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一種管理組織內部行為的重要手段,它能夠規范員工的行為準則和工作流程。總結是在一段時間內對學習和工作生活等表現加以總結和概括的一種書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們思考,我想我們需要寫一份總結了吧。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總結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規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文件(通用19篇)篇一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對于環境保護的總體管理要求和具體執行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各部門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
2總則
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由行政部歸口管理和分工負責.分級負責制度。
堅持公司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堅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實現環境和生產同步規劃.同時實施.同步發展。
公司建設和生產應依法保護環境,自覺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并依法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依靠科技提高,采用新技術.推行禮貌.清潔生產,減少有害物質排放,防止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
3機構和職責
3.1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任務和需要由行政部負責,并理解市環保部門監督指導。
3.2行政部的主要職責。
3.2.1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并依據公司環境保護戰略.方針和規章制度制定本單位相關的管理辦法。
3.2.2負責公司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的規劃和計劃的制定及組織實施。
3.2.3負責公司環保監督,環境統計的審核工作。
3.2.4建立健全公司環境管理和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管理制度,確保各類環境保護設施設備安全,有效正常地運行,從而做到達標排放。
3.2.5負責處理公司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糾紛,
并制定防止環保突發事件預案,發生污染事件或其它突發性污染事件,應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應急措施。
3.2.6負責公司環境保護科技創新的組織實施,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
4辦公環境管理
4.1辦公環境必須堅持安靜,商談業務或接打電話應盡量降低音量,嚴禁在辦公區域內奔跑.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工作。
4.2辦公時間嚴禁閑談.睡覺.吃東西.玩電腦游戲.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報紙等。
4.3員工著裝應得體,不得穿過于隨便.休閑的服裝,以免有損公司整體形象。
4.4愛護各類設施設備,并正確使用設施設備。
4.5辦公桌面堅持清潔.整潔,椅子擺放整齊,廢紙雜物隨時入簍,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紙屑。
4.6重要文件做到及時保存,不能隨意放置桌面,避免造成泄露機密。
4.7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動用其它員工的資料或專用設備。
4.8不得隨意帶與公司無關人員入司,否則引起的后果自負。
4.9最終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檢查所有電源等是否關掉,保證安全。
5生產環境管理
5.1廠區地面衛生清潔
廠區地面衛生清潔專門由1名清潔工負責,其衛生清潔范圍包括:
5.1.1全廠廠區通道.空地衛生清潔工作;
5.1.2監督廠內員工講衛生,愛綠化;
5.1.3車間公廁衛生清潔以及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5.1.4清潔工每一天經常清理廠區內小垃圾桶內的垃圾;監督好車間員工的垃圾倒放,以確保他們把垃圾倒入廠垃圾倒放區的大垃圾桶內。
5.2生產現場地面整潔
5.2.1生產現場的原輔材料必須放在固定位置或區域內,擺放整齊,標識明顯.清楚,不合格品應加以標識并隔離存放。
5.2.2廢棄邊料等應及時清理回收。
5.3生產區無亂塔.亂建.亂堆.亂掛現象。
5.4廠區職工要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污物,不亂倒垃圾,不亂潑污水,不隨地大.小便。
6日常生產生活垃圾.三廢管理
6.1按規劃設置公共廁所.垃圾箱.果皮箱等公共設施。清潔工定期清理.保質清潔衛生。
6.2公共廁所用無害水沖廁所,并有專人管理。做到基本無臭味.無蚊蠅.無蛆蟲.無隨地便溺現象。
6.3妥善處理糞便.污水,對垃圾等廢棄物做到日產日清,對糞便和垃圾要設立處理場和聯系好相應的處理單位。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文件(通用19篇)篇二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本廠購買.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貼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部門登記。
三.對在用的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車間或班組至少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或按國家和行業有關的時間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做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發現異常情景,應當及時處理或上報廠部。
四.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五.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景,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予以報廢,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七.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安裝.改造.維護.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八.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九.本廠設備管理部門要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包括:特種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證明書等文件及安全技術資料的設備的定期檢驗和自查記錄;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文件(通用19篇)篇三
為保障特種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3.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3.1.1遵守并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于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3.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3.1.5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1.6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3.1.7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1.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3.2.3參加特種設備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3.2.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3.2.5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2.6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3.2.7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3.2.8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3.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3.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3.2.11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3.2.12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3.2.13對特種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3.2.14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3.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3.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3.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設備能力,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3.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3.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3.4.2根據職業禁忌癥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設備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范,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并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3.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教育。
3.4.4把員工特種設備安全績效作為考核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3.5部門(車間)領導職責。
3.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3.5.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5.5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3.5.6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3.5.8積極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3.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5.10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3.6班組長職責。
3.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鉆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3.6.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設備,完成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3.6.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3.6.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3.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6.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3.7操作工人職責。
3.7.1執行公司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認真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3.7.2努力學習、鉆研技術,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3.7.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正確操作設備,認真填寫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3.7.4定期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或向領報告。
3.7.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3.7.6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在交接班部中詳細記錄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3.7.7參加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7.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
4.1為規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4.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4.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并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門及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4.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4.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定復審。
4.6.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4.6.2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4.6.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4.6.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4.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4.7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4.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4.8.1新設備投產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4.8.2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4.8.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因故停止操作特種設備一年及以上,必須由使用部門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內容主要是:近期頒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設備安全狀況等。
4.9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4.10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保存。每年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4.11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標準》予以處理。
5.1為規范與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5.2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5.3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5.4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5.5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5.6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5.7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5.8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5.9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5.10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5.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5.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6.1為規范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3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設備、維修和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均應參加,并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員負責考勤,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請假,并另派人員參加。
6.4.1傳達有關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等;傳達公司領導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6.4.2通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存在的問題和特種設備事故情況杜絕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6.4.3了解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狀況和研討解決存在問題的辦法。
6.4.4總結各部門職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學習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知識。
6.4.7審定公司職業管理網絡,審定公司年度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和目標,并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6.4.8聽取特種設備部門執行安全職責的情況匯報。
6.4.9研究、協調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6.4.10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6.4.11組織制訂、修訂特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7.1為有效控制與公司特種設備有關的文件和記錄,確保文件和記錄規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7.2文件管理。
7.2.1職責。
7.2.1.1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審核特種設備管理自編文件。
對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上級文件。
7.2.1.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登記工作。
7.2.1.4各有關部門負責操作規程的編制。
7.2.2.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獲取,可通過網上下載;書店購買;政府部門或相關方等獲取。
7.2.2.2對于獲取回來的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識別其適用性,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7.2.2.3對于與相關方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關方的歸口管理部門通過對其施加影響的方式進行傳達,如可以通過簽署安全協議、合同、傳真等,確保相關方向公司提供的設施、服務、貨物等符合這些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7.2.2.4當公司特種設備型號、規格、使用條件、管理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及時識別獲取相關最新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負責通知到相關部門。
7.2.3公司制定的特種設備管理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寫,安全生產責任人審核批準。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由設備部門或使用部門負責組織編寫,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準。
7.2.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2.5特種設備文件由人事部保存于通風防潮、防蛀的適宜地方。
