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對于項目方案計劃書格式一
一、指導思想
本著《xx市特色高中建設實施方案》提出的“多樣化、整體性、重內涵、重創建”的原則,按照市教委“精心準備、如期啟動;加強宣傳、創設氛圍;搞好建設、加強基礎;注重過程、面向全體”的工作要求,在深入開展調研、廣泛征詢意見的基礎上,我們確立了xx中學“xx教育”特色建設思路,著力從“環境文化建設”、“制度文化建設”、“課程文化建設”、“教師隊伍建設”、 “課堂文化建設”五大方面推進我校“xx教育”特色創建工作。
二、總體目標
圍繞學校核心價值理念,通過五大舉措,在三年內基本達成校園環境幽雅,教師業卓止雅,學生識卓行雅,師生發展和諧的高質量的特色高中。
三、標志性成果
1.出版專著《xx教育》xx中學特色高中建設成果
2.出版《xx中學班主任專業論壇文集》
3.完成與該項目有關的國家級課題《高中有效教學行動策略》
4.外顯具有“xx教育”特色的xx中學學校文化
5.舉辦一次全市規模的特色高中建設成果展示活動
四、實施方案
(一)環境文化建設
【發展愿景】
圍繞學校核心價值理念“xx教育”,在學校已有的.校園硬件建設的基礎上整體規劃校園環境建設,本著“高品位、特色化,地域性,審美性”的原則,科學布局、整體構建,形成具有xx中特色、體現xx中學核心價值理念的環境文化建設。校園環境建設的總體目標是:校園環境幽雅,書香氣氛濃厚,和諧布局,曠達有序。 處處彰顯“xx教育”這一學校核心價值理念。
【三年規劃】
年3月—xx年12月,設計并完成走廊文化特色、樓道文化特色、班級文化特色、辦公室文化特色等室內特色文化建設,其中班級文化特色及辦公室文化特色采取規范化與個性化相結合的方式,達到個性與共性的和諧統一。
2. xx年1月—xx年12月,在征求全校師生及業內人士的基礎上,設計并完成包括學校植物園、辦公區、教學區、校內庭院等室外特色文化建設,統一顯著標示,命名要與“xx教育”緊密相連,充分體現學校的核心價值理念,彰顯學校環境育人功能。
3. xx年3月—xx年12月,籌資興建xx中學藝術樓,為學生會、社團活動提供空間,也為學校的藝體教育提供保障,為學生的個性發展提供展示特長的平臺。藝術樓設專用教室:包括體操房、聲樂室、琴房、畫房、學生會等;增建楊連弟展室、改建校史館。
【標示性成果】
1. xx中學藝術樓
2. 校園內及樓內與“xx教育”相關的各種標識、圖片及激勵性文字。
3. 富有特色的班級文化及辦公室文化。
4. 學校的核心價值理念、一訓(校訓)三風(校風、教風、學風)。
(二)制度文化建設
【發展愿景】
在制度建設方面,以時代精神為指導,充分體現現代學校管理理念。在教育教學方面,以學生的發展為本,注重學生自主管理,構建自主約束、自主規范、自主教育、自主提高的班級管理制度,實現學生“識卓行雅”的教育目標;在學校管理方面,以教師的發展為本。注重人本管理,在教師專業成長的同時提升教師的幸福指數,在教育教學實踐中自主修煉、自主成長,實現教師“業卓止雅”的學校管理目標。
【三年規劃】
年3月—xx年5月,對學校現有制度進行梳理、修訂、完善、重建,從學校行政管理、德育工作管理、教育教學、教育科研管理、后勤工作管理等分類建立和完善各項校本管理制度。
年6月—xx年12月,形成具有“xx教育”特色的《xx中學校本管理制度匯編》。
年3月—xx年12月,籌劃并建立學校“xx獎”獎勵機制,獎勵在某一單項做出突出貢獻的師生。“xx獎”鼓勵師生多元發展,個性發展。將教師在教學、科研、創新、指導、奉獻等方面,學生在學習、品德、特長、活動、實踐等方面做出優異成績的進行評癬獎勵,最高級別的獎項為學校“xx獎”。為促進教師的“業卓止雅”,學生的“識卓行雅”搭設平臺。
對于項目方案計劃書格式二
為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17〕11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20〕18號)、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中發〔2017〕13號),推進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等4部門《關于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豫民〔2018〕2號)、省民政廳等21部門《關于加強河南省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推進社會工作發展的意見》(豫民〔2020〕4號)落實,現就實施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以下簡稱社工站)項目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提升基層民政服務能力為重點,以專業社會工作服務為支撐,采用政府購買方式,實施社工站服務項目,搭建基層公共服務平臺,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堅持需求導向,優化民政服務。認真踐行“民政為民、民政愛民”理念,提升基層民政經辦能力,優化便民利民服務,打通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堅持政府主導,引導社會參與。加大政府購買社會力量服務力度,暢通和規范社會力量參與民政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渠道,提升民政工作社會化、專業化水平。堅持規范操作,注重績效評估。建立以項目申報、組織采購、合同簽訂、項目督導、績效評估為主要內容的規范化購買流程,健全完善服務內容,推進社工服務標準化建設。堅持統籌協調,鼓勵開拓創新。鼓勵各級民政部門整合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兒童福利、社區服務、社會事務等政府購買服務資金,加強各層級、各部門協調配合,因地制宜統籌推進社工站服務工作。
(三)目標任務。用3至5年時間,推進全省鄉鎮(街道)社工站全覆蓋,實現“一縣(區)一中心,一鄉鎮(街道)一站點,村(社區)都有社工服務”,不斷擴大社會工作服務可及范圍和受益人群,持續增強社會工作專業作用和服務成效,建成一批匯聚各種社會公共資源的基層民政服務平臺,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層的公益類社會組織,建設一支專業化、本土化、社會化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解決一大批基層社會治理和社會公共服務難題。
建立省、市、縣、鄉四級工作體系,明確職責任務,統籌推進項目實施。
(一)省級民政部門負責研究制定項目整體實施方案和相關配套工作方案、管理辦法和服務標準,建立社工站項目服務監管機制,開展業務培訓,對項目實施情況和資金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績效評估,對服務成效好的市(縣、區)進行適當補助。
(二)市級民政部門制定本地實施方案和配套工作方案,開展業務培訓、服務指導和評估工作;對縣(市、區)的社工站項目年度實施計劃、政府購買服務協議進行備案管理,對縣(市、區)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督查考核,對服務成效好的市(縣、區)進行獎勵性補助,每半年向省級民政部門提交項目實施情況報告。
