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保險合同糾紛 保險合同糾紛的管轄權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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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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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推動我國____項目體育運動的發展,防范體育賽事舉辦過程中的風險,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___賽事承辦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賽事的組委會,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保險公司,是本合同的保險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凡為甲方所有、或為他人保管、或為他人共有而由甲方所負責的財產,均可成為本保險單項下的保險標的。
藝術作品、電腦資料及現金非經甲方與乙方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時,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之內。
有價證券、票據、文件、賬單、圖紙、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之內。
在本保險有效期內,保險財產在本保險單注明的地點由于自然災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預料的事故(除本條款第三條規定者外)造成的損害或滅失,乙方均負責任。
乙方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
3.1 自然磨損、物質本身變化、自然發燒、鼠咬、蟲蛀、大氣或氣候條件或其他逐漸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財產自身的損失。
3.2 進行任何清潔、染色、保養、修理或恢復工作過程中因操作錯誤或工藝缺陷引起的損失。
3.3 電氣或機械事故引起的電器設備或機器本身的損失。
3.4 政府或當局命令銷毀財產的損失。
3.5 貶值及發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間接后果損失。
3.6 盤點貨物時發現的短缺。
3.7 甲方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
3.8 明細表中規定應由甲方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3.9 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罷工、民眾騷擾以及政府有關當局的沒收、征用引起的損失。
3.10 直接或間接由于核反應、核子輻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損失。
4.1 發生保險單責任范圍的損失事故后,甲方應該立即通知乙方、并在_天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延長的期限內,向乙方提供詳細的書面事故報告及損失清單。
4.2 保險財產若遭盜竊,甲方應保護現場并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追查損失財物,同時立即通知乙方,如果乙方派員進行現場調查,甲方應給予便利。
4.3 發生損失后甲方應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所支付的合理費用,乙方可予合理償付,但以不超過受損財產的保額為限。
4.4 甲方要求賠償時,應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事故報告、損失證明和其他乙方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單證。索賠期限,從保險財產遭受損失之日起,不得超過一年。如發現甲方提供的單證有任何虛假、欺騙或夸大失實時,乙方對該項索賠有權拒絕賠償。
4.5 保險財產遭受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應按受損保險財產損失當時的市價計算賠償,其市價低于受損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時,按市價賠償;如其市價高于受損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時,則其差額應認為由甲方自保,乙方按受損財產的保額與其市價的比例賠償。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款規定辦理。
4.6 保險財產發生部分損失時,本公司可按損失程度賠付現金或賠付基本上恢復原狀的合理的修配費用。
4.7 保險財產發生損失后,乙方如按全損賠付,其剩余價值應在賠款內扣除。乙方可以不接受甲方片受損保險財產的委付。
4.8 任何屬于成對或一套組成的財產,如發生損失,乙方的賠償責任不得超過該受損財產與所屬成對或整套財產保險金額的比例。
4.9 賠償損失后,由乙方出具批單減少相應部分的保險費,并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甲方要求恢復保險金額,應加繳恢復部分按日平均計算的保險費。
4.10 保險財產的損失應由第三者負責時,甲方應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在乙方賠付支付賠款時,甲方應將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轉讓給乙方,向乙方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單證,并協助乙方向責任方進行追償。
4.11 如本保險單所保證財產在損失發生時另有其他承擔該項財產的保險存在,不論甲方或他人所投保,乙方僅負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責任。
5.1 甲方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對乙方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
5.2 發生本保險單承保的損失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5.3 為便于調查,被保險人在檢驗損失前應保護事故現場。
6.1 甲方向乙方索賠時,應提供必要的有效證明單據,作為索賠依據。
6.2 乙方的賠款以恢復投保項目受損前的狀態為限,受損項目的殘值應予扣除。
6.3 賠款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損項目或予以修理替之,總賠款金額不得超過保單規定的保險金額。
6.4 保險金額如低于本條款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其差額視為甲方自保,乙方僅按保險金額與本條款第四條規定數額的比例賠償。
6.5 乙方賠付損失后,如需恢復原保險金額,該恢復部分應另交原保險費率按日計算的保費。
6.6 本保險單負責賠償的損失、費用或責任,如另有別家保險的存在,不論為甲方或他人投保,或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乙方僅負責按比例分擔賠償的責任。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方式:
