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購買商品、提供服務還是合作項目,合同協議都是確保雙方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憑證。您可以參考以下范文,以了解在編寫合同協議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消防設備維護保養協議(優秀15篇)篇一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的消防設備委托乙方進行維護保養,達成如下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一、項目名稱:__。
二、項目地點:__。
三、委托內容:
2、消火栓系統。
3、自動噴淋滅火系統。
四、協議起止日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為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五、雙方義務和責任: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統的全套竣工資料,如果竣工資料不全,應提供消防平面圖或建筑結構圖,以保證乙方的維護保養工作能得到順利進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統、電系統的系統圖及平面圖,主要消防產品資料等。
在維護過程中,乙方如需原設計、施工單位提供有關資料,甲方應牽頭做好協調工作。
2、甲方應安排專職值班員24小時值班,值班員能夠正確操作設備,遇有故障情況及時通知乙方。
3、值班員對設備運行情況做好日常記錄,認真填寫故障報修單并及時報修,對重大修理項目積極組織協調。
4、甲方如進行裝修,必須事前通知乙方,不經乙方同意,裝修方不得隨意打斷、更改消防線路;移動或拆除探測器。
裝修改造期間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負責。
5、保養期間甲方應派相關人員并提供便利條件,協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統的維護保養任務后,對該工程消防系統做到精心維護,科學檢修。
1、乙方派駐現場技術人員一名,維保的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及作息時間,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見,與甲方密切協調配合,完成每日的維護保養工作。
2、協議生效一個月內乙方負責對甲方年有消防值班人員進行一次培訓。
3、消防值班人員如有變動,乙方隨時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詳細介紹系統的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項等,使每位值班人員可以正確和熟練操作設備,掌握發生火災或故障時的處理方法。
4、在對某些隱蔽工程進行維修時,乙方應盡量保護原設施,若不可避免要對原裝修進行改動,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乙方應嚴格執行日常維修、定期檢修和緊急排故等維護保養工作。
每次保養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術人員簽名的保養記錄,并由甲方主管領導或指定代表簽字確認。
6、乙方在維護保養期間負責各消防設備的清潔工作。
7、消防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乙方負責維修,如果設備嚴重損壞至無法修復需要更換時,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門提出,經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換,更換費用由甲方承擔,并按設備報價合理收取。
六、維修費用及其付款結算辦法:
1、經雙方協商,該項工作每季度的維護保養費___元。
(大寫:元x)。
2、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一周內支付協議額的____%的維護費,即:元。
(大寫:元x)。
3、需維修更換的故障設備,元以下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打印紙、色帶、濾波器、二極管、三極管等維修配件;500元以上費用或非自動報警系統設備時,由甲方承擔。
七、維修方案:。
乙方應根據甲方公司維保標準開展相應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八、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方式:
1、雙方應嚴格遵守自己的責任條款,不遵守條款方承擔相應責任。
2、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本協議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消防設備維護保養協議(優秀15篇)篇二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因沙河水庫庫區內采砂對外銷售,沙場通往鹿頭鎮街的道路需要日常進行維護養護,甲方將該路段的維修養護日常事務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特簽訂以下條款,遵守并執行。
一、甲方承包給乙方路段維修養護起止界限,即東從每個采砂場地的出口(道)處西至鹿頭鎮街口(楊大橋口)路地段(系村村通公路)。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該路段維修養護期限為壹年,既從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
三、乙方對該路段維修養護的標準既每天路面平整、光潔,遇雨雪天路面不漬水,無凹凸,路面路基鋪墊沙、石,日常維修養護需用的運料車輛、材料、人工及所需費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安排并自行付費用。乙方必須每天維修養護。
四、甲方支付乙方維修養護年承包費用來源系采砂五個作業場籌資計4.5萬元人民幣,五年采砂作業組于20xx年月日將該款直接交與沙河水庫管理處王曉明代管,后由乙方按約定的時間直接從王曉明處領取,全部用于路道開支。
五、甲方支付乙方維修養護費用每年4.5萬元整。支付辦法:全年分12個月分別付款,次月5號按考核后的情況結付上月款項。
六、乙方在維修養護期間,甲方及沙河水庫管理處隨時抽查考核該路段的養護事宜,若發現乙方未按第三條約定的標準養護,甲方及沙河水庫管理處每發現一次扣當月應支付乙方費用的10%,以此類推。
七、乙方要保證所維修、養護的路段暢通無阻,若因乙方的養護不到位導致該路段不能通行過往車輛,乙方賠償損失責任(損失計算方式:每個砂場每天賠20xx元,按5個采砂作業組算)。
八、嚴禁各砂場放行帶水砂車上路行駛,甲、乙方及沙河水庫管理處各方若發現有帶水砂車上路,每車處罰200元。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處理。
十、合同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合同條款,由違約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違約金,并賠償經濟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設備維護保養協議(優秀15篇)篇三
甲方(使用單位全稱):
乙方(定期檢查單位):?。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下列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甲方因承建銅陵恒瑞電子11#廠房,需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機壹臺,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設備使用過程中維修保養合同,內容如下:
一、租用設備基本情況:
設備名稱:因承建銅陵恒瑞電子11#廠房,需用塔式起重機為:qtz31.5(鴻達);維修保養人:趙勇。
二、塔式起重機的維修、保養、運行。
4、乙方委派司機每班必須如實填寫機械使用臺班登記表及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7、乙方每月定期對塔機進行一次專項檢修,并出據相關記錄;。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任何一方有權要求提請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四、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設備維護保養協議(優秀15篇)篇四
服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的消防設備委托乙方進行維護保養,達成如下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二、項目地點:xxxx。
三、委托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務的消防設備(1)消火栓系統(2)滅火器。
四、協議起止日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為生效,有效期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五、雙方義務和責任: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統的全套竣工資料,如果竣工資料不全,應提供消防平面圖或建筑結構圖,以保證乙方的維護保養工作能得到順利進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統、電系統的系統圖及平面圖,主要消防產品資料等。在維護過程中,乙方如需原設計、施工單位提供有關資料,甲方應牽頭做好協調工作。
2、甲方應安排專職值班員24小時值班,值班員能夠正確操作設備,遇有故障情況及時通知乙方。
3、值班員對設備運行情況做好日常記錄,認真填寫故障報修單并及時報修,對重大修理項目積極組織協調。
4、甲方如進行裝修,必須事前通知乙方,不經乙方同意,裝修方不得隨意打斷、更改消防線路;移動或拆除探測器。裝修改造期間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負責。
5、保養期間甲方應派相關人員并提供便利條件,協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統的維護保養任務后,對該工程消防系統做到精心維護,科學檢修。
1、乙方派駐現場技術人員一名,維保的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及作息時間,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見,與甲方密切協調配合,完成每日的維護保養工作。
2、協議生效一個月內乙方負責對甲方年有消防值班人員進行一次培訓。
3、消防值班人員如有變動,乙方隨時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詳細介紹系統的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項等,使每位值班人員可以正確和熟練操作設備,掌握發生火災或故障時的`處理方法。
4、在對某些隱蔽工程進行維修時,乙方應盡量保護原設施,若不可避免要對原裝修進行改動,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乙方應嚴格執行日常維修、定期檢修和緊急排故等維護保養工作。每次保養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術人員簽名的保養記錄,并由甲方主管領導或指定代表簽字確認。
6、乙方在維護保養期間負責各消防設備的清潔工作。
7、消防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乙方負責維修,如果設備嚴重損壞至無法修復需要更換時,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門提出,經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換,更換費用由甲方承擔,并按設備報價合理收取。
六、維修費用及其付款結算辦法:
1、經雙方協商,該項工作每季度的維護保養費xxx元。
(大寫:xx元整)。
2、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一周內支付協議額的xxx%的維護費,即:xx元。
(大寫:xx元整)。
3、需維修更換的故障設備,由甲方承擔。
七、維修方案:。
乙方應根據甲方公司維保標準開展相應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八、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方式:
1、雙方應嚴格遵守自己的責任條款,不遵守條款方承擔相應責任。
2、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協議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甲方:(簽章)xx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xx乙方代表:
開戶銀行:xx開戶銀行:
帳號:
消防設備維護保養協議(優秀15篇)篇五
2、協議生效一個月內乙方負責對甲方年有消防值班人員進行一次培訓。