7.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請部門提出申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準后執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收回原文件,再發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2.7文件銷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準后,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所有作廢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廢文件原稿加蓋“作廢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其他部門嚴禁私自保存作廢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閱時可以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借閱。
7.2.8文件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給顧問公司,政府機關或客戶等,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請示安全生產責任人批準后方可外借。
7.3.1管理職責。
7.3.1.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有關部門實施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負責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的整理、保存。監督有關部門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記錄。
7.3.1.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記錄的格式設計;負責本部門制定的記錄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應交一份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7.3.2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3.3記錄填寫要及時、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可隨意涂改,若因某種原因不需要或沒必要填寫的項目,用斜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必須完整不允許空白。若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始數據或內容,應采用斜杠“/”劃去原始數據或內容,在其旁邊寫上更改后的數據或內容,同時加蓋或簽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7.3.4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更改,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更改,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再次發放。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各部門不能更改。
7.3.5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及檢驗單位的檢測報告的保存期限按規定執行;各部門制定的記錄,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時應考慮:設備設施的使用壽命;法律法規的規定、政府部門的要求;其他相關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7.3.6記錄超過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銷毀時,由制定部門負責人報告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經同意后銷毀。政府部門的記錄,一般不宜銷毀;若需要銷毀,應統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準后,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
8.1.1為避免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8.1.2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8.1.3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8.1.4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8.1.5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
8.1.6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8.1.7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8.1.8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8.2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領導和各部門職責。
8.2.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成員:副總經理以及安全、設備(電氣)、消防、辦公室、人事、醫療、土建、物流財務等部門的負責人和各車間領導。
8.2.2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8.2.2.1組織制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2.2.2指揮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8.2.2.3發布和解除事故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8.2.2.4向上級和鄰近單位、社區發報事故情況以及發出應急求援請求。
8.2.2.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工作經驗。
8.2.3搶險(救治)人員和部門職責。
8.2.3.1總經理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2.3.2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負責指揮現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2.3.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同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8.2.3.4消防、保衛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衛和警戒。
8.2.3.5人事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用車輛;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8.2.3.6設備部門、維修部門負責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8.2.3.7設備部門負責房屋等土建設施的應急救援工作。
8.2.3.8儲運部門負責供應、運送事故應急救援物資。
8.2.3.9后勤(醫療)部門負責傷員救治和事故應急救援人員的后勤服務工作。
8.2.3.10人事部門負責組織人力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2.3.11供應部門負責購買事故應急救援器材。
8.2.3.12財務部門負責籌備事故應急救援資金。
8.2.3.13各車間負責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對初起事故進行搶救。
8.2.4事故應急救援報告。
物質或設備的名稱、數量、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等通知本部門領導。
8.2.4.2本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根據事故性質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晚上發生的事故應先通知公司生產調度,再由公司生產調度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8.2.4.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接到事故應急救援請求時,立即通知事故應急救援人員。
8.2.4.4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根據險情和災傷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向市有關上級部門、市各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以及通知附近生產經營單位和社區,撥打“110”、“119”、“120”等電話求援。
8.2.4.5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和撥打求援電話時,應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救援內容、程度、有害物質性質、數量、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對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詳細報告。
8.2.4.6當需要向外求援時,應設人在路口接應和派員疏通搶險、救護車輛進入公司的路段。
8.2.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學習檢查會議規定。
8.2.5.1事故應急救治預案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形式可以現場、圖紙模擬等。
8.2.5.2演練前,應制定詳細計劃,確定演練負責人和各人員的職責、操作內容、時間以及參加人員。
8.2.5.3演練前應知會與演練有關崗位的操作人員。
8.2.5.4演練時各參加人員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認真進行。
8.2.5.5演練過程中,沒有參加演練的運行人員應密切注意正在運行的設備狀況;演練人員在演練中不能有任何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行為。
8.2.5.6如在演練期間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演練,待處理好事故后,再繼續演練。
8.2.5.7演練全過程要做好記錄。記錄包括時間、演練內容、負責人、參加人員、事故類型、演練效果等。
8.2.5.8每次演練后應由演練負責人進行總結和評比。
8.2.5.9有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屬下員工學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要時進行考核,并做好記錄。
8.2.5.10檢查規定: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每年檢查一次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情況,檢查主要內容:演練情況,培訓教育情況和搶險救治設備、設施、藥物情況,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
8.2.5.1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結合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情況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和解決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的存在問題。
9.2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9.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9.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9.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9.3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9.4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9.6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9.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9.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9.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10特種設備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
10.1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10.2每年年初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會同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制定年度檢驗計劃并報特種設備監察部門和有資質的檢驗單位。
10.3特種設備的檢驗周期按特種設備有關法規、安全監察部門以及檢驗部門的要求進行,但至少應執行下列規定:
10.3.1鍋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10.3.2壓力容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三至六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兩次內外部檢驗期間內至少進行一次耐壓試驗。
10.3.3起重設備: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10.3.4電梯: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10.3.5廠內機動車輛: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根據工作環境、工作級別和存在隱患程度調整縮短檢驗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個月。
10.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檢驗計劃,提前一個月與有資質的檢驗單位預約檢驗時間。安技辦根據檢驗單位確定的檢驗時間,提前告知生產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
8.5特種設備檢驗前,由使用部門按規定做好特種設備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檢修以及為安全檢驗而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10.6特種設備檢驗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
10.7特種設備檢驗后,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特種設備存在問題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應將檢驗報告內指出的存在問題告知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
10.8特種設備檢驗時發現的問題,由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組織整改,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實施監督并向監察和檢驗單位匯報整改情況。
10.9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啟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還應當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
10.11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主要有:
10.12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10.1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的記錄。
10.1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
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11.1為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11.2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分為定期檢查、專業檢查和突擊檢查三種。
11.2.1定期檢查即公司每月檢查、車間每周檢查和操作人員每天檢查。公司每季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結合月度安全生產檢查進行。檢查人員包括: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電氣)和使用部門的領導。
11.2.2專業檢查即對各種相同類型設備所進行的檢查。
11.2.3突擊檢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門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檢查。
11.3檢查內容:
11.3.1特種設備法規執行情況和規章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
11.3.2重點監控設備落實責任人以及責任人標注情況。
11.3.3特種設備的持證情況和定期檢驗情況。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
11.3.4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1.3.6員工的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情況。
11.3.7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情況。
11.3.8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
11.3.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11.3.10上次檢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11.4檢查人員在檢查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負責,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檔。
11.5隱患整改:
11.5.1檢查人員在檢查時發現事故隱患后,應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填寫《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檢部門簽收,一份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查。
11.5.2整改責任人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因故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將原因、臨時措施和整改計劃書面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11.5.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被檢部門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驗收。發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時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根據國家電梯檢驗規范規定,和電梯安全運行相關的電梯鑰匙,應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嚴格管理。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預防非指定管理人員對電梯鑰匙的錯誤操作,從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并引起電梯重要零配件被盜等事件的發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幾點:
12.1在任何情況下應做好電梯鑰匙使用和交接登記制度,并建立專門的管理檔案。保證做到正確使用,特別要預防電梯鑰匙的丟失及誤操作。以防電梯零配件丟失,設備損壞,安全事故的發生等。
12.2電梯鑰匙的使用保管必須專人負責,電梯鑰匙使用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隨意使用。因工作需使用時應做好記錄。
12.3保管人員不得將電梯鑰匙外借和贈與其他無關人員。
12.4電梯鑰匙使用完畢后必須及時交回管理部門,并放回原處。
12.5電梯鑰匙包括:廳門三角鑰匙、轎內檢修鑰匙、首層開、關電梯電氣鑰匙、機房鑰匙。
12.6使用廳門三角鑰匙時應注意:
12.6.1必須由電梯維修保養專業人員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12.6.2當用三角鑰匙打開層門時,應看清電梯是否停在本層,以防踏空;上轎頂前先斷開急停開關,后把電梯置檢修位置,確認后方可上轎頂。
12.6.3緊急救援時必須先切斷電梯控制電源,確認好轎廂位置后再使用廳門鑰匙進行救援作業。
12.6.4檢修完畢后,先下轎頂,然后再將檢修置于運行位置,恢復急停,然后將廳門可靠關閉,再往返運行電梯,觀察電梯運行是否正常。
12.7電梯的首層電氣鑰匙(包括操縱盤鑰匙)應由專人管理使用(如有司機,應交電梯司機保管),按規定開、關梯。
12.8上述電梯鑰匙必須嚴格掌管,不得隨意亂放,若鑰匙丟失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鑰匙丟失必須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文件(通用19篇)篇四
根據《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使用壓力容器單位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廠長或總工程師,必須對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并指定具有壓力容器專業知識的工程技術人員具體負責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一)壓力容器的技術管理
1.建立健全容器技術檔案容器技術檔案是掌握容器用.管.修過程中的綜合性記錄,是容器管理的基礎工作。
2.建立健全容器技術管理規程要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和容器技術特性,制訂容器的各項技術管理制度和技術安全操作規程,以保證安全運行。
