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的撰寫需要遵循法律的相關規定和原則,并且要具備明確、詳細的條款。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同協議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液化氣供氣合同(專業12篇)篇一
今由乙方為甲方學校食堂供應液化氣,為了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并讓甲方用上安全可靠的液化氣,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特簽定供應合同如下:
1、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瓶裝液化氣,甲方主要用途為:學校食堂廚房灶臺用氣。
2、瓶裝數量為2個。
1、簽定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燃氣經營許可證、液化石油氣運輸許可證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給甲方備案。
2、乙方應安排安全人員對甲方使用的液化氣鋼瓶和供氣系統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甲方也應安排相應的驗收人員。
3、甲方應在每次供氣時檢查鋼瓶上出廠鋼印代碼內容是否淸晰、有效,對標記、代碼有問題的鋼瓶有權拒收。
4、乙方應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液化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液化氣鋼瓶。
5、乙方應在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正確使用液化氣及其設施和用氣設備,并對室內燃氣設施及用氣設備進行日常檢查;當甲方發現室內燃氣設施或用氣設備異常、燃氣泄露、意外停氣時,應關閉閥門,開窗通風、并及時通知乙方檢查維修。
6、甲方不得擅自使用第三方非法液化氣,若使用一切意外責任由甲方自己承擔,如果因乙方所送的液化氣不合格或因瓶罐損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根據甲方用量,與甲方協商固定配送時間;如遇特殊情況甲方應提前1天通知乙方所需液化氣數量,乙方可根據其配送計劃,送達約定供氣地點。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_。
液化氣供氣合同(專業12篇)篇二
甲方:
乙方:
今由乙方為甲方學校食堂供應液化氣,為了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并讓甲方用上安全可靠的液化氣,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特簽定供應合同如下:
1、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瓶裝液化氣,甲方主要用途為:學校食堂廚房灶臺用氣。
2、瓶裝數量為2個。
1、簽定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燃氣經營許可證、液化石油氣運輸許可證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給甲方備案。
2、乙方應安排安全人員對甲方使用的液化氣鋼瓶和供氣系統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甲方也應安排相應的驗收人員。
3、甲方應在每次供氣時檢查鋼瓶上出廠鋼印代碼內容是否淸晰、有效,對標記、代碼有問題的鋼瓶有權拒收。
4、乙方應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液化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液化氣鋼瓶。
5、乙方應在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正確使用液化氣及其設施和用氣設備,并對室內燃氣設施及用氣設備進行日常檢查;當甲方發現室內燃氣設施或用氣設備異常、燃氣泄露、意外停氣時,應關閉閥門,開窗通風、并及時通知乙方檢查維修。
6、甲方不得擅自使用第三方非法液化氣,若使用一切意外責任由甲方自己承擔,如果因乙方所送的液化氣不合格或因瓶罐損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根據甲方用量,與甲方協商固定配送時間;如遇特殊情況甲方應提前1天通知乙方所需液化氣數量,乙方可根據其配送計劃,送達約定供氣地點。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液化氣供氣合同(專業12篇)篇三
如出現違約并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五、合同履行期限。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12月31日。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甲、乙雙方有優先續簽的權利。2、合同期滿后,雙方如需繼續合作,由甲、乙雙方根據當時條件另行協商簽訂協議。
六、合同終止和解除。
1、根據合同履行的情況,一方嚴重違約,導致未來合同的履行變得不可能或繼續履行會對守約方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2、甲、乙雙方公司如有重大變動(如公司重組、改制、合并等)該合同自動作廢。
3、甲、乙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依據法定或約定原因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方未達到合同履行條件或未提供合同履行必要條件。
七、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充分進行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保密。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及相關信息均應依照本款的約定予以保密。未經一方事前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該期限內將本合同的條款和信息全部或部分透露給第三方,也不得公開或披露雙方獲得的各項資料和數據。
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出租單位(甲方):承租單位(乙方):
第一條租賃鋼瓶數量及金額。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一)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和押金;。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正確使用鋼瓶;。
3.應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符合國家和本市安全技術要求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在租賃期間負責鋼瓶的維護和保養,對鋼瓶安全全面負責,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定期將鋼瓶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并檢驗鋼瓶上出廠鋼印標記、氣瓶檢驗標記和注冊登記鋼印代碼等內容是否清晰、有效,對標記、代碼有問題的鋼瓶有權拒收。