3、消防值班人員如有變動,乙方隨時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詳細介紹系統的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項等,使每位值班人員可以正確和熟練操作設備,掌握發生火災或故障時的處理方法。
4、在對某些隱蔽工程進行維修時,乙方應盡量保護原設施,若不可避免要對原裝修進行改動,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乙方應嚴格執行日常維修、定期檢修和緊急排故等維護保養工作。每次保養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術人員簽名的保養記錄,并由甲方主管領導或指定代表簽字確認。
6、乙方在維護保養期間負責各消防設備的清潔工作。
7、消防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乙方負責維修,如果設備嚴重損壞至無法修復需要更換時,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門提出,經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換,更換費用由甲方承擔,并按設備報價合理收取。
六、維修費用及其付款結算辦法:
1、經雙方協商,該項工作每季度的維護保養費___元。
(大寫:元整)。
2、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一周內支付協議額的____%的維護費,即:元。
(大寫:元整)。
3、需維修更換的故障設備,元以下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打印紙、色帶、濾波器、二極管、三極管等維修配件;500元以上費用或非自動報警系統設備時,由甲方承擔。
七、維修方案:。
乙方應根據甲方公司維保標準開展相應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八、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方式:
1、雙方應嚴格遵守自己的責任條款,不遵守條款方承擔相應責任。
2、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協議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
消防設備維護保養協議(優秀15篇)篇六
甲方(使用單位全稱):
乙方(定期檢查單位):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下列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甲方因承建銅陵恒瑞電子11#廠房,需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機壹臺,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設備使用過程中維修保養合同,內容如下:
一、租用設備基本情況:
設備名稱:因承建銅陵恒瑞電子11#廠房,需用塔式起重機為:qtz31.5(鴻達);維修保養人:趙勇。
二、塔式起重機的維修、保養、運行。
4、乙方委派司機每班必須如實填寫機械使用臺班登記表及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7、乙方每月定期對塔機進行一次專項檢修,并出據相關記錄;。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任何一方有權要求提請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四、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設備維護保養協議(優秀15篇)篇七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的消防設備委托乙方進行維護保養,達成如下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一、項目名稱:__。
二、項目地點:__。
三、委托內容:
(2、)消火栓系統(3、)自動噴淋滅火系統。
四、協議起止日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為生效,有效期為___年__月日至__年___月日。
五、雙方義務和責任: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統的全套竣工資料,如果竣工資料不全,應提供消防平面圖或建筑結構圖,以保證乙方的維護保養工作能得到順利進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統、電系統的`系統圖及平面圖,主要消防產品資料等。在維護過程中,乙方如需原設計、施工單位提供有關資料,甲方應牽頭做好協調工作。
2、甲方應安排專職值班員24小時值班,值班員能夠正確操作設備,遇有故障情況及時通知乙方。
3、值班員對設備運行情況做好日常記錄,認真填寫故障報修單并及時報修,對重大修理項目積極組織協調。
4、甲方如進行裝修,必須事前通知乙方,不經乙方同意,裝修方不得隨意打斷、更改消防線路;移動或拆除探測器。裝修改造期間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負責。
5、保養期間甲方應派相關人員并提供便利條件,協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統的維護保養任務后,對該工程消防系統做到精心維護,科學檢修。
1、乙方派駐現場技術人員一名,維保的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及作息時間,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見,與甲方密切協調配合,完成每日的維護保養工作。
2、協議生效一個月內乙方負責對甲方年有消防值班人員進行一次培訓。
3、消防值班人員如有變動,乙方隨時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詳細介紹系統的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項等,使每位值班人員可以正確和熟練操作設備,掌握發生火災或故障時的處理方法。
4、在對某些隱蔽工程進行維修時,乙方應盡量保護原設施,若不可避免要對原裝修進行改動,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乙方應嚴格執行日常維修、定期檢修和緊急排故等維護保養工作。每次保養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術人員簽名的保養記錄,并由甲方主管領導或指定代表簽字確認。
6、乙方在維護保養期間負責各消防設備的清潔工作。
7、消防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乙方負責維修,如果設備嚴重損壞至無法修復需要更換時,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門提出,經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換,更換費用由甲方承擔,并按設備報價合理收取。
六、維修費用及其付款結算辦法:
1、經雙方協商,該項工作每季度的維護保養費___元。
(大寫:元整)。
2、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一周內支付協議額的____%的維護費,即:元。
(大寫:元整)。
3、需維修更換的故障設備,元以下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打印紙、色帶、濾波器、二極管、三極管等維修配件;500元以上費用或非自動報警系統設備時,由甲方承擔。
七、維修方案:。
乙方應根據甲方公司維保標準開展相應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八、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方式:
1、雙方應嚴格遵守自己的責任條款,不遵守條款方承擔相應責任。
2、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協議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
消防設備維護保養協議(優秀15篇)篇八
乙方: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將塔吊設備承包給乙方進行維修保養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共識后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設備基本情況、維護保養期限、合同總金額。
1、設備基本情況:甲方需乙方進行維修保養的塔吊設備共2臺,型號均為波坦mc170a-2c,生產廠家為張家港波坦建筑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已使用1年,現在使用地點為寧波市甬江特大橋施工工地。
2、維護保養期限:2臺均為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3、合同總金額:人民幣叁拾萬圓整。
第二條:維保費用的計算和支付方式及期限。
1、維保費用的計算:為每臺每月人民幣壹萬貳仟伍佰圓整。
2、維保費用的支付方式:按月提前支付,支付時間為每個月的第一天。
3、維保費用的支付期限:按每月第一天計不超過三天。
第三條:維保的范圍、具體項目、方式及要求。
1、維保的范圍:乙方負責對塔吊的電氣系統和可運轉的機械部分進行維保,其中不包括塔吊的供電電源部分、塔吊的基礎部分、塔吊的焊接結構件。
2、維保的具體項目:乙方每月對每臺塔吊進行兩次的定期機械、電氣維護,此外日常使用中如果塔機出現故障乙方人員隨時趕往現場進行維護。
3、維保的方式:乙方只提供現場的人員維保服務,不提供任何維保所需的零配件。
4、維保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必須采用100%原廠機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號的正品電氣零配件,同時在維保時提供兩名相關人員協助操作。
第四條:塔吊原技術資料、圖紙、維保記錄等的提供甲方應提供給乙方一整套塔吊從開始安裝到使用至今的所有出廠原始資料、安裝調試記錄、維保記錄、電氣和機械的零配件更換記錄的復印件,同時告知乙方廠家的維保人員的聯系電話,以便于乙方更全面的掌握塔吊使用過程中的所有細節信息,有助于更迅速和徹底的解決各種現場故障以及合理地安排維保的具體項目和時間。
第五條:維保前甲方的相關準備工作。
經過乙方技術人員的現場實地查看,針對現在塔吊的使用情況,乙方提出以下在維保協議簽訂前甲方必須完成的相關準備工作如下:
1、整機檢測:由于塔機整機已經使用一年,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機交付乙方維保前,委托寧波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中心對塔機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和校核并出具具備法律效力的相關合格證明,以確保機器不含有使用的安全隱患。
2、現有問題排除: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機交付乙方維保前,對塔機上的所有機械結構進行一次檢修,將所有現在塔機上缺少的安保設施完全恢復,同時對不符合安全用電要求的電氣柜、箱、線路等進行一次徹底整改并經雙方簽字后確認。
3、雙方對現存問題的共識:乙方經過了解和實地查看,對塔機的起升電機調速電阻頻繁燒壞現象很重視,考慮到未來對塔機使用可能造成的影響,要求甲方和制造廠家聯系并從根源上解決此問題,如果此問題未得到最終徹底解決,由此(即起升電機調速電阻頻繁燒壞)造成的直接損失(如更換電阻、停工)和連帶損失(如燒壞電機和電氣線路、因更換電機長時間停工)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維保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議和意見并對乙方的維保工作的具體項目和時間安排提出自己的要求。
(2)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維保工作中的任何細節內容。
(3)甲方有權對乙方維保過程中的問題提出異議并及時告知乙方。
2、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為維保期間乙方人員提供食宿。
(2)甲方有義務提供必要的人員、設備、工具、時間安排等以輔助乙方的維保工作。
(3)甲方有義務在維保過程中及時提供給乙方原廠生產的機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號的正品電氣零配件,如因配件供貨不及時或配件本身的質量問題產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有義務督促塔吊司機遵守設備操作使用規程進行生產作業并隨時告知乙方設備的工作運行情況,如隱瞞設備真實運行情況使設備帶病工作或由此造成乙方維保不到位,產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3、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在使用塔吊過程中出現的違反操作規程的現象提出整改意見并杜絕此類問題的再次發生,如果違規問題不能徹底杜絕,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有權提出維保工作中的零配件計劃并提前通知甲方進行采購,如果因為甲方原因零配件無法及時供應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3)乙方有權提出每月定期維保的時間和項目并提前通知甲方進行維保期間的工作安排,如甲方無法及時配合應提前通知乙方,對于由于拖延乙方的維保工作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4、乙方義務:
(1)乙方有義務每月兩次定期對塔吊進行維保,同時在日常使用中如塔吊出現故障需要維修,乙方維修人員應在四小時以內趕赴現場進行及時處理。
(2)乙方有義務督促甲方對于塔吊的供電電源部分、塔吊的基礎部分、塔吊的焊接結構件等進行定期檢查,但這些項目并不屬于乙方的維保工作范圍,所以由于這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有義務對于在維保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全面及時地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提出解決辦法,如因甲方拖延未及時解決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有義務對每一次定期和不定期的維保工作中的所有情況進行全面詳實的記錄并向甲方提交一份書面報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延遲支付乙方維保金時,乙方將暫停所有維保工作,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維保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以書面形式要求甲方及時支付維保金和(或)暫停所有維保工作,暫停維保工作期間乙方將不承擔任何因塔機故障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及其它連帶責任。
(2)終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3、除以上條款外,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寧波市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裁決,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經雙方簽字并蓋單位公章的合同附件等形式的書面材料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并蓋單位公章,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個月的預付維保金后生效。
消防設備維護保養協議(優秀15篇)篇九
定義。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價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設備及其與電廠相關的設計、制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和各種文字說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于合同電廠正確運行和維護的文件。
7.“合同設備”是指供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規定。
8.“性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所進行的試驗。
9.“臨時驗收”是指當性能驗收試驗的結果表明已達到了合同附件一規定的保證值后,需方對每臺機組合同設備的驗收。
10.“最終驗收”是指需方對每一臺機組的合同設備保證期滿后的驗收。
11.“日、月、年”是指公歷的日、月、年。
12.“電廠”是指_________電廠。
13.“服務”是指由供方提供的與設計、制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直至最終驗收證書簽發相關的技術指導(包括人員培訓)服務。
14.“現場”是指位于_________,由需方為建設電廠所選定的地方。
15.“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備用部件,根據附近件二足夠3年運行用。
16.“試運行”是指單機、整機或各系統和/或設備進行的試運行。
17.“機組”是指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和附屬設備組成的一個完整機組。
18.“書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簽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供方將合同供貨范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貨分包給其它的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
20.“最后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貨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設備的已交付的貨物總價值達到合同設備價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設備不影響機組的安裝、調試和性能驗收試驗。
21.“開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設備的工程項目已被正式列入(國家)開工計劃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標的本合同所定設備將用_________項目。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_________。
第二條 凡供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條 設備的技術規范、技術經濟指標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 供方詳細的供貨范圍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條 供方供應的技術資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條 本合同包括為保證所供應的設備安全可靠、高效正常運行與維護所必須的專用工具與備品備件、技術服務(其中也包括技術配合和現場技術服務)及技術資料(其中包括圖紙、資料、說明書等等)。
第二章 供貨范圍。
第七條 合同供貨范圍詳見附件二。
第八條 本合同供貨范圍包括了所有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但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并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方供貨范圍中應該有的,并且是滿足合同附件一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供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等補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第三章 合同價格。
第九條 供方按本合同供應的_________套合同設備總價格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價格為___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設備價格為_________元。
該價格還包括供方所應納的稅、技術資料(含郵遞費用)和技術配合、技術服務費、從制造廠到始發站/碼頭的運輸、裝卸、保險費及所有設備包裝費。
第十條 按合同供貨范圍(分部套及技術服務費)的分項價格見附件六。
第十一條 本價格在合同交貨期內為不變價,若因需方原因推遲交貨期,其價格變動按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條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第十三條 付款方式:銀行托收或票匯。
第十四條 合同價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供方在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預付款。
(2)金額為合同總價款100%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開始日期起1個月內,且供方在提交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后,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作為預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超過2個月,則合同交貨期開始順延,順延時間為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減去2個月;順延時間每超過6個月,則合同價增加_________%,順延時間不到六個月則合同價不變。(注:第十四條1和第十四條2付款之和為合同總價款的10%)
3.貨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貨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每批設備(部組件)交給指定的運輸部門,在辦理好全部運輸手續后,應將全套的該批設備的商業發票(金額為該批設備價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單、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貨運提單提供給需方,需方在30天內驗明上述文件無誤后,支付該批貨物貨款的80%。
4.每套合同設備經168小時試運行通過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8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后一個月內,需方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的80%。
5.剩余合同總價的10%作為設備質量保證金,待每套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沒有質量問題,在供方提交下列單據經需方審核無誤后,需方應在一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價格的10%:
(1)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價格1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該套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條 付款時間以需方銀行承付日期為實際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條計算遲交款違約金的依據。
第五章 交貨。
第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的交貨期及具體分部套交貨時間詳見附件四。
第十七條 交貨地點:凡供方制造的部套為供方廠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凡供方分包給其它單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須返供方廠的部套外),其交貨地點為分包單位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沒有鐵路專用線/碼頭,則供方的交貨地點為附近的鐵路貨運站(車上)/碼頭(船上)。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供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向需方提供預計每批貨物名稱、總重量、總體積和交貨日期的初步交貨計劃。及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總清單。在每批貨物預計啟運(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第二十一條中的各項內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條 每批合同設備交貨日期以貨物始發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條計算遲交貨物違約金時的根據。
第二十條 需方可委托供方負責代辦設備運輸,運雜費、保險費等均由需方承擔。供方需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設備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
第二十一條 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火車車輛/船發出(24)小時內,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物的如下內容通知需方: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貨物備妥發運日;。
(4)貨物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貨物總毛重;。