(三)縣級民政部門具體負責社工站項目的組織實施,制定年度實施計劃,督促鄉鎮(街道)、村(社區)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辦公場地和設施設備,每季度向省、市民政部門提交項目實施情況報告;依法依規與承接主體簽訂政府購買服務合同(協議),加強對承接主體的資金監管和服務監管,指導承接主體配齊社工并報上級民政部門備案,督促承接主體與駐站社工簽訂勞動合同、按月發放薪酬并辦理“五險一金”、加強人事檔案管理。
(四)鄉鎮(街道)社工站項目承接主體應向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公開基本情況、專業資質、年度財務報告、社會服務項目經驗等相關信息;按照服務協議建立項目管理辦法和資金管理辦法,配備專職社工,開展專業服務、業務培訓和內部督導工作,依法依規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定期向民政部門報告項目實施情況,并接受民政、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聚焦民政領域服務對象,主要是納入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保障范圍的人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臨時救助對象、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以及按照政府購買服務資金使用方向確定的其他民政服務對象。應當由政府直接履職的事項不納入購買服務范圍,避免社工行政化風險。未經省級民政、財政部門批準,基層不得自行擴大服務范圍、增加服務事項。
(一)社會救助領域。協助社會救助部門開展對象排查、受理評估、滿意度調查、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評估、建檔訪視、需求分析、政策宣傳、績效評價等事務,并為社會救助對象提供心理疏導、照料護理、康復訓練、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服務。
(二)養老服務領域。對特困供養老年人(含機構供養和分散供養)、留守老人、建檔立卡貧困老人等老年群體開展健康服務、精神慰藉、危機干預、社會支持網絡建設、社區參與、權益保障等服務。統籌鏈接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涉老社會組織和服務性企業等資源,開展為老助老服務。
(三)兒童福利領域。配合進行農村留守兒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困境兒童走訪核查、家庭探訪督導檢查,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家庭開展政策宣傳、法制宣傳、監護評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設等,重點解決服務對象在監護管理、心理慰藉、權益維護等方面的問題,做好留守婦女關愛工作。
(四)社區治理領域。為社區居民提供就業政策咨詢、福利、精神衛生等服務。推進“三社聯動”,孵化培育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志愿服務隊伍,根據居民需求統籌設計、承接和實施服務項目,促進社會組織、社會資源和各類社區主體有序參與。在社區照顧、社區參與、社區融合、社區發展、社區矯正、社區戒毒等方面發揮作用,對有需求的轄區群眾提供情緒引導、心理輔導、資源鏈接、困難紓解、社會支持網絡修復等服務,扶助和支持困難人員生活。
(五)社會事務領域。宣傳婚姻政策法規、婚俗改革、新時代婚姻家庭文化建設,開展婚前輔導、婚姻家庭咨詢和輔導等服務。宣傳殯葬政策法規,引導文明節儉辦喪事,提供喪葬需求咨詢服務。對殘疾人開展家庭排查、需求評估、心理輔導、能力提升、資源鏈接等服務,提供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特別是返鄉和易走失人員提供心理疏導、教育矯治等服務。
縣級民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和購買服務資金使用方向,參照以上服務內容,確定重點領域和重點對象。
(一)購買主體和承接主體。社工站項目購買主體(以下簡稱購買主體)主要是縣級(含)以上各級民政部門,鼓勵鄉鎮(街道)、村(社區)自行購買社工服務、建設社工站,鄉鎮(街道)、村(社區)自主購買建設社工站有關標準可參照本實施方案制定。社工站項目承接主體(以下簡稱承接主體)主要是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的社會組織等合法主體,其業務范圍應含有社會工作內容。當地無相關承接主體的,可從外地引進社會組織評估等級為3a級以上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鼓勵逐步轉為本地機構承接。
(二)硬件設置。社工站要配備必需的辦公場地和設施設備,包括不少于12㎡的辦公用房和一定面積的活動用房,配備桌椅、電腦、打印機、檔案柜等辦公用品等;社工站要按照資源整合、“一室多用”的原則,優先使用當地兒童之家、日間照料中心、為老服務中心、志愿服務站等服務設施,根據服務需求設立個案咨詢室、小組活動室等活動場所。
(三)制度建設。有合理的組織架構和內部責任分工;有規范的運行流程和標準,有人員管理、財務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務場所使用管理以及文書檔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務承諾、服務對象滿意度反饋等機制。
(四)人員配備。根據協議及時、足額配備駐站社工,每個社工站至少配備2名駐站社工。駐站社工身份為承接主體聘用的工作人員。駐站社工要求年齡45歲以下,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社會工作專業資質人員優先,同等條件下本地戶籍人員優先,社工站項目主管應具備社會工作專業資質,項目實施2年內所有駐站社工均要求具備社會工作專業資質。社會工作專業資質指社會工作專業畢業,或持有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以及累計接受社會工作專業培訓滿60學時的人員。社會工作專業培訓是指縣級以上民政部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孵化基地、社會工作行業組織集中開展的專業培訓。
(五)統一標識。采用戶外掛牌和室內掛牌兩種形式,在顯著位置掛設“社會工作服務站”標牌,標牌格式:“中國社會工作標識+××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中國社會工作標識+××村(社區)社會工作服務室”。
按照“一年起步、兩年鋪開、三年建成、五年提升”的思路,有序推進社工站項目建設。2021年,全省每個縣(市、區)至少購買2個鄉鎮(街道)社工站項目,開展社工服務試點工作。2022年,全省各縣(市、區)在60%以上鄉鎮(街道)實施社工站項目,持續總結試點工作成效,完善服務內容,為全面鋪開奠定基礎。2023年,全省縣(市、區)鄉鎮(街道)社工站基本覆蓋。2024至2025年,推進城市社區社工站建設,總結提升鄉鎮(街道)社工站項目服務成效,推動打造出具有本地特色的民政基層服務網絡。項目具體實施步驟如下。