2.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時間和方式支付租金和押金。
3.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安全使用鋼瓶,妥善保管好鋼瓶,不得損壞、遺失或擅自替換鋼瓶,并在合同終止后日內將鋼瓶退還甲方。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鋼瓶。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遲延交付鋼瓶或乙方遲延支付租金和押金的,應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交付的鋼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者在租賃期間發生毀損或其他可能影響鋼瓶安全使用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免費修復或更換,因鋼瓶質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鋼瓶毀損、滅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四)乙方逾期未退還鋼瓶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的鋼瓶押金中直接扣除違約金。
(五)租賃期滿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合同終止時,乙方退還的鋼瓶應是從甲方租用的鋼瓶,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押金。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六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訂有《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的,對應的《供應合同》效力終止時,本合同效力相應終止。
第七條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經辦人: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話: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經辦人: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話:
日期:年日月
液化氣供氣合同(專業12篇)篇四
甲方:
乙方:
今由乙方為甲方學校食堂供應液化氣,為了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并讓甲方用上安全可靠的液化氣,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特簽定供應合同如下:
一、合作事宜
1、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瓶裝液化氣,甲方主要用途為:學校食堂廚房灶臺用氣。
2、瓶裝數量為2個。
二、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簽定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燃氣經營許可證、液化石油氣運輸許可證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給甲方備案。
2、乙方應安排安全人員對甲方使用的液化氣鋼瓶和供氣系統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甲方也應安排相應的驗收人員。
3、甲方應在每次供氣時檢查鋼瓶上出廠鋼印代碼內容是否淸晰、有效,對標記、代碼有問題的鋼瓶有權拒收。
4、乙方應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液化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液化氣鋼瓶。
5、乙方應在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正確使用液化氣及其設施和用氣設備,并對室內燃氣設施及用氣設備進行日常檢查;當甲方發現室內燃氣設施或用氣設備異常、燃氣泄露、意外停氣時,應關閉閥門,開窗通風、并及時通知乙方檢查維修。
6、甲方不得擅自使用第三方非法液化氣,若使用一切意外責任由甲方自己承擔,如果因乙方所送的液化氣不合格或因瓶罐損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根據甲方用量,與甲方協商固定配送時間;如遇特殊情況甲方應提前1天通知乙方所需液化氣數量,乙方可根據其配送計劃,送達約定供氣地點。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液化氣供氣合同(專業12篇)篇五
一、供方:地址:傳真:
合同編號:
需方:地址:傳真:
三、交貨地點:供方液氨充裝現場,交付后產品的風險由需方承擔。
四、運輸、費用、安全及提出異議期限:
2、運費由需方承擔;。
3、貨到后,如有質量問題,需方在2日內向供方提出異議,逾期未提出異議視為產品合格。
4、汽車槽車的安全及容器內的檢查由需方負責,由于需方檢查處理不當,造成的安全、液氨被污染等問題由需方自行承擔。
五、安全及環保責任:需方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處置供方液氨,必須符合國家安全和環保法律、法規的要求,由于需方使用處置不當,造成的安全和環保事故由需方負完全責任。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款到發貨,現款結算,出廠價為含稅價。
七、其他約定:本合同數量為雙方協議計劃量,如因供方充裝問題、貨源不足及需方運輸困難等因素實際執行數量達不到協議計劃量,按實際執行數量確定為最終合同數量,供方不對差量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八、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執行,但是,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違約責任以守約方的直接損失為限,違約方不對守約方的任何間接損失(包括營業的損失、生產中斷的損失、停工的損失、對第三方的賠償責任、利潤的損失等)承擔賠償責任。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如雙方不能友好協商解決,應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解決。
供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需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簽訂地點:
液化氣供氣合同(專業12篇)篇六
本合同由(以下簡稱“甲方”)和(以下簡稱“乙方”)于20**年【**】月【**】日在【**省**市】簽訂。
鑒于:
(2)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列的條款和條件將福建、江蘇等地進口液化天然氣(lng)運輸并銷售給甲方;為此,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于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有關福建進口液化天然氣購銷和運輸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一條定義和解釋。
