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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一
業主(以下簡稱甲方):聯系電話: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簽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二、工程量、價格。
1、單價:元/m2。
2、工程款:元。
3、如需要增加工程量洽談。
三、付款方式:現金付款。
四、設計。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圖紙及施工方案一套。
五、材料、水電由甲方提供。
六、工期。
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為天。
七、材料運輸。
甲方負責材料在施工現場的垂直運輸條件。
八、施工機具和建筑工具都由乙方提供。
九、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維修。
十、此工程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出現爭議甲乙雙方先協商,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20xx年20xx年月日。
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二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方)。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名稱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地點_________。
第三條建筑面積_________。
第四條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_________。
第五條工程期限(開工、竣工時間)_________。
第六條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
第七條承包形式及材料設備供應_________。
第八條發包方義務。
1.開工前_________天,甲方給乙方施工圖一式______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辦好施工許可證。(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簽訂協議執行)。
2.按協議分工,開工前_________天甲方辦好材料供應并交乙方簽認。
3.負責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共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負責組織驗收工作,負責監督工程質量。
4.按協議負責按期撥款。
5._________。
第九條承包方義務。
乙方負責:
1.按協議分工負責材料供應。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形象進度表。開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圖負責組織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內按規定將竣工資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證施工質量,嚴格按照國家施工驗收規范進行。
6.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及獎勵條款_________。
第十一條其他協助條款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承包方、發包方各一份,報送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條合同有效期及合同爭議解決_________。
第十四條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_________。
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三
第一條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范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料并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稱簡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筑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歷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瀑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沒有國家標準、規范時,有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行業標準、規范;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后不予答復,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委托監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后應同時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筑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復,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工期延誤。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7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工程樣板。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制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后,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制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后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工程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重新檢驗。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或修復后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合同價款與調整。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范圍。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系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范圍。
第二十一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內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后支付。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后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后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材料樣品或樣本。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5.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難過之后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乙方供應材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現材料不符合規范、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材料試驗。對于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采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購費用,由采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甲方變更設計。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乙方變更設計。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準。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方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后,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7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7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在7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并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14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爭議。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用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復,超過7天不予答復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后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筑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并報甲方代表批準。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內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保險。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筑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工程停建或緩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第二部分協議條款。
