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是一個復雜的過程,需要明確合同條款、保證質量和履行義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承包合同的重要條款和注意事項,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一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經營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于林業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林權證登記面積為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為叁拾年,自20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當年農歷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戶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二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件》及《縣商品林林木、林地轉讓辦法》等有關政策法規,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
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鄉(鎮)村組,小地名: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面積______畝的(林權證號:____________)進行轉讓。
二、轉讓期限。
轉讓______年限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及時光。
乙方經過方式取得甲方轉讓上述標的物,轉讓期內支付轉讓價格金額:____________。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轉讓期內乙方享有上述標的物收益權、處置權及經營管理權,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甲方轉讓期內應維護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活動。乙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轉讓標的物范圍內開荒、采石等破壞林地資源的活動,發生森林火災、病蟲害、偷盜等毀林事件應進取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乙方轉讓期內守法經營,不得改變林地的性質,在不損害甲方的權益的前提下,能夠將剩余的轉讓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但必須告知甲方、并辦理有關手續。
4、轉讓期內,林地資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五、違約職責。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如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景確定。
六、其他條款。
1、本合同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供給轉讓合同管理機構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說明事項: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甲方鄉(鎮)、村委會及轉讓合同管理機關(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負責人:
經辦人:
簽訂時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負責人:
經辦人:
簽訂時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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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三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四
轉讓方:
甲方現將年月日與半程鎮上艾固村委訂立的水庫承包合同所承包的水庫轉讓給第三方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條件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年月日與半程鎮上艾固村委員會簽訂的水庫承包合同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原合同約定的權利,并可以按照原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的權利,并不受第三方的制約。
二、轉讓年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限為20年。
三、甲乙雙方簽訂轉讓協議后,甲方與半程鎮上艾固村委簽訂的水庫承包合同,甲方不再享有原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原合同交給乙方存檔備案。
四、價款和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人民幣壹拾伍萬元,作為轉讓合同的補償費用,此款在合同簽訂時即以現金方式付清。
五、甲方在原來經營水庫所產生的債務權由甲方享有,所產生的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確保第三人不因此找乙方扯皮、鬧事,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否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必須恪守協議之條款,信守協議之內容,不得再為此起紛爭。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具體協商意見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五
甲方:
乙方: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新洲洲灘地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畝的,以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20xx)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新洲洲灘地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畝土地承包期限為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元,其中;。
(1)年至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萬元(元/畝畝×年)。
(2)年至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元(元/畝×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后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m3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余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年至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萬元,該款乙方于甲方負責將新洲洲灘地的《林權證》變更并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萬元,余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應于當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系;。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8、甲方應在年月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年月日前辦理過戶。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10、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并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轉讓并收取轉讓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擔違約金。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八、湖北華林公司所租賃的土地到期后(年月底),甲方于年月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并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鄂州市林業局、鄂城區林業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六
為發展林業生產,開發荒山荒地,甲方全體農戶一致同意將本組無權屬爭議公山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用于造林開發。為明確權責、便于管理,經雙方協議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圍。
甲方將山承包給乙方用于林業開發的林地四至范圍如下:東起,西至,南上至,北下至,面積約畝,造林范圍詳見《造林規劃設計地形圖》。
二、承包期限。
乙方對上述范圍內林地使用權的承包年限為30年。即(20__年—20__年12月30日止)。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承包給乙方林地的所有權依法屬本組所有,承包期內不會發生任何山林權屬爭議,并按要求協助乙方辦好有關林權流轉手續。