(6)貨物總體積;。
(7)總包裝件數;。
(8)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并附有草圖。
(10)對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溫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 發貨計劃中沒有開列的貨物應配合安裝進度進行交貨。
第二十三條 在保證期內和在保證期滿后至第一次大修時止由于供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供應設備(或部件)經雙方確認的損壞或潛在缺陷,而動用了需方庫存中的備品備件以調換損壞的設備或部件,則供方應負責免費在(6)個月內將動用的備品備件補交,運到指定目的車站/碼間,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條 供方應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規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滿足作電廠設計所需的廠家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規定提供全部安裝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每套合同設備(10)套。應分別列出上述圖紙技術文件的清單及符合附件三規定的交付進度。
第二十五條 每批技術資料交郵后,供方應在(24)小時內將技術資料的交郵日期、郵單號、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件數及重量、合同號等以傳真或電報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條 技術資料以交郵印截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按合同第九十六條對任何延期交付資料進行延期違約金計算的依據。如果技術資料經需方或需方代表檢查后發現有缺少、丟失或損壞,且非需方原因,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4)天內(對急用者應在3天內)免費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發生缺少、丟失或損壞,供方應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4)天內(對急用者應在3天內),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部分,費用由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廠及裝貨車站檢查包裝質量和監督裝車情況。供方應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運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時參加檢驗時,供方有權發貨。上述需方代表的檢查與監督不能免除供方應負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遲設備發貨時,由需方負擔倉儲費及必要時的保養費。并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該批設備的款項。
第二十九條 到貨站(整車)/碼間(整船):_________,(零擔)/(散貨):_________。
第三十條 收貨單位:_________。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三十一條 供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gb191-73“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的規定,按(79)機電聯字第1029號文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和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供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并保證零部件齊全。
第三十二條 供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應標記清楚。
第三十三條 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單位名稱;。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條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第三十五條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如有的話)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各2份。
第三十六條 附件二中列明的備品備件應按每臺設備分別包裝,并在包裝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發貨。
第三十七條 備品備件及工具應分別包裝并按第三十二條注明上述內容。
第三十八條 各種設備及松散零星的部件應采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內,并盡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第三十九條 柵格式箱子及/或類似的包裝,應能用于盛裝不至于被偷竊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損壞的設備及零部件。
第四十條 所有帶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須用保護蓋或其它方式妥善防護。
第四十一條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
第四十二條 對于需要保證精確裝配的明亮潔凈加工面的貨物,這些加工面應采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銹蝕。
第四十三條 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碼頭;。
(4)毛重;。
(5)箱號/件號。
第四十四條 凡由于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供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需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供方7天內到達現場調查。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險公司交涉,需方協助供方盡快處理,同時供方應盡快向需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條 需方應對多次使用的專用鐵路包裝箱、包裝架等,在該部件到貨清點之后_________內返供方。
第七章 技術服務與聯絡。
第四十六條 供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和圖紙進行安裝、分部調試、啟動調試和試運行,并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現的制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
第四十七條 供方應在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以郵寄方式向需方提交執行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的服務工作的組織計劃一式兩份。
第四十八條 在合同生效后(3)個月內,雙方確定技術聯絡會的次數、時間和地點。
第四十九條 供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并向需方解釋技術設計。
第五十條 如遇有重大問題需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在沒有非常情況下,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第五十一條 各次會議及其它聯絡方式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簽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批準,以修改本為準。
第五十二條 供方提出并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經需方確認后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需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并書面通知供方,供方應給予充分考慮,應盡量滿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條 需方有權將供方的設備設計、安裝和技術服務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關合同設備的資料和圖紙等復印分發給需方和有關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
第五十四條 為合同設備安裝工程而雇傭的其它合同商,對蓋有“密件”印章的圖紙文件,需方應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條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參加合同設備的部分技術服務或去現場工作,應事前通過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費用應由其自行負擔。
第五十六條 對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訂貨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應對其分包商的一切有關供貨范圍、設備及技術接口等問題負責。
第五十七條 對于需方選購的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配套設備,供方有提供技術配合的義務,并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五十八條 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在本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提交需方予以確認。需方有權提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現場服務人員,供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需方認可的服務人員。如果需方在書面提出該項要求(10)天內供方沒有答復,將按第九十七條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第五十九條 技術服務和聯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七。
第八章 質量監造與檢驗。
第六十條 供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日起(3)個月內,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設備的設計、制造和檢驗標準的目錄。設計、制造和檢驗標準應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規定。
第六十一條 需方有權在合同設備制造過程中派駐廠代表,在電力工業部駐廠總代表組的統一組織下進行監造和出廠前的檢驗,了解設備組裝、檢驗、試驗和設備包裝質量情況,并簽字確認。需方監造檢驗的標準應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應標準。供方有配合監造的義務,在監造中及時提供相應資料,并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六十二條 需方監造的范圍及具體監造檢驗項目見附件五。
第六十三條 供方應為需方駐廠代表的監造檢驗提供下列方便:
1.根據本合同設備每一個月度生產進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檢驗計劃;。
3.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駐廠代表有權查(借)閱供方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標準(包括工廠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實際工藝過程和檢驗記錄(包括中間檢驗記錄或稱不一致性報告)及附件五規定的有關文件。對于檢驗記錄,如需方認為需要復印存檔,供方應提供方便。
4.向需方駐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條 需方的監造檢驗一般不得影響工廠的正常生產進度,應盡量結合供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若需方廠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時間及時到場,供方工廠的試驗工作可正常進行,試驗結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權事后了解和檢查試驗報告和結果。