(二)壓力容器的使用維護和檢修
1.正確使用
(1)容器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容器安全操作規程,履行崗位職責制。
(2)容器加載時,速度不宜過快,避免操作中頻繁大幅度壓力波動。
(3)嚴格控制工藝參數,嚴禁超壓運行。
(4)容器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后上崗。
2.合理維護
(1)采取涂層.噴涂.電鍍等有效措施,防止大氣與介質對容器的腐蝕。
(2)堅持絕熱.保溫層良好。
(3)緊固件應堅持齊全.完整.緊固.可靠。
(4)安全裝置.閥門等應堅持清潔.完好.靈敏。
(5)遇有振動.摩擦等情景,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減輕。
3.定期檢查按周期有計劃地進行檢驗與檢修。并注意以下要求:
(1)容器運行時不得對任何受壓元件進行修理與緊固。
(2)泄壓.降溫要按操作程序進行。
(3)進入容器檢驗或檢修,要有專人監護并有聯絡信號。
(4)容器修理或改造時必須保證受壓元件原有強度和制造質量,其技術方案經過有關主管審批。
(三)壓力容器的使用登記
根據勞動部頒布的《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在用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向當地勞動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申報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取得使用證后方能將設備投入運行。為此,壓力容器必須逐臺登記.領取《壓力容器登記卡》。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文件(通用19篇)篇五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和人員的安全管理,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高效.穩定運行,防止和減少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少能耗,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1.術語
特種設備:本制度中特種設備系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并包括其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
2.應采購具有相應制造資質的單位所制造的特種設備,并查驗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和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合格證書等文件。
3.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登記。登記證存入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4.特種設備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的,應當在移裝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5.特種設備跨原登記機關行政區域移裝的,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手續。移裝完成后,向移裝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
6.特種設備產權發生變更時,應當辦理注銷手續,并將設備全部文件資料移交新使用企業,新使用企業應按注冊登記的要求辦理手續。
7.設備部門應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持證上崗且持證范圍應覆蓋本單位的各種特種設備,應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有關特種設備的法規和標準,并履行以下職責:
(2)收集.管理特種設備技術檔案;
(3)編制日常安全檢查計劃并組織落實;
(4)編制定期檢驗計劃并落實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
(5)提出應急救援演練計劃,負責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具體工作;
(6)組織實施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工作。
8.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貼合有關法規及行業安全標準和要求。
9.特種設備必須做到定人.定機,定時維護保養。
10.做好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使用,維護,校驗,檢修工作,并做好記錄。
11.特種設備停用1年以上的,應當封存設備,在封存后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報停,并張貼停用標志,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保存;重新啟用前,經檢驗合格后,到登記機關辦理重新啟用手續。
12.在特種設備停用期間應對設備進行必要的維護和保養。
13.應及時將存在嚴重事故隱患,且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使用年限的特種設備予以報廢,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
14.不得將報廢后的特種設備再作為特種設備進行轉讓和使用。
15.設備部門應結合特種設備使用的實際情景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與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16.一旦發生特種設備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設備部門負責人報告;設備部門負責人接到報告后立即通報hse部門負責人,并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好事故現場。設備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質檢總局令第115號)的要求于特種設備事故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hse部門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應按照中國化工《hse事故管理規定》,根據事故分級情景按規定逐級上報,并按規定進行事故處理。
二.操作人員安全管理
1.特種設備安裝.操作.維護.保養等作業人員必須理解政府相關機構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方能從事相應工作。
2.持證人員須經過公司相關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上崗操作。
3.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設備部門有關負責人報告。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
5.操作者要了解作業過程中可能引發的事故,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掌握其預防措施和應急措施。
6.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對于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7.正確使用和佩戴安全防護用具和用品。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文件(通用19篇)篇六
1、總檢員對二級維護以上竣工出廠車輛,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2、合格證由資料管理員負責保管,視生產情況由專人持道路運輸許可證副本到管理部門購領。
3、合格證由總檢員向資料管理員領取,資料管理員須建立合格證領用、簽發臺帳。
4、總檢員須逐項填寫合格證,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簽發后合格證存根交由資料管理員保存。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文件(通用19篇)篇七
為規范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杜絕設備作業過程中容易發生的事故,堅持公司生產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及環節控制。
一.管理職責:
公司設備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主管部門,(以設備科為主)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管理資料與方法:
1.凡是在本公司承擔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制作.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等施工的單位,必須取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資格證書,并經設備科和安全科審查后方可開工。
2.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由設備科和安全科審查后,報市技術質量監督局進行驗收,頒發設備使用證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單位要加強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管理,對其要有專人負責,建立設備基礎臺帳,有關資料要齊全.存檔。
4.購置的特種產品.設備,必須是勞動部門頒發有制造許可證廠家制造的質量合格產品。
5.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操作合格證方可上崗操作。
6.認真執行特種設備安全點檢制度,確保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裝置.靈敏.準確.可靠。
7.使用特種設備要按規定實行定期技術培訓,檢驗要提前向設備科和安全科報,監測.檢驗計劃由設備科和安全科委托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技術質量監督管理局認可的單位進行監測。
8.特種設備按規定需要報廢.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單位向設備科和安全科寫出申請報告。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文件(通用19篇)篇八
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該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并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工作。
二、鍋爐工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人不得進入鍋爐房;嚴禁在鍋爐房做其他無關事情。
三、按規定標準,經常對鍋爐用水進行水質檢修,發現水質不符合規定標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協同解決。
四、水位計、壓力表、安全閥等附件必須齊全完好。壓力表、安全閥必須經鑒定合格在周期內使用。
五、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安全操作運行規程等項制度。按規定認真作好運行記錄和危險點的安全檢查記錄。
六、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小組,要有負責人,有安全管理人員。
八、特種設備的要進行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九、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要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十、對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周一次,并作好記錄,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近代裝置及有關附屬食品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十一、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二、經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培訓。
十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十四、安全管理員或者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十五、對特種設備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責任。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文件(通用19篇)篇九
(1)對主要設備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包使用、包保管、包保養的“三包三定”責任制,操作人員保持相對穩定調整時應征得設備部同意。
(2)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確保機械正常運行。
(3)操作和維護人員要做到班前檢查機況,班后擦拭機體,使設備外觀整潔,達到“三無”和“四不漏”。
(4)操作和維護人員根據設備部制定的`保養制度要求,定質、定量、定時加油,定期換油,并保證油路暢通,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下運形。
(5)操作人員要做到“三懂”(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查故障)。確保正確使用機械,按規定保養,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操作人員如實填報運轉記錄,做到字跡清楚,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并由當時班組現場負責人簽認,每周準時報送設備部進行核實。
2、持證上崗制度。
(1)操作及維修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嚴禁未培訓先上崗。
(2)公路行駛的運輸設備駕駛證由地方交管部門辦理,特種設備操作證由特種設備部門辦理。
3、交接班制。
(2)操作司機交接班時,全面檢查、不漏項目,做到:a:交清設備技術狀況;b:交清設備運轉情況。燃油、液壓油、潤滑油、冷卻液的消耗和備用情況;c:交清下一班的生產準備及生產情況;d:交清本班完成的工程量;e:交清備品、附件、工具情況;f:單班作業的機械雖無進行交接,應做好機械的清潔養護和整理工作。
4、巡回檢查制度。
(2)設備主管應每日到現場對所管轄的設備進行巡檢,對操作人員填寫的運轉日志進行檢查。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文件(通用19篇)篇十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制造、改造、安裝、維修保養的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如電梯、餐梯、起重機和升降機。
3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3.1.1遵守并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于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3.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3.1.5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1.6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3.1.7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1.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3.2.3參加特種設備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3.2.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3.2.5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2.6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3.2.7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3.2.8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3.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3.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3.2.11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3.2.12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3.2.13對特種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不違章指揮。
3.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3.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3.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3.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設備能力,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3.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3.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3.4.2根據職業禁忌癥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設備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范,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并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3.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教育。
3.4.4把員工特種設備安全績效作為考核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3.5部門(車間)領導職責。
3.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3.5.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5.5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3.5.6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3.5.8積極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3.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5.10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3.6班組長職責。
3.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鉆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3.6.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設備,完成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3.6.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3.6.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3.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6.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3.7操作工人職責。
3.7.1執行公司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認真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3.7.2努力學習、鉆研技術,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3.7.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正確操作設備,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文件(通用19篇)篇十一
為加強機器設備的管理,按照科學管理、“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機器設備安全運行,保障樓宇及相關設施正常供水、供電、,并依據國家有關設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要求,對水、電等設備設施進行日常維修與養護,特制定物業小區設備維修及保養管理細則。
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維護保養與按計劃維修并重,確保安全、經濟運行。
適應小區內所管轄的所有設備設施。
一、物業公司設置設備維修運行部,對所管轄設備的安全運行、維修進行集中管理,有利于提高運行服務水平和經營效益。
二、設備維修運行部設副經理一名,負責所轄區域內的設備設施的`管理。
三、物業公司區域內配套設備設施類型較多,設備運行維修部下設:強電班、弱電班、水暖班,并分別負責各自分管設備的運行、養護與維修。
一、設備運行部是在物業公司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全面負責對所管轄區內設備安全運行及維修保養等管理工作。
二、設備維修運行部協助物業公司經理與設備廠家簽定維修保養服務協議,并對質保金的領取出具主導意見。
三、強電組主要負責。
(1)發電、配電、供電系統及相應電器的保養和維修;
(3)共用部位的單元對講門系統,樓梯燈等照明系統的維修與保養。
四、弱電組主要負責消防系統、電視監控系統、廣播通訊系統等的線路和相應設備的維護、修理。
五、水暖組主要負責供水、排水、供暖、消防噴淋系統和相應設備的運行、維護和管理。
一、設備運行、維修人員要持證上崗。
二、結合樓宇設備的使用情況,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巡視、檢測和維修保養工作,做到精心維護,嚴格檢查,清除事故隱患。
三、維護主要是進行清潔、潤滑、緊固,更換易損零部件等,設備維護時要按規程進行。
四、如果設備出現異常或發生故障,使用人員要及時向管理人員匯報,由設備管理或專業技術人員確定維修方案及實施意見。