(一)制定方案。購買主體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方案,內容包括項目背景、項目目標、項目預算和購買方式、項目內容和進度、服務質量和數量標準、績效評估等內容。
(二)組織采購。購買主體要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公開購買社工站項目信息,包括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服務要求、購買方式、承接主體條件等事項。購買主體要堅持公平、擇優原則,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規制度確定承接主體。
(三)簽訂合同。購買主體應與中標(成交)的承接主體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依法簽訂書面的政府購買服務合同(協議)。服務合同應明確服務的內容、期限、數量、質量、價格,資金結算方式,各方權利義務事項和違約責任等內容,明確因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變更或解除協議。服務協議在預算保障的前提下原則上以3年為一個周期,周期內一年一簽。縣級民政部門對鄉鎮社工站項目每年進行兩次集中評估、省、市兩級民政部門開展抽查評估,年度評估合格后續簽,評估不合格的不予續簽,按照政府采購程序重新確定承接主體。服務協議應當依法予以公告。
(四)開展駐站服務。項目承接主體按規范、標準完成站點設置、駐站社工配備,組織社工開展需求調研,制定服務計劃,提供專業服務,做好資料歸檔、動態推送、進度簡報、經驗總結等工作,并按時向市、縣民政部門提交月度工作簡報、中期工作報告和末期工作報告。
(五)資金支付。合同簽訂后,承接主體要以書面形式向購買主體提交資金申請,并附相應的服務協議、憑證資料等。購買主體審核后按照有關財務支付規定和協議內容支付資金。
(六)實施項目全過程監管。購買主體建立健全監督管理制度,全程跟蹤項目進展情況,重點圍繞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時間、對象滿意度反饋、財務管理等內容,有序開展執行監控,發現偏離合同目標的要及時予以糾正。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完善督導服務,推動項目規范發展。市級民政部門每半年、縣(市、區)民政部門每季度向上級民政部門提交項目實施情況報告。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民政部門要深刻認識實施社工站項目的重要意義,把實施社工站項目作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體措施,認真研究部署,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協調推動。各級民政部門要建立社工站項目協調機制,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分管負責同志具體負責,社會工作職能部門牽頭實施,有關業務部門分工協作,共同研究解決社工站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合力推進項目實施。
(二)強化資金保障。各級民政部門要建立“以縣級保障為主、省市分級補助”的社工站項目資金保障機制,統籌整合本級民政各個領域用于政府購買服務的資金,積極推動項目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各級民政部門社工站項目經費從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福彩公益金、一般公共預算資金等資金中統籌安排,其中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按照不高于2%安排購買社工服務項目,市級對每個社工站服務項目補助經費不少于5萬元,在財政資金主體保障的前提下,建立資金多元化投入機制,在慈善組織(基金會)設立社會工作服務專項基金,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支持社工站項目。
(三)嚴格資金管理。各級民政部門要研究制定社工站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督促承接主體依法依規使用管理資金,同時做好相關信息公開工作。對于經費來源單一的社工站項目,要嚴格按照經費使用方向確定服務范圍和服務內容,避免超范圍服務引發資金使用風險。福彩公益金支持項目要嚴格依照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有關規定執行。承接主體在民政購買服務以外鏈接的其他購買主體的服務,要與民政購買服務單獨核算、專項管理,不得混用、擠占、挪用。
(四)建立全過程績效管理機制。各級民政部門要按照“項目編制有目標、項目執行有監控、項目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運用”的要求,對社工站項目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按照資金支出特點及可測量、可比較、可追蹤的原則,科學制定績效目標和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切實加強項目執行績效監督,從行政監管、服務成效、項目管理、社會影響等多個方面進行社會工作專業督導和綜合評估,定期報送績效監控報告,對于目標偏離的項目應及時糾正,情況嚴重的要暫緩或停止項目執行。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以后年度資金安排、項目補助的重要參考依據。
(五)加強社工人才隊伍建設。完善繼續教育制度,民政部門和用人單位應對駐站社工開展督導培訓、考試培訓、實務培訓及相關民政政策法規培訓,駐站社工每年度接受繼續教育累計不得少于60學時。要加快孵化培育本地社工機構,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可直接向民政部門依法申請登記,社工站可以作為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登記場所,2021年底前,每個縣(市、區)至少登記一家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六)建立健全“五社一心”工作機制。注重建立以社區為平臺、社區社會組織為支撐、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為保障、社區志愿者為補充、社區公益慈善資源為支持、心理工作者積極參與的“五社一心”工作機制,引導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鏈接公益慈善資源,鼓勵志愿者深入社區群眾,不斷夯實社會工作服務的承接平臺,匯聚起為困難群眾服務的強大社會資源。
(七)加強宣傳交流。各級民政部門要定期通報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加強各地社工站交流,總結提升社工服務質量,逐步擴大社工服務實施范圍,惠及更多服務對象。要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宣傳社會工作服務的工作成效,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和輿論氛圍。