第六十五條 需方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設備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本規定的標準或包裝要求時,需方代表有權提出意見并暫不予簽字,供方須采取相應的改進措施,以保證交貨質量。無論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務主動及時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設備制造過程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供方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十六條 不論需方人員是否參加監造與出廠檢驗或者需方代表參加了監造與檢驗,并且簽了監造與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對設備質量應負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 由供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出廠時,應有供方制造廠簽發的產品質量合格證作為交貨的質量證明文件。對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設備,還應有全套需方代表簽字的監造與檢驗記錄和試驗報告。
第六十八條 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應及時到現場,與需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并由雙方代表確認屬供方責任后,由供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后,需方應盡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范和質量。需方應在開箱檢查前(14)天通知供方開箱檢驗日期,供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需方應為供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供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需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3個月)后仍不開箱,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
第六十九條 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需方自負。
第七十條 供方對上述索賠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索賠通知后(14)天內提出復議,否則索賠即告成立。如有異議,雙方需進行協商,如果供方認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個月)內,自費派代表赴檢驗現場同需方代表共同復驗。
第七十一條 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二條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條至第七十一條規定提出的索賠后,應按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盡快修理、換貨或補發短缺部分,由此產生的制造、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三條 供方修理或換貨的時間,以不影響電廠建設進度為原則,但不遲于發現缺陷、損壞或短缺等之后3個月,對于關鍵部件重新供應的時間,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十四條 需方對到貨檢驗的貨物提出索賠的時間,不遲于貨物抵達電廠工程設備儲放場之日起的6個月。
第七十五條 本章以上條款所述的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盡管沒發現問題或供方已按索賠要求予以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裝、調試(試運)和驗收。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由需方根據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進行安裝。雙方應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設備盡快建成投產。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設備安裝完畢后的驗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進行。
第七十八條 合同設備的安裝完畢后,供方應派人參加調試,并應盡快解決出現的問題,其所需時間應不超過3個月。在此期間,如合同設備都能安全穩定運行,即可由雙方選擇適當時間進行性能驗收試驗,這項驗收試驗由需方負責,供方參加。
第七十九條 性能驗收試驗應在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轉穩定,達到額定出力下連續穩定運行168小時完畢后,應在6個月內進行。
當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行穩定,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各項性能保證值指標,則考核認為合格。此后10天內,需方應簽署并由供方會簽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如果合同設備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按第八十一條和第九十二條辦理。
第八十條 在不影響本合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的條件下,如有個別微小缺陷,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由供方免費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條件下,需方可同意簽署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一條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驗收試驗時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性能保證值時,則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由責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驗收試驗結束后(2)個月內進行第二次驗收試驗。
第八十二條 在第二次性能驗收試驗后,如仍有一項或多項指標未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經雙方確認:
如屬供方原因,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執行。
如屬需方原因,本合同設備應被認為初步驗收,此后10天內由需方代表簽署并由供方代表會簽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供方仍有義務與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設備性能達到保證值。
第八十三條 每套合同設備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之日起(36)個月內,如因非供方原因該合同設備未能進行試運行和性能驗收試驗,期滿后即視為通過最終驗收,此后15天內,應由需方簽署并由供方會簽本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
在合同設備穩定運行168小時后,如果非從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驗收試驗的延誤超過(6)個月,則此后15天內需方應簽署并由供方會簽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四條 不管合同設備性能驗收試驗進行一次或兩次,需方將于初步驗收證書簽發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賠后止15天內按照第九十條規定簽發最終驗收證明書。
第八十五條 按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二條出具的初步驗收證書只是證明供方所提供的設備性能和參數截至出具初步驗收證明時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視為供方對設備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解除的證據,同樣,最終驗收證書也不能被視為供方對設備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應負責任的解除的證據。潛在缺陷指設備的陷患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在制造過程中被發現,供方對糾正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其時間應保證到一年保證期終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為一年)。
當發現這類潛在缺陷時(經雙方確認),供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及第八十九條1的規定進行修理或調換。
第八十六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的任何時候,對由于供方責任需要進行的檢查、試驗、再試驗、修理或調換,在供方提出請求時,需方應作好安排以便進行上述工作。供方應負擔修理或調換及基人員的費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員進行加工和/或修理、調換設備或由于供方設計圖紙錯誤或供方技術服務人員的錯誤造成返工,供方應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費用(所用費用按發生時的費率水平計費):p=ah+m+cm。
第十章 保證與索賠。
第八十七條 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簽最終驗收證書)或供方發運的最后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36)個月(簽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該保證期的具體內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關條款執行。
第八十八條 供方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設備的成套設備是全新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成熟的、質量優良的,設備的選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和易于維護的要求。供方保證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是清晰、完整統一和內容正確、準確的并能滿足合同設備的設計、安裝、調試、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合同設備在投產后的第一年內,年可利用小時數要求大于(6500)小時;第二年及以后年可運行小時數要求大于(7500)時,年強迫停機率小于(2%),供方為“合同設備”承擔的保證期應到需方出具最終驗收證書為止。
第八十九條 本設備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和技術資料有錯誤,或者由于供方技術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返工、報廢,供方應立即無償換貨和修理。如需換貨,供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換貨的一切費用,換貨或修理期限應不遲于證實屬供方責任之日起的(2)個月內,對于那些在(2)個月內不可能修理或調換的貨物,可經需方特殊允許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現場進行損壞設備的修理,所有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及非供方技術人員的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由需方負責修理、更換,但供方有義務盡快提供所需更換的部件,對于需方要求的緊急部件,供方應安排最快的方式運輸,所有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第九十條 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后,由需方在15天內出具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最終驗收證書交給供方。條件是:在此期間供方應完成需方在保證期滿前提出的索賠和賠償。但供方對非正常維修和誤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第九十一條 在保證期間,如發現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如屬供方責任,則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索賠。如供方對此索賠有異議按第七十條辦理。否則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賠文件后,應立即無償修理、換貨、賠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運費及保險費由供方負擔。