7.1 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7.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簽字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合同糾紛 保險合同糾紛的管轄權篇二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在保險合同中,一般以投保人提交填寫好的投保單為要約,即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交要求訂立保險合同的書面意思表示。當然,保險人也可以是要約人,如保險人接到投保人提交的已填好的投保單后,又向投保人提出某些附加條件,此時,保險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并非是完全接受投保人的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是向投保人發出了新的意思表示,這在法律上被視為新的要約。在該情形下,保險人是新的要約人,投保人則為受要約人,如果投保人同意接受保險人提出的附加條件,則表明投保人接受保險人的新要約,至此,投保人便成為受要約人。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通常保險人在接到投保人的投保單后,經核對、查勘及信用調查,確認一切符合承保條件時,簽章承保,即為承諾,保險合同即告成立。承諾的方式可以按法律規定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保險憑證或暫保單,也可以是保險人直接在投保人遞交的投保單上簽章表示同意。但是,不應認為承諾人一定是保險人,如前所述,要約承諾是一個反復的過程,投保人與保險人對標準合同條款以外的內容可以進行協商。當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條款達成協議后,保險合同成立.其后,保險人應當及時向被保險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并在保險單或者其他憑證中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
保險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經過要約與承諾,意見達成一致,保險合同即成立。但是,保險合同成立并不意味著保險合同當然生效,保險合同的生效還必須符合法定生效要件或者履行一定的手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保險合同的生效即為保險權利義務的開始。
保險合同糾紛 保險合同糾紛的管轄權篇三
鑒于_________(以下稱被保險人)已向本公司投保養殖保險____________險并按本保險條款約定交納保險費,本公司特簽發本保險單并同意依照養殖保險________險的規定,承擔被保險人下列標的的保險責任。
業務性質:____________ 保險單號:______________
保險責任期限
1.自年 月 日零時起至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2.
本保險標的有無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相同保險?
備注
被保險人地址及郵政編碼:保險人:保險公司(簽章)
電話號碼: 地址:
所有制及占用性質: 郵碼:
電話:
年月日
經(副)理:__________ 會計:_________ 復核:_________ 制單:_____________
保險合同糾紛 保險合同糾紛的管轄權篇四
保險合同的客體是保險法律關系的客體,即保險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由于保險合同保障的對象不是保險標的本身,而是被保險人對其財產或者生命、健康所享有的利益,即保險利益,所以保險利益是保險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是保險合同的客體。作為保險合同的客體,保險利益是保險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之一,無保險利益則保險合同不成立,對此世界各國保險法均有明確規定,也同樣作出規定,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這也就是說,只有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的人,才能具有投保人的資格,投保人具有保險利益是保險合同生效的依據和條件。當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時,不能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即使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人訂立了保險合同,該保險合同仍然無效。
履行保險合同過程中,如果投保人喪失了保險利益,保險合同也無效。法律之所以規定保險合同的成立必須以保險利益為前提,其意義在于:
第一,遏制行為的發生。保險合同是一種機會性合同,其所規定的風險事故不是必然發生的,而保險金的支付卻以這種事故的發生為條件,如果允許沒有保險利益的人用他人的財產或生命進行投保,這種保險必然帶有的性質。
第二,防止道德危險的發生。所謂道德危險,是投保人在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以后,為圖謀保險金而違反道德,故意促使保險事故的發生、損壞保險標的或在保險事故發生時人為擴大損失程度的行為。投保人對于保險標的若不具有保險利益而與保險人訂立了保險合同,很容易發生道德危險。
第三,限制保險人的賠償責任。財產和責任保險合同具有補償性,在保險事故發生以后,保險人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對保險標的的損失負責賠償,而保險人的賠償責任正是以保險利益為依據確定的,當保險金額超過保險利益時,超過部分無效。
保險合同糾紛 保險合同糾紛的管轄權篇五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本合同所載條款、聲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復效申請書、健康聲明書、體檢報告書及其他約定書共同構成。
第二條 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_____ 分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對本保險單應負的責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簽發保險單時開始。除另有約定外,保險單簽發日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為生效對應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險費且同意承保時,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三條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應依照本保險單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如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時,應向該收費員交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為寬限期間;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自寬限期間終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但應從給付保險金中扣除欠交保險費的利息。
第四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分為一次性交付、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按年交付保險費的交付期限為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所在月的1號至月底;按半年交付保險費的交付期限為生效日每半年對應日所在月的1號至月底;按月交付保險費的交付期限為每月的1號至月底。投保人可選擇其中一種為本合同的保險費交付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的保險費交付期間分為躉交、xx年交、20年交。投保人可選擇其中一種為本合同的保險費交付期間。
第六條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內,填妥復效申請書及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申請復效。
前項復效申請,經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復。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公司負下列保險責任:
1、每年在生效對應日按保險單列明的保險金額的5%增加保險金額。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險人生存至每滿3周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保險單列明的保險金額的10%給付生存保險金。
3、自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第一年度內,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單列明的保險金額給付,本合同即行終止;第二年度及第二年度以后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增加后的保險金額給付,本合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