2、承包期內,乙方對所承包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有充分處臵權,可以拍賣、出租、轉讓、繼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3、承包期滿后,乙方歸還甲方的林地,甲方應在林地歸還后的當年或次年,及時組織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費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農戶協助乙方處理好當地關系、做好林木管護及護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內放養牲畜,不得毀壞乙方林木,不得水、電、路、辦廠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當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費用。
5、甲方及其農戶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內修筑公路、開采礦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墳的,應事先征得本組同意,自覺按有關規定辦好手續,并做到嚴防山火、不損壞乙方林木,否則造成任何損失,概由當事事主負責全額賠償。
四、乙方責任。
1、乙方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三年內必須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開發,且所需的造林及管護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須每年組織專業班子進行一次撫育,并安排專人長期進行管護。
3、乙方新造林應以用材林為主,堅持適地適樹、合理密植,新造松樹應分兩次進行合理撫育間伐,間伐后定株的松樹每畝應保留50株,14cm松樹,用于采脂。現有回蔸杉樹樹種按間伐原則留足基數。
4、除間伐材外,進入采伐期后,乙方必須分年集中連片采伐利用林木,公開招標拍賣,所得利潤應及時與甲方按比例分成。
5、30年后,乙方應如期無償歸還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
五、受益原則。
1、承包范圍內,造林前現存回蔸樹雜木,由乙方負責辦理手續無償采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樹成林皆伐時,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
2、采脂收入全由乙方用于以間養間、以間養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三、七分成采脂款。
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時的銷售收入,扣除應交稅費和每畝1000元的造林管護成本,所得利潤均按“甲方三、乙方七”的“三、七”比例雙方分成受益。
六、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甲方或乙方違約,除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外,另處違約金10萬元。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年內有效。(20__年——20__年12月30日)。
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縣林業局、___鎮人民政府、___村委會、__縣司法局公證處各送一份存檔備查。
八、雙方簽字。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組長(簽字):
簽證單位:
石羊塘鎮政府(簽章)簽證人(簽字):
老虎巖村委會(簽章):簽證人(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七
甲方:
乙方:
甲方有片杉木林轉讓給乙方經營使用,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有片山林:地名叫“懂帶坡”面積8畝,四至界線為:上至:梯代,下至:田,左至:韋老和林地,右至:大沖,雙方協商價格為(11800。00元)壹萬壹仟捌佰圓整。乙方一次性付給清給甲方。
2、因甲方在造林時領有造林投資,造林投資由乙方負責償還,與甲方無關,在該片山林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山林砍伐年限為2年砍伐,如乙方未砍伐完成,乙方應付每畝每年5。00元借土養木費。
本合同一試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望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至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哪方反悔按山林總款的三倍賠償另一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八
丙方(承包方):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平等協商,雙方簽訂林業用地承包轉讓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將坐落在林____鎮新井村朝陽莊自然村林地共計50畝有償轉讓給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河套西至:畝數以林業部門測量為準。
3、乙方與丙方負責對該林地進行植樹,甲方負責提供相應數量的楊樹苗。
4、轉讓價格為(大寫人民幣)貳萬元0.00元,一次性給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5、甲方負責與村方協調辦理林權證及林地的年限為________年,林業權屬證應辦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與丙方共同擔負。
6、如果此林地在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開發,甲方應按此地塊按三分之一進行分配補償款。
7、丙方與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塊與甲方產生的承包費用為各自承擔一半,分別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寫人民幣)壹萬,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寫人民幣)壹萬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屬乙方與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與丙方共同經營、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為各按總投入和收益的50%經行分配。
9、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三方共同協商解決,確實解決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1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地:。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九
甲方:(以及簡稱“甲方”)乙方:(以及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指定地塊的林地除草承包事項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所屬指定地塊林地(具體地塊祥見附件一施工承包訂單,以下簡稱“該林地”)除草等相關工作發包給乙方。
二、乙方工作內容包括該林地:全部平面雜草、灌木等砍除。
三、乙方就該林地上述工作應該在前完成(因自然災害等因素不能施工的時間除外)。
四、質量要求和驗收標準:
1、清除的雜草、灌木等距地面高度不超過15cm。五、質量不合格的處罰措施:
按照未完工地塊合同總價款的30%扣除。4、施工不符合標準的甲方同意乙方返工1次。
六、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生產工具(除此外由乙方自行解決):1、除草機臺(配件、油料、運輸、修理等由乙方負責)。2、甲方所提供的生產工具如由于人為損壞、遺失的,由乙方按照新機購買價格全額賠償,賠償款項在乙方承包費中扣除。
七、承包價格。
1、承包價格按照甲方指定地塊雜草、灌木等疏密程度分別定價(祥見附件一施工承包訂單)。
他人(他物)損害(傷害)的,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自行組織勞務人員,并為甲方開具勞務工資清冊。八、付款方式。
1、以甲方指定的該地塊為單位,經甲方驗收合格,雙方負責人確認附件一《施工承包訂單》后進行結算。
2、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款賬號。九、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任務(包括中途主動退出)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退場,因此而發生的承包費用按照乙方已經實際完成任務的70%結算。乙方造成甲方損失的,結算前甲方有權優先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相應款項。
2、由于乙方原因超界施工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3、乙方如在合同簽署兩日內沒有組織人員開始除草工作的,或除草進度明顯無法完。
成承包工作內容的,甲方有權解除本承包合同。
十、附件一《施工承包訂單》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內容,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2份,乙方執1份。
甲方(蓋章或簽字):乙方(蓋章或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施工承包訂單。
注:在雙方負責人確認此施工承包單后3日內付清對應款項。
施工驗收單。
編號: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十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讓甲方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用于經營國家法律準許的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本著誠實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的概括轉讓事宜,甲、乙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權及全部相關權益,具體包括:
1、甲方承包廈門所取得的全部林權,承包期限;。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權,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設施、道路設施、固定設備、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認可甲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轉讓價款:
2、林權轉讓款分期支付,具體支付安排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每年每畝元支付,并于每年月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僅限于用作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2、乙方有權以轉包、出租、轉讓、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上述山林地,有關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盈虧與甲方無關。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權和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應依法經營,不得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國家政策法規。
3、因項目開發需要,須在承包區域內征用建設用地時,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并負擔全部費用,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4、乙方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或經營項目時需要雇傭臨時工或者招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雇傭發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發生的補償\賠償款項除土地賠償款歸發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補償\賠償款項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且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6、甲方承諾: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方無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單方收回林權或有關權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未盡事宜與爭端解決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署補充協議。
2、因本合同的效力與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蓋章)。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新洲洲灘地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畝的,以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20xx)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新洲洲灘地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畝土地承包期限為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元,其中;。
(1)年至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萬元(元/畝畝×年)。
(2)年至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元(元/畝×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后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m3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余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年至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萬元,該款乙方于甲方負責將新洲洲灘地的《林權證》變更并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萬元,余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應于當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系;。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8、甲方應在年月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年月日前辦理過戶。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轉讓并收取轉讓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擔違約金。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八、湖北華林公司所租賃的土地到期后(年月底),甲方于年月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并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鄂州市林業局、鄂城區林業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十二
出讓方(簡稱甲方):受讓方(簡稱乙方):甲、乙雙方根據普洱市林業局有關集體林、自留山有償轉讓的相關政策,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合同書。
一、轉讓地點:
二、出讓林木、林地四至界線:
三、出讓樹種:
四、面積:畝。
五、轉讓期限:
六、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將(林權證)移交給乙方。
2、在林木資產轉讓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和法律效力的連續性;不受村民小組換屆或更換簽約人所享有的權利,參與解決糾紛與矛盾,協調上下關系,確保轉讓合同中林木資產轉讓及采伐工作的正常進行。
3、甲方將年月的合同范圍為林木全部有償轉讓給乙方,由乙方自主經營,任何人不得干涉及其不得進行利潤分成。
4、本合同一經甲乙雙方簽字即生效,甲方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再轉讓本合同所指定范圍內的.林木資產。
5、甲方負責協調乙主道路運輸的順利進行。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享有甲方村所簽定合同范圍內全部理權和受益權。
2、乙方一次性支付林木轉讓費。
3、乙主砍伐不能超過合同所規定界線,否則后果自負。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條款規定,任何一方不得違背上述條款。甲乙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另一方交易額倍的經濟損失,甲方不履行職責造成慚方不能正常進行林木采伐,賠償乙方損失部分的 倍的經濟損失。
八、相關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未盡條款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端,協商無法解決時,由本地司法機關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簽章): 受讓方(簽章):
簽定日期:年 月 日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十三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形式、期限。
第二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轉讓期內乙方享有上述標的物收益權、處置權及經營管理權,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甲方轉讓期內應維護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活動。
4.甲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告知乙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發生森林火災、病蟲害、偷盜等毀林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
4.該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乙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告知甲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三條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及時間。
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轉讓上述標的物,轉讓期內支付轉讓價格金額:,支付時間。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協議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使用權及沒收協議定金,該林地上的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應按協議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協議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協議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簽協議對本協議內容進行變更。