對于項目方案計劃書格式三
為認真貫徹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和《關于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推進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等四部門《關于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的落實,依據《陜西省鄉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實施方案(試行)》精神,全面推動我縣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吸引社會工作人才提供專業服務。現就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以下簡稱“社工站”)建設制定如下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提升基層民政服務能力為重點,以專業社會工作服務為支撐,建設鎮(街道)社工站,搭建基層公共服務平臺,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2021年開展試點的基礎上,2022年9月,實現全縣(鎮、街道)社工站全覆蓋,建設一支專業的基層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層的慈善組織,實施一批民政領域社會工作服務項目。2025年底,力爭實現每個村(社區)都有專業社工服務,不斷擴大社會工作服務范圍和受益人群,持續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作用,增強專業服務成效。
(一)堅持需求導向,優化民政服務。認真踐行“民政為民、民政愛民”理念,提升基層民政經辦服務能力,優化便民利民服務,打通服務群眾的“最后一米”。
(二)堅持政府主導,引導社會參與。加大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力度,暢通和規范社會力量參與渠道,發揮社會工作人才專業優勢,提升民政工作社會化、專業化水平。
(三)堅持規范操作,注重績效評估。建立以項目申報、組織采購、合同簽訂、項目督導、績效評估為主要內容的規范化購買流程,推進社會工作服務標準化建設。
(四)堅持統籌協調,鼓勵開拓創新。鼓勵各級民政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優先整合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兒童福利、社區治理、社會事務等資金支持購買社工服務,逐步推動其他各領域購買社工服務。
初步建立縣、鎮(街道)兩級工作體系,逐步拓展到村級,明確職責任務,統籌推進項目實施。
縣級民政部門:負責制定本地區社工站建設實施方案和購買服務項目年度計劃,統籌本級民政各業務領域購買服務資金,用于購買服務項目;督促鎮(街道)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辦公場地和設施設備,指導、監督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研究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依法依規簽訂政府購買服務合同(協議),督促承接主體與駐站社工簽訂勞動合同、按月發放薪酬;每季度向市級民政部門報告購買服務項目實施情況。
各鎮辦:負責提供社工站辦公場所和必備辦公設備,保障其正常運轉;負責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實施的日常監管,定期向縣級民政部門報告購買服務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并提出有關工作意見建議。
購買服務項目承接主體:負責向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公開基本情況、專業資質、年度財務報告、社會服務項目經驗等相關信息;按照服務協議建立項目管理辦法和資金管理辦法,配備專職社工,開展專業服務、業務培訓和內部督導工作,依法依規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并接受民政、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縣財政局:負責保障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所需資金,及時撥付省市下達縣級社工站建設配套補助資金。
(一)服務對象
聚焦民政領域服務對象,主要是納入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保障范圍的人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臨時救助對象、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經濟困難老年人、農村“三留守”人員,以及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確定的其他服務對象。應當由政府直接履職的事項不納入購買服務范圍。
(二)服務內容
1.社會救助領域。協助社會救助部門開展對象排查、滿意度調查、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評估、業務培訓、政策宣傳、績效評價等事務,并為社會救助對象提供資源鏈接、能力提升、心理疏導、照料護理、康復訓練、社會融入等服務。
2.養老服務領域。對特困供養老年人(含機構供養和分散供養)、留守老人、經濟困難老人等老年群體開展健康服務、精神慰藉、危機干預、社會支持網絡建設、社區參與、權益保障等服務。
3.兒童福利領域。配合進行農村留守兒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困境兒童走訪核查、家庭探訪督導檢查,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家庭開展政策宣傳、法制宣傳、監護干預、監護評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設等,重點解決服務對象在監護管理、心理慰藉、權益維護等方面的問題,做好留守婦女關愛工作。
4.社區治理領域。為社區居民提供就業政策咨詢、精神衛生等服務。推進“五社聯動”,孵化培育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志愿服務隊伍,根據居民需求統籌設計、承接和實施服務項目,促進社會組織、社會資源和各類社區主體有序參與。在社區照顧、社區參與、社區融合、社區發展、社區矯正、社區戒毒等方面發揮作用,對有需求的轄區群眾提供情緒引導、心理輔導、資源鏈接、困難紓解、社會支持網絡修復等服務,扶助和支持困難人員生活。
5.社會事務領域。宣傳婚姻政策法規、婚俗改革、新時代婚姻家庭文化建設,倡導婚事簡辦,開展婚前輔導、婚姻家庭咨詢和輔導等服務。宣傳殯葬政策法規,引導文明節儉辦喪事,提供喪葬需求咨詢服務。對殘疾人開展家庭排查、需求評估、心理輔導、能力提升、資源鏈接等服務,提供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特別是返鄉人員、易流浪走失人員提供心理疏導、教育矯治等服務。