五、如屬人為違章拆修造成的設備事故及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設備維護、維修所需經費由設備運行部據實報告預算,由物業公司批準撥付使用,以保證設備正常安全運行。
七、設備維修運行人員對設備設施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八、為了降低設備使用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修舊利廢,合理更新,避免浪費。
九、設備維修應按維修與保養、中修與保養、大修與保養等程序進行。
十、設備運行維護人員要認真及時填寫有關設備運行、維修和保養記錄,即《交接班記錄》、《設備運行記錄》、《設備維修保養記錄》等。
一、對物業公司接管的小區的設備應及時建立設備臺帳和編制檔案并有專人保管存檔。
二、按設備運行的要求建立設備安全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度。
三、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資料,保證設備技術檔案的準確和完整。
四、特種設備執行注冊登記制度,取得驗收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證后方可運行使用。
五、收集所有設備采購合同或協議,建立售后服務檔案。
一、設備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和安裝技術規程的要求進行安裝、調試后使用。
二、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剛接管的小區設備要有廠家的操作、維修、保養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四、設備的使用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檢查和保養,并做好記錄。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行業規定淘汰的及不能達到安全生產要求的設備設施實行淘汰制度。
二、對一些經常壞、維修成本大的設備設施,報領導批準后,及時淘汰。
一、以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種安全操作和勞動保護規章制度。
二、新員工入廠,由班組長牽頭進行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崗工作。
三、工作前應檢查自已所用的一切設備和工作場地,確認安全后,方能開始工作。
四、所有安全裝置不得拆卸,都應保證其完好有效、靈敏可靠。
五、工作中要互相關心,既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又要關心他人的安全,如遇違章及冒險作業,有權勸阻。
六、加強設備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竊等安全工作。
七、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并應做好記錄,否則責任人在當月考核中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八、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安全距離。該項不做扣2分。
九、嚴禁帶電作業,必要時需班組長批準,并采取安全絕緣防護措施,且要有監護人在現場。該項不做扣2分。
十、工作時間嚴禁喝酒上崗作業,輕者給于警告,并在當月考核中扣2分,重者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十一、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并應定期檢查、校驗。該項不做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十二、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后,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否則重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輕者給予當事人警告,當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參加先進評選。
十三、發電機運轉時,嚴禁人體接觸帶電部分。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和煙/溫感控頭一般委托廠家進行維護保養,配合維保單位檢查和試驗消防系統/設備的功能,并應填寫登記表。該項不填扣2分。
二、對各種消防報警裝置需做好定期的檢查、試驗和保養維修工作,發現故障及時排除,若不能排除,要及時通知維保單位進行維修,并詳細登記,一般要求一周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否則每發現一次在當月考核中扣2分。
三、消防弱電機房值班室要24小值班,夜間有保安進行值班,白天有專業人員值班,對設備每次報警多要到現場察看,確定是否有火情發生,并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和單位,絕對不能隨意消除報警信號,否則重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輕者給予當事人警告,當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參加先進評選。
一、高壓開關柜停送電操作應填寫好工作單,并檢查各項操作機械完好,嚴格執行一人操作,一人工作制,按工作單填寫程序進行操作。該項不填扣2分。
二、配電室值班員應熟悉配電房開關柜的各項操作細則及工作程序,做到操作準確無誤。
三、每周一次對所有配電房巡檢一次,并做好記錄,檢查設備運行狀況,包括外觀、聲音、氣味、溫度、電壓、電流及開關和指示燈狀態,以及機房照明和附屬設施狀況。該項不做扣2分。
四、每月一次統計用電量及電壓變化。該項不做扣2分。
五、每月一次對每層配電箱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該項不做扣2分。
六、為保障本物業小區緊急情況下正常配電,技術員必須每月進行后備發電機運行操作2次,以保障市電停止后,仍能保持消防系統及污水泵系統的正常運作。該項不做扣2分。
七、定期查看機油、柴油是否滿足使用,出現不足填報申請后及時購買(附發電機檢查表)。該項不做扣2分。
一、每兩周一次對公共區域、走廊各照明燈具、疏散指示燈、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進行檢查,出現損壞及時更換。該項不做扣2分。
二、定時開關公共區域的路燈、草坪燈。該項不做扣2分。
一、每周一次巡視各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電流、電壓、指示燈狀況和水壓等,發現問題及時檢修。該項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視管道、閥件接口有無異常。該項不做扣2分。
三、每月對消防泵進行試機至少一次,時間不低10分鐘。該項不做扣5分。
四、每月至少一次檢查消防水池浮球裝置、進/出水閥門及放水閥。該項不做扣2分。
五、每周一次巡視污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液位報警裝置工作狀況,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六、雨季每天檢查各集水井泵工作狀況(包括手動、自動和控制箱指示燈),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一、每周一次巡視各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電流、電壓、指示燈狀況和水壓等,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視管道、閥件接口有無異常。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三、負責小區內生活用水,若要維修要提前通知住戶,避免影響住戶用水,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一、每周一次檢查電視監控設備的運行情況,包括攝像機、鏡頭、放錄機、傳輸信號、接收圖像的清潔和調校,發現故障及時維修,若維修不了,則報請專業公司修理,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二、弱電監控室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并填寫值班記錄,由保安部負責具體實施。該項不做扣2分。
三、弱電監控室的工作人員除例行保安監控外,還要對小區內的電梯進行監控,遇緊急情況要及時通知設備維修人員,并及時應用電梯配置的通訊對講系統或其他可行方式,詳細告知電梯轎廂內被困乘客應注意的事項。該項不做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四、值班人員如遇不法分子或乘客蓄意破壞電梯等設備設施要及時通知保安進行制止或報警,并對破壞的設備依法賠償。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文件(通用19篇)篇十二
1、特種設備的使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定》的要求。
2、要建立以機電礦長為組長機電區長為副組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小組,有安全管理人員。
a、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生產廠家、產品質量、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的資料。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4、每年要對特種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在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的要求,接到定期檢驗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檢工作。
5、對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記錄,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及相關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6、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8、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該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9、對特種設備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必須追究其責任。
二、堅持特種設備的定期檢查、檢修,嚴格按檢修周期對各種設備進行大、中、小修。對特種設備要包機到人,做到每一臺設備都要有人管理、檢修、維護、保養,每天開機前應檢查各運轉機構控制系統和安全裝置,均應靈敏準確、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三、為保證特種設備檔案的完整、系統、準確性,便于為今后和將來的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各單位所報資料必須齊全完整、系統準確,不得出現前后不符、實物與圖紙不符、結果與設計不符的現象。
四、特種設備所歸檔的圖紙、資料不符歸檔要求時,檔案管理員有權拒絕歸檔,堅持特種設備檔案專人管理,并做到一臺設備一套檔案。
五、對起重設備的一般要求:。
(1)、起吊時不得超載,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2)、應經常檢查并能及時發現起重機各部位是否異常,尤其是主橫梁連接處,螺栓是否有異常現象。
(3)、經常檢查車輪,不應有裂縫。
(4)、齒輪上應經常涂抹潤滑脂,保證齒輪的潤滑。
(5)、當起重機剎車不靈時,應調整電動機制動彈簧的松緊。
(6)、不得在有火災危險、爆炸危險的介質中使用。應按要求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7)、起重機側面必須掛有注明起重機的最大起重量、跨度、工作類型、制造廠家的牌版。
(8)、起重機工作時,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機下。
(9)、在起重機上進行檢修時,起重機必須斷電。
(10)、起重機空負荷運行時,吊溝必須升起,至少要超過一個人的高度。
(11)、起重機帶重物運行時,重物必須起升高于運行路線上的最高阻礙物0.5米以上。
(12)、嚴禁用任何方法從起重機上拋下物品,嚴禁吊運重物時在人頭上越過,禁止用吊鉤或在吊重物上運送或起升人員。
(13)、起升液體金屬、有害液體及重要物品時,不論重量多少,必須先稍微起升,離地面150~200mm,驗證制動器的可靠性后再繼續起升。
(14)、如起重機在露天使用,當風力大于六級時,應停止工作。
(15)、露天起重機不工作時,必須設法將起重機可靠的固定,以防風災。
(16)、工具及備品必須儲放在專門的箱子內,禁止散放在大車或小車上,防止落下傷人或物。
(17)、在12個月內,必須進行一次起重機的定期安全技術檢查,除對部件詳細檢查外,還應進行重錘試驗。
六、對壓力容器的一般要求:。
1、每天檢查溫度表、壓力表、安全閥和放水閥是否正常;各種儀表,必須定期校驗。
2、必須定期清除風包上的油垢。
3、在風包出口管路上必須加裝釋壓閥。
4、檢查風包外壁不得有銹蝕現象。
七、每天對保護裝置進行一次實驗。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文件(通用19篇)篇十三
根據《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使用壓力容器單位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廠長或總工程師,必須對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并指定具有壓力容器專業知識的工程技術人員具體負責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一)壓力容器的技術管理。
1、建立健全容器技術檔案容器技術檔案是掌握容器用、管、修過程中的綜合性記錄,是容器管理的基礎工作。
2、建立健全容器技術管理規程要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和容器技術特性,制訂容器的各項技術管理制度和技術安全操作規程,以保證安全運行。
(二)壓力容器的使用維護和檢修。
1、正確使用。
(1)容器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容器安全操作規程,履行崗位職責制。
(2)容器加載時,速度不宜過快,避免操作中頻繁大幅度壓力波動。
(3)嚴格控制工藝參數,嚴禁超壓運行。
(4)容器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后上崗。
2、合理維護。
(1)采取涂層、噴涂、電鍍等有效措施,防止大氣與介質對容器的腐蝕。
(2)堅持絕熱、保溫層良好。
(3)緊固件應堅持齊全、完整、緊固、可靠。
(4)安全裝置、閥門等應堅持清潔、完好、靈敏。
(5)遇有振動、摩擦等情景,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減輕。
3、定期檢查按周期有計劃地進行檢驗與檢修。并注意以下要求:
(1)容器運行時不得對任何受壓元件進行修理與緊固。
(2)泄壓、降溫要按操作程序進行。
(3)進入容器檢驗或檢修,要有專人監護并有聯絡信號。
(4)容器修理或改造時必須保證受壓元件原有強度和制造質量,其技術方案經過有關主管審批。
(三)壓力容器的使用登記。
根據勞動部頒布的《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在用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向當地勞動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申報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取得使用證后方能將設備投入運行。為此,壓力容器必須逐臺登記、領取《壓力容器登記卡》。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文件(通用19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了加強、規范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的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提高安全生產意識,確保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正常、有效使用,防止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特種設備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以及lng槽車等。
安全設施設備是指為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災害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防止事故擴大,減輕災害損失,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為直接目的而設計、安裝并使用的設施、設備、器材等。
本制度所稱特種作業人員,系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及相關管理人員。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的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檢驗、日常維護保養、改造、報廢,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和復審等。
第二章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購置
第四條購置的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其設計、生產單位必須是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取得許可證的單位。特種設備進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三章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
第五條安裝新購置特種設備,必須委托有安全資質的單位施工安裝。施工前必須與施工單位簽署安全責任書后,方可施工。安裝結束后,施工單位應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特種設備進行校驗和調試,并且向具有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資格的機構申請檢驗。檢驗合格后,使用單位應當到規定的特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且將安全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六條改造特種設備,必須委托有安全資質單位施工。改造完畢經檢測驗收合格后方可運行并建立檔案。
第七條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竣工后經檢驗合格,負責該項目施工的單位,必須將有關技術文件、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將原始資料及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第四章特種設備的使用及維護保養
第八條公司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第九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制定并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維護保養、定期檢驗等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十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第十一條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并且定期自行檢查,作好檢查記錄,確保各類安全裝置靈敏可靠。如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第十二條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安全性能年檢的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鍋爐一年;電梯一年;起重機械二年;廠區機動車輛一年;壓力容器根據核定的安全狀況分別為一、三、六年;壓力管道、各類氣瓶應按相應的安全監察規程要求的定期檢驗周期執行。逾期未檢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停止使用時,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向機電物資管理中心書面報告,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再次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申請安全檢驗,經復查合格,方能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四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復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申請予以報廢,并且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前,使用單位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報請公司審批并且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與注銷手續。
第五章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操作要求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并且立即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第十六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特種作業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應當按規定審驗,一般每二年復審一次。鍋爐司爐工操作證四年復審一次,鍋爐水處理工操作證五年復審一次。逾期不審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自動失效,繼續從事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操作或管理工作視為無證上崗。
第十八條離開特種作業操作崗位達六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與環境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文件(通用19篇)篇十五
(起重機械使用管理規定)。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起重機械的使用及管理,保證設備安全穩定運行,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檢修、安裝和使用的起重機械,包括橋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汽車起重機、卷揚機、電動葫蘆起重機及千斤頂等。
三、起重機械使用要求。