(三)協議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的使用權。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協議。
(四)林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第六條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后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后)完善協議內容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甲方鄉(鎮)、村委會及轉讓協議管理機關(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十四
轉讓方:身份證號:(下稱甲方)。
受讓方:身份證號:(下稱乙方)。
甲方于xx年xx月xx日與簽訂的"魚塘承包合同",期限為20年,因甲方不善經營,愿將其魚塘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現就相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轉讓標的:
1、甲方愿將其于年月承包的座落在的魚塘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其四至:東至謝家大屋山腳;南至組,的耕種地邊;西至組荷葉塘下;北至現魚塘壩;養殖面積約畝(四至范圍有村蓋章確認)。
2、養殖場道路、魚苗等魚場一切養殖設備、設施一并轉讓給乙方;轉讓后所有財產產權歸乙方所有。
3、本次轉讓依據甲方于xx年xx月xx日與村委會簽訂的"魚湖承包合同"第六條款之規定(附魚湖承包合同);甲方轉讓魚塘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負責辦理好有關轉讓手續。
二、轉讓期限:為年。即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為協議有效期;期滿,由乙方與村(發包方)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三、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1、轉讓費共計元整;在本協議簽字時,乙方須一次性付給甲方,不得拖欠。
2、甲方應上交村的魚塘租金仍然由甲方負責支付給村,與乙方無關。
四、乙方獲得魚塘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魚塘的使用、收益、自主經營和產品處置權,甲方須保證乙方不愛任何一方的干涉。
五、乙方獲得魚塘承包經營權后,甲方于xx年xx月xx日與村委會簽訂的"魚湖承包合同"的所約定條款則由乙方繼續履行,甲方不再承擔該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守約方的所有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魚塘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七、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后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發包方代表:(簽章)。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十五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1、甲方將坐落在____________村麻子沖口的村屬公共山林地____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____,北至____,西至____,東至____。森林類別:混雜灌木叢。
2、轉讓期限為長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林地面積、四至及其附圖為準。
1、轉讓后,乙方終生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總計____元。支付的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不得違約。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雙方、鑒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
乙方(簽章)____。
鑒證人(簽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十六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
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___,北至_____,西至___,東至___。森林類別,地類。
2、轉讓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___元/畝,合計___元。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_______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
___年___月___日。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十七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加快林業發展步伐,加強林地管護,扭轉以往由于林地距離場部較遠,導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現象,現經勝利林場職工代表會議研究通過,甲方將部分林地承包給有能力補植造林、中耕、撫育及管護的職工。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位于邵家窯溝的林地170畝,發包給乙方供乙方進行補植造林、中耕、撫育、管護等林業生產。其四界是:東至,西至,南至,北至。附草圖及gps點。
該林地現狀:
(一)該林地原為甲方退耕還林地,現甲方將該林地名下退耕還林地塊及任務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內,其國家退耕還林補助款項仍由甲方享受。
(二)該林地樹木成活率未達到國家造林技術規程標準,且地板板結,長勢極差,牲畜踐踏、啃食嚴重,急待進行補植造林、中耕、撫育、管護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為三十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41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費及交付方法:承包費為3.00元/畝·年,170畝×3.00元/畝·年×30年=15,300.00元,計壹萬伍仟叁佰元整。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交給甲方。
四、由乙方于20xx年春季開始進行全面補植造林(補苗),在20xx年5月15日前必須完成補苗工作,并達到國家造林技術規程標準要求的林地樹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術標準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造林技術規程執行,甲方在乙方補植造林期間及時進行質量檢查,提出技術標準要求,乙方必須接受和執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內,在不破壞現有樹木的情況下,進行樹垅間條狀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進行中耕撫育管理。在保證樹木長勢良好,促進樹木生長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樹行間進行林糧間作。林糧間作必須種植矮棵及有利于樹木生長的作物,嚴禁施用有礙樹木生長的農藥、化肥等。乙方必須認真做好幼林地撫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乙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八、乙方進行補植造林、整地、中耕、撫育及管護等林業生產所需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須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設或者毀林開荒、閑置荒蕪等。
十、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乙方合同的執行情況,有權制止乙方違反林業政策、破壞森林資源的各種違法行為。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對其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服從甲方的規劃和技術指導。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經營林地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可依法繼承、轉讓、抵押、擔保、入股等,但必須經甲方同意并按有關規定履行變更手續。
十二、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時,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有關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其補償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間,在同等條件下須優先使用甲方所屬職工及其子女,報酬由乙方承擔。
十四、依據國家有關禁牧的政策規定,為了保護乙方承包經營的林地及周邊其它林地資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做到:在不改變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積,不影響林地樹木生長的前提下,可以搞養殖業,但不得在林地內散養、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內需要進行采伐作業時,必須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協助乙方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
十七、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給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其乙方承包費也不予退還:
1.改變林地用地性質、用途,進行非林開發、建設的;。
2.毀林開荒、荒蕪林地的;。
3.三年后林地樹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達不到國家造林技術規程標準要求的;。
4.在林地內散養、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并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級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十八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林地長期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該地塊位于xx,林地面積為xx平方米(折xx畝)。
2、現該地塊的`林地甲、乙雙方自愿交易。
2、乙方同意按以上支付給甲方林地價款:計人民幣xx元,付款時間及條件成就按雙方簽訂協議書時間生效。
3、轉讓期限:xx年,如乙方未能向甲方交納轉讓金,視為該協議終止。
1、甲方承諾無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林地的所有權,若乙方未能順利取得該林地,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及包賠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該林地轉讓價款,應付該地價款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
1、甲方僅承擔該林地轉讓前的稅、費;轉讓后有關稅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負有對該林地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轉讓手續。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4、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日期: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十九
出讓方(簡稱甲方):
受讓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普洱市林業局有關集體林、自留山有償轉讓的相關政策,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合同書。
一、轉讓地點:
二、出讓林木、林地四至界線:
三、出讓樹種:
四、面積:畝。
五、轉讓期限:
六、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將(林權證)移交給乙方。
2、在林木資產轉讓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和法律效力的連續性;不受村民小組換屆或更換簽約人所享有的權利,參與解決糾紛與矛盾,協調上下關系,確保轉讓合同中林木資產轉讓及采伐工作的正常進行。
3、甲方將年月的`合同范圍為林木全部有償轉讓給乙方,由乙方自主經營,任何人不得干涉及其不得進行利潤分成。
4、本合同一經甲乙雙方簽字即生效,甲方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再轉讓本合同所指定范圍內的林木資產。
5、甲方負責協調乙主道路運輸的順利進行。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享有甲方村所簽定合同范圍內全部理權和受益權。
2、乙方一次性支付林木轉讓費。
3、乙主砍伐不能超過合同所規定界線,否則后果自負。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條款規定,任何一方不得違背上述條款。甲乙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另一方交易額倍的經濟損失,甲方不履行職責造成慚方不能正常進行林木采伐,賠償乙方損失部分的倍的經濟損失。
八、相關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未盡條款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端,協商無法解決時,由本地司法機關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簽章):
受讓方(簽章):
簽定日期: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二十
甲方:
法定人:
乙方:
法定人:
為了發展土地資源,發展農村經濟建設。藥材愛納香增加農民收入,實現共同富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守信。
(一)乙方將合法擁有的位于_______流轉給甲方。具體林地和熟地使用權流轉面積以實際流轉面積為準。
(二)乙方所有林地或熟地具體位置坐落在xxxx組xxxx山坡,總面積xxxx畝四個界限:東至xxxx,南至xxxx,西至xxxx,北至xxxx。
(三)乙方:所有林地、熟地內的牧草、林木、雜樹及附著物由乙方自己清除干凈,如有墳墓、人行路、公路、田邊、田溝、房前房后最好不要妨礙以上的幾點要求,避免發生糾紛。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受到任何傷害,甲方不負任何責任,林木砍伐清理由乙方負責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辦理才發手續。
轉讓期從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轉讓期限滿。藥林和其他經濟作物和林地歸還乙方,如方需要繼續承包,可以從新訂合同。
(一)甲方為帶動乙方共同致富,甲方提供藥林種苗。乙方負責播種、除草施肥管理,甲方負責收購按每斤xx元收購。
(二)林地使用權一經同意流轉協商,乙方將原持有的林權證交給當地林業部門,在簽訂合同時現場登記并協助甲方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
(一)藥林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及其他附著物的使用權因此而獲得的其他各項權益乙方不分配收益。
(二)甲方在林地使用期間依法自主經營,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
(三)林地使用權合作期滿,只要國家關于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法律政策有重大政變,甲乙雙方的合作關系是否繼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四)有權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在林區設置防火劑安全管理,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設施。
(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三個月內,按相關規定配合甲方辦好林地使用權更變登記手續,變更期限與合同年限相同。
(二)甲方按合同取得林地使用權后,若出現林地或熟地使用權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理,不得應向甲方的正常經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合同期間國家所扶持的所有藥林項目乙方不得干涉,所得的項目資金由甲方管理并全部用于基地建設開發。
(四)協助甲方搞好林地和財產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制止盜伐林地哄搶藥林的行為發生。
(一)乙方流轉的林地使用權必須設有林地權屬爭議,若有產生林地權屬爭議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二)合同期內如遇到林地或熟地被征用,土地補償歸乙方所有林地藥林林木及附著物補償,甲乙雙方按原合同甲方占七乙方占三的比例分配。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未能全面覆行合同義務,承擔的應是同等的責任;即賠償應一致。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的事件,影響合同的覆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覆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拒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拒詳情及合同不能覆行部分不能覆行或者需要延期覆行的理由和有效證明,此項證明理由充分不可抗拒發生的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隊覆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覆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覆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合同。
如產生合同糾紛先由當地人民政府進行調解,調解不了在起訴到冊亨縣人民政府法院裁決。
(一)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三)本合同4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林業局、林業站各備案一份,合同簽證機關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證機關(簽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林地承包轉讓協議書(優質21篇)篇二十一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于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共畝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
一、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森林類別,地類,
2、轉讓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三、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協議林地林權轉讓費合計。現金支付。于協議簽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共有人:中證單位(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