按照“一年推開、兩年覆蓋、三年提升、五年全面發揮專業作用”的思路,有序推進社工站項目建設,推進社工站能力建設,提升社工站指導村(社區)社工室開展工作和直接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動便民利民專業化服務,并及時總結項目服務經驗做法和成效,打造出具有本地特色的民政基層服務網絡。具體實施步驟如下。
(一)制定方案(2022年5月20日前)。購買主體制定購買服務項目方案,內容包括項目背景、項目目標、項目預算和購買方式、項目內容和進度、服務質量和數量標準、績效評估等內容。
(二)組織采購(2022年5月21日-6月30日)。購買主體要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公開購買服務信息,包括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服務要求、購買方式、承接主體條件等事項。要堅持公平、擇優原則,按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確定承接主體。
(三)簽訂合同(2022年7月1日-7月31日)。購買主體應與中標(成交)的承接主體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依法簽訂書面的政府購買服務合同(協議),明確服務的內容、期限、數量、質量、價格,資金結算方式、各方權利義務事項和違約責任等內容,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在預算保障的前提下,對于購買內容相對固定的服務項目,簽訂期限可以不超過三年。縣級民政部門對鎮(街道)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每年進行績效評價,評價合格后續簽,評價不合格的不予續簽,按照政府采購程序重新確定承接主體。
(四)開展服務(2022年8月1日-9月15日)。項目承接主體按政策要求配備駐站人員,根據合同(協議)組織社工開展需求調研,制定服務計劃,提供專業服務。同時做好資料歸檔、動態推送、經驗總結等工作,并按時向縣民政部門提交季度工作簡報。
(五)資金支付(2022年9月16日-9月30日)。合同簽訂后,承接主體要以書面形式向購買主體提交資金申請,并附相應的服務協議、憑證資料等。購買主體審核后按照有關財務支付規定和協議內容支付資金。
(六)項目監管。購買主體建立健全監督管理制度,全程跟蹤項目進展情況,重點圍繞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時間、對象滿意度反饋、財務管理等內容,有序開展項目執行監控,發現偏離合同(協議)目標的要及時予以糾正。要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完善督導服務,推動項目規范發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的重要意義,縣民政局做好社工站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負責項目的指導、監督和考核工作,各鎮(街道)民政工作站協助做好項目的實施工作。
(二)健全管理制度。各鎮(街道)要指導項目承接機構加強社工站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基本工作制度,完善操作規程和考核辦法,對承接機構負責人、專職社工、志愿者的基本行為規范、考勤、培訓、考評、獎懲、工作流程及規范、職業倫理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嚴格按照制度規定,加強對機構及相關人員的管理。
(三)落實工作責任。各鎮(街道)要統籌做好社工站硬件建設、專職人員選配工作。縣民政局要保障工作經費,精準開展專業服務項目,指導社工站服務,真正讓群眾得到實惠。
(四)加強隊伍建設。要發揮全縣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村居“兩委”成員和急難問題快速響應服務隊成員作用,通過培訓教育,引導他們向專業社工人才轉化。積極發動社區志愿服務隊伍參與其中,并為他們提供必要的活動保障。
(五)打造特色品牌。各鎮(街道)要結合實際,總結提煉社工站服務開展以來的實踐經驗,因地制宜,打造本地服務特色品牌。要加強與媒體合作交流,創新宣傳形式,積極使用新媒體,提升社會知曉度和影響力,營造社會工作持續健康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對于項目方案計劃書格式四
根據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0年第二批財政支農項目計劃的通知》(寧農計發202034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2020年銀川市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試點項目,健全?和完善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融合,使農業服務業成為農業延伸產業鏈、打造供應鏈、提升價值鏈的戰略引擎,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來寧視察時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按照鄉村振興戰略要求,健全農業社會化體系,通過政策引導社會化服務組織帶動小農戶,努力培育主體多元、競爭充分的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市場,重點圍繞糧食作物和特色優勢產業,扶持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托管服務,提升各類服務組織服務水平,著力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進一步帶領小農戶發展高質量現代農業。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服務小農戶。要把引領小規模分散經營農戶走向現代農業發展作為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的重點。要始終堅持帶動而不是代替農戶發展的原則,把服務小農戶作為政策支持的主要對象,著力解決小農戶自身干不了、干不好、干得不經濟的問題。
2.堅持服務帶動規模經營。通過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突破小規模分散經營、逐步實現農業生產規模化經營。以支持農業生產托管為紐帶,在尊重農戶獨立經營主體地位前提下,集中連片推進規模化生產,引領小農戶融入現代農業生產。
3.堅持服務重要農產品。把提升糧食、蔬菜、葡萄等農作物生產效益作為支持開展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的目標。通過改進農業生產方式,降低農產品生產成本,提高農產品品質,提升農業綜合效益和農產品競爭力。