第九十二條 如由于供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合同設備停運或推遲安裝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修理或換貨所延誤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第九十三條 由于供方責任,在第九章規定的性能驗收試驗后,如經第二次驗收試驗(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供方應承擔違約金,其計算方法如下:鍋爐:_________;汽輪機:_________;發電機:_________。
第九十四條 如合同設備在保證期內發現了雙方共同確認的系供方責任的十分嚴重的缺陷(如設備性能達不到要求等),則其保證期將自該缺陷修正后開始計算一年。
第九十五條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遲交貨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不可抗力除外),實際交貨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計算,需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違約金:遲交1~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0.5%);遲交5~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1%);遲交9周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1.5%);不滿1周按1周計算。
由于鐵路運輸的責任而導致1個月以內的遲交,供方出具有關的設備入庫單及車皮發運單,經需方代表確認后,需方可以考慮免于遲交違約金。每套合同設備遲交貨物的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5%)。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繼續交貨的義務。
對安裝、試運行有重大影響的設備遲交超過6個月時,需方應保留與供方協商的權力,共同商定供方應向需方支付賠償金的數額,如協商不能達到協議時,需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條 如由于確屬供方責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規定按時交付,經雙方確認屬嚴重影響施工的關鍵技術文件時,則每遲交1周,需方將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遲交時間的計算以第二十六條規定為準。
第九十七條 如果由于供方服務的疏忽和/或錯誤,在執行合同中造成雙方一致承認的延誤,每延誤工期1周供方將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0.05%)違約賠償金,每套合同設備這部分賠償金最多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0.5%)。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術服務錯誤或違約造成需方的直接損失。
第九十八條 供方對于根據本合同承擔的每套合同設備索賠責任不論單項或多項累計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10%)。
第九十九條 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驗有重大影響的部套,遲交超過(6個月)時,需方保留與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賠款額的權力。
第一百條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遲付貨款,需方須按下列方式支付違約金:遲交1~4周,每周罰遲付金額的(_________);遲交5~8周,每周罰遲付金額的(_________);遲交9周以上,每周罰遲付金額的(_________);不滿1周按1周計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違約金外,還應支付遲交款的相應利息,每套合同設備以上違約金款總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5%)。
第十一章 合同的變更和修改、暫停(中止)和終止。
第一百零一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議。該項建議由一方以順序編號的修改通知書向對方簽發,修改通知書副本經對方簽署人會簽后退還給修改通知書簽發一方。如果雙方共同認為該項修改會對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有重大影響時,供方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后(14)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詳細說明。雙方同意后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并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生效。將修改后的有關部分抄送原合同有關單位。
第一百零二條 如果供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需方將用書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內確認無誤后應對違反或拒絕人作為修正,如果認為在(15)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需方將保留暫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權利。對于這種暫停,需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供方負擔。
第一百零三條 根據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如果需方行使暫停權利后,需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方支付暫停部分的款項,并有權將在執行合同由預付給供方的暫停部分款項索回。
第一百零四條 在合同執行期間,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對合同設備進行重大的變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圍,需方應考慮供方的設計和生產周期及由此而發生的費用變化;供方接到需方的書面通知后,應充分考慮需方意見,與需方一起盡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行時,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暫停執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辦理。
第一百零六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貨,需方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30%)并賠償供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七條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貨,供方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30%)并賠償需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八條 如果供方破產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需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提供選擇,按其給出的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執行經過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條 若第一百零八條中考慮的情況確實發生,需方有權從供方手中將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工作接管并收歸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內從供方的現場房屋中遷出所有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這些東西的所有權已屬需方,供方應給需方提供全權處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這類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需方對這種終止合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對供方的任何索賠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條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臺風、洪水、地震、火災和爆炸等)、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叛亂、破壞、動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第一百一十一條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盡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第一百一十二條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和驗收等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條 凡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仍不能達到協議時,則提交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如仍不能解決,可提交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條 仲裁則地點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條 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由上述過程發生的費用除上述仲裁截決另有規定外,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一百一十八條 在進行仲裁期間,除提交仲裁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項。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本合同生效需滿足下列條件: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
(2)本合同取得審查單位(電力工業部成套設備局)審查(加蓋合同審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簽發“最終驗收證書”之日并貨款兩清止。
第一百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2份,副本18份。審查單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條 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條 供方須將本合同供貨范圍中主要設備分包商的名單提交需方予以確認,供方應從被需方確認的名單中選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選定,供方不得擅自改變。供方應對分包商的過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違反合同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一百二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與“合同設備”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雙方應指定2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設備”的技術和商務問題。雙方授權代表的名稱和通訊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內通知對方。