甲方:____。
乙方: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
工程地點:____。
承包范圍:____。
承包方式:____。
1.2開工日期:____
竣工日期:____
總日歷工期天數:____。
1.3質量等級:____。
1.4合同價款:____。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合同語言:____。
3.2適用標準、規范:____。
3.3適用法律、法規:____。
第四條圖紙。
4.1圖紙提供日期:____
4.2圖紙提供套數:____。
4.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____。
第五條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____。
5.2甲方賦予甲方代表的職權:____。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員的名單及責任范圍:____。
第六條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6.1監理單位名稱:____。
6.2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職稱:____。
6.3總監理工程師職責:____。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八條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____。
8.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
8.3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系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____。
8.4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系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____。
8.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
8.6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
8.7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____。
第九條乙方工作。
9.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
9.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
9.3施工場地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
9.4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____。
9.5符合施工場地規定的要求:____。
9.6保護建筑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設備的措施:____。
9.7建筑成品保護的措施:____。
第十條進度計劃。
10.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0.2甲方代表批準進度計劃的時間:
第十一條延期開工。
第十二條暫停施工。
第十三條工期延誤。
第十四條工期提前。
第十五條工程樣板。
15.1對工程樣板間的要求:
第十六條檢查和返工。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等級。
17.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追加合同價款:
17.2質量評定部門名稱:
第十八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九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二十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20.1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價格加風險系數合同、可調價格合同等):
20.2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工程預付款。
21.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1.2預付時間和比例:
21.3扣回時間和比例:
21.4甲方不按時付款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2.1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三條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3.3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材料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5.1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六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七條材料試驗。
第二十八條甲方變更設計。
第二十九條乙方變更設計。
第三十條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第三十一條確定變更價款。
第三十二條竣工驗收。
32.1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
32.2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和份數:
第三十三條竣工結算。
33.1結算方式:
33.2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33.3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
33.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33.5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保修。
34.1保修內容、范圍:
34.2保修期限:
34.3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
34.4保修金利息:
第三十五條爭議。
35.1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違約。
36.1違約的處理:
36.2違約金的數額:
36.3損失的計算方法:
36.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條索賠。
第三十八條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
第四十條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第四十一條保險。
第四十二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三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條合同份數。
44.1合同副本份數:
44.2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4.3合同制訂費用: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蓋章):
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四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在施工過程中所有的水電路三通,由甲方負責。
二、在施工中安全質量第一,現場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在施工中如:砌墻要正,不能誤差太大,灰份要勻,磚縫要一條線,井樁、地梁、防震柱、上圈梁,殼子板要正、平、不能偏,扎鋼筋混凝土比例必須按要求,粉墻要平、瓷磚要粘土正,上下左右要均勻,地磚必須要平、正、不能有斜塊,頂要平整。房頂、防水要做好、保證不漏水。
四、在施工中甲方發現乙方不按要求操作,或偷工減料現象者,第一以說服,第二再說服,要是第三次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或扣10%的現金。
五、施工中如果甲乙雙方有不同意見發生爭吵,先由村委會調協,如果調協不成則在鄉一級調協。
六、在付款方面,第一次減5%,第二次減5%,這10%在交付鑰匙時一次性付清。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工程完工時自動結束。
九、工期為:3月9日動工,5月10完工,甲乙雙方合作愉快。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五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架子工班組長:(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把xxx工廠的職工宿舍樓及辦公樓腳手架工程包工包料給乙方施工,為了盡快地把職工宿舍樓及辦公樓按期、按質、按量順利的完成,特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職工宿舍樓及辦公樓的腳手架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給乙方施工,按建筑面積每平方元整。
二、甲方只提供卷揚機,其它機械及工具由乙方自負。
三、乙方必須按甲方的工期進度計劃完成,否則甲方有權另找施工隊并不給乙方辦理任何結算手續。
四、付款方式:每層完工后,按工程量付給乙方30%的工程款,封頂后付到總價的80%,工程竣工后余款一個月付清。
五、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否則,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乙方一定要按圖紙及施工規范要求進行施工,把好質量關。如為了省料不符合安全規范,造成的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一切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要文明施工,不得偷東西、打架,否則按項目部處置條例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望甲、乙雙方相互遵守,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六