除非上下文另有規定,本合同中的下列措辭具有以下所述含義:
(1)“福建、江蘇進口液化天然氣”:指由福建莆田、江蘇如東等地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從國外進口的船運液化天然氣。
(2)“日”:指從任何一個公歷日,自該日00:00時起至該日24:00時止的期間。
(3)“周”:指從任何一個公歷周第一日00:00時起至該公歷周最后一日24:00時止的期間,星期一為公歷周的第一日。
(4)“月”:指從某個公歷月第一日00:00時起至該公歷月最后一日24:00時止的期間。
(5)結算月:每個公歷月為結算月。
(6)結算日:公歷月的最后一天為結算日。
(7)“時間”:除非另有規定,本合同所提及的任何時間均指北京時間。
(8)標準立方米:指一個大氣壓下,20℃時1立方米天然氣的體積。
第二條合同期限及用氣數量和范圍。
2.1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2本合同約定的購銷數量:液化天然氣約**噸/月。
2.3本合同項下天然氣的用氣范圍為:甲方產權lng接收氣化站。
2.4所有氣量的指定均按每車19.5噸的整數倍。
第三條標的物及質量。
3.1合同約定的標的物為福建、江蘇等地進口液化天然氣(以下簡稱“天然氣”)。
3.2乙方銷售給甲方的天然氣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天然氣》(gb17820-)中所規定的二類天然氣標準。
3.3除第3.2款約定的標準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提供其他氣質證明。
第四條計劃上報與確認。
4.1甲方需在月底五日前,向乙方報下月的用氣計劃。
4.2甲方需提前一天,向報下一個三日用氣計劃。
4.3乙方在平衡氣源采購月計劃后,提前二日向甲方下達月度供應計劃,并由甲方確認。
4.4乙方在平衡氣源采購三日計劃后,向甲方下達下一個三日供應計劃,并由甲方確認。
4.5甲方可在當日發車前臨時變更當日供應計劃,原則上發車后則不允許改變當日供應計劃。原則上變更當日供應計劃,只允許減少供應。乙方改變計劃,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第五條價格確認及調整。
5.1.價格。
5.1.1乙方經甲方確認的價格包含以下內容:液化天然氣(lng)價格、自福建(lng)莆田、江蘇如東接收站至甲方位于****產權lng接收站的運費。
5.1.2以上價格均為含稅價,由乙方開具增值稅發票,采用一票制。
5.2價格的確認。
5.2.1乙方定期向甲方發布液化天然氣(lng)銷售價格,甲方在收到上述價格履行確認手續后,此價格將成為乙方向甲方銷售的液化天然氣(lng)價格,直至下次發布。
5.2.2乙方自簽定本合同后的第一次發布的液化天然氣(lng)價格為****元(人民幣)/噸。
5.2.價格調整。
5.3.1如遇國家或區域行政性氣源價格政策調整、上游氣源單位價格調整等情況,造成乙方實際采購成本增加,則乙方有權隨之相應調整氣費價格。
5.3.2如遇國家或區域行政性燃油價格上漲、運輸行業行政性收費上漲等情況,造成乙方實際運輸成本增加,則乙方有權隨之相應調整氣費價格。
5.3.3合同簽訂后,在實際運營中乙方將根據實際運營情況(如氣量、路況、加卸氣時間、當地燃油價格、路橋費等)重新核定價格,并對簽訂合同時約定的價格進行上調或下調,甲方若對價格調整有異議,雙方協商不成,則合同自動失效。
第六條付款。
6.1甲方根據甲方用氣計劃,采取先到貨后付款方式。
6.2甲方以銀行電匯方式向乙方支付氣費和運費,匯款后將銀行回執單以傳真形式發至乙方。
第七條結算。
7.1本合同項下的天然氣氣費和運費每月結算一次,每月最后一天為結算日。
7.2甲乙雙方須密切配合,每月分三次(10日/20日及開票當日)進行結算數據核對,乙方根據核對結果和當前月的價格在結算日進行結算并開票。
7.3結算日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將給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寄出。
7.4結算后,如預付款存在余額,則該余額自動轉入下一周期預付款,甲方在下一周期的預付款則相應減少,如預付款與結算款之間存在差額,則甲方需在下一周期預付款中補齊差額。
第八條交付。
8.1交付地點及聯系人。
8.1.1甲方指定的lng交付地點為:
8.1.2交付地點負責人為:
聯系方式:手機辦公電話。
傳真/email/。
8.2交付分工:天然氣卸載時,甲方操作人員負責儲配站內所屬設備、工具或部件的操作;乙方委托單位的駕駛員負責運輸車輛所屬設備、工具或部件的操作。
8.3交付風險轉移:天然氣卸載時,須由甲方與乙方共同配合,以裝卸接口連接法蘭片為交接點,交接點前天然氣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交接點后天然氣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8.4交付氣量。
8.4.1甲方應在氣量交割單上簽字確認接收數量,并由接收人簽字、加蓋卸貨專用章。
8.4.2乙方駕駛員應在氣量交割單上簽字以確認甲方接收數量。
第九條計量。
9.1按照本合同交付的天然氣,lng以重量計量,單位為噸,計量工具為汽車地衡。
9.2如每車計量差在一定范圍內(lng計量差在正負1%之內,20噸車即200公斤內,屬于正常誤差)雙方互不追究。如每車計量差超過正負1%范圍,計量值為:lng裝車設施汽車地衡計量值加上計量差大于正百分之一(+1%)分的lng量。如每車計量差小于負1%的部分,計量值為:lng裝車設施汽車地衡計量值減去計量差大于負百分之一(-1%)部分的lng量。
9.3如任一方對另一方的計量有爭議,可在交接計量文件上注明爭議內容。在爭議解決前,甲方應先按乙方加氣單上的計量值進行天然氣結算。
第十條權利和義務。
10.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1甲方有權利向乙方索取鑒定期不超過一年的氣質報告,以證明天然氣產品的組分和質量。
10.1.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上報下月期望接收的天然氣計劃量。
10.1.3甲方應按乙方確認反饋的供應數量穩定、連續用氣。
10.1.4甲方應根據自身生產情況準備相應的備用或替代燃料。10.1.5甲方設備年度檢修及其它原因需停止供氣時,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10.1.6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卸氣場地必須符合國家消防、安全等有關規定及天然氣產品的特殊物性帶來的安全需求,并為乙方運輸車輛的進出、卸氣提供能使車輛調頭、倒車、會車、轉向、行駛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場地。
10.1.7自乙方lng運輸車輛到達甲方卸氣站后,甲方須在4小時內完成卸氣。如4小時內未能完成卸氣的,每增加一小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元/小時的壓撬費。
10.1.8本合同中約定的需甲方履行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0.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2.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上游氣源單位出具的天然氣氣質報告。
10.2.2乙方應按確認反饋的天然氣數量向甲方供氣。