第三條起重機械由生產運行部主管,設專人管理。按國家有關規定,主要起重機構務必辦理好使用證。
第四條負責起重機械管理的部門或負責這項工作的人員,應將起重機械的主要設計圖。
紙及有關技術資料收集齊全,在起重機械的明顯部位標明最大起重量,并附有完整的技術證明文件及使用說明書。所有資料應存放在使用部門檔案室或公司檔案室。
第五條對新安裝、經過大修或改變重要性能的起重機械,在維修過程中務必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安裝起重機械的地基、房架、軌道及其它建筑物,務必能安全穩固地承受運行時的最大負荷,并且保證其有足夠的穩定性,以防傾倒、墜落。起重機的`平衡物體應安裝得穩固可靠,使其不致發生移位、脫落。行駛起重機的軌道,其坡度和軌距應當貼合設計要求,汽車起重機工作的地面,應當平坦,并不得在泥濘地面工作。
第七條起重機的性能不得任意改變,如果需要增加起重機械的最大重量,加快起重速度,延長跨距懸臂或改變其它重要性能,務必驗秤其強度、剛性穩定率和功率,并對薄弱部分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第八條起重機械的工作地點,要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和暢通的吊運通道,并且應當與附近的設備、建筑物持續必須的安全距離,使其在運行時不致發生碰撞。
第九條起重機械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在透過架空輸電線路時,應將起重機的1起草部門:生產運行部起草人:******審核人:。
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狀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規定:
第十條起重機的電氣設備,應當貼合電氣安全的要求。在防爆車間,起重機的電氣設備也應當貼合防爆要求。
四、安全裝置與勞動保護設施。
第十一條機動的起重機,務必有音響清晰的喇叭、鈴或汽笛等信號裝置。
第十二條起重機的卷揚機和電機的移動、旋轉和變速機構務必裝有制動器。
第十三條起重機的梯子、平臺、走臺和橋式起重機的梁邊都應設有不低于1.05米的防護欄桿,欄桿下不應當有擋板。起重機傳動裝置的危險部分,應當設有防護罩或防護欄桿、直梯和傾斜角大于75度的斜梯,其高度超過5米者,應設置弧形防護圈。
第十四條電動的起重機務必有卷揚限制器和行程限制器,卷揚限制器應使滑輪在提升到距離卷揚機極限300毫米以前時,能自動停止,條件許可的這種距離還可延長。行程限制器應使起重機在駛近軌道末端,或與同一軌道上其它起重機互相靠近時,或在懸臂轉到最大角度,抬到最高位置時,能自動停車。
第十五條電動的起重機上的金屬構架、軌道、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或其它不帶電的金屬部分,都務必有保護性接地。
第十六條橋式起重機,在由司機室或房架平臺進入橋架的門上,應當有自動聯鎖裝置,以保證有人進入橋架時,能自動斷電。
第十七條橋式起重機除設有必要的維修平臺外,應當設有足夠的供上下司機室用的梯子、平臺,在工人上下起重機頻繁的車間,應設走臺,以代替上下平臺。
第十八條橋式起重機和具有供電滑線的懸臂起重機,其供電滑線應當有鮮明的顏色。為了防止上下人時發生觸電,當起重機的上下平臺靠近供電滑線,則應設置防護擋板,橋式起重機的上下平臺,最好不要與大車的供電滑線同側,為了防止鋼絲繩擺動時碰著供電滑線,起重機靠近滑線的一邊應設置防護桿,如果在一廠房跨距內裝有雙層起重機,可沿下一層起重機供電滑線的全長設置防護桿。
第二十條隨著起重臂傾斜角度的大小而變更起重量的懸臂起重機應當設有起重量指示器。
第二十一條在軌道上移動的起重機,除鐵路起重機外,都務必在軌道終端設置末端立柱。同時還應設置緩沖器。
第二十二條露天工作的起重機,司機室應當有防雨防曬的設施。在地面軌道上行駛的露天工作的起重機應當有夾軌鉗,以增加其穩定性,防止在最大風力吹襲時自由移或被風刮倒。
五、對鋼絲繩、鏈條、吊鉤的要求。
第二十三條鋼絲繩、鏈條、吊鉤和吊環應當有制造單位的技術證明文件作為使用的依據,如果沒有,則應經過試驗,驗明其規格性能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條使用鋼絲繩和鏈條,應當不超過其最大的容許拉力,以防拉斷,每根鋼絲繩和鏈條的最大容許拉力應當按下列公式計算:
實際破斷拉力。
最大容許拉力=——————————。
安全系數。
第二十五條起重用鋼絲繩的安全系數,應當根據使用的頻繁程度和其他技術條件決定。機動起重機鋼絲繩,其安全系數一般不得小于5.5;少數不經常使用的不得小于5;使用頻繁的不得小于6;手動起重機的鋼絲繩,其安全系數一般不得小于4.5。供升降起重臂使用的鋼絲繩和用作起重機拉索的鋼絲繩,其安全系數不得小于3.5;帶有小鉤小環供吊掛用的鋼絲繩,其安全系數不得小于6。
第二十六條卷繞鋼絲繩的滾筒、滑輪,其直徑應與鋼絲繩的直徑有必須的比例,以防鋼絲繩過早損壞。這種比例,根據起重機的類型、使用的頻繁程度等因素而定。
第二十七條機動起重機的供起重用的焊接鏈的安全系數,不用鏈輪的不得小于6,用鏈輪的不得小于8,卷繞鏈條的滾筒或鏈輪的直徑不得小于鏈環圓鋼直徑的三十倍。手動起重機的焊接鏈的安全系數,不用鏈輪的不得小于3,用鏈輪的不得小于4.5,卷繞滾筒鏈輪的直徑,不得小于鏈環圓鋼直徑的二十倍。帶有小鉤、小環供吊掛用的焊接鏈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5,供捆縛用的焊接鏈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6,板鏈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5。
第二十八條鋼絲繩的繩套,應裝有鐵套環。編結成繩套時,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十五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連接成繩套時,卡子不得少于3個,連接起重鋼絲繩時,應用繩套互相連接,連接處不能與卷繞鋼絲繩的滾筒或滑輪接觸。鋼絲繩固定于起重機的部件時,應當用壓板、楔子、錐套等可靠的辦法連接,當重物降到最低位置時,留在滾筒上的鋼絲繩應當不小于二圈。
第二十九條鋼絲繩被燒壞或斷了一股時,應當更換;鋼絲繩表面鋼絲被磨損、腐蝕達鋼絲直徑40%以上時,也應更換。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的斷絲根數到達下表所列的數值時,應當更換。在特殊狀況下務必繼續使用時,應當相應地降低負荷量,加大安全系數。但斷絲根數不得超過下表中安全系數為“7以上”時所允許的斷絲根數。
第三十一條有起重機械的部門應當建立和健全關于起重機械的維修保養、定期校驗安全和交接班等,并認真執。
第三十二條主管起重機械部門及使用部門分別對起重機進行登記,詳細記載每臺起重機的規格、性能等有關技術資料,以及歷次技術校驗、大修理、改變起重機的重要性能和重大事故等狀況,以備查考。
第三十三條安裝在機器設備附近、由地面操縱的機動起重機,應當指定固定人員負責使用。除此之外,機動起重機一般應由專職的司機駕駛,并且指定人員負責掛鉤和指揮工作。起重機司機和負責掛鉤指揮人員,務必視覺、聽覺正常,經過專門訓練,并取得國家統一格式ude特種作業人員證書,經企業安全技術部門考試合格發給合格證后,方準許獨立操作。第三十四條公司應規定統一的起重機信號,公司內有關人員,包括由其他單位借調來的人員都務必按照本公司的指揮信號執行。除了在吊運工作發生緊急危險時,任何人都能夠推薦指揮人員發出停止信號。除此之外,只許負責指揮起重機的人員指揮吊運工作。第三十五條禁止起重機械超負荷運行。
第三十六條用兩臺起重機吊運一個重物,應在主管部門同意并監督下進行,吊運時起重的鋼絲繩應當持續垂直,每臺起重機所受的負荷不能超過其最大起重量。
時,應當放墊。禁止斜吊,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設備上的東西。
第三十八條起重機吊運重物時,一般應走吊運通道,禁止從人頭上越過,禁止在吊運的重物上站人,禁止對吊掛的重物加工,不許吊著重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
第三十九條當起重機運行時,禁止人員在起重臂下行走,禁止從事檢修工作,禁止從一個橋式起重機越到另一個橋式起重機上去,除停車檢修外,禁止在橋式起重機的軌道上行走。當懸臂起重機、汽車起重機、工作時,其懸臂所及工作區域內禁止站人。使用起重機電磁鐵的起重機,應當劃定必須的工作區域,在此區域內禁止有人。
第四十條起重機司機、掛鉤(起重人員)和維修人員,應經常檢查各自負責的設備和吊具,以保證安全運行。在進行檢修,人工加油和清潔等工作時,起重機應停止運行。如是電動起重機應切斷電源。起重機停止工作后,司機應當將起重機安全穩妥地停放在規定的地方,方可離開。
七、技術檢驗。
第四十一條公司應根據使用狀況對起重機械規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術檢驗,對新安裝、經過大修或者改變重要性能的起重機械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檢驗。
第四十二條在技術檢驗時,應當檢查金屬構架、各種動力設備、傳動機構、電氣設備、安全裝置、制動器、鋼絲繩、鏈條、吊鉤、鍵、銷和螺釘等是否完好,安裝是否妥當和磨損程度等狀況,并且對起重機作靜負荷試驗和動負荷試驗。
第四十三條特種設備務必定期由國家指定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驗檢測,檢驗檢測合格后或發現問題經整改驗收后方可使用。
八、其它。
第四十四條能夠根據需要,按照本制度的規定,結合本部門的具體狀況,制定實施細則,送生產運行部備案,批準后方可施行。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由生產運行部負責監督檢查、貫徹執行。
九、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規定未盡事宜由生產運行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文件(通用19篇)篇十六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對于環境保護的總體管理要求和具體執行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各部門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
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由行政部歸口管理和分工負責、分級負責制度。
堅持公司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堅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實現環境和生產同步規劃、同時實施、同步發展。
公司建設和生產應依法保護環境,自覺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并依法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依靠科技提高,采用新技術、推行禮貌、清潔生產,減少有害物質排放,防止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
3.1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任務和需要由行政部負責,并理解市環保部門監督指導。
3.2行政部的主要職責。
3.2.1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并依據公司環境保護戰略、方針和規章制度制定本單位相關的管理辦法。
3.2.2負責公司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的規劃和計劃的制定及組織實施。
3.2.3負責公司環保監督,環境統計的審核工作。
3.2.4建立健全公司環境管理和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管理制度,確保各類環境保護設施設備安全,有效正常地運行,從而做到達標排放。
3.2.5負責處理公司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糾紛,
并制定防止環保突發事件預案,發生污染事件或其它突發性污染事件,應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應急措施。
3.2.6負責公司環境保護科技創新的組織實施,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
4.1辦公環境必須堅持安靜,商談業務或接打電話應盡量降低音量,嚴禁在辦公區域內奔跑、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工作。
4.2辦公時間嚴禁閑談、睡覺、吃東西、玩電腦游戲、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報紙等。
4.3員工著裝應得體,不得穿過于隨便、休閑的服裝,以免有損公司整體形象。
4.4愛護各類設施設備,并正確使用設施設備。
4.5辦公桌面堅持清潔、整潔,椅子擺放整齊,廢紙雜物隨時入簍,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紙屑。
4.6重要文件做到及時保存,不能隨意放置桌面,避免造成泄露機密。
4.7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動用其它員工的資料或專用設備。
4.8不得隨意帶與公司無關人員入司,否則引起的后果自負。
4.9最終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檢查所有電源等是否關掉,保證安全。
5.1廠區地面衛生清潔。
廠區地面衛生清潔專門由1名清潔工負責,其衛生清潔范圍包括:
5.1.1全廠廠區通道、空地衛生清潔工作;
5.1.2監督廠內員工講衛生,愛綠化;
5.1.3車間公廁衛生清潔以及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5.1.4清潔工每一天經常清理廠區內小垃圾桶內的`垃圾;監督好車間員工的垃圾倒放,以確保他們把垃圾倒入廠垃圾倒放區的大垃圾桶內。
5.2生產現場地面整潔。
5.2.1生產現場的原輔材料必須放在固定位置或區域內,擺放整齊,標識明顯、清楚,不合格品應加以標識并隔離存放。
5.2.2廢棄邊料等應及時清理回收。
5.3生產區無亂塔、亂建、亂堆、亂掛現象。
5.4廠區職工要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污物,不亂倒垃圾,不亂潑污水,不隨地大、小便。
6.1按規劃設置公共廁所、垃圾箱、果皮箱等公共設施。清潔工定期清理、保質清潔衛生。
6.2公共廁所用無害水沖廁所,并有專人管理。做到基本無臭味、無蚊蠅、無蛆蟲、無隨地便溺現象。
6.3妥善處理糞便、污水,對垃圾等廢棄物做到日產日清,對糞便和垃圾要設立處理場和聯系好相應的處理單位。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文件(通用19篇)篇十七
為保障特種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范圍。
3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3.1.1遵守并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于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3.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
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3.1.5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1.6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3.1.7組織事故。
應急預案。
的演練。
3.1.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3.2.3參加特種設備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3.2.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3.2.5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2.6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3.2.7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3.2.8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3.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3.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3.2.11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3.2.12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3.2.13對特種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3.2.14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3.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3.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3.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設備能力,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3.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3.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3.4.2根據職業禁忌癥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設備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范,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并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3.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教育。
3.4.4把員工特種設備安全績效作為考核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3.5部門(車間)領導職責。
3.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3.5.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5.5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3.5.6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3.5.8積極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3.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5.10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3.6班組長職責。
3.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鉆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3.6.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設備,完成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3.6.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3.6.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3.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6.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3.7操作工人職責。
3.7.1執行公司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認真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3.7.2努力學習、鉆研技術,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3.7.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正確操作設備,
認真填寫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3.7.4定期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或向領報告。
3.7.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3.7.6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在交接班部中詳細記錄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3.7.7參加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7.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
4.1為規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4.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4.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并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門及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4.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4.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定復審。
4.6.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4.6.2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4.6.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4.6.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4.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4.7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4.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4.8.1新設備投產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4.8.2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4.8.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因故停止操作特種設備一年及以上,必須由使用部門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內容主要是:近期頒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設備安全狀況等。
4.9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4.10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保存。每年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4.11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標準》予以處理。