簽訂地址:
承租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共計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租金收取:
第四條押金(保證金)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元。承租方交納后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后,押金余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并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出租方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憑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__%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為。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的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金期租金__%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為。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附件__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七
工程地點:甲方在____建房屋____層,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面積價格一次性包死,工程面積必須嚴格按圖紙設計施工,乙方不得隨意改變圖紙設計,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便增加面積,不得偷工減料,使用劣質材料,因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問題,確實需要變更的,需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接受甲方的監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議并采納。乙方自帶建筑所需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的施工人員食宿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費用由乙方自理。
二、承建項目。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筑,包括樓頂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三、承包價格及付款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建筑面積按相關民俗按樓面平方米計算,屋檐滴水處每平方米按每(樓面平方米1/2)費計算,即樓面平方米是____元/平方米,屋檐滴水處是____/平方米。
先預付____元整(大寫:____)。工程如在農歷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外墻磚、屋內格墻及屋頂樓平完工。付款元整(大寫:____)。內墻及地平及外墻磚完工付款元整(大寫:____)。剩余部分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付。
四、雙方責任。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電,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
五、質量要求。
1、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2、甲方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偷工減料、工作不負責影響房屋質量等行為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3、房屋建成后甲方發現質量問題的,如:
1)所進材料一定確保質量,包括: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樓板,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等。
2)主體墻與水平地面不垂直、墻壁凹凸不平、開裂;主體柱地面不垂直、斷裂、露筋:橫梁斷裂、露筋;天板或地板開裂、塌陷、露筋等等),由乙方承擔賠償一切損失,乙方必須進行免費維修。
4、主體四角端正、墻面、地面平,墻體粉刷平整,杜絕空鼓,符合相關標準。門面貼瓷磚。
六、注意安全。
乙方必須按照安全規范和技術要求,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文明施工,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施工,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杜絕一切事故發生,因施工設備的原因和乙方人員操作失誤導致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員以及第三人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的一切事故,一切由乙方負全部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七、工期要求。
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除外。乙方所需材料,應在年前籌備齊,以便按期施工。
八、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證人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章):____________。
在證人簽字(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八
企業內部承包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出現的一個新名詞。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出現的一種合同類型,它以完善企業承包經營制為前提,把競爭機制引進企業內部,以合同形式明確企業與承包者的責、權、利關系,從而達到深化企業改革,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目的。企業內部承包合同不是一個法律術語,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理論上,有很多關于內部承包合同的定義:一種觀點認為內部承包合同是指“企業與內部承包職工之間通過簽訂一份協議,并根據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由企業內部職工來完成一定生產(銷售)任務的經營方式”。另一種觀點將內部承包合同定義為“企業將自己的一個部門或分支機構,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原則,以承包經營合同的形式,明確企業與承包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使承包人在承包期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一種經營管理形式”。還有一種觀點將內部承包合同定義為“企業作為發包方與其內部職能部門、分支機構或職工個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而達成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根據以上概括,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有幾個特點:
(一)企業將特定的經營任務交由其內部職能部門或分支機構或職工個人完成;。
(二)企業財產的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相分離;。
(三)企業內部職能部門或分支機構或職工個人(以下簡稱承包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四)企業與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
建筑企業相比于一般的企業有一定的特殊性,這是由于建筑企業產品的特點所決定的,和其他工業產品相比,建筑產品體積大、復雜多樣,價值巨大,更重要的是,建筑產品關系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國家對建筑產品的質量及安全極為重視,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加以規范。結合建筑企業的特殊性與內部承包合同的一般特征,我們可以將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定義為:建筑企業與其內部職能部門或分支機構或職工個人簽訂承包協議,將以企業名義承接的工程項目交由承包人組織施工,建筑企業對財務、工程質量、技術等方面加以管理、監督,承包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向建筑企業繳納一定管理費的經營合同。
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質,指的是其屬于哪一種合同關系,適用何種部門法。關于這一問題有兩種不同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屬于勞動法律關系:“企業內部實行生產責任制,由企業及企業的車間與工人之間訂立責任制合同,這些都只是企業內部的管理措施,是一種生產管理手段,當事人之間仍然是一種管理和被管理的關系,雙方地位不平等,應屬于勞動法等法律調整,不應當受合同法調整”。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屬于民事合同的范疇:“就內部承包合同而言,雙方具有簽訂合同主體地位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同的內容具有對價性,合同的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嚴格地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屬于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一種類型,其受合同法的調整,還是受勞動法的調整,有必要進行進一步的分析。