10.2.3乙方上游氣源單位設備檢修及其它原因需停產時,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甲方。如乙方上游未能提前15天通知乙方,則乙方應在接到上游通知后及時通知甲方。
10.2.4乙方有權在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氣款、預付款或違反其他合同約定時,減少或停止對甲方的氣源供應,并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0.2.5本合同中約定的需乙方履行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0.2.6乙方應按確認反饋的天然氣數量做到及時運輸和交貨。10.2.7乙方車輛進行年度檢修及其它原因需停運時,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甲方。
10.2.8乙方有權在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輸費、預付款或違反其他合同約定時,減少或停止對甲方的運輸量,并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0.2.9本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履行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甲方的違約責任。
11.1.1由于甲方行為不符合本合同約定,造成的限氣、斷氣事故,責任由甲方自負。
11.1.2由于甲方行為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直接損失。
11.2乙方的違約責任。
11.2.1由于乙方行為不符合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限氣、斷氣事故,給甲方造成實際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簽署后發生的、本合同簽署和履行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后果是無法合理避免或克服的、合理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為避免疑義,構成不可抗力的行為、事件或情況應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行為、事件和情況:
12.1.4化學或放射性污染或電離放射;。
12.1.6征用、國有化、強制收購、沒收或任何其它行動,包括由在其法定權力范圍內行事的任何中國中央和省、直轄市、自治區政府、其任何部門或任何中國立法機關,通過頒布或實施命令、指令、裁定、法律、法規或政策而進行的征用、國有化、強制收購、沒收或任何其它行動。
12.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任何一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該等義務應在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范圍內和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誤期內暫時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
12.3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5個工作日內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公證機關或有權機關出具的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
12.4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雙方應按不可抗力事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確定部分或全部延期履行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終止履行合同,并相應地免除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在該期間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責任,但受影響一方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12.5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解除,遇有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恢復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2.6對于未按期履行其合同義務的任何一方,在逾期履行的時間內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其違約責任不能免除。
第十三條保密。
13.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及相關信息均應依照本條的約定予以保密。未經雙方事先書面同意,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該期限內將本合同的條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給第三方。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3.2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將全部或部分合同信息透露給以下人員或機構,無須經過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給該方主管、董事、雇員、關聯機構,但該方應要求上述人員保密;提供給對方具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或機構、或答復司法傳訊等法律程序。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中任何一方均應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其他。
15.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效力,由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有限公司法定/授權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
帳號:**************。
聯系電話:*************。
乙方(簽章):**********有限公司授權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液化氣供氣合同(專業12篇)篇七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署地:
簽訂日期:
一、購銷數量: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方開一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供方開二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
二、結算價格:隨市場浮動,由供方調整。需方達到合同所規定優惠條件后享有相應優惠,詳見合同附件1.