第一百二十五條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條 合同雙方承擔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或行動。
第一百二十七條 本合同列明了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第一百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并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后,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消防設備維護保養協議(優秀15篇)篇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購買_____________設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購銷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二、需求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保證:
1.供方必須保證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并且符合生產使用。
四、設備安裝調試與驗收:
1.供方應負責指導需方對產品進行安裝、調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后10日內完成。
2.安裝調試地點:需方指定地點(省內,需方承擔運費,運費不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3.驗收由需方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對供方應答的產品配置、性能指標等進行驗收。
五、培訓:供方負責對需方的有關使用、維護、維修人員進行安裝、操作、維護維修培訓,培訓可由需方進行遠程指導或現場培訓,如需現場培訓,培訓人員的費用由供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于住宿費、餐旅費、工資)。
六、特殊工具:供方應向需方提供安裝、維修所需的特殊專用工具及其清單,其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格之內。
七、質保期:質保期為驗收合格后12個月。更換項目耗材除外,包括濾、活性碳濾、膜、石英砂、清洗藥品等。
八、售后服務:
1.在貨物的質保期內,如有制造質量的問題或質量缺陷,供方應免費予以更換,保證用戶工作及時正常運行。供方須在質保期內免費提供備件并終身維修。
2.供方應在質保期內提供免費電話維修服務或遠程免費指導服務,并進行終身遠程維護。
3.供方在接到需方報修通知后,須在2小時內做出響應,24小時內予以維修或遠程指導,直到解除故障為止。如果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未在規定的響應時間內彌補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全部由供方需求方共同承擔。
九、交貨時間與方式:交貨時間:供方收到需方貨款后15天內交貨安裝驗收完畢,并將用戶驗收單交給需方。交貨方式:委托第三方機構:國家正規的快遞公司或物流公司進行,保證運輸物品不受任何影響。
十、費用支付:付款方式:
1.第一筆貨款:合同簽訂后的3日內,需方向供方支付30%的貨款為定金。供方在收到需方匯款憑證后的10日之內備貨并等待通知安排安裝,需方在貨物到場后15-20日之內安裝完成。
2.第二筆貨款:安裝完畢,設備運行正常,產品水質正常(電導率10/以下)付總貨款50%。
3.第三筆貨款:安裝完成并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10天內。付總貨款的余下20%。
4.指定收款資料收款人名稱與賬戶信息:
5.發票交付之日,發票交付之日在收第三筆貨款之時交付。
十一、反滲透純水設備產水水質為電導率小于10/,如果水質降低在10/以下時,需更換或者清洗反滲透膜及耗材。(水源要求為市鎮自來水小于210/)。
十二、其他:
1.標志、包裝、說明書、運輸、貯存等都應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包裝由供方負責。
2.需方以后若從供方采購耗材,按照附件中《耗材表》的價格執行,如果整個行情價格變化,則雙方協商調節價格。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4.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需方(蓋章):供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消防設備維護保養協議(優秀15篇)篇十一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電腦維護保養協議,歡迎大家分享。
協議編號: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業務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定以下復印機維護協議:
1、服務對象所包括的設備明細及服務內容:(見附件一)。
2、在甲、乙雙方簽定合同之前,乙方應對本協議服務對象所包括的服務設備進行一次免費的全面檢測,確認設備運行情況,并提供檢測報告,由雙方簽字確認,如果發現故障,需要更換部件,則部件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有責任提供報價供甲方參考。
1、地點:乙方實施上門服務地點以協議規定設備使用所在地為準。
2、周期:每月上門服務按至少一次記。上門次數不滿臺次,但已經能保證甲方的機器全部正常運作,則視為乙方已經完成本月度工作任務。
3、故障隱患:如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時發現有故障隱患,需要維修或更換部件,乙方需與甲方協商,由甲方決定是否進行維修或更換部件。
1、地點:乙方實施上門服務地點以協議包括設備使用所在地為準。
2.1每周一至周五9:00-17:50(不包括節、假日)為乙方執行本協議的標準時間,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要求電話后2個小時之內為本協議的標準響應時間。
2.2如甲方需要乙方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進行維修工作,甲方必須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要求。
3、甲方在本協議所包括的服務設備出現故障后要及時通知乙方,并將出現故障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以協助乙方維修人員做出正確判斷,因故障現象未如實告知乙方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4、如果甲方服務設備故障嚴重,而無法現場修復必須由乙方拿回大修,乙方需經甲方同意。
5、更換部件:
5.1部件更換可能影響辦公設備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與甲方協商認同后進行。
5.2更換部件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有義務提供部件的報價,供甲方參考確認,報價中的部件價格不得高于該設備的.生產商在本市授權的維修(服務)中心提供的部件價格。甲方可以在第三家(設備供應商或直接代理商)處購買乙方指定的部件。
6、服務人員:本協議簽定后,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固定的上門維護人員,如有更換,乙方需事先通知甲方。
1、雙方同意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了解到的與雙方有關的內容以及數據或信息確認為機密。
2、雙方負責確保其雇員和受雇第三方應嚴格遵守保密義務。
3、甲方對其專有機密信息自行負責。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期限為____年09月01日至____年08月31日。
甲方在本協議簽定日起給付給乙方協議全款。
1、本協議到期前,甲、乙各方若要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賠償對方損失。
2、乙方技術人員違反服務章程(附件三),則當次服務不記入總數。
3、如果發生下列情況,甲、乙各方有權單方面立即終止本協議:
3.1在沒有特殊原因的情況下,甲、乙雙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3.2未經甲方同意而私自拆裝甲方服務設備或私自更換服務設備部件。
3.3因甲方原因轉賣、轉讓辦公設備時。
3.4未經乙方同意將服務設備移出大廈而繼續要求服務。
3.5未經乙方同意而拖欠乙方貨款。
4、因甲方違約而造成本協議的終止,乙方不退協議余款。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消防設備維護保養協議(優秀15篇)篇十二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雙方同意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對下表所列復印機(以下簡稱合同機)進行完全服務(fsma)。
1.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在乙方工作時間內由乙方的技術人員以上門服務方式。
(1)提供維修勞務,更換零配件以使甲方合同機正常運轉。
(2)補充甲方合同機運轉必需的消耗材料,包括光導體、黑色墨粉,但不包括復印紙及其他可作復印輸出的材料、彩色粉與釘書釘等需由甲方另行付費購買的消耗材料以及非正常使用合同機而發生的損壞。
(3)每月至少對合同機進行一次保養。
(1)內環線內4個工作小時內到達。
(2)內環線外8個工作小時內到達。
(3)24個工作小時內不能排除故障,可應甲方要求提供周轉機,直至合同機修復。(周轉機的復印量計入合同機)。
3.合同價格按前表規定,為確保合同能順利執行,合同簽訂時甲方需支付給乙方保證金_________元,如無意外,合同結束時乙方如悉歸還甲方。
4.付款方式依據復印張數,甲方每月付款,乙方每月記錄合同計數器讀數,減去上次記錄的計數器讀數,既為本月復印張數;以次為基礎,乙方開出發票,自發票開出之日起五日內,甲方將發票規定的款項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逾期付款,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超期付款金額的0.05%天的滯納金。雙方在此明確同意,甲方按時支付所有發票款項是乙方提供本合同項下規定合約服務的先決條件。
如乙方在發票發出后四十五天仍未收到甲方按發票規定款項支付的費用,則乙方立即停止對甲方合同機的服務,并從合同機上取下屬于乙方的財產。
5.甲方應按乙方當時收費標準另行支付。
(1)要求乙方在乙方工作時間以外或法定節、假日進行維修的勞務費;(按前表規定執行)。
(2)由于非乙方事故、人為錯誤、疏忽大意及拖延等引起的必要維修費用。
6.甲方允許乙方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到甲方處檢查合同的計數器讀數及使用情況。
7.乙方擁有合同機上消耗材料和更換下來的零配件的所有權(另行收費的除外)。
8.乙方將負責由于乙方的疏忽而造成的甲方合同機的直接物質損失,但不負責由此引起的由于延遲或無法提供服務而引起的甲方任何業務、收益或其它間接損失。
9.如果甲方有下列行為,乙方有權額外收費或提前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要求賠償的權利。
(1)違反本合同中任一條款。
(2)改變計數器讀數或故意造成計數器故障。
(3)合同機上的零配件和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挪作他用。
(4)不按時支付費用。
(5)私自維修或請乙方以外的第三人維修。
10.乙方有權提高收費標準,合同機每逾遞增________張,單張收費標準提高20%,但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對此甲方有按第十二款第(3)項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11.本合同初始有效期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2.本合同將自動順延,每期一年,直到發生下述情況:
(1)任何一方至少在本期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發出書面“到期終止通知”,則本合同到期終止。
(2)乙方按第九款發出書面“違約終止通知”后14天內,甲方沒有正式提出異議,則本合同隨即終止。
(3)乙方發出書面“提前通知”后14天內,甲方回復書面“提前終止通知”,則本合同履約至新的收費標準生效日終止。
13.本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
14.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的最終合同,未包含在本合同內的任何表示和陳述都不具約束力。本合同不得涂改,否則無效。