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質之爭,體現出合同法與勞動法的區別,兩者的主要區別有二:其一、勞動法和合同法的調整對象不同,屬于不同的部門法;其二、勞動法是對合同自由原則的限制。
1、合同法和勞動法的調整對象不同,屬于不同的部門法。
民法屬于私法,調整平等民事主體間的民事法律行為。勞動法屬于經濟法,調整勞動法律關系,雖然勞動合同雙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但事實上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并不平等,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有管理的權利,勞動者有服從管理的義務,基于此,國家通過勞動法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法的立法目的非常明顯,《勞動法》第一條規定:“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2、勞動法是對合同自由原則的限制。
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合同法》第四條規定:“合同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當事人依法自愿簽訂的合同,應受法律保護。而勞動法是對合同自由的限制,當事人雙方的約定不能違背國家的強制性規定,這也是勞動法成為獨立部門法的主要原因,“民法上個人自由主義的雇傭契約既然不足規律勞動關系,勞動法乃應運而生,發展成獨立的法律領域”。
1、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確立的是勞動關系,即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領導和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從用人單位領取報酬和受勞動法律保護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而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有一個基本的特征,那就是承包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這一點顯然不同于勞動關系。內部承包合同充分體現了合同自由原則,建筑企業與承包人的約定是圍繞著工程項目施工、質量、技術、管理費等方面內容進行權利義務的分配,這些都不同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管理與被管理的勞動關系。因此,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不屬于勞動法的調整范圍。
2、勞動部勞辦發[1993]224號《關于履行企業內部承包責任合同的爭議是否受理的復函》也指出:“企業實行內部責任制后與職工簽訂的承包合同與勞動合同有很大差別,一般不屬于勞動合同,因此在工作中應防止用承包合同代替勞動合同的傾向”。
所謂合同,王澤鑒先生指出:“系當事人依其合意自主決定其權利義務”。《合同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據此,我們可以得出合同的基本特征和判別標準:
(1)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2)合同內容表現為當事人設立、變更、終止各自的民事權利義務;。
(3)合同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
對比分析,我們認為,建筑工程內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規定,應受合同法的調整,原因如下:
1、建筑工程內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的構成要件。
第一、雖然建筑企業內部承包一方是企業,另一方是其下屬機構或職能部門或職工個人,但雙方法律地位平等。
第二、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內容是建筑企業和承包人達成的民事權利義務,其中建筑企業的權利在于取得管理費,義務在于對承包人加以監督、管理,承包人的權利在于獲得項目的贏利,義務在于服從企業的監督、管理,并上繳管理費。
第三、建筑企業內部承包系雙方自愿簽訂,協商而成。
2、建筑企業內部承包符合民法的私法自治原則。民法的精髓在于私法自治,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一個重要特征在于承包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建筑企業與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意思表示充分自由。從這個角度來看,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也應受合同法的調整。
3、勞動法之所以不同于合同法,是因為締約雙方當事人的地位事實上不平等,為保護弱勢一方的利益,國家強行限制締約自由。建筑企業與承包人雖然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但在內部承包合同中不存在承包人與用人單位地位上的不平等,而是一種互利互惠的雙贏行為,不需要國家對承包人加以特別保護。反過來說,如果如果存在內部承包過程中雙方地位不平等,一方將自己的意志強加于另一方的現象,建筑企業內部承包也不會有如此強大的生命力。
4、建筑企業內部承包糾紛法院應予受理根據以上分析,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屬于合同法規范的受理范圍,如果發生糾紛,可以訴諸法院。然而,司法實踐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度以及是否對之予以保護。實踐中,不少人以內部承包之名行轉包、掛靠之實,對此應予區別。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四)第一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與其下屬分支機構或職工就所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所簽訂的承包合同為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當事人以內部承包合同的承包方無施工資質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綜上,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是建筑企業與其下屬的承包人平等自愿簽訂的合同,其符合私法自治原則,如果沒有違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應為有效合同。
假借內部承包合同之名簽訂的轉包、掛靠合同無效必須明確,實踐中存在假借內部承包之名而實為轉包、掛靠合同,對于這類承包合同,因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無效。《建筑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據此,掛靠合同無效。《建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據此,轉包合同無效。
1、關于轉包的主要規定《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建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1999年4月1日國務院發布的《1999年整頓和規范建設市場的意見》附件第二條規定:“根據《建筑法》第二十八條和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規定》,承包單位在承接工程后,對該工程不派出項目管理班子,不進行質量、安全、進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約定履行承包義務,無論將工程全部轉包給他人,還是以分包名義將工程肢解后分別轉包給他人的,均屬轉包行為”。
2、關于掛靠的主要規定《建筑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1999年4月1日國務院發布的《1999年整頓和規范建設市場的意見》附件第三條規定:“根據《建筑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凡通過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接工程任務的,均屬掛靠承接工程任務,包括無資質證書的單位、個人或低資質等級的單位,通過種種途徑和方式,利用有資質證書或高資質等級的單位名義承接工程任務。其判定條件是:
(1)有無資產的產權聯系,即其資產是否以股份等方式劃轉現單位,并經公證;。
(2)有無統一的財務管理,不能以“承包”等名義搞變相的獨立核算;。
(3)有無嚴格、規范的人事任免和調動、聘用手續。凡具備上述條件之一的,定為掛靠行為”。
3、建筑企業內部承包與轉包、掛靠的區別建筑企業內部承包與轉包、掛靠有本質的區別,綜合以下四點可以判斷:
(1)承包人是否為建筑企業的內部成員。建筑企業內部承包的`承包人必須是建筑企業的下屬職能部門或分支機構或者職工個人,而轉包、掛靠合同中的承包人則與建筑企業沒有任何人事關系。對于內部成員身份,可以依據勞動合同,工資條,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等認定。
(2)建筑企業對項目工程技術、資金、質量、安全等方面能否加以實質性的管理和監督。建筑企業內部承包條件下,建筑企業能對工程項目能加以實質性的管理和監督,以保證工程的安全、質量等符合國家規定。而轉包、掛靠中,建筑企業沒有任何管理與監督,工程質量、安全存在極大的風險。
(3)能否體現建筑企業的資質要素。國家設立建筑企業資質的本意在于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建筑企業具有國家規定的資質,能為承包人提供足夠的資金和技術支持。而轉包、掛靠顯然無從體現建筑企業的資質要素。
(4)財務上是否統一管理。建筑企業對承包人有管理的義務,在財務上實行統一管理。而轉包、掛靠中,建筑企業不能控制資金的使用,往往工程款直接撥付給承包人,而不是建筑企業的賬號,或者雖然撥至工程項目上,建筑企業在扣除管理費后,余款全部劃撥給承包人。
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九