4.堅持發揮市場主導作用。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之間的關系,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財政補助重在引導培育社會化服務市場、集中在生產社會化服務的關鍵和薄弱環節。補助標準不能影響服務價格形成,不能干擾農業服務市場正常運行,規范有序引導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健康發展。
圍繞永寧縣閩寧及周邊鄉鎮優勢主導產業,引導小農戶和經營主體廣泛接受農業生產托管社會化服務,對農民急需的生產服務關鍵環節開展托管服務,降低農業生產成本,提高農產品品質,實現農業生產專業化、全方位社會化服務,培育完善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提升全市農業生產服務水平。2020年農業生產托管項目實施以永寧縣閩寧鎮為核心、輻射周邊鄉鎮,開展糧食、蔬菜、葡萄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2萬畝,項目扶持資金162萬元。
(一)補助范圍。根據2020年寧夏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試點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實施范圍為永寧縣閩寧鎮及周邊鄉鎮,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品種為糧食、蔬菜和葡萄。
(二)補助環節。按照“圍繞主導產業、突出重點環節、以點帶面、逐步擴大覆蓋面”原則,重點支持農業生產過程耕、種、防、收、4個主要環節支持(已享受項目補貼的不能重復享受)。
(三)補助對象。有一定規模、服務能力較強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服務型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等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
(四)補助標準。根據產業發展、托管服務市場發展等實際情況,科學制定服務環節、服務內容、服務補助標準,財政補助占服務價格的比例不超過30%,分環節補助重點向飛防、平田整地等托管服務薄弱環節傾斜;單季作物畝均補助規模不超過80元。防止“政策壘大戶”,重點支持小農戶接受社會化服務,合理制定對種糧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生產企業等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主體的補助規模上限,具體補助標準見附件1-5。
(五)補助方式。資金補助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先服務后補助的方式。
1.耕、種、防、收全產業鏈開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補助資金按照服務組織與服務對象簽訂的服務合同,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按規定程序實施完畢,并經審核驗收合格后,及時將補助資金兌付到實施服務主體。
2.耕、種、防、收分環節開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補助資金按照服務組織與服務對象簽訂的服務合同,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每個環節按照簽訂的服務合同實際作業量進行補助,補助環節按規定程序實施完畢,并經審核驗收合格后,及時將補助資金兌付到實施服務主體。
(六)項目實施范圍及資金補助計劃。自治區下達銀川市2020年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試點項目任務面積2萬畝(按托管系數計算面積),銀川市預計托管面積34054畝(按托管系數計算面積2.54萬畝),項目試點資金162萬元。具體計劃托管情況如下:
⒈在永寧縣閩寧鎮園藝村開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玉米種植2820畝。具體環節補助資金根據作業補助表進行核實兌付。
⒉在永寧縣望遠鎮開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玉米種植5941?畝,其中:豐盈村2570畝,永清村1575畝,長湖村700畝,上河村410畝,政權村686畝。具體環節補助資金根據作業補助表進行核實兌付。
⒊在永寧縣李俊鎮開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玉米種植?12708畝,其中:西邵村3493畝,魏團村640畝,寧化村5418畝,李莊村3157畝。水稻種植1253畝,其中:李莊村,204畝,寧化村1049畝。小麥990畝,其中:寧化村430畝,西邵村560畝。具體環節補助資金根據作業補助表進行核實兌付。
⒋在永寧縣楊和鎮開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玉米種植?1329畝,其中:東全村220畝,王太村320畝,旺全村789畝。蔬菜種植581畝,其中:東村全280畝,旺全村301畝。小麥東全村280畝。具體環節補助資金根據作業補助表進行核實兌付。
⒌在永寧縣勝利鄉開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玉米種植?1885畝,其中:五渠村680畝,陸坊村1205畝。蔬菜園林村90畝。具體環節補助資金根據作業補助表進行核實兌付。
⒍在永寧縣望洪鎮開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玉米種植?3051畝,其中:農豐村457畝,新華村727畝,宋澄村238畝,史莊1473畝,增崗村86畝。小麥1498畝,其中:增崗村1292畝,史莊村206畝。蔬菜增崗村1228畝。水稻靖益村400畝。具體環節補助資金根據作業補助表進行核實兌付。
(一)具有法人資格,原則上工商注冊3年以上,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等證照齊全,工商信用公示、納稅申報等正常有效,征信良好。
(二)具有一定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經驗,原則上從事農業社會化服務3年以上,社會反映良好,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無群體性上訪事件等。
(三)領辦合作社必須是銀川市級以上示范合作社,企業必須是星級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業綜合服務站必須是星級農業綜合服務站。
(四)擁有與其服務內容、服務能力相匹配的專業農業機械和設備以及農業技術力量,各類機械經過年審,農機人員證照齊全。
(五)具有與服務相適應的固定場所及必備的辦公設施,滿足日常工作、經營及培訓,設有接待區,室內干凈整潔,制度上墻,醒目位置有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相關工作流程及服務承諾等。
(六)具有留存托管服務檔案、收集各類信息及管理保存能力,留存所有檔案必須在3年以上。
(七)服務組織社會信譽好,無不良社會影響。