三、結算方式:采用_______存入供方帳戶,款到開票裝車。
四、交貨地點:供方裝車暢五、保證金:為確保需方按合同內容履行,由供方按月根據購銷數量收取需方_______元保證金(不得低于一車貨款價值)。
六、供貨方式:依據合同量需方單位汽車均衡自提。
七、計量方式:執行國家規定標準(計量誤差為千分之三點五);計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過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gb11174—1997。
九、其它約定事項:
1、詳見合同附件1和液化氣信譽考核內容。
2、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檢修,購銷數量雙方協商;因計劃停工檢修,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暫停送接貨。
3、需方對質量、計量有異議,應在供方裝車場內提出,對離開供方裝車場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1、供方發現需方不正當經營一次,由供方按噸從保證金中扣罰相應金額(以20元/噸為準);累計發現兩次扣罰當月全部保證金;累計發現三次解除購銷合同,因此造成一切后果由需方自負。
2、供方原因未完成當月合同量的80%,視為違約;反之,由于需方原因未完成當月80%的合同量,視為違約,雙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其它事項:當遇有國家行政部門規定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本合同終止。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化氣供氣合同(專業12篇)篇八
一、購銷數量:從20xx年x月x日到20xx年月日,供方開一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噸,供方開二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噸。
二、結算價格:隨市場浮動,由供方調整。需方達到合同所規定優惠條件后享有相應優惠,詳見合同附件1。
三、結算方式:采用存入供方帳戶,款到開票裝車。
四、交貨地點:供方裝車暢?五、保證金:為確保需方按合同內容履行,由供方按月根據購銷數量收取需方元保證金(不得低于一車貨款價值)。
六、供貨方式:依據合同量需方單位汽車均衡自提。
七、計量方式:執行國家規定標準(計量誤差為千分之三點五);計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過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gb11174—1997。
九、其它約定事項:
1、詳見合同附件1和液化氣信譽考核內容。
2、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檢修,購銷數量雙方協商;因計劃停工檢修,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暫停送接貨。
3、需方對質量、計量有異議,應在供方裝車場內提出,對離開供方裝車場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1、供方發現需方不正當經營一次,由供方按噸從保證金中扣罰相應金額(以20元/噸為準);累計發現兩次扣罰當月全部保證金;累計發現三次解除購銷合同,因此造成一切后果由需方自負。
2、供方原因未完成當月合同量的80%,視為違約;反之,由于需方原因未完成當月80%的合同量,視為違約,雙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其它事項:當遇有國家行政部門規定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本合同終止。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供方:中國石油華北石化公司??需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
液化氣供氣合同(專業12篇)篇九
供應單位(甲方):
用氣單位(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瓶裝天然氣供應事宜,簽訂本合同:
1、甲方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標準的瓶裝天然氣,乙方主要用途為過濾材料生產;
2、鋼瓶數量為:;
3、供氣地址為:;
1、雙方協商價格為:元/立方;
2、雙方協商押金方式為:;
3、因液化氣市場價格有波動,甲方若進行價格調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4、雙方根據實際用氣重量,送貨時結算上次貨款;并提供同等價格17%增值稅發票;
4、甲方應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天然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天然氣鋼瓶。
6、乙方不得損壞、遺失或擅自替換鋼瓶,否則照價賠償;
9、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10、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需停止供貨合同,需提前一月提出書面文件,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化氣供氣合同(專業12篇)篇十
本供應商:(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署時間:
簽署日期:
二.結算價格:隨市場波動,由供應商調整。符合合同規定的優惠條件后,買方將享受相應的優惠待遇。詳見合同附件1。
三.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貨地點:供應商裝貨順暢。
六.供貨方式:根據合同數量,均衡提升買方單位車。
七.測量方法:執行國家標準(測量誤差3.5%);在測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應商的出廠測量為準;如果超過測量誤差,供需雙方應協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九.其他商定事項:
1.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及液化氣信譽評估內容。
2.如因供應商不可抗力導致停工維修,雙方應協商購銷數量;由于維修計劃停工,貨物的交付和接收可能會在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暫停。
3.如果買方對質量和尺寸有異議,應在供應商的裝貨場提出,供應商在離開供應商的裝貨場時不得承認提出的異議。
十.違約責任:
1.如果供應商發現買方曾經從事過不正當業務,供應商應從保證金中按噸扣除相應金額(以20元/噸為準);累計發現兩次扣除當月所有存款;現已發現買賣合同共終止三次,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買方承擔。
2.由于供方原因,當月未能完成合同金額的80%,視為違約;反之,如果由于買方原因未完成當月合同金額的80%,則視為違約,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其他事項:國家行政部門的規定與本合同有抵觸的,本合同終止。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化氣供氣合同(專業12篇)篇十一
供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購銷數量:
_________日,供方向需方提供液化氣約_________噸,結合市場實際情況,以每次確定供需數量為準。
二、結算價格:
為了共同拓展市場需求,本著互惠互利原則,供方給予需方按當時供方掛牌價下浮_________元/噸。配送運輸費用_________元/噸。
三、結算方式:
采用銀行匯票、匯兌存入供方帳戶,款到開票裝車。供方均衡送貨,需方批量劃款(包括貨款和運輸費用),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噸。
四、配送地點:
需方,否則屬于違約行為。
五、保證金:
為確保需方按合同內容履行,由供方收取需方_________元保證金(不得低于一車貨款價值)。
六、供貨方式:
需方依據商定量,向供方提出書面認購單,供方根據與需方商定的每天承接量配送,配送貨到后需方應于2小時內接卸完畢,并即時簽署回執單。
七、計量方式:
執行國家規定標準(計量誤差為千分之三點五);計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過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
執行國家標準:_________。
九、其它約定事項:
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檢修,購銷數量雙方協商;因計劃停工檢修,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暫停送接貨;需方對質量、計量有異議,應于接卸前當場提出并即時通知供方;對接卸后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需方在認購后拒而不接貨視為違約,由供方按噸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優惠的金額(以_________元/噸為準);供方能承受的價位拒而不供貨視為違約,需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一、其它事項:
當遇有國家行政部門規定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本合同終止。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化氣供氣合同(專業12篇)篇十二
供應商: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共同擴大市場需求,本著互利的原則,供方根據供方當時的掛牌價格,給予需方______元/噸的下浮。配送和運輸費用為人民幣元/噸。
用銀行匯票和外匯存入供應商賬戶,然后開具發票裝貨。供方均衡發貨,需方分批匯款(含貨款和運輸費),每次不少于________噸。
買方,否則就是違約。
為保證買方按合同履約,供應商應向買方收取定金人民幣(不低于一輛車的價值)。
買方按數量向供方提交書面訂購單,供方按與買方約定的每日交貨數量交貨。貨物到達后,買方應在2小時內完成裝卸,并立即在收據上簽字。
執行國家標準(測量誤差3.5%);在測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應商的出廠測量為準;如果超過測量誤差,供需雙方應協商解決。
執行國家標準:_________。
如因供應商不可抗力導致停工維修,雙方應協商購銷數量;因維修計劃停工,提前十日書面通知對方后,可以暫停發貨和收貨;如果買方對質量和計量有異議,應在卸貨前當場提出,并立即通知供應商;卸載后提出的異議,供應商不予認可。
買方認購后拒絕收貨,視為違約,供方按噸從定金中扣除相應優惠金額(以元/噸為準);如果供應商拒絕以供應商能夠承受的價格供貨,則視為違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國家行政部門的規定與本合同有抵觸時,本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