第一,主體合法性。建筑工程合同雙方普遍是法人,發包對象還需要具備國家批準的建筑項目及協調能力,而承包方則需要具備法人資格,且擁有相應的勘查、施工等資質,才能夠簽訂合同[1]。第二,標的獨特性。合同標的是建設產品,具有明顯的不動性特點,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合同標的特殊性及不可替代性,除此之外,建筑產品的生產模式,也充分證明了合同的獨特性;第三,履行時間長,受到建筑工程自身結構復雜性影響,工程耗材量大、工作量大,致使合同履行時間較長,雙方在簽約之前需要進行大量工作,例如:規模、產品、工藝等方面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而且施工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可抗力因素,也會合同履行期限。第四,程序嚴謹性,建筑工程作為國家經濟發展的基礎,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國家對建筑工程格外重視,并制定嚴格的制度。因此,合同需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制度執行。
2.1完善基礎工作,奠定管理基礎。
基礎性工作主要是指結合建筑合同,對建筑工程的工程量、設備等方面開展的一系列工作,明確市場價格動向,選擇物美價廉的建筑材料,制定工程預算方案,合同管理基礎工作作為工程造價控制的基礎,具有重要作用,基礎性工作落實不好,管理水平將會大打折扣,相反,基礎性工作落實到位,能夠及時發現問題,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完善基礎性工程,不僅能夠實現對造價的合理控制,還能夠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2.2加強過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合同作為建筑工程基礎,貫穿于整個項目全過程,對合同的管理也就是對施工過程的管理。特別是投資方,在工程招標時期,需要對工程項目開展實地考察等基礎性工作,明確項目各個細節,保障工資投資科學、合理性,并在此基礎上進行預算編制,從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2.3嚴格履行合同,有效避免糾紛。
合同簽訂需要經過多個步驟,涉及大量工作,一旦某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勢必會影響到建筑工程,在合同簽訂之前應對明確合同內容,確保雙反不存在異議的情況下,簽訂合同。由于工程合同種類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工程造價。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要關注合同種類,明確合同雙方的利益及義務,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提高合同準確性,避免工程中出現糾紛,影響工期,另外,合同語言要嚴謹,避免使用模糊性語言,特別是統一條款不能夠出現兩種不同的建議,為工程順利進行奠定堅實的基礎,有效提高工程效率。
2.4重視施工過程管理,規范施工行為。
施工階段作為合同管理的核心,在管理過程中,主要從三個方面開展工作。首先,文件方面,合同文件內容作為工程管理的關鍵內容,應加強對其進行管理,采取備案等建檔方式和方法,并對內容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與工程施工現狀進行對比,及時發現不合理之處,采取有效措施作出相應調整;其次,積極履行相應的義務,合同在簽訂時,已經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因此,在施工過程中,要積極履行義務,并加強對工程施工進行監督,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最后,索賠方面,索賠作為合同雙方維護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徑,合理處理索賠十分重要,除此之外,還需要規范簽證制度,由于現場施工會出現突發狀況,直接影響工程造價,簽證能夠發揮約束等作用。由此可見,加強對簽證的管理能夠避免合同雙方出現矛盾。
2.5加強人員培訓,營造良好環境。
合同管理人員作為合同管理的重心,其綜合素質高低直接影響工程造價。因此,加強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至關重要,企業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培訓計劃,特別是法律制度方面知識的培訓,增強合同管理人員法律意識,規范其工作行為,實現對合同全面、系統的管理。另外,確保建筑合同能夠得到有效履行,營造良好的環境也同樣重要,合同雙方要堅持誠實守信原則,不要只關注自身利益,權衡整體利益,兼顧業主與承包商雙方利益,相關部門還需要在政策方面給予一定指導,例如:履約擔保等,實現合同風險共同承擔,營造良好的環境,從而提高建筑企業造價控制水平,促進企業進一步發展。
根據上文所述,建筑合同作為工程造價管理的重要基礎,在確保工程質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建筑企業要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重視對建筑工程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管理,加強人員培訓,營造良好的環境,確保合同雙方利益平衡,從而促進我國建筑行業進一步發展。
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十
(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范圍。
(可用列附表辦法)。
質量標準。
(可依照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說明書及《安裝工程施工驗收技術規范》列出)。
承包方式。
(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于總承包人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分包方應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注明)。
工程總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元整。
工程包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元整(本工程全部總造價減去發包人及總承包方供應材料總值)。
付款辦法。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工程范圍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__日止全部完工。
中間交工。
本工程項目范圍內的_工程,自年月日開工于年月日開工于年月日完成交工。
雙方聯系制度及協作辦法。
關于工程保密辦法。
違約責任。
特殊條款。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款項結清后失效。
合同份數本合同正式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總承包方收執份(其中送撥款銀行及發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執份。
總承包方:
負責人:地址:電話:
分包方:
負責人:地址:電話:
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十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三條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四條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收取租金的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______元。承租人交納押金后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承租人返還租賃物資后,押金退還承租人。
第七條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
一、承租人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的,要按照雙方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辦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償付賠償金。
二、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及費用由______人承擔。
第八條出租人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應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人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九條租賃期滿租賃物資的返還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人違約責任:
4.其他違約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租人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2.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3.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出租人(章)。
住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承租人。
承租人(章)。
住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鑒(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十二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
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十三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建筑業勞動合同約定工程完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如需變動,需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班組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甲方確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乙方工資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按工期進度結算:
(一)按時計酬,日薪_________元或月薪_________元;。
(二)按建筑面積計酬,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其它:_________.
