護設施的狀態,職責落實到人。
(七)施工單位項目工程部應將重大危險源公示項目作為每一天施工前對施工人員安全交底資料,提高作業人員防范潛力,規范安全行為。(八)監理單位應對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核,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登記、公示、控制狀況進行監督管理,對重大危險部位作業進行旁站監理,對旁站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開具監理通知單,問題嚴重的有權停止施工,對整改不力或拒絕整改的,應及時將有關狀況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
(九)建設單位要保證用于重大危險源防護措施所需的費用及時劃撥。施工單位要將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安全防護、禮貌施工措施費單獨列支,保證??顚S?。
(十)施工單位應對施工項目建立重大危險源施工檔案,每周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檢查記錄,保證工程項目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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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我公司的重大危險源為:生產場所、儲罐區。
3、1、1安全科為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督管理。
3、1、2車間為重大危險源管理職責主體單位,負責重大危險源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
3、1、3設備科負責對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定期進行監督管理。
3、1、4生產技術科負責對重大危險源生產運行進行監督管理。
(1)負責建立完善公司級重大危險源檔案;
(2)組織建立健全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每月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兩次檢查;
(4)對重大危險源設備設施進行視頻監控;
(5)定期向上級部門統計上報重大危險源各類報表;
(6)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組織編制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1)每周至少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檢查;
1、相關崗位人員定時巡檢,頻次為1次/小時,在巡檢人員應隨身攜帶防護用具。
3、在巡檢過程檢查液氯計量槽、儲槽進出口閥門密封、連接法蘭是否泄漏,壓力計是否正常,并記錄數值,安全閥是否正常,液位計液位是否在正常范圍內。
4、各條管線在巡檢時檢查其是否有泄漏現象。
5、備用計量槽儲槽按運行中設備巡檢。
6、在巡檢時如發現隱患問題,及時調整解決、處理,記錄,如無法處理時,應及時上報。
7、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
8、定期組織重大危險源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能、安全知識培訓。
(1)每月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設備設施檢查;
(2)組織對重大危險源主要設備設施、儀表進行定期檢驗檢測。
(2)組織對重大危險源各項生產技術指標的審核。
3、3、1安全隱患須以“隱患整改通知書”形式通報整改。
3、3、2氯車間要對相關部門通報的事故隱患進行落實、整改,并將整改況反饋到相關部門。
3、3、3對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隱患要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在具備條件時務必整改完畢。
本制度由生產技術科、設備科、安全科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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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辦法引用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國家安監總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第四條:各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各職能部室要認真履行職責,分工合作,用心配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務必根據國家標準定期對本單位的危險源進行危險(安全)評價,即工程公司(項目部)所有構筑物、承建的施工現場、鍋爐、壓力容器(管道)、庫區(庫)、貯罐區(貯罐)、危險化學品使用、儲運等危險性作業的工業設施和作業以及其他具有危險性、可能發生或以前發生過重大事故的生產場所予以危險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
第六條: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和安全評價由公司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根據評價結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降低危險性,保障重大危險源安全運行。
第七條:公司對有重大危險源的施工現場,務必開工前進行一次風險分析評估;劇作業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根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性與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評價,并將評價報告按管理權限上報有關部門。
第八條: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評價后,將根據安全評價結果和國家有關標準對危險源劃分等級,確定不同的管理權限和職責,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與控制措施。
第九條:重大危險源實行分級監控。按照“集團公司-銅城建設公司-各分公司”三級分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監控管理。
第十條:建立危險源登記臺帳制度,及時掌握重大危險源數量與等級變化以及運行控制、安全管理與維護、人員培訓、安全職責落實等狀況,有效控制引發事故的危險因素,消除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現象。
第十一條:重大危險源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務必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與工具,并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檢驗應急響應的有效性和時效性,并根據演練效果及時修改補充。
第十二條:重大危險源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務必制定書面的、科學清楚的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保證其適用有效。
第十三條:實行重大危險源動態管理,生產工藝條件、設備、材料、生產過程等因素發生變化后務必重新進行風險分析與安全評價,重新進行危險源分級登記,修訂相關技術資料、文件與控制措施。
第十四條:建立和實施重大危險源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安全培訓檔案,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第十五條:重大危險源所在區域務必設置安全標識。
第十六條: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有重大危險的設施或工程項目時,務必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在投運前進行安全評價,對具有重大危險的設施或設備應制定保障安全運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規程。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十七條:要重視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控和隱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大危險源分布及其動態變化狀況,公司及所屬各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和有關部門領導對所轄區域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安全管理職責。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組織和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相應的治理計劃和長遠規劃。
第十八條:各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和在安排與之有關的工作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嚴禁違章指揮、冒險作業。