15.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證。
16.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及單位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設備維護保養協議(優秀15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經甲方雙方友好協商,茲委托乙方負責維護保養甲方在用電梯。為了明確各自權利、義務和職責,雙方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契約,議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維護保養電梯明細。
合同總金額(大寫):玖萬陸仟圓整(不含稅)。
第二條維護保養方式及服務范圍、要求。
1、合同期內,乙方必須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規定,每15日一次派遣保養人員,定期對甲方的電梯進行規范性維護保養,維護保養應按gb/t18775《電梯維修規范》執行。
2、乙方派人在甲方駐點對電梯提供24小時緊急故障處理服務。
3、電梯在正常使用中發生故障時,甲方應立即電話或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通知后15分鐘內派員到達現場進行處理。
4、乙方維保負責人羅澤德聯系電話:。
第三條維保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辦法。
1、付款方式:合同執行每季度后一周內付合同款的25%即24000元整(第一季度預付10000元)。
2、付款辦法:票到付款。
第五條甲方責任。
1、委托給乙方進行維護保養的電梯,應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驗收、檢測并取得電梯使用注冊登記證的在用電梯,并提供隨機資料。
2、在維護保養期限內,甲方不得委托其它單位或個人(含乙方人員)對電梯進行維護保養、維修及附件加裝、裝修。
3、因甲方操作不當,疏忽或人為損壞導致電梯發生安全事故,則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電梯年度定期檢驗檢測費用、注冊費用和有關檢驗的招待費用等。
5、甲方在乙方的配合指導下負責制作張貼安全標志、警示標語、防護設施。
6、甲方負責乙方駐點人員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
第六條乙方責任。
1、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向甲方出示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許可資質證。派遣的保養人員必須持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并應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對甲方電梯進行維護保養。每次工作完畢,乙方維保人員應請甲方管理人員在“維護保養作業記錄”上簽字確認。
3、乙方在維護保養電梯時,如確認需維修或更換零件時,應列出維修項目、維修費用、以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簽字許可后,方可進行,并向甲方保證提供正廠原裝備件。乙方負責單個100元以下的配件費用。
4、乙方負責組織電梯年度檢驗工作,包括申報、配合、取證等。若電梯的年度定期檢驗不合格,屬乙方維保責任,乙方負責整改并承擔費用。
5、在合同維保期內,因乙方維保不當造成安全事故,則由乙方負責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并負責免費修復。
6、如電梯到需要中修、大修時間,乙方應及時把整改項目報給甲方,如沒報出現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認可,相應責任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免除責任的事項。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損失,雙方免除賠償責任。
2、甲方或乙方采用非正廠配套的產品裝臵而造成的電梯故障、事故與對方責任無關。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支付維保費用(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酌情延長時間)乙方有權停止服務,終止合同。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且連續超過一個月以上時間未進行維保,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向對方償付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電梯維護保養技術細節及電梯制造廠商規定的維保技術要求,應列為本合同附件,不可侵害。
2、本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3、附件備注:
1、單個1000元以下費用電梯配件清單。
2、甲方電梯維保服務要求。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第三份由乙方報送:婁底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消防設備維護保養協議(優秀15篇)篇十四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安全防范有關法規的要求,為保證甲方所屬安全防范設施的正常工作,甲方委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安全防范設施承擔維護保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有關經濟民法典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共同執行。
一、概況。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微保費額:
維護費用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承包方式及保費結算方式。
1.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形式,即乙方用輸出技術和勞務的方式對甲方的安全防范設施進行維護保養,需要更換的設備及配件由甲方自行購買。
2.微保費用一次性包定。
3.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首付____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在維保結束前兩個月結清。
三、維保總工期為一年。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2)提供工程圖紙及有關資料;。
3)提供維保用的輔助工具、電源等;。
4)按合同要求及時結算微保費;。
2、乙方責任。
1)每_________天派人員對甲方的安防設施進行調試、維護保養、并作好記錄;。
2)接到甲方報修電話后,迅速到達甲方單位檢測;。
3)乙方維保人員應嚴格執行甲方單位管理制度,注意施工安全;。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設施或設備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防范設施管理制度,提供有關技術咨詢;。
6)在維保期內因乙方原因使設施不能有效運行造成損失,乙方承擔責任。
五、其他事宜。
1)因甲方對建筑進行裝修改造造成設施損壞;。
2)設備人為損壞、丟失、設備進水、強電燒壞造成設施損壞;。
3)因不可抗力(如地震、強風、洪水、戰爭等)造成設施損壞;。
2、合同到期,如續簽合同,同等條件乙方優先;。
3、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消防設備維護保養協議(優秀15篇)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為了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防止因消防設備維護保養不及時導致的設備不能正常運行,在發生火災時不能起到自動報警和滅火的功能,為此需要對消防系統進行維護保養,以保證消防系統的正常運行,現甲方將消防系統的維護保養工作委托給乙方,為了明確責任,以便于分工和互相配合,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制定本合同。
建筑面積:
二、維護服務消防工程地址:
三、維護服務消防工程范圍:
本公司一貫本著“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服務宗旨,嚴格按照甲、乙雙方認定的《維護方案》所規定的內容進行消防系統的維護服務,具體為:
1、委托消防工程范圍內各系統的定期測試和檢修。
2、委托消防工程范圍內各系統故障以及隱患的處理、排除。
3、委托消防工程范圍內各系統故障以及易損的維護、修理、更換。
每月案《維護方案》對消防系統各設備至少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按《維護方案》中季檢要求對消防系統進行全面檢測。在合同年末案《維護方案》中年檢要求對系統進行全面年度檢查。
注:
1、月、季、年檢的檢測要求詳見《維護方案》。
2、月、季、年檢的檢測時間甲、乙雙方具體商定。
3、在進行季、年檢的當月不進行月檢。
六、消防工程維修服務合同的期限、金額及付款方式:
1、消防工程維修服務的.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
3、合同簽字生效后,分兩次付清合同款額,合同簽訂后三天之內付合同金額的50%即,剩余50%即,在維護半年后的第一個月30日之前付給乙方。
七、甲方的責任:
1、甲方必須按合同的第六款第三條付款方式撥付給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發生無故拖欠現象,將按《經濟合同法》規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甲方應按消防值班規定安排人員堅持24小時消防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按值班制度規定認真進行日常巡視、檢查、記錄,由于甲方值班人員的失職,造成的火災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在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中,一旦發現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時,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同時以電話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電話通知確認后5小時之內派人到現場進行處理,并據實填寫維修單,由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分別交甲、乙雙方存檔備查。
3、乙方在維修服務工作中,甲方給予積極配合,給乙方提供檢修現場使用的機具、升降設備,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
4、甲方交給乙方維護的消防系統各種設備和設施應無故障和損壞,并由乙方認可;若系統存在明顯的故障和損壞,甲方應負責解決,如委托乙方解決,其費用另計。
5、合同期間內由于甲方原因需對消防設備進行整改、增減或移位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檢查中如發現消防設備或部件存在質量問題,需另購置時,由甲方負責購買,乙方負責對設備或部件進行更換。
6、合同期間由于甲方保安措施不嚴或操作不當造成的消防設備丟失或損壞產生的更換和維修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7、根據規范為防止誤報、漏報,報警設備應每二年清洗一次,由乙方負責對報警設備進行清洗,其清洗和耗材費用另行計算。
八、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維護方案》要求對消防設備進行檢查、調試、維修,使整套消防系統處于正常狀態并符合消防法要求。如乙方未按《維護方案》對甲方已交付乙方的樓層進行消防維護所引起的消防事故由乙方自動承擔。
2、乙方月檢和季、年檢工作完后,應填寫巡檢單、維修單,并出具季、年檢報告,由甲、乙雙方授權人簽字分別存檔備案。
3、在消防維護服務中,乙方不得改動原消防系統的電氣、電子線路和零件,需改動應通知甲方,在甲方認可同意后改動,并向甲方提供技術資料。
4、乙方隨時全面將消防系統工作狀況通報給甲方消防主管負責人,并報送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備案,以確保有關部門掌握系統運行現狀。
5、在維護、修理、更換、檢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設備、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按原價值賠償。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責任條款,若不履行條款則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甲方付款當日生效,合同期滿后自動失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