(一)征詢服務價格。結合全市及永寧縣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實際情況,通過采取實地查看、市場調研、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廣泛征求廣大農戶、規模生產經營主體和服務組織意見,形成客觀公正的服務征詢價格,并進行公示,達到各方滿意的效果。
(二)優選服務組織。通過實地查驗,遴選測評打分,擇優選擇服務3年以上、擁有服務機械、服務對象滿意、社會信譽號的服務組織,按照公平競爭、規范擇優確定項目實施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原則上單環節社會化服務組織不少于3家,確定后的服務組織名單將通過“銀川市農業農村局部門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三)簽訂服務合同。承擔項目實施的服務組織分別與農業農村部門和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合同,明確服務區域地塊、服務面積、服務內容、作業質量、完成時限、收費標準、服務指標和績效驗收等。
(四)驗收作業服務。項目實施完成后,市、縣農業農村部門、鄉鎮、村、服務對象和服務組織,共同核實服務數量和質量,驗收合格后,填報《銀川市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補貼資金核算表》,并作為項目驗收憑證和資金結算依據。
(五)撥付補助資金。銀川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項目牽頭抓總、監督管理,銀川農業綜合執法支隊執法四大隊(銀川市農經站)具體負責項目組織實施。市農經站要根據項目方案要求,適時監督指導項目實施過程,承擔任務的服務組織要按時完成項目托管任務,按照相關驗收程序,達到驗收標準,由市農經站向農業農村局提出資金撥付申請,經局黨組會議研究通過并進行公示后,及時將項目資金撥付到服務主體。
(六)做好項目總結。項目實施過程中及完成后,項目實施主體要及時收集整理實物動態影像資料,總結典型模式和成功經驗,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等,及時上報銀川市農經站,市農經站要按要求及時報送項目階段性執行情況。對?2020?年項目實施完成情況,要做好項目實施總結工作,全面總結分析項目實施情況,項目實施總結報告于2021年1月10日前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農村改革與經濟指導處和農經站。
(七)實施績效考核。項目完成后,銀川市農業農村局、銀川市農經站、永寧縣農經站要對項目實施主體的項目內容開展情況、實施效果、驗收情況、資金兌付、檔案資料存檔情況等進行檢查,開展績效考核,并根據項目實際實施情況,給予總體評價,評價結果作為下年度資金分配和項目實施主體確定的重要依據。
(八)建立退出機制。依據績效考核結果等情況,對工作組織不力、未按要求開展工作的實施主體堅決退出試點范圍,對工作推進有力的實施鄉鎮,鼓勵實施主體探索支持環節、擴大試點區域范圍的動態機制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銀川市農業農村局是項目實施主體,為確保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試點項目順利實施,特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蔣恒斌銀川市委農辦副主任、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成員:馮??淼?銀川市農業農村局政策法規科科長
???賈慧杰銀川市農經站站長
???李巖琴?永寧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劉登彪?永寧縣農經站站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銀川市農經站,負責組織銀川市農業農村局、永寧縣農業農村局、銀川市農經站、永寧縣農經站相關工作人員,開展項目檢查、驗收、總結等工作,確保項目圓滿完成。同時,積極開展宣傳推介,探索和創新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的新機制和新模式。
(二)強化檢查指導。銀川市農經站要建立健全項目管理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強化責任意識,扎實做好檢查督導和業務指導工作。要積極探索創新社會化服務體制機制,培育壯大社會化服務組織和服務市場,提高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水平。要強化社會監督,及時受理服務對象和群眾的反映意見,對服務面積、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等情況,要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取消服務組織服務資格、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強化資金監管。要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使用安全高效。防止財政補助資金“跑、冒、滴、漏”,對于違規挪用、套取、騙取補助資金的行為,要堅決依法予以查處,確保資金安全高效。服務組織如出現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農業生產托管項目實施資格。
(四)強化宣傳引導。高度重視政策宣傳和媒體報導工作,充分調動農戶和服務組織的積極性,大力營造推進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的政策環境,鼓勵引導廣大農民和服務組織積極參與農業社會化服務。加強輿論宣傳和調查研究,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提升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的社會影響力。
對于項目方案計劃書格式五
(一)鼓勵員工向企業獻計獻策、實施技術革新是發掘員工的智力潛能,提高生產力水平的重要舉措,也是推動企業發展的有效途徑。
(二)在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中,通過技術革新和合理化建議活動,可以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提高生產效率、保證安全生產、降低生產成本和各項費用,從而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
(三)公司對技術革新和合理化建議的基本原則是“信任、鼓勵、支持、采用”。
(四)技術革新和合理化建議是一個長期、規范性的活動,從組織、發動、提出、收集、采納、實施、審核到獎勵,是一個多環節的過程,各級管理人員應高度重視、積極引導、嚴格把關。
本細則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一)為保證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活動規范、有序開展,公司成立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項目評審領導小組,由技術副總、生產副總任組長,公司工會、行政部、質量保證部、質量控制部、生產制造部、設備安全科、計量能源科、技術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評審領導小組。