5.1為規范與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5.2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5.3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5.4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5.5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5.6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5.7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5.8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5.9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5.10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5.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5.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6.1為規范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3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設備、維修和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均應參加,并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員負責考勤,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請假,并另派人員參加。
6.4.1傳達有關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等;傳達公司領導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6.4.2通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存在的問題和特種設備事故情況杜絕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6.4.3了解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狀況和研討解決存在問題的辦法。
6.4.4總結各部門職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學習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知識。
6.4.7審定公司職業管理網絡,審定公司年度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和目標,并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6.4.8聽取特種設備部門執行安全職責的情況匯報。
6.4.9研究、協調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6.4.10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6.4.11組織制訂、修訂特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7.1為有效控制與公司特種設備有關的文件和記錄,確保文件和記錄規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7.2文件管理。
7.2.1職責。
7.2.1.1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審核特種設備管理自編文件。
對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上級文件。
7.2.1.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登記工作。
7.2.1.4各有關部門負責操作規程的編制。
7.2.2.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獲取,可通過網上下載;書店購買;政府部門或相關方等獲取。
7.2.2.2對于獲取回來的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識別其適用性,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7.2.2.3對于與相關方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關方的歸口管理部門通過對其施加影響的方式進行傳達,如可以通過簽署安全協議、合同、傳真等,確保相關方向公司提供的設施、服務、貨物等符合這些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7.2.2.4當公司特種設備型號、規格、使用條件、管理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及時識別獲取相關最新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負責通知到相關部門。
7.2.3公司制定的特種設備管理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寫,安全生產責任人審核批準。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由設備部門或使用部門負責組織編寫,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準。
7.2.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2.5特種設備文件由人事部保存于通風防潮、防蛀的適宜地方。
7.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請部門提出申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準后執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收回原文件,再發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2.7文件銷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準后,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所有作廢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廢文件原稿加蓋“作廢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其他部門嚴禁私自保存作廢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閱時可以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借閱。
7.2.8文件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給顧問公司,政府機關或客戶等,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請示安全生產責任人批準后方可外借。
7.3.1管理職責。
7.3.1.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有關部門實施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負責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的整理、保存。監督有關部門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記錄。
7.3.1.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記錄的格式設計;負責本部門制定的記錄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應交一份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7.3.2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3.3記錄填寫要及時、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可隨意涂改,若因某種原因不需要或沒必要填寫的項目,用斜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必須完整不允許空白。若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始數據或內容,應采用斜杠“/”劃去原始數據或內容,在其旁邊寫上更改后的數據或內容,同時加蓋或簽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7.3.4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更改,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更改,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再次發放。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各部門不能更改。
7.3.5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及檢驗單位的檢測報告的保存期限按規定執行;各部門制定的記錄,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時應考慮:設備設施的使用壽命;法律法規的規定、政府部門的要求;其他相關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7.3.6記錄超過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銷毀時,由制定部門負責人報告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經同意后銷毀。政府部門的記錄,一般不宜銷毀;若需要銷毀,應統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準后,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
8.1.1為避免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8.1.2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8.1.3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8.1.4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8.1.5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
8.1.6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8.1.7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8.1.8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8.2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領導和各部門職責。
8.2.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成員:副總經理以及安全、設備(電氣)、消防、辦公室、人事、醫療、土建、物流財務等部門的負責人和各車間領導。
8.2.2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8.2.2.1組織制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2.2.2指揮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8.2.2.3發布和解除事故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8.2.2.4向上級和鄰近單位、社區發報事故情況以及發出應急求援請求。
8.2.2.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工作經驗。
8.2.3搶險(救治)人員和部門職責。
8.2.3.1總經理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2.3.2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負責指揮現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2.3.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同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8.2.3.4消防、保衛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衛和警戒。
8.2.3.5人事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用車輛;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8.2.3.6設備部門、維修部門負責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8.2.3.7設備部門負責房屋等土建設施的應急救援工作。
8.2.3.8儲運部門負責供應、運送事故應急救援物資。
8.2.3.9后勤(醫療)部門負責傷員救治和事故應急救援人員的后勤服務工作。
8.2.3.10人事部門負責組織人力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2.3.11供應部門負責購買事故應急救援器材。
8.2.3.12財務部門負責籌備事故應急救援資金。
8.2.3.13各車間負責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對初起事故進行搶救。
8.2.4事故應急救援報告。
物質或設備的名稱、數量、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等通知本部門領導。
8.2.4.2本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根據事故性質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晚上發生的事故應先通知公司生產調度,再由公司生產調度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8.2.4.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接到事故應急救援請求時,立即通知事故應急救援人員。
8.2.4.4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根據險情和災傷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向市有關上級部門、市各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以及通知附近生產經營單位和社區,撥打“110”、“119”、“120”等電話求援。
8.2.4.5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和撥打求援電話時,應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救援內容、程度、有害物質性質、數量、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對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詳細報告。
8.2.4.6當需要向外求援時,應設人在路口接應和派員疏通搶險、救護車輛進入公司的路段。
8.2.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學習檢查會議規定。
8.2.5.1事故應急救治預案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形式可以現場、圖紙模擬等。
8.2.5.2演練前,應制定詳細計劃,確定演練負責人和各人員的職責、操作內容、時間以及參加人員。
8.2.5.3演練前應知會與演練有關崗位的操作人員。
8.2.5.4演練時各參加人員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認真進行。
8.2.5.5演練過程中,沒有參加演練的運行人員應密切注意正在運行的設備狀況;演練人員在演練中不能有任何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行為。
8.2.5.6如在演練期間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演練,待處理好事故后,再繼續演練。
8.2.5.7演練全過程要做好記錄。記錄包括時間、演練內容、負責人、參加人員、事故類型、演練效果等。
8.2.5.8每次演練后應由演練負責人進行總結和評比。
8.2.5.9有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屬下員工學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要時進行考核,并做好記錄。
8.2.5.10檢查規定: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每年檢查一次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情況,檢查主要內容:演練情況,培訓教育情況和搶險救治設備、設施、藥物情況,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
8.2.5.1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結合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情況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和解決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的存在問題。
9.2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9.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9.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9.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9.3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9.4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
調查報告。
書。
9.6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9.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9.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9.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10特種設備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
10.1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10.2每年年初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會同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制定年度檢驗計劃并報特種設備監察部門和有資質的檢驗單位。
10.3特種設備的檢驗周期按特種設備有關法規、安全監察部門以及檢驗部門的要求進行,但至少應執行下列規定:
10.3.1鍋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10.3.2壓力容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三至六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兩次內外部檢驗期間內至少進行一次耐壓試驗。
10.3.3起重設備: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10.3.4電梯: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10.3.5廠內機動車輛: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根據工作環境、工作級別和存在隱患程度調整縮短檢驗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個月。
10.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檢驗計劃,提前一個月與有資質的檢驗單位預約檢驗時間。安技辦根據檢驗單位確定的檢驗時間,提前告知生產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
8.5特種設備檢驗前,由使用部門按規定做好特種設備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檢修以及為安全檢驗而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10.6特種設備檢驗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
10.7特種設備檢驗后,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特種設備存在問題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應將檢驗報告內指出的存在問題告知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
10.8特種設備檢驗時發現的問題,由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組織整改,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實施監督并向監察和檢驗單位匯報整改情況。
10.9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啟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還應當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
10.11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主要有:
10.12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
說明書。
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10.1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的記錄。
10.1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