第十九條:對重大危險源負有實施監督管理的各有關部門,務必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標準,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分管工作。
(四)保衛部門負責重大危險源部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參與安全評價工作;。
第二十條:重大危險源崗位人員務必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制,熟練掌握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發現隱患及時匯報,嚴禁違章作業。
第二十一條:當重大危險源發現新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自行解決的要及時上報,確保安全運行。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二條:由于崗位人員不負職責、玩忽職守、忽視安全、違反本辦法造成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職責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職責。
第二十三條:由于單位領導或有關部門不認真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玩忽職守或者瀆職,造成管理混亂,發生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有關職責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職責。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2023年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版(模板13篇)篇十一
千金塘西,由蘇州工業園區婁葑建發房地產有限公司開發。
為創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實施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加強事故的預警預防預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證經濟建設的正常程序,現就我項目部加強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規定:
(一)施工現場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認定為重大危險源。
1、違反國家行業標準、規范及強制性條文規定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險的分部分項工程,主要包括:
2、地下暗挖工程;
3、水平混凝土構件橫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載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4、30m及以上高空作業;
5、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
6、起重吊裝工程;
8、其他專業性強、工藝復雜、危險性大、交叉等易發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業活動;
(一)建筑工地重大危險源的主要危害;建筑工地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主要有:高處墜落、坍塌、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機械傷害、中毒窒息、火災、爆炸和其他傷害等幾種類型。
(二)施工單位應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制定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登記、公示、控制管理體系,明確具體責任,認真組織實施。
(三)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部在施工前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除應有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外,還應當包括監控措施、應急預案以及緊急救護措施等內容,有特殊要求的專項施工方案會請專家進行論證。
(四)一般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的項目專業技術人員及監理單位安全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核,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凡屬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中規定的危險性較大工程,公司及項目部組織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論證。
(五)對存在重大危險部位的施工,公司及項目部按專項施工方案,由工程技術人員嚴格進行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和簽字,確保作業人員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術要領。重大危險部位的施工應按方案實施,凡涉及驗收項目,方案編制人員應參加驗收,并及時形成驗收記錄。
控制并及時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為。
(七)公司、項目部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范圍,對施工過程進行安全分析,對分部分項各道工序、各個環節可能發生的危險因素及構件的不安全狀態進行辨識、登記、匯總重大危險源明細,制定相關控制措施,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部位進行環節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項目、部位、環節及內容等,以及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對危險源采取的防護設施情況及防護設施的狀態,責任落實到人。
(八)公司、項目工程部應將重大危險源公示項目作為每天施工前對施工人員安全交底內容,提高作業人員防范能力,規范安全行為。
(九)公司確保對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核,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登記、公示、控制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十)公司保證用于重大危險源防護措施所需的費用及時劃撥;項目部要將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單獨列支,保證??顚S?。
(十一)公司、項目部應對施工項目建立重大危險源施工檔案,每周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檢查記錄。
(二)建筑工地重大危險源整治措施。
在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評價后,應對每一個重大危險源制定出一套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過技術措施、組織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
在自檢、法定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維修、保養。最后應落實實施部門和檢查部門以及完成時間。
2、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應按照每項重大危險源制定相應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救援預案的各項措施,并且定期檢驗和評估現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即定期進行演練,以及在必要時進行修訂。
3、措施及方案的實施重大危險源的風險控制關鍵在于落實,在施工過程中,按制定的措施、控制目標和管理方案控制重大危險源的是有效地遏制各類事故發生、是建筑施工企業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的必要條件。
3.1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險源的公示和跟蹤整改制度。加強現場巡視,對可能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并進行登記,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和分布狀況,經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險源名錄、整改措施及治理情況。重大危險源登記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工程名稱、危險源類別、地段部位、聯系人、聯系方式、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應急預案。
3.2加強安全施工培訓教育,全體動員,人人參與,尤其是以事故預防為主的重大危險源風險控制的安全教育。