若按工期進度結算工資超一個月的,在正常工作情況下,甲方須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費_________元,待工程實際完成結算工資時扣減。
甲、乙雙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規范、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甲方可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___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一)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聯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當事人應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連附件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十四
簽訂時期年月日。
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甲方法定代表人。
企業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冊機關。
乙方居民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鄉鎮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崗位(工種)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種工作時間制度。
()1、執行定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實行計時工資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l46—20xx)。
第七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江西省政府頒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本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最低標準。
1、計時工資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日)元,試用期滿后月(日)工資為元。
2、按工程量計付工資。
(1)按工程量單價計取工資;
費標準。實行按工程量計付工資的,每月支付工資額不得低于當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5天內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
手續,并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施工質量管理規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第十三條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促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國家、江西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十五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茲有乙方現承包甲方發包的裝修工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內容:工作量清單。
4、承包范圍:水電工、木工、漆工、瓦工。
5、承包方式:包清工,電動工具及零配件由乙方自備。
6、質量要求:gb50210-xx《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db31/30-xx《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
7、工期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相關事宜,全面、全權負責現場的管理工作,對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向乙方提供臨時水電。
三、乙方工作:
1、乙方為駐工地代表,常駐現場,負責履行合同范圍內的應盡職責,按照甲方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監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圍內各相關工種間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驗收交鑰匙前的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結構或設備管線。
四、關于質量的約定:
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圖紙、作法說明及設計變更等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施工合同要求,相關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xx、gb50303-xx、gb50242-xx、gb50327-xx等)作為本工程的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如因乙方責任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不能通過驗收,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3、如因甲供材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本工程質保期為壹年,質量保修期自竣工驗收之日起計。保修期內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須無償履行保修責任。
五、關于工期的約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約給付乙方工程進度款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2、如因乙方責任造成中途無故停工、窩工而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3、因業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六、關于價款和結算的約定:
1、雙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價格元(人民幣)。
2、本承包價格包含人工費、機械費、進退場、垃圾清運、材料上運費等。
3、付款方式:a、開工后8日內,甲方付款30%元作為乙方的前期進場費。b、水電工程隱蔽驗收后,甲方付款30%元c、瓦工及木基層、木飾面驗收后、漆工進場時,甲方付款15%元。d、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付款20%元。e、余款5%元待壹年保修期滿后結清。
七、關于材料的約定:
1、甲方負責同業主聯系及時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時到場。經乙方驗收入庫后,由乙方負責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損壞,由乙方照價賠償。
2、乙方須在預算定額范圍內使用材料(包括臨時電),材料損耗按定額計,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擔,并在承包價格中相應扣減。3、所有進場的業主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關于安全生產的約定:
1、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安全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門的規章制度,以及對文明現場和安全生產的要求。
3、乙方須嚴格遵守安全協議中的條款,嚴禁在施工現場發生違法亂紀等行為。
九、關于違約責任的約定:
1、乙方須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務,嚴禁乙方將本項目再次進行分包或轉包。
2、因乙方責任原因而延誤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賠付違約金元。
3、乙方必須給進場施工的工作人員購買人身保險,在施工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4、如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且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后即終止。其中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十六
內容提要:現實生活中大量存在違法建筑。違法建筑在沒有被拆除之前,屬于不動產。該違法建筑因建造的事實行為完成,而取得不動產所有權。該不動產所有權因不能進行登記,所以違法建筑的處分權受限。以違法建筑作為標的簽訂的買賣合同,由屬于債權行為的買賣合同和引發物權變動的物權合同組成。屬于債權行為的買賣合同效力為有效。引發物權變動行為的物權合同效力為待定。
關鍵詞:違法建筑債權行為物權行為有效。
一般人認為,違法建筑不應該存在,就算建好,也應該拆掉。國家和各地方政府也試圖通過出臺一系列法律、法規遏止違法建筑的出現,但是違法建筑并沒有因我們國家的有關機關采取的高壓態勢而消亡,現實中仍然大量存在。那么,在違法建筑沒有被拆除之前,是否存在合法的民事權利呢?是否有所有權呢?以違法建筑作為標的所簽訂的買賣合同的效力為何?筆者力圖通過本文的論述,嘗試解決上述問題。
在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中,并沒有規定何謂違法建筑,我們只能從理論的角度,給它做一解讀。
所謂違法建筑,指的是違反廣義法律的建筑。從文義解釋的角度來理解的話,廣義法律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還包括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等,所以違法建筑應該包括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的建筑,范圍顯然很廣。然而,我們又經常看到違章建筑的稱謂,甚至很多人將二者相等同。同樣按照文義解釋的話,違章建筑指的是違反部門規章的建筑,部門規章僅屬于法律的一種形式,因此,違法建筑的外延中應該包括違章建筑。我們國家并沒有在法律上特別指明應該稱其為違法建筑還是違章建筑,不同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叫法不同。筆者認為用違法建筑的稱謂更加準確。自從20xx年1月1日,《城鄉規劃法》開始實施后,城鄉建設的一體規劃格局形成,在城鄉規劃區內進行的任何建設行為都應該符合《城鄉規劃法》的規定,進行規劃審批,沒有進行規劃審批的建設行為,均屬于違法建設。因此可以說,進行規劃審批,符合《城鄉規劃法》的要求,是進行合法建設行為的前提,《城鄉規劃法》也就成了合法建設行為的重要依據,從這個角度說,叫違法建筑更加準確。另外,從文義解釋的角度來看,違法建筑已經包括違章建筑。因此,本文不再區分違法建筑和違章建筑,統稱為違法建筑。
在《物權法》頒布之前,建設用地使用權被稱為國有土地使用權,《物權法》頒布后,改稱為建設用地使用權。這樣的稱謂更能表明該土地的利用性質為建設用地。但是《物權法》所規定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將其客體范圍限制為國有土地,因此,給人的理解為建設用地使用權僅能存在于國有土地之上,好像在集體土地上不會建設建筑物。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為了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準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準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也是允許的。所以在集體土地上,也可以建設建筑物,也可以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物權法》將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客體限制為國有土地顯然與現有的法律和現實矛盾。
未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違法建筑比較好理解,即沒有獲得建設用地使用權就進行了建設行為,所產生的違法建筑。那么何謂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但是超出了建設用地使用權范圍的違法建筑?在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后,需要獲得城鄉規劃審批,并在取得建設施工許可證后,才可以進行建設行為,該建設行為才是合法的。但是現實往往是,有些人在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后,在進行建設過程中,超過已經審批的使用權面積,超范圍進行建設,在超出已經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范圍之外進行的建設行為就是違法的,所形成的建筑物即為違法建筑。這類違法建筑非常重要的特點是建造在超出建設用地使用權范圍之外的建筑,才屬于違法建筑,建造在建設用地使用權范圍之內的建筑,屬于合法建筑。在確立這類違法建筑過程中,必須搞清楚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范圍。
(二)違反公法的違法建筑和違反私法的違法建筑。
自羅馬法以來,就把法律劃分為公法和私法。但是公法和私法劃分的標準一直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學說觀點很多,本文只列舉較有影響的三種學說。
1.利益說。以維護公共利益還是私人利益作為區分的標準,維護公共利益的法律就是公法,維護私人利益的法律就是私法。自19世紀以來,伴隨著“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公法和私法出現融合的趨勢,使該標準受到了挑戰。
2.隸屬說。該說認為調整隸屬關系的法律就是公法,調整平等關系的法律就是私法。但是在民事法律關系中也存在隸屬的關系,像親權關系中。
3.主體說。凡規范國家和公共團體之間以及國家、公共團體和私人之間關系的法律就是公法,凡規范私人和私人之間的法律就是私法。但是國家往往也參與民事交易,進行民事活動,而此時調整的法律卻為民法。
本文比較贊同以利益說作為劃分公法和私法的標準。雖然“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的出現,使得公法和私法的界限開始出現模糊,但是以維護不同的利益作為區分公法和私法的標準仍然適用,“公法私法化”的現象仍然沒有改變公法維護公共利益的本質,“私法公法化”的現象也沒有改變私法維護私人利益的本質。所以,以維護不同利益作為劃分公法和私法的標準依然站得住腳。
違反公法的違法建筑,往往會損害公共利益,所以會受到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方式一般為罰款、限期拆除等。而違反私法的違法建筑,損害的往往是私人利益,所以會受到民事處罰,處罰方式一般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
(三)程序違法的違法建筑和實體違法的違法建筑。
所謂程序違法的違法建筑,即在建設過程中沒有根據我國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進行相應的許可就進行了建設,在違法建筑建成后可以通過申請獲得審批,而使違法建筑轉成合法。所謂實體違法的違法建筑,即該建筑的違法不符合我國的相關規劃法的規定,也不可能獲得相應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能通過事后程序的補救使其轉成合法建筑,也就是說實體違法的違法建筑,沒有轉成合法的可能,最終的命運只能是被拆掉。違法建筑的上述分類,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會出現交叉情況,從本文論述的重點來看,筆者將從實體違法的角度來論述違法建筑的相關問題,不包括程序違法的建筑。原因在于,程序違法的違法建筑,最終是可以通過程序彌補轉成合法,而實體違法的違法建筑的命運不會發生扭轉。實體違法的違法建筑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違法建筑,探討其相關問題才有價值。