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11.1為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11.2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分為定期檢查、專業檢查和突擊檢查三種。
11.2.1定期檢查即公司每月檢查、車間每周檢查和操作人員每天檢查。公司每季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結合月度安全生產檢查進行。檢查人員包括: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電氣)和使用部門的領導。
11.2.2專業檢查即對各種相同類型設備所進行的檢查。
11.2.3突擊檢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門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檢查。
11.3檢查內容:
11.3.1特種設備法規執行情況和規章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
11.3.2重點監控設備落實責任人以及責任人標注情況。
11.3.3特種設備的持證情況和定期檢驗情況。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
11.3.4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1.3.6員工的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情況。
11.3.7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情況。
11.3.8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
11.3.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11.3.10上次檢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11.4檢查人員在檢查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負責,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檔。
11.5隱患整改:
11.5.1檢查人員在檢查時發現事故隱患后,應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填寫《事故隱患整改。
通知書。
》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檢部門簽收,一份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查。
11.5.2整改責任人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因故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將原因、臨時措施和整改計劃書面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11.5.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被檢部門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驗收。發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時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根據國家電梯檢驗規范規定,和電梯安全運行相關的電梯鑰匙,應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嚴格管理。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預防非指定管理人員對電梯鑰匙的錯誤操作,從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并引起電梯重要零配件被盜等事件的發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幾點:
12.1在任何情況下應做好電梯鑰匙使用和交接登記制度,并建立專門的管理檔案。保證做到正確使用,特別要預防電梯鑰匙的丟失及誤操作。以防電梯零配件丟失,設備損壞,安全事故的發生等。
12.2電梯鑰匙的使用保管必須專人負責,電梯鑰匙使用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隨意使用。因工作需使用時應做好記錄。
12.3保管人員不得將電梯鑰匙外借和贈與其他無關人員。
12.4電梯鑰匙使用完畢后必須及時交回管理部門,并放回原處。
12.5電梯鑰匙包括:廳門三角鑰匙、轎內檢修鑰匙、首層開、關電梯電氣鑰匙、機房鑰匙。
12.6使用廳門三角鑰匙時應注意:
12.6.1必須由電梯維修保養專業人員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12.6.2當用三角鑰匙打開層門時,應看清電梯是否停在本層,以防踏空;上轎頂前先斷開急停開關,后把電梯置檢修位置,確認后方可上轎頂。
12.6.3緊急救援時必須先切斷電梯控制電源,確認好轎廂位置后再使用廳門鑰匙進行救援作業。
12.6.4檢修完畢后,先下轎頂,然后再將檢修置于運行位置,恢復急停,然后將廳門可靠關閉,再往返運行電梯,觀察電梯運行是否正常。
12.7電梯的首層電氣鑰匙(包括操縱盤鑰匙)應由專人管理使用(如有司機,應交電梯司機保管),按規定開、關梯。
12.8上述電梯鑰匙必須嚴格掌管,不得隨意亂放,若鑰匙丟失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鑰匙丟失必須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文件(通用19篇)篇十八
(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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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時間:年月日。
目錄。
1、安全生產職責制度…………………………………………………1。
2、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培訓制度……………………………………5。
4、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制度………………………………………8。
6、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制度……………………………………………12。
7、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制度……………………………………………15。
8、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制度………………………………………17。
9、特種設備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制度………………………………19。
總則。
為保障特種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產職責制度。
1.1安全生產職責人職責。
1.1.1遵守并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于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狀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1.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1.1.5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1.6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1.7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1.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2.3參加特種設備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1.2.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狀況、維修狀況和安全附件校驗狀況等。
1.2.5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2.6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2.7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1.2.8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1.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狀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狀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狀況等。
1
1.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1.2.11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1.2.12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1.2.13對特種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1.2.14堅持“管生產務必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1.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1.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1.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3.2堅持“管生產務必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1.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1.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思考特種設備潛力,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1.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1.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1.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4.2根據職業禁忌癥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設備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范,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并充分思考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潛力。
1.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教育。
1.4.4把員工特種設備安全績效作為考核員工業績的資料之一。
1.5車間(部門)領導職責。
2
1.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1.5.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狀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5.5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1.5.6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1.5.8用心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狀況等。
1.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5.10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1.6班組長職責。
1.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1.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鉆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1.6.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設備,完成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1.6.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1.6.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決定故障的性質、原因,并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1.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6.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1.7操作工人職責。
1.7.1執行公司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認真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1.7.2努力學習、鉆研技術,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1.7.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正確操作設備,認真填寫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1.7.4定期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狀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或向領。
3
報告。
1.7.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決定故障的性質、原因,并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1.7.6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在交接班部中詳細記錄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狀況。
1.7.7參加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7.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
4
2.1為規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2.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2.3公司安全生產職責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并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門及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2.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2.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定復審。
2.6.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2.6.2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6.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2.6.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2.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2.7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2.8有下列狀況之一的務必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2.8.1新設備投產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2.8.2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2.8.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因故停止操作特種設備一年及以上,務必由使用部門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資料主要是:近期頒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設備安全狀況等。
2.9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資料、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2.10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保存。每年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狀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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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標準》予以處理。
6
3.1為規范與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3.2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貼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3.3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3.4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3.5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務必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3.6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3.7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3.8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狀況。
3.9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3.10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3.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7
4.1為規范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4.3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設備、維修和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人均應參加,并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員負責考勤,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向公司安全生產職責人請假,并另派人員參加。
4.4.1傳達有關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等;傳達公司領導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4.4.2通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存在的問題和特種設備事故狀況杜絕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4.4.3了解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狀況和研討解決存在問題的辦法。
4.4.4總結各部門職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學習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知識。
4.4.7審定公司職業管理網絡,審定公司年度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和目標,并透過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4.4.8聽取特種設備部門執行安全職責的狀況匯報。
4.4.9研究、協調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4.4.10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4.4.11組織制訂、修訂特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8
5.1為有效控制與公司特種設備有關的文件和記錄,確保文件和記錄規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5.2文件管理。
5.2.1職責。
5.2.1.1公司安全生產職責人負責審核特種設備管理自編文件。
5.2.1.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的管理文件編制;審核操作規程;獲取、辨識、對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上級文件。
5.2.1.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登記工作。
5.2.1.4各有關部門負責操作規程的編制。
5.2.2.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獲取,可透過網上下載;書店購買;政府部門或相關方等獲取。
5.2.2.2對于獲取回來的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識別其適用性,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5.2.2.3對于與相關方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關方的歸口管理部門透過對其施加影響的方式進行傳達,如能夠透過簽署安全協議、合同、傳真等,確保相關方向公司帶給的設施、服務、貨物等貼合這些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5.2.2.4當公司特種設備型號、規格、使用條件、管理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及時識別獲取相關最新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負責通知到相關部門。