3.3淘汰落后的技術、工藝,適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設防標準,從而提升施工安全技術與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風險。如過街人行通道、大型地下管溝可采用頂管技術等。
3.4制訂和實行施工現場大型施工機械安裝、運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裝的檢驗檢測、維護保養、驗收制度。
3.5制訂和實施項目施工安全承諾和現場安全管理績效考評制度,確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長效機制。
在自檢、法定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維修、保養。最后應落實實施部門和檢查部門以及完成時間。
2、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應按照每項重大危險源制定相應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救援預案的各項措施,并且定期檢驗和評估現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即定期進行演練,以及在必要時進行修訂。
3、措施及方案的實施重大危險源的風險控制關鍵在于落實,在施工過程中,按制定的措施、控制目標和管理方案控制重大危險源的是有效地遏制各類事故發生、是建筑施工企業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的必要條件。
3.1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險源的公示和跟蹤整改制度。加強現場巡視,對可能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并進行登記,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和分布狀況,經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險源名錄、整改措施及治理情況。重大危險源登記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工程名稱、危險源類別、地段部位、聯系人、聯系方式、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應急預案。
3.2加強安全施工培訓教育,全體動員,人人參與,尤其是以事故預防為主的重大危險源風險控制的安全教育。
3.3淘汰落后的技術、工藝,適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設防標準,從而提升施工安全技術與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風險。如過街人行通道、大型地下管溝可采用頂管技術等。
3.4制訂和實行施工現場大型施工機械安裝、運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裝的檢驗檢測、維護保養、驗收制度。
3.5制訂和實施項目施工安全承諾和現場安全管理績效考評制度,確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長效機制。
故多發行業的建筑業更應通過科學的、有效的、長期的手段對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采取全過程的監控,把安全生產工作真正轉移到預防為主的軌道上來,并最終降低事故率。
淞澤家園八區西二期項目部2012年4月17日。
2023年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版(模板13篇)篇十二
為指導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規范本公司的危險源管理,保證公司的安全生產,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部。負責指導本公司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工作。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各車間。負責本部門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工作。
4、內容與要求。
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臨界量:指對于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規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量等于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定為重大危險源。
4.2.1、公司聘請具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根據評估結論、意見進行改進,保證重大危險源單元處于良好的安全狀態。
4.2.2、現場配有事故噴淋水源、消防水源、滅火機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護用品,做為處理事故之用,所屬單位要加強管理,使之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
4.2.3、加強重大危險源的檢查。所屬區域操作工要做好當班的巡回檢查,嚴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員至少每天巡檢一次;安全環保部人員至少每周巡檢一次,每月進行一次綜合檢查。查靜電跨接,查避雷設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問題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報。
4.2.4、嚴格外來人員登記制度。
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區,非本工序、本車間人員確需進入的,必須經領導批準,并由公司人員陪同,進入重大危險源單元必須嚴格登記,庫區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項并監護。
公司按應急預案的編寫導則,編制了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公司員工發現險情必須迅速啟動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處理并上報。
公司對所有重大危險源進行了登記建檔,并嚴格進行檢查,監控,使危害辯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成為一個持續的過程。
2023年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版(模板13篇)篇十三
根據《安全生產法》和《重大危險源辨識》及《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有效防范重大危險源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臺東山煤業有限公司各類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重大危險源是長期的或臨時的生產、搬運、使用或儲運危險物品,且危險特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的設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險能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包括貯罐區(貯罐)、庫區(庫)、生產場所、壓力管道、鍋爐、壓力器和放射源等。
礦長是重大危險源檢查和預防的'第一責任者,對全礦的危險源負全責。
總工程師對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定性負技術全責。
其他副礦長對所分管區域內的重大危險源負責。
1、重大危險源的辨識,依據是物質的危險性及其數量,通過危險辨識評價結果,根據gb18248-20xx《重大危險源辨識》,確定我煤業公司重大危險源。
2、建立重大危險源臺帳,臺帳內容包括,危險名稱,危險物質名稱,危險源存在位置,易導致的事故類型,主要危害,最大儲存量,正常儲存量,安全技術措施,應急措施等內容。
3、重大危險源管理,安全科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危險源辨識,當有新的設施或場所構成重大危險源時納入危險源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4、對重大危險源礦將定期檢查,并24小時值班,遇有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
5、在每月的安全例會上針對上月重大危險源存在的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并加以整改。
6、重大危險源備案,按照《安全生產法》、《重大危險源辨識》和申報登記范圍的要求,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并填寫《重大危險源申報表》報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登記備案。
7、變更管理,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過程以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原因發生重大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得新進行辨識評價,并將有關情況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