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十七
甲方建房者:。
乙方承包者:。
以下簡稱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與乙方商議,甲方計劃拆舊建平房工程,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做建房工程。
2、具體協議如下:
(1)瓦工部分:基礎由自然地面下挖公分,打地圈梁為,套子為c,地梁主筋根,套子間隔c;外墻為墻,屋內隔斷為墻;打頂鋼筋為,間隔c。打頂水泥抹光,不包括防水工程。
(2)裝修做法:外墻水泥砂漿抹光。屋內水泥砂漿抹光,大檐水泥砂漿抹光;屋內頂棚用插板;地面鑲磚ca;2;,價格每平米不超過元;屋內頂棚和墻面998膩子粉兩遍,不包括內墻涂料。屋內燈具只要按上燈泡亮就算完工。其余不包括組合柱、上圈梁、外墻保溫、外墻涂料、前臉鑲磚等。屋內不包括坐便、洗手池、窗簾、廚房用具等。
3、結算方式:按基礎外皮墻體長度乘以寬度計算每平米元結算。
4、付款方式:分三次付清所有款項,
1)工人進場時,甲方預付給乙方材料款占全部的30%。
2)主體長完墻時,甲方需向乙方預支付打頂費用占全部款項的30%。
3)拆模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裝修預付款以及安裝窗戶的費用占全部的20%。
4)完工后____日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剩余全部款項的20%。
5)另注:乙方在承建甲方工程過程中需使用人工費可與甲方商議,臨時支取使用。
5、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注意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等問題,乙方的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6、甲方對乙方有質量監督的責任,當發現工程質量問題應及時與乙方進行有效溝通,并核實質量問題,友好協商解決問題,盡量避免施工材料的損失和浪費,并使該質量問題得到有效改善。當乙方盡最大努力達到甲方滿意成果時,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克扣和拖欠乙方各種費用。
7、甲方在施工過程中,需要自行支付乙方所用鉛絲。
此協議一式兩份,一經簽字,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十八
甲方:
乙方: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2、南省大通湖區深湘木業擴建工程的主車間的鋼結構部分(鋼屋架、屋面、防水)轉包給乙方。
3、乙方必須按時保質達到合格爭創優良工程。甲方轉包個乙方的工程建筑面積約2萬平方(含二期工程,結算時按實際建筑面積計算),合同價款元/平方計算(包工包料)。
4、方式:按照甲方與深湘木業簽訂的施工合同的撥款方式撥付。乙方必須交付合同履約保證金如果甲方不能在60個工作日內開工,必須一次性將合同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定,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十九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咨詢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__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甲方應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上級部門批文,委托書以及建筑安裝工程的建筑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凈高等資料提交乙方.
二,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______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筑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框算表,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框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內,再付給乙方____元.
四,為本咨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框算表的時間;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咨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數罰款____‰.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咨詢請求,乙方咨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咨詢費;咨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咨詢費的50%收費.
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框算表,遲延一天,按總咨詢費金額數罰款______‰.乙方如中途中斷資詢,應按總咨詢費向乙方交付罰款.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別交__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門,建委,建行____等單位各一份.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建筑的合同范文(20篇)篇二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乙方在承攬建設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權力、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1、甲方將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承建(含挖樁、打樁、地梁)。
2、整體建筑內容主體工程,上下水管、電路、閉路電視線預埋安裝,大。
1、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經驗,以確保乙方承攬建設的工程符合建筑施工所要求的質量和技術要求。
2、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施工規范和技術要求,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工人生命危險或工人致殘等情況出現,與甲方無關。四方概不負責。
2、工程質量應達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設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建房后的墻體、里外墻刷白、窗戶、門等做到平整、光滑,墻磚、地面做到平滑,杜絕空鼓達到相關標準。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合格條件,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和重做,并承擔導致返工修改和重做的人工材料等所有費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達到約定的合格使用條件的,乙方承擔工程質量違約責任。
2、乙方承攬建設工程的質量達不到要求的,乙方要無償修理,返工或重做,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耐心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雙方同意提請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期生效。
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手印):乙方簽字(手印):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