(二)評審領導小組是公司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活動的組織領導及評審機構。其職責是:組織發動員工進行技術革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議,審批項目方案并綜合評定;確定獎勵等級以及實施獎勵等。
(三)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的日常工作以及組織、宣傳、發動、審查工作由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各部門應及時對員工申報的項目進行整理、分類、傳達,相應職能管理部門對各單位所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并協助實施。
(一)合理化建議是指有關改進和完善企業的生產技術、節約生產成本和改善企業經營管理方面的辦法和措施;技術革新是指對設備、設施、生產工藝流程、質量控制等方面所作的改進和革新。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可分為以下幾方面:
1、生產技術、工藝流程、生產設備、設施的改進;
2、節約各類原輔包材料、能源、維修費用等的措施和辦法;
3、提高產品質量的措施和辦法;
4、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技術的改進;
5、技術推廣應用、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革新;
6、企業現代管理方法、手段的創新和應用,經營管理的建議。
(二)合理化建議的內容是相對于公司目前技術水平、生產、經營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和改進而言,應具有超前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三)生產技術改進的一般原則是:技術上必須合理、可行,可提高生產過程控制水平、質量控制水平或勞動效率。
(四)節約材料、能源的措施和方法,是指能夠有效地利用和節約各類材料、能源等各項生產成本,并能保證產品質量。
(五)對實施項目過程存在有重大缺陷,提出修改方案或改進措施,從而避免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浪費,并達到預期目的。
(六)消化、吸收引進技術首次在公司內推廣應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七)對各項管理、經營工作提出建設性建議,促進企業在現代化管理方法、手段上的創新。
(一)項目立項:
1、由項目負責人(建議人)填報《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項目立項審批表》(附件1),也可采用直觀的圖表等形式作為補充資料,必要時可附有圖紙、圖片、視頻、計算數據資料等,各單位將申報的《項目立項審批表》交相應職能部門審核,經系統主管審批后完成立項。
2、項目參與人數,一般項目不超過5人,聯合項目不超過10人,填寫《項目立項審批表》時必須注明參加人員所承擔的工作內容及所占整個項目的比例。
3、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項目必須在提出時立項,不得事后補報,否則視為無效項目。即時性的改進和建議,可放寬在實施過程同時補充立項。
4、各職能部門將立項后的《項目立項審批表》(紙質)轉交技術部存檔,并同時提供《項目立項審批表》電子版。
(二)項目實施:
1、小的項目或實施費用3000元以下的項目,在立項備案后即可實施。
2、重大項目或一次實施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項目,《項目立項審批表》經系統主管審批后方可實施。
3、項目實施過程中,部門負責人和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應及時關注項目實施的進度,并幫助、協調、推動項目盡快完成。
(三)項目申報:
1、項目完成后,由項目負責人填寫(打印)《項目鑒定申請表》(附件2),經部門負責人簽批,交職能管理部門審核,職能管理部門組織人員對項目的真實性及所創造的價值等內容進行現場審核,寫出認定意見后,轉交技術部,并提供《項目鑒定申請表》電子版。
2、技術部對申報的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項目進行匯總,并負責對申報資料格式進行審查,發現有不符合填報要求的,應及時反饋項目負責人重新填報。
(四)立項及申報材料填寫要求
1、要求客觀性及具體性,要求把現狀真實地反映出來,以事實和數據說話;
2、要求把握問題原因的準確性,把問題發生的主要原因找出來;
3、要求解決問題的可行性,即要求提案人針對問題發生的主要原因,應提出具體的改善對策,也就是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法;
4、要求具有績效性,項目產生的績效不一定用金錢去衡量,它是一個綜合性指標,它的判定標準是促使事情向越來越好的方向發展。
(五)項目評審:
1、由技術部將已受理的材料進行匯總整理,《項目立項審批表》應與相應的《項目鑒定申請表》內容一致。技術部統一組織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對所涉項目進行錄像、拍照等核實工作。
2、技術部于年底負責召集評審小組對申報的項目進行綜合評審。
3、評審過程在進行項目介紹時,應借助投影、影像資料等形式,對申報項目進行全面而詳盡介紹。
4、評審領導小組成員(評委)對所申報的項目進行無記名打分,根據各評委的平均分數,進行所申報項目綜合評定,確定各項目的獎勵等級。
(一)技術革新和合理化建議獎勵標準(金額)由評審小組根據項目總體情況而定,報經總經理批準后,以公司文件形式予以獎勵。
(二)獎金的分配應按對項目完成的貢獻大小進行分配。集體完成的項目,獎金分配應嚴格參照項目立項中各參與人員在項目中承擔的具體比例分配,項目
負責人所得不得少于總金額的30%。
(一)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需及時立項;技術部每月對車間考核時將參考各車間的合理化建議立項情況,進行適當獎勵。
(二)聯名建議項目的獎金分配由項目負責人主持,其他人員如有異議可向評審小組申訴。
(三)保留或不采用的提議如后續得到采納,可在下次項目評審時追認獎勵。
(四)內容相同的合理化建議,以申請立項時間早的為準,獎勵首先立項者。
(五)凡與員工獻計獻策、提合理化建議獎勵有關,而本制度又未規定的內容,由評審領導小組進行裁定。
(六)共性的獲獎項目的推廣:根據評審結果,對共性項目歸納總結后,在公司范圍內推廣。
(七)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項目申報、實施及評審細則》同時廢止。
(八)本制度由公司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評審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