5.2.3公司制定的特種設備管理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寫,安全生產職責人審核批準。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由設備部門或使用部門負責組織編寫,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生產職責人批準。
5.2.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5.2.5特種設備文件由人事部保存于通風防潮、防蛀的適宜地方。
9
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5.2.7文件銷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書面向安全生產職責人申請,經批準后,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所有作廢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廢文件原稿加蓋“作廢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其他部門嚴禁私自保存作廢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閱時能夠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借閱。
5.2.8文件一般狀況下,不允許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帶給給顧問公司,政府機關或客戶等,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請示安全生產職責人批準后方可外借。
5.3.1管理職責。
5.3.1.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有關部門實施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負責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的整理、保存。監督有關部門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記錄。
5.3.1.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記錄的格式設計;負責本部門制定的記錄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應交一份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5.3.2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5.3.3記錄填寫要及時、真實、資料完整、字跡清晰,不可隨意涂改,若因某種原因不需要或沒必要填寫的項目,用斜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務必完整不允許空白。若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始數據或資料,應采用斜杠“/”劃去原始數據或資料,在其旁邊寫上更改后的數據或資料,同時加蓋或簽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5.3.4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更改,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更改,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再次發放。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各部門不能更改。
5.3.5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及檢驗單位的檢測報告的保存期限按規定執行;各部門制定的記錄,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時應思考:設備設施的使用壽命;法律法規的規定、政府部門的要求;其他相關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10。
應統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書面向安全生產職責人申請,經批準后,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
11。
6.1總則。
6.1.1為避免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6.1.2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狀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6.1.3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用心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6.1.4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務必以最快的速度透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狀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6.1.5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狀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
6.1.6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6.1.8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務必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6.1.9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6.2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領導和各部門職責。
6.2.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成員:副總經理以及安全、設備(電氣)、消防、辦公室、人事、醫療、土建、物流財務等部門的負責人和各車間領導。
6.2.2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6.2.2.1組織制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2.2指揮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6.2.2.3發布和解除事故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6.2.2.4向上級和鄰近單位、社區發報事故狀況以及發出應急求援請求。
6.2.2.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工作經驗。
6.2.3搶險(救治)人員和部門職責。
12。
6.2.3.1總經理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2.3.2安全生產直接職責人負責指揮現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2.3.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同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衛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衛和警戒。
6.2.3.5人事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用車輛;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6.2.3.6設備部門、維修部門負責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6.2.3.7設備部門負責房屋等土建設施的應急救援工作。
6.2.3.8儲運部門負責供應、運送事故應急救援物資。
6.2.3.9后勤(醫療)部門負責傷員救治和事故應急救援人員的后勤服務工作。
6.2.3.10人事部門負責組織人力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2.3.11供應部門負責購買事故應急救援器材。
6.2.3.12財務部門負責籌備事故應急救援資金。
6.2.3.13各車間負責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對初起事故進行搶救。
6.2.4事故應急救援報告。
6.2.4.1發生事故,知情人務必以最快的速度透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地點、物質或設備的名稱、數量、程度以及人員傷亡狀況等通知本部門領導。
6.2.4.2本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根據事故性質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晚上發生的事故應先通知公司生產調度,再由公司生產調度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6.2.4.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接到事故應急救援請求時,立即通知事故應急救援人員。
6.2.4.4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根據險情和災傷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向市有關上級部門、市各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以及通知附近生產經營單位和社區,撥打“110”、“119”、“120”等電話求援。
6.2.4.5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和撥打求援電話時,應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救援資料、程度、有害物質性質、數量、人員傷亡狀況以及對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詳細報告。
6.2.4.6當需要向外求援時,應設人在路口接應和派員疏通搶險、救護車輛進入公司的路段。
13。
6.2.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學習檢查會議規定。
6.2.5.1事故應急救治預案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形式能夠現場、圖紙模擬等。
6.2.5.2演練前,應制定詳細計劃,確定演練負責人和各人員的職責、操作資料、時間以及參加人員。
6.2.5.3演練前應知會與演練有關崗位的操作人員。
6.2.5.4演練時各參加人員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認真進行。
6.2.5.5演練過程中,沒有參加演練的運行人員應密切注意正在運行的設備狀況;演練人員在演練中不能有任何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行為。
6.2.5.6如在演練期間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演練,待處理好事故后,再繼續演練。
6.2.5.7演練全過程要做好記錄。記錄包括時間、演練資料、負責人、參加人員、事故類型、演練效果等。
6.2.5.8每次演練后應由演練負責人進行總結和評比。
6.2.5.9有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屬下員工學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要時進行考核,并做好記錄。
6.2.5.10檢查規定: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每年檢查一次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狀況,檢查主要資料:演練狀況,培訓教育狀況和搶險救治設備、設施、藥物狀況,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
6.2.5.1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結合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狀況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和解決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的存在問題。
14。
7.2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7.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7.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務必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7.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7.3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資料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7.4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用心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7.5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狀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職責,提出事故處理推薦。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7.6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7.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7.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職責人和部門,按職責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7.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職責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15。
7.10特種設備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
16。
8.1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8.2每年年初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會同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制定年度檢驗計劃并報特種設備監察部門和有資質的檢驗單位。
8.3特種設備的檢驗周期按特種設備有關法規、安全監察部門以及檢驗部門的要求進行,但至少應執行下列規定:
8.3.1鍋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8.3.2壓力容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三至六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兩次內外部檢驗期間內至少進行一次耐壓試驗。
8.3.3起重設備: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8.3.4電梯: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8.3.5廠內機動車輛: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根據工作環境、工作級別和存在隱患程度調整縮短檢驗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個月。
8.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檢驗計劃,提前一個月與有資質的檢驗單位預約檢驗時間。安技辦根據檢驗單位確定的檢驗時間,提前告知生產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
8.5特種設備檢驗前,由使用部門按規定做好特種設備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檢修以及為安全檢驗而務必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8.6特種設備檢驗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
8.7特種設備檢驗后,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特種設備存在問題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應將檢驗報告內指出的存在問題告知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
8.8特種設備檢驗時發現的問題,由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組織整改,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實施監督并向監察和檢驗單位匯報整改狀況。
8.9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17。
啟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還應當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
8.11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務必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其資料主要有:
8.12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8.1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的記錄。
8.1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18。
9.1為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9.2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分為定期檢查、專業檢查和突擊檢查三種。
9.2.1定期檢查即公司每月檢查、車間每周檢查和操作人員每一天檢查。公司每季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結合月度安全生產檢查進行。檢查人員包括: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電氣)和使用部門的領導。
9.2.2專業檢查即對各種相同類型設備所進行的檢查。
9.2.3突擊檢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門的狀況下所進行的檢查。
9.3檢查資料:
9.3.2重點監控設備落實職責人以及職責人標注狀況。
9.3.3特種設備的持證狀況和定期檢驗狀況。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狀況。
9.3.4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狀況。
9.3.6員工的安全意識、遵章守紀狀況。
9.3.7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狀況。
9.3.8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狀況。
9.3.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狀況。
9.3.10上次檢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隱患的整改狀況。
9.4檢查人員在檢查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過程中務必認真負責,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檔。
9.5隱患整改:
9.5.1檢查人員在檢查時發現事故隱患后,應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職責人,填寫《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檢部門簽收,一份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查。
19。
全管理部門。
9.5.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被檢部門的隱患整改狀況進行跟蹤、復查、驗收。發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時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20。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文件(通用19篇)篇十九
適用于對公司所有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廠內機動車輛、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的安全管理。
2、職責。
(1)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特種設備登記、定期檢驗、檢查等全過程管理工作。
(2)各使用單位負責特種設備維護保養及日常檢查。
a、特種設備采購前應確定供方具備該特種設備制造資質,并查驗其相關證明材料。
b、特種設備采購執行公司《基礎設施控制程序》、《采購控制程序》及相關制度。
c、所購特種設備,應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a、物產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及維修。
b、特種設備的安裝及維修必須由依法取得資質的單位進行,并報安全環保部審核備案。
c、承接特種設備安裝、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d、特種設備安裝、維修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特產辦要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